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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八)~N 第223~225经(断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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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225经(断经): 223经:“我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这里的意思是说,如果对于诸法都“不知”、“不识”的话,那么“得究竟苦边”是不切实际的,佛陀也不会说这样的法。此话反过来,就是若要“得究竟苦边”,则必须要做到对于诸法既要“知”又要“识”,即如实了知诸法的实相。这个“实相”,即是对于“六入”、“三受”的如实观察与体悟。 224经:“一切欲法应当断。”所谓“欲法”,就是能令我们生起欲贪之法。对于这些欲法,我们应当要断离,而不是去执取与贪著。因此本经中说“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欲法应当断”,而此中之三受,即为引领我们生起各种欲望的“欲法”。 225经:“我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此处所讲的“不知、不断”,其寓意与223经基本相同。 第226、227经(计经): 226经:“我今当说断一切计。”这里的“计”,那是计量、思量。这种“计”,不是对真理实相的思考,而是对于有为之法的推理与想象。我们知道,佛法虽然讲“因明”,有时也注重于逻辑推理,但是这种推理是获取正理的途径之一,它是权变之法;若从本质上讲,它同样是一种不究竟之法,是有为之法。相比之下,凡夫对于六入与三受的计量,却往往是为了达到某种“需求”而言——无论是“必需”的衣食供给,还是无止境的欲望奢求。对于这种“计”,佛陀主张断除它,不要去思量。而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所面对的诱惑实在太多太多。这种诱惑,主要是表现在物质层面,当然也有感官精神层面。对于各种阶层人们而言,我们不是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即便是原始社会,那时的人们受到食物与生存的驱使,还是有所“贪求”。为了部落的利益,大打出手拼个你死我活的事情时常见到。在中国的远古神话传说之中,无论是黄帝部落,还是炎帝部落,其血缘传递的命脉,往往用战争或武力(当然也有谋略、祭祀等因素)来解决;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者往往以一整套的法律规章以及伴随着伦理道德的说教,来期望其统治基础的稳固长存。 在谈到人类的需求问题时,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家马斯诺将之分为两个层次,即低级需求(本能需求或生理需求)和高级需求(社会需求或潜能需求)。在此基础上,马斯诺将需求分为五个从低到高的需求,即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ty needs)、社会需求(Social needs)、尊重需求(Esteem needs)与自我实现需求(Self-realization)。马斯诺认为,其实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潜藏着这些需求,只是由于每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制度环境)的差异,大家所表现出来的迫切程度不一样而已。但此五种需求并非可以截然割裂,而是密不可分。此五个需求,从常理上来讲,一般是前者在得到保障与满足的前提下,才产生后者需求的可能(也有例外)。就算是出家人修行,也需要最基本的衣服供养,作为滋养色身、潜心修道的前提条件。当修道人的思想境界达到相当高的时候,似乎可以获得某种跳跃式的需求潜能(比如说修道人可以摆脱生理需求而直接达到自我实现的需求层面)。 无论从世俗层面,还是从出家人的修持层面,或许都有一个不断需求的过程。从需求渐次演进到无需求,这就是某种“创造性”的活动,即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某种短暂的“高峰体验”的情感,即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当然,佛教的修持活动不能用社会管理学的理论来“套搬”与衡量(即佛陀所讲的“断一切计”),但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管理学理论,佛教界似乎需要敞开参考与借鉴的胸怀。 227经:“计者是病,计者是痈,计者是刺,如来以不计住故,离病、高痈、离刺。”在这里佛陀就讲得很明白了。在226经中,佛陀在解释什么叫“不计”时,依然是不计于六入与三觉,不计我、我所,进而不计乐、相乐(表相之乐)。所谓“不计者,于诸世间常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槃”,就是强调一个“不计”。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去计量呢?原因是一旦计量,就会带来很多麻烦;而“计”本身便是一种病,一种脓疮,使我们如芒刺背,很难受。因此,我们必须不能去计量,不能去执取与分别。如来正是做到了“不计住”,因此才证得了最高的涅槃。而《金刚经》上讲的破“四相”,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不要去“计量”。因此这个“计”,就是大乘佛教所讲的“分别心”。我在系列文章中,不止一次地讲到,光读大乘经典不行——老实讲,我们的根基距离大乘所讲的境界还差得远。但是中国既然孕育了大乘佛教的生存发展天地(承认大乘佛教在中国的有其合理性因素,即“存在即合理”),而我们又必须力避变成“说得比唱得还好听”的纯粹“说教师”,应从何处入手?其实并不难,只要将大乘经典与所谓的小乘经典结合起来读诵,便可以解决这个困扰我们许久的大问题。 如果我十分勉强地将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套用到佛教的修持活动中,我们便会发现并能诠释很多有趣的现象。有时候,我们似乎可以作些对比性分析,比如说释迦佛出家之所以能够成就佛道(自我实现),因为他已经超越了前面的几个层次需求。无论是生理的(悉达多太子生活环境优越)、安全的(他力大无穷,可以一箭射穿十鼓)、社会的(他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还是尊重的(他贵为王子,受到万民拥戴赞叹),他都可以不费力气地达到。从五欲上讲,这些东西对悉达多太子来说,都显得无足轻重,毫无意义。联系到现代的弘一大师,其出家后之所以被尊称为“弘一律师”,对于名闻利养淡然处之,是因为世间的功名利禄,对他来说都视若浮云(并非吹嘘)。因此他可以放下一切心无旁骛地来专事修行道业,最终获得了不起的成就。从这两个例子我试图在说明,若从需求理论上来讲,当前佛教界之所以出现了很多“唯利养”的行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实我实现”需求与前面几个需求相脱节后造成的。从当前来说,绝大多数的出家比丘尚处于“凡夫”阶段(低级的有学位)。倘若在起码的生理等诸项需求尚未实现(甚至从未实现)的前提下,一步到位地要求他们去走上“自我实现”(即所谓的“上求下化”),就会出现很多言过其实的弊端,深为信众所诟病。(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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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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