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菩萨戒本之心理与伦理观
释惠敏 页9--48
中华佛学学报第11期
1998.7月出版
中华佛学研究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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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本之心理与伦理观
释惠敏
国立艺术学院副教授
提要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从六度、四摄的角度来整理瑜伽菩萨戒本,本文则以统计 、分析之方法,考察瑜伽菩萨戒本的心理观与伦理观。
首先根据瑜伽行派的定义,将瑜伽菩萨戒本有关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违犯 、非染违犯、无违犯」三类,并配合瑜伽行派的烦恼心所分类说明之。其次,整理并统 计「染、非染、无违犯」所提到的各种心所及因缘,使菩萨行者认识各种心理状态,觉 察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
瑜伽菩萨戒与其他菩萨戒一样,重视与四重戒相关的贪求、悭、忿、慢等心理作用 的防止;四十三轻戒方面,由统计可知,与「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恨」──嫌恨 (aaghaata) 等出现次数最多,达19次。若包括相关的忿、瞋恚等,则总共有25次,约 占58%。可见「瞋恨心」是瑜伽菩萨戒主要对治之心理作用。
与「非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懒惰、懈怠」 (aalasya-kausiidya) 出现次数 最多,达19次之多,约占21%。可知「精进」也是瑜伽菩萨戒本所重视的心所。
与「无违犯」相关的因缘,以「调伏」出现次数最多,达15次,约占35%。由于此 等行为出于善意,藉此让众生安于善法,所以被认定是「无违犯」。
由「第九、性罪不共戒」的分析可知,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是依据动机与结 果而判断;若结果是「利他」、动机是「怜愍」,则可能是一种「善权方便」,不仅不 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而且反而有很多功德。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并没有预设任何行为 是绝对善或恶(例如主张:杀人、偷盗等行为之性质一定是恶,不论动机是否出于善 意,结果是否有利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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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一.前言
二.瑜伽菩萨戒本
三.瑜伽戒本的心理观
四.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分类表
五.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总表
六.瑜伽戒本的伦理观──由具悲愍非为恶
关键词:1.瑜伽菩萨戒本 2.心所 3.性罪 4.嫌恨 5.怜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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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瑜伽菩萨戒本出自《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在中国所流传的菩萨戒除了 《瑜伽师地论》之外,亦有鸠摩罗什(AD 344-413)所译之《梵网经》戒本。相对于 此,《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最早被翻译到中国者,则是昙无谶于AD 414年所译出的 《菩萨地持经》。从二戒本译出之时间来看,可知中国接触到梵网经菩萨戒之后,不久 也接触到了《菩萨地持经》的菩萨戒。不久之后又出现异译本《菩萨善戒经》,刘宋求 那跋摩(AD367-431)译。玄奘又于7世纪又重译「瑜伽菩萨戒本」。所以,瑜伽菩萨戒 本的共有三种汉译本: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瑜伽菩萨戒本。目前多依玄奘所译之 戒本学习。
目前与《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相关的主要参考研究文献,在梵语校订本与 索引方面,有下列诸书:
1. 荻原云来。《梵文菩萨地》。东京:三喜房佛书林。1930-6:rpt.1971。(pp. 152-183) 2. N.Dutt.Buddisattbabhumi, Tibetan Sanskrit Works Series, Vol. VII, Patna, 1966。 3. 宇井伯寿。《梵汉对照‧菩萨地索引》。东京:铃木学术财团。1961。 4. 横山纮一,广泽隆之。《汉梵藏对照‧瑜伽师地论总索引》。东京:三喜房佛书 林。1996。
此外,将梵本与三种汉译本及藏译本逐句对照,使用非常方便的书是:羽田野伯猷 编。《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京都:法藏馆。1993年。pp. 76-230。
有关瑜伽菩萨戒本的主要古今注疏如下:
1. 遁伦。《瑜伽论记》(大正藏 42册, No.1828,pp. 532-541)。 2. Mark Tatz trans. CANDRAGOMIN'S TWENTY VERSES ON THE BODHISATTVA VOW and its commentary by Sakya Dragpa Gyaltsen. Dharamsala:Library of Tibetan Works & Archives, 1982。此乃西藏萨迦派三祖札巴坚赞(1147-1216) 注解印度 月官论师(七世纪)所著之《菩萨戒二十摄颂》之英译本。 3. (1)宗喀巴 (法尊译)。《菩萨戒品释》(「大藏经补编」第 8 册) 台北:华宇出 版。1985。(2)宗喀巴(汤芗铭译)。《菩提正道菩萨戒论》。台北:佛教出版。 1989。 (3)宗喀巴(汤芗铭纂)。《瑜伽师地论戒品纂释》。(「大藏经补编」第 8 册) 台北:华宇出版。1985。 4. 韩清净。《瑜伽师地论科记披寻记汇编》。台北:新文丰。rtp.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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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太虚。《瑜伽菩萨戒本讲录》(「太虚大师全集」第 8 编「律释」) 。
6. 吕澄。《瑜伽菩萨戒本羯磨讲要》(「吕澄佛学论著选集」第 2 卷)。
7. 续明。《瑜伽菩萨戒本讲义》。台北:大乘精印经会。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从六度、四摄的角度来整理瑜伽菩萨戒本,[1]本文考察 的重点是瑜伽菩萨戒本的心理观与伦理观。所以,首先定义、分析、统计瑜伽菩萨戒本 于染、无染违犯、无违犯所提到之各种心所及因t,整理成各类型的表,使菩萨行者认 识各种心理状态,觉察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 并注意那些心理作用最容易违反菩萨道。希望藉此方便掌握菩萨心行。
此外,对于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的判断标准,是依据动机与结果而判断,或是 预设任何行为绝对是善或恶?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的伦理观也是本文的研究目标。
二、瑜伽菩萨戒本
为了考察瑜伽菩萨戒本中,与「染违犯」、「非染违犯」等有关的心所(心理作 用),首先标附梵语,以便下节定义之。对于「无违犯」等因缘的分项原则,依玄奘译 本之「或」、「若」字为准,以"(1)、(2)"等数字标示;另依梵本戒条中,句首为
"anaapatti" (无违犯)之句,作为「无违犯」的分项原则,另以[*1]、[*2] 标示, 作为参考。
〔四重戒〕
〔第一、自赞毁他戒〕
若诸菩萨为欲贪求 (adhyavasita) 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
〔第二、故悭戒〕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 (lobha) 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 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 (maatsarya) 法故,虽现有法而 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第三、故瞋戒〕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 (kroda) 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 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 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第四、谤菩萨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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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详参:释体韬。《六度四摄与<菩萨地.戒品>之关系》。台北:法鼓文化。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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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谤 (apavaada) 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2],于像似法,或 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四十三轻戒〕
〔第一、不供三宝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 、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怛缆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 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 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 违越。
若不恭敬 (agaurava)[3]懒惰、懈怠 ( aalasya-kausiidya) [4] 而违犯者,是染 违犯。
若误失念 (sm.rti-sa^mpramo.sa)[5] 而违犯者,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谓心狂乱 (k.sipta-cetas)[6] 。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 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苾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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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瑜伽师地论》(以下简称《伽论》)卷99 (大30,872c10ff.) 「云何名为像似正 法?谓略有二种像似正法: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1)若于非法生是法想,显 示非法以为是法,令他于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实故谛故,非是正法而复像似正法显 现,是故名为『似教正法』。(2)若广为他如是宣说,令他受学,亦自修行,妄起法 想,习诸邪行,而自憍慢,称言我能修是正行,应知是名『似行正法』。为广宣说像似 正法,复说中间嗢■南曰:初法等五种,次根等诸见,非处恶作等,后暴恶戒等....( 872c7)又即于彼能引无义像似正法,以诸因缘开示建立,当知亦名像似正法。」
[3]「不恭敬」意谓轻慢的缘故。《伽论》卷99 (大30,870a27ff.)「云何名为由轻慢 故,犯所犯罪?....于佛、法、僧无敬、无惮、无有羞耻,不乐所学,由轻慢故....」
[4]《伽论》卷53 (大30,589c13ff.)「若随所欲于彼恶业喜乐而转,不能勤励息灭彼 业,是名懈怠。」;同论卷62 (大30,644c13ff.)「云何懈怠?谓执睡眠、偃卧为乐, 昼夜唐捐,舍众善品。」
[5]《伽论》卷53 (大30,589c14ff.)「若与过失相应,于有罪法不能如实明记有罪, 是名忘念。」同论卷62 (大30, 644c15ff.)「云何忘念?谓于久远所作、所说不能随 念,不令随忆,不守根门、不正知住。」
[6]《伽论》卷99 (大30,870c9ff.)「云何无犯?谓五因缘令无所犯.... (871a2)又初 修业,痴狂心乱,痛恼所逼,如是名为第五因缘。当知由此五因缘故,从初不犯。」
