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宗教学
圣严法师
自序
比较宗教学(Comparative Study of Religion)这门学问,不但在我国感到年轻,即在西洋也不古老。
因于十七世纪的时代,西欧方面的思想家们,得到了自由批评宗教问题的机会,故有一位英国的海白特(Herbert 西元一五八一─一六四八年),在他写的《缙绅的宗教》(Ancient Religion of the Gentiles)一书中,对于西方传统的一神教,开始做了比较的研究和批判。但却直到十九世纪,才有人将这门学问大大地发达起来。
近世以来,关于宗教问题的书籍,已经越来越多。但在我们国内,要想求得一册比较可取的入门书,也不容易。所以我在研究佛学之余,特别留心比较宗教学的问题,并且计画编写一部这样的书。
到了一九六六年秋天,我的书还没有着手编写,高雄的寿山佛学院竟为我开了「比较宗教学」的课。此后经过半年多的时间,便使我完成了本书初稿。
正由于这门学问在我们这里非常年轻,所以本书的问世,只希望担负启蒙的 任务。我是站在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和哲学的观点上,由人类的原始信仰,至世界性的各大宗教,予以客观的讨论和通俗的介绍。
为便利读者检查本书的各项重要资料起见,特为编成「主要名词索引」,附于书后。它的编列原则,是以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者为主。
一九六八年四月圣严写于台北市
目录
自序
第一章原始宗教
第一节绪言
何谓比较宗教学
宗教学的范围
宗教的分类法
第二节原始宗教的形态
宗教的定义
宗教的由来
自然崇拜
动物崇拜
植物崇拜
图腾崇拜
灵物崇拜
偶像崇拜
生人崇拜
鬼魂崇拜
祖先崇拜
性力崇拜
第三节原始宗教的仪式
宗教仪式及祭司
咒术的产生
诞生到死亡的仪式
宗教的牺牲
第二章未开化民族的宗教
第一节神教的分类
谁是未开化者
多神教
二神教
一神教
泛神教
交换神教
无神教
第二节未开化者的迷信
魔术
禁忌
占卜
祈祷
巫觋
神话
迷信神秘的解释
第三章古代民族的宗教
第一节巴比仑的宗教
巴比仑的环境和时代
宗教的历程
主要的神
巴比仑的神话
巴比仑的宗教生活
第二节埃及的宗教
古埃及
古代社会
神的信仰
神殿及祭司
来世思想
第三节以色列民族的宗教
希伯来人
巴勒斯坦的闪族
希伯来宗教与犹太教
第四节古希腊的宗教
希腊及其人种
祖先崇拜
圣火
自然神的信仰
主要的神
第五节古罗马的宗教
罗马人
罗马人的信仰
罗马的神
政教合一
法律与宗教
第四章印度的宗教
第一节印度的环境及其民族
绪言
印度宗教的分期
印度的环境
印度的民族
第二节吠陀时代的宗教
四《吠陀》
《吠陀》神话
天界的神
空界的神
地界的神
动物神与植物神等
魔神
低级群神
神与人的关系
《吠陀》的实际生活
人死之后的命运
耶摩与地狱
第三节梵书及奥义书时代的宗教
《梵书》的时代
《梵书》的神话
轮回说及业说的起源
轮回之说的起源
《奥义书》
《奥义书》的分类及译本
《奥义书》的宗教思想
轮回与解脱
第四节经书及学派时代的宗教
《经书》
四姓
妇女与婚姻
生活即是祭祀
学派的兴起及其开展
学派时代之初的四大思潮
学派时代的共通思想
两大史诗
第五节印度教的内容
印度教的历史
印度教的三位大神
《富兰那》文学及印度教的诸神
商羯罗与印度教
湿婆派
女神崇拜
性力派
秘密法与咒印
印度教的思想家
第五章中国的宗教
第一节中国民族及其宗教的起源
中华民族
上古的宗教信仰
开辟神话
巫觋与巫术的信仰
阴阳五行八卦
第二节三代至秦汉的宗教信仰
神鬼的崇拜
天神与地神
祭祀的阶级性
祖宗的崇拜
宗教思想的变迁
第三节道教的出现
道教的起源
太平道
天师道
老庄与道教的关系
魏伯阳与《参同契》
葛洪与《抱朴子》
寇谦之与天师道
茅山与武当山
第四节道教的修炼方法
符箓的使用
道教的神
身外的神
身内的神
金丹与药饵
行气与导引
房中术的内容
修炼的成果
第五节道教的经典和派别
老子的神话
道经与佛经
道藏与释藏
道藏的编篡
道教的戒律及伦理
全真教
第六章少数人的宗教
第一节耆那教
耆那教的出现
耆那教的教理
耆那教的道德律
五誓的内容
无神的宗教观
耆那教的分派与佛教
第二节锡克教
锡克教的教主
锡克教的演变
军事化的结果
第三节教
波斯的宗教
拜火教与教
教的教主
教的神
分期与分派
最小的宗教
第四节中国的理教
秘密社会的宗教
理教的教主
理教的教义及教仪
理教的教制
第七章犹太教
第一节摩西及士师时代的犹太教
犹太教的成长
初期的犹太教
摩西的宗教运动
西奈山的神
摩西十诫
士师时代
第二节王国时代的犹太教
王国时代
大王
所罗门王
南北朝时代
第三节先知时代的犹太教
先知时代
斗垮太阳神
屠杀与灭亡
从流放到还乡
第四节希腊及罗马时代的犹太教
希腊统治的时代
三个犹太教派
耶稣以后的犹太教及其神学
第五节犹太教的神话
犹太教的圣典
犹太教的神之演化
耶和华的性质分析
三个重要神话
第八章基督教
第一节基督教的开始
耶稣的时代背景
耶稣的复活
耶稣的人格及其教训
第二节基督教的圣典及其教会
《旧约》与《新约》
初期的基督徒
使徒保罗的传教
初期的教会
教会发展的因素
教会的成长
教会的分裂
第三节基督教的神学
哲学与神学之间
神学的源头
教父哲学的异说纷纭
教义神学的三大论争
奥古斯丁
修道主义者
第四节中古以下的基督教
中古时代
教会教育
烦琐哲学
近世的基督教
第九章回教
第一节回教的起源
回教的名称
回教的发源地
阿拉伯人
第二节回教的教主
穆罕默德的出生地
婚前的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的婚姻生活
穆罕默德的宗教生活
穆罕默德的传教生活
穆罕默德的成功
第三节回教的教理
一神主义
未来思想
回教的天堂
鼓励战斗的宗教
《古兰经》
第四节回教的教仪及传布
回教徒的生活实践
回教徒的信德
回教的禁戒
回教的传布
第五节中国的回教
回教初传中国
回教在中国的流传
回教的宗派
中国回教的流派
第十章佛教
第一节佛陀的时代背景
佛陀以前的印度
六派哲学与六师外道
恒河流域的文明
佛陀的出现
第二节佛陀及其教团
出家以前的菩萨
由苦行至成道
佛陀的一生
佛陀的教团
第三节佛陀的教义
原始佛教
四圣谛
十二因缘
三法印
八正道
第四节从小乘到大乘的印度佛教
佛教的分裂
小乘佛教
由小乘而大乘
思想的演进
大乘佛教的主流
佛教在印度的灭亡
菩萨及其他
佛教的文献
第五节隋唐以前的中国佛教
佛教的传入
三国时代的佛教
道安与慧远
法显与鸠摩罗什
南北朝时代
宗派的兴起
第六节隋唐八大宗
天台与三论
华严宗
唯识宗
律与净土
禅宗与密宗
第七节发展的趋势
各宗的盛衰
佛教与儒道的交涉
佛教国际大势
比较宗教学索引
第一章 原始宗教
第一节 绪言
何谓比较宗教学 比较宗教学的内容,便是将各宗教的教主、教理、教仪、教史,做比较的研究和客观的介绍。它可有两种方式:一是举出各个不同的专题做综合性的研讨;二是将各宗教单独的分章介绍。不过,由古到今的各类宗教之间,性质颇有不同,采用第一方式写来吃力,但又未必讨好,所以本书是用的第二方式。
宗教学(Science of Religion),在我们中国来说,算是一门新知识,虽在传统的文献中保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资料,至于用科学方法及历史角度来做专门论列的工作,到了近世才有少数人的着作出现,主要这还是受了西方学者的影响。在西方,过去所论的宗教,仅仅局限于基督教的范围。近世以来始利用东方人的文献,做广泛的研究和比较,他们以考古学及语言学,对各民族的各宗教努力研究的成果,便是比较宗教学的诞生。
因此,宗教可能有迷信色彩,比较宗教学却是一门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它是从历史的事实中求真理,又从彼此的同异中找问题,再以心理的分析来解答问题。所以,这门学问,能够帮助我们回忆人类的过去,又能指导我们来做正确的信仰选择。
现代人中的知识分子,当然不乏宗教信徒,但也确有很多人并不喜欢宗教。实际上,人类的文化,无一不是从宗教中来;今人的日常生活,纵然没有宗教心理的感受,却又很难脱下宗教现象的遗形。
因为,世界上最古、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例如希腊的荷马史诗、印度的《吠陀》文学、中国的《易经》、希伯来的《旧约》,无一不是宗教的产物;古代伟大的建筑艺术,那便是各宗教的神殿;最早、最伟大的雕刻及壁画,没有不是宗教的遗产;近代的化学,渊源于古宗教的链金术,中国称为丹鼎;近代的天文学,则是脱胎于宗教信仰的星象崇拜。
再说,现代人的各种典礼仪式,从总统就职宣誓到个人的结婚宣誓,从对国旗致敬到人与人间的鞠躬握手,由军中的礼炮到举手敬礼,由运动会场的圣火到新娘出阁的礼服,及社交场中的威仪礼节,凡此种种,无一不是古代宗教的恩赐。虽然多数已经过简化及改良,但其并未与我们的祖先脱离关系,例如鞠躬与 跪拜之间,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
宗教学的范围 宗教一词,未见于中国的古典,它是日本学者对于英文「利雷敬」(religion)一字的意译;我国接受西洋文化的输入,初期借助于日本为桥梁的很多,故对宗教一词,也就接受下来。宗教的定义很难确定,中国《易经》的〈系辞〉所说「神道设教」之意,或近似之。
因此,宗教两字用于佛教,殊不恰当,因为,佛教从来未将宗教两字连起来用过。若以禅宗的立场,无言之教谓之宗,假言明宗谓之教,这与利雷敬的涵义,完全不同。
其实,西洋的基督教,也不以利雷敬自居,因为根据宗教一词的原义,乃是指原始人类的多神崇拜或自然崇拜,基督教却是进化以后的人类信仰。
但是,人类的信仰,均有一个共同的原则,也就是说,不论是原始宗教或进化的信仰,求取安慰乃是彼此一样的。所以,从高级宗教的立场而言,虽皆不欲自命为宗教,从宗教学家的研究态度而言,仍将一切安慰的信仰,统入于宗教的范围之内。
可见,宗教学的范围,是有广狭的,各宗教学家的看法,也不能一致。单就对于各高级宗教的研究而言,它便成了比较宗教学;其实比较宗教学即是宗教学 的同一个主题。我们看,马克斯弥勒(Max Mu:ller)认为,宗教学的内容,有比较神学(Comparative Theology)及理论神学(Theoretical Theology)的两类;乔尔丹(Jordan)则以为,宗教学应包括各宗教的教史、各宗教的比较论、各宗教的哲学等三项。
因此,本书称为比较宗教学,实则就是宗教学。所不同的,我们将从最原始的人类信仰介绍起。
宗教的分类法 宗教既有原始的和进化的不同,近世即有很多学者,基于历史进化论的观点,说出各各不同的分类方法。现据日人比屋根安定的《世界宗教史》所载的资料,迻译并条列如下:
(一)泰娄氏(E. B. Tylor)分为五类:原始的自然崇拜、生气说(Animism)、国民的多神教、仪式的宗教、普遍的宗教。
(二)李忧氏也分为五类:自然的宗教、生气说及庶物崇拜、国家的神话、律法的宗教、最高的宗教。
(三)赫格尔氏分为三阶:自然的宗教、灵的个性之宗教、绝对的宗教。
(四)哈尔脱门氏分为二大类:自然教、超自然教。
(五)比屋根安定氏分为三大类:自然的宗教、伦理的宗教、普遍的宗教。
又将「自然的宗教」分为原始的自然教及多神教。
所谓原始的自然教,又可分为物心未分期及物心二元期。物心未分期,即是指的生气说;物心二元期又可分为自然崇拜、庶物崇拜、精灵崇拜、图腾(totem)崇拜。
又将「伦理的宗教」分为律法教及伦理教。印度的婆罗门教及初期的犹太教,属于律法教;阿拉伯的回教、波斯的教以及先知时代的犹太教,则属于伦理教。至于「普遍的宗教」即是没有种族界限的世界化的全民宗教,迄今仅能举出佛教及基督教属之。
为便于学者记忆,现将比屋根氏的分类法列表如下:
第二节 原始宗教的形态
宗教的定义 大致说,有所宗而以为教者,即为宗教。如此说来,一切学术的学派,均可列于宗教的名下,乃至反宗教的唯物主义者,也在宗教的定义之内。通常所称的宗教之义,则未必如此。
根据比屋根氏的《世界宗教史》说,要为宗教求一简单的定义,颇不容易。宗教的产生,是导因于心理的或经验的事实。此事实表现在人类的历史过程中,它便形成为人间的或社会的宗教意识。所以,从来研究宗教史的人,首先要着眼于心理事实所构成的宗教意识;这一宗教意识的变迁,便是宗教思想的进化。
宗教意识,乃是出于广泛而又复杂的人心之要求,由此抽象的概念的宗教意识,表现于人间的实际生活,便成为宗教的事实,那就是艺术的、道德的、经济的人间生活之价值要素。
宗教的定义虽不易标立,但也有好多学者为它下过界说,其中最常被采用的是泰娄氏及佛雷则氏(I. G. Frazer)之说。泰娄氏说,宗教最小限度的定义是「精灵的存在物的信仰」。此说虽把宗教的态度及宗教的对象提出,却未说到宗教的行为(仪式)。同时,精灵崇拜也仅是原始宗教之一种,未能概括全部的宗教信仰。
佛雷则氏说,宗教是「对于统驭自然及人类生活的超人的权威(powers)之和解的手续」。此说改进了上说的缺点,但仍不够完美。
马列氏(R.R. Marett)以为宗教的对象,最好是用「神圣的」(The Sacred)一语来说明。此语范围很广,能将所有超人的及非超人的,精灵或非精灵的,宗教的或魔术的,都包含在内。因为,「神圣」含有禁忌的、神异的、秘密的、有能力的,及权威的、灵活的、古旧的等意义。
所以,有人以为,最简单的宗教定义,当推马列氏的「神圣的」之说。
宗教的由来 自有人类以来,即有宗教信仰的要求。人类为何有此要求?一般学者多以为是起源于人恐怖的心理。此说最初见于罗马的柳克理细阿(Lucretius)所谓的「恐惧造成最初的神」。其余如英国哲学家汤马斯霍布士(Thomas Hobbes 西元一五八八─一六七九年)所谓的「畏惧不可见的事物,乃宗教之自然种子」。休谟(David Hume 西元一七一一─一七七六年)也同意此说。
由于对外力不可捉摸的破坏性而产生恐怖,由于恐怖的情绪,便设想有某种或多种大力而不可见的东西在掌握人类,或给人类惩罚,以至造成人类的灾难。有些先知者即设想其为可以用虔敬及祭祀等方法来求之宽免。以人类的心理衡量这种大力者,这种大力者也就成了拟人的、通于人情的,将人与人间的酬答恩谢 及求情,一转而成为对于不可知的大势力者乞求及酬谢,便是宗教的信念和宗教的仪式了。
不过,原始人类对于一部分由精灵所造成的恐怖,也有用平等对待的缔约,甚且有用高压的威吓手段来降伏的,原始民族中的巫师术士之流,便有这种方法。
吉丁斯氏(Giddings)以为宗教起源于「大可怖物」(Great Dreadful),而最初的宗教观念,只是一团不清楚的观念,后来逐渐分化明晰;原始人起初只信「大可怖物」,后来才化为具体的精灵等的崇拜。
弥勒以为宗教起源于「无限的观念」(Perception of the Infinite),这种观念是由于人类对付四周的环境而生。自然的势力,非人的能力所可比拟,所以产生「无限」的观念,而对它崇拜。
泰娄氏以为人类最初的信仰对象是精灵,精灵便是「生气」或灵魂。万物皆有精灵,自然界的一切奇异现象,都是精灵所作成的。
氏改进泰娄氏之说而提出「生气遍在主义」(Animatism)或称「先生气主义」(Pre-Animism),以为在信仰精灵以前,还有一个只信一种超人的神秘力的时代,例如美拉尼西亚人所谓的「马那」(Mana),便是这种遍在于宇宙间的超人 的神秘的力。
自然崇拜 原始人类的知识未开,对于自然界的变化运行,莫知所以,自觉非常渺小,而自然界的力量却是伟大莫测。由此力量的崇拜,便产生了种种拟人的自然神:近山的视山之巍巍而出山神,近海的视水之浩瀚而出水神;无山无水处出地神,多风之处出风神。总之,自然神的出现,必与其地理环境有关。
在自然神之中,最为原始人类所信仰的,有如下几种:
(一)地的崇拜:在原始人看大地,乃是一个生物──土壤是大地之皮肉,岩石是大地之骨骼,河流是大地之血脉,空气是大地之呼吸。因为大地能够生养万物,就有了「地母」(Earth Mother)之名。有了母亲,必有父亲,便联想到地上之天,称为天父(Heaven Father)。地母生养万物是由于天父的恩泽,这在中国便是干坤、阴阳的信仰,乃是原始人的基本观念。这一观念是拟人的神话,所以,天地阴阳的大道理,都是由人类的男女生殖的观念而比拟产生。在希腊、罗马、印度等地的民族,有一种奇特的宗教信仰,即是「生殖器崇拜」(Phallic Worship),以形像男女生殖器的天然石块,供于殿中,给人礼拜。据我对于《易经‧系辞》的研究,中国古圣所倡的干坤、阴阳的神道设教,实在也是生殖器崇拜的亚流(参见拙着《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就以中国字的「祖」字而言,右 边的「且」字便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所以,祖者即是男性生殖器崇拜(示)的演化;因为这是将天地做了拟人构想的必然结果。以男女生殖器象征天父及地母,所以,生殖器崇拜的本身,不唯毫无猥亵之意,倒有着非常庄严的道理在。
(二)水的崇拜:水是一切生物不可缺的东西,但它也能泛滥成灾,吞噬生物。所以每被原始人类视为神圣和神秘。圣泉、神井、圣水,各处都有。婆罗门教以恒河之水为圣水,耶稣在约旦河畔受洗礼,均与水的崇拜有渊源。埃及的尼罗河、英国的泰晤士河,都有父亲的称呼,在艺术上则被雕刻为人形。西非洲的巫师祭海神;古希腊人和罗马人,投生物于海中祭海神;古秘鲁人呼海为「海母亲」(Mother Sea),当作食物的供给者而崇拜之。
(三)石与山的崇拜:石的形状,往往有形似动、植诸物者,本系自然界偶然形成,或为古人制成的石器之遗存,原始人类则视之为神物或圣迹。这种信仰,遍及全世界,乃至后期的高级宗教,如回教之视麦加(Mecca)城的黑石(Black Stone)为圣物而去朝拜。古代的希腊、罗马、犹太、墨西哥及其他民族的历史,都记载有石的信仰。西元前二百年顷,罗马人曾虔诚地欢迎由小亚细亚来的一块小而粗的黑石,以为是「圣母西比利(Mother Goddess Cybele)」。这在中国也不是没有,这种黑石大约与陨星及火山岩有关。至于山的崇拜,中国古代最大的祭 典,由皇帝亲祀于泰山;犹太人摩西,在西奈山(Sinai)见到耶和华(Yahweh);印度人甚至把喜马拉雅山视为世界的轴心。罗马人的朱彼得(Jupiter),北欧人的奥丁(Odin),都在山上。中国人尝有「山中方七日,世上数千年」的传说,每以云深不知处的山中,为神仙所在。
(四)火的崇拜:原始人不会生火,天然发生的火,如雷火、火山等均是可怖的,能吞噬一切生物的。偶尔发现森林的野火之后,残留着香喷喷的兽类尸体,便以为火是能够吃东西的活物,是神,拜火的信仰就因此产生。马来人不敢跨过炉火;印度的托达斯人(Todas)燃灯时要对之礼拜;佛经中的佛陀的大弟子迦叶三兄弟,本为事火外道;古希腊人,每家必守一长明的火,以祀火炉女神;罗马人也这样做;秘鲁人以女子看护神火,称为「太阳之妻」(Wives of the Sun);印度《吠陀》中的火神阿耆尼(Agini)为最高的神,婆罗门种姓的印度人也不敢用口气吹灭火;犹太教的耶和华,与火神也有关联。
(五)日月星的崇拜:昼夜的交替变化,最令原始的人类惊异。人类对于黑暗的恐怖,可谓与生俱来。黑夜中阻止了人类的活动,却又帮助许多生物的活动,所以视之为神秘。有了光明,人类就有了帮助。光明是恩物,所以对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月亮和星象,加以崇拜。大不列颠曾植有大石柱以祀太阳,又有祭坛 以祀月神。但是,在旱燥的地方太阳则成为可怖之物,居民只崇拜月神,例如中非洲人怕见太阳升起而仅崇拜月神。古代以色列人每见新月,便举烽火于山头,传播这个喜信。太阳的崇拜也很普遍,日本的大和民族,自以为是来自太阳神,迄今仍以太阳作为其国家的象征;古秘鲁人也信他们的王是太阳之子;古波斯的故事中有日神蜜德罗(Mithra);希腊的日神为希利奥斯(Helios);罗马的日神为所耳(Sol);埃及的日神为拉哈(Rah);印度《吠陀》中的日神是苏尔耶 Su─rya)。星的崇拜,在世界各地也很普遍。最初的天文学家,即是一些富有宗教色彩的星象家,他们能由星象的运行,预言人之吉凶及年岁之丰欠,时节之好坏,命运之通塞。中国道家的拜斗,即是星斗崇拜。在古迦勒底人及希伯来人之中,也将占星术与星的崇拜合为一起,星被视为神灵所在处。耶稣出生时,即有星象指示波斯博士的传说。陨星在各处多被目为灾祸的前兆;非洲黑人以为陨星是已故的神巫回来作祟。
动物崇拜此处所说的动物,即是英文的animal,并不包括人类在内。原始人类对于强大的动物产生畏惧感,对于更能适应于自然环境的动物又产生神异感。人类有许多地方及不上动物,所以引起崇拜动物的信念。
各民族所奉的神灵,常因环境而异;动物崇拜的种类,也因地方而不同。北 方民族的狼与熊,南方民族的狮、象、虎、鳄鱼等,每成为崇拜的对象。
古埃及所拜的动物很多,例如牛、蛇、猫、鹰、鳄鱼等等。印度人对于各种鸟兽乃至爬虫,都加以崇拜,牛、蛇、鹰、猿,则受最高礼敬;尤其是牡牛,被视为特别神圣的动物。有些中国人视无鳞的鱼为不祥的物,视黑鱼为七星鱼而禁止食用。美洲的印第安人敬奉熊、野牛、野兔、狼及几种鸟。墨西哥人视枭为恶灵;中国人对猫头鹰的看法也很恶劣。非洲的马达加斯加人敬奉鳄鱼。中国内地崇拜狐狸、黄鼠狼的风俗也很普遍。
动物崇拜之中,莫如蛇的崇拜最为常见。《旧约‧创世记》中以蛇为人类第一号敌人。所罗门王智慧过人,但他有四事不解,其中之一便是蛇之爬行于石上。在印第安人的大科达族及萧尼族,蛇和精灵是同一个名辞。马拉巴人(Marabar)的屋中,均另设一小房作为蛇居;台湾的排湾族也有这种风俗,以为蛇是祖先的化身。在马来西亚的槟城邦,有一座蛇庙,许多看来有毒的毒蛇,竟然不会噬人。北美洲的奥日贝人(Ojibways)和则洛基人(Cherokees)以响尾蛇为神。秘鲁人崇拜蝮蛇。古希腊及罗马,将蛇奉为医药之神。现代崇拜蛇的风俗,仍可见于世界的许多地方。蛇在中国,也尝被视为神物,例如《史记‧汉高祖本纪》,刘邦之母梦与神(蛟)交于大泽之陂而生。刘邦斩蛇,则谓白帝子化为蛇,被赤帝 子所斩。在汉文的传说中,尚有许多蟒神的故事。
植物崇拜植物(plant)的春发、夏长、秋凋、冬藏,生命力的表现与对气候的适应,使得原始人类以为它们也是有精灵做主宰的,也有着与人类相同的感情意志。有些含有特殊液汁的植物,能使人麻醉和中毒,故也特为人所敬畏,例如印度的酒神苏摩(Soma),本为一种蔓草之名,此草可制酒,用酒祀神,苏摩即成了神的名。
庄严伟大而年代久远的树木,常被人类视为神圣而予以拟人化。树神或神树,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均可发现。对树的崇拜可以治病,树木能与人说话,乃至化为人形与人恋爱结婚。在传说中,也有活人变化成为树木的。
印第安人中的奥日贝族,不喜砍伐方在生长的树木;奥科(Oko)的土人不敢用某几种树木做独木舟;暹罗人在伐答健木(Takhien)以前,必用饼和米来祭祀。在佛教的律藏中,比丘伐木之前,应先向树木乞施,乃是起源于印度的古俗。
有些原始人类,自信为植物的后裔。在墨西哥的历史上,有一位君主,传说是两株树木的后裔。有些大神被供奉的偶像,均做树木形,例如墨西哥的陶大(Tota)、罗马的橡树神、希腊的戴奥尼修斯(Dionysus)即是。《旧约》的〈创世 记〉说,人类之有生命和智慧,是因为亚当、夏娃吃了生命和智慧树的果子,这个神话是起源于巴比仑。
英文的寺庙(temple)一语的原意是树木,因为原始人类即以森林作为庙宇来祀神。在波斯有些神树上面,挂了衣服破布和法物等;德国、美国均有神林(Sacred groves)。刚果的黑人,崇拜一种名为弥耳仑(Mirrone)的树木。在台湾的阿里山,也有一株神木。在尼加拉瓜,不但崇拜大树,玉蜀黍和豆类,也被崇拜。
根据佛教的看法,一切鬼神,多是依草附木而住;草木之有灵验,不是草木的本身,而是由于依附着草木的鬼神。所以佛教虽也承认诸神的存在,却与庶物崇拜的原始宗教不同,正信的佛教徒,也不崇拜诸神。
图腾崇拜图腾(totem)是原始宗教的形态之一,它的意思,佛雷则氏说:「图腾是某一种类的自然物,野蛮人以为其物的每一个,都与他们有密切而特殊的关系,因而加以迷信的崇敬。」
赖纳赤氏(Reinach)更具体的说:「图腾是指一氏族人所奉为祖先及保护者、团结的徽号之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
图腾崇拜的近世遗迹,仍盛行于北美的印第安人及澳洲的土人中。「totem」一 语,原出于美洲奥日贝印第安人的土语。澳洲的「科旁」(kobong)一语,也与图腾同义。
当作图腾之物虽无限制,实际上则以动植物为多,例如澳洲的东南部土人的五百个图腾中,非动植物的仅四十个,此四十个为云、雨、霜、霞、日、月、风、秋、夏、冬、星、雷、火、烟、水、海等。
图腾是指全种类,如以袋鼠为图腾,便指袋鼠全部,而不是指单一的某一只。若以某物为图腾,通常便不敢杀害其物,亦不食用其物。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如举行宗教仪式,或其为危险的动物,或除图腾之物别无食物时,方宰食之。日本有个北方民族,迄今仍有以屠熊为庄严的宗教仪式。
原始人类以宰食图腾为神圣的宗教仪式,基督教迄今犹以吃耶稣的血与肉为礼敬的圣餐,其与图腾崇拜的关系,非常的明显。不过自族的图腾也当繁殖培养,以供别族的食用,两族交互食其对方的图腾,则不禁止。
除了美洲、澳洲之外,其他地方也有图腾崇拜的遗痕,例如南非洲的贝川那人(Bechuanas),分为鳄族人、鱼族人、猴族人、水牛族人、象族人、豪猪族人、狮族人、藤族人等。中国人的十二个生肖,均为动物,乃系渊源中亚民族的信仰,其亦是图腾的陈迹。
秘鲁的印第安人,多自信是出自动物的祖先;印度的孔特人(Khonds),也以动物为族名,分为熊部落、枭部落、鹿部落等。中国的猺族奉狗为祖先;突厥自认是狼种。均为图腾的流类。
灵物崇拜灵物崇拜,也是庶物崇拜之一,其对象为琐屑的无生物,例如小石、树干,或者一顶旧帽、一块破布等,只要看见它的人直觉它是有灵的,便对之祭祀和祈祷,有验则受酬谢,否则常被舍弃或毁坏。
有一个黑人(尼格罗人),曾对灵物崇拜做过这样的自述:「我们中的任何人,若要做什么事件,必先找一个神灵来帮佐他。跑出门外最先看见的东西,便可以当作我们的神」,「以后便每日供献它新鲜的牺牲。如果不灵,便把它送还原处」。
灵物虽受崇拜,如果不能使人如愿时,常被请求者虐待,甚至搥击摧毁;黑人们即常如此。
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也是原始宗教的形态之一种,可能是由灵物崇拜的进化。以雕刻或塑造各种所崇拜的物之形像,作为崇拜的对象。有极大威力的神,常有巨大的偶像,以人身而饰以狮子的头、鹿的腿、鸟的翅。有把偶像当作神灵的本身,有的只把偶像当作神灵之寄处。野蛮人大都即信偶像为神灵之本身,其 性质即类似灵物崇拜。
偶像崇拜,在后期的犹太教、基督教、回教,都被禁止。初期的佛教也不崇拜偶像。
偶像受信者崇拜,有时也会受到信者的责罚。黑人得不到幸运时,便打他所奉的偶像;中国人在天旱时,往往把神像抬到露天让它晒太阳;印度婆罗门僧侣在人民供献不丰时,常用铁链把偶像的手足锁起。
生人崇拜即是将某一活着的人,当神灵崇拜。
在纽西兰曾有一个酋长叫作贺格(Hougi),自称为神;近年倒台的迦纳总理恩克鲁马,自称为救世主;社会岛(Society Island)的一个名王塔马托(Tamatoa),被人民奉为神灵;大溪地(Tahiti)土人的王及后,被人民尊奉为神;日本的天皇,过去也曾被日本人民视为神明;白种人初到野蛮人的社会时,往往也被视为神灵。布须曼的黑人,即以为白人是神的子孙;刚果人视巫觋为地神,巫觋的领袖为全地的神。
这种生人崇拜,是由庶物崇拜进化而来。庶物可被视为神灵,生人之中的特殊人物,自亦可被视为神灵了。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也是神的道成肉身。中国的以及许多外国的政治上或宗教上的领袖,自诩为天子或神子的,实在太多。
鬼魂崇拜原始人类,以为一切物皆有精灵或生气,人类亦然。因此人死之后,以为人的生气活力仍在,那就化为鬼魂。又在睡眠之时,肉体停止活动,却有梦境出现,推知人除肉体之外,尚有灵魂(soul)。人类死后的灵魂,便是鬼魂(ghost)。
在许多土语中的「灵魂」一词,多是用的阴影一类的字义。灵魂是人的影子,鬼魂出现也是他们生前的阴影。有些野蛮人即用木偶写上某仇人的名,或用纸剪个人影写上仇人的名,再施咒术,使仇人遭灾乃至死亡。
人皆存有希望自身永生的心理,肉体必死,灵魂仍在,但这已是原始宗教进了一步的安慰之一。
人类由于肉体的拘限,活动的范围很小,死后的鬼魂质轻量微,所以自由得多,因此而有若干小神通,这是引起鬼魂崇拜的因素。人类喜欢崇拜大力的人及物,而予以神化,人类中的英雄豪杰,当其死后,往往也成为鬼魂崇拜的对象。在罗马天主教及回教中,崇奉他们已死的圣徒。罗马每一个天主教堂的祭坛下,都须埋有圣徒的遗骸遗物。我国则有孔庙、关帝庙、妈祖庙等,也均是鬼魂崇拜的一型。
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鬼魂崇拜的同一性质,且是鬼魂崇拜中最盛的一 种。信者以为,人对其子孙的关系密切,虽在死后,仍于冥中看顾察视其子孙的行为,或加保佑,或予惩罚。这是祖先崇拜的起因。中国人特尚敬祖,儒家说是为了饮水思源的孝思,因为孔子不谈生前死后的事,有无鬼魂,孔子不愿研究。其实,殷人尚鬼,并以「人归为鬼」,乃是鬼魂崇拜而倡祖先崇拜的佐证,这虽与孝思有关,但非纯属孝思。
在印度《吠陀》中的耶摩神(Yama),即是人类的第一死者,也是人类的第一祖先,嗣后转成为专门司理鬼事的阎罗王。此亦即为祖先崇拜的一种。
性力崇拜在前面已说到生殖器崇拜,那是天父及地母的象征物。进一层的野蛮人,由于对人类生命力的赞叹,遂将男根及女窍看作生命的本源,乃产生对于性的崇拜。所以,比屋根氏说:「性崇拜,殆为宗教进化的必然过程。」性崇拜的另一因素,是由于古代种族与种族间的斗争,引起胜败优劣,是人数多寡的结果。所以祈祷人口的繁殖,其祭祀的对象即为性神,女窍即成为拟人化的性神的表象。其祭事,即是行的男女交欢。
因此,在古时的巴比仑、希腊、迦太基、义大利等处,盛行「神圣的卖淫」(Sacred Prostitution),虽被后来基督教的《旧约》斥为「大淫妇」,在当时则并不以为是邪恶的淫乱。其卖淫者均为受到特别崇拜的女宗教师,「受教」的男人,也 成她们宗教的拥护者。
在印度教中有称为「性力派」的,以崇拜湿婆神之妻杜尔嘉女神为主。后来的密教受了此派的影响,而倡金刚乘的无上瑜伽,修「佛母观」,行男女事。西藏红教喇嘛之堕落,在于此;元朝喇嘛之丑恶,在于此;被日本学者称为左道密教者,在于此;被英国学者称为「怛特罗」(Tantra)宗者,也在于此。
今日的台湾,尚有自称密乘的上师宣称:「众生由此而来,仍应向此而修。」能不悲乎!
