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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忍法师:吃「素」不等於食「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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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期明觉 文:法忍法师 一般中国人都以为「食斋」就是等於吃素,其实不然。在佛教的理解之中,吃素最基本就是不吃众生肉;至於「食斋」或「持斋」,就是在素食的饮食习惯之上,还对於用餐时间有一定的要求。 怎么才算是「食斋」? 佛法中的「斋」是指「过午不食」,即是在食素的要求之上,还加上「过午不食」或「过中不食」的要求。意思就是过了正午十二时之后乃至翌日东方日出之间,持斋的人不进食任何食物。 佛陀制定「过午不食」的事源 佛陀有一位名叫迦留陀夷的弟子,他的名字亦可以翻译成「黑光」(黑色的光)。迦留陀夷尊者在未出家之前已是生性聪明,而且才华洋溢,亦是佛陀出家之前的宫廷老师。在佛陀觉悟之后,迦留陀夷因为奉国王之命去迎请佛陀入皇宫说法的因缘,而跟随佛陀出家。 迦留陀夷虽然跟随佛陀出家,但是以往贵族习气未除,用餐的习惯照样是早上吃早餐、中午吃午餐、晚上吃晚餐,跟一般人的作息、吃饭时间是一样的。有一天晚上,皮肤黝黑的迦留陀夷到一户人家乞食,一名怀孕妇人开门,刚巧天空闪电,妇人突见黑得发光的迦留陀夷,以为是鬼而惊吓至流产,他的丈夫状告到佛陀那里,大骂沙门不应夜行乞食,佛陀於是禁止弟子过午乞食。 佛教对进食的时间所提出的建议 《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卷上(收於《诸经要集》卷五)引《毗罗三昧经》不但为「过午不食」立下定义,而且指出进食的时间有四种: 「问曰:『何名食时?何名过食时?』答曰:『依《四分律》云:谓明相出时,始得食粥(明相未出即是非时)乃至日中,案此午时为法,即是食时(依僧只律云过此午时影一发一瞬草叶等即是非时),四天下准此皆同。故《毗罗三昧经》,世尊为慧法菩萨说云:食有四种,平旦天食时,午法食时,暮畜生食时,夜鬼神食时,佛断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时是法食时也,过此已后,同於下趣非上食时,故曰非时也。《十诵律》云:唯天得过中食无罪』。」 上文的白话解释是:早上是天界众生的进食时间;中午是「法食时」,即诸佛菩萨及圣众受食的时间;暮(黄昏)是畜生进食的时间;晚上就是鬼神食时。因为佛断六道轮回之因,故其食时为日午这个「法食时」,过了这个时候进食,就如同下界众生,非上等的进食时间,故佛教称过午进食为「非时食」。 过午之后可喝之饮料 如身体不能支持或生病,佛陀即开许弟子在过午之后可喝一些流质饮料,这些饮品名为「非时浆」,而「非时浆」包括则以下三类: 1. 如《摩诃僧只律》所说:「一切豆谷麦,煮之头不卓破者之汁」。当中的重点是「豆壳的皮不能破」,而汁是澄清的。倘若皮破了而令汁有一点点的混浊,就不在开缘之列,即使生病也不应吃。 2. 酥油、蜜、石蜜(有人认为即是蜂蜜),或以这三种东西调成的水。 3. 果汁。对这些果汁亦有一些要求,就是不应有渣,如果有一点点渣都要过滤掉。 然而,牛奶及麦片等则不属於「非时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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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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