[7]《伽论》卷47 (大30,553b19) 「云何菩萨极欢喜住?谓诸菩萨净胜意乐住 ....(556a21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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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贪求名利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其大欲[8] 而无喜足[9],于诸利养及以恭敬生着 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 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第三、不敬有德同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憍慢 (maana) 所 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憍 慢所制,怀嫌恨 (aagh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非憍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10] ,是名有 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谓遭重病,(2)或心狂乱;[*2] (3)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 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3] (4)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4] (5)或复与 余谈论庆慰;[*5] (6)或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6] (7)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 欲将护说法者心;[*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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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住于此在在生处多作轮王,王赡部洲,得大自在,远离一切所有悭垢,威被有情,调 伏悭吝,诸四摄事所作业中,一切不离佛法僧宝,证一切种菩提....若广宣说,如《十 地经》极喜地说....」
[8] 《伽论》卷89 (大30,421c28ff.)「于大人所,欲求广大利养恭敬,故名大欲。」
[9]《伽论》<声闻地>卷25 (大30,421c28ff.)「云何喜足?谓于一衣服、饮食、卧具 等事便生欢喜,生正知足。于所未得所有衣服或粗或妙,更无希望、更无思虑。于所已 得不染、不爱....是名喜足。」
[10] (无记是否可以等于无知?失念等于放逸?)《伽论》卷99 (大30,870a11ff.) 「又彼略由四因缘故,犯所犯罪。一、无知故,二、放逸故,三、烦恼盛故,四、轻慢 故。....云何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不审听闻,不善领悟,彼 无解了,无有觉慧,无所知故,于其所犯起,无犯想,而犯众罪,如是名为由无知故, 犯所犯罪。云何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虽复解了,有其觉 慧,亦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无所知而犯众罪,如是名 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 当知此中,无知放逸所犯众罪,是不染污。由烦恼盛及 以轻慢所犯众罪。是其染污。」又,(大30,870b715)「....无知故,及放逸故,所犯 众罪是下品罪。烦恼盛故,所犯众罪是中品罪。由轻慢故,所犯众罪是上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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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8] (9) 或护僧制;[*9] (10)或为将护多 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
〔第四、不应供受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 诸资生具,憍慢 (maana) 所制,怀嫌恨 (aagh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至 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11]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 违犯。
无违犯者,[*1] (1)或有疾病;(2)或无气力;(3)或心狂乱;[*2] (4)或处悬远; (5)或道有怖;[*3] (6)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4] (7)或余先 请;[*5] (8)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6] (9)或为引摄未曾有义; (10)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7] 论义决择当知亦尔;[*8] (11)或复 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9] (12)或为护他多嫌恨心;[*10] (13)或护僧制。不至 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第五、不受重宝施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宝,及持 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 (aaghaata) 心,或恚恼心 (pratigha) , 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或心狂乱;[*2] (2)或观受已心生染着;[*3] (3)或观后时彼 定追悔;[*4](4)或复知彼于施迷乱;[*5] (5)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 匮;[*6] (6)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7] (7)或知此物劫盗他得;(8)或知此 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第六、不施其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 (aagh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谓诸外道伺求过短;[*2] (2)或有重病;(3)或心狂乱;[*3] (4)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4] (5)或于是法未善通利;[*5](6)或 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羞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6] (7)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 教得法究竟,深生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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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伽论》卷84(大30,766c11ff.)「应招延者,约舍世财。应奉请者,约尽贪爱。 欲求果报,是故招延;欲求解脱,是故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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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当生邪见,增加邪执,衰损恼坏;[*7] (8)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 与,皆无违犯。
〔第七、弃舍恶人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 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何 以故?非诸菩萨于净持戒身语意业寂静现行诸有情所,起怜愍 (anukampaa) 心,欲作 饶益;如于暴恶犯戒有情,于诸苦因而现转者。
无违犯者,[*1](1)谓心狂乱;[*2](2)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12][*3] (3)或为将护多有情心;[*4] (4)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皆无违犯。
〔第八、遮罪共不共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13] ,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于中菩萨与 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 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 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悕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 应等学。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 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 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 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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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轻戒第3、4、6 条所说:「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
[13]《伽论》卷99 (大30,869c21ff.)「复次有略有五法摄毗奈耶。何等为五?一者性 罪,二者遮罪,三者制,四者开,五者行。(1)云何性罪?谓性是不善,能为杂染损恼 于他,能为杂染损恼于自,虽不遮制,但有现行,便住恶趣,虽不遮制,但有现行能障 沙门。(2)云何遮罪?谓佛世尊观彼形相,不如法故,或令众生重正法故,或见所作随 顺现行性罪法故,或为随顺护他心故,或见障碍善趣、寿命、沙门性故,而正遮止,若 有现行如是等事,说名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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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畜种种憍世耶衣[14]、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 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
如是等中,少事[15] 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净戒律仪 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少事少业少希望 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有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 犯。
〔第九、性罪不共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16] 少分现行,由 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1)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 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 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 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 (anuka^mpaa) 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2) (i)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 恼。菩萨见已,起怜愍 (anuka^mpaa) 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 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ii)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 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于 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 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 复有情。(iii)又见众主,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纵情受用。菩 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 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3)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17] 现无系属[18] ,习YIN欲法,继心菩萨,求 非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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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绢衣、杂野蚕绵之衣。 参见《十诵律》卷7, 尼萨耆法第十一缘起。(大23, 47c10ff.)