第三节 原始宗教的仪式
宗教仪式及祭司人类对于所信的神灵,都是拟人化的,故其事神的仪式亦是运用人对人的礼貌为主。祭神的原因,不外是请求、酬谢及平怒,其方式,初期是以献供牺牲为主,渐渐地,即有赞神的歌、娱神的舞、献供的次序及动作之规定。所以,初期的宗教仪式,凡人皆可为之,后因仪式日益繁复,不得不由专人来从事职业的祭司工作了。
祭司本与凡人平等,后因享用祀神的牺供为生活,又成为人神之间的媒介,故设想他们是更加接近于神灵,更加受到神灵的眷顾,就变得与常人不同而神圣 化起来。此在印度的祭司阶级婆罗门之成为特权种姓,在《旧约》中的祭司们之享有特权,均可说明之。
咒术的产生咒术与宗教同源,是对于超自然力的仰求而来。它的历史很古,也很普遍,自原始宗教至高级宗教都有之。
咒的本义是祝祷或祈愿,所以,凡为祝祷祈愿的用语,均有咒语之涵义。一句简单的口语,用之于向神灵祝祷时,即有咒的功能。某几句话具有特别的效验,便成为公共传播的咒语。今日的基督教虽无密咒,他们却规定有许多的祈祷词,其作用正与咒语相同。
咒语的秘密化,有两种原因:一是外来语的译音不译义;二是其本身原为某种语意的简化,所以不易理解。诵咒之不必理解其所诵之涵义,也有两种原因:一是神咒多由神灵的启示,作为它与诵者之间的联络信号,信号的本身是不必有何种意义的;二是诵咒者之所以产生神验,乃是出于个人的心力集中。所谓感应,必须诚心;若务于咒语义理的思辨,心力便不易集中了。
咒语用之于事实,即称为咒术,它是人类心理的一种反射作用的结晶物。由于有着某种请求而向神灵说出某种祷词,此种请求之心,如果特别强烈或持之于长时的希望,便可能在梦中,或在神意恍惚之际,得到某些或某一神灵的显现, 启示某种新的神咒。这在常人亦可偶尔发生,在专门修持的咒术师,则较常人发生的机会更多,以心理学来分析,这是可以明白的。
咒术之使用,亦可因人而异,新手或在散心中使用时,必无效验。故在密宗的瑜伽行者,特重三业相应。所以,咒之效验,今日已可用科学的方法来说明,已不是完全的神秘问题。
诞生到死亡的仪式原始人类,对于人之诞生,当作超自然力的一种作为,故有宗教仪式的举行:或溅水于婴儿之身以示洁净,或至其家族所敬奉的圣所求神赐婴儿之名,或植纪念之树以卜婴儿之命运。
婴儿成长入于青年期时,要举行种族的或宗教团体的「入团式」。入团式因各地风俗而有差异,但均极其严肃,有的甚至近于残酷。入团之前通常有一段锻链身心的时日,例如斋戒、断食、苦待肉体、冥想等等。但此仪式,以行之于男性为主,对女性而言,这是男人的特权,也是神圣的秘密。
结婚,乃为人类延续的主要关键,故亦有其应行的宗教仪式。原始人的结婚式之中,有一种古怪的「初夜权」(Jus Primas Noctis)风俗。魏士特马克以为这种风俗或者是由于「处女血恐怖」,故希望由宗教人物或显要人物先予祓除之。一般行之于原始社会的婚礼,是新郎新娘所属的图腾或表征祖先的种族的物,握之宣 誓,或对之礼拜。基督教以《新约》、《旧约》作为婚礼的圣证,实即由此而来。
原始种族在平时也有宗教仪式,他们重视清净斋洁,禁忌污秽,并以沐浴、灌水、断食、咒文、供牺等为其宗教行为。自知身体之有污秽而感知精神之不净,不净即是罪恶,于是利用牺供来负担自己的罪恶,代为赎罪,即恢复清净。耶稣的赎罪思想,即是渊源于此。(请参阅拙着《基督教之研究》第三章第三节及第四章第二节)
死亡是人生的终结。在原始种族看来,死是另一生的开始,以为死者仍得永生于另一世界。故在人死之时,诵咒术祓其亡灵,在死人的墓中埋有各式的器具以供养死者,使得死者快乐地生活在另一境界。
原始人的宗教仪式,包括了人的一生的重大生活;迄今的基督教,仍有这一作用。佛教毕竟是超宗教的宗教,在佛典中未尝规定生养婚丧的仪式作法,甚至可说佛教是反对宗教仪式的理性宗教。晚世中国佛教之大半流于荐亡超度,初系学自道教的斋醮科仪,元朝之后,则受西藏密教喇嘛的影响。
宗教的牺牲牺牲(sacrifice)是人类用物供来敬神谢神以及和解神之愤恨的媒介物。做牺供的东西,通常是照各人的能力,选取最好的果实、最美的花卉、最肥的家畜。有时则请神灵和人类同吃一顿;神灵吸其蒸气中的供物元素,人则 吃其供物的实质。但在初期人类的供物,以为神灵确实把它吃去,所以把牺牲完全丢弃,如祭河神,即掷河内,后来才改进观念,祭毕的供物,由人类食用。
吃供神的牺牲,形成风俗之后,有些地方即将吃牺牲的本身,为做宗教崇拜的必行仪式,例如在印度,每至祭毕,祭司即把牺牲分给人民。这种分得的牺牲,也受珍视为神圣,而立即吃完。
又有一种奇特的风俗,先将某种牺牲崇拜为神灵,然后竟被宰食,并信此神圣的性质,能影响于吃它的人。所以,被原始人崇拜的动物,不论其自死或被杀,常被崇拜它的人所吃。此一信念也被运用到人类,纽西兰土人的大酋,在战死后,常被敌人分吃而希望获得他的勇气和智慧。
另有以为牺牲了最亲爱的人,更能得到神的保佑或平怒,例如《旧约》中的亚伯拉罕要宰自己的儿子献祭耶和华;耶弗他真的杀了亲生的女儿给耶和华做燔祭。
说到人体牺牲(Human Sacrifice)即是杀人祭神的风俗,在很多地方的很多时代,都曾有过。有的杀人祭路,有的杀人祭桥,有的杀人祭某一大建筑物的基脚。前几年的台湾,尚谣传有某一家大工厂在开炉之日,用一个男孩祭烟囱,虽其后来查无实据,却说明了我国确有这种风俗流行过。在历史上也可找到,例如 宋襄公用郐子于次睢之社,华元杀楚使衅鼓。
在罗马的历史上,杀人祭神的事屡见不鲜:凯撒曾用两个士兵祭神;奥古斯都曾以一个女子为牺牲;其后的图拉真及君士坦丁诸帝时,皆曾有过,直至西元九十五年方被禁止。这在古时的墨西哥特别盛行,据马克斯弥勒的统计,每年在墨西哥庙宇内杀来祭神的约有二千五百人,其中有一年多至十万人。在印度也有,以西元一八六五至一八六六年为最盛;现虽禁止,仍以面粉、浆糊、泥土捏成人形,砍头祭神。
在古墨西哥的土人,尚有一个吃人肉的例:每年行大祭一次于所奉的神之前,其前一年必选一美秀青年充当次年的牺牲。在一年中这青年被崇拜为神,供奉甚盛,人民见他,必俯伏为礼,并顺从他一切要求。最后一月,拨有四个美女为其夫人。最后一日乃把他排在庄严的行列之首,进入庙内,经过许多仪式和礼敬后,即把他宰杀祭神,他的肉则由祭司和尊长们分割去吃掉。
由此种原始宗教的人体牺牲,视牺牲的人为神,分吃被牺牲者的肉,可以证明耶稣理论的出处,即是原始宗教。耶稣自称是神的道成肉身,耶稣牺牲在十字架上,是为了祭神以代人类赎罪。信仰耶稣的人,为了获得耶稣的圣灵,所以要吃圣餐──食其肉且饮其血。(本节的重要参考书为林惠祥的《文化人类学》)
第二章 未开化民族的宗教
第一节 神教的分类
谁是未开化者未开化,就是尚未接受近代文明的开发,本章所举,则包括有保存着原始风气的现代各民族,他们进到近世纪以来,却仍保留着先民的习俗、信仰,及生活型态与思想观念的全部或一部,但这种情况已在渐渐改变之中。本章所据参考资料,或与目前的实际有了距离,则亦无关宏旨。
其实,已开化民族中,仍保有未开化民族的宗教意识者,依旧不少。这种原始宗教的信念,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所以近世宗教的进步,遥远地落在科学的进步之后。近世宗教之有若干进步,实际上是受了科学的影响而进步,因为宗教的本质有它的固定性。例如原始宗教即信大势力者为神灵的抽象,到了基督教,仍以所信奉的上帝为无上的权威者。如果将这观念修正,他们的信仰便立即落空。这一点,佛教是全然不同的,佛教一开始就以缘生法,否定了神的权威。因此,若讲宗教的进步,佛教在二千五百年前的创始之际,就已进步到了现代的 阶段。至于后期佛教之受外道的影响而又接受了若干原始宗教的东西,那当又作别论。
多神教多神教(Polytheism),已比原始人类的杂乱信仰有了程度上的升华,已将混杂无秩序的信仰,变为有系统的对各种较大之神灵的信仰,以这些较大的神灵,各自统治宇宙的一部分。例如风雨雷电气候的神、森林江河海洋的神、战争疾病死亡冥界的神,每一类均有一大神,一大神统领其自类的许多群神。佛教的八部神王,原出于印度的外道而为佛教所吸收,本也是多神的性质。例如八部之中的「干闼婆」(Gandharva),即是《吠陀经》的低级群神之一类。
在埃及,各区域都有其特别的神。希伯来人的耶和华,原是古以色列民族所奉诸神中之一个神,摩西参考了巴比仑的一神教,才把他塑成唯一的神。罗马的神很多,故有一座万神庙。中国的道教,事实上也是多神的宗教。
多神教所奉的神,多数是人形的神。这种「人神同形主义」(Anthropomorphism),出现于较高文化的社会中。在希腊,神和人的形貌相同,且也有人的欲望和人的劣性,乃至与人恋爱,争风吃醋;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人们对于神仙的情感,不是敬畏,而是爱慕。把美女比作天仙,天仙下凡与人恋爱生子。人们渴慕能与神仙结为夫妻,神仙是人形,也是由人修成的。
依佛教的看法,多神教的神,皆是欲界的神,是地居天的神。除了他们的色身较凡人微妙,寿命较凡人为长,福报较凡人为大,其余的生活习性,实无异凡人。例如在荷马史诗及印度《大战诗》中的神,都是神人同形。他们具人形,有重量,可加以枷锁,能感觉身体之痛苦,受伤时虽无血液而有神液流出。虽不需照常人那样的进餐,却会吃牺牲。他们在心理方面,也有恐惧、怨恨、妒嫉、虚荣,乃至比人类更强;他们不是全知全能,有时也会忧愁失望;他们的社会也常发生战争,有胜有败。故以佛教衡量,多神教的最高境界,相当于欲界的第二天,即忉、利天或三十三天。
二神教二神教(Dualism)是有些民族把宇宙间的权威者,分为两类的特性而来,认为天地之间的不可测的大力者,不外乎慈悲的及凶狠的两大神灵,由这两大神灵统制着宇宙和人类。
一个神居于风平浪静、清明晴朗的地方,他有慈悲的心肠,专做救济苦难、施人恩惠的事。一个神居于风云莫测之处,性格凶暴,专做害人的事。例如他使海水暴涨,狂风大作,天地晦暗,能使气候大寒大热,降下瘟疫、洪水、猛兽、雷击、地震等等的灾祸。
慈悲的大神,专用善良、温和、可爱的精灵为其助手;凶暴的大神,专用残 酷、暴戾的精灵为其助手。因此,这种二神教,实是多神教的另一内容,只是把众神分为善恶二类,各用一位大神来统治许多的小神,不称小神为神而称精灵,乃是原始宗教生气说的进步。此与原始的部落组织有关:一个部落只有一个最有能力的人做酋长,其余的人均不得享有酋长之名;两个部落方有两个酋长。
有很多宗教,都有二神教的特征。
(一)古埃及:善神为奥息里斯(Osiris),恶神为沙特(Sat)。人民很怕恶神,对之供献时的牺牲,往往多于善神。
(二)马达加斯加:善神为占和尔(Zamhor),恶神为尼殃(Nyang)。
(三)斯堪地那维亚:有光明之神巴杜儿(Baldur),黑暗之神罗歧(Loki)。
(四)古印度:有昼间之神因陀罗(Indra)与夜间及邪恶之神韦陀罗(Vritra)的竞争。
(五)古波斯的教:以光明之神阿诃罗莫他(Ahura Mazda 或称奥姆斯达 Ormuzd),永远和黑暗之神安格拉马伊尼亚(Angra Mainya 或称阿劣曼Ahriman)斗争。当犹太人于西元前第六世纪时,被巴比仑人流放在美索不达米亚之际,接触到了波斯的教,便采纳了恶魔的信仰。
(六)犹太教:犹太教是基督教的前身。一般以为犹太教及基督教均是一神 教,其实不然。犹太教本是多神信仰而由摩西改为一神崇拜,到了与教接触之后,又成了二神教。他们的民族保护神是耶和华。破坏耶和华计画的恶神是撒旦(Satan)。此撒旦的观念是采自教的阿劣曼,他的名则取自古埃及的沙特(Sat)。迄至基督教,虽已自命为超越的一神教,实则仍是一神分裂的二神教。撒旦与耶和华处于敌对的立场,分别统治着善恶两个世界。自摩西时代乃至到王国时代的犹太教,以耶和华兼有善恶两种性格。至先知时代以后,便将恶的性格分给了撒旦的名下。
一神教一神教(Monotheism)即是唯一神教。一般均以为一神教是高级宗教。例如基督教及回教等,他们只信一个神是宇宙的主。
然而,在原始民族中,已有了一神教的信仰。例如波里尼西亚人,即信一神教。他们说:「达亚罗亚(Taaroa)是他的名」;「他独自存在而成为宇宙」;「他创造了这坚硬石头的世界,这世界便为他的妻,是万物的基础,产生了地与海。」
在耶稣纪元前一千四百年,埃及有个圣洁的王叫作亚克那顿(Akhnaton),创立了一个教派,只奉日神亚顿(Aton)为唯一的神,并向百姓宣说,亚顿是他们在天的父亲,是仁爱与和平的主宰。此神无偶像,其象征物为太阳盘(Sun Disc),但也并不崇拜此象征物。可惜因为亚克那顿酷爱和平而痛恶战争,所以失了他的国家,他的教派也就因此消失。
基督教与回教是公认的一神教,此二教均与犹太教有深厚的渊源。回教兼受基督教及犹太教的恩赐而成立。基督教受犹太教的遗产而革新。犹太教则受古巴比仑及古埃及的刺激而形成。在摩西(西元前一千五百年)之前,巴比仑(现在的伊拉克)已有了一神信仰,已有了一部二百八十五条律法的《汉摩拉比法典》,这使摩西完成了一神耶和华的崇拜及十诫的规定。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纪以后,《旧约》的故事陆续编写出来,其中的许多观念,都是采自古巴比仑、埃及、波斯宗教的材料。例如创世神话、方舟神话、魔鬼神话、不拜偶像、一神信仰等等,无一不是来自其他的宗教。幸运的是,犹太教乃至基督教及回教的教会组织及思想控制,较任何原始宗教都严密,所以他们的国家可以亡,信仰却传流到今。至于其他如巴比仑、埃及的古宗教,就老早灭亡了。
基督教自以为是高级的一神教,实则,从其一元论的二分法来看(神造万物,是一元论;善恶绝对,是二分法),既可称为一神教(一神一元创造宇宙),又可称为二神教(信有义神及魔神),更可称为多神教(耶和华天父的国中有许多天使,撒旦的治下有许多魔鬼)。
根据基督徒李杕的《天神谱》:「天神分九品:至爱者、普智者、上座者、统权者、异力者、大能者、宰制者、宗使者、奉使者。九品合为三军:至爱、普智、上座为上军;统权、异力、大能为中军;宰制、宗使、奉使为下军。品越在前,则禀性越美,膺宠越隆。合九品三军则有总领天神,即弥额尔是。」这九品天神,亦即安琪儿(Angel),亦即上帝之使者。其中的「奉使」者,即守护世人的天神。据说一人即有一神守护。又在基督徒的心目中,凡是反基督及不信基督的人,都是魔鬼或魔鬼的使者。可知,中国人所谓的「漫天神鬼」,在基督教同样也可适用!如说基督教确系一神教,用此衡量中国的道教,也可算为一神教。道教虽形成多神崇拜,但最初最高则为元始天尊。
基督教是一神、二神、多神?站在任一角度,均可拉得上关系,因为它是以原始宗教的本质,套上了哲学的外衣,才化为高级的普遍宗教。但在希伯来人的构想中,把他们说成是「超神」的宗教。认为上帝创造宇宙、主宰万物,宇宙万物为上帝所有,上帝却不属于宇宙万物的同一性质,而是超然在宇宙万物之外。这是解说不通的神话,故到保罗加入基督教之后,才用希腊哲学家斯多噶派的泛神论,补充了希伯来宗教超神论的缺陷。
泛神教泛神论(Pantheism)是哲学名词,在宗教上则称为泛神教或万有神 教。古来有一些大哲学家,往往兼有虔敬的宗教信仰,但其信仰对象未必是随俗的迷信,乃依其哲学思想而构成宗教信仰,是基于理性的考察而求为情意的寄托,泛神教大致由此而来。所谓泛神教或万有神教,即是「神即世界」之教说。以神与自然是同一物,「获罪于天无所祷」(孔子语),「神是遍在的全体,无反对者」(十六世纪义大利哲学家白鲁诺之语),「神即自然」(十七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之语)。此皆为泛神教观的代表者。泛神教的信仰者,只求自己顺从于神(自然),敬神而爱人,但不求神来给予赏赐。所以泛神教者,也多是最可敬的人道主义者,他们没有狂热的情绪,不会盲目的叫唤救世主,也不致恐惧末日的降临。例如斯宾诺莎即以为人应敬神,但却不能以敬神作为求神来爱人的条件。因为宇宙全体即神,人也是神的属性之一部分,除了使自己完成神性之外,别无一个另外的神可求。
可见,泛神教与超神教的观点恰好相反。超神教以为神在宇宙之外;泛神教则将神与自然同视,神含在宇宙之内,神即是宇宙。超神教以神有人格性,泛神教则否认有人格的神。
交换神教交换神教(Kathenotheism),有译作交替神教或交代神教,亦可目为单一神教的一种。这是在多神教中的一个特征,即于多神信仰之多神中,有一 位至尊的主神,余神皆为主神的从属,对余诸神,不必列为必须崇拜的对象。在多神中单奉主神者,便是单一神教。
如果在多神之中,选一神作为崇拜的对象,此神即被视为至尊的主神。到了另一时地的另一因缘而选另一位神来崇拜,同样亦视为至尊的主神,而将先前所奉的一神淡忘者,这便是交换神教。
交换神教一词,是由马克斯弥勒首创,施之于印度《吠陀经》信仰者的。因为在《吠陀经》中对诸神所用的赞歌,辄以最上最大最高最好的词句来称颂,似乎每一位大神,均是宇宙的主神。这在马克斯弥勒之外的宗教学家,也以单一神教称呼之。
无神教无神教(Atheism),在哲学上称为无神论。对于基督徒而言,「无神论者」一语,不但指的唯物主义者,乃是泛指一切不信耶稣基督的人。泛神论者固被视为无神论,在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及喀尔文约翰(Calvin John 西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的宗教改革时代,旧教徒也喊他们是无神论者。不管你信有神及无神,凡是异教(Heathenism),便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独断专横,只以他们的神是唯一的神,其他人的神便不是神。纵然新教徒也信耶稣基督,因其反对罗马的加特力(Catholic 即天主教)教会,所以也 被罗马旧教视为是无神。
但在哲学家的幅度上,无神论是指的唯物主义、进化论、不可知论、理性主义,以及现在盛行于美国的实存主义者、经验主义者,他们专从事实的考察推论,以科学方法说明宇宙和人生,不采信神话的传说。
至于宗教上的无神教,只有印度产生了两个,那就是佛教和耆那教。此所谓无神,是指否认有宇宙的主宰神或人格的大神。佛教和耆那教同样地否认婆罗门教《吠陀经》的神圣地位,及其创造并主宰宇宙的神,但却不是唯物主义的断灭论者。因为此二宗教,同样也承认了许多的神灵(不过不是创造主而是众生之别型)。
但此二教却有不同的论点。耆那教对宇宙的看法,是「命」(精神)及「非命」(物质)的二元论者。他们对精神而言,是站在「生气说」的立场,视「命」为常住的灵魂,以苦行的修持乃使常住的灵魂生天为解脱。若不修道,灵魂固不灭,但不得生天解脱。佛教则站在缘生性空的立场,主张无我,否认有个常住的灵魂。佛教的缘生论,认为宇宙是众生共同的业力所感,众多的因缘所成,所以不信有专制魔王式的创造神。众生的本体是业所薰识,识是业的染成体,行业是刹那增减的,本体之识,也就跟着变动不已,所以没有一个常住不变的灵魂。但在 未曾以道力(八正道)断绝(解脱)业之源流时,不论善业恶业,均须在生死流转中感受果报。因此,佛教主张无神无我,但仍强调三世因果,故非唯物论者可及。佛教以缘生论观察宇宙万有的生住异灭,颇合于今日实证主义之科学的原则,故亦迥非耆那教的二元论可比。
若从宗教的实质而言,一切神教无非原始宗教及原始宗教的流类,他们都是在未开化者的基础上耕耘出来的。无神的耆那教,也未摆脱原始宗教「生气说」的意识;生气说即是精灵崇拜之一种。不论耆那教的教义,是否有近于佛教之处,它的宗教意识,却仍沦落在心物二元期的原始宗教的状态。
第二节 未开化者的迷信
魔术未开化者的迷信方式很多,大致可汇为:魔术、禁忌、占卜、祈祷、巫觋,及神话的传诵。
魔术(magic)即是法术,或称方术、术数,这是原始宗教社会通行的一种迷信方式。
魔术的根据是两条定律:
(一)类似律(Law of Similarity)或象征律(Symbolism):由此而生的称为 「模仿的魔术」(Imitative Magic)。此律有两条细则:1.同类相生(Like Causes like),即是说,类似的事物,能引起真的事物,只要模仿真的事物,便能得到真的结果。例如雕塑一个偶人,把它当作仇敌,用针刺它的双目,或刺它的心,刺它的脑门,那个仇敌也真会瞎眼、心痛、头痛。若将偶人倒置或埋葬,仇敌也真会倒运或死亡。有用纸剪成人形,写上仇敌的名字,也有同样的结果发生。2.同类相治(Like Cures Like),即是说,相类似的假事物,能制止真的事物,故利用凶物可以辟除邪怪。例如中国人在门框上,置一个老虎头的木雕物,贴门神像,端午节用昌蒲当作斩妖剑插在屋檐下,黑狗血能辟邪等皆是。
(二)接触律(Law of Contact),或称传染律(Law of Contagion),由此而生的称为「传染的魔术」(Cantagious Magic)。也有两条细则:1.凡由一全体分开的各部分,仍于暗中互相感应。例如发及爪甲虽已离身,若对之作法,仍能影响到其所离开的那个人身。2.凡曾一度接触过的两物之间,即有神秘的关系。例如人身穿过的衣服,虽已离身,若对之施术,仍能影响到那个曾经穿它之人的身体。
「模仿的魔术」最普遍,它通行于古今的许多民族中:1.北美印第安人,若要加害某敌人,便在沙灰或泥土上画一个人形,或假定某件东西为敌人的身体,然后用尖锐之物刺伤它乃至砍杀它。2.马来人则将所要加害者的指甲、头发、眉 毛、唾沬等物,各备一双,以代表那人全身的各部分,然后一一安上蜂蜡做成的偶像,每晚把蜡像在灯上烘烤,并诵咒语:「我所烘烤的不是蜡啊,我所烘烤的是某某人的心肝和脾脏啊!」如法做了七晚,即把蜡像烧掉,那个使施术的敌人也就因而亡故。3.我国民间故事中也有,例如《封神传》里的姜子牙拜死赵公明;《杨文广平南蛮十八洞》里的金精娘娘射草人;现在的我国民间,尚有用纸人写了人名八字来施术的。4.在汉朝武帝时有「女巫往来宫中,教美人度厄,埋木人祭祀;会帝病,江充言疾在巫蛊。」(《汉书》)
「传染的魔术」也有许多民族施行,例如:1.毛利人以为取得仇敌的发爪唾液等埋在土内,其人必死。2.务都(Voodoo)的神巫尝对白人说:「我若得到你的一根睫毛或一片斑屑,你的生命便在我手里。」3.我国民间,有人若被人吓出了病,便索取那吓人者的一截裤带头,泡汤一吃就好;若有青年男女因单恋而成重病,相信索取对方的一、两根体毛,泡汤一吃就好。4.在维多利亚的俄佐巴律部落的神巫,能够烘烤一个人的毡衣而使物主生病。5.普鲁士人的旧俗,将窃贼遗下的衣物痛打一顿,贼虽未被捉到,却自然会生病。
因此,未开化民族中,常将自己的指甲、头发、牙齿收藏起来,唯恐被仇人拿去施术;婴儿出生后的脐带和胞衣,也慎重地处理,唯恐影响到婴儿及产母的 命运及寿数。有的人的衣帽也小心地放妥,唯恐被人践踏或跨越而倒楣。
禁忌禁忌(taboo)是魔术的一种。不过,魔术是采积极攻略的方式;禁忌是采消极防止的方式。魔术是为要达到某种结果;禁忌是为要避免某种结果的发生。
禁忌在各未开化民族中,流行很广,大致可分数类:
(一)饮食的禁忌:澳洲土人不敢吃作为自己图腾的动物,因信与之有血缘关系。塔斯马尼亚岛人不敢吃一种小袋鼠及有鳞的鱼。我国民间有人不敢吃无鳞的鱼。印度教徒不敢吃牛肉。回教徒不敢吃猪肉。基督教的美以美会不吃动物的肉;但他们不是如佛教的素食是为慈悲众生,乃是出于禁忌的迷信。又如马达加斯加岛人,不敢吃箭猪,恐怕传染了胆小的毛病;不敢吃牛的膝,恐怕膝会变成牛的一样,不善于跑路。
(二)作业的禁忌:新几内亚的土人,编网未毕时不敢出屋,不敢与妇女有性行为,乃至饮食也限由男人供给。食时手指不敢触及食物,不敢多食,不敢高声说话;他们狩猎时,领头的人不敢沐浴,不敢睡眠,不敢说话。发令时使用拟势。他们出猎用的小艇不得和别个相触。台湾过去的原住民,出草砍人头时,家中的火不得熄灭,家人不敢借物与人,不敢说鄙猥的话。我国有航船的船家,吃 饭不得称饭(翻),进城不得称城(沈)。在澳洲及玻里尼西亚的妇女,不得和男人一起进食。在新赫布来岛不得看见初成丁而未洗浴的人。安哥拉(Angora)人,以为有女人在场,铸铁必定不成。西非洲女人不得看男人饮食,不得见祖宗的像,制油时不得被人看见。印度的阿萨姆人(Assam),在出战前不敢和妇女同床,也不敢吃女人所煮的食物。在今日的台湾尚有人在买奖券的前后,不敢让女理发师剃头。
(三)数字的禁忌:西洋人往往逢到星期五及十三号,不敢出门。星期五恰恰是十三号,更使他们困恼。乃至门牌十三号的房屋无人敢承租;旅馆十三号的房间无人敢住。这都是因为耶稣的最后晚餐的传说而起。
此外尚有妊娠期间的禁忌,例如台湾民间有孕妇的人家,不敢随便在家屋四周掘土。有生产的禁忌,例如肖什么动物的婴儿,在月子内不得见到肖相克动物者的外人。有结婚的禁忌,例如八字不合的,虽然双方同意,也不敢结为夫妻。
占卜占卜(pination)也是魔术的一个分枝,大抵是根据象征的原理,以期发现所要知道的事物的征兆。这在原始民族中极为盛行。我国于光绪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阳县发掘出来的甲骨文字,乃是刻在龟甲及兽骨上用来占卜用的祝祷词。那是殷代的都城旧址,故被称为殷墟。由甲骨文考知,殷人 凡为国家大事,都要先行龟卜。
婆罗洲的海地押克人(Sea Dyaks),凡是造屋或耕种,都要卜问七种「预言的鸟」,其有猜详的方法,鸟声的前后左右有分别。我国内地有用鸟来衔牌算命的方法;过去台湾原住民出外砍取人头时,也要听一种鸟名「丝主丝里」(Sitsusiri)的叫声,以验凶吉,如叫声悲惨,便不敢向前。
占卜的方法,主要者有四类:
(一)猜详偶发的事件:凡意外偶发的现象,均可视为预兆,应用象征的原理,以猜详其结果。此有四类:1.无生物的偶然异状。例如兵器折断,大纛倒地。2.动物异常的举动。例如狗子夜号,母鸡啼晓,战马悲鸣,老鼠群迁。3.人类自己偶发反常的动作。例如食时筷箸落地,碗盏打破,无故跌跤,突然心悸、肉跳、眼跳。4.反常的自然现象。例如桃花在夏天开放,六月里天下雪,十二月的雷雨,以及陡发的怪风,日蚀与月蚀,海啸与地震。
(二)猜详梦中所见:详梦的风俗,行于各处的未开化民族,因为梦中的特殊事物,极富于预兆性质,所以我国古代曾经特设有详梦的官。相传佛教初传中国,即是由于汉明帝「夜梦金人,顶有圆光,飞行殿庭」,详梦的大臣告知「西方有神,其号曰佛」,始遣使向西域求法。
(三)观察星象变动:此即是原始民族的天文学,在西洋的古代称为占星术(Astrology),在我国古代为星命家。以星象的明暗,星位的移动,陨星、彗星的出现等,为占卜时令及人物的祸福凶吉。此术较为复杂,故于蛮族中不甚发达。
(四)用人为的方法:此在未开化民族常用,文明的民族也不能免。例如用一个钱转起再躺平,以钱的正反面来猜详运气的好坏。西非洲的土人,满握一把坚果,然后任它坠下,再看坠下的是奇数或偶数,来猜定吉凶。也有用动物的生理构造,以验吉凶的。在巴比仑的一本古书中说:「如能懂得动物肝脏上面的纹样,便可晓得神的意见;能晓得神的意见,便晓得未来的事情。」在《云南通志》中说:「猡猓人取雏鸡雄者,生刳两髀束之,细剖其皮,骨有细窍,刺以竹签,相多寡向背顺逆之形,以占吉凶。」有很多民族用兽类的肩胛骨占卜,把骨放在火上烘,然后看其裂纹,以猜详未来之事;我国殷代也用龟甲烘出裂纹以为占卜,其法载于《史记‧龟策列传》。我在大陆曾见有人能在点燃后的香头烟路中,占卜吉凶;有人能以熔锡倒在冷水中凝结后显出的纹理上,看到所要占卜的事物;有人能以一把竹筷直立水中,以占卜吉凶;我国有起课、打卦之术,也是占卜的一门。
祈祷
祈祷(prayer)是人类在无可求愿之时的一种本能。人在危险之际及绝 望之时,即盼望能有奇迹出现。人在有了语言之后,最初的祈祷词,大概是呼叫:「妈呀,来救助我啊!」直到现代的文明人,如尚无任何宗教信仰,遇到危难之时,也会祈祷「父母的在天之灵冥中保佑」。
原始人类所想像的神灵,虽是可怕之物,为了乞怜神灵不要加害他们,仍会从内心发出诉愿的祈祷。例如在《旧约》初期犹太教的耶和华是可怖的神灵,教徒却要对他祈祷;不论祈祷是否生效,百次之中只要一、二次生效,就要大大的感恩。迄今的基督教,仍极重视祈祷,例如〈圣号经〉、〈圣三光荣经〉、〈天主经〉、〈信经〉、〈信德经〉、〈望德经〉、〈痛悔经〉、〈饭前经〉、〈饭后经〉等,都是一些重要而简短的祈祷词。甚至可说,除了祈祷,基督教便无灵修,这乃是原始宗教的特色之一。
低等的祈祷,大都是为了肉体生存的需要。例如北美印第安人,求他们的神「俄康达」(Wohkonda),保佑他们掳得野马或杀死敌人;非洲黄金海岸(Gold Coast)的黑人,求神赐他们多量的米、芋、薯、黄金。
高等的祈祷,则为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例如请求神灵消人自己的罪愆,增加善行的鼓舞。
用祈祷的方法,达到占卜目的者,有所谓「求梦」,在神灵之前祈祷,请在梦 中告诉他们所要知道的事物。这在好多地方有专供「求梦」的房舍,例如台湾北部的仙公庙,就有专供人去求梦的房间。
在民国十六年(西元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海《申报》,刊出一条社会新闻,大意是说当时的上海,盛行一种叫作「花会」的赌博,共有三十六门,极难押中,若中,可获赏数十倍。有一姓曹的少妇,丈夫出外经商,她先小试花会,有输也有赢,后来便倾全部家产押上,输个精光。有位老妇人告诉她「杀一生物以祈梦,可以灵验」。她初杀猫,祈之果验。她正想另外再杀一猫而不易找到,适巧她三岁的独生子因失果而号泣,她一念忿起,便用菜刀砍下了儿子的头,她不悲悔,倒是兴冲冲地把儿头包藏于枕边,焚香默祝,托儿示梦,祷毕就寝,梦见其儿持首哀号,忽而化成一只大鼠。这少妇醒来,知道儿子示梦她押「鼠」门。第二天想尽一切办法,筹得三百多元,全投鼠门,果然押中,赢了五千多元。钱是到手了,独生子却死了,丈夫也回家了,终被其夫逐出门,自缢而死!
巫觋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些自称能通神秘之奥的人,有能力对付在冥冥中的可怖的东西。这种人的名称很多,因地而异。例如巫(witch)、觋(wizard)、禁厌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 man),或称僧侣(priest),或称术士 (magician);西伯利亚和北亚洲及阿拉斯加等地,则称之为萨满(shaman)。但其性质类同。
巫觋们常自称能呼风唤雨,能使人生病及病愈,能预知吉凶,能变化自身为动植物等,能与神灵接触或邀神灵附身,能用符咒法物等遣使神鬼,能魇魅别人,使人生病和死亡。故在野蛮人社会中,巫觋几乎被视为万能的生活支配者。
巫觋的产生,大抵是由一些曾在梦中或病中有了神秘经验的人充任,也有是自幼承老巫觋的训练而成。他们确有一些神秘效验,在中国内地,有所谓童子(男巫)及师娘(女巫)。我亲眼见过好几位,他们并无一定的师承,往往是一个正常人,突然病了一场,就有神灵附体,自称是某神要借他在世上行道几年,或要他终身成为神巫,他就变为神人之间的媒介了。他们能看病处方,本人原不识医理及药名,竟在神附于身之时,说出医理,开出药方,病人服了也真除病;他们能预告吉凶,能为你找来亡灵和你对话,能「走阴差」到阴间查探你家亡灵的下落。在台湾流行的扶乩及乩童,大陆也有,且也确有若干程度的灵验。那些降下乩坛的神,每皆先自通名报姓,什么观音大士、关公、张飞、李白,乃至《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猪八戒,《封神传》中的各路神仙,都会出现。其实,这些附身或降乩的神,都是依草附木的小小鬼神。这些鬼神,遍处都有,只是借了着名 之神的名,扬他们的威风而已。所以他们的灵验是有的,但在时间上不会久,在空间上不会大。不信其有,固不可,若坚信其可靠,那就大可不必了。
巫觋在基督教社会中是不被宽容的。欧洲人凡是提起巫觋,便联想到「妖术」(witchcraft)。基督教仇视一切异端,故将一切的罪恶,例如自然现象的变怪,天灾人祸,乃至头痛、心痛等小毛病,也都说成是巫觋们施的妖术。在基督教社会中,巫觋是魔的异名。他们的童话故事中,说到巫字,必然是可怖的精灵之类的妖怪。因此,焚死巫觋乃是他们唯恐做之不及的事。虽然《旧约》中的许多「先知」乃至《新约》中的耶稣,也类于巫觋一型的人物,但他们对于异端的武觋,特别是穷苦而有一些神秘经验的老妇,甚至凡是面皮多皱、唇上生毛、眼睛歪斜、姿势蹒跚、声音尖锐,加之独居寂处的妇人,都在基督教会的焚烧之列!不过,近代一个多世纪以来,各国的法律,已不容许基督教徒用私刑焚毙巫觋。巫觋在欧美,也不再被视为可怖之物了。基督的神之权威,已因人间的法律而退让到天国去了。
神话神话(myth)的意思是迷信或无稽之谈。它是由于人类对实在的事物,所产生之幻想的故事。例如野蛮人看见火焰飞舞,便以为它是活物;听到山谷的回响,便以为有怪物在山内作声;闻到雷声,便以为天神的车轮在空中轰 转,或以为是有天神擎着大锤捶击。
神话的大部分和宗教的迷信有关,因为神话和仪式,同为宗教的工具。没有神话,原始宗教的信仰便无依靠,因为神话能替各种信仰,寻出解释的理由来,并构成一个系统,以满足原始人类求知的愿望。虽然用科学的角度观察神话,只能产生研究其发生的背景之兴味,不能引生信仰;但在原始人,凡可解释的,即可引生信仰的情愫。
神话,可分两大主题说明之:
(一)神话的性质:据林惠祥先生说:凡神话有特性六点:
1.传袭的:它们发生于很古的「神话时代」,其后传久了,以至于忘了它们的起源为何。
2.叙述的:像历史或故事一样,用来叙述一件事情的始末。
3.实在的:在民间,神话是被信为确实的记事。
4.说明性的:神话的发生,是为要说明宇宙间各种事物的起因与性质。
5.人格化的:神话中的主人翁,不论是神灵或动植物,都是拟人的,其心理及行为,都像人类一样。
6.野蛮性的:神话是原始心理的产物,以文明人来观察它,常有不合理处, 然其乃为原始社会生活的反映,不是无理的。
(二)神话的分类:分类的标准很多,参考海思丁(Hastings)以内容为标准,分为十二类:
1.定期的自然变迁及季候:有些神话的发生,是要说明昼夜的交替及季节的变换。例如日月星的神话,司年、司季候神的神话。
2.自然物的神话:例如说明动物、植物、无生物等的形状及性质的神话。在神话中常把自然物拟人化而构成一个故事,当作人类一样。
3.反常的自然现象:例如地震,常被猜为地下有某种动物作祟。风有风伯、雨有雨师,洪水神话更是很多原始民族所有,日月蚀的神话也很普遍。
4.宇宙的起源:这又称作开辟神话,也几乎是各民族皆有。例如中国有盘古开天地,以色列有耶和华的创造宇宙。通常是以为由一个或几个神或人,把原为混沌状态的宇宙,给开创了天和地、人及万物。
5.神的起源:野蛮人中,以为神和人一样,也有诞生、家族、先世、一生事迹、成神的原因等。这在中国的《山海经》、荷马的史诗、印度的《大战诗》都有这类神话。
6.人类及动物的起源:这类神话常与宇宙起源神话相连,宇宙是由神造, 人是神的子孙。
7.变化:传说人类与动物或他物互相变化。例如某处石头原是人而化为石;某处的湖原为某人的宅,由某原因而成为湖;某种鸟原是人,由某缘故而化成鸟;某人行善放生鸟或兽等,牠们就化为人形来救他的命,或做他的妻;某种花草或树木原为人,由于某缘故而化成了植物。
8.死后的存在及冥界:此由鬼魂崇拜中发生。例如基督教的炼狱,道教的地府,印度教的耶摩界,佛教的十殿阎君及地狱。这些境界,乃由神秘经验中发现。不论其真实的程度如何,出于神秘经验的传说 ,自以神话视之。
9.妖怪:妖怪神话,大都是由动植物等的崇拜而发生。这种神话的主角,都是凶狠暴恶的,常与正直的神战争。
10.英雄、家族、民族的神话:这是各家族、各民族推溯自族的来源而起。各族自以为最初的祖先,都是神秘性的英雄。
11.社会制度及各种发明的神话:各民族的社会制度及风俗仪式,常溯源于神灵的意旨;各种发明,也都是神化了的英雄人物所为。例如我国的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又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其神秘化了的祖师爷。
12.历史事件的神话:历史的事实,相传久了常被掺入神秘色彩。历史学者 无从考察其原委,便被搜入史书。例如中国周朝以前的历史中,就有不少的神话;在犹太人的古史《旧约》中,几乎以神话淹没了史实;在印度的古代,也以神话当作历史。(以上的分类法是参考林惠祥及海思丁的着作,解释说明是由作者自行编写的)
迷信神秘的解释神秘在英文是mysticism,可以释作「神契」;它的重要涵义是「我与非我之契合」。若用mystery(神秘)一字,就没有如此恰当,因为此处的神秘,是指的人于宗教信仰中,得来的神秘经验。
对于宗教的神秘经验,近世以来已有宗教心理学家,从事科学方法的研究解释,是由心理分析,说明神秘经验。所以在宗教心理学家的研判之下,所谓神秘经验,已无何神秘可言。甚至主张:有神契经验,却不能作为断定即有上帝存在之证据;古代西洋教会中有守道贞女,自以为是上帝之妻,故有邂逅耶稣,与之拥抱的亲验,但也不得谓为耶稣肉体之复生。此等乃是以「不在为实在」(Sense of reality of absence)的心理错觉。
魔术或法术,系由宗教动作而来,它的效验是或然性的,不可能是必然性的。不过职业的法术师施术时,或然率较一般人为高。这是心力运用得纯熟之故。
禁忌,完全是出于偶然的事故。例如有人早上出门时听到乌鸦当头叫,出门后即遇到意外,此后就以为乌鸦叫是凶险的预兆,凡有乌鸦叫,便不敢出门了。
占卜,也与法术相似,有或然性而未必有必然性的效验。
祈祷的效验是发于祈祷者的精诚。祈祷灵验之效果如何?乃视思考精到之程度而定。这还是自身的心力对于外物的感应而来。所以经常祈祷的人,比起不大祈祷的人,容易得到宗教经验。
巫觋之中固有伪装着骗人的,但也确有许多巫士巫女,连他们自己也确信真有其神其事的。这在宗教心理学家的考察,认为是一种催眠作用:当他们情绪及肉体经过一阵震颤、兴奋、血管放大、血液循环加速之后,便进入催眠状态,在此忘我状态下的心不由己的语言,便以为神灵附身的语言而非他们自己的语言了。因此,学者认为:这是他们自欺欺人的一种生理病态加上心理病态的综合现象。因为人体的化学要素的变化,能引起心理的变化。所以近世的西洋有一种名叫Mescal的药草及Hasheesh的药品,人服了之后,即可产生解脱烦恼、羽化登仙的感觉;现在美国的LSD,也同样有效。
研究这种神秘现象的另一派学者,八十多年前(西元一八八二年),英国伦敦成立有一个「心灵研究学会」(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西元一八八五年, 美国也相继成立,不久在巴黎也成立了国际心灵学会。他们都是研究所谓「第六感觉」的,着重于「灵魂不灭」及「心灵感应」之两大问题的探讨,搜集了许多的资料,也做了许多的实验。在美国的研究者,如今称之为「副心理学」(Parapsychology),已于一九二七年以来,在杜克大学设立副心理学研究中心。他们做了「心灵感应」、「心灵动力」、「预觉」的实验。凡是心意集中的被实验者,「或然率」则较高。这也说明了佛教所说「定心能发神通」的原则是合乎科学观点的。
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除了接受用科学方法分析神秘经验的心理因素之外,同时也不否认自然界确有神灵的存在及活动。唯以佛教并不重视他们的存在与活动,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也不许迷信这些神秘现象。科学方法虽可设法解释宗教的心理现象,却仍有许多的宗教现象为科学所不能解释。例如法术之中的水遁、土遁,在道教称为「行蹻」、「变化」等的神秘性,今日心理学的程度尚未能窥其堂奥哩!因为人类的心理活动,固然是神秘经验的一大要素,除此之外,必另有客观的神灵之作用。想藉科学方法,彻底否定神鬼或研究神鬼现象之为无稽,是不可能的事。
第三章 古代民族的宗教
我们若要确切了解近代各大宗教的内涵,必须先来发掘古代民族的宗教状况。因为近代的高级宗教,即是循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成长,来得并非偶然。所谓天降圣书或神启的律法,我们宁信其为信仰及心理上的事实,而非人类文化之开展的事实。
本章所要介绍的宗教,是已经没落了的古代民族的信仰,是在许多古代民族中,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作为样本。这些古代事物之能进入今人的知识范围,乃是近世许多的专家学者,主要是考古学的研判中获得。
第一节 巴比仑的宗教
巴比仑的环境和时代 此所谓的巴比仑,即是今日的伊拉克及叙利亚(Syria)境内,她的古代文化之发达,是由发源于亚美尼亚(Armenia)众山中的幼发拉底河(Euphrats)及底格里斯河(Tigris)所赐。此两河流初出山时,方向相反,继而平行,终又并在一起,流入波斯海湾(Persian Gulf)。在这两河之间的肥沃平 原,历史上称为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就在这肥沃的平原上,产生了古代民族的文化。
美索不达米亚是个富庶而宜于农耕的地区,却不是可以防守外敌外侵的环境,因此而有外敌自东、西、北,各方面攻入。所以,城市此起彼落,民族你来我往,语言相互掺合,王国也兴兴灭灭。
最早在那里留下值得吾人注意之文化的,是苏美连人(Sumerians),他们在西元前四千年或者更早,便已知道利用铜器。他们的文字,是用一种凿子般的东西,刻在石头及泥板上的,一直被称为楔形文字(Cuneiform)。今日吾人所知有关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多半也是从那些刻在泥板上的楔形文字中发现出来的。约在西元前二千八百七十年,自西方来的闪族人(Semites),也在那里建立了帝国。
这个地区之被称为巴比仑,是因底格里斯河的南部有一座城,叫作巴比仑(Babylon)。所以又称那个地方为巴比仑尼亚(Babylonia)。
巴比仑曾产生了一位名王,叫作汉摩拉比(Hammurabi),征服了其他民族,将他的版图自波斯海湾沿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向北扩充。这位名王,大约是西元前二千年时代的人。他给历史上留下的最珍贵伟大的文化遗产,是刻在一块方形石头上的法典,那就是有名的《汉摩拉比法典》,一共二百八十五条。例如商 业、婚姻、工资、谋杀、盗窃、债务等的事项,都有了法律的规定。由此法典对于人民生活之各方面的保障,所以商业繁荣,文化发达。
宗教的历程巴比仑人的宗教信仰,最早是属于精灵崇拜:认为自然界充满了精灵,自然界的一切现象,皆出于精灵所为。但他们相信,诵了咒文,可以役使精灵,所以盛行咒术及护符。
精灵崇拜的时代之后,他们即以动物的形貌来表现诸神的姿态。例如生翼的牡牛,或以人形戴上鹫鸟的头,都是他们的神像,这被称为神形兽视的时代。接着又有半人半兽的时代、天象神化的时代等等。
他们对于信仰的变迁,固然是由于文化的渐次进步,同时也因为各外来民族所带去的各种信仰,在那里汇合融化的结果。例如他们在西元前三千二百年至二千八百年时,诸市均已有了特有的保护神的固定,实源于诸民族不同的信仰所赐。
主要的神巴比仑的宗教,所信的神灵极多,本地的神,加上外来民族的神。如今且仅介绍其主要的十五位神名如下:
(一)亚诺(Aun):这是天神,他与地之神英里尔(Inlil)及地下之水神雅(Ea),是三位一体(Trinity),即是三神合一(Three Gods in One)的,他是三神的主位神。所以此神被认为是诸神之父,也是诸神之王,是处理万事的无上之神。
(二)英里尔(Inlil):即是地神,关于此神的事,在巴比仑的洪水神话及赞歌之中,可以发现。他是三位一体的第二位。
(三)雅(Ea):此即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是水神,所以祭祀他的地点,是在幼发拉底河及底格里斯河的河口地方。此神与人的关系密切,因此又被当作智慧之神、河泉之灵力来崇拜。
(四)新(Sin):这是月神,他又是巴比仑宗教中另一个三位一体神的主神;同时又被视作慈悲之神及启示之神而加以崇拜。《旧约》的西奈山(Sinai)的名,即根据此神之名而来。《旧约》中的耶和华,在西奈山降灵,与此月神崇拜有渊源。
(五)息摩息(Schamasch):这是日神,是第二个三位一体之神的一位。他是月神新的儿子,又被视为光之神和奖善惩恶之神,所以又是司法神。在《汉摩拉比法典》开始之前,传说凡是法律,皆为此神所制。此神同时又被视为启示之神,所以受到占卜者的特别崇敬。
(六)伊息塔尔(Ischtar):这是巴比仑诸神之中最流行的女神,本为地方性的神,后来普及各地,她与金星崇拜有关。从多方推察,她原是农作之女神,所以又被视为爱护自然界的生命之神;在神话中又被列为性欲之神;亚述利亚的诸王,又把此神崇为战争及狩猎之神;在赞歌中发现,此神乃是帮助人类的慈悲之 神,她是为人类除病,并赦人之罪的善神。她的性格如此之广泛,所以受到普遍的崇敬。
(七)摩尔达(Marduk):这是巴比仑城的守护神,春分时节祭祀此神,因他本来是表示生命与光的春之日神。他能祓病,并富于智慧。在星象中与木星有关。他的别名叫作贝尔(Bel),即是「主」的意思,故在赞歌中,被视为最高的神或诸神之王。
(八)奈婆(Nabu):这是帕息巴市(Borsippa)的守护神,他司理命运的报告、书记、艺术、植物的繁荣。在星象中,初与木星有关,后与水星有关。
(九)尼尼波(Ninib):这是地神英里尔的长男,他是治病、护田之神。亚述利亚人则以为他是战争及狩猎的神。初与火星有关,后则与土星有关。
(十)奈格尔(Nergal):这是高德市(Kutha)的守护神,被视为冥府女神。她在巴比仑宗教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因在另一方面,又被视为热病之神、战争及狩猎之神、司理农作丰收的慈悲之神。她与盛暑的太阳及土星、火星有关。
(一一)纳斯库(Nusku):这是尼坡鲁市的神,是月神新的儿子,是光明之神,是劝善罚恶的神,他与弦月有关。
(一二)基比尔(Gibil):这是火神,司理锻冶及神供。
(一三)拉梦(Ramman):这神又名阿大的(Adad),他是暴风及雷雨之神,也是降雨施惠之神。
(一四)达摩兹(Tammuz):这是守护植物的神,春天草木萌芽,盛暑草木枯萎,是此神的表征。在神话的传说中,此神是女神伊息塔尔的情人或丈夫。
