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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五)~E 第373经(子肉经):本经重点阐述观察四食的过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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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经(子肉经):本经重点阐述观察四食的过患。 对四食的观察以及其功德大体上是这样的: 1、观粗抟食,如食子之肉,则断五欲功德的贪爱; 2、观触食,如生剥牛皮,则断三受; 3、观意思食,如求脱火灭,则能断三爱; 4、观识食如受矛刺,则能断名色。 此处佛运用譬喻的形式,对四食的过患进入深入的观察—— 1、粗抟食 譬喻:夫妇二人,唯有一子,爱念将养,欲度旷野险道难处,粮食乏尽,饥饿困极,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议言:正有一子,若食其肉,可得度难,莫令在此三人俱死。作是计已,即杀其子,含悲垂泪,强食其肉,得度旷野。 关于“食子”的典故,在中国古代典籍里倒是可以找到。一般而言,直接吃儿子的肉,恐怕为数极少,因此春秋时期的宋国人发明了“易子而食”:“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为何“易子”?我想再残忍的动物,面对其子之肉,恐怕也难以下咽。而食人之子则不同了,可以不必那么悲伤,无论结局是否相同。在本经中,粗抟食一般就是指我们食物方法。佛陀用此譬喻教导我们,粗抟食无异于食己子之肉一般,完全没有必要去贪嗜其美味。 观察:凡食抟食,当如是观。如是观者,抟食断知:抟食断知己,于五欲功德贪爱则断,五欲功德结使亦断。 2、触食 譬喻:譬如有牛,生剥其皮,在在处处,诸虫唼食,沙土坌法,草木针刺。若依于地,地虫所食;若依于水,水虫所食;若依空中,飞虫所食,卧起常有苦毒此身。 观察:何为触食?触对于六识顺情之境而资益心身,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感官享受,所谓“秀色可餐”、“大饱眼福”之类的,便是一种异相的触食。而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并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则是一种高雅的精神享受,一般人望尘莫及。对于佛家而言,即便是如此高级的精神享受,也同样是要不得的。“于彼触食,当如是观”。观察以后,效果也就出来:“如是观者,触食断知;触食断知者,三受则断;三受断者,多闻圣弟子于上无所复作,所作已作故。” 3、意思食 譬喻:“譬如聚落城邑边有火起,无烟无火,时有士夫聪明黠慧,背苦向乐,厌死乐生,作如是念:彼有大火,无烟无炎,行来当避,莫令堕中,必死无疑。作是思惟,常生思愿,舍远而去。” 观察: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意思是说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我们往往会心存警惕,有所提防;而对于无形无状、躲在暗处的危害,我们往往却疏于防范,吃了大亏。比如说有烈焰正向我们袭来,而此烈焰却毫无表象特征,“无烟无火”,无法感知。怎么办呢?此时只有那些“聪明黠慧”之人才有此“烈焰”的体察。而所谓意思识,是第六识相应的思心所,于可爱意境而生希望,意思资润,诸根增长。这种“食”有点像生物心理学上的“条件反射”,比如说狗见到骨头,有时会流涎;而“望梅止渴”的典故,却是意思识的绝佳注脚。“意思识断者,三爱则断;三爱断者,彼多闻圣弟子于上更无所作,所作已作故。”此处的三爱,是指欲爱(欲界的渴爱)、有爱(生存的渴爱)、无有爱(不想存在的渴爱)。 4、识食 譬喻:“譬如国王,有防逻者,捉捕劫盗,缚送王所。以彼因缘,受三百矛苦觉,昼夜苦痛。” 观察:识食比较高级,其以精神为主体而保持生存状态,“梵天为首,乃至有想无想天,以识为食”(增一阿含·苦乐品),人类很难做到以识为食。识食却并不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它如同盗贼受到百矛穿身般的痛楚,即使其再高级,再不可思议,其本质仍无法脱离一个“苦”字。因此佛陀说“识食断知者,名色断知;名为断知者,多闻圣弟子于上更无所作,所作已作故。”此处的“名色”,我们按照阿含经的观点,五阴中的“受想行”三支为“名”,而“色”支则为色。五阴中的前四阴,称作名色(识支除外)。(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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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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