[15]《长含》(大1,11c6)「佛告比丘,复有七法令法增长,无有损耗。一者乐于少 事,不好多为,则法增长,无有损耗。....」
[16]参见注13。
[17]惠敏(1985,122)「从梵典来看,它是maat.rgraama^m之译语,玄奘法师将之直 译为『母邑』( maat.r 是母亲, graama^m是村邑),在梵语中是『一般女人』或 『个别女人』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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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 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 (anuka^mpaa) 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 之法,而无所犯,多生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 梵行。
(4)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刵耳、剜眼等难, 虽诸菩萨为自命难[19] ,亦不正知说于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说妄 语。以要言之,菩萨唯观有情义利,非无义利,自无染心,唯为饶益 (hita) 诸有情 故,覆想正知而说异语。说是语时,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5)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恶朋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菩萨见已,起怜愍 (anuka^mpaa) 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能随力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舍相亲爱,勿 令有情由近恶友,当受长夜无义无利。菩萨如是以饶益心说离间语,乖离他爱,无所违 犯,生多功德。
(6)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 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以饶益心,于诸有情出粗恶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7)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伎、吟咏、歌讽,或有信乐王、贼、饮食、YIN荡、 街衢无义之论,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于彼有情起怜愍 (anuka^mpaa) 心,发生利益安乐 意乐,现前为作绮语[20] ,相应种种倡伎、吟咏歌讽、王贼、饮食、YIN衢等论,令彼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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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爱道比丘尼经》有「母人」与「女人」互用之例多处,如卷上(大24, 945b26ff,946a20ff.):「大爱道裘昙弥....叉手白佛言:我闻女人精进可得沙门四 道,贤者阿难,前白佛言:我从佛闻,母人精进可得沙门四道....」
[18]参考《伽论》卷8 (大30,315c12ff.)「于诸父母等所守护者,犹如父母于己处 女,为适事他故,勤加守护,时时观察,不令与余共为鄙秽。若彼没已,复为至亲兄弟 姊妹之所守护。此若无者,复为余亲之所守护。此若无者,恐损家族,便自守护。或彼 舅姑为自儿故,勤加守护。」故此处之女子,系因无人守护,而自亦不守护,故习YIN欲 法。
[19]《伽论》卷42 (大30,521c29ff.)「云何菩萨难行戒?当知此戒略有三种:(1) 谓 诸菩萨现在具足大财、大族、自在增上,弃舍如是大财、大族、自在增上,受持菩萨净 戒律仪,是名菩萨第一难行戒。(2) 又诸菩萨受净戒已,若遭急难乃至失命,于所受戒 尚无少缺,何况全犯,是名菩萨第二难行戒。(3) 又诸菩萨如是遍于一切行住作意,恒 住正念,常无放逸。乃至命终,于所受戒,无有误失,尚不犯轻,何况犯重?是名菩萨 第三难行戒。」
[20]《伽论》<摄决择分>卷59 (大30,631c15ff.)中广说绮语之相:「复次若有依舞而 发歌词,名为绮语。或依作乐,或复俱依,或俱不依而发歌词,皆名绮语。若佛法外, 能引无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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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欢喜引摄,自在随属,方便奖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现行绮语,无所违 犯,生多功德。
〔第十、住邪命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21] 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 现起。
〔第十一、掉动嬉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喧哗纷 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忘念起,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22] [*2] (2)若欲方便解他 所生嫌恨 (aaghaata^m)令息;[*3] (3)若欲遣他所生愁恼 (`sokam);[*4] (4)若他性 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随彼而转;[*5](5)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 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如是一切皆无违犯。
〔第十二、倒说菩萨法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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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论,以爱乐心,受持赞美,以大音声而为讽颂,广为他人开示分别,皆名绮语。若 依斗讼诤竞发言,或乐处众宣说王论、臣论、贼论,广说乃至国土等论,皆名绮语。若 说妄语,或离间语,或粗恶语,下至不思不择,发无义言,皆名绮语。又依七事而发绮 语,谓:斗诤竞语、诸婆罗门恶术语、苦所逼语、戏笑游乐之语、处众杂语、颠狂语 、邪命语,如是一切名绮语罪。」
[21]《伽论》卷89 (大30,802c12ff.)「心怀染污,为显己德,或现亲事,或行软语, 故名为诈。心怀染污,欲有所求,矫示形仪,故名现相。现行遮逼,有所乞匈 (「匈」 读作ㄍㄜˊ或ㄍㄞˋ,乞、求之意),故名研求。于所得利不生喜足,悦获他利,更求 胜利,是故说名以利求利。」又,卷22 (大30,404a13ff.)亦详言矫诈乃至假利求利之 相状。此外,卷9列出12种身口所不应为者(不律仪):「何等十二不律仪类?一、屠 羊,二、贩鸡,三、贩猪,四、捕鸟,五、罝兔,六、盗贼,七、魁脍,八、守狱,九 、谗刺,十、断狱,十一、缚象,十二、咒龙。」(大30,319c3ff.)
[22]如轻戒第2条所说:「无违犯者,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 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或轻戒第10条:「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 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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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忻乐涅槃,应于涅 盘而生厌背,于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 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 如诸声闻于其涅槃忻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如是菩萨于大涅槃忻乐亲 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其倍过彼百千俱胝。以诸声闻唯为一身证得义利勤修 正行,菩萨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萨当勤修集无杂染心,于有漏事 随顺而行,成就胜出诸阿罗汉无杂染法。
〔第十三、不护雪讥谤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 其事若实而不避护,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事不实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他外道;(2)若他憎嫉 (abhinivi.s.ta);[*2] (3)若自出 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3] (4)若忿蔽 (krodhaabhibhaata) 者;(5) 若心倒者,谤声流布,皆无违犯。
〔第十四、不折伏众生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 其忧恼而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第十五、瞋打报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骂报骂,他瞋 (ro.sita) 报瞋 (pratiro.sayati),他打报打,他弄报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第十六、不行悔谢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 (aaghaata) 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2] (2)若是外 道;[*3] (3)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4] (4)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 悔谢时倍增愤怒;[*5] (5)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 耻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第十七、不受悔谢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aaghaata) 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 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亦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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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犯者,[*1] (1)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2](2)若不如法, 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第十八、怀忿不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 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第十九、染心御众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着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 (saami.sena) 管御徒 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第二十、耽着睡眠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 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遭疾病;(2)若无气力;[*2](3)行路疲极;[*3] (4)若为断 彼生起乐欲,广说一切如前应知。
〔第二一、虚谈弃时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 (sa^mrakta) 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是 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忘念,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2](2)若事希 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第二二、不求禅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23] 心怀嫌恨 (aaghaata), 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遇疾病,(2)若无气力,[*2] (3)若知其师颠倒教授,[*3] (4)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24] (5)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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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伽论》卷30详言九种心住,及六种成办心住力,详见大30, 450c18ff.- 451b2ff.,文长不录。
[24]指随法行菩萨。《伽论》卷77 (大30,724b14ff.)「云何名依法?云何复名不依 法?(1) 善男子,若随所受所思法相,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毗⿳舍那,名依法。(2) 若不 待于所受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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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不除五盖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 犯。
无违犯者,[*1](1)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 行,如贪欲盖,如是瞋恚 (vyaapaada)、惛沈睡眠 (styaa.na-middha)、掉举 (auddhatya) 恶作 (kauk.rtya),及与疑 (vicikitsaa) 盖[25], 当知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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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相,但依止他教诫教授,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毗■舍那,谓观青瘀及脓烂等或一切 行皆是无常,或诸行苦,或一切法皆无有我,或复涅槃毕竟寂静,如是类奢摩他毗■舍 那名不依法。(1)由依止法得奢摩他毗■舍那故,我施设随法行菩萨,是利根性。(2)由 不依法得奢摩他毗■舍那故,我施设随信行菩萨,是钝根性。」
[25]关于五盖,《伽论》卷11 (大30,329b11ff.)「复次于诸静虑等至障中,略有五 盖,将证彼时能为障碍。何等为五﹕一、贪欲盖,二、瞋恚盖,三、惛沈睡眠盖,四、 掉举恶作盖,五、疑盖。(1) 贪欲者,谓于妙五欲,随逐净相,欲见、欲闻、乃至欲 触,或随忆念先所领受,寻伺追恋。(2) 瞋恚者,谓或因同梵行等,举其所犯,或因忆 念昔所曾经不饶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当作不饶益事,于当所为瞋恚之相,多 随寻伺,心生恚怒。(3) 惛沈者,谓或因毁坏净尸罗等,随一善行,不守根门,食不知 量,不勤精进,减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于所修断,不勤加行,随顺生起一切 烦恼,身心惛昧,无堪任性。睡眠者,谓心极昧略,又顺生烦恼,坏断加行,是惛沈 性,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说一盖。又惛昧无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极略性名睡眠。由 此惛沈,生诸烦恼、随烦恼时,无余近缘如睡眠者,诸余烦恼及随烦恼,或应可生,或 应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4) 掉举者,谓因亲属寻思、国土寻思、不死寻 思,或随忆念昔所经历戏笑欢[329c]娱所行之事,心生喧动,腾跃之性‧恶作者,谓因 寻思亲属等故,心生追悔,谓我何缘离别亲属?何缘不往如是国土?何缘弃舍如来到于 此,食如是食?饮如是饮?唯得衣服、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众具?我本何缘,少小出 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经戏笑等事,便生悔恨,谓我何缘于应受用戏 乐、严具、朋游等时,违背宗亲朋友等意,令其悲恋,涕泪盈目而强出家?由如是等种 种因缘,生忧恋心,恶作追悔。由前掉举,与此恶作处所等故,合说一盖。又应作不应 作事,随其所应,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应作不作,非作反作?除 先追悔所生恶作,此恶作缠犹未能舍。次后复生相续不断忧恋之心,恶作追悔此又一种 恶作差别。....(5) 疑者,谓于师于法,于学于诲,及于证中,生惑生疑。由心如是怀 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断寂静。又于去来今及苦等谛,生惑生疑,心怀二分,迷 之不了,犹豫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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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贪味静虑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 (aasvaadaayati) 静虑[26] ,于味静虑见为功 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1) 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第二五、不学小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 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27]精勤研究,况于佛语?
