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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圆法师:唐密护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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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密护摩法 护摩法 密法中护摩是非常重要的修法之一,几乎每一本尊修法皆有护摩仪规为辅。 护摩是梵语音译,其意“焚烧”,即以火烧除不净。元来护摩法者,印度一类事火外道(印度教)之作法。此类外道,以火为天口,为令供物上达于天,以火烧之为烟,天食之,令人获福。 密教取其法,设火坛(护摩炉),烧乳木(护摩木),然寓意为以智慧火烧烦恼薪,以真如之性火焚尽内外魔害,即是转烦恼为菩提也。《大日经疏》云“外典净行围陀论中,有火祠之法。然大乘真言门,亦有火法。所以尔者,为摄伏一类,故以佛韦陀事而摄伏之,然其义趣,犹如天地不可相并。”又云“护摩是如来慧火,能烧弃因缘所生灾横。”又云“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饭。” 佛法之护摩有二种,一外护摩一内护摩。 外护摩法,择地作坛,中央备炉,设种种供物及他器具。在密法以后的修法实践中,择地作坛法渐渐为护摩坛所代替,护摩坛的“建”“毁”亦以相应约轨取代,然其意义如法不悖。于护摩修法中,召请本尊等众,安置于护摩坛上。于护摩炉中燃火,顺次投供物、乳木等于火中供养之,是曰外护摩。如《大日经疏》云“次释外护摩者,有其三种,一本尊,二真言,三印。”一本尊者,行者本所尊也,为供养故安置,随所修本尊(佛、菩萨、明王、护法天等)法而安置相应本尊,于火中亦有是曼荼罗位。二真言者,护摩炉中置火处也,以火为真言。三印者,即身印,是阿阇黎身也。当作外护摩时,令此三位相应相当,此三亦是净三业义。本三位谓身、炉、本尊,三位各有三位,本尊、真言、印也。本尊是意业,真言是口业,师身之印是身业,由此因缘,能净三业成三事,即成就三身所谓法身、报身、应身。护摩法的根本也就是借此仪规达到三密相应而自净三业。外护摩法约分四种:息灾、增益、敬爱、降服,顾名可思义也。 内护摩法,实际属于“意观”,意义同“观身不净、观法无我、观行无常”等。以行者自身,本尊火天,坛上炉火,俱六大所成,住本不生际。观此三三平等不二,住于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观。以此观智火,烧无明烦恼薪,是曰内护摩。如《大疏》云“护摩是烧义也,由护摩能烧除诸业。以一切众生皆从业生,由生转业,轮回无已。以业除故,生亦得除,即是得解脱也。若能烧业者,名曰内护摩也”。所谓解脱即转烦恼业苦而得解脱。如《大疏》又云“若真言行者,但作世谛护摩,不解此中密意,则与韦陀火祀不相滥耶。”然内护摩之全息意义就是“转烦恼为菩提”,其功用如我们每日之忏悔、劝请、发菩提心、回向。 故外护摩法,借相以庄严本尊,清净自身三业;内护摩法寓义于“心”达自性法身开显。 延伸体解,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六波罗密、四无量行皆护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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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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