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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七)~I 1040经与1039经大体相似,有一位婆罗门来拜见佛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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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经与1039经大体相似,有一位婆罗门“于十五日,洗头已,受斋法,被新长鬘白氎,手执生草”,来拜见佛陀。佛陀见了有些纳闷,便问道:“瞧你这身打扮很奇特,又是哪家的规矩?”婆罗门回答说,这是一种“学舍法”。什么叫婆罗门的“学舍法”呢?就是婆罗门那种穿着打扮,认为这样做,才是“随力所能,布施作福”。布施作福本没有错,但是为什么要身着新净的“长鬘白氎”,而且还要“手执生草”呢?这就是同样令人搞不懂。还是上面我说的那些话,这些看似离奇古怪的举止,大约只能用巫术所能解释。至于佛陀所回答的正确的舍行法(即贤圣法、律所行舍行),即前面所说的十净行,在此略去。 1041经名叫“生闻经”,叙述一位名叫生闻的梵志来向佛陀请教一些问题:“我有亲族,极所爱念,忽然命终,我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彼得受不?”生闻梵志这个问题对于当代来说,倒是很现实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时下很多寺院都流行做佛事,大型的如水陆法会,小型的如各种佛七、瑜伽焰口、蒙山施食,或者更方便一点的随课延生、往生普佛。这些大小佛事,据说都会起到延年益寿或蒙恩超荐的功效。如果按比例而言,所谓施者得十分之六、受施者大约能得到十分之一的功德。那么替亡人做功德到底有没有效果呢?佛陀在本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佛陀的观点是“非一向得”,即并不绝对,需要区分对象。即身处地狱与身处人界的众生,二者所接受的功德是有差异的。这句话我觉得可以理解为佛陀对于超荐功德的认可,即做佛事的确是有功效的,所谓“福不唐捐”。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即需要对六道众生加以区分。 那么如何将这些对象加以区分呢?佛陀说:“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饮食;若生畜生、饿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罗门!饿鬼趣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者,得汝施食。”了解《瑜伽焰口》的人都知道,阿难在禅定中见到饿鬼口吐火焰,喉舌如针细,世间再好的东西一到饿鬼口中,立马化成火焰。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是业力招感所至,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不过虽为饿鬼,若是我们亲朋故友为其布施功德超荐,还是很有帮助,可以凭藉佛菩萨的力量,使其业力转薄,从而减少些苦难压迫。以此类推,如果投生至地狱、畜生乃至人中,一般都不会直接得到我们活人所施以的各种布施,因为六道之中都有各自不同的食物来源,比如说我们人类吃五谷杂粮为主,万不得已时还可以茹毛饮血(如原始人类),但总不至于趴到地上吃草、吃树叶的地步(饥荒时有吃观音土,有吃草根树叶,那仅是个例,并非常态)。动物都有各自的食谱:蚊子爱吸血,让它们啃食大饼油条,肯定吃不消;猴子喜欢吃水果,如果让它们改吃西餐,估计也会龇牙咧嘴,很不快活。至于饿鬼、阿修罗们吃什么,目前还没有详细记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们的食谱肯定与我们人类大不一样。但是依佛法之见,虽说六道食谱不一样,然而施者凭借布施三宝的功德,完全可以给亡人带来好处,将亡人过去的恶因加以忏悔和洗涤,以促进菩提心的增益,“以本施惠功德,悉受其报,随彼生处所应受用,皆悉得之”。同时,对于施者而言,其功德果报则更为明显,可以使自己福慧双增,善业增长,恶业消弭。故而最后佛陀说,“缘斯功德,生人道中,坐受其报”;“若复持戒生天上者,彼诸惠施天上受报”;“施者行施,施者受达嚫,果报不失”。可以说,布施功德不会随着自己生命的终结而终结,它们会伴随着我们的生生世世,直到这种布施功德结出幸福的累累硕果。 布施给亡人的功德主要有哪些?佛陀说,布施供养三宝以钱财、衣被、饮食,这是布施中的上品,功德殊胜;布施给沙门、婆罗门乃至乞士钱财、衣被和饮食,亦属难能可贵的布施功德;信奉戒杀戒盗,属持戒布施;与一切动畜生灵广结善缘,属大悲同体布施。同样,去寺院做各种大小佛事超度亡灵孤魂野鬼,同样是布施的一种。在佛陀看来,这种布施所产生的功德不仅甚巨,而且还影响长久。但是做佛事需要一个好的出发点,所以一般佛事的结束,都要发愿回向,让布施功德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愿以此功德,普利于一切;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我想这是对“慈悲喜捨”四无量心的现实运用,值得赞叹!(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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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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