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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二十)~G 第551经(诃梨经):本经叙述诃梨长者以《摩捷提经》中一偈,而请教于迦旃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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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1经(诃梨经):本经叙述诃梨长者以《摩捷提经》中一偈,而请教于迦旃延。 本经偈的内容是: 断一切诸流,亦塞其流源,聚落相习近,牟尼不称叹。 虚空于五欲,永以不还满,世间诤言讼,毕竟不复为。 迦旃延对此回答是:“眼流者,眼识起贪,依眼界贪欲流出,故名为流;耳、鼻、舌、身、意流者,谓意识起贪,依意界贪识流出,故名为流。”在这里,迦旃延尊者重点回答了何谓“流”。贪从眼识而起,眼识缘眼界,故而贪从中起,如滚滚洪流,一复不可收。与此类推,故为六流。那么什么叫“不流”呢?以眼根为例,“谓眼识、眼识所识色依生爱喜,彼若尽、无欲、灭、息、没,是名不流”。识不与界所缘,做到无欲息没,故而为不流。 进而,迦旃延谈到了三事和合生触,即“谓缘眼及色,生眼识,三事和合生触,缘触生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依此染著流”。此三受,即为“流源”。如何“塞其流源”?“谓眼界取心法境界系著使,彼若尽、无欲、灭、息、没,是名塞流源”。 我们若对上偈进行细读,其实佛陀说此偈也是有针对性的。根据我个人的理解,佛陀所要“塞流源”的对象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聚落相习近”,一个是“世间诤言讼”。大家交往多了,脾气相投了,情谊也日渐加深。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了一个个单个的“群体”,即利益同共体。有了共同的利益,群体之间的一些争争吵吵也在所难免,故而诤讼纷起,彼此间的矛盾也就不容易得到化解。而佛教的本怀是反对争吵的,无论这种争吵是出于何种原因,是合法的还是不如法的,都一律予以禁止。佛陀住世期间,曾反复地教导弟子们要相互赞叹,说真实语,说抚慰语,说适时语,而不要两舌、绮语、妄语以及造谣中伤与诽谤。那么同修之间如何做到“习近相赞叹”呢?迦旃延对此的观点是:“在家、出家共相习近,同喜、同忧、同乐、同苦,凡所为作,悉皆共同,是名习近相赞叹”。这里所讲的是一个“同”,实际上就是指佛教的六和共住,大家同甘共苦,即使有多做少得,也没有丝毫的怨言,即我们所讲的“任劳任怨”般的老黄牛精神。这种精神,便是大同世界的共同追求目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级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理想世界。 我们若要提前步入这样的世界,该怎么办?首先要从精神上率先进入状态,做到“于五欲功德离贪、离欲、离爱、离念、离渴”,对于“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不会生起“乐念长养”。只有心中无有贪求,“便是人间好时节”。(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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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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