(一五)阿息息尔(Aschschur):这是亚述利亚人的最高神,是战胜之神,故到后来夺取了摩尔达的地位而代之。
巴比仑的神话巴比仑的神话很多,例如《旧约‧创世记》中创造天地的神话和洪水神话,即是巴比仑神话的复述。另有伊息塔尔的恋爱神话,基尔加弥息(Gilgamesch)的英雄冒险神话等,现仅录两节如下:
(一)创造神话:这个神话是在楔形文字记载的断碑上发现。可能是由春之神话的敷演而成,是描写巴比仑人与云、雾、雨等战斗获胜而见到了太阳的故事。
据说,最先是水神泰阿摩(Tiamat),率领他的眷属统治着世界,无有能够反抗他的。神界的众神就开了一次会议,决定推请春之神摩尔达为元帅,向水神泰阿摩决一死战。天神亚诺、地神英里尔、地下之神雅,也将各自的权力委于摩尔达。摩尔达即用风袋保护身体,手挥三叉戟,突破水神之口,并将风力吹入,破裂了水神巨大的身体,即以其一半造成为天,另一半造成了地。
(二)伊息塔尔的恋爱神话:女神伊息塔尔,当其恋人植物之神达摩兹死的时候,她就降来下界,以救恋人的命,而求生命之泉。当她下界时,要经过七重门,每一门要脱下一件衣服,终于把身子脱光而成为裸体,因此被冥府女神关进了牢狱。然而,地上的生物因了达摩兹之死而皆失去了生命,所以诸神同时遣使下界,请把女神伊息塔尔免罪释放,让她求到生命之泉,救活她的恋人。
很显然的,这是一个季节的神话,在于解释自然物何以在冬天枯死之后,又能于春天生长的原因。伊息塔尔之被视为性欲之神,也就是因她能助她的恋人植物之神生养万物之故。到了《旧约》中,就将这神话演为天使堕落的神话。
巴比仑的宗教生活宗教生活可分数点,述之如下:
(一)神人关系:人对于神正像臣民之对于专制的君王,要抱有绝对服从的态度。人唯有默默地跪于诸神之前,谦逊地感激神的赐予;对于神的忿怒,有颇深刻的畏怖之念。人唯自觉自己的罪恶,而哀求神的恩宠。这对后来《旧约圣经》的启发作用很大,对于耶和华的信仰,大致也是如此的。
(二)未来思想:死了的人,到下界去,住于洞穴中,不见日光,那里充满了尘土,死者即以泥泞为食粮。下界之道是在地下的西方,共有七门。死者之命运,但视其现世的生活及后人对死者的追吊之如何而定;然其不再复活为人,故 亦没有轮回的意思。统治下界的王,是叫作爱里息基迦(Erischkigal)的女神,在其属下,又有好多分担各项职司的女神。
(三)神殿建设:巴比仑的神殿很多,各市均有守护之神的神殿,另有许多与其守护神有关系的各种神殿。其神殿建筑,大致是在其境内有一个大广场,殿前有一前庭,正殿是其圣所,安置偶像,正殿之前有一座大房子,正殿之旁的建筑物是库藏、记录所、祭司们所住的房间。在神殿境内附设有学校,教育年轻子弟读书识字,乃至训练他们成为祭司。
(四)祭司阶段:祭司分有:1.献供物者,2.诵赞歌者,3.祓恶灵者,4.判断吉凶者等的好多阶级。他们在巴比仑的社会中很有权力,且占很高的地位。其有特殊的,即是女教士制度,他们称女性的祭司为「神之妹」,又叫作「圣女」。本书第一章所说「神圣的卖淫」者,就是她们。
(五)祭祀仪式:他们各神庙有各种不同的祭日,最重要的是新年祭。祭祀春日之神摩尔达,是在春分之际尼桑(Nisan)月的第一日行祭。又将每月的七日、十四日、二十一日、二十八日,称为大凶日,在此四日之中,人民停止工作。后来以色列人的每七天有一个安息日的思想,即是渊源于此。咒术、占卜、详梦、星相等术,也很盛行。供神的物品中,凡是动物即以其后右脚焚给神享受,剩下 的便归祭司受领,这到《旧约》中,摩西也学了类似的规定。
第二节 埃及的宗教
古埃及埃及(Egypt)与巴比仑一样,也是世界伟大的文明古国。据古代史的权威学者迈叶尔(Edward Meyer)说:埃及历的制定,早在西元前四千二百四十一年。又据希腊大历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说:埃及的文明是由于尼罗河(Nile)所赐。
又有人说:埃及是尼罗河的女儿。尼罗河是一条从南到北的大河,发源于东非洲的高地。每年的大雨洗刷高地的泥土,急流下注,直到尼罗河的水位升高二十五尺至三十尺,掩盖两岸的河谷。水势消退之后,便留下一层薄薄的黑色淤泥,造成一个从十哩到三十哩宽的肥沃的农作地带。这种黑泥,极富生产力,所以尼罗河流域与幼发拉底河流域,在古代世界有谷仓之称。
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高度的文化,自是不足为奇。他们最早的文字记录,常被学者假定在西元前三千五百年,也许还更早些。那是一种象形文字(hieroglyphic)。
由于相信死后的境界,所以要费极大的工夫来保存遗体,制成香尸,称为木 乃伊(Mummy)。国王们(或称法老们 Pharaohs),更建筑巨大而华贵的坟墓来保藏他们的遗体。这在西元前三千年第四朝的诸法老时代为最盛。当时最流行的墓式是石头砌成的大金字塔,其中最大的一个,高约二百尺,塔基占地三十英亩,常被称为「大金字塔」(Great Pyramid),直到今天尚被公认是世界奇观之一。
古代社会由于防御外敌的袭击,古埃及的社会制度发达极早。他们的祖先最初处于部落割据的状态,后来渐次统一,分为南北两个王国。到西元前三千四百年时,南王国的梅尼斯王(Menes)将南北统一成为一个王国,建都于孟斐斯(Memphis),这就是马尼德(Manetho)王朝的始祖。此被史家称为旧王国。推究此一王国的起始,则早在西元前五千六百年至三百年时,距今已近八千年了。这个旧王国到西元前二千一百六十年时灭亡,由阿米宁哈脱一世(Amenemhat I),建立中王国,都于底比斯(Thebes)。到了西元前二千年时,有来自叙利亚方面的外敌入侵,造成数百年的混乱局面。至西元前一千五百八十年,始由阿哈米斯(Ahmes)奋起,击退外敌,建都于底比斯,称为新王国。到了西元前五百二十五年,终为波斯(Persia)所灭。
在旧王国的时代,他们的社会是由贵族阶级的地主、下层阶级的农民(战俘、奴隶),以及中间阶级的一般人而组成。
中王国末期之世,除了王族及奴隶之外,又有祭司、武士、平民的阶级。其中以祭司的地位最高;国内有二分之一的土地为祭司所有,并享有免税的特权,因此而与王族的势力时常发生摩擦。祭司之有如此高的地位和势力,因为他们是国内第一等的知识阶级,他们是学者、预言家、医师、裁判官、政治家、建筑家,他们直接为国王的辅佐,为国家处理极其广泛的事务。所以,祭司们一面佐助国政,一面服勤于神庙,同时又担任学校的教师,普及知识于国民。我们看到《旧约》中的摩西的才能,实在就是埃及祭司那样的人物。
神的信仰在部落时代,各部落均有其所信的神,乃是由于图腾崇拜而来的祖神或家族神。图腾之物,往往是动物,故其神与禽兽的关系,非常密切。例如底比斯地方的神阿明(Amen)是牡羊形,孟斐斯地方的神匹达(Ptah)是牡牛形,黑里奥帕里斯(Heliopolis)地方的神阿托姆(Atum)是狮子形。
到了南北两王国对立的时代,欧姆婆斯(Ombos)地方的沙特(Sat)是南王国的神,比提脱(Bedet)地方的霍鲁斯(Horus)是北王国的神。由于两国对立,在故事中此二神也常有冲突。后来竟将沙特视为恶神。
旧王国时代,因其都于孟斐斯,所以专祭匹达神。不过已往的匹达是牡牛形,此时已转为人的姿态。然在另一方面,又表现了半人半兽的神灵信仰。
在旧王国的第五王朝,系出于祭司翁(On)的世家,他们将狮子形的阿托姆神视为太阳神。除此之外,他们尚信奉好多的神。又从此一时代的国王坟墓的铭文发现,他们相信王死之后,即成为奥息里斯(Osiris)神。此神的性质,约与巴比仑神话中的植物神达摩兹类似;同时,他们以为凡人死后即降至下界,国王死后即成为神,进入天上的乐园。故后来又将奥息里斯视为善神,而与沙特相对。
到了中王国时代,因其都于底比斯地方,所以崇拜这地方的阿明神,并使他成为一般人崇拜的神。因为中王国的埃及人,受到外敌侵凌达数百年之久,所以产生了一种类似后来以色列人的弥赛亚(Messiah)思想,渴望有一位大力的王来拯救他们。相反地,我们也可以说,以色列人的弥赛亚思想,恐系渊源于此,也说不定。
西元前一千四百年时,有一位叫作亚克那顿的国王创立了一神教,只奉亚顿一神。因受到保守主义的祭司们反对而迁都,但当此王死后,他的宗教也归灭亡。
总之,古埃及的神,最先是动物神的信仰,把狒狒、狮子、猫、牛、豺、鹰、鳄、羊、蛙等,都当作神来崇拜。有的动物是屠宰了当作供神的物,所以视为神圣;有的动物则被视为神殿的守护者,所以认为神圣。进而由动物神进入拟 人化的过渡阶段,即出现半人半兽形的神。例如创造神库奴姆,戴着牡羊的头;巴斯太托神,戴猫的头;托乌斯神,戴红鹤的头;敏志神,戴鹰的头。但到后来,牡牛形的匹达神成了人形,牡羊形的阿明神也成了人形,奥息里斯神也是人形。由此可以见出进化的历程。
埃及的神灵,有产自本地的,也有来自非洲、亚洲、巴比仑的神,所以非常复杂。
神殿及祭司古代埃及的神殿,并不完全相同,大致是在神殿中置一密室,安置偶像。密室之前为连柱堂,祭坛即设于连柱堂前方。神殿周围有用墙围成的大广庭苑,苑内另有小房,收藏祭物并供祭司使用。神殿的财产极多,全国七分之一的土地为其所有,有一个时代,神殿的奴隶达十万七千人,大小家畜达四十二万之数。
祭司每晨为神殿开门、焚香、清饰神像、供养花果饮食,并诵一定的祭词。诸神各有各的大祭日,每逢祭日,祭司用船形的柜安置神像,抬在肩上,排成一个大行列,访问其他的神殿。祭日的神殿,满饰草花,供物山积。在祭仪之中,祭司串演神话中的角色,并与信徒共同演出,以娱神灵。
来世思想埃及人相信人死之后可以复苏,复苏的死人生活,与现世的生活 一样。所以人死之后要用陶器及石器装了食物和水陪葬,并以家具、武器、化妆品、泥制的屋子及船、石和土制的人等,和死人埋在一起,以供死人在另一世界之用。因此而建筑坚固伟大的墓(如金字塔),因此而用香料制成永不腐烂的木乃伊。祭司要为木乃伊的耳目口鼻诵咒文,使得死者的官能到复苏时再使用。
起初,埃及人相信复苏的死人是生活在墓中,后来则相信死者将移居到遥远的境界中去生活。因此而产生了「西方净土」的观念,并将奥息里斯神视为西方净土的神。人在死后,亡魂即到天上,在奥息里斯神之前,接受数十位列席的法官审判,用天秤载之,以断其善恶。审判结果,若受有罪的宣告,即被大怪兽吞食。罪有两类:1.对神的非礼、掠取神的财物;2.对人的杀害、偷盗、奸淫、诽谤。因此,人在下葬之际,随着尸体带有一份「死者之书」(Book of the Dead),写着类似如下的句子:「我没有使人们闹过饥荒。」「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仆役及他的主人。」「我没有抢夺过死者殉葬的食物。」
这「死者之书」,是为求得神圣或裁判死者的法官之恩赦,是为表明自己无罪。死者之书当中,除了类似的自白外,尚有符咒,有颂赞奥息里斯神的诗篇,有指引亡魂通过关卡的方法。我们另当明白的是,基督教末日审判的思想,此处已经有了先驱。
第三节 以色列民族的宗教
希伯来人现存的世界各大宗教中,以回教最年轻。要知回教,当先了解基督教;要知基督教,当先了解犹太教;要知犹太教,当先了解希伯来人(Hebrews)的宗教;要知希伯来人的宗教,当先了解巴比仑和埃及的宗教。这都有着血统因果关系。巴比仑与埃及,已经介绍,现在介绍希伯来人的宗教。
希伯来人与以色列人同为犹太人的名称。根据《旧约》记载,耶和华为亚伯拉罕(Abraham)的孙子雅各(Jacob)取名为以色列。所以希伯来人自称为「以色列的子民」(Children of Israel),或称以色列人。
以色列这个民族,最先是从那里来的?史家颇难查考。大概是在今之叙利亚地方的闪族(Semitic Race)的一个分支。他们曾经做过巴比仑、埃及、亚述利亚人的顺民,却是玩着打家劫舍的把戏。后来由于饥荒的缘故,不知在那个世纪中,从阿拉伯沙漠迁往埃及,做了法老们好多个世纪的奴隶。最后又进入亚洲西部的肥沃平原,那个叫作巴勒斯坦(Palestine)地方,才有了自己最起码的文化。
巴勒斯坦的闪族巴勒斯坦的东面是阿拉伯沙漠,西面是地中海,南面是西奈半岛,北面是黎巴嫩山(Lebanon)。它的面积东西约三十里,南北约八十里, 由于地势特别,气候颇多变化。以色列人就在这块小小的地方成长起来。在此以前,他们处于荒古的状态下,逐水草、藉游牧为生,居无定所,流浪散处。
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非常单纯,他们除了考虑自身的安全以及自家族人的安全而外,不会想到其他家族的人也希望得到安全。所以,闪族的人,由于各个部落分散在各地,各部落均有他们各自的家族保护神。后来,其中有一支闪族人在摩西的领导下,实力强大,所以把他们自族的保护神耶和华的势力也扩大了,并强调唯有他们以色列人的神,才是独一无二的神。但此神的性质,仍是其民族神,而非其他民族共同的神;因为他们相信,唯有以色列人,才是神的选民。
根据谢扶雅的《宗教哲学》第二章说:「希伯来民族,移住埃及之先,本由四酋族合组而成,其中两族曰野牛族(Leah),曰牝羊族(Pechel),显系最原始宗教时代之图腾制度……至摩西领该族出埃及而赴迦南之际(西元前一三二○年),开宗教的新局面。」
因此,希伯来宗教乃由原始的图腾崇拜,进化为多神崇拜,再演成为一神崇拜,是很明显的。
希伯来宗教与犹太教一般的宗教学者,未尝把希伯来宗教与犹太教(Judaism)区分,往往一说到希伯来宗教或犹太教时,就意味着是同一个宗教的两 个名称。其实,它们是有不同的。希伯来宗教,始于摩西时代。到西元前五八六年,希伯来人(所谓亚伯拉罕的子孙)被巴比仑人流放到美索不达米亚之时,他们已经失去了自己领土的乐园而亡了国,已经离开了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而被他们自己的保护神所不喜。真的希伯来宗教,也就在那个时候寿终正寝。
至于犹太教,是在希伯来人渐渐地又从被流放区域允许回到了巴勒斯坦之后的事。当西元前四四四年,尼西米(Nehemiah)做耶路撒冷的省长时,率领祭司及文士,大会以色列人,宣读摩西律法(见《旧约‧尼西米记》第八章),人民一致宣誓遵守,此即为犹太教呱呱坠地的第一声。
但是,以色列人的宗教,虽可分期研究,却有其一贯的思想原则;若要介绍其内容,仍以打通了希伯来及犹太之间的界限为宜。所以,有关以色列人的宗教内容,将在第七章介绍犹太教时再做论述。
第四节 古希腊的宗教
希腊及其人种
相传希腊人自称是「赫伦人」(Hellenes),此字意为赫伦之子;称其国家则为「赫勒斯」(Hellas),意为赫伦人之地。赫伦(Hellen)是希腊人传奇式的王,他有似亚伯拉罕之与犹太人的关系,希腊人把赫伦当作他们的始祖。
但是,要说明希腊人究竟是什么人?是一件颇不容易的事,因为她是一个混合的种族。从他们的宗教、语文、肤色来判断,却与印度人及波斯人极相近,所以很多学者假定希腊人是雅利安人。这一个民族,不唯是在希腊半岛,在西元前一千二百年至一千年之间,即渡过爱琴海,散布到特洛伊(Troy)以及小亚细亚一带。西元前七百五十年至五百五十年之间,又殖民到了黑海海岸、地中海以南的非洲海岸,与希腊半岛之西如今之义大利、法兰西、西班牙等处。这是一个非常活跃的民族,所以可以把他们分作三分:1.北方种族(Nordics),2.阿尔宾斯种族(Alpines),3.地中海种族(Mediterraneans)。据研究,希腊人也不是希腊半岛的土着。在他们未到以前,已有一个叫作匹拉斯基(Pelasgi)的民族住在那里,那是体短、色黑、头骨长、瘦弱而胸部狭小的民族。
当希腊人来到之后,次第征服了爱琴海(Mare Aegean)诸岛以及小亚细亚沿岸诸地之后,希腊人遂造成了爱琴海的文化,此乃是受了埃及的文化和美索不达米亚(巴比仑)的文化之影响而成长的。例如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巴比仑人的楔形文字,闪族人的字母系统,均给希腊人学习选择而做了改良,因此而成了世界史上极其优秀的民族。例如近代西方的艺术、哲学、文学、科学等各方面的启 蒙,无一不是拜希腊文化之赐。
祖先崇拜希腊人的宗教信仰极其复杂,如果未曾研究她的古代社会形态,根本难以理解其信仰复杂的原因。
根据十九世纪法国的大历史家古朗士(N.D. Fustel de Coulanges)所着《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史》一书中说:罗马人即是希腊人的殖民,希腊人确与印度的雅利安人同一血统。从印度的《吠陀》经典以及婆罗门的《摩那法典》(Manou)的内容,对照希腊古代的社会制度及信仰,类似之处颇多。虽然,《吠陀》及《摩那法典》是在印度的产物,但仍可以看到其最原始的痕迹之彼此相通。希腊雅利安人与印度雅利安人的社会发展,由家族的祖先崇拜,即开始有宗教的信仰,是一致的。祖先崇拜的方式是守一家火,以使家火不熄为子孙的职责;守火即是奉祖,火即是祖神的表征。发展至后来,印度的婆罗门要事火、祭火,希腊人则家有家火,居里有居里之火,部落有部落之火,邦有邦之火。以常燃的火为他们同一家人乃至同一邦人全体的共同之祖。祖先是善鬼,也即是保护庇佑其子孙的神。所以将所守之火称为圣火。迄今运动大会之有传圣火的仪式,即是由此传统的信仰而来。因为奥林匹克(Olympic)竞技会,原是希腊每四年一次的宗教大典,其最早记录是在西元前七七六年。
圣火希腊人及罗马人的屋内皆有一个祭台,台上常有燃着的煤及炭,屋主人有使此火日夜不熄的宗教职责──此火若熄,其家人必有不幸;只在某一家族绝嗣之时,其火方熄。这与中国人的烟火不熄,以说明子孙绵延的意思相同。
因为希腊人相信人死之后,仍有鬼魂与活着的家人同在,所以把死人葬在家里,或葬在家的附近,一方面享受子孙的火祀,一方面保佑子孙的幸福。如果没有子孙火祀的鬼,就变成厉鬼,变成游魂。所以希腊人特别重视家族的延续及繁荣。这与中国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语)正同。因此,在古希腊的宗教及法律,严禁男子不婚,并且强迫少年结婚。有一位雅典的演说家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临危的时候,不顾自己而使其家无后人,因如是则无人祭祀他。」在印度的婆罗门教,也有「妇人既娶八年而无子者,其夫须出之而另娶」的宗教教条;有两位斯巴达(Sparta)的王,因无子而被迫出妻;在罗马有一位大族的人,因妇无子而与之离婚,他虽爱妻极深,也无法挽救,为的是他娶她之目的是在给他生儿子。这在中国人,也有无子而娶二房三房的。不过中国人不禁男子多妻,所以没有出妻的必要;希腊人的宗教却是不许多妻的。
由于圣火的祭祀,各家的祖神是绝对排外的;各家的圣火均藏在不使外人看到之处,祀火不许外人参加,否则此家便有灾祸。因此,希腊及罗马人之对于男 女婚嫁的宗教仪节也极繁复:女孩子先是父母家的人,也祀父母家的圣火,由父母家的神做保护。当她要出嫁之时,必须行宗教仪式,宣布脱离这个家的圣火及神的做保护,再蒙上面纱,穿戴白色的宗教仪服及冕,坐上向敌人宣战及媾和时所用的名叫「黑侯」(Heraldus)的车,伴送者唱宗教的歌曲。到了男家的门前,女子要假装不肯进门,新郎假装劫持进门,以表示不是她自己要进入这个家,而是被迫进入的,希望这家的家神原谅她。接着又进行一个极严肃的宗教仪式:男女站于祭台之前,使新娘见过家神(中国古代也有庙见之礼),用浸过圣火之炭的水浸洗她,又用她的手触圣火;继之向家神祷告后,新夫妇遂分吃一块点心,一块面包及水果。以表示这个女子已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与新夫同信一个宗教,同受一家之神的保佑。
由此可见,今日的新式婚礼之由来,基督教之洗礼之由来,实皆渊源于雅利安民族的古宗教之信仰。
各家有一祭台,有一圣火,有一宗教的信仰。家家如此,所以他们的信仰很复杂。但是,年代久了,家族繁了,有的一家竟达数千人,同祀一个圣火,这就成了居里的圣火。由居里再发展,几个居里共同祀一个部落的圣火。最后,筑成了城作为祀圣火的神殿,那就是邦的圣火。然而,各家、各居里、各部落、各邦 虽有共同的圣火及祖神,仍有各自的小团体的圣火及祖神。于是,一个小孩的出生,有其必行的宗教仪式。罗马在第九日,希腊在第十日,印度在第十或十二日,其父聚集家族全体,请来证人,举行祭祀,使小孩初见家神,成为这家神保佑的人。数年以后再行祭祀,进入居里,进入部落。十六岁至十八岁时,另行祭祀,要求入邦,从此以后,他才成为公民而信邦的宗教。
希腊的城邦很多,各邦均有各邦的圣火及保护神,始终未能产生为全民共同信仰的统一的宗教。不过,圣火的性质,到城邦时代,与初期的略有不同。因为希腊人除了信仰祖神之外,尚信仰另外一类的自然神,并且均有偶像。偶像即供在祭台的圣火之旁,附属于祖神而保佑各家的家族。然到后来,自然神的偶像被供在神殿的中央,圣火变成了祭神时用来烧牺供的祭台而被置于神殿之前,他们的祖神变成为他们祭祀偶像时的媒介了。但这并不表示希腊人放弃了祖神崇拜。在大祭日,推派各小家族的代表们,群集于神殿之前,共同分吃由祭台上烧出来的牺供之时,他们就有同一血统、同一祖先、同心一德的神圣之感。所以古希腊人,凡有大事必祷于神:出征时必先集合由大将祭祷(中国的《左传》也有「治兵于庙」之句),出征时必载着邦神及邦的圣火(中国《礼记》也有「出征必载主」之句)。可见希腊人的宗教信仰虽复杂,但也不是无理的,因此祖神与自然神混合 信仰而不相妨。
自然神的信仰 不论是东方人或西方人,一说到希腊的神,往往会想到荷马的两大史诗──《伊利亚特》(Iliad)及《奥德赛》(Odyssey)。第二种我国商务印书馆有汉译本,在美国则均曾摄制了电影,也在台湾放映过。据说荷马是西元前九世纪的人,胡适之却说:这是一位箭垛式的人物,因为那样两部均达二十四卷之多的伟大史诗,绝非他一人所能完成。但在这两大史诗中,既叙述了历史,也介绍了神话。例如他把宙斯、雅典娜、希拉、普西顿、阿弗罗底特等等的男女神只,描绘得淋漓尽致,而使我们稍有西洋文学知识的人,对这些神只异常熟悉,乃是荷马所赐。这些神,便是自然界的神,便是奥林帕斯山(Olympus)的群神。
然而,若要为希腊的群神各各找出固定的属性,那就异常的困难。因为各邦有各邦的神;各邦的神,往往可能用同一个名,两个同名之神的性格,却各异其趣,乃至是站在敌对的立场。而且,同一个神,由于时代的变迁及环境的转移,也会一再地变换他的性格。例如从部落时代进入城邦时代以后,便在原来的神的属性中,加进新的观念而改变了原来的属性。
这种自然神的信仰,可能与祖神的信仰同时产生。祖神信仰是对已死之人的崇拜;自然神的信仰是对自然现象之要求解释及妥协而起。实际,即是生气说的 分类崇拜,生气在人为灵魂,死而成为祖神;生气在自然为精灵,升华而为群神。但其不论祖神或自然神,皆为活人心理的反射作用。所以希腊的神,因为是拟人的,故其也有人类的弱点或劣性:杀、盗、淫、妄,样样都来;贪、瞋、痴、慢,色色俱全。雅利安人毕竟与其他的民族不同,在他们的神只之中,不会找到一个东方型的道貌岸然的神,他们都像粗犷活泼而健美的人。
主要的神希腊的自然神是很多的,在此仅能列举其主要的十二位神如下:
(一)宙斯(Zeus):这是希腊诸神中最大的神,被诗人荷马称为「诸神及人类的父」。他能使云兴起,供给一切生命的饮料,所以又是雨神。他住于空中,又住于为云层密集的高山之顶。因此,奥林帕斯山是此神特有的住处。
根据乌西尼尔(Usener)的《神名考》(Go:tternamen)所说:宙斯神的职掌极广。例如所有的家族、居里、国邦,均在他的掌握中;他保护越境出国的旅行者;他是最高的救主兼灭罪者;他是使男女结为夫妇并守血统的关系者;他司理生死,衡量黄金,决定武士的命运;他守护国境,王权及其象征物也是由他而出;他监视人间的盟约而为忠实与信誉之源;若正义受到蹂躏时,他即使之恢复;他严惩不公平的审判,同时也监视犯罪者的服刑。
(二)赫潘斯托斯(Hophaestus):此为电光神,是宙斯之子,宙斯发怒时即把 其子掷于地上。考此神之本义,据说原系火神,后来认为他是司理锻冶之神,是锻冶者的祖先及其保护者。当希腊之雅典(Athena)为金属工业的中心之际,此神受到该一城邦人民非常高的崇拜。
(三)雅典娜(Athena):这是由宙斯头上裂出来的女神。当她从宙斯的脑袋里裂出来时,便是全副武装的,所以她是战神。当时的雅典城刚完成,她和她的叔父海神普西顿竞争而获胜利,就做了雅典的保护神。并用她的名,命名这个城。但她又是智慧女神及纺织术的保护者。因她是雅典的保护神,当雅典成为文化的中心时,雅典娜也成了希腊人所共通崇拜的神了。若考察此神的原义,实是暴风神,由乌云(宙斯)而裂出暴风,势力威猛,故成为战神。
(四)阿波罗(Apollo):希腊人在太阳上升及下山之时,祈祷太阳神赫里奥斯(Helios)。此神是无物可遮的,故在正式的契约之时,常以此神作证。后来却在阿波罗的名下,成为全希腊重要的神。他是光神,他日日为人类带来幸福,帮助病者,并在黑夜的危险中保护人类;又为航海者驱除暴风。此神又是预言的神、诗歌的神、音乐的神,以及守护青年的神。他拥有非常英俊的姿容,具有男性美的一切条件,是美男子的标准典型,可是他在神话中的恋爱却是个失败者:当他追求河神之女黛弗妮(Daphne)的时候,黛弗妮却被她的父亲毕尼厄斯(Peneus) 河神变成了一棵月桂树。阿波罗为了爱她,就说:「以后凡是在诗歌和音乐比赛中的优胜者,都要戴上用你的叶子编成的花冠。」这也就是英国宫廷有「桂冠诗人」的远因。
(五)赫尔蜜斯(Hermes):这是牧羊神,又是宙斯之子,是天使。在以家畜为人们财产的时代,他被当作福神崇拜。此神又是旅行者之神,后来又成为守护死者之魂的神。此外,他又是商人、演说家、市场的保护神。
(六)普西顿(Poseidon):这是宙斯的兄弟,是泉神、川神、湖神。先被塞莎利亚(Thessalia)及阿尔加地亚(Arcadia)两个地方祭祀,后来受到全希腊的祭祀而成为海神。
(七)阿弗罗底特(Aphrodite):此神的出生有两种说法:1.是天神宙斯和湿气女神黛奥妮之女,2.生自希腊塞莎利亚岛附近的浪花中,由风神吹送到塞浦路斯岛。在希腊诸神之中,以阿迪米斯神为洪荒的自然界的代表。以阿弗罗底特神为生物界繁茂之代表。对自然界,她是丰穰之神;对人生界,她是恋爱女神。此神能给恋爱者美丽及魅力,所以又是美之女神。她的儿子艾罗斯(Eros),即是爱欲。
(八)阿迪米斯(Artemis):这是阿波罗神之妹,宙斯之女,是月之女神。此神表达处女的纯洁和严正。她又是狩猎之神,又是诞生之神,又是关系妇女生活 之神。然此神的偶像,带有阴郁的姿势,故亦是夜之黑暗的女神。
(九)希拉(Hera):这是天后,是宙斯之妻。此两神的结婚,即是天地的结合。希拉又是结婚女神,所以她是守护已嫁女人的女神。但她非常傲慢,在神话中她的气量狭小,稍受侮辱,就觉得仇深如海,一定要报复到底。她又是个善妒的女神,她的丈夫宙斯是个好色之徒,曾和许多女神及女人发生关系,并生了好多私生子女。每次被希拉发现之后,总要大发雷霆,而且要用各种方法去陷害她丈夫的情妇及私生子。
(一○)艾利斯(Ares):此为宙斯之子,是军阵之神,好战,常率领杀伐的神灵,降临于战场,招募战士而给予勇气。
(一一)黑地斯(Hades):这是宙斯的兄弟,是阴间之神,是阎王。但他见了宙斯之姊迪米特女神的女儿潘塞弗妮(Persephone),便被爱神的箭射中了心,把潘塞弗妮抱上车子,向地狱飞奔而去,做了他的王后。
(一二)迪米特(Demeter):这是宙斯之姊,是阎王的岳母,是掌管农业的女神。因她的女儿被阎王抢去了地狱,她便使大地终年荒芜。后来潘塞弗妮在一年中的一半在丈夫那里,一半在母亲那里──当女儿在迪米特身边的半年,大地就恢复生产,开花结果,那便是春夏两季;另半年女儿在地狱里,草木便要凋谢, 那便是秋冬两季。
自然界的神,均由对自然界的现象之幻想而产生。所以为了配合自然现象的解释,各神的伦理观念,就不能比照现代人的角度来衡量了。
如今,希腊古代的多神教,早已被基督教所消灭;现在希腊人则是信仰基督教的东方正教。但在希腊民间,只不过以基督教的圣徒为他们的保护神,圣母玛利亚也不过是保护神之一。所以有些无知识的希腊人,往往跪在自家这一街的玛利亚像前,辱骂那一街人所供的玛利亚像。可见在他们的意识中,基督教也不过是古希腊之邦神或家神信仰的不同名称而已。
第五节 古罗马的宗教
罗马人 根据传说,罗马是由一只母狼乳养大的孪生兄弟罗牟拉斯(Romulus)和利牟斯(Remus)所建,那是在西元前七百五十三年。但此不为近代史家采信。
约在西元前一千年时,义大利住着一种混血民族,他们以农牧为生,文化不高。然而在拉丁姆(Latium)地方的台伯(Tiber)河畔,住着一个名叫拉丁(Latin)的族派,后来大大地繁荣;拉丁语文及罗马法律,终于自他们所建的罗马城而普及于世界。
另有一些人好像是从小亚细亚来的,在历史上被称为伊突斯干人(Etruscans)。在很古的时候,他们便与希腊人通商。他们的文字,是假借希腊文的字母;也使用希腊人的甲胄以及希腊人的战斗方法,乃至模仿希腊人的油画及雕刻。凡此种种,又由他们而转传于罗马。
在伊突斯干人来到义大利不久,希腊人的殖民者,也跟[跳-兆+宗]而至。到西元前三百年左右,希腊人在义大利所建的诸城,似乎都比拉丁人建的罗马城更有希望。但到后来,罗马终于征服了伊突斯干人和希腊人的诸城。可是,在文化上说,罗马仍是希腊人的俘虏,因为罗马文化的要素,大多渊源于希腊。
罗马人的信仰我们在上节已说到,罗马的古代社会与希腊人相似。最初的宗教信仰,是以各家为一独立的宗教,以祭祀祖神的炉火为主。同时也在每家之中,各家均奉有自己的自然神的偶像,与祖神同来保护各自的家及家族。每一个家庭就是各家的神庙,就在家里奉祀鬼神。国家是家族的扩大,所以也有全体国民共同的神及神庙。
所以,据美国的历史学家桑代克(Dr. Lynn Thorndike)在他的《世界史纲》中说:「古代罗马宗教,似乎是一种极粗野、极幼稚的宗教。」又说:「罗马宗教虽高于拜物教,然迄未超越低级程度的万有有生论。主要的事情,即在反覆歌 诵某种巫术上的语句及名词,或举行与炉火、门户、门槛有关的仪式,以期保护家族生命及家宅之平安;或举行农事的巫术以保其五谷丰登;或举行公共祭典以维持国家兴盛。」
因此,女巫在希腊及罗马非常盛行,不论公私大小的疑难之事,均要求得巫者转达的神意,才算最后的决定。基督教《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第十八节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就是为了消灭这一类的多神教及多神教的女先知或女巫,故当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之后,那些古宗教的女先知(预言家)们,就没有活命的机会了!
罗马的神罗马的神也很复杂,除了祖神,还有自然神。自然神也分有本地产生的及外国输入的两大类:
(一)罗马本地的自然神:罗马人的自然崇拜,仍为精灵崇拜的一种,认为自然界中处处有各各的神灵,把那些与他们的实际生活有直接关系和福利的神,就加以崇拜。例如莎托令奴斯(Saturninus)是播种之神,克利斯(Ceres)是谷物成长之神,康苏斯(Consus)是收获之神,息尔凡奴斯(Silvanus)是森林之神,派里斯(Pales)是牧场之神,梵尔托奴斯(Volturnus)是河神,摩脱尔摩吐托(Mater Matuta)是生产之神,拉宁托(Lalenta)是死神。诸神之中最大的神是朱 彼得(Jupiter),这是降送雨水和日光之天神。
(二)由外国移入的神:这是外来的神只。例如塞比尔神(Cybele)来自小亚细亚,伊息斯神(Isis)自埃及传入。外国神的主要的输入国,乃是希腊。因为罗马是希腊文化的俘虏,希腊的信仰,罗马人也照样接受过来。据《爱纳曲》的传说,特洛伊城的王子爱纳(Ene、e)迁移到义大利去的原因,就是奉了特洛伊城的神之命令,将神自特洛伊城,渡海至拉丁,建立新城。这是可信的,因为当时的希腊人对于神命是唯谨唯从的。不过,希腊的神到了罗马之后,多改变了他们的名,现将其主要者,列表对照见九六页。
政教合一罗马人和希腊人一样的崇拜祖神,罗马人说:「鬼是可怕的神,他可以降惩罚于人,他监视家中一切的举动。」又说:「祖先是养我们的神;他们赐饮食给我们,还指挥我们的灵魂。」因此而产生坟墓宗教,因此而将死了的英雄,当作伟大的神,把各邦的建城者视作伟大的神,把在历史上略有影响的古人当作伟大的神。到后来,罗马帝国成立,罗马的皇帝也就成了活生生的神,称为「皇帝神」(pi Imperatores)。
在希腊及罗马的社会里,由于祖神崇拜的祭祀,家庭的主人便是一家人的主教,是领导一家人祀神的人。各级团体的首领,也就是各该团体在宗教方面的主 教。他们虽另有职业的女巫及教士,但凡是宗教的大典,主祭者则必定是各各的首领。如果召集各方首领在一个城邦共同的神庙前会议,便是主教大会。当罗马皇帝被视为神之后,皇帝既是政治首领,也是宗教首领。可见后来基督教的教皇、主教、教士的制度,原来是罗马古教的遗产。基督教消灭了罗马教,却仍接受了罗马教的制度。
法律与宗教我们知道,罗马人是以法律的精神着称于世,乃至成了后来世界各国法治精神的先导;但是很少人知道,罗马的法律与宗教是不可分的。
法律与宗教,在罗马史上是同时开始的。他们的「民法」(Jus Civile)是市民与市民间正当关系的维系;他们的「神法」(Jus pinum)是罗马人与神之间正当关系的维系。例如对于宗教上的一切征兆、预示、仪式等,皆须加以严格的遵守实践。因此,罗马人的宗教固然粗陋,却能证实他们有坚强的法律意识,以及对于形式、契约、习惯的重视。由于这个基础,他们的精神用在民法上,也能如同遵守神法那样的坚固。
到后来,罗马人与其他文化如基督教发生关系,乃至他们的宗教被基督教所吞没,他们不得不, 所以基督徒要吃喝象征性的耶稣的肉与血(现在通常用饼及酒代替),这能使他们得到由神而来的灵。
(四)耶和华的权威
不过不论如何,一神教虽老早发源自古巴比仑和古埃及,虽其与中央极权的专制君主政治有关,一神教之继续发展,则是摩西居其首功。摩西能从埃及法老(Pharaoh)的统治下,把那批并不喜欢受摩西领导的犹太人带了出来,是因他「塑」成了耶和华这么一个动不动就要杀人的神,因此奠定了一神教的发展基础。
因为,耶和华的特性,正和摩西一样,极端地仇恨外国人,也极端地仇恨异己者,一动怒,便会翦灭许许多多的人,用现代语来表达,便是恐怖的镇压及思想的控制。摩西利用了耶和华的名,激发了犹太人的对外仇恨而对内自大的心。因为,据说耶和华本来就是他们祖先亚伯拉罕曾经拜过的神,又是被他的不肖子孙淡忘了的神,那实在也确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小的神,经过摩西的改造,他就变成犹太民族的保护神了。
总算摩西的机会凑巧,并且他也似乎在那里学会了几套魔法。当摩西正为犹太民族向埃及法老争取自由独立的时候,而又遭到再三的拒绝,这时,埃及境内却发生了灾难:旱灾、虫灾、瘟疫、风灾、水灾,摩西就趁机宣传,说这是耶和华为了要让犹太民族离开埃及,并说这些灾祸来自耶和华的安排。最可笑的,耶和华为了要显示他的大能,竟故意地再三、再四地使得法老的心硬,而反悔他屡次的承诺,好让耶和华接二连三地来大大地打杀埃及人。
不过,这种夸大的描述,你不必信其为真,我且举一个例子:在〈但以理书〉之中,叙述一位叫作尼布甲尼撒的巴比仑王,说他因为不信耶和华,竟尔造了一座高九十呎阔九呎的大偶像来崇拜,并且命令他治下的臣民全部崇拜这大偶像。到了王的晚年,耶和华就给他颜色看了──使他变成了一头野兽的样子,用四手四脚走来走去,并且学着牛的叫声,后来就悲惨地死在田里,临死时也还像老牛吃草的那个样子。这个故事,在基督徒看来是很痛快的,可惜,我们从巴比仑方面所得到足够的史料,证明尼布甲尼撒王是在公元前五六一年平安地死去的,而且〈但以理书〉的作者,是距故事发生后三九四至三九六年才动笔写〈但以理书〉的,时间仅隔四个世纪,〈但以理书〉的内容就变成如此的荒诞不经,至于距离故事一千年才写出的〈出埃及记〉,它的真实性的程度,当可不言而知了。
总之,耶和华的信徒,不愁没有为耶和华脸上贴金的机会。
第四节 级级爬升的上帝观
(一)升了五级的上帝
摩西改良了耶和华,不,应该说是吹大了耶和华,因为耶和华的本质,直到如今,还是那个样子,并没有良好起来。
不过,摩西已使亚伯拉罕的耶和华,在「权威」的范围上,已经升高了一级。并在此后,又升了好几级。
现在的基督教,已把耶和华装上了「神学」的金,而且似乎定了形,所以他们就闭着心眼向你宣称,耶和华是自有永恒的上帝。其实呢,到耶稣的时代,耶和华这个神,已经被人给他升了五级:
基督教的上帝观,从家长时代到耶稣时代,已经升了五级。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未必要否定耶和华的神性。因为,依我们的看法,从《旧约》到《新约》的那些先知或圣徒,包括耶稣在内,如果他们的宗教经验属实,如果他们在良知上的确「见」到过「耶和华」,我们也不必说他们是无稽的谎言;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从心理上浮起某些景象的幻影或幻觉,乃是可能的。因此,随着时代的变迁及人智的开发,历代先知或圣徒们所「见」的耶和华,本质固然不变,他的「块头」,却是日渐膨胀起来了。
进一步说,历代的先知或圣徒,如果的确见到了神,我们也不妨姑且承认基督教真的有神;但是他们所见的神,绝不是同一个神,仅仅是被安上了同一个耶和华的名而已。比如神有魔神、鬼神、畜神、天神、空神、地神等等,在此各类的每一类神中,尚各有无量无数的神,佛教称他们为众生,所以,正信的三宝弟子,也不崇拜这些神类的众生。耶和华之能跟着时代而级级爬升,就表明他是在一神之名内的多神信仰了。除了如此解释,就无法说明级级爬升而又尚是一神的难题了。
(二)五个阶级的时代背景
以上五个阶级的上帝观,出于袁定安先生的《基督教概论》。唯其对于这五个阶级,我们必须解释和分析一下。
1.家长时代:是指亚伯拉罕以后的一段时期。据说亚伯拉罕是公元前约二千年左右的人,但从史实而论,未必真有其人,因为那只不过是摩西需要的人,摩西要借亚伯拉罕的名,创造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如果不说那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怎能使他的民族凭空起信呢?充其量,亚伯拉罕是犹太民族尚在小小部落各自散处时代的一个族长或酋长身分的象征。耶和华,不过就是那些家族或部落神的一个影子而已。
2.摩西时代:我们已经说过了,摩西是希望借着耶和华的名,来结合生活在埃及的各支派的犹太人,成为一个集体的民族。在摩西之前,有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尚不知道有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经过摩西的硬性宣扬,耶和华就成了犹太各支派共同的神了。
3.士师时代:士师是摩西死了以后开始的制度,因为犹太人的十二支派,一派不服一派的管辖,他们不愿意从某一派中推出一个人来,作为他们共同的王。但是,摩西死了,犹太人尚未进入他们的目的地迦南,在那个时代,若有两个不同意见的民族紧邻而住,你不打人家,人家也会来打你,何况犹太人在四十年前,就跟迦南人结了仇打了仗,现在犹太人又要积极地打进迦南去。于是,蛇无头不行,他们就在变通办法下,推出了一个带领作战的总司令,这就是拥有一个古怪名目的士师了。士师利用耶和华的名,代表本国对外国的作战,所以耶和华便成了他们的护国神。
4.王国时代:这是指的自扫罗王,经戴维王,至所罗门王以后的时期。实际上,此时的耶和华,尚没有世界神的资格,不过,借着那位好大喜功的所罗门王的力量,为了要向世界各地收购他建造神殿所需的金银珍宝,犹太人已在向海外通商了。
5.先知时代:先知,是指一些带有神秘性的预言家而言,这样的人物,他们的性质,与被他们用火刑烧死及指骂的女巫或巫觋(witch)没有什么不同;如有不同,便是有没有信仰耶和华。先知们往往自称与耶和华谈话,耶和华常常借着他们的嘴,来发布命令或透露消息。所以,被称为先知的人,无一不是耶和华的狂热信仰者。我们在前面已说过,人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产生一些幻象或幻觉的经验是可能的,虽然,像《旧约》的以西结和《新约》的约翰,他们那种神话连天的描述,已是迹同疯癫了。然而,像这样的人,喜欢沈思默想,勤于礼拜祈祷,熟习他们民族宗教的各种传统、法律、仪节,乃至可在前辈的先知那里,学到一些魔术(witchcraft),比如伊莱贾这个人,常常神出鬼没,若非《旧约》的作者说谎,他必定是学过隐身术的。所以,像这样的人,对于某些事物的观察和推测,要比常人来得敏感。这就是使他们成为先知的因素了。
(三)预言和权威
说到先知,我们就很容易地联想到《旧约》中的预言。因为矛盾的基督教的教士们,一方面强调他们是崇奉《新约》,而避免和人家讨论《旧约》中的许多不人道、非理性、虚妄、残暴的问题;同时又要借着《旧约》中的预言,来证实上帝的「权威」,他们以预言成为历史的事实,来肯定他们的上帝是独一无二的、全能的,神是真实的。
其实,如果说凡有预言之能的人,即是受了耶和华的「权威」之命,那么,在犹太教及基督教之外的其它地区,也有预言的人及预言的记载,他们却不信奉耶和华,乃至根本没有听过耶和华的名字。
说穿了很单纯,凡是善于沈思默想并且熟悉史事的人,对于若干事象的观察和预测,比诸一般的人来得敏感,是可能的;一些宗教狂热的人,在心理上,往往也会浮起神意或神命的幻影。将此两者连在一起,便成了「神启」的预言了。
然而,若从历史痕迹及其惯例的考察,许多类似的预言之记载,大多是出于事实发生之后,由那些好事者的传说、夸大,再被套上神话的色彩,附益到已在流行的故事上去,便成了神乎其神的预言。《新约》、《旧约》中的许多预言及神迹的记载,绝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少部分则是出诸于后人的附会,它的原义,未必即如后来的基督教士那样的解释。所以有许多预言,永远也不能兑现。
我们明白了《新约》、《旧约》的成立过程、时代背景、社会心理、民族意识,那就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基督教所重视的预言问题了。能够分析的,它就不是神的「权威」;「权威」两字,仅是基督教会在不能面对现实辩解时的一种独断的遁词,在理性的宗教及时代的观念中,「权威」是不存在的。事实上,近世以来的基督教的「上帝的权威」,已在加紧脚步对科学及民主的跃进而向后连续的退让。
(四)先知时代与弥赛亚
这里所讲的先知时代,大概是指犹太王国分裂成为两半以后的后期,直到耶稣出现为止。
我们知道,所罗门王大约死于公元前九四○至九三○年间,当他死了五年,犹太王国就分裂成了两半。北方成立了以色列国,南方成立了犹大国,在犹太民族的十二个支派之中,北方的以色列国统领了十支,南方的犹大国则由所罗门王的儿子统领了两支。这两个同为犹太人血统的仇敌国家,对峙了两个世纪,北方的以色列国首先灭亡,那是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 Pileser),和他的继承人撒幔以色(Shalmaneser)的努力竟一举而把以色列国总共二万七千八十户约十万之众的犹太人,放逐到外国去了,留下的一部分犹太人,后来跟外国殖民去的移民混合起来,变成了撒玛利亚人。到了波斯的居鲁士王于公元前五三七年准许放逐的犹太人返回原先的犹太王国,也就是那个巴勒斯坦的地方时,这十个支族的后裔,连一个影子也不见了;无疑地,他们是被外国人同化了、消灭了。
再过一个半世纪,南方的犹大国也被巴比仑的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王灭亡了;但很幸运的,这两个支派,虽然被巴比仑人放逐出境,却保守住了他们自己的血统和宗教信仰,并且一直绵延迄今。往后,犹太人的统治者,便是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了。所谓先知时代,就是指的犹太人失去了自己的主权而受制于外国帝王势力之下的时代,未必一定要等到两个分裂的小国全部倾覆之后。在这期间的先知很多,比如以赛亚、杰里迈亚、但以理、以西结、弥迦等都是。
到了这时候的犹太先知们明白了:耶和华并没有把他们国家的荣耀保住。可是,忠实于耶和华的先知们,认为这是耶和华给他们的惩罚,不久的将来,在他们这支优秀的民族之中,就要由神的出现而来拯救他们,而来统治世界了,比如〈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以及〈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就是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写出来的。世界性的救主耶和华,也就如此地出现在他们的想望中了。
犹太人在失去了国家主权及其领土的完整之际,还要以为他们自己是世界最了不起的民族,还要以为他们那个伟大的神,必将征服全世界的人类,这实在就是那些犹太先知,表示了要对全人类报仇的愿望。现在的基督教会,把〈以赛亚书〉说成上帝将要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建设一个理想的世界;其实,你只要研究一下,那便完全不同,因为〈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是说明要把整个的世界削平填满,以做成耶和华的道路,它这削平填满,用字上是具象的物质世界,实则却是表征着要削平阻碍耶和华之道的异己者或外国人,是表征着要填满耶和华权威至无限无际,以显现他的「荣耀」之无敌不摧无远弗届,所以「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见什么?是看见耶和华的权威来对付一切阻碍他荣耀的一切「有血气的」。我这样解释,绝对是正确的,请看〈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说是「牧养我以色列民」的「君王」要从伯利恒出来,这个君王虽征服世界,但却仅是牧养以色列(犹太)的民。你说他是何等的「伟大」!