无违犯者,[*1] (1) 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第二六、背大向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28] 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 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第二七、舍内学外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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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盖之对治、除遣,详见《伽论》卷 (大30,329b9ff.-330c13ff、 412a1ff.-c27ff.),文长不录。
[26]《伽论》卷62提及修禅定者爱味禅定之三种相状,及何谓爱味:「略由三相修等至 者爱味等至,谓或证得等至出已,计为清净,可欣、可乐、可爱、可意,随念爱味,或 未证得,或已证得,未来爱味增上力故,追求欣乐而生爱味。或己证得,计为清净、可 欣、可乐,乃至广说现行爱味,若从定出,可生爱味,若正在定,无有爱味。言爱味 者,谓于是中遍生贪着。」(大30,645c12ff.)
[27]外道书论,如十六异论。《伽论》卷6 (大30,303c2ff.)「一、因中有果论,二、 从缘显了论,三、去来实有论,四、计我论,五、计常论,六、宿作因论,七、计自在 等为作者论,八、害为正法论,九、有边无边论,十、不死矫乱论,十一、无因见论, 十二、断见论,十三、空见论,十四、妄计最胜论,十五、妄计清净论,十六、妄计吉 祥论。」《伽论》卷38 (大30,500c13ff.):「谓诸菩萨,以要言之,当求一切菩萨藏 法、声闻藏法、一切外论、一切世间工业处论。当知于彼十二分教,方广一分,唯菩萨 藏,所余诸分,有声闻藏。一切外论,略有三种:一者因论,二者声论,三者医方论。 一切世间工业处论,非一众多,种种品类,谓金师铁师未尼师等工业智处,如是一切明 处所摄。有五明处,一内明处,二因明处,三声明处,四医方明处,五工业明处。菩萨 于此五种明处,若正勤求,则名勤求一切明处。」
[28]参见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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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 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能 达;(2)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 分学外,则无违犯。
〔第二八、专习异论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 爱乐 (priiyate) 味着 (rama),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 犯。
〔第二九、不信深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 难思神力,不生信解 (anaadhimucyamaano),憎背毁谤 (pavadate):「不能引义,不 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 应无谄曲 (a`sa.thena),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 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 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第三十、爱恚赞毁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 (s'aami.sa) 心,有瞋恚 (pratigha) 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为摧伏诸恶外道,(2)若为住持如来圣教,[*2] (3)若欲方 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3] (4)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第三一、不听正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议决议,憍慢所制,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不觉知,[*2](2)若有疾病,(3)若无气力,[*3] (4)若知倒 说,[*4](5)若为护彼说法者心,[*5] (6)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 [*6] (7)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7] (8)若欲无间于境住心,(9)若勤引发 菩萨胜定,[*8] (10)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 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第三二、轻毁法师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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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 (avamaanayati),不深恭敬 (asatkaroti),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29] 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 犯。
〔第三三、不为助伴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aaghaata)心,怀恚恼 (pratigha)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 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 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1)若有疹疾,(2)若无气力,[*2] (3)若了知彼自能成办,(4)若 知求者自有依怙,[*3] (5)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4] (6)若欲方便调彼伏 彼,广说如前,[*5](7)若先许余为作助伴,[*6] (8)若转请他有力者助,[*7] (9)若 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8] (10)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 [*9] (11)若为将护多有情意,[*10] (12)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第三四、不往事病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1)若自有病;(2)若无气力;[*2](3)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 事;[*3] (4)若知病者有依有怙;[*4] (5)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5] (6)若 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6] (7)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8)若欲护持所修 善品令无间缺;[*7] (9)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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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伽论》卷45 (大30,539a7ff.)「云何菩萨修正四依?(1)谓诸菩萨,为求义故, 从他听法,不为求世,藻饰文词,菩萨求义不为求文,而听法时,虽遇常流言音说法, 但依于义,恭敬听受。 (2)又诸菩萨,如实了知暗说大说,如实知已,以理为依,不由 耆长,众所知识,补特伽罗,若佛若僧所说法故,即便信受,是故不依补特伽罗。如是 菩萨以理为依,补特伽罗非所依故,于真实义,心不动摇,于正法中,他缘匪夺。(3) 又诸菩萨于如来所,深殖正信,深殖清净,一向澄清净,唯依如来了义经典,非不了 义。了义经典为所依故,于佛所说法毗奈耶不可引夺。何以故?以佛所说不了义经,依 种种门辩本性义,犹未决定,尚生疑惑,非了义故。若诸菩萨于了义经不决定者,于佛 所说法毗奈耶犹可引夺。(4)又诸菩萨于真证智,见为真实,非于闻思,但识法义,非 真证智,是诸菩萨如实了知,修所成智,所应知者,非唯闻思所成诸识,所能了达。如 实知已,闻如来说,最极甚深,所有法义,终不诽毁,是名菩萨修正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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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8] (10)若先 许余为作供事。
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
〔第三五、非理不为说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 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自无知,(2)若无气力,[*2] (3)若转请他有力者说,[*3] (4)若即彼人自有智力,[*4] (5)若彼有余善友摄受,[*5] (6)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 说如前,[*6] (7)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 (8)若复知彼性弊龙悷,不为宣说,皆无违犯。
〔第三六、有恩不报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 (aaghaata) 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30]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2] (2)若欲方便调彼伏 彼,广说如前,[*3] (3)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第三七、患难不慰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 愁恼,怀嫌恨 (aaghaata) 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第三八、希求不给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悕求饮食等事,怀 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 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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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伽论》卷46列出五种现酬报恩人的相状:「一者,安处有情令学己德;二者,方 便安处令学他德;三者,无依、无怙、有贫,随力随能作依怙等;四者,劝令供养诸佛 如来;五者,令于如来所说正法受持、读诵、书写、供养。」(大30,546a-13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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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犯者,[*1] (1)若现无有可施财物,[*2] (2)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 [31][*3] (3)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4] (4)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 意,[*5] (5)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第三九、不如法摄众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32] 徒众,怀嫌恨 (aaghaata) 心,而不随时 无倒教授,无倒教诫,[33] 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 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 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2] (2)若护僧制,[*3] (3) 若有疹疾, (4)若无气力,不任加行,[*4] (5)若转请余有势力者,[*5] (6)若知徒众 世所共知,有大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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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伽论》卷39(大30,505c1ff.)「....是诸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 或有施与,或不施与。云何施与?云何不施?谓诸菩萨,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 生,唯令安乐,不作利益,或复于彼不作安乐,不作利益,便不施与。若知种种内外施 物,于彼众生,定作利益,不定安乐,或复于彼定作利益,定作安乐,即便施与。如是 略说菩提应施、不应施已。次当广辩....」
[32]《伽论》卷48 (大48,563b28ff.)「于一切住菩萨行中,当知菩萨略有六种,于诸 有情无倒摄受,何等为六,一者顿普摄受,二者增上摄受,三者摄取摄受,四者长时摄 受,五者知摄受,六者最后摄受。」
[33]《伽论》卷38详列八种教授,如先了知众生之心,之后,应机示现种种法门令其趋 入,并为说对治常、断二边之中道行,令众生舍诸增上慢等:「云何教授?当知教授略 有八种:....于教授时先当审谛寻思其心,如实了知寻思。如实了知心已,寻思其根。 如实了知寻思,如实了知根已,寻思意乐。如实了知寻思,如实知意乐已,寻思随眠。 如实了知寻思,如实知随眠已,如其所应随其所宜,示现种种所趣入门,令其趣入.... 令趣入已,为说能治常边邪执,处中之行。为说能治断边邪执,处中之行。令其除舍未 作谓作,未得谓得,未触谓触,未证谓证,诸增上慢。」(大30,504b1ff.)
