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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七)~A 第455经(想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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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杂阿含》(卷十七) 第455经(想经):本经与454经大体相同,“缘界种种故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种种想,缘种种想生种种欲,缘种种欲生种种觉,缘种种觉生种种热,缘种种热生种种求。” 第456经(正受经):本经叙述有光界、净界,乃至有灭界。 本经比较抽象,已涉及到了“三界”的范畴,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佛陀说:“有光界、净界、无量空入处界、无量识入处界、无所有入界、非想非非想入界,有灭界。”这里选取了色界的二天(光界、净界)和无色界的四天(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非想非非想),同时也提到一个“灭界”(修灭尽定而得定报)。佛陀讲这些的“界”,一般修习的比丘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达到这样的“界”境。于是有比丘就站起来请教:“如此诸界,何因缘可知?” 佛陀是如何回答的呢? “彼光界者,缘暗故可知;净界缘不净故可知;无量空入处界者,缘色故可知;无量识入处界者,缘内故可知;无所有入处界者,缘所有可知;非想非非想入处界者,缘有第一故可知;灭界者,无有身可知。” 对于佛陀的这段回答,我们可能一时摸不着头脑。佛陀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用了该命题的对立面来进行阐释,比如说用光的对立面即暗来解释何谓光界,说明那里充满着光明。上面的“缘有第一故”一句,十分费解,南传经文作“缘于无所有处而被了知”。若根据南传经文理解,则“非想非非想”与“无所有”似乎成了一组对立命题,这又无法解释得通。至于最后一句的“灭界”与“无有身”相对立,是可以成立的,因为这里的“灭”,可以理解为色身的彻底消失,也可以理解为了却色身的轮回(无余涅槃);而“有身”,则仍在世间流转轮回,仍有色身的存在(广义上的色身)。从“灭界”这一概念上讲,它是指一种禅定状态,即进入到“受想灭定”的禅定境界。达到这种禅定的人,不等于色身消逝,它主要是指心与心所皆已灭尽,即六识的心作用皆灭尽的精神统一状态。此定系远离无所有处之烦恼的圣者(即不还果以上之圣者),为乐无心之寂静境而入的定。修此定,得生于无色界之第四有顶天。 此时比丘又问:“彼光界乃至灭界,以何正受而得?”正受,是指进入禅定状态,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用什么样的禅定状态,可以感知到这些“界”的存在?佛陀回答道: 1、光界、净界、无量空入处界、无量识入处界、无所有入处界,于自行正受而得; 2、非想非非想入处界,于第一有正受而得; 3、灭界于有身灭正受而得。 关于第一点,“自行正受”译义不明,南传经文作“想正受”。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通过自己禅定中的精进思惟,就可以达到”呢? 关于第二点,“第一有正受”中的“第一有”译义不明,南传经文作“剩余的行”,即“以残余细微的行(进入)正受而获得”。据称在“非想非非想”境界中,“想”与其他“心的功能”(要素)只以“残余细微的行”进行呈现。 第三点中,“有身灭正受而得”的“有身灭”译义不明朗,南传经文作“灭”,即“以灭(进入的)正受而获得”。即这种境界只能通过进入灭尽定的状态而获得。(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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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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