到了耶稣的出现,犹太人真的以为他是来统治世界的以色列人的王了。可是,这个没有谁给他涂膏的弥赛亚(参看下一章),在罗马政权的统治下,怎样也不可能成为征服世界之君王的。因此,犹太人又来了一个自我安慰,把耶和华再升一级,说他是人类的父了。这个「父」的态度如何?留到下一章中再告诉你吧!
(五)《旧约》的结论
《旧约》,据基督教说,那是一部人类的成长史;其实,只要你不是没有读过一、两本有关世界文化的历史书,你就不会真的如此可笑地跟着他们说「是」。
事实上,除了《旧约》而外,根本找不到半点犹太这个幼稚民族的上古记录,就连一点遗迹也没有,你说怪不!
犹太人有幸有了这么一部《旧约》的文献,而值得他们夸耀;也正因为有了一部《旧约》而使他们的祖先蒙羞!
如果我是基督徒或犹太人的话,我就宁愿相信《旧约》是出于一些好事者凭空想象的臆造。因为,在那里面告诉了我们:犹太这个民族,竟是这般地喜欢斗争与屠杀,由族内的内讧与整肃,到向外的侵略与奴役,再内讧、整肃,再侵略、奴役,形成一个循环不绝的连锁交接,直到他们的民族瓦解时为止。至于耶和华这个神,竟是如此的残酷不仁,他命令犹太人攻击外邦人,指导犹太人整肃犹太人,又运用外邦人来惩罚犹太人。如此这般的斗争,往往是从门内杀到门外,从族内杀到族外,灭门、灭族、灭城的大屠杀!在《旧约》中,纵然是那些被耶和华祝福的人,那些被他们的后人赞美敬仰的人,却又无一不做那些人间最坏的坏事。
因此,站在我们佛教徒的立场,也不忍心相信它是历史的真相。
其实,今日的基督教会,也不喜欢向你介绍或讨论《旧约》的问题,如果介绍,那必是经过注释粉饰的再制品了。
如说《旧约》也有可爱之处,那么,除了想象文学性的〈乔布书〉、格言性的〈诗篇〉及〈箴言〉、忧郁性的〈传道书〉,以及那篇并非宗教性的恋爱诗〈雅歌〉,另有带有人情味的短篇小说〈路得记〉,在这数篇杂书之中,可以找到伦理的及文学的若干价值而外,其它的就很难说出《旧约》的可爱处了。那篇〈乔布书〉,也为基督教带来麻烦,据近人陈鼓应,于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商务印书馆《出版月刊》十三期,以〈乔布──最早的存在主义者〉为题,说它乃是反抗耶和华的诗。
当然,假如你是虔诚的基督徒,《旧约》再不可爱,我也盼望你能把它从头到尾地多读几遍;如果你顺着读下去而不是照着教会教你的抽着或选着读,它一定能给你重大的「启示」。
基督徒们不必怀疑本章的资料根据,我除对《旧约》的研究,尚参考了好几种史书及哲学书,主要的历史考证,是采用了近代的大历史家,一位归化美国的荷兰人──房龙(Hendrick William Van Loon 公元一八八二─一九四四年)着的《圣经的故事》。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基督教,不论你从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它,它总是够伟大的,因为,基督教相信:「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十二节)
但是,佛教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真的了解基督教之「伟大」的,在比率上,均属少数。不管相信它是背面的伟大或正面的伟大,究竟它是伟大在什么上面呢?如果仅从浮面上看,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伟大,但那是建筑艺术而不是基督教的内容;或有人说,基督的新旧两教已拥有八亿五千万信徒,所以伟大,实则那是他们一千九百多年以来,从「努力」中所得的收获,也不是基督教的内容。基督教是否伟大,必须要从它的历史中去求证,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历史的数据是公开的,所以,我有权利探索基督教历史的事实,并且把它介绍出来。
我既诟病基督教士对于佛教的蓄意歪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想用平实通俗而力求客观的笔触,写出基督教的一个轮廓如下。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一)从《旧约》到《新约》
要介绍耶稣基督,便不能不介绍《新约全书》。
应该告诉你,「约」是什么意思?在上一章中已经介绍了《旧约全书》,在那里面曾说到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摩西把十诫刻在两块石版上,从西奈山带下来,作为耶和华与犹太人(就是以色列人)立约的凭据;此所谓约,是指神的命令,而不是神人之间彼此同意的契约。因那石版上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他人是看不懂的,也是看不得的,摩西就用柜子把它藏了起来,这就是有名的「约柜」(The Ark of Covenant)了。以约柜代表耶和华,违约的犹太人固然有祸,除了受到神命的祭司,犹太人连碰到约柜的也会立即死亡。这一神话,到了耶稣的心中,就成了「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后来的基督教会,便说:「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这是他们一贯的信念:神权至上,祭司阶级至尊。不过今日的新教,已把这层由神话织成的面纱,揭去了一半:神权依旧至上,祭司(教士)则未必至尊了。
耶稣之前是《旧约》。耶稣出世之后,他和他的门徒,又说了一大堆的天国及耶和华的神话,因其是耶稣(他说他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对于他的门徒的新规定(如四福音),以及门徒对于耶稣新规定的再解释(如使徒书信),所以称为《新约》。
可是你千万不要上当,以为现在的《新约全书》,就是耶稣和他的门徒言行的原始记录。正如房龙所说:「正如〈但以理书〉和戴维的〈诗篇〉以及《旧约》圣经中其它各书那样,福音书也是虚构的名称。」
在耶稣死后的第一、二世纪之间,耶稣的信徒,老是受着罗马帝国的政治迫害,他们仅能私下传教,他们所用的〈耶稣生平〉或〈使徒行传〉之类的宣传品,是从那些曾经见过或听说过耶稣及其门徒的人──那些并无多少知识的老公公、老婆婆的口头,搜集誊录,誊录又誊录,传抄再传抄。越到后来,有关的传说也就越多越复杂,直至失去了其内容的真面目的痕迹为止。
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不再有人迫害基督教了,而且基督教反过来迫害异教了,所以,有些聪明的教士们,集合起来,搜集那些混乱而庞杂的记录,经过详细的排比审查,以不损害他们的信仰为原则,删削了大部分,保留了其中的小部分。
可是,留下的这小部分,仍为基督教的内部带来了数百年的争论,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主教会议,直到耶稣死后的七百年代,才有了为东西方一切基督教会一致采用的《新约全书》,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那个面貌了。因此,今日的《新约》,与其说是耶稣及其门徒的,倒不如说是出自后世教会的,更切乎实际。
(二)耶稣出生
耶稣是谁?不用说,他就是那个拿撒勒或伯利恒地方的一个叫作约瑟的木匠,和他年轻而尚未婚的妻子玛利亚,所生的一个儿子。
这个孩子的出生,那是在公元前的几年,不能确定有几年,大概是四年或六年,也许是五年吧?
当时的犹太王国,在名义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是罗马的附庸国,不,它是罗马的一个省而已。它的统治者,是由于勾结了罗马而打垮了犹太人自己所选择的戴维王的后裔,才登上了犹太君王的宝座,他是希律王(Herod)的父亲晏特派(Antipater),因此,希律王虽然也是犹太人,却被犹太人看作假洋鬼子;希律王虽是犹太国的王,却是罗马人的儿皇帝。尤其他不是戴维王的后裔,他就时刻提防有人谋夺他的王位。到了希律王晚年,迷信猜忌,疑神疑鬼,更加严重。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木匠和他的妻子,从乡下因事来到伯利恒,借宿在一所马房里,生下了一个男孩,那个木匠,据说是戴维王的后裔。
木匠和他的妻子正在伯利恒抚养着他们那个孩子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波斯的商队,打那里经过,那些商人的骆驼,以及富丽服装和灿烂的裹头巾,吸引了满街的犹太人出来观看,木匠和他抱着婴儿的妻子,也是观看的人众之一。波斯商人见到这个美丽的少妇,抱着一个可爱的婴儿,便停下骆驼,逗弄那个可爱的婴儿,离开的时候,又送了一些小礼物给那个漂亮的母亲。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在很少见世面的犹太人看来,就很稀奇了,原因是那是一个波斯的商队,给了他们新奇的感触,因而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话数据。这个资料一直传了约二百年,到了〈马太福音〉的作者笔下,就神话起来:「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做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了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玛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二、九、十一节)
〈马太福音〉的作者,故意制造紧张的戏剧气氛,而说那几个东方来的博士,先被希律王召去,希律王托他们去查访后再回禀,说他自己也要去「拜」那小孩。可是希律王竟会如此的笨,没有派个密探跟着博士们去查访,以致让那个孩子在被捕杀之前漏了网?
事实上呢,根据希律王下令,凡伯利恒所有两岁以内的孩子一律杀死的记载判断,这个谣言的故事的流传,已在耶稣生后大约两年,才被传到希律王的耳中。
当希律王听说有个波斯商队,在伯利恒对一
个婴儿发生了逗弄和送礼物的事,他就觉得不自在起来,他以为大概是什么先知之流的人物,来向戴维王的后裔,付托什么消息和任务了。说实在话,犹太人曾受波斯人统治,波斯人的文明,早已使犹太人感到神秘,这是一个原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当那个木匠的小孩,被带到耶路撒冷的神殿,献祭谢神之时,又被一男一女的两个老年人看到了,正像所有的老人一样,见到这样可爱的小孩,便以最好的话来祝福他和赞美他,自然,这个故事,到了〈路加福音〉的作者笔下,也大大地神话起来。(〈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十五至三十五节,请读者自己查阅吧!)
这两个谣传,大概都被希律王听到了,这本来是平常的事,但传到多疑的老希律的耳中,却觉得事态严重了。于是,他便下了一道捕杀小孩的命令,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两岁以内的男孩,就因此遭了杀劫。
但是,已有许多的父母,预先从好心的官吏及朋友方面,得到了警报,带着孩子逃出了伯利恒的范围,耶稣便是其中的幸运者之一。福音的作者,为了附和《旧约.创世记》故事中的亚伯拉罕与约瑟,均到了埃及,便把耶稣的这次逃难,也写到遥远的埃及去了;其实,离了伯利恒及其四境,就安全了,何以要逃得这样的远?
(三)救世主与神之子
后来,这个小木匠的名字,也有点特别,本乡人称他为乔舒亚(Joshua)。然而,乔舒亚在摩西时,是一个骁勇悍战的青年,而且,当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亚仑所不满,摩西就改变了最先要把领导权传给亚仑及亚仑的子子孙孙的主张,而选中了乔舒亚,乔舒亚就继承摩西未完成的事业,带着犹太民族向迦南人进行了一连串的侵略战,终于把迦南的各城邦屠杀的屠杀,未杀的就做了犹太人的奴隶,犹太人就此占领了亚洲西部那块肥沃的平原。直到公元前五八六年,他们又被巴比仑人赶走为止。
现在这位木匠之子乔舒亚,以后在他邻国的希腊人,却唤他叫作耶稣(Jesus),耶稣即是由乔舒亚一语而来,即是「神」与「救济」二语(Jehoschua)连合起来的缩音;耶稣童年及少年时代的名字,现在无人知道,因为,将神与救济二语合起来称呼他的第一个人,乃是耶稣死了之后好几年才皈依基督教的那个使徒保罗,如果说,当他一生下来,就被称为耶稣基督,那便未免太是神乎其神的神话了。告诉你吧,「神之子」的说法,老早就被西洋学者们推翻了的,并且以为那是骗子的骗术。假如当真一生下来就被称为救世主,他就不能继续活下去,他也不能在家里的父母弟妹之间待下去;事实上他是在他家可能一直做着木工,以帮助父母维持家计,直到遇见了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才离家出走。
基督,是希腊语之Xpu,乃系译自希伯来语之弥赛亚(Messiah)转而成为希腊语之Xpoo\’s(Chritos)是「涂膏」的意思,转而成为「受膏者」,德译Christus,英译及法译则为Christ,中文便译成「基督」。因为,古代的希伯来人,凡是国王、祭司、预言者,均须举行涂膏礼以示他们的身分与众不同,这与印度的灌顶礼,或一般的加冕及受阶礼相似。故在古希伯来的Messiah一语,并不是指的耶稣,后来用「受膏者」一语,以表示他负荷有神的使命者,推而论之,即含有救济者的意思了;再一转,「基督」也好,「弥赛亚」也好,竟放弃了它的原义,而是仅指那个生在伯利恒或称拿撒勒的木匠之子的代用语了。
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主」了。
至于耶稣降生的神话──他是不是由上帝和未出嫁的玛利亚所生?这是基督教坚持信仰的,也是他们的外邦人所极端怀疑的。不过,根据犹太教对于希伯来原文的解释,以为那个预言是说:「一个青年女人应怀胎」,而不是童贞女生子。
不过,正如尼采在他的《宗教生活》中所说:「这点,人们不能批评太苛,因为全古代中,皆为上帝的儿子们所充斥。」的确,古代的传说中,由人母与神父交配而生的故事太多;在中国,到了《史记》上的汉高祖刘邦,还说他是因他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刘邦的母亲,就因此怀孕而生下了刘邦。如果我们可信《史记》为真,自亦不妨可信《新约》为真;类此的东西方的古代神话实在太多,耶稣有幸,独被他的信徒们信以为真罢了。
其实,若一定要说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而生,便与他父亲约瑟木匠的血缘无干(〈马太福音〉第一章第十八、十九节),那么耶稣就不能算是戴维王的后裔了。
可是,心理矛盾的〈马太福音〉的作者,一开头就把耶稣的家世系谱写了出来,从亚伯拉罕,一直数到戴维王,再往下数到耶稣的父亲约瑟,使耶稣跟犹太人的名王戴维,拉上了血统关系(〈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至十六节)。如果说耶稣系戴维王的后裔,那么,耶稣就不是神之子,同样也是「罪人」了。这也是基督教在教理上的一个死结。
(四)历史上的耶稣
`
耶稣其人,现在虽已是全世界闻名的历史人物,但在他的当时,乃至当他逝世了半个世纪,知道有耶稣的人却很少,当时的历史家们,也没有把耶稣看作是历史的人物。在公元八○年时,犹太的大作家约瑟夫斯(Josephus),出版了一部犹太的详细历史,其中说到了施洗约翰的事迹,却没有一字提起耶稣这个人。另有一位与这差不多同时代的罗马历史家耶斯塔史(Justus),显然也没有听说过耶稣是谁的故事。也许是耶稣的生平太简单了?简单得连他十二岁以后到三十岁时的生活,也无人知道;也许又因为他的群众,都是一些贫困的妇女、小孩及单纯的渔夫和旅馆的掌柜等等。
我们现在要知道耶稣,只有向四福音中去找,那是四个不同的作者所写的耶稣传记。虽然,四福音的出现,是根据公元后第二世纪所流行的材料编辑而成──基督徒们深信那是耶稣当代门徒的著作,但在历史的考察上,无法立足。(以上的数据出于房龙着《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
从四福音中看来,耶稣的确是位从小就很聪明的人,虽然他并未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尤其像希腊式的教育,他是受不到的;但他对于家庭的及宗教的教育,似乎是个天赋特高的儿童,当他在十二岁的时候,随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节,就能对于那些著名的「拉比」(Rabbi 为希伯来文,原为奴仆对主人的称呼,后来转为称呼师尊或夫子)的言论,向来为大众视为权威及神圣者,他竟能够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他们辩难,使得广博老成的拉比,也不能不惊奇赞叹(〈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可见他在童年时期就对犹太教典及宗教的问题有了若干的认识和思考。
当然,耶稣的事迹,从十二岁之后,直到他大约有三十岁了,遇到比他不过大了一岁的施洗者约翰时的阶段之中,始终讳莫如深,似乎他不愿说,因此也就谁也无法知道;纵然当耶稣上了十字架后,他的胞弟雅各布和他的生母玛利亚还健在人间,并且拿了香膏,要去耶稣的墓中涂抹耶稣的身体(〈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一节)。福音的作者,如果真是耶稣当时的门徒,何以连对这一点访问的工作也懒得去做呢?事实上,那几位福音的作者,绝不会是故意要把这一段数据放弃,以致湮没了将近十八年之长的一段耶稣传记。
不过,耶稣之为历史上确有其事的人物,我们不必否定;他对当时犹太教的形式主义,不表同情,并且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们也不必存疑。至于他是不是神的儿子,那当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也不是问题,西洋有很多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早就得到结论:耶稣不过是一个先知型的人。
当然,耶稣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是一个头脑敏捷、情感丰富、意志倔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来演反传统的历史角色,的确相当地适合。也许由于他自己有一套想法;也许因为家庭太穷,弟弟妹妹又多,所以,直到大约三十岁时,他尚没有结婚。当他见了他的表兄施洗约翰,那种在南方沙漠中培养成的苦行僧的气质,比起传统犹太教徒法利赛人的作风,大不相同,因此使他感到一股新奇的刺激。所以他就在约旦河边向约翰受了洗,耶稣的意思是想跟这位表兄学到一些什么的,但是,约翰知道这位表弟的思想不凡,自负过人,所以还不太乐意给耶稣施洗,并说:「我当受你的洗。」(〈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四节)但是,这句话对于耶稣事业的影响太大了,当耶稣自己在旷野做了一番沈思默想的工夫之后,便使他有了积极的打算。
不过,我要告诉你,后来的基督徒们,喜欢牵强附会地说,施洗约翰是来为耶稣的降临而做准备的;其实,约翰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约翰所演的角色,跟《旧约》先知时代的任何一个先知没有什么两样,他是为了救世主的降临──末日,而来劝人悔改的。但到约翰一死,耶稣的自负,使得耶稣利用了约翰的群众,助长了耶稣的神秘性及吸引力。因为,当时的犹太人,天天渴望着他们的弥赛亚,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拯救出来,希望施洗约翰就是那个人,至少希望他是能够神出鬼没的先知伊莱贾的再来,但却全被约翰否认了。耶稣可算他的机会凑巧,就利用了大家的这个希望,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
至于耶稣为何要演这个角色?因为,当时的犹太教,对耶稣来说,并不反对它的教义,只是反对它的教仪,那些保守得近乎愚蠢的教仪,使犹太教仅存有形式的外表,而没有内在的精神,耶稣却是主张宗教精神的实践,反对虚有其表的外貌。
但是,这种形式的犹太教徒,跟政治非常的密切,耶稣既反对形式的宗教,也攻击腐败的政客,特别是他们当时的国王腓力希律(Philip Herod),就是那个老希律的继承者,有很多的犹太人都不喜欢他。耶稣如此勇敢地做了他们采取行动的代表,他们就敏感地想象到耶稣大概就是来拯救犹太民族的弥赛亚了。尤其重要的,腓力希律这个王,正是间接地促使施洗约翰被砍下脑袋的人,所以,约翰的信徒,很自然地就成了拥护耶稣的群众。
(五)犹太教的三个教派
说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我们应把时间上溯个把世纪。大约在公元前百年光景,犹太教由于受了外国如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文化的影响刺激,他们内部的意见,便分裂成了三派:
1.法利赛人(Pharisees):他们的特别处,就是狂热地遵守律法的文字,他们背熟了认为是出于摩西的书籍,几乎每个字对于他们全有暗示的性能。他们很少必须做的事,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泥于古书文字(《旧约》原稿)的解释、训注、阐述、补订。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妒嫉一切的改革。耶稣的死,就是由于法利赛人的坚决主张,撒都西人也做了帮嘴和诋毁耶稣的罪人。
2.撒都西人(Sadducees):这一派的犹太人要比法利赛人宽大得多,但他们是冷漠的宽大。他们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所宣传的那些道理委实有着高贵的意义。因为他们愿意比法利赛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外国人接触。法利赛人的一切纯法律的想法,在撒都西人看来,乃是徒然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而已。他们渐渐地专心致志于政治,他们害怕耶稣的思想在政治上所引起的结果,所以也赞成定耶稣的死罪。
3.爱散尼派(Essenes):他们或被称为「神圣的人们」。他们是绝对的厌世者及逃世者,他们遁入了荒野,他们把自己超立在人间之上,聚集了志同道合的人,便自成为小小的团体,团体中没有私人的财产,除了随身的衣服、卧具、食器之外,他们没有一件可以称作是自己的东西。他们每天以部分的时间去劳作耕种,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供应。他们不进城市,不经商,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是有渊源的。
在这三派之中,爱散尼派人数最少,法利赛派人数最多,势力最大;法利赛人乃是犹太教的正统宗派,也就是保守派。
因此,我们看到耶稣要攻击的犹太教徒,往往是选中了法利赛人,这以〈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一至七节)的指摘可做代表,并且举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九节),主要的是说他们为了名利而不是为了上帝的工作,是虚伪的做作而不是真理的实践;斥责他们不虔敬,斥责他们是瞎眼的领导人,斥责他们简直没有宗教的信仰和品德,连思想也没有。他们仅是假借行善而来沽名钓誉,而来聚敛财物。
虽然,有一本法利赛人的拼凑著作The Book of Enoch之中,有关伦理上的格言,也正是基督教设教的特色之处,可是,犹太教形态不如时代的理想,想也必是事实。
(六)基督教的成立与保罗
所以,耶稣在形态上反对犹太教,在教义上仍是正统的犹太教徒,甚至要明白地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节)可见他是愿做一个犹太教的改革者(纵然他自以为是弥赛亚,弥赛亚还是来自犹太教的),而非作为一个新宗教的创始者。
因此,耶稣也经常采用《旧约》中的话来做他自己的倚托。而且耶稣的胞弟雅各布,就是一个犹太教气质很浓的基督徒,他在较保守的基督徒群中,也很受拥护,致到马丁路德,还对〈雅各布书〉被收入《新约全书》,而表示异议。
可见,如果不是保罗在耶稣死后加入了基督教,耶稣的事业,也只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三个犹太教派一样。
于是,如说基督教是由保罗而成立,也不为过,试看收入《新约全书》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罗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实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为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为准,从奥古斯丁,到马丁路德,到现在的教会思想,也都是照着保罗所画出的路线在走。这是研究基督教者应加注意的事。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谊录,四福音却不能代表耶稣行谊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仅仅记载了耶稣出生前后的一点神话传说,加上耶稣三十至三十三岁之间的一点经过,而其也被神话的色彩所包围。
特别是在耶稣当时的门徒之中,能把事实经过,做成备忘录的,可说没有一个。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难找。耶稣的群众,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选择门徒的条件,又严格得达于极端。在许多人之中,仅被他选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来考选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会,早该自动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经常用譬喻传福音,群众们却不懂他所说的是什么,纵然他会给亲信的门徒,重将譬喻解释一遍,门徒之中仍然要误解他的意思。
同时,福音成为定式的记载时,早已将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样。耶稣生时的亲信门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况是一、二百年之后的福音作者?福音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处,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当无疑问。
不过,我们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个概念,仍得从四福音中去寻找蛛丝马迹,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资料可求。所以,四福音虽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却仍是记载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张爱的实践──神意的实践。他是实践家而非理论家,他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六节)所以他的教训,没有系统条理,甚至前后矛盾,因他不重视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启示。所以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但我们必须明白,基督教所讲的「真理」,不是推论的逻辑学的发明,而是直觉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并且以实践神的意志而救人,这就是真理。耶稣强调一个「信」字;由信而产生「望」──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望神有「爱」──将独生子赐给人类而代人类赎罪。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约全书》的精义所在。「信」、「望」、「爱」三个字,就说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别重视〈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为那是他们全部思想的灵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实践上帝的爱,所以反对犹太教的教条主义──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为主,为了真理,纵然违背了传统,他也在所不惜,并且乐此不倦。耶稣之后的基督徒们,反而拘滞于《新约》的文句的争论,实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则,根据耶稣的主张,几乎要仇视现实人间的一切传统,因为,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爱来改造这个人间的社会,所以他要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三十五节)因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第三十六节)所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第三十七节)
(三)刚强的爱
耶稣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反道德或反伦理的人,他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是以「真理」为第一;而且以为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并做真理的标本,所以爱他的人就是爱真理,家人眷属的爱是私爱,所以不应将私爱高过真理的爱。当然,以上四节话,说明了耶稣对于为要推行真理而表现的爱,是刚强而非柔和的,这是希伯来宗教的一贯精神。以至在〈约翰书〉中,约翰的爱,也是有条件的,那是为了真理而爱。并不像一般人误以基督教的「博爱」为泛爱,它的条件是信了它的才爱,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爱。这是从摩西以来的传统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贷获利,但对他们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从外邦人处取得越多越好,因为耶和华不喜欢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这一刚强的有条件的为「真理」的爱,也就导致了基督教的许多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不在教会中的就不得救。因此,为了爱人,为了使人服从「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杀来解决问题。
当然,耶稣的思想,的确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犹太教的律法中,没有规定积极性的善行,而是繁琐的生活规定。最显著的,犹太教没有布施贫穷的规定,耶稣就积极地主张济贫,并且教人在「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四节)并说:「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
耶稣时代的政治环境很恶劣,统治者的面目可憎。耶稣却主张:「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四节)现代政治中,以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可说与此有关。
可是,这一公仆的观念,只对世俗的领袖有效,一涉及耶稣自己的问题,就不同了。他说:「你们要纪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节)耶稣虽然为大,但他不是公仆,而是「主」,因为他是「人子」。所以,耶稣虽曾主张解放奴仆,认为奴仆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所以应该让其在安息日从奴位上得自由(〈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十至十七节)。到了保罗的时候,也劝人对奴仆要以兄弟的情分看待(〈腓利门书〉)。
但是,神人之间,永远是主仆关系。以致到了中古时代,教会取代了神的地位,就立出了许多的对待关系,罗素称它为二元论:教士与凡人是二元;拉丁族与条顿族是二元;天国与尘世是二元;教皇(Pope)与人皇(Emperor)是二元。一切都是主仆的关系。
此所谓二元,实则就是一元论中的二分法。
(四)统一人类的信仰
犹太教的宗教观,直到现在,仍未完全脱离民族神的范围,把异民族看成不可救的一群。然而,耶稣却喊出了这样的呼声:「我另外有羊(人),不是这圈里的(犹太),我必须领牠们来,牠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服从信仰),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基督化世界)。」(〈约翰福音〉第十章第十六节)
近人将此解释为耶稣的宗教平等的世界大同主义,可说是正确的,虽然耶稣本人未能实现此一理想之少分,但到了保罗入教之后,这一理想就开始实行了。
然而,这也为基督教带来了恶名,这使基督徒们相信,基督教必定可以征服全人类的信仰,尤其耶稣曾经如此地激励着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七、十八节)后世的基督徒们相信,凡是为传教而去外国历尽艰危,也均有神迹的随身保障。所以,基督徒的传教精神的狂热,不是偶然的。这种信念,到了罗马帝国几乎想席卷全世界的时候,基督教会的「天主教」,也自信以为必可征服世界了。从这一信念而导致的屠杀(屠杀犹太人、回教徒、异端)及战争(如十字军及三十年战争),若要写一部基督教的详细迫害史,写上数千万字也写不完,真是血淋淋的教训。然而,那些教会的领袖们,直到现在,仍在努力于基督化世界的工作;排斥异端,不容忍异教,也是因此而来。事实上,大同的世界,又何妨小异?否则,「归一个牧人」的理想,只有待诸于世界末日以后再去追求的梦境了!
我们理解了耶稣的思想,主要在于「真理」──信、望、爱的追求与实践之后,就不难明白基督教的根本意趣或根本精神了。
(五)赎罪思想
耶稣的思想,并没有深奥的学问,耶教却能吸收部分深奥的学问为其所用,例如神学,耶稣并不曾主张什么神学,神学却为耶稣的信念,筑成了一道道的万里长城;耶稣并不鼓励信徒们思想神学的问题,竟有许多的人要为神学而做争论与辩护。耶稣并没有高深的学问,许多的学问家却愿归向基督教。这从表面看来是难解的,若从耶稣的言行上考察,也就并不难解了。
比如保罗,他本是一个反基督的学者,后来竟又成了被迫害的使徒。
那么,基督教怎么会使人们起信的呢?无他,那是由于耶稣的牺牲精神的鼓舞。那种近乎疯狂的鼓舞人去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他自己就率先做了牺牲的榜样。所以凡是受到他所鼓舞的人,往往也能不顾一切地去牺牲。为一种理想而死得有声有色,总是一桩动人心弦的事!
耶稣是承袭了犹太教《旧约》中的一个观念──牺牲。不过,《旧约》是认为人类有了罪,就得做赎罪祭(Atoning offering)和赎愆祭(Trespass offering),那是利用活物做牺牲品,先将自己的手,按在牺牲品的头上,自己承认有罪,然后将自己的罪,交给被牺牲的牛或羊,由牛、羊担负其罪,并代其受刑,交由祭司,向神献上,如此一来,自己的罪就没有了。
这一种代罪赎愆的祭奠,耶稣必定见过及听过,到了耶稣的心中,就起了联想的作用,认为人的罪既可赎,必定仍要用人来赎。神既喜欢人们用畜牲的血来祭,必定更喜欢用人的血来祭(如本书第二章第三节所举的例子)。如果用有智慧并且懂得神意的人来祭神,神必更加的欢喜;要是用无罪的神的儿子来祭神,那必可得到神的无上欢心了。
既然有人需要一个救世主,既然有人以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自己也有这样的自信,正像中国古代的皇帝们,无一不以「真命天子」自居。
凡人皆因祖先亚当和夏娃的犯罪,所以也都遗传了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所生,他的父亲是神,神是无罪的,所以耶稣也是无罪的,因为耶稣不是人而是神之子,这是基督教的主张。
《旧约》中以畜牲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一人的某一种过咎而赎罪;《旧约》中用普通的人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些个人及某一集团而做酬谢。那么,若用无罪的耶稣来祭神,当可代替全人类来向上帝赎罪了。
(六)原罪与赎罪
显然,这种理论是极端矛盾的。例如耶稣之父是神,耶稣之母则仍是人。如果一定要说耶稣是由人母及神父而生,必定也遗传了二分之一的人类祖先的原罪,耶稣何能无罪?因为这在基督教的理论站不住脚,基督徒之中唯恐人家说耶稣也是二分之一的罪人,所以天主教会,就把耶稣之母也神化了起来而称为圣母,并立偶像对她崇拜。事实上,耶稣之母固由于生了一位历史上的大宗教家,而显出她是一位伟大的母性。可是,玛利亚这个妇人,却不是专门为了生产耶稣而来人间,她在生了耶稣之后,又跟他的丈夫约瑟生了四个儿子──雅各布、约西、西门、犹大以及几个女儿。所以,玛利亚也是人,当无疑问。如说人皆有罪,耶稣也必不能独免。
再说,当耶稣上了十字架,死了,既是代替全人类赎罪的义行,那么,自从耶稣死后,全人类就不该再有一个罪人了,那就不必再分信不信上帝基督,也不用再分选民及落选者,当也不会有末日的审判了。否则,耶稣的赎罪,代价何在?人类的命运岂不仍与耶稣未死之前相同?可是,耶稣的教训,依然盼望人类自行悔改,否则就不能得救;纵然悔改了的,依然是个罪人。若不为上帝宠爱,悔改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得救的依据。难道说耶稣之死,是代人类赎回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复活之后,赎罪的代价也就不存在了吗?其实,所谓人类有遗传原罪的观念,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问题;耶稣的肉身复活,也是一个无从理喻的神话传说。
所以,耶稣本身的有罪无罪?是人是神?赎罪逻辑的能否成立?永远是基督教神学中缠绕不清的问题。头脑单纯的人,一旦被基督教的神学缠上几缠,就迷失了自主的方向。因此,如果你先没有足够的哲学基础及思辨能力,而去研究基督教,则以不钻进神学的牛角中去为佳,利用一部《新约》、《旧约》的朴素资料就够了。原因是神学的本身,不是耶稣的思想;神学只是后来的基督徒们,借了外邦人的哲学架构,给耶稣思想打起的墙。
可是,耶稣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人物,他对一个观念产生之后,即以为是真理,他从来不考虑逻辑的问题。
于是,耶稣既然有了这样直觉的感触,他就相信他的这一想法是合乎真理的:唯有以自我为他人代罪的行为,才是最高的真理。所以,当他的环境对他越形不利的时候,他就越希望自己真的成为代罪的羊;因为自杀不能算是祭神,所以他是盼望有人对他下刀。当有人把他送上当时通用的刑具十字架上,便成全了他要为人类代罪的理想,他有这样的存心,有了为「真理」而牺牲自己的存心和行为,就很自然地感动了许多许多的人。
这种天真的联想,和悲壮的牺牲,不论它的本质如何,但禁不起理性的考察,乃是很显然的。他的行动,却又是最能引人同情的;虽然真的上了十字架时,他也感到后悔。
(七)背负十字架
因此,耶稣也同样把他的想法,要求他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又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五节)在这三节话中,耶稣已以「真理」自居了。服从他就等于服从「真理」,服从真理的人,就当舍己而作为祭神的牺牲;牺牲不是死亡,乃是成义──回到「父」那里去,永生在上帝的天堂里。所以,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以死亡为快乐;故当环境对他们的迫害越严重,他们的从容赴死的情绪也就越昂扬。保罗的皈信基督教,就是受了这一精神的感动;许多的学问家,也都在这一点受到了感动。这鼓励的效应很大,能使许多的人产生信心,以为基督的信仰,必定有着什么神圣的力量。其实,如果你愿把赎罪观的根源找到了,再细细地想一想,那倒反而觉得是很可怜悯的事了!
主要的是耶稣误把他自己当作了神的儿子。这请与本书第三章有关神话考证的部分,参照着读。
(八)由神性到魔性
本来,耶稣尚无意以基督自居,后来由于他的门徒西门彼得,认为他是基督,认为他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当时他还不敢明白地承认,经过考虑,他就以基督自居了(〈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五至十七节)。
这样一来,耶稣就开始神秘化了。「主耶稣」的名称,也就因此而产生,耶稣的传教工作,也就更加积极了。
一方面,藉天国的理由,教他的信徒们忍辱、节俭、诚实、施舍。天国的福音,无疑就是社会主义的建立,让他们把自己的财产拿来与贫乏的邻人共同享受。另一方面,积极地鼓舞他们为天国的福音而从容赴死的牺牲精神。
但是,神秘性的耶稣一出现,他就变得不怎么可爱了,他要大家都信他确是救世主基督,并且不许有人怀疑,所以他要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又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节)因此,他便说出了一个末日的安排,希望大家早日信从他,否则他是不再来了(〈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九节);如果要来,那就是末日到了。末日来临,人子到了门口,那时:「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七至四十一节)
这是说明人皆有罪,若不信耶稣是基督的人,必死在罪里,并且有上帝的震怒加在他的身上。上帝的震怒是什么?那就是人祸天灾,末日是人祸天灾的总结算。
本来,这还不会促成基督教的魔性的发作,然而,耶稣的思想是刚性的,神秘的身分感,更使他变成信仰的独断者,人类的罪恶感,尤其使他以为是无上的权威者,他是如此的合于真理,人类是如此的不合于真理。所以,人类不可能借着自己的力量而成圣,除非由于神的恩宠而赦免。所以,「选民」的取舍,他有权决定,罪人的处置,他也有权决定,因为他本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
因此,当基督教正被迫害的时期,信徒多能从容赴死,当基督教有了实权之时,基督徒们又成了迫害异端的能手。在基督教的立场来说,遭受迫害与迫害异己,无一不合乎耶稣的旨趣──受迫害是成义的机会,迫害他人是救人的美举,同样是为了天国的福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一)耶稣的神迹
基督教徒们,往往喜欢引述福音书的神异记载,来作为耶稣确是救主的「见证」。
例如洁净了患大痲疯的人,又治愈了瘫痪的人、发高热的人、血漏病的人、将断气的人、瞎子、疯子、哑巴等;又能使海中的暴风平静,在海面上行走;又能将七个饼和几条小鱼,除了妇女、孩子,给四千人吃饱,以五个饼及两条鱼,给五千个男人吃饱,而且每次都还剩下了碎饼、碎鱼十二篮筐;有一次参加迦拏地方婚礼,变水成为酒。
这些神异的传说,在基督教以为是无上的资本。其实,如果看一遍佛教的律部及史传部,神异之多,俯拾即是。除了佛陀的神异,佛弟子中的神异记载,也是太多太多了。中国佛教史上有一部《神僧传》,就是专收这类神异僧人的事迹的。如果说:有了耶稣这样的神异,证明他就是救主,那么佛教史上的「救主」,实在太多了。
正像房龙先生所说:「在中国、在波斯、在印度、在埃及,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我们到处都遇见超自然的功绩底记载,这些功绩是遥远国土中原始居民所共有的东西。」又说:「但我们许多人,都以为耶稣给予世界的影响,是可惊地深刻而且难以说明。」又说:「在这点上,也许我们是全然错误的。」(《圣经的故事》第二十三章)
神异的问题,从历史家的角度上看,它是不存在的,正像房龙所说:「人们总是喜欢将超人的力量和他们自己所崇拜的人物联系起来。」又说:「随着时代的迁易,同一类的奇迹就不断地添入于原来的故事中,那是极其自然的事。」(同上所引)
照这看法,耶稣的神迹乃至《旧约》的神迹之记载,与其说是确有其事的,实不如说是传说如此的,因为从事这些神迹记载的执笔人,无有一个是这些神迹的目击者。
若从宗教家的角度看神异问题,则凡是在禅定上有了相当工夫的人,他们的身心之异于常人,乃是不必否定的,佛教称此为神通。但在佛教的宗旨上说,虽承认修定者可以得神通,却不以神通之神奇为圣事,因为佛教以为凡夫均有求得神通的机会及可能。
同时,神异的形成,也不一定均须经过禅定的修持,利用咒法术数,同样可得奇迹。《历代三宝纪》卷九,即有一个例子:菩提流支三藏法师,有一天「操柳枝聊撝井口,密心诵呪,馋始数遍,泉遂涌上,平至井唇,三藏师即以钵盂酌用。傍僧见之,并叹称圣,法师乃卅:『斯是术法,外国共行,此方不习,乃言 是圣,惧惑世人,因尔杂法,悉秘不为。』」(《大正藏》四九.八六页中)
可见,佛教既不以神通所现的神异为圣事,更不以咒语术数的杂法所现者为圣事。
我们以此两个观点来考察基督教所传的耶稣神迹,可谓兼而有之。一部分是由福音作者根据传闻的渲染而来,一部分是耶稣可能有点小神通,也可能耶稣在何处学了一点术数杂法。
所以,我们不必全然否定福音书的耶稣神迹,也不以为有了神迹的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否则,那仅是基督徒的自我安慰的独断解释而已。
(二)福音书的成书年代
耶稣是神,但他毕竟死了;耶稣的复活,也仅是神话的传说,而不是历史的事实。所以耶稣死后,便给他的门徒的心上,罩下了末日的恐怖,因为耶稣曾说过:「仆人不能大于主人。」所以,耶稣一死,门徒也都准备着死,并且相信人类自己的罪,必招致上帝的震怒,末日的降临,便是人类罪恶的总结。
因此,耶稣的门徒,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在耶稣死后应该为耶稣做些什么?因为末日将到,替耶稣编集一些备忘录之类的纪念物,实在没有用处。
然而,地球在继续转动不已,末日的景象,并没有立即来临,于是,日子久了,对耶稣的怀念快要淡忘了,在门徒之中的忠实者,就担心起来,就开始一点半点地,把他们及她们所见所闻有关耶稣的印象,做成了零零碎碎的备忘录,并且相互传诵。就这样,有关耶稣的传说,便越来越多,但仍没有系统的条理。大概传诵了一、两百年,就有些人想要把这些传闻整理选择和编辑一下了,他们各人都依据自己的趣味和能力,用他们主耶稣的话来重述了他们主的苦痛和胜利。那就是现在被标名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的四福音了。这是从其文学上的特点考察出来,它们是第二世纪的作品,而且,〈马可福音〉的作者,可能还是〈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的后代子孙。
这似乎是个秘密,其实是公开的。
我是根据房龙《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的资料写出了这段介绍。
(三)圣保罗
因此,要找基督教的新思想及其阐释辩护的依据,四福音无济于事。基督教的完成者,其实是保罗,他是真的脱尽了犹太教气质的一个新生基督徒的典型。我们看《新约全书》第五篇的〈使徒行传〉,一共二十八章,竟用了十六章来讲述保罗的生涯和事业。可见他对基督教的重要。
在前面说过,耶稣的门徒之中,真有学问的,根本没有一个。到了保罗,这才使耶稣的言行,找到哲学上的依附及辩解。保罗具有罗马、犹太、希腊三个地区的学问,他所居的便当──大数,乃是罗马最著名的文化区域之一。当时的大数,就有一个属于斯多噶派的著名学舍,这是公元前二九四年由希腊人齐诺所创立的学派。保罗自小学得了这派的哲学思想,皈信基督教之后,他就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超宇宙的一神论),这是基督教宇宙观的希腊哲学化。保罗又用柏拉图的人生观来疏解基督教的人生观。这些在保罗书信中均已表现出来。
因此,耶稣死后,基督教接受了希腊哲学化,它的成分,分有柏拉图派、斯多噶派、新毕达哥拉斯派、犹太腓罗等的哲学思想。凡是可资借用的,他们就尽量地移花接木。
(四)三个学派
由于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化,也就渐次形成了内部思想纷歧。纷歧的结果,约可分为三派:
1.智慧派:这一派的思想,后来被认为是异端,所以从公元第一世纪至第五世纪以后,就不再存在了。他们否认耶和华是基督教的神,因为《旧约》的耶和华,要希伯来(犹太)人灭绝一切迦南人,那太残忍,所以也否认并反对《旧约》的一切道理。《新约》中凡是引用《旧约》的句子,也被全部删去。他们主张神与人的合作,以灵与质交战,特别采用各种方法以苦待肉体。
2.辩护派:这一派是基督教本位者,一面维护保守,一面攻击异端。这一派的人,大都对希腊哲学受过相当的训练。他们把智慧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因为他们信仰自第二世纪以来就成立了基督教的「要道」。那要道就是:信神为创造主,是全能的父;耶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并信圣灵永生。这「要道」,迄今仍未稍微改变其分毫,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信经〉。他们也相信「道」不因耶稣降世而才有,乃是自太初就有了,不过,历代的先知只能藉真理的启示而得「道」之少分,所以人类的理性不可靠,必须靠基督的力量,人们才能够得救。
3.问答派:这是调和派,因为智慧派左倾,辩护派右倾,这一派做了两派的中间人。这派有两位代表人物:一是革利免,一是阿利金。革利免将希腊哲学比作一株野橄榄枝,将其与《圣经》的真理之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本人是柏拉图派和斯多噶派。阿利金是新柏拉图派,这是一位大著作家,相传他的大小著作有六千余卷。当然,冒他名的也在所难免。阿利金从三方面看《圣经》,第一层是文字的了解,第二层是对文中所存心理的推测,第三层是依灵修的祈祷,求得神的默感,而以第三层的工夫最为吃紧。
基督教的教义,可说是到阿利金(Arigen 公元一八五─二五四年)时,才有了哲学运用的稳定性,到了奥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三五四─四三○年),便算集其哲学用于神学辩解的大成。
虽然,如房龙所说:「一切论争,再没有比神学问题那样更无用、更无益。」(《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但是,神学在于基督教,确是非常严正的问题。如果不将《新约》、《旧约》的神话借来哲学的外衣套上,使你钻在里面,蒙起头来,觉得神乎其神,基督教的信仰,岂能维持?
