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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五)~D 第372经(颇求那经):本经叙述颇求那比丘对于四食不甚了解,佛示之以因缘解脱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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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经(颇求那经): 本经叙述颇求那比丘对于四食不甚了解,佛示之以因缘解脱之理。 佛陀有次对诸比丘谈到了“四食”,他说:“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 此时有一位比丘叫颇求那,坐在佛后为佛陀执扇,他听完世尊的说法后,便问了一句:“世尊!谁食此识?”——到底是谁,在食此识呢?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颇求那在没有领会佛陀说法意图的前提下,运用了逻辑推理来请教佛陀的说法。颇求那的逻辑是:既然有四种食可以“资益”众生,那么这四种食,又究竟为哪些众生所食用?比如说,粗抟食的食用对象有哪些,识食的食用对象又有哪些? 佛陀一听,指出了颇求那的错误:“我不言有食识者,我若言有食识者,汝应作是问。我说识是食,汝应问言:何因缘故有识食?我则答言:能招未来有,令相续生;有有故有六入处,六入处缘触。” 佛陀的这段话说的很清楚:他并没有说有“以识为食”之人。佛陀所讲的是“识是食”,即以“识”作为自己的生存状态,以“识”作为他们滋养生命延续的媒介。此时,作为问者的颇求那应作如是问:“是什么因缘,而有识食呢?”佛陀便回答说:“能招感未来之有(生存方式),使其相续而生生不断。正因为有了‘有’,才会有六入处;有了六入处,便产生了‘触’。”此处所讲的,便是因缘所生法的众生生死轮回法则。 但是从经文上看,颇求那似乎并未听明白佛陀的要义,他提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 “为谁触?”——到底谁为之‘触’呢? “为谁受?”——到底谁为之‘受’呢? “为谁爱?”——到底谁为之‘爱’呢? “为谁取?”——到底谁为之‘取’呢? “为谁有?”——到底谁为之‘有’呢? 佛陀讲的是十二因缘,而颇求那却追问的却是另外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根本让人无法回答。比如说我们谈轮回,如果我们一个劲地追问“谁在轮回?”那样的话就很难回答,因为这些问题根本说不清楚,无法回答。 我们将佛陀的话进行综合,便可得出十二因缘的完整表述: 因四食故,能招未来有,令相续生;有有故有六入处,六入处缘触;触缘受;触缘故有受,受缘爱;缘受故有爱,爱缘取;爱缘故有取,取缘有;缘取故缘有有,能招当来有触生是名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恼苦,旭是纯大苦聚生。(顺缘)相反,若六入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集灭。(逆缘)如果进一步上推,便是“有”——生命存在。我们的生命靠什么而存在?是靠“食”(无论是哪一种食),这就要我们既要看到“食”的长处(资养色身),更要认识到“食”的过患,即如果过于贪求于食,便无法生起厌离心,最终于无法摆脱忧悲恼苦。这里面的因果关系,大致如此。(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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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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