同卷亦详言遮止、开许、谏诲、呵摈、庆慰五种教诫:「云何教诫?当知教诫略有 五种:一者,遮止有罪现行;二者,开许无罪现行;三者,若有于所遮止、开许法中暂 行犯者,如法谏诲;四者,若有于彼法中数数轻慢而毁犯者,以无染浊、无有变异亲善 意乐,如法呵摈与作忆念;五者,若有于所遮止、开许法中能正行者,慈爱称叹真实功 德,令其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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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 (7)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6] (8) 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第四十、不随顺众生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 (aaghaata) 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彼所爱,非彼所宜,[*2](2)若有疾病, (3)若无气力,不 任加行,[*3] (4)若护僧制,[*4](5)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爱, [*5] (6)若为降伏,诸恶外道,[*6] (7)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 无违犯。
﹝第四一、不随喜赞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 (aaghaata) 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 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2] (2)若有疾病, (3)若无 气力,[*3] (4)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4] (5)若护僧制,[*5] (6)若知由此 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6] (7)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 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7] (8)若为降伏诸恶 外道,[*8] (9)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
﹝第四二、不行威折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诃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 (kli.s.ta) 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 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责,乃至驱摈,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 [*2](2)若观待时,[*3] (3)若观因此斗讼诤竞,[*4] (4)若观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 坏,[*5] (5)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 摈,皆无违犯。
﹝第四三、不神力折摄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于诸有情应恐怖者,能 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 越,非染违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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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伽论》卷37 <菩萨地‧威力品> 中详言诸佛菩萨之威力神通,及其对众生之利 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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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犯者,[*1] (1) 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着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 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无有违犯。
三、瑜伽戒本的心理观
今根据瑜伽行派的定义,将瑜伽菩萨戒本有关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非染、 无违犯三类,并配合根本烦恼、小随烦恼、大随烦恼等瑜伽行派的烦恼心所分类说明 之。并将此等心所做如下表所示之略称,以便用于后文统计。
(一)染违犯主要之心所
1. 根本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贪 贪、 《伽论》卷8:「贪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运失念故,于外及内可爱境 贪欲、 界,若分别不分别染着为体。」(大30,313c18)
贪着 「云何贪欲﹖谓于他所有,起己有欲乐﹐起染污心, 若于他所有,起己有欲乐决定方便,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 业。」(大30,317b21)
卷58:「贪者,谓能耽着心所为性。」(大30,621c14)
《成论》卷6:「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 生苦为业」(大31,31b19)
欲求五欲、名声、财物等而无厌足之精神作用。即于己所 好之物,生起染污之爱着心,引生五取蕴而产生诸苦。又 作贪欲、贪爱、贪着。略称欲、爱。《佛光辞典》(以下 简称《佛光》)p.4792 -----------------------
「诸佛菩萨神境智通能办二事:一者,示现种种神通,引诸众生入佛圣教。二者,示现 种种神通惠施无量受苦众生,众多品类利益安乐。」(大30,493c14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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瞋 瞋恚 《伽论》卷8:「恚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运失念故,于外及内非爱境 界,若分别不分别憎恚为体。」(大30,313c21)
「云何瞋恚﹖谓于他起害欲乐﹐起染污心,若于他起 害欲乐决定方便,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大30, 317b24)
卷58:「恚者。谓能损害心所为性。」(大30,621c16)
《成论》卷6:「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瞋, 不安、恶行所依为业。」(大31,31b21)
指对有情(生存之物)怨恨之精神作用。据俱舍论卷十六 、成唯识论卷六所载,对违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 心热恼,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名为瞋。《佛光》p.6114 慢 憍慢 《伽论》卷8:「慢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法﹐不 如理作意故,及由任运失念故,于外及内高下胜劣,若分 (包含憍) 别不分别高举为体。」(大30,313c23)
卷58:「慢者。谓令心举心所为性。」(大30,621c19)
《成论》卷6:「恃已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 苦为业。」(大31,31b26)
比较自己与他人之高低、胜劣、好恶等,而生起轻蔑他人 之自恃之心,称为慢;亦即轻蔑、自负之意。《佛光》 p.5812 疑 疑、 《伽论》卷8:「疑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314a]闻非正 疑盖 法﹐不如理作意故,即于所知事唯用分别染污异觉为体。」
卷58:「疑者,犹豫二分不决定心所为性。」(大30,622a17)
《成论》卷6:「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善品为 业。」(大31,31c1)
谓对迷悟因果之理,犹豫而无法决定之精神作用。即对于 佛教真理犹豫不决之心。[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成唯识论 卷六〕《佛光》p.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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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随烦恼──小随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忿 忿或 《成论》卷6:「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 忿恨 不忿,执杖为业。」(大31,33b9)
对不顺自心之对境,引生气怒之情,而发为暴恶之行动, 称为忿。忿由瞋而生,刚烈而强猛,然无余势,非长久持 续者。〔大乘广五蕴论、品类足论卷三、杂阿毗昙心论卷 二、顺正理论卷五十四〕《佛光》p.3222
恨 嫌恨、 《成论》卷6:「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 恚恼 障不恨,热恼为业。」 (大31,33b12) (包含 「恼」) 恨即指对忿怒之事永远不忘,乃结怨之精神作用。据顺正 理论卷五十四所述恨与忿之差别(大二九‧六四六下): 「如桦皮火,其相猛利,而余势弱,说名为忿。如冬室 热,其相轻微,而余势强,说名为恨。」故知恨虽不如忿 怒之猛烈,但余势极强,历久不灭。[成唯识论卷六、百法 问答钞卷一〕《佛光》p.3811
诳 《成论》卷6:「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能 障不诳,邪命为业。」(大31,33c5)
欺诈之意。即以种种手段迷惑他人之精神作用。据成唯识 论卷六载,「诳」即为得利养而现矫德,以诡诈为性,能 障不诳,以邪命为业。唯识宗以之属二十随烦恼之一,谓 诳以贪、痴之部分为体,系由贪、痴之一分而假立者,离 此二者即别无诳之相用。〔成唯识论述记卷六〕《佛光》 p.5919
嫉 嫌嫉、 《成论》卷6:「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忌为性,能 嫉、 障不嫉,忧戚为业。」(大31,33b26) 憎嫉 指对于他人之善、美等生起不悦之精神作用。〔成唯识论 卷六〕《佛光》p.5440
悭 《成论》卷6:「耽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 能障不悭,鄙畜为业。」(大31,33c1)
即对财施、法施悭吝之心理。唯识宗以之为随烦恼之 一,系以贪爱之一分为其体,离于贪则别无悭之相用。[成 唯识论卷六、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九]《佛光》p.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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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随烦恼──大随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不信 不信解 《成论》卷6:「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能 障净信,惰依为业。」(大31,34b4)
指内心污浊之精神作用。于四谛三宝等,未能忍许爱乐, 自相浑浊,内心不澄净,称为不信。唯识家以之为八大随 惑之一。〔成唯识论卷六〕《佛光》p.979 惛 惛沈 《成论》卷6:「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 ⿳舍那为业。」(大31,34a19) 指使身心沈迷、昏昧、沈郁、钝感、顽迷,而丧失进取、 积极活动之精神作用。唯识宗则纳为二十种随烦恼之一。 与睡眠合为「惛沈睡眠盖」,为五盖之一。〔成唯识论卷 六〕《佛光》p.4578 掉 掉举 《成论》卷6:「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 摩他为业。」(大31,34a7)