然而,神学是出于基督徒们的想象和附会,所以,彼此就有了矛盾。
(五)主教会议
为了解决他们内部的争论问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为罗马国教之后,都是以主教会议的召集来表决,第一次大会是在奈西亚城召开,那是公元三○五年,出席的主教约有三百人。以后就经常用这方法解决纷争。
他们,对于立教三位一体说(Trinity),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说,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耶稣的属性说,争论不休。
当然,他们的大会能把这些争论表决;反传统的观念,照例是遭受大会的否决,保持住耶稣,不,是保罗的一贯信念。
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一件趣事,那就是有一位名叫皮拉古(Pelagius)的基督教隐士,竟然敢主张:人类的始祖犯罪,与后人无关;人犯罪与行善,皆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得救即在我们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为人的榜样而行,因为耶稣并非为人类赎罪,而是以其榜样救人。而且,他主张即使没有耶稣,我们靠着自己也能得救,行善,虽无圣灵相助,也能得到。
毫无疑问,这种自力解脱的论调,不会得到传统基督徒的支持,所以在公元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会(Council of Ephesus)中,把他否决了。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不用说,他是根据《新约》而来的,他为了维护《新约》而着了一系列的神学书,所以自他之后,教会的言论,已成定局,虽然为了追问「神何故成为人」的问题,又开出了中古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天主教自称其中古哲学为「士林派」,学者间却用「烦琐哲学」来称呼它,因它除了兜着哲学的圈子,来衬托其「神」的存在,别无价值可言。
奥古斯丁是怎样的人呢?据说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晚年,他的思想和情绪中,充满了罪恶感。虽然,托尔斯泰是以不能代替人们解决苦难而引为不人道的自咎,乃是一位崇高的人道主义者,并不如奥古斯丁是因为狂热的宗教情绪在他的脉管里沸腾。所以,奥古斯丁的生活,便成为严肃而冷酷,他的神学,也就因此而变成不近人情。以致罗素要说:中古教会的狞恶,奥古斯丁的罪恶观念的鼓吹,要负很大的责任。
不过,奥古斯丁的早年生活,并不如何地神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情妇,爱了她好多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为了要跟另一个女子结婚,所以和那个情妇分了手。当然,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在他十九岁时,就已精通了修辞学,乃由西塞罗的著作而想到了哲学。
在奥古斯丁的著述中,最好的作品是《忏悔录》的第十一卷The eleventh book of the Confessions,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篇幅,所以不讨论它。他答辩异端攻击的一部好书是The City of God。
不过,神学终究是不能解辩所有《圣经》留下的困难,奥古斯丁自也不能例外。比如他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于是他便祈祷上帝:「主呀!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以上有关奥古斯丁的资料,采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古斯丁是新柏拉图派。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基督教的神学,从历史上考察,也可算得多彩多姿,他们,前面已说的不算,由奥古斯丁往后数起的代表人物,就有新柏拉图学说,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的亚里士多德学说,许莱马赫的浪漫主义,哈那克的自由主义,提黎许、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等等。总之,基督教是善于调遣并利用「奴婢」的(他们把哲学看作神学的奴婢),然而,他们仅能附会利用,并把哲学弄得颠三倒四,却不能在思想境界上,真的有所创发,并且也不能清楚地指明一条路来。所以考夫曼(Walter Kaufman)要说:「当考虑基督教义的时候,人们很容易迷失在那些他人引伸出来或附会于它的多变的思想方式之中──从新柏拉图……。」(《文星》九二期)
不论怎样,他们的哲学或神学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圣经》是对的;纵然有错,也是对的,因为那不是《圣经》有错,而只怪你没有信「耶稣是基督」,没有信「上帝爱世人」,没有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所以,你不必研究神学,「信」了就包括了全部的神学;不信而去研究神学,实在是桩头昏脑胀的苦事!
然而,不能说出一个名堂,就拉你去纳头信仰,岂不怕人指为迷信!所以,纵然纠缠不清,他们还是要烦琐地纠缠下去。
比如阿奎那多玛,以为灵魂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来说,是重新造出来的。这种说法,罗素以为确有难通之处,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生出来的,这似乎要使上帝作为通奸的助手了;又如果灵魂不是传递而是重新造出来的,那又怎样来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既然各人的灵魂,均由新造,造出来就要承袭始祖的罪责,上帝岂不是太不仁慈了吗?继续不断地造出许多灵魂来,使他们变成了罪犯!当然,这在奥古斯丁的辩解,认为上帝预先知道恶魔的罪过,但于改良整个宇宙,他们也有用处,正像修辞学中之有反衬法。这能算是理由吗?根本是强词的诡辩。
类此纠缠不清的神学问题,可谓很多,本书限于篇幅,不多列举,同时,那对于我们的实际,确是毫无用处的。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一)最初的基督教会
耶稣这个人,可说是无拘无束的人,他不用文字的思想,不用思想的逻辑,也不用组织的教团。从〈马可福音〉看,他到处都以治病赶鬼,吸引了许多老弱妇孺的群众。对这些群众,也唯有一些简单的譬喻说些小故事,群众也很少人听懂他譬喻的真义是指的什么?他对群众的感化力,是在于他给群众的同情,并用他的感应力为群众治病。
但是,耶稣没有想到宗教的仪式,也没有想到教会的组织,甚至有反仪式反组织的思想。
大概是在耶稣死后几年,据说是公元三十五年,那时离耶稣被钉死,已有近十年了(耶稣生于公元前大约四年至六年或五年以上),耶稣的几位常随的门徒,想到了要为耶稣做点什么了。那就是使徒传道的开始。
教会的成立,是由保罗开始。保罗这个人,我们已经说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给基督教注入的生命力,可谓震古烁今。
保罗一边为耶稣的言行阐释宣扬,一边则到处传道。他的传道区域,遍及罗马帝国的各都会,如大马色居比路、帕弗、旁非利亚、彼西底、吕高尼、加拉太、弗吕加、叙利亚、基利家亚西亚马其顿、雅典亚该亚等各省,无不有其足迹。甚至向西发展,要以西班牙为目的。在他皈依基督教后的二十多年之中,他的足迹所至,随处设立教会,并且实行团契的生活──各教会有无相共,互助合作,以推行其公产公用的理想。虽然,这一共产型的团契生活,由于后来分子的良莠不齐而没有贯彻到底,但其教会的基础则已建立了。
保罗对于日渐复杂的教会分子,也深恶痛绝,那些藉信教而赖教会生活的人,保罗便主张:「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第十节)
因此,基督教会以耶路撒冷为基地,向安提阿,而一直开展出去。使徒们也用外国方言,向外邦人传福音。尤其他们已能使用希腊语文传教,藉此语文为媒介,教会的力量便迅速地遍及希腊文化所及的方域。
初期的基督教,由于它是反对犹太教的,是反对多神教及偶像崇拜的,又是反对政府的,并且态度坚定,情绪狂热,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它的处境是「四面楚歌」。犹太教要迫害他们,外邦的群神教要迫害他们,人们多以基督徒为大逆不道者视之,逼得基督教的传流,只得在地下的墓穴中秘密进行。
(二)从受迫害者而成为迫害者
公元六十四年,遇上罗马大火,尼罗王为了推卸罪责,便嫁祸于大家所不喜欢的基督徒,说是基督徒放的火。因此大举进行搜寻迫害,把基督教徒投入恶兽栏、浸油点天灯、钉上十字架,殉难者不计其数,使徒彼得及保罗,据说也是死于此次的迫害。
自尼罗王之后,罗马政府很想统一宗教的信仰,但却未考虑基督教,所以颇有把基督徒扑灭的决心。因为当时的基督徒虽不杀人放火,由基督徒而引起的麻烦却很多。所以造成了基督教教会史上的罗马帝国十次大迫害(实则仅有九次,因为第十次仅欲迫害而未见诸实行)。
然而,我在前面说过,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且以赴死为成义;何况无理而残暴的大肆迫害,也适足以引发更多人民对基督徒的同情。因此,基督教的势力,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越来越壮大,竟把罗马的统治者惊醒了。
所以,到了公元三一二年,当君士坦丁大帝打败了东部罗马,使罗马统一而争取帝位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基督教的力量,所以借着他的士兵多信基督教为理由,而于公元三一三年颁布了他有名的「米兰诏书」,第一次使得基督教成为受政府所公认并护持的宗教。
虽然,君士坦丁本人,到了公元三三七年临终时才公开皈依基督教而受洗礼,但他对于基督教的护持发展,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以十字架作为他的旗帜的标志,规定属下接受基督教的信仰,支持召开了第一次主教大会,以期将教会内部团结起来,再使全国人民向教会团结。他的这一套策略的运用,对他的安内攘外的政治功能,确有很大的帮助。于是,政府与教会相得而益彰。
君士坦丁自己也躬亲讲道,散发《圣经》,劝人信从,并将各古教的庙宇,给基督教会做讲道所,但也没有完全扑灭古教的信徒。他在政治方面则极力走上基督教化,依照基督教义,废止格斗戏(人与人斗、人与兽斗以娱乐观众的戏,那是残忍的戏)、废止十字架刑、禁杀奴仆,并奖励人民释放奴仆。
但是到了君士坦丁的儿子,君士坦丢斯第二(Constantius II),情形就不同了。因他过分拥护基督教,竟效法以前迫害基督徒的手段,去迫害罗马古教,于是,基督教徒们在各地将异教的庙宇捣毁,强迫人去信仰皈依基督教会。
这也是因果循环,到了君士坦丢斯第二的堂弟朱利安(Julian)嗣皇帝位后,为报父兄皆被害于基督徒手的不共戴天之仇,又反对基督教而立意复兴古教。不过这是信奉罗马古教的最后一位皇帝,自此以后的诸皇帝,无不信仰基督教,且有一个叫作替欧豆书第一的皇帝(Theodosius I),于公元三八二年严禁基督徒背教,违者处死,并且重演捣毁古教的庙宇及神像的故事。
到了替欧豆书第二位皇帝,强迫人民入教受洗(公元四四○年)。到了遮司替念(Justinian),将雅典大学的学舍封闭(公元五二九年),并命令政府人员及全国人民,一律受洗入基督教。
到了公元第九世纪时,古教异端,便在罗马帝国的版图内,完全灭绝!
很明显的,基督教最初反政治,并遭政府的迫害,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的四○年代以后,正如朱利安临死前所说的一句话:「加利利人哪,你终究得胜了。」(加利利人是犹太人轻藐耶稣的称呼)基督教终于征服了政治,跟政治的权力结了婚,并把政治当成了工具。
(三)教皇制度
宗教的信仰越受政权的重视,宗教的势力也就越大,宗教领袖的地位也就越高,而且,神权的政治理想,早就是《旧约》的中心观念。
因此,约在公元五百年左右,罗马基督教会的教长,便成了教皇(Pope)。
因为奥古斯丁等根据《旧约.以西结书》的鼓吹,世界除教会之外,别无得救之道。所以教会应在国家之上。于是,教会成了国上的国,教皇成了皇上的皇,也就是太国与太上皇了。
到公元七五五年后,罗马教皇便兼了意大利的国王,直到公元一八七○年才结束了这样的局面。
因此,教皇在加冕时,共有三顶王冠:一为国王冠,一为教皇冠,一为万王之王冠(代表基督,基督自称是万王之王)。
然而,教会既从天国降到了俗世,俗人的毛病也就难免不在基督教士的道袍之下,繁殖滋长了。
(四)教会分裂
正因为政治的权力进入了罗马教皇的掌握,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教会大主教,就觉得不以为然了。东方的大主教跟西方的教皇,原来是隶属性的。但从公元第八世纪开始,彼此的思想距离,就越来越远:一者倾向于尘世的权力,一者保持住宗教的本位。在罗马方面的,因为罗马人以政治见长,教会当然也学得了政治的手法。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接近东方,仍以希腊的哲学见长。
东西两个教会,争来争去,终于在公元一○五四年,分道扬镳,各不相属,西方的就是今日的天主教会,东方的就是今日的东正教会。前者又称为罗马教会,后者又称为希腊教会。
到此为止,基督教会已经分裂为二。跟耶稣希望的「合成一群,归从一牧」,正好相反。
(五)恐怖的中古时代
现在,我们已讲到西方的中古时代,所谓中古,大约是指的自公元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的阶段。
说到中古时代,大家总要想到基督教教会的黑暗恐怖。但是,基督教会也有其善的一面,比如由于基督教的信仰,感化了侵入的蛮族日耳曼人。中古骑士的气质,也是由于基督教的陶养,并使中欧与西欧的一切家庭,处于同样的社会生活之中。基督教会也办了不少的慈善事业,教会的寺院也非常的好客,欧洲民风的淳厚,迄今仍可见到,这些都是基督教会的功绩。
虽然,教会对于异端的处置,是非常的严酷,比如教皇贵勾利第九(Gregory IX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四一年),于公元一二三五年设立宗教裁判所,又称为「断狱司」(Inquisition),用严刑审讯异教徒或异端。
其实,用酷刑对付异教徒的,也不自中古开始,比如被基督教尊为圣徒的赛里尔(Cyril),他是狂热的基督徒,约在公元四一二年至四四四年之间,他被任命为亚历山德拉的监督,他就利用监督的地位,煽动对于居住在该地的犹太人,做大规模的屠杀。使他被称为圣徒的,则是由于另一项功绩;他对一个名叫希柏夏(Hypatia)的女子,利用了酷刑;她是一个笃守新柏拉图哲学的女子,跟当时的教会思想不合,所以赛里尔把她逮去,由车上拖下来,剥到一丝不挂,拖到教堂,被一群狂徒,用手屠戮,她的肉,是用尖利的蚝壳由她的骨上刮下,她震颤着四肢,被送到焰火之中。从此以后,亚历山德拉那个地方,就不再有哲学家来骚扰它了(取材于《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五章)。这真是令人心悸肉颤的酷刑!
有一位教皇,那是英诺生三世(Innocent III 公元一一九八─一二一六年),罗 素对他有如此的评语:「他是个精明厉害的政客」、「可惜者,乃缺乏基督教徒之谦恭耳!」(《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十二章)他在就职的时候,以万王之王自居,他说:「看呀!今天我们将你们置于国家之上,要提起就提起,要放下就放下,要毁灭就毁灭,要撤销就撤销,要建树就建树。」他后来也真的如此做了。
当时有两个被视为邪教的异端,亚尔比教派(Albigense)及发尔多教派(Waldenses)事实上他们也是基督教徒。英诺生三世便向他的附庸发出命令,对他们做十字军式的讨伐,此事见于公元一二○九年。
(六)十字军东征
说起十字军东征嘛,这本来是给回教徒一些颜色看的,因为回教徒占领了他们两教共同的圣城耶路撒冷。
在公元一○九五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呼吁基督徒团结起来,向回教徒进行圣战,一○九六年,战争开始。这在表面上是对付回教徒,骨子里则另有作用。罗素说:教皇藉此宣传而增加权力,同时可以借机对犹太教徒强迫领洗、大肆屠杀、劫掠财产。第一次十字军,在日耳曼对于犹太人,有大规模的屠杀。第三次十字军,则在英伦,信基督教的皇帝约克,对于犹太人屠杀之多而惨,令人不堪闻问。第四次由英诺生三世教皇发动的十字军很好,没有杀到圣城去,仅是转到君士坦丁堡去,杀了无数平民,抢了可抢的财货就满载而返,因为那是他们分了手的朋友。
十字军东征,自公元一○九六年至一二七○年,共一百七十四年之间,发动了七次,虽对东西文化的交流上有些贡献,然于宗教的精神及其威信而言,可谓一败涂地。因为除了屠杀犹太人、屠杀回教徒,以及屠杀无辜的平民之外,基督教会并未借着万王之王的神威而使他们得到便宜。
(七)腐败的罗马教会
说到基督教的威信和神圣,自公元第八世纪之后,真是不堪一提。因为在神圣的罗马教会之中,到处都是腐蚀教会的细菌,比如到了公元第十世纪,教会已不再是教徒的教会,已是「强盗、娼妓和私生子」(《基督教概论》第三章)鱼肉教民的工具;因为,在那个年代之中,教皇的权力已为贵族所控制,当时的实力人物是元老院议员西奥菲拉,因此他的女儿罗沙便成了教皇的实际控制者。这个女人,后人把她看作妓女,因为她公开地嫁了好几任丈夫,她的不落籍的情人,则更无法统计其数字,其中就有一个她的情人交了好运,她把他升为教皇,那就是塞查斯二世(Sergius II 公元九○四─九一一年)。她和塞查斯二世生的儿子也继任为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一世(公元九三一─九三六年)。她的孙子,在十六岁时就当了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二世(公元九五五─九六四年)。
因此,到了公元十一世纪的教会,要求改革了。改革家所反对的,是教会教士的两大罪行:一是鬻卖圣职,一是蓄养情人;一是财,一是色,教士的生活腐败如此,还有什么话说!但也怪不得他们,教士的职位是用钱买来的,当然也要用同样的方法出售个人职权以内的职位了;教士既不能公开结婚,有了财势,除了蓄养情妇,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美妙的享受呢?所以也是值得同情的!至于圣洁的宗教情操,以及修灵的精神生活,跟这些比较起来已经不算重要。
就以英诺生三世来说:他是一个伟大的教皇,他在三十七岁时,就继承他的叔父而登了位,有人说:以他的才干,「不但指挥教会的行政,并且指挥全世界的行政」而无愧(《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他所欠缺的,也许正是身为一个教皇所该有的一些什么,但他本人觉得,已经不少什么,如果嫌少,那大概是尚未征服全世界。至于宗教的气质,那已用不着了,因为教皇的权威,就已代表了万王之王,你要万王之王还增加一些什么呢?就不怕「震怒在你的身上」吗?
说起震怒,至少,这位仁慈的万王之王,尚没有能把这世界提前毁灭,所以仍该感恩。
(八)对付异端的方法
但在中古时代的基督徒看来,起于波斯的一个新宗教──摩尼教徒,是应该反对的。因为摩尼(Mani)所主张的那一套禁欲克己的思想,流传在民间,对于富足奢华的基督教士生活很不投机。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信奉邪教」的罪名,来得简明而有力。那位厄克巴塔那的先知,那位将佛教、基督教、太阳教、犹太教混合一体的先知摩尼,就是这样在基督教士们的审判下,将他带到城墙上处以磔刑,并将他的尸体剥了皮,陈于城门口,以儆效尤。
然而,摩尼教的阴魂不散,竟然到处闯祸,因此也造成了许多人的冤死,并且使得基督教的内部也遭了殃。比如普立息立安(Priscillian)是西班牙的主教,便受火刑而死,他的罪状就是被控有摩尼教的倾向。
同时,各区的教民,对于教会也时有反抗,那些反抗的首魁,处死是理所当然。那些教民,却完全表现了耶稣的精神,若被宣告死刑,他们反觉得欢欣,就像羔羊一般地柔顺,连忙跑到火刑的绑柱上去受刑。也正像初期的基督徒一样,烧死了一个,往往又来了十个,或更多的人。
这时候,有许多真想奉行基督教义的人们(前面说到的那两个教派),不满罗马教会,英诺生三世教皇便鼓动了一部分正式的十字军,前往征讨。
因此,满足了野心贪暴的十字军,却牺牲了许多人的生命。被十字军绞死、焚死、溺死、斩首、分尸的男女妇孺,以各城市的大小,多者两万人,少者两千人。
当然,人被杀光了,财物总不能任其抛弃,十字军将财物带走,当然不能算是劫掠。因为这是奉了万王之王的命令而行,何况翦除「邪教」,是千该万该的事呢!
可是,这些「邪教」的残余,竟躲在深山中潜伏流传了三百年,终于,那些「邪教」的教义,又被马丁路德说了出来,结果便攻垮了神圣的罗马教皇。
(九)宗教裁判所
除此以外,对付异端的方法,那就是公元一二三五年成立的断狱司,又译作「宗教裁判所」,如今已经不用,我也不忍再把那些血淋淋的案件,详细地介绍出来。我只能借房龙的几句话来介绍:「我们的印象总是:哈瓦那(Havana)的黑暗地牢,里斯本(Lisbon)的苦刑室,克拉科(Cracow)博物院中锈着的大镬与烧红的镣铐,黄色的头巾与黑色的面罩,一个国王露着下颚,睨视着一长排的老年男女,挂在示众架上慢慢地摇摆。」因此房龙又发表感叹说:「但结果,我们所有的恐怖情感,仍足使我们极力赞成那些主张一切秘密法庭,都是无可容忍的罪恶,不应再许其存在于文明社会中的人士。」(《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且有一个叫作派拉摩(Paramo)的裁判官说:此种宗教裁判所的制度,是始于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之时。以此作为设立宗教裁判所「神圣」根据,可谓荒诞之极了。
奇怪的是,当没有「邪教徒」可整的时候,他们竟会制造出「邪教徒」来。但是,宗教裁判所确实没有冤枉杀死一个人,因为那些人都是自己情愿死于火刑的,那些犯了莫须有的罪名的人,不愿慢慢地死于地牢之中,所以总是「如实」供认与他们完全无涉的种种罪状,以求一下子烧死。
就这样,经过五百多年之久,世界各地──当然是指基督教的世界,有数十万的无辜人民,或只因邻居的传说,就被半夜里从床上捕去,丧失了他们所有的一切。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一)宗教改革与马丁路德
基督教会,既然到了如此地步,革新的要求,自然是越来越强烈了。不过,在教会的恐怖高压之下,谁又敢于出这个锋头呢?
教会,一方面用铁腕压制人民,一方面又用捐税满足钱包,巧立名目,广事搜刮,例如粮税、花捐、赎罪票、禧年捐等等。
于是,人民不满教会的情绪,慢慢地,在做星星之火式的燃烧了。然而,谋求革新,谈何容易!
所以,反对者如波希米亚(Bohemia)的胡司约翰(Huss John 公元一三六九─一四一五年),意大利的撒弗那拉(Savonarola 公元一四五二─一四九八年),为谋改革而遭火刑烧死。英国的威克里夫(Wicliffe 公元一三三○─一三八四年),虽未遭火刑,但在他死后的尸骨,仍被从墓中挖出,焚烧了投于河中。
好在,这时的经院哲学中,唯名论抬头,神秘派兴起,重视个体价值,主张独到个人的灵修,对于教会的服从,已较淡漠。
于是,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公元一四八三─一五四九年)应运而生。
马丁路德确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因他小时不过是德国萨克森省厄斯本城的一个贫穷的矿工之子,所以他曾行乞于市而以卖唱来补助学费,后来得到一个富妇的怜助,使他完成了大学的教育。
中古的经院哲学,约分三大派:实在论、唯名论、概念论。但也绝不是真的实在论,否则便成泛神论;也不是真的唯名论,否则便会与独断性的基督教义冲突;所以概念论做了这两者之间的调和。
马丁路德由于生活上的刺激,使他进了修道院,他所佩服的是唯名论,这给 他自由思考方面有所启示,进而使他对于教会感到厌恶。尤其当他在一所小小的 韦吞堡大学里当了教授,他所教的是〈诗篇〉、〈罗马人书〉、〈加拉太书〉。因此保 罗的思想也给了他的灵感,那就是〈罗马人书〉中的一句话:「义人必因信得 生。」(〈罗马人书〉第一章第十七节)这是说:不必借着教会,只要信,即可得 救,人人均有可能接近上帝,人人均能自己阅读《圣经》并理解《圣经》。
也真该有事情发生了,正好特色烈(Tetzel)奉教皇利欧第十(Leo X)之 命,为建造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而筹款,到德国推销赎罪票,并说:不论犯了何 罪,均可以买票来赎,而人人都是犯了罪的罪人。
特色烈行进韦吞堡,路德便公布了有名的九十五条,指摘赎罪票的非法,并 说唯有信仰耶稣基督的赎罪之功而痛悔前非者,可得赦免。那是公元一五一七年 十月三十一日的事。
这一公布,可谓大快人心,但也立即招来了教皇的训谕,限他在六十日内悔 过归诚,他却把那份训旨当众焚化了。在那样的环境里,凭一个小小的修士,做 了那样的事,能说不伟大吗?
(二)马丁路德其人
若从历史上看,马丁路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那是因为普遍有着如此的要求,特别是欧洲各小国王公贵族的渴望。所以,当他登高一举之下,虽然教皇的手谕满天飞舞,要开除这个叛徒,要处罚那个异端,大势却已不能挽回了。路德虽被革除了教籍与国籍,但他仍有地方可住。日耳曼的很多人民,包括王公贵族以及部分僧侣都同情他。因而,他这一来,不但在德国,且在法国、匈牙利、瑞典、丹麦、挪威等地,也都受了很大的影响。他也因此而成了著名的人物。
平心而言,那些日耳曼人、芬兰人、丹麦人、瑞典人、法兰西人、英吉利人、北欧人,那些人的统治阶级,在太上皇及太上国──罗马神圣皇帝及教皇权威的高压下,过了忍气吞声的数百年,谁个不希望从那无形而实有的牢狱中得到解放呢?
因此,新教的改革,造成燎原的野火,实际的因素,毋宁是政治的而不是神学的。
若从神学而论,新教没有什么新鲜可说。如说有的话,那就是把《新约》、《旧约》向大家公开了,否则,今天的我,是不可能理解基督教的;另一点嘛,就是教士们从修道院走向了尘世,光明正大地投进了女人的怀抱。除此以外,马丁路德派的教徒,迄今仍与天主教的一切相同,思想也没有两样。
这两点,也正是天主教最爱攻击他的把柄,骂他违反了天主的本意,让任何人自由地批注 《圣经》;又骂他私德不修,引诱了一个修女跟他结婚。虽然新教徒为他辩护,说他不是因为女人而叛教,因为结婚是在他叛教之后的第六年。不过,马丁路德的结婚,却是为了堵塞他人的嘴,因为他坦白地承认:「人家诽谤我,说我和加大利娜来往,所以我索性和她结婚,塞住他们的嘴巴。」(Enders V-197)
又因为路德不赞成禁欲,所以批评禁欲僧侣的自我折磨是蠢驴,他说:「其实,补救这种诱惑很容易,只要多搭几个女人,多玩几个小姑娘,就好了。」(Tischreden IV.n.5097)于是,有人说他曾和好多个修女发生过暧昧的关系。
这些,也无非是在相互攻击时所引用的资料而已,事实上,教士有情妇,在中古以前,已是公开的秘密,何必指摘路德太甚?虽然,在中古时代,另有部分苦行的托钵僧人,有点像东方的沙门生活。
再说到新教,在当时,除了丹麦、瑞典、挪威是属于路德派,同时在另外的邦国响应者,则属于瑞士派。
(三)瑞士派的卡尔文
瑞士派的首领是瑞英烈(Zwingli 公元一四八四─一五三一年)和约翰卡尔文( John Calvin 公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
路德派与瑞士派,原则上相同,不同的是对圣餐的解释,以及于教会行政的设施。然而,这两个新的教派,只是拆毁了罗马教会所造成的「监牢」,又将那些拆下来的旧东西,分别拿来建成了两所新的「监牢」。他们对于政治,同样都有浓厚的兴趣。
当他们尚未成事的时候,他们总以「祈求信仰自由的神圣权利」,作为号召宣传及收揽人心的武器。一旦成功之后,他们又会毫不容情地使用铁腕来对付异端。但其所谓异端或邪教者,不过是一种借口,事实上那也是耶稣的信徒,只是思想上比保守者更加高明罢了。但是,伟大的马丁路德,怎能容忍下去?他也用火刑烧死他的反对党──洗礼反对党(Anabaptists)。虽然路德曾经说过「焚杀邪教徒是违犯圣灵」的话,然而关系到他自身利益的时候,他又顾不得那许多了。
瑞士派,真正发生大作用的是卡尔文(有人译作贾尔文或喀勒芬或加尔文,他的英文名也可有Joannes Caluinus, Jean Caivini, John Calvin的三种拼法),在基督教会史上,这也是位雄才大略的伟人。他不过是逃亡流浪到瑞士日内瓦城的一个带病的学者,他继承了瑞英烈,竟然占据了小小的日内瓦城,成了那里的无冕王,举兵对抗神圣的罗马教皇。那时,他也许还不曾想到,竟会有许多的人拥护了他的教派,虽然那些拥护他的人,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是些趁火打劫之徒。但他终于把他的势力,从日内瓦推展到英格兰、苏格兰、某雷非(Moravia)以及全欧,此正所谓「时势造英雄」。
许多人,认为法国人是爱好自由的民族,事实上,这一次的宗教对敌的双方主将,一个就是法国人卡尔文,对方的罗耀拉(Ignatius Loyola 公元一四九一─一五六六年),他是西班牙人。前者要建立新宗教的「新天国」(New Zion),后者拥护教皇,立誓要率领上帝的新军,肃清世界上邪教徒的余孽。
幸亏有了卡尔文那样出色的人物,破坏了罗耀拉的计划,否则十六世纪的黑暗恐怖,还要不堪设想。
然而,卡尔文的城府很深,他的学养很高,他在未被除出旧教的教籍以前,已经有了许多的著作。
卡尔文的人格虽高,自持自律,不贪钱财,自奉俭朴,这是他的成功处,也是他的可议处。因为,他口头信仰耶稣基督,心中却活着摩西的耶和华。他对属下人民的管理、训练、控制,对敌人的阴谋策略,完全是用的〈出埃及记〉及〈申命记〉的手法。他的性格也完全倾向于《旧约》中的耶和华,严密地组织他的人民,制定严峻的法令来约束他的人民,阐扬仇恨哲学来使他的人民转恨迁怒于他的敌人。所以,他使人民失去了一切的自由,人民仍能自愿服从他的一切措施;他使日内瓦城全国皆兵,而又毋须设有多少军营。每逢战事来临,全民又无不应召赴敌。他冷酷毒辣,毫不容情,翦除异己,猎捕「邪教」,镇压人民,他有一个执法如山的「法庭」,那就是恐怖惨烈的「城市宗教裁判所」。
如果我们要在近代的现实世界中,抽取卡尔文那样的样品,大概只有少数的几个一些独裁政权,可以跟他相比高下。
以这样的英雄来对抗腐败的旧教,自然是旗鼓相当了。
(四)三十年战争以后的基督教
正因为新教出现以后,宗教的不宽容精神,较旧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了各国之间政治及经济的因素,便导发了三十年战争。
所谓三十年战争,这是历史上最残酷、最具毁灭性的一场战争。由于新旧两教的各个国家,结合成为两个敌对的联盟,把整个的欧洲,都卷入了这场战争的漩涡。它始于公元一六一八年,终于公元一六四八年。彼此攻来打去,双方各有胜负;打得久了,最后使旧教的罗马皇帝及其盟国吃了败仗,并且觉得无力继续打下去时,才双方协议,签订了有名的「威斯特发里亚和约」,结束了这场恶梦似的宗教战争。在那和约中,承认了卡尔文派与路德派的宗教地位,可与旧教相等。你看,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在罗马的旧教看来,是多么的不合「真理」啊!这场战争中,行数十里而「不见一人、不见一牛、不见一麻雀」者,景象之惨,可以想见了。
旧教与新教,天主教(Catholic)与基督教(Protestantism),从此就有了合法的区别。
从此,北欧及西欧的小国王公们,便解脱了太上国及太上皇的高压统治。
从此,欧洲的北半部信了新教;罗马的天主教,损失太大,它只保有了欧洲的中部及南半部,而且政治问题还不包括在内。
自此以后,基督教已由原来的两派,分裂成了三大派,它们的传播区域范围大致如下:
1.天主教的区域: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兰西、比利时、瑞士的森林区、日耳曼南部、爱尔兰、波兰、立陶宛、捷克斯拉夫、匈牙利的大部分、南斯拉夫北部、南美洲、中美洲、墨西哥、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奎北克,以及菲律宾岛。
2.东正教的区域:东欧的俄罗斯、罗马尼亚、巴尔干半岛各国、希腊。
3.新教的区域:日耳曼的中部与北部、斯堪地那维亚、芬兰、爱沙尼亚、拉特维亚、荷兰、瑞士之大部分、英格兰、苏格兰、美国、加拿大之大部分、南非洲、澳洲。近世纪以来新教与天主教在亚洲各地,发展也很积极,世界上唯一没有基督教徒的国家是阿富汗。
最足注意的,这三派的基督教徒,虽然各有主张,但仍有其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无不遵守《新约》、《旧约》,无不尊信耶稣,无不重视初期基督教的各种传统。所以,他们处于回教徒及佛教徒的世界中时,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的信念也是相同的。别以为他们在门内斗争,对基督教之外的异教,仍是步伐整齐、口号相呼的一群。因为,基督教毕竟就是基督教,至于分派,不过是内部的倾轧而已。
因此,新教真比旧教好吗?这是未必见得的事,因为,新教并未抛下旧教的基本原则,所以,房龙要说:「照实说来,新教从这世界上携去了许多善良的、高贵的、美丽的东西,也带来了很多褊狭的、可痛的、凶恶的东西。」(《人类的解放》第十二章)
不过,新教的出现,的确给近代的西方,带来了光明;唯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因为,从此以后,教会不能有绝对的权力,来控制一切人民的言行了,自由思想的抬头,便造成了西方的现代文明。所以,由于路德及卡尔文的出现,也引出了更多的新的路德与新的卡尔文,但这绝不是路德及卡尔文所希望的现象,虽然这种现象确是因了路德及卡尔文的宗教革命而出现。
第六节 近代的基督教
(一)耶稣会士与天主教
自从三十年战争结束之后,基督教就发展成了现在的状态,旧教变了,新教也变了。
罗马旧教的变,是由耶稣会的会士的竭力拥护,也由于他们的内部起了激励的清洁作用。
自从十六世纪以后,教皇的人选,极其慎重,虽然除了意大利人之外,无一外邦有资格坐上教皇的宝座,但在选举之时,已很慎重,唯有威望最高的候选主教,才有被考虑的希望。
耶稣会(Society of Jesns)的创始人,在前面已说到,那是罗耀拉,他在法国受了大学教育,但当他在西班牙军中时,则由于一颗法军的炮弹命中,使他的一只脚负了伤。他在公元一五○四年和六个同志,宣誓成立了耶稣会,也有人说是创立于公元一五三四年,因为卡尔文与旧教分裂,也就是公元一五三四年。那时,罗耀拉跟他的同志,在法国首都之上的蒙马特耳(Montmarter)山上,宣读了他的庄严的誓词,这誓词,后来就成为耶稣会的宪法。
凡是加入耶稣会的,必先起誓、守童身、安贫苦、克私欲、多默想、唯教皇之命是从。跟新教做死敌。
像这样的誓约,正是当时的天主教所最需要的,他是给旧教救了命。
耶稣会士,不但在罗马各地宣传,同时也到了东方,唯其传教的策略,稍有改变,在用不上武力及政治的地方,他们就用知识和科学技能,加上办学校及医院。明末清初来中国的有名的几位教士,就是这样的人选。
因此,在十六世纪后半期的天主教,已渐渐改革,并且出了几位很有威望的教皇,有名的特林特教会议(公元一五四五─一五六三年),一连开了十八年,决定了许多的方案及措施。当然,在此会议的结果,对于异端的处置,并未稍有宽容,否则,此后的宗教裁判所就用不着,三十年战争及宗教迫害的屠杀也不会有了。
(二)亨利八世与英国国教
新教的分裂,是从路德与卡尔文起头;但是,英国的国王亨利八世,也是十六世纪中的一个新教领袖。亨利八世的成为新教领袖,说来非常滑稽,他不是为了信仰,也不是同情新教,却是为了要跟他寡嫂──那个比他大四岁的西班牙公主凯塞琳皇后离婚,而想另和一个叫安尼鲍琳的宫女结婚,就是后来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母亲;但是,天主教会是不许离婚的,因为耶稣曾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六节)因此,为了达成他的目的,便借机反抗罗马派在英国的主教,并且不再承认罗马教会的权威;但他本人反对路德的新教,故在公元一五三四年,亨利第八促使英国议会通过了「最高权力法案」,根据这个法案,英国的国王,从此就成了兼掌国教教会最高权力的英吉利教会元首。然而,这位英吉利教会的元首,后来做了些什么呢?当他的第二任皇后,那个原是宫女出身的安尼鲍琳失宠时,便把她送上了断头台,接着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的皇后,也都使她们丢了脑袋,唯有第六任皇后,总算比亨利八世活得久些;也许第一任皇后是当时欧洲的强国西班牙的公主,所以捡到一条小命,并促成了基督教的一个新教教派的诞生。
可见亨利八世的新教,完全是出自自私,毫无宗教的意义可言。不过,到了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以及女儿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英国的教会,便与罗马教会在仪节及义理上有了若干的变动,这就是现在流行于英国及世界各地的圣公会了。
(三)宗教迫害与清教徒
说起圣公会,又要提到宗教的迫害。亨利八世在位时,不惜用火来焚死路德派的新教徒,又用刀来砍杀天主教徒,他也因此而成了英国史上的暴君。当亨利八世死了,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也死了,他的大女儿──第一任皇后凯塞琳的女儿──玛丽女王即位以后,她的外婆家西班牙,是天主教国家,她的丈夫正好就是当时的西班牙王腓力二世,腓力二世又是个最具狂热的天主教拥护人,他用尽一切可能的方法,不仅在自己的国土中,同时还在其它各处保证天主教的推行与胜利。有了这么一位「好」丈夫的玛丽女王,也就用她父亲及丈夫所用的手段来对付英吉利教和卡尔文派的新教徒,大肆屠杀之后,天主教又在英国重建起来,她也因此而有了一个「血腥的玛丽」(Bloody Mary)之臭名。
在腓力二世的时代,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三个国家的国王,同时以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们的人民全部为天主教徒,不然即用宗教裁判所审讯,分别处以死刑或监禁。截至公元一八○九年止,根据很保守的估计,仅在西班牙一处,被宗教裁判所活焚者即达三万二千人之谱!
可是当玛丽女王的异母妹妹,就是那个死于断头台上的宫女所生的伊丽莎白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之后,天主教又遭了殃,腓力二世不惜派遣一支强大的「无敌舰队」(Armada)去进攻英国,企图用武力来实现他拥护并推展天主教的愿望,结果他是吃了一次大败仗。
当伊丽莎白一世之时,恢复了英吉利教会,再以严峻的法令来扑灭天主教,并且设法使那些由英吉利教会分离的各派就范。所谓分离派(Dissenters),也就是被称为清教徒(Puritan)的新兴教派,也就是指桂格派、长老派等而言。
这些清教徒,后来曾为英国带来了政治革命,可惜,当查理二世王政复辟之时(公元一六六○年),又将英吉利教会成为国教,再度迫害了清教徒。清教徒们因而相率逃亡到荷兰,其中一部分,便越过大西洋,亡命到了北美洲的新大陆,从事拓荒殖民的努力,第一批前往美洲所乘的那艘船,便是有名的「五月花号」(Mayflower)。
说起来既觉得辛酸也应该欣慰,今日能有强大的美国,她的先民竟是一批宗教迫害下的亡命之徒。那么,宗教的迫害,是祸抑是福呢?
对了,所谓清教徒,是什么意思呢?
