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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三)~C 第308经(不染著经):本经叙述若染著于色(法)等,当色诸法变易之时,便会生大苦患;相反,便可获得安隐涅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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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经(不染著经): 本经叙述若染著于色(法)等,当色诸法变易之时,便会生大苦患;相反,便可获得安隐涅槃。 佛陀对弟子们说:“诸天、世人于色染著爱乐住,彼色若无常、变易、灭尽,彼诸天、人则生大苦;于声、香、味、触、法染著爱乐住,彼法变易、无常、灭尽,彼诸天、人得大苦住。”这里所讲的前提,便是“染著”二字。从汉语的字面上去认识,“染”与“著”实际上是两个概念,“染”为因,“著”为果;“染”先而“著”后;“染”为熏习,为初始阶段,“著”为恶习,为牢不可破。众生染著的对象,自然是色等六尘境。从一般顺序上而言,六根对于六境的贪著,产生喜好之心,继而便为染著乐住。染著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必须与一系列的“识”相伴随,因此染著十分顽固,很不容易破解。 有染著爱乐,就必然有痛苦的产生。佛教中的“苦”,种类繁多,不是我们想像中的那么简单,与世俗意义中的“痛苦”,也不完全是一回事。这种苦,集中归纳为“三受”(苦、乐、舍)。此三受之集合体,便会塞碍我们趋向涅槃之道。相反,若对六境不产生染著乐住,便会获得无上的大安隐。 对于经末之偈颂,略加阐释: 1、于色声香味,触法六境界,一向生喜悦,爱染深乐著。 略解: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境,我们六根往往缘攀于六境,对其产生喜乐之心,爱染之心,因此越陷越深,无力自拔。 2、唯有诸贤圣,见其灭为乐,世间之所乐,观察悉为怨。 略解:圣贤眼中“乐”,与凡夫眼中的“乐”是大不相同的。比如说臣民饮用了有毒之水,出现了颠狂症状,以蓬头垢面、祼形为美;圣贤有时随顺众生,乃现众生之相,而悉以教化。待众生去毒,方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在圣贤眼中,世间之乐皆为魔怨,而真正大乐,莫过于抵达彼岸,落个身心洒脱。 3、甚深难解法,世间痴惑生,大暗所昏没,盲冥无所见。 略释:此描绘浮生万状。佛法其实并不难解,然众生耽于迷乐,不愿出离而已。《法华经》中所谓火宅之喻,即为此意。 4、唯有智慧者,发朦开大明,如是甚深句,非圣孰能知?不还受身者,深达谛明了。 略解:所谓凡圣差别,全系一念之间。从“解”而言,凡圣无二;然从“行”而言,却相差千里万里。凡众能解却未必能行,而圣者却能解能行,且行之道果,其志弥坚。今人若希冀从此“不还受身”(无来生),必要达到“谛明了”,方可了得。(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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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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