指心浮动不安之精神作用,为「惛沈」之对称。此外,恶 作与掉举合称掉悔盖,为五盖之一。就此心所之所障,有 部及阿毗达磨杂集论、成唯识论皆以之障定;经部及瑜伽 师地论之说,则以之障慧。﹝成唯识论卷六﹞《佛光》 p.4586
(二)非染违犯主要之心所
1. 随烦恼:大随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懒懈 懒惰懈怠 《成论》卷6:「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 性,能障精进,增染为业。」(大31,34b11) *于轻戒 「第一、不 为「勤」之对称。即指懒惰之状态。除意谓不积极修善 供三宝戒」 行之精神作用外,并有积极行恶之含义。唯识宗则以此 、「第二十 为二十随烦恼之一。为勤(即精进)所对治。〔成唯识 、耽着睡眠 论卷六、成唯识论述记卷六下〕《佛光》p.6221 戒」是「染 违犯」,其 余的戒条是 「非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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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放逸 《成论》卷6:「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 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大31,34b17)
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唯识宗谓此 属八大随惑之一。〔成唯识论卷六〕《佛光》p.3276 忘 忘念(→失 《成论》卷6:「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能障 念) 正念,散乱所依为业。」(大31,34b22)
为「念」之对称。指对于所缘境及诸善法不能明白记忆 之精神作用。唯识宗将其视为二十随烦恼中八大随烦恼 之一。关于其体,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说,以痴之等流 为体,依此之故而为痴之一分。〔成唯识论卷六〕《佛 光》p.1880
(三)无违犯:出现两次以上之因缘(依出现次数排序)
略称 定义或内容 调 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 病 重病或疾病 无力 无力气 护 护僧制 治 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 蔽,数起现行。 外 外道 多 将护多有情心、为护他多嫌恨心 狂 狂乱 善 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 持 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 心 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
其余出现一次者,于后注解分别说明之。
四重名称 主要防止之心所 1.自赞毁他戒 贪求 2.故悭戒 悭 3.故瞋戒 忿 4.谤菩萨藏戒 慢
瑜伽菩萨戒本与其他菩萨戒本(例如:梵网菩萨戒本或胜鬘经等)一样,重视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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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的贪求、悭、忿、慢等心理作用的防止。为考察瑜伽菩萨戒之四十三轻戒所重视的心 理作用,以下将四十三轻戒条的「染、非染」心所,及「无违犯」因缘整理如下。又, 若与六度配合,则1-7属施度、8-14属戒度、15-18属忍度、19-21属精进度、22-24属定 度、25-32属慧度。33以下与四摄法有关。[35]
"○" 表示该戒条缺「染违犯」的情况
"●" 表示该戒条缺「无违犯」的情况
〔四十三轻戒〕 染违犯 非染违犯 1.不供三宝戒 不敬、懒懈 忘 2.贪求名利戒 贪求、 3.不敬有德同法戒 慢、 恨、恚 懒懈、 忘 4.不应供受衬戒 慢、 恨、恚 懒懈、 忘 5.不受重宝施戒 恨、恚 懒懈、 忘 6.不施其法戒 恨、恚 懒懈、 忘 7.弃舍恶人戒 恨、恚 懒懈、 忘 8.遮罪共不共戒 恨、恚 懒懈、 忘 9.性罪不共戒 恨、恚 10.住邪命法戒 诡诈 11.掉动嬉戏戒 掉、不寂 忘 12.倒说菩萨法戒 着 13.不护雪讥谤戒 14.不折伏众生戒 15.瞋打报复戒 瞋 16.不行悔谢戒 慢 恨 懒懈、放 17.不受悔谢戒 恨 18.怀忿不舍戒 忿 19.染心御众戒 贪染 20.耽着睡眠戒 懒懈 21.虚谈弃时戒 染 忘 -----------------------
[35]详参:释体韬。《六度四摄与<菩萨地‧戒品>之关系》。台北:法鼓文化。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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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求禅法戒 慢 恨 懒懈 23.不除五盖戒 贪 瞋 痴 24.贪味静虑戒 贪 25.不学小法戒 26.背大向小戒 27.舍内学外戒 28.专习异论戒 爱着 29.不信深法戒 不信 30.爱恚赞毁戒 爱 恚 31.不听正法戒 慢 恨、恚 懒懈 32.轻毁法师戒 轻 33.不助伴戒 恨、恚 懒懈 34.往事病戒 恨、恚 懒懈 35.非理不为说法戒 恨、恚 懒懈 36.有恩不报戒 恨 懒懈 37.患难不慰戒 恨 懒懈 38.希求不给戒 恨、恚 懒懈、放 39不如法摄众戒 恨 懒懈、放 40.不随顺众生戒 恨 懒懈、放 41.不随喜赞扬戒 恨 懒懈、放 42.不行威折戒 染 懒懈、放 43.不神力折摄戒 ○
〔四十三轻戒〕 无违犯 1.不供三宝戒 狂[36] 2.贪求名利戒 治[37] -----------------------
[36]心狂乱(k.sipta-cetas)。(以下皆同)
[37]指「对治」,即「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 所蔽,数起现行。」(以下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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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敬有德同法戒 病[38]、狂、眠、说[39]、余[40]、听[41]、心[42] 、调[43]、僧[44]、多[45] 4.不应供受衬戒 病、无力[46]、狂、远[47]、道[48]、余、善[49]、未 [50]、闻;议择[51]、诈[52]、调、僧、多 5.不受重宝施戒 狂、染[53]、悔[54]、乱[55]、贫[56]、塔[57]、劫[58] 6.不施其法戒 病、狂、未[59]、恶[60]、钝[61]、非[62]、外[63] 、 调 -----------------------
[38]遭重病。(以下皆同)
[39]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
[40]与余谈论庆慰。(以下之「余」,意思与此类似,故省略不再一一作注)
[41]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
[42]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以下皆同)
[43]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以下皆同)
[44]护僧制。(以下皆同)
[45]为将护多有情心。(以下皆同)
[46]无气力。
[47]处悬远。
[48]道有怖。
[49]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以下之「善」字,意思与此类似,故省略 不再一一作注)
[50]为引摄未曾有义。
[51]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决择当知亦尔。
[52]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
[53]观受已心生染着。
[54]观后时彼定追悔。
[55]知彼于施迷乱。
[56]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
[57]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
[58]或知此物劫盗他得。
[59]于是法未善通利。
[60]见彼不生恭敬,无有羞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
[61]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当生邪见,增加邪执,衰损恼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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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弃舍恶人戒 狂 调、僧、多 8.遮罪共不共戒 ● 9.性罪不共戒 慈[64] 10.住邪命法戒 治 11.掉动嬉戏戒 治、解[65]、遣[66]、彼[67]、猜[68] 12.倒说菩萨法戒 ● 13.不护雪讥谤戒 善行[69]、忿、 他嫉、心倒 外 14.不折伏众生戒 少利多恼[70] 15.瞋打报复戒 ● 16.不行悔谢戒 罪[71]、■[72]、忍[73]、 外、调 17.不受悔谢戒 不如法 18.怀忿不舍戒 治 19.染心御众戒 不贪[74] 20.耽着睡眠戒 治、病、无力、疲、 21.虚谈弃时戒 彼[75]、奇[76] 22.不求禅法戒 病、无力、倒[77]、多闻[78]、已得[79] -----------------------
[62]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
[63]诸外道伺求过短。(以下皆同)
[64](慈心不犯)。
[65]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
[66]欲遣他所生愁恼。
[67]若他性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随彼而转。
[68]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
[69]因修善行,谤声流布。
[70]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71]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
[72]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悔谢时倍增愤怒。
[73]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
[74]不贪供侍,无爱染心。
[75]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
[76]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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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不除五盖戒 治 24.贪味静虑戒 治 25.不学小法戒 度[80] 26.背大向小戒 ● 27.舍内学外戒 聪敏[81] 28.专习异论戒 ● 29.不信深法戒 不谤 30.爱恚赞毁戒 信[82] 外、调 31.不听正法戒 病、不觉知、无力、知倒说、心[83]、数,多闻[84]、善[85]、愚[86] 32.轻毁法师戒 ● 33.不助伴戒 病、无力、自,依[87]、非[88]、余、转[89]、善、愚 调、僧、多 34.往事病戒 病、无力、转[90]、依、持[91]、善、愚、余 35.非理不为说法戒 无知、无力、转、余友、恨[92] 调 36.有恩不报戒 无能、不受、 调 -----------------------
[77]知其师颠倒教授。
[78]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
[79]若先已得所应教授。
[80]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81]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能达。
[82]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83]为欲将护说法者心。
[84]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