清教徒是英国国教以外新教的总称,他们反对亨利八世所成立的国教。玛丽女王在位时,他们逃居欧洲大陆,其中多数化为卡尔文派;到了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他们又回到英国,因为英吉利教会在制度上,与旧教天主教教会没有多大的区别(直到今天的圣公会仍与旧教教制大多相同)。因此,国教会由大监督帕克(Parker)厘订的礼拜方式及诸条规,便不为那些分离派的牧师们接受。这些分离派,虽被称为新教教派,实际上是近乎疯狂的极端的复古派,他们反对国立教会,反对教皇、主教、教士的各级制度,反对繁复的宗教仪礼,反对教堂中的圣像、蜡炬、彩绘玻璃、祭坛,反对主教及教士们穿着特殊的服装,反对宗教艺术,曾一再地捣毁了圣贤的雕像及彩绘的玻璃,他们废除了节期与假日,乃至戏院戏剧,也在他们的反对之列。他们坚持要摈除一切人为的制度,而遵从清纯(Pure)的神言。于是,国教会的人就用清教徒的名字来嘲笑他们,后来清教徒便从宗教的革命,闹到政治的革命。
在公元一六四二至一六四九年,英国的内战,便是清教徒击败了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并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清教徒就宣称从此不再要国王,同时公布英国为共和国。可是好景不常,到公元一六六○年,王政复辟,清教徒的厄运也就跟着到来了。
(四)不准离婚的天主教规
因为说到亨利八世的离婚,顺便一提天主教的这条禁令。天主教徒不准离婚,从原则上说是可取的,实际上是有点违反人性的,那些主持教会的主教们,也许因其自己没有配偶,所以不会想到强迫怨偶共处的痛苦。虽然,天主教由于这条禁令,吸引了不知多少痴情相爱的男女,成了天主教徒,以他们天真的想法,结婚之前,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就表示了永远相爱绝不离婚的诚意。事实呢?万一到了不能忍受共同生活的时候,天主教徒就真的绝不离婚吗?历史上的不多提,未出新闻的不管他,小小的人物不说他,在一九六六年二月上旬的各报新闻中,都刊载了一位天主教徒的有名人物离了婚,那就是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妹妹,那位嫁给了电影明星的总统之妹,她虽因他哥哥而有名,这次离婚更加使她有名,连罗马教皇保禄六世也知道她离了婚。
我不知天主教会如何处置她,大概至多是开除她的教籍罢?如说脱离天主教会就等于叛逆了上帝,上帝的叛逆者可多着哩!何必是因了离婚?但是我们站在人道的立场,应该同情那些怨偶的分离──如果确实无法使他们重归旧好的话。
(五)天主教的许多会派
虽然天主教到目前为止,也有许多的会派,但它们不是由于宗教的歧见而分裂,乃是由于为了维持对外的传教事业,而成立了各种社团名目,来筹募各式基金,推展教务。所以它们仍都是罗马教会的教徒。
比如日耳曼的方济沙法略善会(Franz-Xaver-Verein)创于公元一八四一年,圣婴会(Society of Holy Childhood)创于公元一八四三年,在法国的鲍罗梅善会(Borromaus-Verein)创于公元一八四五年,拉斐尔善会(Raphaelsverein)创于公元一八七一年,格雷斯学会(The Gorresgesellschaft)创于公元一八七六年。这些都是慈善性质的社团组织,目的在达成对外传教的任务。
来至东方传教的天主教士,分有圣三会士、方济会士、道明会士、耶稣会士、奥斯定会士、遣使会士、巴黎外方传教会士、米兰外方传教会士、圣母圣心会、白领修士会、圣言会、仁爱修女会、意大利的嘉诺沙修女会、贫寒修女会等等,其中以方济会及耶稣会的成绩最高,特别是耶稣会士。这些天主教会的会派教士及修女,在职称及传教的方法上也各有特长,唯其均系天主教而已。
在清朝世宗雍正四年(公元一七二六年),在中国即有天主教徒三十万人,到了民国二十九年(公元一九四○年),则达三百一十八万三千人。天主教在台湾,一九五三年,仅有二万五千零七十五人,共有一百六十四位神父(司铎),到了一九六五年冬天,天主教徒竟已有二十八万三千余人,司铎及修女的总数,也达一千四百多位,十二年中,增加了十一倍,可谓神速了。这也可见台湾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着什么了!
我说台湾人心的反常,是从比较中得来的结论。就拿日本来说,日本是亚洲国家中接受中国文化感染最深的国家,也是亚洲国家中接受西洋现代文明最早且最卓越的国家;可是日本今日的总人口为八千八百二十八万,在那里的天主教徒的人数,却只有约三十一万,几乎和台湾相差不多,台湾则很快地即将赶上这个数字,台湾的全人口却仅有日本的八分之一。可见今日在台湾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些什么!如果说这是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退化的征象,是有理由的,如果说这是追求现代文明及时代精神的征象,实在解释不通,因为日本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致使西方的教士要失望地说:「日本仍是传教园地最贫瘠的土地之一。」(《天主教史》五九八页)那么,我们在台湾的同胞们到底在追求着什么呢?
(六)纷纷独立的新教教派
新教的教派,和旧教的会派,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旧教是统一的,新教是分裂的;但在今日的台湾,已有一个基督教联合会的组织,协调着彼此的矛盾,向共同的「异端」进军。
主要的新教教派,大致有如下的数种:
桂格会(Quakers),或译成贵格会、公谊会(Friends)、朋友会等。它的创始人是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
长老会(Presbyterian):是由反对英吉利教会,而采用卡尔文的长老制度而起,主张以牧师长老执事人等,自行其政,称为长老制度。此本为清教徒的一派。
浸礼会(Baptists Church):此派的特点有二:一以为小儿不得受洗,因其不能自主信神。二根据历史的事实,反对洗礼,而主张浸礼。此派出现于公元一五二三年的瑞士。
美以美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这是由美索得斯宗(Methodist)自英国母会分出,而成立于美国的支派。美索得斯宗在中文译名,另有循道会、监理会,又因它是约翰卫司理(John Wesley 公元一七○三─一七九一年)的领导而成立,故又被称为卫司理会,比如蒋夫人宋美龄女士早年毕业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教会大学,叫作卫司理学院,就是纪念这位创始人的。卫司理本人,对神学的葛藤并不重视,他宁置重于实际的生活,他说:宗教的唯一之道,是在改悔而信福音,唯用爱为得其完全。美国的美以美会,则于公元一七六○年爱尔兰人移居纽约时为始。除了美以美会,同出于美索得斯宗的支派,尚有美普会、福一美会、黑人美会、合同美以美会等。
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 Church):此派与长老会同为十七世纪初,英国教会的分离派之一的清教徒。
基督教科学派:此派是由玛利倍克爱狄女士(公元一八二一─一九一○年)创立,他们相信以精神信仰,治疗各种疾病,他们的教士,也多是不懂医药的「医生」。自称为科学派,其实是很不科学的精神治疗派。
门徒派:这是由长老会分离出来的,成立于十九世纪,但它是综合了好多人及好多新教教派的因素而成立的。
耶和华见证派:由查尔斯塔直罗素(Charles Taze Russell),于公元一八八四年在美国成立。
摩门派:由美国人约瑟夫斯密士于公元一八三○年成立。教友派:十七世纪中,在英国成立。
安息日复临会:十九世纪中成立。此派严守安息日不工作之规定。
路德教会(Lutheran Church):这本来是罗马教会给马丁路德派的轻蔑之称,后来便成了这一出现最早规模也最大的新教教派的名称,通称为福音路德教会,或单称为福音教会(Evangelical-union)。
敬虔派(Pietism):又被称为信念派,是由于反对路德派而起的一个新宗派;而那个卫司理所创的美索得斯宗,原亦是此派的旁支余绪。
基督教青年会:由乔治威廉(George William 公元一八二○─一九○五年),创于公元一八八四年。
圣书会:专为印刷《圣经》,及翻译《圣经》成为上千种的语文,它每年印发的整本及小本《圣经》为全世界出版物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主日学校:由英国罗伯拉克(Robert Rackes 公元一七三四─一八一一年)所创,公元一八○八年全英成立联合会,公元一九○七年(清德宗光绪三十三年)传来中国。此派是星期日的儿童基督教神学校。
新教多到两、三百种,我仅数了如上比较主要的几种。到一九六五年底为止的台湾,则有美、英、加拿大、北欧、西德等国家,共六十多个教会,派来六百多位博士,中国籍的尚不在其内。总共已有教徒三十万。
(七)自由解释《圣经》
新教,本来是因自由解释《圣经》而起,于是,为了句把、两句的见解不同,动辄便成立一派,自成一个范围,把异己者排在他们的圈外。原因是《圣经》的话,往往自相矛盾,使人捉摸不定,所以有人要说:「在《新约》之中到处可以看到,耶稣避免做直陈的说明,宁可用寓言和夸张的比喻。有些比喻的模糊使得福音教徒们,简直没有一种一致的解释,更不用说后来的神学家了。基督徒们对于山上宝训里的夸张说法,它真正的意义是什么,也没有一致的看法。……在具体的道德问题上,耶稣的话可以被而且曾经被各种主张的人所引用。」(《文星杂志》九二期〈一个异教徒的信仰〉)
不过,从自由思想的立足点上说,新教的态度,要比天主教开明可取。天主教以教会代表上帝,以教皇代表教会,以教士代表教皇;教徒没有自由解释《圣经》的权利,乃至阅读《圣经》也是教士的特权。不过请勿误会天主教不能自由地解释《圣经》,唯其是由教皇或教士集体通过的自由解释,这种自由要比新教的自由更彻底,为了传教策略的配合需要,罗马教会可以任意地改变《圣经》的意义。教士成为特权阶级,教会成为中央集权,许多的制度及教条,都是出于教会教士的增订,而不是由于《圣经》的规定,罗马教会却会把它们假托成为圣灵的意思。这也正是新教徒所反对的焦点。
新教徒,至少已可不受思想上的一元领导。纵然不是罗马教会御用的神学家,新教徒也可以自由地各自思想圣灵的问题;任何一个肯思想圣灵问题的新教徒,均可另外创立一个教派。也正因为如此,天主教虽已承认了新教各派的地 位,却不承认新教各派是进入天国的得救之门;在新教徒各派之间,也无一不以为唯有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理解了圣灵的教派。
因此,不论它是旧教或新教,所谓《圣经》圣灵的问题,无一不是出于人为的想象和造作。
正由于大家自由地解释《圣经》,到现在为止,基督教已变了三大变。
第一变,脱离了犹太教;第二变,分成了东正教及罗马教;第三变,从罗马教内分裂出了许许多多的誓反教(这是旧教对各新教教派的称呼)。
唯其虽经三变,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它的本质,既未多也未少,对内对外,依然是两副全然不同的面貌。「上帝爱世人」,仍不过是爱了极少数为「上帝」特别眷顾的「选民」,不信者不得救,信了基督教的,也很少有希望被救。许多许多的人们,却被那个「爱」字迷住,不曾想到基督式的爱的里面含有很多的不爱。如果想到了「上帝」很可能不会把他们自己选上,那就只好自哀自怨自己的祖上亚当夏娃缺了德犯了罪,所以也累他的子子孙孙生活在永不可得救的罪恶之中,而等接受「末日的审判」了!
第七节 基督教的问题
(一)迎拒之间的中国人
在我们中国,对基督教的问题,始终未曾引起人们真正的深入及研究的兴趣。
当我们闭关自守的时代,一味地瞧不起洋鬼子或者仇视洋鬼子,洋鬼子的基督教,也就被一再地排斥(例如义和团之乱)。至于为何要排斥,却没有一点可资立足的理性根据,因当时的中国人,根本不想了解他们。
到了近数十年来的中国人,尤其是最近十多年来的台湾,许多的施设,几乎都在为了迎接西方现代文明的移植而努力,于是,基督教在台湾迅速发展,也进入了空前的黄金岁月。然而,现在绝对多数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仍同过去要排斥基督教的中国人一样,一样是由于风气的影响,并不是真的了解了基督教。因为,现在的中国人已无暇考虑到宗教信仰和理性根据的问题了,西洋来的东西,样样都好,西洋人的宗教,还有不好的吗?
因此,有一位西洋的教士很欣慰地说:「十六世纪以后,教会因殖民政策而获益,当殖民政府关怀她的灵牧的工作时,她很感激他们。但是殖民政策结束时,教会没有受损,只受到一些间接的影响而已。」(征祥出版社的《天主教史》六○六页)
当基督教向东方开发「牧区」的初期,是藏在欧洲帝国主义兵甲之下的武士,到了殖民政策失败之后,基督教又变成了与帝国主义无干的传道者,借着文明国家应当保障人民的信仰宗教自由的理由,他们便顺顺利利的留了下来。因为现代的基督教会,虽仍惯于利用政治的势力,但却无法证明它本身即是政治的势力,因此也没有人愿意提出政治的理由驱逐基督教,何况基督教为了吸收更多的信徒,他们也确实做了好多使你看来很好的社会福利事业。
(二)西方人的宗教信仰
一般的东方人,总以为所有的西方人,都是基督教的信徒,总以为基督教的思想,跟西方的现代思潮没有抵触;所以,有些人也觉得作为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才更像一个时髦的现代人。
其实,这也是大大的错觉,大大的误解,因为,一部西方的思想解放史,明白地告诉了我们,基督教会与自由思想之间的斗争,基督教与科学发明之间的恩怨。基督会与任何一种教会之外的思想,起初接触时,均是处于誓不两立的状态,使出种种的压力来排斥、禁止、迫害,最后若见到大势已成定局,教会就会见风转舵,他们自己也跟着高唱思想自由,也鼓励研究科学,但他们是利用「自由思想」的口号及科学研究的成绩,来掩护基督教义的不自由及反科学,并将这种口号及成绩,作为对外宣传的工具。实际上,他们所喊的口号及所研究的科学,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教义,并没有丝毫关系的。最滑稽的,在欧洲有若干世纪,人民没有思想自由,要想有自由思想及研究某种学问的人,往往就得逃进基督教的修道院去,利用教士的身分做招牌,而供自己研究学问。因为教会太可怕,唯有自己也成为了教士,才有有限度的自由思想可言。但你不要误会是教会放任你自由思想,教会乃是要你研究它,而设法破坏它;如果破坏不了,便要你设法转变它成为教会的「奴婢」,受教会所利用。由基督教会的教士们,穷年累月,为无事而忙的「神学」,就是如此这般地,有增无已地出产了,人家是为人类解决实际问题而思想,他们则为保卫神的权威而用脑,神的权威要人来为它做保护,可称讽刺之极!
(三)基督徒与改变信仰
也许你要怀疑,怀疑基督教会既然反自由反科学,那么,当教士们接触了自由思想或研究了科学问题之后,岂能继续地信仰基督教呢?是的,这是非常微妙的问题。不过,这不是不能解释的问题。在中古时代,即使你想对良心负责而不信仰教会,教会的权威却使你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例如哥白尼及伽利略的故事,几乎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了。至于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教会的权威虽然尚在,上帝的手掌却已缩小了很多很多,所以,有些对良心负责的教徒,宣布脱离天主教(加特力教)会,乃至现在的基督徒可以自由脱离任何一个新教会,但他们确实需要宗教的信仰,而又未能接受及理解到更理想的宗教,于是便用他们的良心来自由解释《圣经》,以弥补他们在精神上的空虚感,这就是新教派逐渐增加的原因。
另有多数的基督徒,入教受洗,是受了环境的影响或出于偶然的机会。比如出于教会的鼓励,比如教会学校出身的人士,当他们信教时,并未意识到教义教史的问题;但是当他们一旦成为基督徒之后,日后纵然理解了教义及教史,也会很自然地照着教会所编定的那一套解释方式为基督教辩解了。这是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或观念的问题,一个不承认自己搞错了的面子问题,因为,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想改掉一个习惯的动作尚不容易,何况要改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至于传教士的态度,则是职业上的问题,不是知见上的问题。同样的,凡是受教会培植成才的人,在情感上也使他们不敢起而反叛教会,同时,在现在一窝蜂崇洋的社会里,信仰基督教不唯不致受到歧视,并且可以藉教徒之名而得到若干因教会教友而来的现实上的方便,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若非大智大勇,要他从良心的自觉,毅然脱离基督教徒的身分,并转而皈依另外一个宗教的信仰,实在很不容易。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社会的风气转移,并有了更多更多的学者,认真地研究了宗教的问题,使得国人普遍地理解到宗教问题的严肃性,那么,基督教的「黄金时代」,就会很快地在我们这里结束。代之而起的,必将是理性化的宗教而不是权威化的宗教,必将是与人间交融的宗教而不是神人对立的宗教,必然是以人间为中心的宗教而不是以天国为中心的宗教。
(四)宗教学家
研究宗教的宗教学家,在欧洲,在美洲,已有很多人为此努力了好几个世纪。在从前的欧洲,谈起宗教,必是指的基督教,谈起宗教哲学,必是指的基督教神学。近世的欧美,有了专门的宗教哲学家,那是由黑格尔开始,是以道德的意义来批判历史的宗教,而不即是基督教的神学了。又有专门的宗教学家,他们广泛地研究一切的宗教,运用他们广博的语言学知识,考察了东方许多的宗教,马克斯弥勒(Max Muller 公元一八二三─一九○○年),就是其中卓越的一位,法国的勒南(Renan 公元一八二三─一八九二年),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宗教学家,他主张以古谈说(Legends,Legendary-narratives)来解释基督教的福音书,台湾商务印书馆有雷崧生译出勒南着的《耶稣传》。斯脱劳斯(Strauss)则以神话来解释福音书,称之为神话说(Mythical theory),他着有《基督传》及《基督教信仰论》,详细地说明了他的态度。勒南也是赞成斯脱劳斯这种态度的,他的「古谈说」,即是由神话修正而成。向来的「正统派」教会人士,极力信仰《圣经》的神话为真理;许多「合理派」的学者,又极力以科学方法找出根据来证明《圣经》神话的虚伪。他们这些宗教学家,则是站在两者之间,认为《圣经》的神话,虽然非历史的事实,乃系心理的事实;虽不以为耶稣即是神,然而以为应有一人格作为中心信仰。这些宗教学家,虽被正统的教会人士群起而攻,但他们站在人类心理上对宗教信仰的要求寄托,仍然重视,所以他们依然承认基督教的价值。
很明显的,那些宗教学家所承认的基督教,是他们良知判断所产生的宗教信仰,是给予人类心理的一种安慰价值;绝不是教会所代表的基督教,也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福音书,他们也绝不承认所谓「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
(五)反基督的西方学者
合理派所见的基督教,乃是从历史的追查及科学的考察而得的结果,基督教本身是反历史反科学的,所以他们不以为基督教有存在价值,这有许多的西方学者为代表,例如不可知论(Agnosticism)、无神论(Atheism)、实在论(Realism)、进化论(Evolution theory)、唯心论(Idealism)、孔德的实证论(Positivism),及目前盛行于美国的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等等的倡导者及他们的信徒,可以说无一不是基督教的敌人。若要列出他们的名单,随手写来,也可写满好几张纸。唯有那些自以为是传统正派的,实际是由教会御用的神学家,以及一些受了教会培植而又没有自由思考的胆量及能力的学者,才永远甘作教会的「奴仆」。
我现在且举两个例子:
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伏尔泰(Voltaire 公元一六九四─一七七八年),他对基督教做了三点证明工作:1.以为一个全能的上帝,天地的创造者,特地选中犹太人那个游牧的亚伯拉罕部落作为他的特选民族,是最荒谬的思想。2.这个民族的历史《圣经》充满着不可信的、淫猥的、矛盾的事实,他为此事曾颇费心血地写了一部《圣经广注》,把经文重新校订,加上了无数的按语。3.数世纪以来,教派之间为了几个字而互相残杀,是发疯的、无聊的行为。另一位德国的大思想家兼文学家尼采(F. Nietzsche 公元一八四四─一九○○年),他对基督教说了许多使教会人士听来怒发冲冠的话。在此仅能抄录其《宗教生活》中的两段,用飨读者:「倘我们在某星期日早上,听到教堂的古钟荡响,便不免抚心自问:这真可能吗?这纪念一个两千年前被钉十字架的犹太人,因为他自称上帝的儿子。这道理没有证明──基督在我们时代里,一定是从极悠远底的古代侵来的古董,而凡人犹相信其道理者──普通凡人对于称谓的检验,非常严格的──也许正是这流传的最古之一。一个天神,与尘世的妇人生子;一个智者,叫人停止工作,抛弃法庭,却要注意当前世界末日的征象;一种公道,要将无罪者代作牺牲;一个说教者,叫他的徒众饮他自己的血,对于奇迹的祈求;侮渎天神的罪,却因一个天神而得忏悔;要恐惧一个来世,死便是那世界的门;十字架的形象要当一个时代的象征,那时代据说是忘掉了十字架的使命及其讥诃的──这一切,看去是多么鬼怪阴森,好像出自往古底过去墟墓似的!人还能相信,这还能有人相信吗?」
尼采这一段话,说得够辛辣的,但是,其中所说的,都是基督教教义的问题,如果你是基督徒,或者你对基督教曾经用过一点研究的工夫,当可一目了然,否则你可能还不大懂得他在说些什么。我可告诉你,尼采大致是对准了基督教的〈信经〉的内容而说的,〈信经〉是什么?留到下一章的第三节中,再向你介绍罢。
尼采很不满意基督教的反智识及反科学的宗教精神,他在《宗教生活》的结尾时便说:「智识、, 科学──只要有这么一种──因论理的学习与思想的训练而高过旁人,这在佛门中也一样的看作神圣之标志,而在基督教世界里,这些德性是被视为非神圣之标志,是要被排斥、被毁灭的。」
(六)西方人信教的原因
也许你又要问:西方既然有那么多的大思想家反对基督教,何以基督教依旧为西方普遍地信奉着呢?
是的,这个问题问得很中肯,我应该向你解释。
这当分作三方来刺透它:
第一,在我们的上一个世纪,的确已经由西方人宣布了上帝的死刑,不幸地,到了我们这个世纪,西方的社会人心又落入空虚彷徨的歧途,失去了心灵的寄托,所以西方人又觉得上帝还是死不得,以期利用上帝天国的迷信,来对抗唯物共产的迷信。这实在是以毒攻毒,以救一时之急的措施。
第二,现在的基督教之在西方的社会里,已由一千几百年来的镇压、灌输、熏陶,使得它变成了日常生活中的风俗习惯,从婴儿的出生、成人的结婚,以至临终的死亡,都希望有一种什么仪礼上的表示,以作为庆贺、隆重、追思的表征,基督教为此而编定的仪式,已被西方人用了一千几百年,一时间尚未找到其它的方式来取代它,所以,纵然是个对基督教义毫无兴趣的人,逢到这种场合,还是未能免俗。如说这些未能免俗的人就是热中于基督教信仰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
同时,现代西方的各种宗教集会,乃是社交的活动。
曾有一位美国朋友来访我,我问他对宗教的看法如何?他回答得很妙,他说他崇仰中国的禅宗,不过宗教的习俗在美国是一种生活而未必即等于信仰,他的生活环境是基督教的,为了生活的方便,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基督徒。如果表明他是佛教徒,势必要使他的社交生活的范围,缩小很多,因为佛教在他们那里,虽已受到许多学者的重视,且有了许多著名的大学开了佛学的课程,但在比例上说,佛教徒的人数,尚是很少。我又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中央日报》副刊上,读到欧阳子女士的〈中国女人看美国女人〉一文中,说她应邀参加奥斯汀城一个教会主办的妇女座谈会,会中大家谈的多半是宗教的问题和《圣经》的故事。但到会后一同进午餐时,话题完全不同了,有一个银发斑白的寡妇,边吃边谈她的困难
,她的困难是要找一个有钱的丈夫,另一个担任座谈会中《圣经》教师的妇人就说:「可惜有钱的人讨得到年轻的太太。」于是两人一起摇头。我们由这故事,也可明白西方人的宗教集会,与其说是宗教性的,不如说是社交性的。大家利用这种机会,碰碰头,谈谈自己心中的事,至于「天国」的事,不过是一个假借而已。
第三,现在的西方教会,做的已不是吸收信徒的工作,而是西方人在利用教会的体系,做公共关系及世俗事务的工作。至于现在西方人心中的上帝,与其说是教会所规定的那个上帝,倒不如说是指的各人自己的良心,许多的人,一年之中难得上一次教堂,也根本不相信教会里的那个上帝,但在为了要表白他忠实不欺的信誉之时,也会向人家说:「我对上帝立誓。」其实他所指的上帝,即是他的良心,并不是良心之外,另有个上帝。这和我们中国人笔下的上帝和口头的天理良心,乃是同一个东西,但却不是基督教的。
(七)从研究中认识基督教
我们知道,基督教总是「伟大的」,它能利用各种的机会和面貌,来延续它的生命,扩展它的势力。它在传播的时候,在一个新开辟的「牧区」内,绝不轻易暴露它的个性,它会使你相信它是为了基督的博爱而来帮助你的,到了一旦大势在握之时,如果是仅有一个教派的话,你就得小心你的良心,要为教会所没收了。
当然,依照事实的发展,专断的、唯一的教会,当不会顺利地再现于未来的世界,比如今日美国教会,它是专断不起来的,因其教会的派系太多了,所以就互相牵制住了。
但是也难确定,万一有一天,有一个天主教国家,那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正像今天美国这样的强大,或者更加强大,她出了一位美其名卅终身职的总统,那位总统恰巧又成了天主教的教皇,那么,问题就非常地不简单了。不过,你不用恐怖,在我们所能预见到的将来,尚看不出有这样的一天要来临。虽然越南吴廷琰的政权,曾经演习了
一次,然而他是失败了!毕竟,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
相反的,一旦独裁专制的政权从我们的世界上消失,并有另一种理性的宗教信仰,为人类普遍地接受了,到那时候,如他不是考古学家或历史学家而仍谈论基督教的话,一定是把基督教的故事,当作天方夜谭来欣赏了。
可是,当基督教正在此间度着蜜月的今天,我们应当严正地把它当作时代的「显学」来研讨。不论是正面的或反面的,既不应该盲目地排斥,也不应该盲目地附和。
我写本章的目的,是用历史的材料及事实的分析,来给我们的时代社会做疏导。我既不要攻击基督教,也不想宣传基督教。因为佛教徒的多数并未研究基督教,所以平实地介绍给大家参考;基督教徒之了解基督教者,也是很少很少,纵然他们读过教会史,却无从明白真实的基督教。
我曾读过好几种教会史,不论旧教、新教,无一没有偏见,他们把光明面过分的夸张,把罪恶面过分的隐瞒,乃至文过饰非,推诿应负的责任,并把自己由迫害者说成受迫害者。
第五章 基督教与佛教的影响及价值
第一节 基督教与印度文化
基督徒很少愿意承认,基督教中混有若干印度文化的色彩,事实上,又究竟如何呢?
基督教是犹太教的革新教,犹太教是民族宗教,到了耶稣,就把犹太教的民族神向全人类公开,变成了世界性的宗教。虽然,目前的犹太教,在对内教养扶助,对外宽容忍让的态度,比基督教可爱可取得多。
但是耶稣怎么有这样的启示?不用说,在基督徒的信念中,这是属于神的意志。事实上,我们应当考察耶稣所生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中耶稣所生存的地理环境,在宗教思想上,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或暗示?否则,耶稣的宗教运动,难道真是天上掉下来的?
(一)印度圣典与《旧约》的内容
我们先把眼光投向印度,印度这支民族──雅利安人,原是由中央亚细亚族迁移而去,据印度近代学人子罗克(B. G. Tilak)的判断,当在公元前四千年左右,中央亚细亚的这个民族,不知为了什么,向东南迁徙,越过印度库斯山脉,便分为两部,一部继续向东南而到达伽布尔及印度河上游,后来就成为印度的主人,另一部则转往西南而进入波斯。这是一个线索。
我们再往后看,释迦世尊在印度建立了佛教,佛教之前的印度雅利安民族,早已有了婆罗门教,所谓婆罗门教,实则就是雅利安的民族宗教,所以他们的宗教,也不许异民族信仰,异民族──比如印度的土著,在婆罗门教看来是不能得救的,也是无权信仰宗教的,这个观念与犹太教的信仰,非常的相近。所以,考察印度早期的圣典,如《梨俱吠陀》的风俗,粗犷而有原始美的情调,跟《旧约》的性质,也有相似之点。这是第二个线索。
我们再看,救世主的降临问题。在希伯来民族,他们受着异民族的压迫侵扰之时,常常渴望有一位属于他们自己的王,来拯救他们与保护他们,那个王,最好不过的,当然是他们所信仰的神的降生人间,这是一种精神的寄托。
这一民族,既可敬尤可怜,他们一开始就很有自信,但也一开始就受到强国的压抑。他们有史迹可考的,初期的属于塞米族,他们居于由许多低山及岩谷形成的地带,那里的树木很少,泥土是给太阳烤干了,他们则选择一些小湖与溪涧附近落脚,靠游牧而生活,常常也做一些绿林好汉所做的把戏,互相攻打,彼此劫掠。那个地方,古代有过许多的名字,现在,大家管它叫作叙利亚。
但是,那个叫作塞米族的游牧部落,在地理上恰巧被夹在埃及与巴比仑、亚述利亚之间,当时的埃及、巴比仑、亚述利亚,均已有了商品的出产与沟通,塞米族的安居地带,便成了他们通商往返的走廊,因在文化、政治及武力方面,塞米族人是比不上他们的,所以也就含含糊糊地承认了埃及、巴比仑,或亚述利亚的各个帝王,并且在表面上非常谦卑地承认自己是那些外国帝王的顺民。他们后来不知在那个世纪,便从这阿拉伯沙漠迁出,曾住埃及,又走入了亚洲西部的肥沃平原。但是,自卑感和自尊心,始终炽燃着他们那仇恨报复的情绪,这在《旧约》之中可看得出来,因此而相信他们的神,一定会来拯救他们。摩西把他们从埃及的寄居生活下带了出来,但总还没有使他们也有一日作为世界的领导民族,他们却自信是最优秀的民族,因为耶和华跟他们同在。所以,渴望有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万王之王。
于是在《旧约.以赛亚书》第四十章中就出现了他们所希望的「安慰的话」说:「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上帝的道,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岗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为平坦,崎崎岖岖的必成为平原。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五节)这也说明了他们的上帝会来改造这个世界,到了〈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就更明显了:「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做掌权的。」于是,耶稣的出现,便被认为就是他们的「王」了。只是耶稣的出生,并没有见到耶和华的荣耀显现,山洼没有因此填满,山岗没有因此削平,高低未曾变成平坦,崎岖也没有成为平原,我们的世界,仍和耶稣未生之前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因为耶稣的宗教而为人类增加了恩恩怨怨。
我们看了〈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及四节的记载,很容易想到印度民族,也有类似的传说,那就是转轮圣王的应现,虽然转轮圣王的出世,并不限于一个时代的某一个,但是轮王治世的时候,也是:「诸山河石壁皆自消灭,四大海水各据一方,时阎浮地极为平整,如镜清明;……人心平均皆同一意,相见欢悦善言相向,言辞一类无有差别……人民大小皆同一类……彼时男女之类,意欲大小便,地自然开,事讫之后,地复还合。尔时阎浮地内,自然生粳米,亦无皮裹,极为香美,食无患苦。所谓金、银、珍宝、车磲、玛瑙、真珠、琥珀,各散在地无人省录……。」(《增一阿含经》卷四四〈十不善品〉第四八第三经)这是将来弥勒佛出世时的轮王建设,比起〈以赛亚书〉的理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第三个线索。
(二)约翰及耶稣的印度气质
我们再看《新约》记载的施洗约翰:「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马可福音〉第一章第六节)「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马可福音〉第一章第四节)
我们知道,犹太教的大礼是割礼(割包皮),洗礼不是古礼,洗礼的根源,倒可以在印度找到,在佛的时代,就有人劝佛受洗。说是经过「圣水」一洗,罪业就完全洗脱而可生天了(如《增一阿含经.利养品》),这跟约翰的施洗而「使罪得赦」,几乎一样;但是,罪业在于心造,洗澡不过能使身净,两者不相应,所以是无谓的迷信,佛陀把那外道说服了。至于约翰的那种生活,也颇类似印度的苦行外道。约翰竟又是耶稣的施洗者,耶稣得自约翰的影响很深。
我们再看耶稣出生之后,为免被希律王杀死,所以他的父母把他带到埃及去避难。(〈马太福音〉第二章第十三、十四节),等希律王死了,才又到加利利去住(〈马太福音〉第二章第十九至二十二节)。此后,耶稣在十二岁时露了一次面,直到约三十岁时才出来传道,其余的时间就不知他到那儿去了,〈路加福音〉第一章第八十节,仅做了如此的交代:「那孩子渐渐长大,心灵强健,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至于这个「旷野」在何处呢?是阿拉伯沙漠还是别处!在佛经中,「旷野」是一个城的名称。
(三)从阿育王到基督教
我们又知道,印度的佛教,当在孔雀王朝阿育王的时代(接位于公元前二七二年),近代发现他的勒令的刻文中,知道他曾经派遣「正法大官」至叙利亚、埃及、马其顿、克莱奈、爱毘劳斯(这是希腊五王国),以政治力量推行佛化的国际和平运动。从晚近的考古发掘之中,证明在佛元千年(公元七世纪)顷,波斯犹有佛教的僧侣。而耶稣的环境,就在这希腊五王国的范围之内,在耶稣的时代,那儿早已有了佛教的流传,并且也该有了印度其它教派如苦行道的踪迹。正如印顺法师所说:「希腊五国,乃耶、回发祥之地;彼二之自犹太教而演化为世界宗教,不应忽略佛教深大之影响,尤以基督教为甚,不特博爱、和平,即耶稣及彼得等之独身,亦染有浓厚之佛教色彩也。」(《印度之佛教》第五章第三节九三─九四页)这是耶稣交涉的重要线索。
以上所举各点,是从历史上大略地考察出来,我们不必确认施洗约翰及耶稣基督,完全接受了佛教及印度其它教派的思想,至少,他们也不能否认曾经受了印度宗教思想的鼓励。纵然这种鼓励是间接的,乃至他们自己也没有觉察到的。因为耶稣本人既未受到象样的教育,也不可能成为明显的「印度文化之友」。
雅利安族既能移民到波斯(今之伊朗),当然也有可能继续向西而到叙利亚,接触到了塞米族。对于游牧民族而言,这不是稀奇的事。
印度《梨俱吠陀》的成立,约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比摩西早了一千五百年,根据《旧约》的推算,上帝创世到现在,尚不过六千多年,比《梨俱吠陀》的时代只早了一千年左右,除了内容的比较,在年代的比较上也颇有趣味。
阿育王既曾派遣佛教的僧人到埃及、叙利亚、马其顿等地去传布佛教,印度跟希腊地区的交通往返,文化交流,却不是以此为始,早在公元前三二六年,亚历山大攻取印度西北部的时候,就已开始。尤其在佛灭七十一年时,叙利亚王塞留克斯,在印度为阿育王的祖父旃陀罗掘多王击败而媾和,而派其部将马伽斯登尼斯(Megasthenes)出使印度,驻节首都华氏城(Pāṭạliputra 波咤厘子),自公元前三○二至二九八年,住了五年,返国后写了一部《使印笔记》,记录其在印度的见闻,这是外国人知道印度文明的最古记载。此后,印度接受了外来的希腊文化,及至后来也接触到了犹太教、基督教文化,最后还接受了回教的信仰;至于埃及、叙利亚、马其顿等地,也吸收了印度的文化。这在双方的古籍之中,均可找到彼此影响的蛛丝马迹了。
因此,到了耶稣的时候,既传说在襁褓中即曾到过埃及,埃及在以色列的西南邻,叙利亚在以色列的东北邻,佛教早已传至这两区域。那么,耶稣有没有接受真正的佛教教义,是一个问题,耶稣是不是间接地听到过有关佛教的教义,则又是一个问题。然而,在耶稣出世以前的二、三百年时,叙利亚人,已经有了在印度见闻的著作,乃是事实,同时,佛陀把解脱之门,早已向全人类大开,早已使宗教的观念冲破了民族优越感的藩篱,到了耶稣的时候,也将犹太教的民族神耶和华,向「世人」公开了。在这之间,究竟是谁学了谁呢?
(四)波斯王与犹太人
其实,基督教在公元前五百多年,就已接触到并也接收了东方的祆教,那是在公元前五三八年,由于雅利安种族的波斯王居鲁士,攻陷了巴比仑城,让犹太人有了向东看文明的机会,这在本书第三章第二节中已经讲到一些。至于《旧约》圣经的绝大部分,便是在那以后才记录成文。比如但以理是公元前六世纪的人,《旧约》第二十七篇(共三十九篇),虽然托名为〈但以理书〉,它的被人写成现在这样神话多于事实的记载,却是晚在公元前一六七年至一六五年之间了,一个故事在迷信夸大的犹太人之间传流讲述了四百年来,尚存有多少真实性?已可想见了。
当然,我无意要说基督是脱胎于佛教,因它并不像佛教,佛教也不会因此而感到荣耀,我只是从历史文化的线索上,找出一些比较推近的根据,以资说明佛教与基督教的交涉关系。只是彼此的发展,由于社会背景的互异而有所不同,佛教是超越了印度古宗教,同时也否定了神教的基本信念──神造万物。耶稣是脱胎于犹太教,膨胀了耶和华,但却没有超越出神教的基本信念,乃至把他自己也变成了神格的人。但这神格人的问题,也给近二千年来的基督徒们伤透了脑筋,耶稣是神还是人?始终是神学上的一个难解的结。
(五)谁是外邦人
至于到了耶稣死了以后的基督教,跟印度宗教色彩相似的,也有很多。比如第五世纪的隐士皮拉古(Pelagius),以为人类犯罪应由各自承当,不会因了始祖亚当的犯罪而有原罪,耶稣也不能代人赎罪,耶稣只是作为救人的榜样。这个思想在基督教的发展史上非常地特别,可惜被主教会议斥为异端邪说。
又有基督教的修道主义的形成,及禁欲思想的成长,均跟「
外邦人」的批评及加入教会有关,虽然耶稣曾主张:「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二节,第二十二章第三十节)保罗也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八节)但是教士不许结婚,是受外邦人的影响,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之初才规定的。那么,「外邦人」又是谁呢?
至于基督教的修道主义,是始于公元二七○年,有位叫作安多纽的隐士,舍弃了一切而独自隐居,他以为邪魔常用各种方法来苦害他,他总是禁食,祈祷不止,用克制肉体的方法与上帝亲近。后来效仿他的人多了,渐渐也有了修道的集团。但这种方法,也是学自「异教」的,比如改善修道主义的帕科缪,他在公元三一五至三二○年间,在埃及南部创立了第一所基督教修道院,然而他本来是一个异教徒。
所以,基督教的本质不变,但它能够接受并利用外邦人的长处,正像《旧约》时代利用抢劫自外邦人的布,搭起他们奉神的幕。至于那些长处之中,有多少是来自外邦人的?冷眼旁观,也许在外邦人看来,比他们自己更加明白。修道及禁欲,不过是一例。
本来,一种文化吸收另一种文化,乃是不足为奇的事,比如我们的佛教,在龙树时代的大转变,佛教的思想发展,也以印度的西北方更为显著,这都说明了佛教已经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刺激,最著名的犍陀罗佛教美术,那就是外来文化的影响所形成,我们佛教徒也不隐讳这种历史的事实。
(六)这是他们的策略
基督教呢?他们是接受你、征服你、再消灭你。这在天主教表现得最彻底,他们惯用政治及武力;近代,他们加用策略与技术,比如他们对待中国的民间,准许供奉祖宗牌位,对佛教徒也用代亡魂祈祷超度的方法,对于中国的学者,承认儒家的上帝。然而,正像他们接受各式各样的哲学及宗教一样,是以「奴婢」的眼光来看待的。他们的警觉心很高,罗马教廷,设有「非宗教问题秘书处」等的专门机构,凡有一种非天主或反天主的思想出现,他们就会立刻指定专人从事研究,以期达到转变之而克服之的目的,他来接近你,乃至帮助你,而批判你。他们尚未了解你之前,即已有了现成的结论,所谓「研究」,仅是手段而已。所以,当你真的成了天主教的信徒之时,什么祖宗牌位、儒家的上帝、哲学的观念等等,便都是不合要求的「魔鬼」了。他们用怀柔的争取、软化的进攻、迂回的否定。因此,在传教的策略运用上,天主教比新教更具有压倒性的威胁,天主教对「外邦人」的「异教」,固然如此,对于新教,也采同样的方法,比如一九六六年春季,台北出现了天主教与各新教教派共同礼拜祈祷的运动,便是由于罗马教廷的号召,可是,有许多教派的新教教士却联合起来,反对新旧联合祈祷的运动,这是为了什么?请聪明的读者,参罢!因为,天主教的态度有了改变,从前是用的十字军,现代是派遣的「圣诞老人」,你能说对圣诞老人也不欢迎吗?
不过,请不要误会,以为基督教的新教各派是弱者,他们新也好,旧也好,本质却是一样的,都在积极地为了「神爱世人」而工作,新教与旧教斗争,新教各派间斗争(如果留心报纸,数据很多),更向佛教斗争,所以,香港有「道风山」,台湾有龚天民,他们仅属于信义会的一派,其工作的热烈,已经可观,以「研究」佛教,弱化佛教,而期消灭佛教。在一九六五年冬季,曾有一个外国教会,给台湾分会的电报中,责斥台湾的教士们,未能在其限期以内,把台湾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变为基督徒而埋怨呢!因为该一外国教会花了大量的资金,到目前为止的台湾,竟然尚有佛教等的其它宗教在大肆活动──这一资料,系由政府的有关部门所透露,相信它是可靠的。
第二节 基督教与中国佛教
(一)唐朝的景教
我们知道,中国之有基督教,仅比佛教的输入晚了六百年,那就是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六三五年),大秦(波斯)景教的传入。为何称基督教为「景教」?据〈景教碑〉说:「功用昭彰,强称景教。」(《大正藏》五四.一二八九页中)乃是照明黑暗之功用,所以称为景教。
说起景教的历史,应该上溯二百年,在公元四三一年的以弗所主教会议中,曾对一位教士纳斯透留(Nestorius)的主张予以谴责,并公决以为异端,而把他逮捕了流放到阿儿美尼亚去,他的书也全被焚弃,他相信耶稣本身兼具有神性及人性的两种位格,这种「二性分离」的说法,无异是否定了耶稣是神之子的观念,所以不合教会传统的真解。然而,这一主张,竟能盛行于叙利亚及波斯等地。不论怎么说,景教确是基督教的一支。那么,景教与佛教之间又有什么交涉呢?
从景教对待佛教的态度上说,可以称得上是温和而虚心的一派。
因为唐代是佛教鼎盛的时代,景教初来中国,它的用语及标志,也尽量模仿佛教,从其〈景教碑〉及〈三威蒙度赞〉(《大正藏》五四.一二八八─一二九○页)中的文字,可以见到许多的佛教名词,如「慈航」、「真寂」、「僧」、「大师」、「大圣」、「慈父」、「妙身」、「应身」、「法王」、「寺」、「功德」、「大施主」、「普度」、「阿罗诃」、「大德」等类;〈景教碑〉上也刻有莲花。故也可说:景教乃是佛化的基督教。
最有趣的,那位〈景教碑〉的作者名字,固然佛化了,他叫作「景净」而不叫什么保罗、彼得、约翰。尤其有趣的,这位「大秦寺僧」的教士,竟然还大胆地翻译佛经,不过译得很不象话。《贞元释教录》中有这样的记载:「大秦寺波斯僧景净,依胡本《六波罗蜜经》,译成七卷。……景净不识梵文,复未明释教,……察其所译,理昧词疏。且夫释氏伽蓝,大秦僧寺,居止既别,行法全乖,景净应传弥尸诃教(案:弥尸诃的原文是Messiah──现代译为弥赛亚,即是救世主基督的意思),沙门释子,弘阐佛经,欲使教法区分,人无滥涉。」(《大正藏》五五.八九二页上)
当时因为般若三藏初来华,不懂波斯语,也未解汉语,由于他人之劝请,而与景净合译了一部《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共为十卷而仅译七卷。他们两人,彼此不能理解对方的语文,竟然译起经来,自然是要闹笑话了,故在译成之后,献于朝廷,唐德宗见了,不许流行,因其「虽称传译,未获半珠;图窃虚名,匪为福利。」(《大正藏》五五.八九二页上)原来是景净想藉此沽名,怪不得德宗皇帝要下如上的诏谕了。不过这也说明了,当时的基督教士,是与佛教友好的。
但是景教在中国流传了二百一十年,到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八四五年),就被消灭了。
(二)元朝的也里可温教
往后,基督教又在元朝大兴特兴,那就是「也里可温教」,由于蒙古人的征伐欧洲,故与欧洲的基督教国家发生了关系,基督教士也跟着蒙古人的铁骑,到了中国内地,再度复兴起来,元世祖入主中华,基督教便以蒙古语「也里可温」之名,在中国传布。也里可温的意思是福分人、有缘人、奉福音的人。
根据清朝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中的〈元世各教名考〉说:「也里可温元之为天主教,有镇江北固山下残碑可证;自唐朝时景教入中国,支裔流传,历久未绝,……也里可温,当即景教之余绪。」
从这段文字看来,也里可温教即是景教的支裔而传至蒙古的,但它加入了新自欧洲传来的成分,当无可疑。因为元世祖的母亲别吉太后可能是基督徒,所以当马可波罗觐见元世祖后,世祖便命他带信给教皇,且请派道行高深的教士十人来华(见《马可波罗游记》)。因此而为也里可温教形成了旧有的和新来的两派。后来彼此攻击,自相倾轧,跟随元朝的蒙古势力而兴,也随着蒙古王朝的灭亡而灭亡。
但是,当也里可温教日正方中之际,从《至顺镇江志》的记载中看,单镇江一区,一百六十七户中即有一户也里可温,六十三人之中即有一人是也里可温;唯其比较今日的台湾,平均二十人之中即有一人是基督教徒(包括新旧两教),那就算不了什么。
也里可温教与佛教的关系如何呢?
