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九)~P 第253经(毘纽迦旃延经)--中国佛教法师开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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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九)~P 第253经(毘纽迦旃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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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3经(毘纽迦旃延经):

  本经叙述的内容主要有两个,第一是请法师说法,应秉持什么样的态度;第二是有关“苦”的生起之因与寂灭之因。

  首先需说明,“毗纽迦旃延”是姓氏,与中国的“赵钱孙李”、“夏侯”、“欧阳”之类姓氏相同,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253经的所述的主人公有两位,首先是尊者优陀夷。优陀夷尊者善于说法,巧用譬喻,能使每位闻法者都能欢喜信受,故被誉为“福度民众第一”。其次是位姓氏为“毗纽迦旃延”的婆罗门尼(婆罗门种姓的妇女)。有关这位婆罗门尼究竟是出家还是居家,从前后经文看,两种可能并存。那些砍柴的年轻人称她为“和上尼”(女师傅),似乎该归入出家修行人的行列。但这里又产生了一个疑问:婆罗门的出家修行者中有女性吗?我们从原始经典的各种记述看,可以知道男性婆罗门一生之中有四期。一般而言,到第三期的林栖期开始,婆罗门便弃家隐居山林;第四期的遁世期,便彻底与俗家绝缘,舍弃一切财富,云游四方。然而四期的主体乃是男性婆罗门,迄今尚未听闻有女性婆罗门出家修行的说法。

  其次,从经文中可以得知,这位婆罗门尼家庭条件不错,手下拥有一批年轻力壮的“年少”弟子,不仅是“游行采樵”,而且诸如田间劳作以及各种体力活,都由这批年轻人完成。有关婆罗门出家修行人,是否雇佣长工不得而知。根据《长阿含经》的一些记载,如果是德高望重的出家婆罗门,可以享受“梵分”待遇。所谓“梵分”,即相当于私人封地,即用于修行时所需的各种供养补给。婆罗门对“梵分”内的土地、财产、人员享有使用支配权,甚至享用有限度的独立司法权,但是对“梵分”的封地不具备所有权。而只有居家的婆罗门,才能拥有私人土地的处置权。

  再次,从这位婆罗门的前后举止看,她一看始请优陀夷说法时,对自己刻意打扮了一番,“毗纽迦旃延婆罗门尼知食已讫,著好革屣,以衣覆头,别施高床”。如果位出家修行的女婆罗门,用得着如此折腾不?因此从各方面的分析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这位婆罗门尼是位居家人士,很可能是位身世显赫的婆罗门家庭主妇——用中国旧式的一句很不体面的话讲,叫“地主婆”,或“官太太”。

  上面已述,这位优陀夷尊者善于说法,使闻法者善生愉悦,乐于信受。但是这里涉及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该对什么人说法,又不该对什么人说法。有人会问:法师说法还能划分对象吗?所谓众生平等,说法者不该有分别心。但是凡事有个度,佛陀说法时,对于那些话不投机的、有意挑衅的,总是保持“默然”。所谓“法雨不润无根草,佛门只度有缘人”。当然话又说回来了,何谓“有缘有根”,何谓“无缘无根”?一般法师也难以分晓。但是,一个人是否骄慢(傲慢),从态度上基本上是可以看出来的。因此,佛陀曾经嘱咐弟子们,对那些骄慢心非常严重的众生,是不可以为其说法的。佛陀的观点是:如果对骄慢者说法,不仅是对佛法的不尊重,而且很可能招引他人的谤法言行。

  本经中所说的那些年少采樵者们,在上山打柴时,结识了优陀夷尊者,并多次听闻他宣说的佛法。大家对优陀夷尊者赞叹不已,深为他的说法玄妙所折服。这些年轻人回去后,自然要向他们的东家——毗纽迦旃延婆罗门尼面前提及:“我和上尼!当知庵罗园中有沙门优陀夷,姓瞿昙氏,依于彼住,极善说法。”

  这位婆罗门尼听了饶有兴趣,便语诸年少言:“汝可往请沙门优陀夷瞿昙氏,明日于此饭食。”诸年少此教已,便将主人的邀请向优陀夷尊者作了传达。优陀夷尊者默然受请。

  第二天上午,尊者便著衣持钵,前往应供。吃完饭后,婆罗门尼想请尊者为她说法:“欲有所问,宁有闲暇见答与否?”可是她很高傲,在穿着打扮方面很是讲究,而且还“别施高床,现起轻相,傲慢而坐”。那种说话语气,类似与命令的口吻。

  优陀夷见状,便回答说:“姊妹今是非时。”意思是说,现在不适合说法。尊者作此语已,从座起去。

  如前三返,如是三请,优陀夷依然回答说“非时”,不为婆罗门尼说法。

  如此一来,婆罗门尼感到很纳闷——她思前想后,也理不出头绪来。而那帮小青年,却是每日都能听闻到优陀夷那美妙的说法声音。于是她就询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这位沙门尊者存有偏心?

  诸弟子一语道破:“著好革屣,以衣覆头,不恭敬坐,彼云何说?所以者何?彼尊者优陀夷以敬法故,不说而去。”

  婆罗门尼恍然大悟:“若如是者,更为我请彼。”

  这次,婆罗门尼变聪明了,她“脱革屣,整衣服,更坐卑床”,向优陀夷请教佛法。关于什么叫“床”,什么叫“高床”,什么叫“卑床”,有兴趣的朋友可查一查佛学辞典。

  上面所讲的,就是教我们听闻佛法时,要态度端正,不可存有骄慢之心。

  下面是说法的具体内容,重点为苦因与苦灭的话题。

  婆罗门尼问道:“有沙门、婆罗门说苦乐自作,复有说言苦乐他作,复有说言苦乐自他作,复有说言苦乐非自非他作。尊者,复云何?”

  婆罗门尼的这句问话,包含四层意思:

  1、苦乐为自作;

  2、苦乐为他作;

  3、苦乐既为自作亦为他作;

  4、苦乐既非自作亦非他作。

  关于这些问题,古今一直争论不休,到目前哲学界也未能圆满解答。原因何在?根本说不清楚。对于这四个问题,我们可以推演到很多类似的问题,比如说,业为自作,业为他作……它们具有很强的思辨性,若对佛法没有精湛的研究与实证,根本无法回答。

  优陀夷尊者是如何回答的呢?他回答说:“阿罗诃说苦、乐异生,非如是说。”

  这里的“阿罗诃”,特指佛陀。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原始经典中,将佛陀称作“大阿罗诃(汉)”,是很正常的。我们不要一听到将佛陀降格称谓就大呼小叫。在原始佛教看来,个人修证的最高境界,就是阿罗汉;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更高的修持次第了。

  事实上,婆罗门尼深感困惑的四个问题,实际上都是错误的,因为它们都是伪命题。而佛陀的“苦乐异生”,则是正知正见。同理,苦乐也是“异灭”,不存在什么自灭他灭等等诸如此类的伪命题。什么叫“异生”“异灭”?实际上就是依因缘而生,依因缘而灭,这便是佛法中的核心理论:缘起法。因此优陀夷在解释这个问题时,说“从其因缘,生诸苦乐”。优陀夷回答这些问题时并非即兴发挥,他是严格按照佛陀的教导而宣说,没有丝毫的添油加醋。从缘起的角度,我们对各种现象的发生,都可以作出合理的解释。比如说苦、乐、不苦不乐三受,也是根据因缘而生,随因缘而灭。

  最后以马胜比丘的四句偈,结束本文:

  诸法因缘生,缘尽法还灭;

  我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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