[85](指修善法)若欲无间于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以下皆同)
[86](指「钝根、愚钝」)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 缘心令定。(以下皆同)
[87](3)若了知彼自能成办,(4)若知求者自有依怙。
[88]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
[89]转请他有力者助。
[90]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以下「转」字」,意思与之类似,故不再各别作注 解)
[91]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
[92]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知彼性弊龙 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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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患难不慰戒 病、依、非、余、转、善、愚 38.希求不给戒 无财、不宜[93] 调、僧、王[94] 39不如法摄众戒 病、无力、转、能[95] 外、 调、僧 40.不随顺众生戒 病、无力、不宜 外、 调、僧、多 41.不随喜赞扬戒 病、无力、彼[96]、染[97]、似[98]、竟[99] 外 调 、僧、 42.不行威折戒 恨[100]、时[101]、■[102]、坏[103]、惭[104] 43.不神力折摄戒 外
其它:
缺少心所的说明 共计4
缺染违犯: 14.不折伏众生戒、43.不神力折摄戒,共计2。
缺无违犯:8.遮罪共不共戒、12.倒说菩萨法戒、15.瞋打报复戒、26.背大向小戒、28. 专学异论戒、32.轻毁法师戒,共计6。
四、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分类表
以下将整理「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分类表」,使菩萨行者觉 察,当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希望藉此表方 便掌握菩萨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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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
[94]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
[95]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 皆已无倒教授教诫。
[96]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
[97]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
[98]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 说,而实非妙。
[99]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
[100]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
[101]待时。
[102]因此斗讼诤竞。
[103]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坏。
[104]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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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数高低)
(一) 染违犯
心所 戒条 恨 3.不敬有德同法戒 33.不为助伴戒
4.不应供受衬戒 34.不往事病戒 5.不受重宝施戒 35.非理不为说法戒
6.不施其法戒 36.有恩不报戒
7.弃舍恶人戒 37.患难不慰戒
8.遮罪共不共戒 38.希求不给戒
16.不行悔谢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17.不受悔谢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22.不求禅法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31.不听正法戒 /共计19/ 贪(染) 贪: 24.贪味静虑戒
重1.自赞毁他戒 28.专学异论戒
重2.故悭戒 轻.2.贪求名利戒 染:
19.染心御众戒 21.虚谈弃时戒; 42.不威折戒 23.不除五盖戒 /共计8/ 慢 重4.谤菩萨藏戒 22.不求禅法戒
轻3.不敬有德同法戒; 31.不听正法戒
4.不应供受衬戒 /共计6/
16.不行悔谢戒
忿 重3.故瞋戒 18.怀忿不舍戒
轻3.不敬有德同法戒 /共计3/
瞋 15.瞋打报复戒 30.爱恚赞毁戒
23.不除五盖戒 /共计3/
掉 11.掉动嬉戏戒;23.不除五盖戒 /共计2/
懈、懒 1.不供三宝戒;20.耽着睡眠戒 /共计2/
疑 23.不除五盖戒 /共计1/
诳(诡 10.住邪命法戒 /共计1/ 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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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 6.不施其法戒/共计1/
悭 重2.故悭戒 /共计1/
不信 29.不信深法戒 /共计1/
惛 23.不除五盖戒 /共计1/
(二)非染违犯
心所 戒条 懒懈 3.不敬有德同法戒 34.不往事病戒
4.不应供受衬戒 35.非理不为说法戒
5.不受重宝施戒 36.有恩不报戒
6.不施其法戒 37.患难不慰戒
7.弃舍恶人戒 38.希求不给戒
8.遮罪共不共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16.不行悔谢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22.不求禅法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31.不听正法戒 42.不行威折戒
33.不为助伴戒 /共计19/
忘念 1.不供三宝戒 7.弃舍恶人戒
3.不敬有德同法戒 8.遮罪共不共戒
4.不应供受衬戒 11.掉动嬉戏戒
5.不受重宝施戒 21.虚谈弃时戒
6.不施其法戒 /共计9/
放逸 16.不行悔谢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38.希求不给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42.不行威折戒
/共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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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违犯
因缘 戒条 调 3.不敬有德同法戒 35.非理不为说法戒
4.不应供受衬戒 36.有恩不报戒
6.不施其法戒 37.患难不慰戒
7.弃舍恶人戒 38.希求不给戒
16.不行悔谢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17.不受悔谢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30.爱恚赞毁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33.不为助伴戒 /共计15/
病 2.贪求名利戒 34.不往事病戒
4.不应供受衬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6.不施其法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20.耽着睡眠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22.不求禅法戒 /共计10/
31.不听正法戒
力 4.不应供受衬戒 35.非理不为说法戒
20.耽着睡眠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22.不求禅法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31.不听正法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33.不为助伴戒 /共计10/
34.不往事病戒
护 3.不敬有德同法戒 38.希求不给戒
4.不应供受衬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7.弃舍恶人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33.不为助伴戒 41.不随喜赞扬戒
37.患难不慰戒 /共计9/
治 2.贪求名利戒 20.耽着睡眠戒
10.住邪命法戒 24.贪味静虑戒
11.掉动嬉戏戒 26.背大向小戒
18.怀忿不舍戒 /共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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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3.不敬有德同法戒 37.患难不慰戒
4.不应供受衬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7.弃舍恶人戒 /共计7/
33.不为助伴戒
外 6.不施其法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13.不护雪讥谤戒 43.不神力折折摄戒
16.不行悔谢戒 /共计7/
30.爱恚赞毁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多 3.不敬有德同法戒 37.患难不慰戒
4.不应供受衬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7.弃舍恶人戒 /共计7/
33.不为助伴戒
外 6.不施其法戒 40.不随顺众生戒
13.不护雪讥谤戒 43.不神力折折摄戒
16.不行悔谢戒 /共计7/
30.爱恚赞毁戒
39.不如法摄众戒
狂 1.不供三宝戒 6.不施其法戒
3.不敬有德同法戒 7.弃舍恶人戒
4.不应供受衬戒 /共计6/
5.不受重宝施戒
狂 1.不供三宝戒 6.不施其法戒
3.不敬有德同法戒 7.弃舍恶人戒
4.不应供受衬戒 /共计6/
5.不受重宝施戒
善 4.不应供受衬戒 34.不往事病戒
33.不为助伴戒 /共计3/
持 31.不听正法戒 34.不往事病戒
33.不为助伴戒 /共计3/
心 30.爱恚赞毁戒 /共计2/
31.不听正法戒
五、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总表
以下藉由「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总表」,希望看出与瑜伽菩萨 戒本有关的心理作用与因缘。
(一)染违犯
心所 出现次数 心所 出现次数 心所 出现次数 心所 出现次数 心所 出现次数 心所 出现次数 恨 19 贪 8 慢 6 忿 3 瞋 3 掉 2 懒懈 2 嫉 1 悭 1 疑 1 不信 1 昏 1 谄 1
由以上的统计可知,在瑜伽菩萨戒本中,与「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恨」── 嫌恨 (aaghaata)、恚恼 (pratigha) 出现次数最多,达19次。若包括相关的忿 (kroda) 3次、瞋恚 (vyaapaada;pratiro.sayati) 3次,则总共有25次,约占58%。可 见「瞋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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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瑜伽菩萨戒主要对治之心理作用。
反之,于瑜伽菩萨戒本「第九、性罪不共戒」,纵然是性罪(性质是恶的行为或言 语),若其动机是「怜愍心」,结果是「利他」,则不仅不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而且反 而有很多功德(详见第六节)。
(二)非染违犯
心所 出现次数 懒懈 19 放 6 忘 9
