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一)~A 第273经(手声喻经)--中国佛教法师开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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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一)~A 第273经(手声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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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说《杂阿含》(卷十一)

  第273经(手声喻经):

  首先,第273经(手声喻经)所述的义理比较深奥,不太好理解。本经以拍手发声为喻,故名“手声喻”。而本经的说法因缘,同样是因为一位比丘在“独静思惟”中所产生的疑惑而产生,并得到佛陀的完美阐解。

  这位习禅比丘在禅定之中作如下思惟:

  “云何为我?我何所为?何等是我?我何所住?”

  而这种思惟的核心,便是以“我”为中心,即必须要解决一个“有我”与“无我”的范畴问题:究竟有没有“我”?什么才是“我”?“我”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我”究竟身处何处?……正是这些问题,致使每一个静坐习禅者容易陷入的泥潭,使我们困惑不已。如果单纯从语言的层面上进行表述,却很难搞得清楚,因为许多东西靠言语根本无法传递与表达。后来中国的禅宗正是看到了这层玄机,故而主张“不立文字,教外别传”。当然,如果一味地靠自己去参悟,或者一个劲地“参话头”,当它们发展到极端,便落入故弄玄虚却仍一无所获。“棒喝”与“参话头”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时候藉助于语言的表达,或许更为有效。

  我们在系列《阿含经》中,会看到佛陀留下来的,绝大多数都是以“言教”形式的“法”,我们在早期的经典中,似乎很难找到佛陀一声不吭,然后发动大家自己独自去参悟的范例。佛陀总是孜孜不倦地对他的弟子们作出详细的指导,所谓“说法四十五年,谈经三百余会”,便是此意。当然,佛陀并非属于那种滔滔不绝(或絮絮叨叨)的“健谈主义者”;有时,他只有寥寥数句,把很重要的法义轻描淡写,使弟子们不得要领,甚至不知所云。在这种情况下,众多弟子们只得求教于某一位德高望重且见多识广的上座弟子,比如舍利弗、阿难或迦旃延。不过这种情况实属少数,在绝大多数经典里,佛陀总是把法义说得很透彻,弟子们闻后都会“欢喜奉行,作礼而去”。到原始佛教后期出现的大乘经典,其动辄数万言的篇幅,与短小精焊的《杂阿含经》形成强烈的对比。

  对于异比丘的提问,佛陀给出了详尽的回答:

  “今当为汝说于二法。谛听!善思!云何为二?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是名二法。比丘!若有说言:沙门瞿昙所说二法,此非为二,我今舍此,更立二法。彼但有言,数问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缘眼、色,生眼识。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内、是因缘、是坚、是受,是名眼肉形内地界。比丘!若眼肉形,若内、若因缘、津泽、是受,是名眼肉形内水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内、若因缘、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内火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内、若因缘、轻瓢动摇、是受,是名眼肉形内风界。”

  在这段经文中,其中的“二法”,即六根与六尘的关系。六根为眼、耳、鼻、舌、身、意,六尘为色、声、香、味、触、法。二者结合在一起,便是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若六根与六尘相互缘取,则生六识(眼至意识),前五识侧重于物质,后一识完全是意识领域,然意识则是在前五识的基础上而产生。后来的唯识学派所谓第七识、第八识甚至第九识,实际上都是第六识的扩展,与意识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异。

  佛陀在这是以六根中的“眼根”为例。对佛教稍有涉猎者均知道,佛教主张“地、水、水、风”四大(或六大,在四大基础上加“空、识”)。地为坚性,水为湿性,火为暖性,风为动性。而我们的眼根皆具四大的特征,即从形状上讲,它是一个圆形的肉球,有物质坚性的特征;从其内部组成来说,眼球中大部分成分为水,因此具备水的湿性;眼是有温度的,有时候我们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时,会“眼中冒火”,说明眼具备暖性;而眼会转动,会“含情脉脉”,会“暗送秋波”,会“眉目传情”,说明眼兼具风的动性。

  眼具有四大特征,但是我们能不能说眼就是实有的,是一种“实我”呢?并不能这样说,因为眼只是四大和合而已,如果缺少四大中的任何一大,便不再称之为“眼”(起码不是现实中的“眼”的概念)。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佛陀作了一譬喻:

  “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如是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等诸法非我、常;是无常之我,非恒,非安隐、变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谓生、老、死、没、受生之法。比丘!诸行如幻、如炎,刹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当知、当喜、当念: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譬如明目士夫,手执明灯,入于空室,彼空室观察。如是,比丘!于一切空行、空心观察欢喜,于空法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我、我所。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诸法无我、无常乃至空我、我所。”

  如果我们用双手拍掌,自然会发生击掌的声音,这是常识。击掌是一种动作,自然有形状,我们眼睛可以直观;击掌后发生一声清脆的击掌声,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听闻到。当我们看到和听到后,便产生了这样的一个念头(无论这种念头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这个人在拍掌。此时,便产生了一种由拍掌而产生的眼识(或耳识)。如果我们进一步由此而产生思惟:此人为何而拍掌?是赞叹别人?是遇到什么美妙的事情了?还是为了自己锻炼身体?由此,我们产生了种种复杂的、微妙的各种念想,即本经中所细分的“触”、“受”、“想”、“思”。根据我的理解,这些细分后的名目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之所以分得这么细,主要是它们在“识”中所处的层次不同,比如说“思”比“想”要更深一层,我们平常所讲的“来不及细想”与“陷入沉思”,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思”显然是更深层次的“想”。

  我们产生了诸多的念想(识的细化),是不是可靠的呢?同样是不可靠的。识与其他一切事物一样,都是处于刹那生灭之中。如果我们静下心来,认真捕捉一下我们产生的每一个念头,然后将这些念头作详细的记录,结果却令我们自己大为惊骇:如果细加计算,一个人一天之中所产生的各式各样的“识”,简直可以与银河系中的行星数量媲美,根本就计算不过来!实际的情形或许是,当“前识”尚未完全产生的时候,老早就被“后识”所淹没,从而胎死脑中。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说“识”是一种完全虚无的东西,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只能说,“识”的本质是刹那生灭的,它也是一种“无常”(无恒常状态)、“无我”(没有实体)。从这个意义上推而广之,佛陀得出“诸行如幻、如炎”的结论,则是完全正确的。

  我们注意到,本经中的“于一切空行、空心观察欢喜,于空法行常、恒、住、不变易法”之经句,此处所言及的“空”,与后来的般若宗所主张的“空”便有诸多的暗合之处。而“空”的本义也并非指一无所有,而是指非实有、非实在。不过无论是我空、人空或法空,它们都要藉助或依赖于某一因缘,如果缺少这种因缘(无论是哪种因缘),便很难树立真的“空观”理念。当然,“空”有时候又是一种无法言说、无从描述的实在(尽管这种“实在”本质上也是“空”),如果执于“空”,即等同于执于“非空”。因此通融地讲,事物既是“空”的,亦即“非空”,这便归于中道,乃正知正见。(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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