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谦法师:《大乘广五蕴论讲记》图表说明--中国佛教法师开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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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谦法师:《大乘广五蕴论讲记》图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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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广五蕴论讲记》图表说明

  百法与蕴、处、界之关系表

  五蕴(色、受、想、行、识蕴)属于五位百法中的有为法,扣除无为法(6法),五蕴总共94法;色蕴即四大种(地、水、火、风)及四大所造色。四大所造色是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加五境(色、声、香、味、触一分)再加无表色,色蕴共有11法。触包括两类:一叫「能造触」,一叫「所造触」,能造触是四大种,所造触是身之境,也就是四大所造色中身根对触境中的一分,所以叫触一分(滑、涩、重、轻、冷、饥、渴)。受蕴即识之领纳,想蕴即取相为性,行蕴谓扣除受(1)想(1)诸余心法(49)及心不相应行(24);诸余心法(49),即百法51心所法扣除受、想2法,行蕴总共49+24=73法。识蕴为8法,也就是所谓的八识,8个心王;因此五蕴为11(色蕴)+1(受蕴)+1(想蕴)+73(行蕴)+8(识蕴)=94法。

  十二处谓六根(内六处)及六境(外六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10法),如前已释。色蕴中的无表色,在十二处中归属法处,又称为法处所摄色。法处谓受(1)、想(1)、行蕴(73),并无表色(1),及诸无为(6),即1+1+73+1+6=82法。换言之,法处包含51心所法+24心不相应行+1无表色+6无为法=82法;意处即是识蕴8法;所以十二处为5(内五处)+5(外五处)+82(法处)+8(意处)=100法。

  十八界谓六根、六境和六识。即宇宙诸法是由根、境、识所构成的,而根境识三者各有六种,于是成十八界。五根加五境等于十处也等于十界(10法),意界包含六识界 (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加上意处(第七、八两识)合称七心界(8法),法界等于法处(82法);所以十八界为10(十界)+6(六识界)+2(七、八两识)+82(法界)=100法。

  佛陀时代以蕴、处、界说明一切法,直到初期大乘佛教的兴起,以《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例,依然是以蕴、处、界为主题,乃至后期大乘佛教的唯识学,建立了五位百法,仍以蕴、处、界为架构,可谓从原始佛教的《阿含》、部派佛教的阿毘达摩论典,贯串到初期大乘佛教乃至后期大乘佛教表达现象界的就是以蕴、处、界为主的核心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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