可知在瑜伽菩萨戒本中,与「非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懒惰、懈怠」 (aalasya-kausiidya) 出现次数最多,达19次之多,约占21%。在轻戒「第一、不供三 宝戒」、「第二十、耽着睡眠戒」是「染违犯」,其余的戒条是「非染违犯」。可知 「精进」是瑜伽菩萨戒本所重视的心所。
(三)无违犯
因缘 次数 因缘 次数 因缘 次数 因缘 次数 因缘 次数 因缘 次数 调 15 病 10 力 10 护 9 治 7 外 7 狂 6 多 6 善 3 持 3 心 2
可知在瑜伽菩萨戒本中,与「无违犯」相关的因缘,以「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 处,安立善处」出现次数最多,达15次,约占35%。换言之,这十五条本来是菩萨所不 应作的行为;但是,若动机是出于善意,希望藉此让众生远离不善,安于善法,则这些 行为被认定是「无违犯」。
六、瑜伽戒本的伦理观──由具悲愍非为恶
伦理学是以「应该」 (should)、「应当」 (ought) 等的价值陈述 (value statements) 来讨论有关某事是否善、正确或道德的学问。与事实判断(factual statements) 相比较,价值判断也许更难判定真或假,但不能说确立价值比研判事实不 具重要性。特别是讨论人际关系、共同福利、或善恶之争等的时候,价值的知识是非常 有益的。因此,纵然有些人对于「道德是否有客观性」存有怀疑,但是自古以来,人类 社会中就存在有许多「习惯」或「习俗」(拉丁语是moralis),它即是「道德」( morality) 的语源,也可说是伦理的基本意义之一。其中,由于各宗教有其不同的价值 观,因而亦产生各种宗教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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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所谓「戒」是由 "`siila" 的古印度语之意译(音译则是「尸罗」 )。
"`siila" 之广义是「习惯、习性」,狭义则是指「善习、善行」。所以,我们可从佛 教的瑜伽菩萨戒本了解其伦理观。今特别就「第九、性罪不共戒」讨论之。
若依一般佛教的伦理观,杀生、不与取(偷盗)、欲邪行(邪YIN)等三种身体行 为,以及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等四种言语行为是属于「性罪」,也就是,这七 类行为的动机通常是起于杂染(贪瞋痴),结果造成伤害或损害他人。所以从动机及结 果来看,这些行为的性质是恶的。
若根据瑜伽菩萨戒本「第九、性罪不共戒」:「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 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的叙 述,此七类性罪(性质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若结果是「利他」、动机是「怜愍」,则 可能是一种「善权方便」,不仅不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而且反而有很多功德。分析如 下:
一、结果是「利他」。其中可再分两种状况:
1.权衡损害之轻重性。为不让恶人造损害性重大的恶业而得大苦果,宁愿自己以损 害性较轻的杀、盗等行为制止,而让自己承受, 恶业果报。
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 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或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 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恼。」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 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于彼有情发生 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 。」等等。
2.损己利人。如:「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 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现无 系属,习YIN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 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 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多生功德。」
二、动机是「怜愍」。如:「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 犯,生多功德。」不与取(偷盗)、欲邪行(邪YIN)等性罪也可以援用同样的原则。又 如《菩萨戒二十摄颂》11颂云:『由具悲愍非为恶。』」
由此可知,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是依据动机与结果而判断;若结果是「利 他」、动机是「怜愍」,则可能是一种「善权方便」,不仅不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而且 反而有很多功德。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并没有预设任何行为是绝对善或恶(例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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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杀人、偷盗等行为之性质一定是恶,不论动机是否出于善意,结果是否有利于他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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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sychology and Ethics
of the
Yogaacaara Bodhisattva Precepts
Ven. Hui-min
Associate professor,
National Institute of the Arts
Summary
Previously , most glosses and research on the Yogaacaara Bodhisattva Precepts had taken the vantage of the Six Paramitas or the Four Samgrahas. In this paper I use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to examine the psychology and ethical standpoints of the Yogaacaara Bodhisattva Precepts .
First , I divide the contents of the Precepts concerning the mental elements into three categories , the Polluted Breach , the Non-polluted Breach , and the Non-breach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efinitions of the Yogaacaara School. This school's classes of vexations are also used to clarify these three categories. Next , I have made classifications and statistics for the mental elements conditions of the Polluted Breach , the Non-polluted Breach , and the Non-breach , so that the Bodhisattva practitioner may recognize each psychological state. In this way , when such moods occur, the practitioner is aware that they may cause certain behaviors and breaches of the precepts.
The Yogaacaara Bodhisattva Precepts are similar to other Bodhisattva precepts in that they emphasize preventing psychological conditions relating to the four main precepts governing greed, stinginess, anger, and insolent to others. As to the 43 secondary precepts , statistics show that moods motivated by hate (aaghaata) , springing from Polluted Breach mental elements , are listed the most times (19). If the closely related moods of anger and enmity are included, the count goes up to 25, accounting for 58% of the total. From this we may see that 'hate' is the main objective of the Yogaacaara Boddhisttva Precepts.
In the category of Non-polluted breaches , laziness (aalasya-kausiidya) appears most often , accounting for some 21% of the total with 19 appearances. This shows that diligence is a key mental element of the Yogaacaara Bodhisattva Prece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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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ditions relating to Non-breaches most often appearing is taming and subduing, at 15 times about 35% of the total. Motivated by good intent, this type of behavior brings living creatures harmony with good dharma , so it is classified as a Non-breach.
Analyses of the Ninth , the some main crimes which are in special condition , shows that the standards by which good and bad behavior are measured in the Precepts are the motives and results. If the result is altruistic , and the motive is sympathy , this behavior may be a sort of convenience. Such an act does not count as bad behavior or language , but rather earns great merit. In other words , the Precepts do not designate any particular action as being absolutely good or bad (such as maintaining that killing or robbing and so on are absolutely bad regardless of whether or not the motive is good and the results are altruistic.)
key words: 1. Yogaacaara Bodhisattva Precepts 2. mental elements 3. precept by natrue 4. hate 5. sympat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