最有名的是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公元一二七九年),也里可温教徒马薛里吉思,做了镇江的达鲁花赤,建立十字寺于西津冈头(是金山地),到至元二十七年,又仗势将晋朝建武时代建立的佛教道场金山寺,收为十字寺的下院;但到了元仁宗时,又以朝廷玉旨,把十字寺改为金山寺的下院了,并由赵孟俯奉旨为此撰碑。这也可谓因果报应了。
(三)明朝的天主教
元朝的也里可温教灭亡之后,到了明朝,过了两百年,基督教又卷土重来,那是利玛窦与劳吉耳,在明神宗万历十年(公元一五八二年)来到中国。利玛窦是一位了不起的基督徒,他是耶稣会的天主教徒,他有良好的科学知能,因此而为中国带来了西方科学的启蒙。到了清圣祖时,又由于教会内部发生派别斗争,便将在中国传流了一百九十五年的耶稣会解散了。
至于耶稣会的基督教与佛教的关系,我们看到有普润的诛左集、密云的辨天三说、圆悟的辨天说、黄贞的不忍不言等。在莲池大师的《竹窗三笔》中,也有〈天说〉三篇,他说:「一老宿言:『有异域人为天主之教者,子何不辩?』予以为教人敬天,善事也,奚辩焉?老宿卅:『彼欲以此移风易俗,而兼之毁佛谤法,贤士良友多信奉者故也。』因出其书示予,乃略辩其一二。」可知莲池大师并不反对天主教敬天,并且也见到了天主教的宣传品,只是天主教徒「毁佛谤法」,所以略说了几点。
由于天主教的仇视佛教,且有见于文告的,如山西绛县雷翀的告示,题名「尊尊天祛邪」说:「佛道二教,使人不尊天而尊己,西儒修身事天,爱人如己。」他把佛道二教看作邪教,因此也有佛教徒如黄贞等把天主教说成邪教了,结合了传统的儒家势力,遂形成了非教的风潮;真是非常的不幸,如果天主教徒能容忍一些,这是不会发生的。
(四)清朝的太平天国
耶稣会在中国灭亡之后三十四年,英国的马礼逊,又于清朝仁宗嘉庆十二年(公元一八○七年)到了中国,传入了基督教的新教。
马礼逊的基督教,后来对中国的影响极大,最大的是太平天国的形成。由于洪秀全四次府试(考举人),均名落孙山;本想求功名,以举子业邀富贵,他考了四次的府试,却次次失败,他就想造反了,在盛怒之下,掷书于地,而说:「且待我来开科取士可也。」
适巧当洪秀全于清宣宗道光十六年(公元一八三六年)第二次到广州应考,他从考场下来时,在街上遇到了一中一西两个传教士,讲道并送书,洪秀全也得到了一套,那就是马礼逊派的第一位中国牧师梁发所编的九本小册子,名叫《劝世良言》。同时因为考试失败,伤心过度而害了一场精神病,在病中自觉到升了天,见到了一个金发黑袍的老人,命他除妖魔,驱邪神,并戒其勿妄杀兄弟姊妹;又见一中年人自称为长兄,教他遨游四方,教他追寻妖魔邪神,并且助他诛灭。当他第四次赶应府试失败,心灰意懒之下,详读先前所得的《劝世良言》。于是,牵强附会,便以为他往年病中所见的老人即是耶教的天父,中年人兄长即是耶稣,因此,他就开始成了自成的基督徒,自施洗礼,并除去他所执教的私塾中的孔子牌位,又回家毁了所有的偶像及祖先的神位,并且积极传道,劝人信教,俨然是一个信仰狂热的基督徒了。
初期的洪秀全,到底是秀才出身,曾读过中国的古书,所以他的天道教义,尚能参合中国的经史典籍,提倡伦理道德、辟除迷信、崇拜一神、去恶行善,堪称是中西合璧的新宗教信仰。
但是洪秀全由于一度的精神病经验,使他变得自负,自以为天父天兄交代了他的任务,又加上厌恶满清统治中国并受压迫的民族意识,他的弟弟洪仁玕\也向他说:「独恨中国无人,尽为鞑妖奴隶所惑,以中国十八省之大,受制满州狗之三省,以五百万之华人,受制于数百万之鞑妖,诚足为耻为辱之甚者。」
因此,经过六年的酝酿,终于在道光三十年(公元一八五○年),混合了民族的、政治的、宗教的意识,集合了狂热的信徒,激起了作乱的怒潮,在广西桂平的金田山区起事了。第二年即清文宗咸丰元年(公元一八五一年),便成立了太平天国,洪秀全自称天王。咸丰二年(公元一八五二年),北入湖南又进湖北,破了汉阳、汉口、武昌。咸丰三年(公元一八五三年)二月,就占领了南京,节节胜利,真是势如破竹。
本来,洪秀全的拜上帝会所谓的妖,是指偶像邪神,至此,凡是与太平军不合作的一切人员、书籍、制度等,都成了妖的代名词,所以太平军所到之处,对政府及宗教的异端则烧杀无遗。
遭受破坏最大的是佛教,太平天国自咸丰元年至同治三年(公元一八六四年)洪秀全自杀身死的十五年之间,太平军的蹂躏,遍及十八省,例如广西、湖南、江西、湖北、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等;破城六百余座,如汉口、南京、镇江、扬州、安庆、九江、苏州、常州、无锡、杭州、宁波等;死人数千万,佛教也因此大遭其殃。中国领土被占了三分之二,东南景象已是满目疮痍!可是,太平军既然杀了和尚,又伪装和尚,当他们经过湖南及湖北之时,到处焚毁庙宇寺观之后竟派了勇悍战士三千人伪装成和尚,先到南京的各寺院挂单,等太平军攻打南京城时,这三千个假和尚便在城内趁机放火接应。从这伪装和尚的数字判断,太平军经过湖南、湖北的期间,至少也杀了三千个真的和尚。(以上资料系采自国防研究院印行的《清史》及《高中历史》的太平天国部分)
著名的佛教道场,如镇江的金山寺及北固山、西天目山的禅源寺、宁波天童山的弘法禅寺、天台山的国清寺、杭州的海潮寺、江西的云居山、南京的狮子岭、福建的鼓山等是比较知名而被焚毁的。其实,除了镇江的焦山,由于了禅禅师的冒死往太平军中陈说利害而幸免于劫之外,凡是太平军过境驻足之处,寺宇无不被毁,直到民国以后,尚有各省的旧时名剎,未曾恢复的,所以自太平天国之乱以后,中国禅宗一枝独秀的临济宗,也就一蹶不振了。中国的佛教,自南宋以来,就已走向下坡,经此洪杨之乱的法难摧毁,便更加衰微了!
在中国佛教史上,曾经有过三武一宗的法难,然而北魏太武帝时,地仅限于北方,为时不过六年;北周武帝时,地仅限于关陇(陕西及甘肃两省),为时不过三年;唐武宗时,尚许于长安及洛阳各存四寺,地方诸州各存一寺,上寺留僧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为时仅仅一年;后周世宗时,地域虽较大,但在群雄割据之下,尤其南方的吴越王极力保护佛教,周世宗的破佛令也只禁止私度僧尼,勅废无勅额的寺院,并未将佛教一律毁灭,且其为时五年之后,即到了宋太祖兴隆佛教的时代,尚有周世宗时应毁而未毁的寺庙。因此,三武一宗是道教加给佛教的法难,太平天国是基督教加给佛教的法难,太平天国的蹂躏烧杀之广而且久,则比三武一宗尤其具有毁灭性。故在太平天国之后,明末紫柏大师的方册藏经版,即荡然无存,海内人士欲求一册单行的经典已不可得了。
洪杨之乱的太平天国,一开始就喊除妖、除迷信,他们实则一开始就带有妖言惑众的气质(精神病患者洪秀全自认是耶稣之弟,又说什么上帝降托杨秀清之身,耶稣降托萧朝贵之身),也一开始就开口上帝闭口天国地推行迷信的愚民教育,最后也因假藉天父降诏而使杨秀清反逆洪秀全,终至内讧而告灭亡。
洪杨的拜上帝会,虽不即是马礼逊传来的基督教,却是由于马礼逊所传的基督教而形成,本质可说没有不同。
(五)民国以来的基督教
到了民国以后,在「五四」运动的浪潮声波之余,学术界高唱民主与科学的口号,对宗教信仰,多半抱持怀疑的态度,却有许多的知识分子认真地研究佛学,佛学的精深博大,使他们崇敬不已;至于基督教,由于其教理的不能自圆其说,已被看成外国来的洋迷信,连研究的兴趣都没有。
然而,仍有若干军政大员的基督徒,仗着他们的权势,利用时机,摧毁佛教。比如有「倒戈将军」之称的冯玉祥,他是一位基督徒,在民国十七年(公元一九二八年)春天,就在他的势力范围的河南省开封及信阳,实施毁佛政策,没收寺产,驱逐僧伽。冯玉祥的部将韩复榘,也受了影响在山东省驱逐僧尼。
同在民国十七年,冯玉祥的部属基督徒薛笃弼主内政部期间,有「庙产兴学促进会」的成立。各地纷纷非法拘捕僧人,乃至有被非法监禁至死,借口没收寺产,兴办学校。闹了三年,虽未成为政府的正式政令,它的影响却至为深远,直到政府迁台湾十六年后,在一九六五年十月一日,尚有行政院的第一组秘书余茂阱,对中国佛教会的理事长说:「过去在大陆,有若干寺庙改为学校,并不为过。」又说:「军队占用寺庙,系通常之事。」(《觉世旬刊》三○四号)
晚近以来的基督徒中,也有极崇仰佛教的,比如张纯一先生,便是主张「佛化基督教」的基督徒。
近十多年来,基督教的发展非常迅速,且以佛教徒为其主要工作的对象,虽未发生过迫害的案件,但在文字及口头上的攻击毁谤,已很普遍。佛教徒为了护持正法,也在做着义正词严的辩驳。
宗教的论争,难免不涉及感情用事。实际上,凡是存心曲解和毁谤的文章,就已不足重视,何况夹杂了旺盛的感情用事?然而,宣传的力量,不可忽视,你有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吧?
第三节 基督教与佛教的宗教价值
(一)宗教价值的衡量
宗教的价值,应由两方面来衡量:一是信仰所产生的精神寄托,一是信仰所赖以成立的理论基础。如果仅就精神寄托的价值来说,信仰宗教实即是自我安慰感的升华,可以不藉理论的基础而得到宗教的安慰,这是神教所特别强调的;信到笃实真诚时,就会得着信的效果。其实,信是自己信,信的力量仍由自己所发出,至于他力的「神」或佛菩萨的感应接引之说,站在宗教的立场,绝不应该否定,但这他力的感应,必须先出于自力的要求。
人在宇宙间,不是孤立的,我们的神识依附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依附于大地,大地依附于太空,太空依附于宇宙,这是一个大实在、大依靠。从精神方面而言,我们自己依附于家庭,家庭依附于社会、国家,乃至世界,也是一个大实在和大依靠。那么,我的信仰心,就没有东西可资依附了吗?下愚者依附上智,上智者依附神明,神明依附宇宙的自然律,自然律是什么?在佛教说是「法」。法是自然存在的,不由造作的。完全顺应于法,便不违法,既不违法,就能不受法束缚,不受束缚,便是解脱,解脱了的人,便是圣人,圣人的存在,是存在于宇宙、自由于宇宙、充塞于宇宙,而又超越于宇宙的大人格。所以圣人的感应力是无所不遍的,只要我们以合乎「法」的心去求合乎「法」的事,必然能有感应,这在现代名词称为宗教经验。
(二)宗教信仰与宗教效验
因此,信仰有没有效验,乃在于人生局部的能不能合于「法」的要求;信仰的能不能解脱,乃在于人生全部的是否已经合于「法」的要求。
放下物欲私情,当下便合于自然律的法,所以求得信仰效验并不困难;如要一次放下、永久放下,那就要看你的工夫如何以及方法如何了,所以求得解脱的境界并不容易。
一个宗教的好或不好,不必从其现状上去过分责难,但问它是否能使人得到信仰的安慰以及信仰效果,如果可以达到这个要求,那么,毫无疑问,它是值得信仰的。当然,一个好的宗教,也必有其好的外形,所谓存乎内而形乎外。虽然由于人为的不臧,也能使得珍宝蒙于粪土。
其次考察一个宗教的是否能够使人解脱,那就要看它的方法如何了。信仰力是暂时的、断续的,一时信一时有用,一时不在信的念头上,一时就不起作用。唯有转变此一信仰力的功能,保持住经常不绝,那才算是解脱工夫的着了力。怎样达到如此的境地,那就是修持的工夫。
这种工夫在基督教也有说到,那就是他们所称的「灵修」,灵修的主要工夫是祈祷和默想,这种工夫几乎跟印度的其它宗教类似,所以,我相信基督教的灵修工夫得了力,他们会有若干禅定境界,以及由禅定而生的少许神通作用,这在他们称为「神迹」。
然而,在佛教的修定方法很多,小乘七贤位的五停心观,就是修定的入门方法,所以修定是修学佛法的一种基本工夫。
可是,定的工夫有大小,境界有高下,佛教的九次第定,就说明了这一事实,九次第定的最高定──灭受想定,才是真的解脱或永久解脱,其余八种,都还是暂时的解脱;其实并没有解脱,不过是相等于信力作用的延长扩大,却不是绝对延长与绝对扩大。
如何求得灭受想定的境界,那就要看你对「法」的原理有没有彻底辨明。法的原理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杂阿含经》句)。这是什么意思?无他,「缘生」而已。法无实体,「缘」聚则有,「缘」散则无。这就是万法缘生而本性空寂的道理。
缘生的法,是空如的「实在」,「实在」,乃是无法可求的境界。
看到了法的原理,就能把人我、心物、内外、善恶等等一切相对矛盾的偏见,一扫而光。到了没有一丝偏见可资我们的凭借与取舍之时,这样的心境,当下便是解脱。
所以,佛世的罗汉之中,有些人是未曾经过修定的工夫,一听佛陀说法,他们就当下见道──明辨了解脱之道,而证道──亲自实证了解脱之道。因此,解脱的主要问题,是在能否明辨宇宙的自然律──法。
当然,佛教讲究根性,根性是指由过去世中带来的基础。唯有打有深厚基础的人,才可一下子见道、证道,否则的话,修持的工夫是非常的要紧。注意!佛教的证道是指亲自证实而入于解脱之境;耶教也说证道,却是指他们的生活经历的说明,所以两者的内容截然不同。
(三)成佛与生天
佛教的修持工夫,是戒、定、慧的三联锁,称为三无漏学。由戒、定、慧的修为与恒持,来克服贪、瞋、痴的身心烦恼。修定的必先持戒,否则便会落于魔境的邪定,于己于人,有害无益。佛教戒律,主要是不杀生、不邪淫、不偷盗、不妄语(欺骗)、不饮酒的五项。由定的工夫,能启发智慧,这与沈思默想有相通处。再由智慧的引导,进入无漏的解脱境界。有关佛教的戒与定,不妨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及《怎样修持解脱道》,这两书是比较通俗的。
这是说的解脱道,如要成佛,尚要修行菩萨道。菩萨道是自救救人,也就是以解脱的究竟为目的,以更深广的入世为手段,这是基于解脱的要求来做利他的工作。从事布施、救济、社会福利,并以说法教化,提高人类的道德,促进世界的和平,便是利他的工作。利他的工作配合了解脱道来实行,是菩萨;如果仅做利他的慈济事业而不配合戒、定、慧的解脱工夫,那便是人天福业,来生为富贵的人或生到欲界的天堂享乐。在佛教,每说「功不唐捐」,凡做好的工作,修善的事业,有怎样的努力,必定也有怎样的成果。回过头来再谈基督教。
基督教在本质上与佛教不同,佛教的「法」是指的自然律,基督教的自然律是「神」,神虽可以说成真理,神的本身却是人格的万能者。佛教的「法」的本身,则是空如的实在,既不被造、也不造物,佛教看此万物现象的存在是幻有暂有的,是由于众生的业感所成、业识所现的,不承认是由于万能上帝的创造所赐。基督教上帝的「权威」、「大能」,在佛教已将其分配于每一个众生来分别负担、共同承受、相互影响的集体「创造」了。
因此,佛教可将诸法的本相看成空如的实在,可以对之不起偏执分别之见;基督教则必须对此造物的人格的神,存一依赖,无论如何也放不下的,否则,基督教的信仰所寄,便将兜底破产。
佛教在解脱工夫的方法上,有理论、有步骤、有层次、有目标。信仰力、禅定力,不过是解脱工夫的入门方法,最后则须放下了信仰,也放下了禅定,才是真正的解脱。
基督教的工夫,初则是信仰力的启发,继则是禅定力的探求,禅定是什么?他们并不知道,但他们却认为由于那种神秘经验的媒介而能认识或亲近到他们的神。其实,他们自以为认识或亲近的神,往往还不是定境的神通而是心底妄想所幻起的一片幻影。以此幻影为神迹,在佛教的工夫上说,那是认贼作父的「魔境」。也许有人真的由定力而感见了神明(天神、空神、地神),但在宇宙律中,不可能有一个人格的创造神。
因此,信仰基督教的功能,如果多做社会福利的慈济事业,在佛教看来,那也的确是求生天国的最佳途径。可是佛教的目的不在求生天国,所以,想藉基督教的信仰而使人解脱一切的苦恼,乃是不可能的事。
是以,佛教能够承认,信仰基督教,的确有其可得的宗教价值。虽其曾经留下的历史,有很多的污点,那当又是另外一面的问题。基督教若能革除那一面(魔性的),增长这一面(人性的),当可为我们人类带来光明而给「上帝」显出荣耀。
(四)谅解与仇恨
在宗教理念的标立上,在人生宇宙问题的疏解上,基督教的确及不上佛教的明朗、客观、彻底、和善,但在道德伦理的基点上和宗教信仰的安慰上,基督教与佛教,则有不少的相通之处,甚至我们也可承认基督教的那些部分──布施、忍辱、刻苦、助人、祈祷、默想等等,也是佛法,纵然那不是纯粹的佛法。这个真像陆九渊的话:「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所谓「千圣同心」、「万法共轨」,纵然此一圣人不同彼一圣人,站在人的立场,向往总会有其共同之处。所以,作为一个佛教徒,他是不会敌视基督教的,因为佛教的基本原则,连对一个微小的动物,都不敢敌视,岂会敌视基督教徒?
基督徒看我们佛教徒以及所有的非基督徒,在态度上不一定表示仇恨,并且在存心上是「爱」意的,但在原则上是敌视的:当他们处身于不如意的环境之中,处身于异教徒的环境之中,就觉得是处身在魔鬼群中了,他们相信,异教徒不一定是魔鬼,至少是受魔鬼迷失了心的一群,他们视魔鬼为仇敌,异教徒是仇敌的伴党,如果异教徒也有一种信仰的对象,那个对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他们心目中的魔鬼。比如天主教的《圣号经》,它的要求,有点像佛教徒念的「南无阿弥陀佛」或者「南无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这在佛教是没有仇敌观念的,天主教则不同,且看:「以十字圣架号,天主我等主,救我等于我仇。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者。亚孟。」他们是求因了十字架的神圣标记,共藉天主圣神之名而从仇敌的手中得救,他们的仇敌是谁?不用说,就是「异教徒」了。
在原则上,基督教徒服膺耶稣的话:「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做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节)这在基督徒们处于逆境的时地,的确能够做到,而且极其感人;但在他们处于优势的时地,就很自然地要使上帝的「荣耀」显出来,将「震怒」加在异教徒的头上了,就以一九六三年越南发生的宗教迫害为例,那位「第一夫人」叫作陈丽春的天主教徒,见到佛教的僧人因抗议迫害而用汽油自焚后,竟然毫无同情,且说:「用进口汽油吃醉和尚的烤肉」,同时主张鞭打杀戮是对付佛教的正当方法。
总之,基督教在「爱之也深,责之也切」的态度上,表现得非常的明朗。又如他们将凡是非基督教以及基督徒之中未被上帝选上的人,一律要在末日审判后掷进炼狱中去永远受苦,这在非基督徒看来,乃是咋舌惊异的事。然而,要知道,基督教为了希望独揽全人类的信仰,一网打尽全人类的精神依托,所以不得不如此地划分开来,这在民智不大开明的时代中,确是非常有效的特效药,如想侥幸地不下地狱,那就乖乖的皈依基督。《新约》的著者们没有考虑到除了耶稣的教训,尚有其它圣哲的智慧结晶和伦理建设,同样也适合进入天国的要求,这是基督教的独断信仰的病征,也可谓是很大的不幸。至少,佛教在这方面是宽容的,所以我希望给基督徒们疏导一下。
(五)正信与迷信
当然,若想从佛学与神学的根本问题上疏导,永远也疏导不通,除非佛教放弃了缘生论与解脱观,或基督教放弃了神造论与赎罪观。
事实上,除了「神」的角度,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我们的宇宙,缘生论要比神造论更合乎科学实证的原则,从一个原子到整个宇宙,无不是聚散生灭,变换运动的缘生规律。虽然从现在的解释中,佛教主张「业感缘起」或「赖耶缘起」等,也是不可见的形而上的问题,也是「唯证乃知」的宗教实证问题;但它们是由各个众生分别负担了基督教的上帝的功能,无疑地,这也更合乎民主平等的原则。
所以,要求佛教放弃缘生论的宇宙观,那是很不理智的事,至于基督教能不能接受缘生论?在其神学的基础上,根本是不能考虑的,否则,势必把自从耶稣、保罗、奥古斯丁、阿奎那等以来所建的神学堡垒,完全拆除了!再从人生问题的观点上说,佛教的解脱观是基于自我人格的升华超脱,基督教的赎罪观是借着神的恩典而赦免。解脱道,只要工夫到了,那是可以兑现的;纵然不能即生兑现,努力于人格的建设与超拔,总比一味乞灵不可知的上帝来赦免实在得多,何况赎罪观的逻辑问题,永远都是神学上的一个死结。
然而,基督教的〈信经〉中,就是特别强调:「我信全能者天主圣父,化成天地」,「我信罪之赦」。若要否定他们的〈信经〉,那也等于否定了他们的信仰!
于是,我仍觉得,基督教与佛教之间,既然无法拉成一家人,最好的办法,唯有彼此尊重、相互谅解。虽然,我们的谅解是着重于社会改革及伦理观念的相通处,唯有重视共通点的发展,始能达成谅解的目的。
因此,我要请求那些基督徒的狂热分子,不要再把佛教当作敌人,最低限度,佛教并不如基督徒所想象的那样,是「为害人类社会的迷信」,佛教徒也不如基督徒们所以为的那样「罪恶」。如果光说佛教的都是迷信,为什么,就不自己检讨一下,基督教是否更加更加地迷信?如果说迷信的定义是「盲从的信仰」,那么,基督教实在当之无愧。实际上,基督教所指佛教的迷信,根本不是指佛教本身,而是附从佛教而存在的多神信仰,那些多神信仰者把佛菩萨也看作神明之一而加以崇拜,因此而使正信的佛教蒙尘!基督徒们就抓起这些尘土当作是佛教的根本。至于佛教的本来面目,如有兴趣,不妨参阅一本拙著《正信的佛教》,我在那本书中,解答了七十个看来浅显而实际重要的问题。
如果说唯有纯理性的信仰才不是迷信,那么,就以基督教的〈信经〉来说,究竟是情意的服从,还是理性的考察?
(六)基督教的〈信经〉
最困难的问题,在于基督教必须建立并牢固他们自己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本质,便无法使他们承认其它宗教的信仰价值,否则便对基督的信仰基础,发生动摇。记得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中央日报》刊出了一篇董显光的演讲稿〈假如我是一个传教士〉。他就说:「我要在每一个场合告诉众人〈信经〉的内容,我将一遍又一遍地默读。」同时他反对那些人说:「耶稣不是上帝的儿子,只是一个人,一个社会改革者,一位先哲。……基督教义中所应侧重的,应该是其属灵的和伦理的一面。」董显光为何要反对如此的观念呢?他说:「我恐怕这种现代主义的观点,将使基督教义贬为人生的伦理法则。我是一个基要主义者,相信《圣经》的真实性,相信《圣经》所载的奇迹,相信耶稣为童贞所生,相信他的肉身复活和升天。倘使将这些去掉,基督教义将所存无几,不复能再传流千年,如果仍能存在的话,也将如同儒教一样,其教义虽受人敬重,但其创始者已不为人所崇拜。」「如果一个人相信〈使徒信经〉,他一定是一个有德操的人。」
所谓〈使徒信经〉,天主教及新教的译法虽互异,它们的原文是相同的,本书二三八页引用的几句是天主教的,现在再把基督新教的〈信经〉照抄如下: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们的主,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玛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后升天,坐在无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边,将来要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我信圣灵,一圣基督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复活,并且永生,阿门。」
这〈使徒信经〉,自公元第二世纪以来,即已根据《新约》的神话而告确定,被称为基督教的要道,并为历代传统的基督徒所坚持和保守,虽然耶稣死后的一百年代,即已有基督徒对耶稣即是耶和华上帝的观念发生怀疑;然而,除了〈信经〉即无基督教的信仰可言,所以基督徒的宗教安慰之获得,也唯赖此〈信经〉神话为真实的力量。可是,〈信经〉虽是全凭神话而成立,它却是独断而唯一的,如此一来,恰好把其它的宗教信仰一律否定:不经过基督教会不能成为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便不能得救,不得上帝之恩救,纵然你在伦理德操上毫无瑕疵,仍然是个有罪的人。所以在基督徒的口中说出释迦牟尼是罪人,并且当接受耶稣基督的末日审判,那是「顺理成章」的事。
(七)结语
因此,要希望基督教谅解并尊重佛教的信仰价值,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真不知应该如何下结论,这是人类的福音呢?抑是人间的不幸?基督教除了由神话组成的〈信经〉之外,它的教义便「所存无几」,基督教却非藉神话的信仰而来否定其它的宗教不可,这不是蛮横强霸,又是什么?正像耶稣所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四节)如果正同董显光所说:信仰神话的安慰,便可成为有德操的人,这种德操的标准,岂能不使一般的人怀疑?无怪乎教会的人,对内对外存有两颗截然不同的心!
也许基督徒比佛教徒知道得更加清楚,近世反对基督教的,把基督教的教义教史,批判得七零八落,攻击得体无完肤,嘲笑得丑态毕露,那并不是佛教徒,甚至也不是东方人。我曾见到好些西方人批评基督教的作品,那些作品,东方人之中也很少能够写得出来,那些西方人,却都是思想深邃而享名国际的学者。
附录 《评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再版自序
此附录是我于一九五六年夏秋间以十天的时间写成。由高雄市庆芳书局于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写成之际,我尚服务于驻在凤山五块厝的第二军团司令部通信兵群,出版时我已调至国防部。初版仅一千册,历经几番播迁,结果我自己也未能保留一册。去(一九八二)年偶与煮云法师谈起,他说最好用登报征求的方式,向各界公开征求,也许可以找到。今(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突然听到煮云法师在电话中告知,已从他的旧书堆中发现了此书。真使我惊喜不已!
此附录的写作,代表着我在著作过程中的初阶段,在此之前,我写了一段时期的文艺作品,此后即开始为佛教的刊物撰稿,讨论佛教及宗教的问题。到一九六七年又完成了一册《基督教之研究》,一九六八年再写成《比较宗教学》一书。这是我撰写宗教书籍的过程。所以,此附录是我有关宗教讨论的第一种,也是我写作成册的第一本书。不论其观点及内容为何,仍不失有其纪念的价值。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夜于台北北投农禅寺圣严序
一、前言
星期日,无意中在一位同事的书桌上,见到一本小册子,标题是《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我虽没有读过《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这本书,但是这个加上了「驳」字的标题,非常醒目,也富刺激。因此,没有转脚,便将它一口气读完。
可是这位驳文的作者,太使我失望了,其中持论的荒谬,语气的毒辣,尤其是笔调的轻率幼稚,恐怕连驳文的作者──吴恩溥先生自己亦难否认,也许基督教的理论基础使然罢!但我不想在这里加以肯定。
当然,我们在那本小册子里,不难看出驳文作者吴先生的身分,及其生活的环境;他是靠基督教生活的基督徒,是《基督教生命双月刊》的台柱;因为他是基督教的宣传者,为了在基督群众面前争宠表示忠实才写出那么一篇东西。其实,吴先生除去尽了浪费纸墨的责任,又驳倒了一些什么呢?要不相信,读者们可以找到那篇驳文看看,看它是不是值得识者一笑!
我实在不想把吴恩溥先生,写成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不过从他的大作之中,已经告诉我们,他除了看过《新约》、《旧约》,就没有读过其它的书籍(甚至连《新约》、《旧约》都没有读完)。别说中外历史和东西方的哲学思想,即使是基督祖国的文化,也欠认识。至于《三民主义》,吴先生也许见都还没有见过哩!否则,他绝不会曲解历史与妄加是非的。这不是我在空口说白话,他有两、三万字的驳文内容摆在那里,且等我们慢慢将它逐层分析。
为了不使吴先生替基督教过分现丑,我才决心把这篇心得似的东西写下去,让吴先生或有为他的宗教辩护的余地,看看这位三十年前就读过《儒林外史》的读书人(五页)能不能再来强词夺理地自圆其说。(本书圆括号内引页数而不举书名者,均系引自吴先生的大作)
二、基督徒的自白
吴先生非常喜欢说「打自己的嘴巴」这句话,在驳文中时常可以见到,但他没有自己照照镜子,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真像〈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节所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他首先指摘煮云法师的妄造是非,他说:「煮云和尚谓:『所以耶稣说: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狱。』……又说:『有一部分孤陋寡闻的人,见到《新约》上载着:耶稣以五饼三鱼,便食饱了三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饼碎,还有十二箩筐。』又说:『或是见到耶稣把一根竹子,叫它变,它就变作一条长虫。』这些话都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四页)并且在下面的括号里以一千元新台币为赏格,在他的前言第三页末尾又有「兹悬赏新台币一千元,请煮云和尚指出上列三段出自《圣经》何处,若无错误,即可领赏,谨储金以待。」以这口气,吴先生以为拿它来压倒煮云法师,已经是万无一失的了。其实呢,让我来分析理罢!
第一段,我们不用去翻《圣经》,就拿吴先生自己的话来奉告诸位好了,他说:「凡不信耶稣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灭亡。」(三四页)──请读者注意,这两句话,与煮云法师所引「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狱」,又有多大差别,是否仅仅文字的运用不同?同时我要请问吴先生,你这话又出自何处?难道是你自己的意思?我想不会罢!要不然你该向洪秀全学着说:「上帝是我天父,耶稣是我天兄」了,否则,你就得承认是来自《圣经》,而《圣经》的记载,又是得自上帝的启示。那么问题就解决了,基督教爱讲圣父(上帝)圣子(耶稣)圣灵(住在信徒里面的上帝和耶稣)的三位一体,煮云法师说:「信我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狱」是出自耶稣,也无不通之理,反正上帝、耶稣和信徒,是三位一体,是三个名目而即一个实体的东西呀!何况〈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那么不信他的,上帝又叫他们到那里去呢?基督教只讲天堂和地狱,除了天堂的永生(?)岂不就是地狱的灭亡?
第二段,我想为了使吴先生不再大意的缘故要抄一段《圣经》了。〈马太福音〉第十四章第十七至二十一节,有这样的记载:「门徒说:『我们这里只有五个饼,两条鱼。』耶稣说:『拿过来给我。』于是吩咐众人坐在草地上,就拿着这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擘开饼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他们都吃,并且吃饱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篮子。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约有五千。」吴先生!你以为我这段经文抄对了没有?我们再以煮云法师所引的:「耶稣以五饼三鱼,便食饱了三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饼碎,还有十二箩筐。」和上面的福音内容比较一下、除去鱼数、人数和「篮子」与「箩筐」的不同而外,情节完全一样,实际上两条鱼和三条鱼,相差仅只一个基本数字,篮子与箩筐不过容器名称的区别,但是英文的basket这个字可以译作篮亦可译筐呢。自然,这是煮云法师或在校对时的疏忽。但我们相信吴先生最不高兴的,该是人数上的问题,因为煮云法师说「食饱了三千人」而没有福音上说:「除了妇女孩子,约有五千」来得夸大。其实像这种文字排印方面的错误,在吴先生的驳文中,并非没有,如驳文十一页,引证煮云法师的文字:他说「仁慈在佛教的术语名慈悲。儒教所说的慈悲,相当于道教的感应,佛教的忠恕(请注意慈悲与忠恕)和基督教的博爱。」这我可以肯定说,煮云法师绝不会将「佛教的慈悲」说成「佛教的忠恕」的,我也不希望说是吴先生故意把「忠恕」两字送给佛教,把「慈悲」两字硬去派给儒家的,吴先生,你说对不对?
第三段,我倒又要麻烦《圣经》来做见证了,〈出埃及记〉第七章第八、九两节说:「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仑说:『法老若对你们说:你们行件奇事罢!你就吩咐亚仑说:把杖丢在法老面前,使杖变作蛇。』」这与煮云法师所引「耶稣把一根竹子,叫它变,它就变作一条长虫」又有多大差别?根据基督教三位一体的道理,上帝就是耶稣,耶稣是上帝的同体别名,摩西亚仑得到上帝的指示与权力而使杖变为蛇,还不等于耶稣叫杖变作蛇吗?难道说耶稣时代的上帝,就不是摩西亚仑时代的上帝吗?如果说不是一个上帝,那么基督教就该废除《旧约》,否则,基督教便将三位一体的理论推翻了,因为吴恩溥先生否定了耶稣所说「我与上帝原为一」的说法。说到这里,问题又来了,《新约》、《旧约》告诉我们,《新约》以后,有耶稣基督,教徒忠于耶稣基督,所以称为耶稣或基督,至于《旧约》时代,只有耶和华上帝,没有耶稣基督,而《旧约》仍为基督教理的主要渊源,可见耶和华上帝,便等于耶稣基督无疑,假如吴先生认为煮云法师把上帝说成耶稣基督是错误的,那么《新约》、《旧约》就该分家了。《新约》固然是基督教,《旧约》中因为没有耶稣基督这个名字只有耶和华上帝,《旧约》便该称之为耶和华教了,要不然,吴先生想以一千元新台币的赏额,作为侮辱人家的手段,能说不是徒劳无功?
其次,吴恩溥恭维佛教说:「佛学哲理高深,这倒是事实。」(四二页)但他又说:「因此『迷信的』佛教,将被人排出了宗教的门,不让她继续迷惑人,是有原因的。」(四三页)这不是跟他自己的嘴巴闹意见吗?又说:「佛学虽精深,智慧的学问最多只能克制修行,不能拯救人的灵魂,她的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四三页)再看:「其实错了,宗教完全是里面的东西,里面如果没有东西,想借着『谩骂』来发家,完全是错了念头。」(四一页)请问这些话,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解释,吴先生老是指煮云法师的神经有毛病,那么我说这位吴先生的头脑可能成了问题,否则凭他一个能够写文章批驳人家的作者,怎么连造句用字都会错乱呢?既然吴先生自己说:「我虽浅陋,但《辞源》、《辞海》皆备有。」(四页)那他何不先去查查佛学、哲理、高深三者,和「迷信」是否有着丝毫的连带关系;「精深」与「智慧」的学问,他的前途竟会「退步」「衰落」呢?吴先生是根据什么进化原理?是主耶稣告诉你的?我想《辞源》和《辞海》,绝不会有着这种批注的,还有,「哲理高深的佛学」,和「如果里面没有东西」,是不是也能用到一块儿呢?像这种前后自相矛盾的语法,要是出现在小学生的作文簿里,倒还情有可原,如今由这位自称三十年前便读过《儒林外史》的读书人写出来,实在可惜!也许吴先生是用了《圣经》里的「希腊语法」(二六页)罢?吴先生,你说你是不是在打着自己的嘴巴?不!这应该说是你们基督徒的自白。
三、基督教的自由平等与博爱
吴恩溥先生振振有词地说:「谁带进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影响 国父和许多革命先烈,起来推翻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政权,建立中华民国?」(三九页)照这样看来基督教倒是中华民国的开国功臣了,可惜中国近代史,没有请吴先生来编,所以历史上还有着偌大的错误!历史告诉我们:国父的革命思想是渊源于我国的固有的道德和学术思想,并且鉴于满清政府的腐败,和列强的蚕食,并不是革命先烈都信了主耶稣,而由主耶稣的力量拯救中国。相反地,我们翻开历史,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与列强所订不平等条约之中,倒有着好多是「准许传教士来国传教」的条文。列强既以派遣传教士的要求,在不平等条约上出现,那么基督教的进入中国,还能说是救了中国吗?不过基督教还是有功的,因为他对中国的侵略和打击,刺激了爱国青年的思想,才有革命先烈的揭竿而起。
至于自由、平等和博爱,我对吴先生的说法,实在不敢苟同,在他的心目中,似乎觉得这三个名词,是创自基督教,并且以为这是他们的专利品。好罢!让我抄几段东西给吴先生看看。
〈民权主义〉第二讲:「比方外国人说中国人是一片散沙,究竟一片散沙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个个有自由,和人人有自由,人人把自己的自由扩充到很大,所以成了一片散沙。」又说:「历代皇帝专制的目的,第一是要保守他们自己的皇位……如果人民不侵略皇位,无论他们是做什么事,皇帝便不理会。」由此可以证明,自由这个玩意,并不是基督公司的特产,而且我还可以说它是耶稣基督的死对头哩!在〈民权主义〉第二讲中,有这样的一段:「譬如就信仰不自由说,人民在一个什么地方住,便强迫要信仰一种什么宗教……欧洲人民当时受那种种不自由的痛苦,……这就是欧洲革命思潮的起源。」吴先生,你怎么回答?你看过这部《三民主义》吗?如果没有,那么马上开始看,还不算迟;要是看过了,那你是对他肯定还是否定?同时西洋史上对文艺复兴的记载,是不是也需要更正一番?因为西洋史上记着文艺复兴不是基督教徒所愿意的。他们是写着要打倒基督教会的专制黑暗,要复兴古罗马与古希腊的旧文化呀!
说到西方的革命运动,其目的无非是在争自由争独立,但是像法国革命的两位先驱,伏尔泰(Voltaire)与鲁索(Rousseau)都是反基督的,致使教会将伏尔泰视如蛇蝎,鲁索虽然不是伏尔泰的一派,但是在他所著《爱弥儿》(Emile)第四卷中,以萨茹洼副主教的宣言,说明他自己的宗教观念,他不讲神的权威,只以自然和情感作为他的宗教基础。同在法国第一次大革命以后,以公元一七九一年发表的〈人权宣言〉之中,就有明文规定:废除教士的特权。可见基督教对于争取自由革命运动,是抱着什么样的态度了。吴先生要说自由思想来自基督教,真不知从何说起!相反地,杰斐逊说:「在一切处一切时,教士总是与自由为敌」呢!
再谈平等与博爱两个名词,以吴恩溥的意思,这也是基督教送给中国的礼物,其实我要请问吴先生,你对中国的学术思想史研究过吗?你究竟读过几本中国书呢?我想你即或看过一、两本孔孟学说,也被你所宗的主耶稣所否定了,所以你才会那么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篇)是仁道,但是「仁」算不算博爱?《书经》上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誓〉中)是不是民主精神的平等观,又〈礼运大同篇〉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够不够得上平等的水平?再如墨子所主张的:「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已经打破了彼此人我的界限;比起耶和华上帝所说「信我的才得永生」,要博爱得多。孟子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篇)孔子对山梁之雉「三嚊而作」,也是不主张用残忍的手段宰杀畜牲之谓。这些精神比诸基督教的《新约》、《旧约》,以为上帝造万物就是为了给人享用的说法,到底那个博爱?吴先生,我可以告诉你,你不要在《辞海》、《辞源》上做多少冤枉工夫,认为博爱两个字是舶来品,请问你对于中国文化的「仁」字认识清楚了吗?「民胞物与」,这是什么境界,懂吗?
因为我是站在中国人的立场说话,而且吴先生也承认「孔圣人」的,所以我这里只和吴先生讨论中国的思想。其实真要和他谈起佛学来,恐怕他又要说「对于佛教尽量避免作正面的检讨」(四四页),因为他根本不懂得佛学是什么。正像胡适之先生说,不懂古文的人绝对不能批评古文一样,在这一篇驳文之中,我们不难想象,吴先生虽然生吞活剥地用佛教的六道轮回来诋毁佛教,但他只是从《辞源》、《辞海》上拾了几个便宜名词而已,所以是生吞活剥地牵强附会。
四、基督教的礼品
吴恩溥的不识时务与不学无术,我们从他所说的荒谬言论中随地都可以找出来证明,他说:「当基督教进入中国以后,面临一个百孔千疮的旧社会……,这些旧的,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制度、生活,不但国人已经相习成俗,顽强的反对,连佛教都站在反对的地位。」(四○页)看他这几句话,基督教进入中国的工作是要干什么呢?是要摧毁中国固有的「风俗」、「习惯」、「制度」、和「生活」,是想将东方的文明古国,来一次大翻身,使得四亿五千万的中国人,一致走向以色列教的生活路线,才算是新中国的长成吗?我真为我们的国家庆幸,吴先生没有抓到政权,要不然,他一定要使中国固有的「风俗」、「习惯」、「生活」、「制度」都变成基督化了,别说佛教不能生存,即使民主政党的组织,恐怕也要受到限制,可见基督徒的野心,和罗马教皇的专横是一脉相承的。谁都知道,凡是一个民族的形成,必定有她的因素,〈民族主义〉第一讲说:「所以能结合成种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可见各民族有各民族的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中国之异于西方民族,也就在于这点,如果将中国人的风俗习惯生活制度,全部犹太化,那我们还有什么国家民族可言呢?难道吴先生真以为咱们中华民族没出息,要来一次彻底的改造吗?或者他的理想社会是打破了民族界限而归天下一家吗?可惜他们《旧约》中的上帝不会答应他有这种念头。〈创世记〉第十一章说:「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第一节)「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第五至七节)吴先生,你是上帝的信徒还是叛徒?你要阳奉阴违的统一世界的各个民族吗?
我真不知道,基督教徒要把中国变成怎么样?甚至我竟怀疑吴先生的国籍。他不知道中国本来就有自由、平等和博爱,他偏说外国人送的,中国固有的民族风俗,他却要来一次翻新。我们的总统常说:我们要向外国学习的是科学,而不是道德。请问住在香港的吴先生,你读过总统训词吗?你何不买本来看看?免得你不知道当今的国策而乱说一通。
也许你还不服气,佛教也不是中国的宗教,为什么「连佛教都站在反对的地位」呢?我可以答复你,中华民族本身没有宗教,自佛教到了中国之后,佛教就是中国的宗教,因为佛教的主张很适合于中国的人情风俗生活和习惯。自汉代而隋唐,佛教已经融通了中国的文化,这就是佛教的伟大;不像耶稣基督,到一处就想征服一处,在西方可以,到东方可就吃不开了。你别以为基督教在这几十年之中,并非没有成绩,但是除了金钱,还有什么?然而「信主者得救」是基督精神,所以不信主的,就不得救。吴先生如果真的住在香港,那么,你离开调景岭该不会太远罢?调景岭的教会是标准的基督精神,他们以慈善机构的名义向救济单位领了东西,便作为迫令人家信教的鱼饵,不信的就别想。试问这是什么平等博爱?关于这个公案,吴先生是否也会拿出一千元来悬赏,要笔者找证据。但我奉劝你还是拿去诱惑调景岭的难胞罢!
五、基督教的漂亮话
「贼喊捉贼」这句话出现在吴恩溥驳文的第三八页七行,是送给煮云法师和整个佛教徒作为见面礼的,他的原因是佛教的煮云法师对基督教太不客气。这里可以抄录一段吴恩溥的看法,他说:「『鬼迷心窍』、『降为畜生』、『去死不远的衰相』、『白痴』,这些话究竟是高僧说法呢?还是泼妇骂街?」(七页)因此吴恩溥急了,他找不到更好的遁辞,便骂人家「贼喊捉贼」与「泼妇骂街」,不过吴先生,煮云法师仍是对你们基督徒慈悲的,你看「鬼迷心窍」是鬼迷了人的心窍,「降为畜生」是说人要降为畜生,「去死不远的衰相」那是说你们还没有死,只是有了衰相而已,「白痴」当然还是个人。所以煮云法师并没有「骂街」,他只是站在救人救世的立场,对基督徒发出的警语而已。
但是吴先生,你自己有没有打开思想的仓库检点一下呢?照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不该再用肮脏话来还敬了,然而并不,请你仔细看看你这册大作的封面:一个光芒万丈的十字架,吓走了一对狐狸与两条毒蛇,你说这是代表基督精神?是基督徒教人的根本态度和本来面目?十字架伟大,所以吓走了狡猾的狐狸与可恶的毒蛇,真的吗?如是真的,十字架本身就有问题,否则的话,十字架为什么不能使狐狸、毒蛇归向,反而把牠们吓走?从这里证明,基督徒虽然避免人家和他讨论《旧约》上的问题,但其本质仍是换汤不换药。《旧约.出埃及记》中记载,上帝对于埃及法老(等于国王)的毒辣手段,是因埃及不拜上帝,不是以色列人。这就是说:「信我的来,不信我的便请滚开!」反对我的更该屠宰。(吴先生,你说可以从《新约》、《旧约》中找到这些实例吗?)本来以基督徒的解释与标榜,十字架上因为钉死过耶稣,所以十字架代表救世的象征,其实十字架除了作为耶稣殉难的纪念物之外,它真的能够救人吗?要是事实,那么,美国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就不会因为庆祝主耶稣,而有数以百计的美国人,死在超速汽车之中了。其实我们只要打开西洋史看看,就可知道十字架的来源,并非出自基督的发明,十字架本为西方人用的刑具,自从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后,可笑的后世教徒,竟把它当作救人的东西来看,岂不愚昧!
不过吴恩溥先生,我们在这里,姑且同意你们这一说法的,然而问题又来了:十字架既是为人赎罪而救人的象征,那么,被吴先生骂为狐狸与毒蛇的佛教徒,为什么见了十字架就会逃走呢?从这一点不但表现了你个人修养的不够,更说明了你们贵宗教的残暴不仁。你在大作第四页的一个标题是「袈裟下面的狐狸」,你骂煮云法师不是人,所以你要请出贵教的法宝十字架来吓走他。由此证明,你们的胸襟是何等狭窄,岂不是成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暴君,那能说得上博爱呢?这种把人比作畜生的手法,和佛教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观点,相形之下,基督教的教理与信徒,能说是平等博爱?吴先生,我倒希望你再来一次「根据真理与事实,细心辨正」哩!(扉页)
笔者和吴先生素昧平生,我只晓得他在「三十年前」就读《儒林外史》了(五页),那么算他是个天才,一生下地,就会看书,他也该是三十出关的中年人了,也该到达退火的时候了,尤其是个主耶稣的信徒,更应该有些像个宗教家的样子,但他却是一个「骂街」的能手呢。请看下面的摘录:
「连根被拔起,四脚朝天。」(前言二页)
「可怜又复可耻!」(前言三页)
「一味想用谎言来欺骗群众,真是其心可鄙,其行可诛。」(前言三页)
「狡猾的煮云和尚,他知道这回是自掘坟墓,无法遁形。」(前言三页)
「诚恐妖语惑众,以致是非颠倒,众生误坠魔障……以免它蛊惑众生。」(二页)
「煮云和尚,作贼心虚。」(二一页)
「煮云和尚大吹大擂,……还想盗名欺世。」(五页)
「露出他的狐狸尾巴来。」(二一页)
「可惜煮云和尚,既然知道自取灭亡,自绝天下,还一方面想……掩耳盗铃……。」(一五页)
好了,我随便翻了几页,就找出这么多的漂亮话,我想吴恩溥的嘴皮,直到 此刻还是有大蒜味呢。因为他骂得太痛快,发泄得太过瘾了,既臭又辣!
这真是想不到的事,一位中年以上的基督徒,且是站在宣传岗位上的宗教 徒,会有这样龌龊的唇舌。我真为他担心,全能的上帝,竟要这种人来做他的信 徒。我在这里寄语吴恩溥先生:你如真能上升天国,那么请你将这张嘴巴留下,免得上帝怪你在人间大蒜吃得太多。
在吴恩溥的心目中,煮云法师不但可杀,且已到了非杀不可的地步!可惜我还没有看到煮云法师的那本《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但我猜想煮云法师一定揭开了基督教的痛疮,吴恩溥为了掩人耳目,混淆黑白,就不得不来一次「隔江骂战」「闹意气,争胜负」(二页)。既是闹的意气,抱着「隔江骂战」的心理,也就只好乱七八糟地瞎骂一阵,壮壮胆子。
吴先生:你看到这里,不要以为我也跟你一样,只是乱来一起,我现在要向你请教,看你究竟骂了什么人?
六、基督教的基本教理
吴恩溥,你认为你是怎么来的?这个世界是怎样形成的?《圣经》上的话是不是真理?当你看了这三个问题,一定认为我幼稚好笑,连上帝造万物的思想都没有弄清楚。吴先生,你说是不是?但是我研究上帝造人的原理,根据《旧约.创世记》第二章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第七节)真是这样简单吗?吴先生,你如对于生理学稍微有些知识,应当不能忘掉人身上还有血液和热量,难道当初的上帝,自有他的一套化学原则,是否如今失传了?那么我们倒希望万能的上帝再来一次示范哩!吴先生自己替自家捧场说:「科学家大多是基督教徒、天主教徒。」(六页)但是生物学算不算科学?又有几个生物学家,曾经听信《圣经》的话,说人是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的?请你举出一个名字来,我不像你说的,出一千元新台币,等你领赏,但你不要使我过分失望,行吗?吴恩溥,我越看阁下的高论,越觉得替你难受,你说:「欧美是基督教国家……想要学科学,还得跑到『基督教国家』的欧美学。」粗眼看来,似乎你是说对了,但是请你读一读西洋史,当你尚未开始读之先,我倒可以告诉你一些的,请你留神:
科学的萌芽,是由于英人罗哲培根(Roger Bacon)提倡了实验方法,以求真理,而不是上帝造人的原质给了科学家的启示。同时义人哥白尼(Copernicus)提倡地球绕太阳运行之说,又义人伽利略(Galileo)于公元一六一○年以他所发明的望远镜闻名于世,而对太阳行星有了更多的发现,后来又有英人法兰西培根(Francis Bacon)主张新哲学采用归纳法。由此可见科学的发明,并不等待《新约》、《旧约》的温故而知新了。在这里,吴恩溥可能又要插嘴辩护,因为哥白尼就是一个天主教的神父,但是我也要问:哥白尼的天静地动学说,不与《圣经》抵触吗?同时伽利略的发明公开以后,基督教会为什么要把他关起来,并且迫使一个六十九岁的老伽利略,在狱中昧了良心宣誓说:「以太阳为宇宙中心的说法是邪说。」才让这位一代伟人又在世上多活了九年,其实站在教会的立场,像伽利略这种耸人听闻的学说,是该烧死他的。吴先生,我想你一定是个因噎废食的人物,为了历史指出了你们的错误,你就压根儿憎恶历史了。可是我还要摘录伽利略的两句名言:「科学除自身外,不依赖任何权威」、「一切推论必须从观察和实验中得来」。吴先生:尊见以为如何?你是不是怀疑我在捏造证据?要不要我摘录他的原文?
其实你们基督教才不要科学哩!《旧约.创世记》第一章,叙述上帝造万物的程序,简直幼稚到可以笑痛所有人类的肚皮。「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第五节)「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做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第十四至十六、十九节)请问聪明的读者:在日月星辰尚未出现之前,竟会先有昼夜之分吗?我真不知道吴恩溥先生对这问题,应该做何解答?
《圣经》不但不科学,甚至反科学,而且还是一部最没有理智的书籍呢!如〈马可福音〉第十一章,有这样一段记载:「耶稣饿了,远远的看见一棵无花果树,树上有叶子,就往那里去,或者在树上可以找着什么;到了树下,竟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耶稣就对树说:从今以后永没有人吃你的果子。」(十二至十四节)请问这是什么话?耶稣不承认自己的无知,反去咒诅无花果树,真是岂有此理!同时我也怀疑一个能以五饼两鱼吃饱数千人的耶稣,竟不能哄出一只无花果树的果子或什么来。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基督教因为没有理智,所以也没有科学。亚理斯多德(Aristotle)认为所有特殊的科学,都可说是「部分的哲学」(Partial Philosophy)。尼采(Nietzsche)又说:「一个哲学家……须是一个怀疑者,又是一个独断者。」从这两位哲学家的言论中,便可知道科学是渊源于哲学,而哲学又是一门不怕怀疑的学问。我们再看《新约》、《旧约》是不是这样的呢?不,绝对不,它不许人家怀疑和考证的,即使它的理论再荒诞再无稽,也不许可人家说上一个不字,〈启示录〉第二十二章中,有着这样可怕的预言:「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做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第十八、十九节)这无异是一种恫吓和威胁了。像这样专制的思想之中,会萌芽出科学思想来,恐怕鬼也不敢相信的罢!
说到这里,吴先生也许还要问我:「基督教既然不科学,科学为什么又是萌芽和盛行于基督教国家的西方呢?」这我可以答复你的,要知道形成欧美文化的因素,除了犹太人的基督教,应该还有希腊(Greece)罗马(Rome)的两大文明。基督教却又是这两大文明的摧残者,如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因为说了他有他自己的神,竟以一个七十高龄的老学者,还被判为死刑;其次如十七世纪的哲学家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他本来是学神学的,后来因为露出了自由的哲学思想,便于公元一六五六年,被犹太教会驱逐出境。但是这位大哲学家的思想,后来竟又影响了歌德的思想,黑格尔也说:「要做哲学家,须先做一个斯宾诺莎的读者」呢!可见他在西洋哲学史上,应该占有多大的地位了。
依照通常的说法,《圣经》是被认为有神圣来历二十七种经书之一。可是基督教徒除了自己的《新约》、《旧约》,对于其它的典籍,却一概加以否定,基督徒最爱说「历史没有《圣经》可靠」这句话了。比如一般查经家总喜欢说,摩西的年代远在公元以前四、五千年的论调,但是历史的记载,仅只一千五百年,由于这种缘故,基督徒便不得不否认历史了。实际上,基督徒的夸大,除了显出好笑,又有什么好处?谁都知道,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中,并没有以色列的字样呀!如说公元前四、五千年,以色列就已有了起草《旧约》的文字(相传《旧约》记载始于摩西),谁敢相信。无怪乎十八世纪,由狄德罗(Diderot)和达朗拜(D, Alembert)编辑的《百科全书》(Encyclopedia)干脆就把《圣经》否定了。美国百科全书也是一样。
当身为基督徒的吴恩溥先生看到这里,应该有点感想罢!为什么科学家、哲学家、历史家,都要跟基督教作对呢?
吴先生,现在你可以答复我了,《圣经》是不是真理?真理为什么禁不起时代的考验?或者你会说《圣经》是一部了不起的书籍,其中真理之所在,尚待数万年以后,宇宙再经过上帝重新创造之时,才能兑现?
吴先生,你可知道佛经中有「三千大千世界」的宇宙观吗?近代的天文学告诉我们,星球之众,的确如此。我们再查查历史,耶稣出生到现在,不过一千九百多年,释迦牟尼到现在已有二千五百多年,为什么耶稣就忘了说出这种境界?致使你们这班信徒面对现实,受人家的冤枉气,是不是耶稣死非其时?死得太早,所以没有说到这一部门,那么吴先生,你们最爱说耶稣死而复活的神话,硬是真的,不妨请出那位复活以后的耶稣,再来一次补述。
「连根被拔起,四脚朝天。」(前言二页)吴先生,我不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为看在你俱人形的情分上,不忍侮辱你,但我讲到这里,你也应该将这两句话,提前收回了。
七、没有道理的道理
吴恩溥的思想和言论,矛盾极了,他想排斥佛教,他说:
「佛教在中国已沦为一个迷信的宗教。」(四三页)「世人不但公认基督教为宗教,而且越看佛教越不象样。」(一四页)
「佛教除非能带领人认识上帝,寻找上帝,否则……她的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四三页)但他却又恭维佛教的教理:
「说佛经中若干理论是正确的,是智信的,有科学思想的,那还可以。」(五页)
「佛陀经过多年的勤苦修持,修学菩萨道,说他对人生事理有极深的参究,极透彻的认识就可。」(四三页)
可是吴恩溥出尔反尔,他又认为:
「佛教为什么日趋退步衰落呢?照我的观察,第一,因为她不是人生的宗教,与社会远离。」(四三页)
「《封神榜》是一部神怪小说,里面若干武器,已从幻想成为事实,这究竟不足为奇。」(六页)
吴先生,我真佩服你的雄辩,一张嘴,两层皮,什么话都给你一个人说尽了。现在我倒想跟你将这几段话,再做进一步的讨论呢!我先问你,你对这篇驳文的着手撰写,是不是出于自动的,还是职业性的、不得已的?如果你说是被动,我就不再向下写了,因为你的处境就值得我们同情。可惜你没有在篇首或篇尾注上一笔,所以令人难以捉摸,尤其你在驳文中的语气之盛,简直可以吞牛。然而吴先生,你对佛教所站的角度,何以如此的不稳?借用阁下自己的话,就是「闪烁其词」了。
要是你不承认,那么请你睡在夜里仔细揣摩揣摩,「迷信的宗教」、「越看越不象样的佛教」、「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的佛教,何必要你给她按上:「若干理论是正确的,是智信的,有科学思想的」呢?又何必承认佛教「对人生事理有极深的参究,极透彻的认识」呢?同时吴先生既已首肯佛教是智信的、正确的、科学的,何必又要拿神怪小说《封神榜》来比说佛教的科学思想?难道吴先生以为《封神榜》也是智信的吗?请问吴先生,你可知道,研究佛教的学者,如康有为、梁启超、胡适之等学者,是不是跟看《封神榜》的贩夫走卒,抱着同样的趣味与愿望?吴先生,我实在不忍心说你「自掘坟墓」,这是你在前言中骂煮云法师的,但我希望你能自己解释一下:「对人生事理有极深的参究,极透彻的认识」的佛陀,所创的佛教,为什么又要说:「因为她不是人生宗教」?吴先生,你对你的这番高论,你说应该怎么办?但我不愿意你会真的自己打嘴巴,因为打痛了你,对我并不多长一块肉。其实呀!我可以替你义务解释:因为你不认识佛教,好像你自己所说:「一只自幼生长在井底里的蛙,夜郎自大,对于井外世界,一无所知。」(一六页)所以你就歪曲事实与闪烁其词,未免令人太可惜了,对不对?
八、基督教当真不拜偶像?
对于偶像这个名词的本质,我相信基督徒是从来不去探讨的,基督徒只知道《新约》、《旧约》上告诉他们:「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侍奉他。」上帝说:「我的使者要在你(指摩西)前面行,领你到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里去,我必将他们翦除。」理由是:「你若实在听从他(上帝的使者)的话,照着我(上帝)一切所说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敌做仇敌,向你的敌人做敌人。」(以上均见〈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所以基督教徒,无论是西方与东方,都不敢有丝毫差错,尤其他们的十诫之中,又有一条「不跪拜偶像」的规定。于是进入中国以后,不但不拜祖先,甚至对我们的 国父遗像,也不愿敬礼,因为〈出埃及记〉第二十章还有这样的一段:「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第四、五节)
吴恩溥,看我引证了这么多不拜偶像的理由,也许要喜逐颜开了,可是吴先生,请别忘了,我是在向你请教,所以应当注意我在下面向你请教些什么?绝不要放弃你「今天寻求真理」的机会(二页)因为阁下也说:「如祖宗牌位这一事,明明基督教的主张完全是正确的,他也要为(他是指煮云法师)祖宗牌位做『孤臣孽子』,向基督教开炮。」(二七页)同时吴先生还有一段不是辩驳的辩驳,你说:「他(指煮云法师)骂基督教不忠国,……接着他就提出几个基督教学生不向 国父遗像行礼,罗织为『拒绝向国旗及 国父遗像行礼』因此诬蔑基督教徒不忠──诬蔑不够,还要巧妙地给她戴上大帽子,『基督教徒不向国家的缔造者和代表国家的国旗行礼,其中必定有很微妙的意思。』」(二○页)吴恩溥,这就是你给你们基督徒的辩护吗?像你这位知道「谁是误国误民,阻碍进步,早已邪正分明,忠慝判别」(前言二页)的基督徒,尤其是一个能够一写就是两、三万字的雄辩家,没有编出一套理由来,实在使我太失望了。
好了,吴先生,你既没有更充分的理由,我以一个中国人的身分,就不能不说话了。
请问吴先生:耶和华上帝,究竟是那一个国家和那一个民族的神?其实我这是多问的,你明明引用着《旧约.申命记》的两句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一八页)因为摩西所领导的民族是以色列人,上帝耶和华又是以色列的保护神与主宰神,所以他要以以色列人的仇敌为仇敌,要去翦除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由于这些宗族都是以色列人的仇敌,所以也不许以色列人跪拜他们的神。像这样的故事,在情理法的观点来说,都可以过得去,比如苏联是我们的敌国,我们总不会去向魔王斯大林及列宁的遗像行礼吧!至于说到为自己雕刻了偶像,以及做出什么形像来给自己跪拜侍奉的事,我想除了《旧约》起草时代,以色列人会有此无聊的举动之外,二十世纪的我们,如果不是神经失常,他就不会这样做。
由这两个实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说,以色列教的不拜偶像,是不拜外邦神的偶像,是不拜自己本身的偶像。但是《圣经》并没有绝对否认除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就没有其它的神了。像一位对于《旧约》有着很大贡献的所罗门王,〈列王纪上〉第十一章第五节,就有这样的记载:「因为所罗门随从西顿人的女神亚斯他录,和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以「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同章第九节),从这点可以告诉我们,以色列之外,并非没有神,只是不准以色列人去跪拜而已。我们中国人对于神的观念,有两种:一是「正直」的人,死后成神。如子产对于魂魄的见解,他说如果生前是个精明强干的人,当他生理尚未衰败的时候,因了特殊的情形而突然死亡者,死后的灵魂,便因那生前积聚的精气,会形成一个一般人所谓「神」的雏形了;另外又有对于大自然的力量,称之为神的,如儒家所说的「天」,当颜回死了,孔子说「天丧予,天丧予」的那个「天」字。道家如老子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个「道」字,便是神的概念了。从这两点,可以说明一个主题:前者是人生本位的,是现实的;后者是属于宇宙而超越时间与空间的,是抽象的。至于西洋,也有各自不同的神,如希腊信仰的主神是宙斯(Zeus),罗马的主神是朱彼得(Jupiter)。由此可见,一个民族的形成,对于神的崇信,各不相同,乃是必然的现象。中国人所信的神,乃是蜕化于子产的思想,认为神是人变的,希望死后的祖先都能成神,所以我们要将祖先的牌位,称为神主了。
那么,我要向吴先生讨教了,吴先生究竟是不是中国人?如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宗以色列的一个抽象虚无的神。信了以色列神,为什么连带你阁下的老祖宗,也被你们看成了外邦神?既认中国为外邦为异族,那你何不预先向造你的上帝报备,请你们的上帝把你们干脆遣放到犹太去呢?可惜你们仍然生在中国。那么既来之则安之,奉劝你们还是安安稳稳做一个象样的中国人吧!但我并没有你们基督徒的野心,我绝不禁止或者打倒你们。不过中国人信了基督,总须仍是一个中国人才象话呀!否则我又要问你,台湾目前在接受美援的建设,那么台湾的国民,对美国人应该怎么称呼?依照基督徒的思想来推演,吴恩溥对美国人,不喊爸爸,也得叫声干爷了。因为基督徒接受了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义,便否定了中国的固有文化!但是目前的美国却是我们的友邦,美国人并没有要改造中华民国国体的野心。吴恩溥,入乡问俗,这句话你曾听过吗?如果没有,那么现在应该知道了,请你不要胡思乱想吧,想要改造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制度」和「生活」,你的意思,是不是希望中国人个个变成基督徒,然后再变成红头毛绿眼睛?要不然,和你们主耶稣的模样比起来,低鼻梁、黑眼珠、黄皮肤,总还不够标准,而且非常脱体!
吴恩溥,我想你又要拖人下水,说:「注意:佛教并不是我们自己国家的宗教,……佛教一样是外国货」了(七页)。但是我也请你注意,佛教徒是不是除了释迦牟尼,连自己的祖宗也不要?是不是站在印欧民族的立场,把自己的祖宗当作外邦神看待?不过我也没有忽略你的疑问,你说:「煮云法师遁迹空门,有没有把祖宗牌位带上佛堂供奉呢?」这句话,只能证明你没有科学精神,没有做到伽利略所说:「一切推论必须从观察和实验得来。」你没有去实地观察,却在信口开河,告诉你,佛教寺庙里的大殿两旁,一边是护法伽蓝,另一边就是功德堂,吴先生,你可懂?也许你还要问,依佛教所说:「人死了或入地狱,或上升天界,或往生西方……何故要迷俗之所迷,硬说牌位是祖宗?」告诉你,你又忘了自己是中国人了,孔子虽说:「未知生,焉知死?」但他却主张儿女对父母应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并主张父母之丧居三年。他的理由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对于死者的恭敬,就等于给未死者的安慰。像墨子主张节葬,孟子就要说墨子是无父了,如今我们虽不用父母之丧,居三年,但是祖宗牌子总不能没有吧!因为现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仍以孔孟为准。吴恩溥,你们基督徒的父母如果没有信仰上帝,那么就由他下地狱了?要是也所谓「得救」了的,你们是不是直到世界末日的那天重新见面呢?在世界末日的审判尚未来临之先,你们跟父母是不是脱离关系,不相问闻呢?这在活人看来,实在有些寒心。告诉你罢,对于死者的恭敬乃是给活人的安慰,请别忽略。
吴恩溥,佛教徒应站在中国人的本位,所以不忘祖宗,所以也不会目无尊长地连对 国父遗像都不肯行礼了。根据以色列人不跪拜外邦神偶像的本意,其中实含有民族的意识,如今中华民族的子孙拜了外邦神,倒反将自己的祖先看成了外邦神,能说不是胡闹?其实严格地说祖先牌只是牌而非偶像,以色列人因为是以色列人,所以他们可以不拜,中国人如不拜,那就不是中国人了。
姓吴的先生,你可知道偶像共有几种?你是不是敢说你绝对不拜偶像?英人法兰西培根,曾将偶像分为四种,其中的市井偶像,是语言中的因袭意义,人们不加思索;剧场偶像,是哲学上的武断说法,成了许多人服从的权威,而不加以自己的判断。这是对知识而言的,对于《新约》、《旧约》的知识论,实在是个最好的说明,吴先生,上帝用尘土造人的武断说,算不算是市井偶像?《圣经》明明并不是真理,基督徒偏要说它是全部真理,这可不可以用剧场偶像来范围它?
若说形像就是偶像,中国的祖先牌是偶像,那么十字架是不是形像?算不算偶像?你们基督徒是不是只跪拜自己所信仰的偶像而不跪拜他人所崇的偶像,但你们为什么诋毁他人所拜的偶像?吴先生,我希望你给我做正面的答复。再说,基督徒既然以为《圣经》上的记载都是真理,那么吴先生可明白咱们的模样是怎么来的?是不是上帝照着他的模样来造人的?那么说,我们这些人,不都成了上帝的偶像了?吴先生,你以为《圣经》错呢?还是对呢?如果《圣经》错了,就该烧掉世界上所有的《圣经》,如果《圣经》没有错,那你要不要跟张献忠学:「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呢?但别忘了连你自己也不例外,否则你们基督徒的不拜偶像,打倒偶像,便只是在变相的要打倒中国的历代祖先和 国父遗像了。吴恩溥,看你怎么自圆其说!
吴先生不知替所有中国的基督徒认罪,倒来骂煮云法师侮蔑了他们,其实像这种不要民族,不要祖先,不知尊敬 国父遗像的基督徒,还有什么理由好替他自己辩护呢?噢!怪事年年有,今(一九五六)年特别多,见本年四月一日《中央日报》等各报所载,竟有郭钰德等代表中国基督徒,向立法院请愿,要求政府准许基督徒不向 国父遗像行礼,并请质询有关行政机关,制定有关法令。请问吴先生,你以为这种要求也是合理的吧!因为你们都是不拜偶像的,而且有野心要来改造中国的,对不对?
至于吴先生指摘煮云法师,说基督徒只是不向 国父遗像敬礼,而并没有不向国旗行礼,其实,你来过台湾吗?你参观过学校的礼堂与军中的司令台吗?在 国父遗像的后面,是不是有一幅大型的国旗?吴先生不承认词穷理屈,反而支吾其说,好笑不好笑?照你的辩护,是煮云法师错了,和尚不老实,是不是?那么请你奏他一本吧!就说煮云法师的国家观念太深,民族意识太浓,思想有问题!其实在你们心目中,凡像煮云法师这样的人都该杀掉,因为他「顽强的反对」你们这种新思想呀!(四○页)
九、三民主义是否来自基督教?
吴恩溥对于今日中国的思想渊源,确是独具创见的,他说:「谁带进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影响 国父和许多革命先烈,起来推翻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政权,建立中华民国?」又说:「若不是 国父接受了基督教教义的启发与熏陶,为实现民主、自由、平等的新中国而奋斗,那么国事蜩螗,正不知漫漫长夜,何时才破晓。」(以上均见三九页)因此我要请问这位博学的吴先生了──你研究过 国父遗教吗?你了解 国父的革命思想吗?请你去花几天工夫读读它们可以吗?免得你老是抱着一部《新约》、《旧约》在那里信口雌黄。
只要你是一个够水平的国民,你就不会不清楚 国父遗教的思想渊源,如果你说你不是中国之中的知识分子,那还说得过去;但你既然没有知识,何必硬要打肿了脸冒充胖子?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吴恩溥实不知而强说知之,诚够可怜!荀子说:「辩说譬喻,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又说:「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荀子.非十二子篇》)吴恩溥,我不好意思给你比得这么难听,但是奸说和小人,你是否不想承认?我可以找出理论根据来,叫你自己抉择的,请你静下心来看看, 国父思想是不是师承你们基督教的,不要「因为」「求胜的心太切了」(三页)便来抹煞一切事实和涂改历史吧!凭你这样的人,恐怕还差得远!
国父说:「余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独见而创获者。」吴恩溥恐怕又要说我跟他一样在打自己的嘴巴了,因为 国父也说「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呀!假如吴先生真是这样想,那也只能证明他的肤浅,断不能以为我的神经出了毛病。因为我在前面已说过了,欧洲虽是新科学的发祥地,但那新科学的思想是文艺复兴以后,源起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哲学思想,且如伽利略等又是极端反对上帝权威之说的。那么 国父的「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是指接受基督《圣经》的教育与熏陶而言吗?要是真的,中国就不会民主自由和平等了。这且留待下面讨论。
现在我就 国父遗教的思想渊源,暂作一个概略的介绍,看看其中,到底有没有采纳《新约》、《旧约》的制度和理论?
总统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一九三五年)九月,在峨嵋山军训团讲解 国父遗教的第一讲中,便介绍 国父遗教的渊源:
(一)中国固有的政治伦理、哲学之正统思想。
(二)欧美社会科学和政治制度之精华。
(三)自己独见创造的真理。
次又介绍 国父遗教的系统,分为心理、物质、社会、政治的四大建设,依据《孙文学说》、《实业计划》、《民权初步》、《建国大纲》等为四大建设的蓝本,以《三民主义》为统括四大建设的最高原则。
那么吴恩溥,任你自己去找罢! 国父遗教之中有没有你们所主张的新思想──不祀祖先,不向国旗行礼,要来彻底铲除中华民族固有的「风俗」、「习惯」?相反地,你们倒很像 国父曾经说过一个故事中的角色呢。当新思想进入中国之后,便有一些无知青年,把祠堂里挂的「忠」、「孝」两字都废除了。 国父见了非常难过,他想一般青年何以将革命思想,误解成为不忠不孝呢?吴恩溥,基督徒将自己的祖先看作外邦神,算不算不孝?基督徒不向国家缔造者的遗像行礼,是不是不忠?我们不会效法义和团,义和团所宗的是洪钧老祖与黎山老母,所以我们也不会喊出「把洋教徒赶出中国」的口号,但你们既在中国生存,就不能来破坏中国的立国精神!吴恩溥,要是你们的脑袋瓜子,叫上帝的权威搞昏了,那么请快去找冷水浇头。等你清醒之后,再来认识中国,亡羊补牢,还不算晚。
也许吴恩溥还要反驳我,说我这个家伙又在打自己的嘴巴了。因为基督教既然如此这般的不忠不孝不科学,为什么偏又在科学发达的欧美盛行呢?这个问题,又要牵涉到偶像上去了,因为中古时期的西洋历史,整个是由基督教霸占的,政教合一,凡是人民,也就是基督教的教民。我国史上,秦始皇采用法家学说治国,是叫人民以吏为师,而中古时代的西洋,各地分为教区,每一教区的教民,也就是每个教会的奴隶。思想、言论、行动,都不会自由。因此久而久之,习惯成了自然,信教的观念也就形成了思想上的偶像。这好像今日的英国与日本,虽然是民主政体,但在习惯上对于英王与天皇,似乎也不能绝对不要一样。
吴先生,当你知道了 国父的「规抚欧洲学说事迹」不是基督教义,而是科学思想,不是不要祖先(其实你不但不要祖先,在你们以色列上帝的面前,孔圣人也是非入地狱不可的罪人呢!),而是政治制度的精华。现在就该知道一下什么是中国人的正统思想了。
吴恩溥,我知道你们基督徒否认国家、否认民族,而且是绝圣弃贤的人,你们只知道,所谓传传道、布布教,骗骗思想纯洁的青年,弄几文钱,生活生活,你们靠上帝权威来做骗饭吃的幌子,无怪乎要感谢上帝赐你们饭吃了,因为没有上帝这个名字,你们的生活就成问题。吴先生,我是不是又在诬蔑你了?要不然你们每一个基督教的布道所,为什么要劝听道的人,拿出钱来,储蓄到上帝那里去呢?真的放到上帝那里去了?你敢说没有做了上帝的代表?吴恩溥,这一个公案,要不要我注销?
你们不高兴的,我却偏要告诉你们: 国父思想的渊源中,有中国的正统思想,中国的正统思想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思想,但是这些都是你们上帝面前的罪人,那罪人既然都已下了地狱,他们的思想,还值得效法吗?相反地,你吴先生是所谓「得救」了的人,你已办好了上升天国的入境手续,那么,你比中国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高明得多了!但你是否怀才莫遇,尚未被人发现,基督徒才是标准的圣人呢?可惜!可惜!可见你们虽以宣传起家,但还不曾宣传到家;是不是需要我来替你们打气加油?我绝不冤枉你们!是你自己「猫儿自呼己名」的(扉页),你说:「凡没有听见耶稣的福音,包括中国古代的大圣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等,他们将按他们自己的良心受审判。」(三四页)吴先生,你们太会给自己捧场,太瞧得起你们自己了,孔子说颜回可以三月不违仁,孔子是颜回的老师,当然更不用说了。请问所有的基督徒,你们敢说能够几天不违仁?但你们因有上帝替你们做了政治庇护,所以得救了,而中国的先圣先贤,为了没有后台老板撑腰,所以要受审判了!但是我要站在文明时代的法律观点上替他们不平。我要说:没触犯刑章,可以拒绝任何方式的审判。可见上帝的天国,是个独裁专制的政权,〈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第二十七节,就有这样的几句:「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做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罢。」这是多么可怕的口气呀!然而中国的先圣先贤,压根儿就不曾听到有个叫作耶和华上帝的神,他们何尝发表过对于上帝反动的言论,而要接受上帝审判呢?
不过我也没有忘记,吴先生还有两句话:「或善或恶受报,受审是平等的。」(三四页)〈罗马书〉第二章也说:「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第六节)而且告诉我们:「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第二章第十三节)
从这三段引言中,我们又发现了几个问题:第一,既然「或善或恶受报,审判是公平的」,那么,基督徒信仰上帝的权威赎罪之说,岂不成了废话?上帝既然承认善恶受报是各人自己的事,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能说不是活该!因为他虽流了血,仍然拯救不了他的信徒呀!由于这层关系,又可说明基督徒的礼拜祷告,也就等于子虚了,反正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的,去祷告上帝,倒不如求求自己,使得自己积德行善,那不是更好吗?我若是基督徒,便要建议圣经协会,将这一节《圣经》删去,因为它推翻了神的权威了。第二,《圣经》上既说「不以听律法的为义,而以行律法的称义」,那么中国的先圣先贤,他们的行为还够不上法律的水平吗?他们都是枉法败德的人吗?难道要他们根据摩西法典去实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才算是实行法律的标准吗?否则,他们为什么还有接受上帝的审判呢?
说到这里,我要请吴先生到 国父遗教中去参考一番,看看知难行易学说,是不是受了《新约》、《旧约》的启示?《民权初步》的雏形,是不是完成在《圣经》之中?《实业计划》的内容,有没有请主耶稣担任参谋?《建国大纲》的条文,像不像脱胎于你们的理想国──上帝的天堂?其实啊! 国父在《中国存亡问题》那本书里,说得非常明白,他说:「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又说:「夫国民有独立不挠之精神则亡者可以复兴,断者可以复续。」并且强调着说:「至于存在之根源,无不在于国家及其国民独立不挠之精神,其国不可以利诱,不以势劫,而后可以自存于世界,即令摧败,旋可复立。」处处在讲自主独立的 国父,竟被极端主张向西方思想靠拢的基督徒请去当盾牌, 国父死而有知,能不跺脚喊冤!因为 国父的思想,绝不像一般受愚的国民,为了领取一些「面包奶粉」(吴恩溥驳文九页)便去出卖祖宗了。实际上那些脱脂奶粉,在西方国家,是当作家畜饲料来用的,到了中国竟把它当作宝贝,等到吃坏了肚皮,还不知道那就是主耶稣的恩赐。像这种现象,是 国父所希望的吗?吴恩溥先生的高见以为如何?我在等着你的答辩。
一○、基督教原来如此
我们在吴恩溥先生的大作之中,知道他是因为「不断地接到各地读友来信」(前言一页)「诚恐妖语惑众」,经过「再三考虑以后」才为这篇驳文的(二页),而且他是一位「三十年前」就读《儒林外史》了的知识分子(五页),那么他老人家(假如够老的话,我该替他惭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不是出类拔萃,也该德高望重了,他也一定是具有说话权利和说话资格的人了;换句话说,他所发表的谠论,当然是富有代表性与全盘性的了。请问吴先生,我该没有猜错吧?要是你否认,那么你就真的挨到自己的嘴巴了。要是点头认可,我就想根据你的宏论,再向你请教几个现实问题,请你不要拒绝,一切不如意的事,以你们基督徒的话来解释:「都是上帝的安排」。如今你们那位仁慈的上帝(?)既然不加考虑地,把我造出来(?)向你领教,就请你耐心地听下去罢!
你说:「当基督教进入中国以后,面临一个百孔千疮的旧社会,一面要拆毁旧的,一面要建设新的,实在是责任艰巨,不易为力。」(四○页)啊!伟大的基督徒,你们太伟大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们原来还是新中国的兴建者,我们却都不知道,实在失敬之至!
吴恩溥,我在歌颂贵教哩!你高兴吗?你是不是以为你这几句话,使我悟到了你们所谓的真理?但是且慢,我的话,下面还多着哩!
请问,你所说的旧社会,是指怎么样的旧,新建设又是怎样新?再问: 国 父的《民权初步》和党章,是不是算社会建设,但它跟你们的《圣经》与教会,有没有任何瓜葛?至于 国父遗教的心理建设、物质建设、政治建设,在你们基督徒的立场来估价,能否算作新建设呢?那它们对基督的教理又采纳了多少?因为我不懂,所以急待你吴先生的启示,可以吗?为了真理,请你给我指点迷津。不过吴先生,照你的大作驳文中看来,你说:「这些旧的,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制度、生活。」(四○页)其中的「风俗」、「习惯」、「生活」三项,却是民族形成的五大要素之大半,你如果「一面要拆毁旧的」(四○页)这个旧,便是中国的风俗习惯制度生活,那你那个所谓「建设新的」目的,无疑是在打破中华民族的独立风格。吴先生,你可明白?人有人格,国有国情,即使你们的上帝,也当有他的神格,如你要破坏中华民族的民族风格,而去走向西方民族的路线,又是什么心理?
姓吴的先生,你凭良心,对着你所崇的主耶稣说老实话,基督教来中国,最终目的是不是在传布你们主耶稣的「真理」?你虽信了洋教,吃了洋饭,但你看在你们耶和华上帝的分上,不要说谎。
我很清楚,我也没有忽略你们基督教在中国的所谓贡献,你说:「自马礼逊东来传教至今……谁创办学校?带来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础?」(三九页)这几个问题,好像你又问对了,但是我们再来研究一下,孔圣人生在周灵王二十年(公元前五五二年),比起基督教的马礼逊东来传教的年代,究竟那个比较早些?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他那有教无类的授教场所,算不算得上学校?如你读过历史,可能又要问我了,因为历史上明明记着夫子带着弟子栖栖然周游列国,明明没有校舍和校址呀!但是,抗战期间的行动学校和国共内战期间的流亡学校,算不算学校?要是吴先生说在学校两字上面有了「行动」或「流亡」等词,便不能称为学校,那你们基督教建造的私立学校,理论上同样不能成立。可见「谁创办学校?」这句话,不该是你基督徒在中国说的。至于「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础」,我承认基督教的宗教国家,在这方面对中国人稍微施了些小惠,可是这并不是他们的目的,而是他们的手段,我绝不是在加给基督教这莫须有的罪名,现在我愿意再举几个实例,给吴先生作为参考:
台南市的长荣女子中学,是基督教学校,他们办教育的宗旨,不像孟子所说的「集天下英才而教之」为人生的三大乐事之一,也不是为了中华民族的第二代,培植为国家奋斗的干才,而是在繁殖他们基督教徒的私党和死党,所以他们在一年前,升旗典礼可以废除,礼拜仪式却不能不到。每星期有一定时间的《圣经》讲授,为了怕被教育行政单位的督学查察,明明是讲《圣经》,课程表上却写「道义课」。吴恩溥先生,你们基督徒对中华儿女的「道义」的确了不起,为了怕他们不信基督,不惜剥削他们的时间与自由,施予强迫的思想灌输。吴先生,你们基督教的学校,还有一种特殊的校风,那就是寄宿的学生,到了礼拜天,就是名副其实的礼拜天,学生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一切要听舍监的吩咐,不做礼拜的人,就会够你瞧的。吴先生,关于这一点,请你不要多花冤枉钱,要我找到证据向你领赏,我可以现在告诉你,那就是台南市的私立长荣女子中学。那么你对这些把戏,应该抱着什么态度?要得还是要不得?好了,我们来算一算这笔流水帐吧!
在上课的时间,假借「道义」而讲《圣经》,有没有违反教育部颁发的教育法规?只做礼拜而不升旗,是不是宪法上给予保障的权利与义务?施予强迫的思想灌输,是不是等于毒素的麻醉?星期天不给学生休息,算不算违犯了妨害人体自由的罪嫌?一个民主国的法治社会里竟有这种不合理的黑暗面,吴先生,你说是不是尚有改善的必要?
吴先生,你既要改造中国的风俗,我也不妨和你谈谈风俗问题;目前我的同事们,每每外出散步,总有一种不胜负荷的感觉,因为脚刚迈出大门,就会有兜售爱国奖券的小女孩,把你两手交叉一抱,你就非得花上新台币五元来碰碰运气不可。再走过去,理发店、茶室、公共食堂,都在亲亲密密地向你打招呼了。有些小姐们本来素昧平生,她却笑咪咪地对你说:「哦!好几天不见,你瘦多了。」弄得你啼笑皆非,但她们之中采用拖与拉的手段者,倒还少见。最伤脑筋的是贵教教友的纠缠了,年纪轻轻的大小姐和女学生,跟你拉拉扯扯地说:「人为万物之灵,神为万物之主,先生到里面听听道罢!」人家本想在工作一天以后,到户外去换换空气,主的信徒们却不管你有事没事,似乎人间的事即使死了人,也不重要,拿你向天国里抢救才是唯一的急务。吴先生,你说扫不扫兴?除非你们有十分的把握,就不该如此胡闹!试问,单是听听你们:「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就能真的得救吗?吴先生,这一节话在你们贵教里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礼运大同篇〉在《三民主义》理想社会中的地位,但是在这三十一个方块字之中,请你指出,有那一个字是真正地表达了真理?等到下面,我将和你另题研讨。
吴先生:还有一桩事非常滑稽,有一次我和一位同事上街散步,经过一个基督教布道所的前面,本来我们很可以在人行道上走的,但我被那位同事拉向了快车道,他指着布道所前站着的两位小姐对我说:「小心被她们拉去。」当时我还以为他和我开玩笑,所以我说:「别叫人家听见了请你吃耳光!」但是没有走过三步,事实证明了一切,而且我还听到我那位同事说:「对不起!小姐,我今天没有带钱。」初听这几句话,的确不太悦耳,且已近乎猥亵。然而经那同事的事后解释,他实在是说的老实话。因为他已上过几次当了,热天气闷,坐着听福音,受了洋罪不算,临走还要向上帝的永久银行做一次长期存款,他看了小姐的面子,不得不装得阔气一些,一出手就是几张大钞,致使他事后又不能不连呼冤枉。
吴先生,这虽是一个小插曲,但我怀疑,怀疑你所主张的新风格,难道说新风俗的内容,就是跟着茶室食堂,效而尤之,与人家拉拉扯扯吗?吴先生,你对这些,反对呢还是赞成?你自己说:「要知佛教,请看和尚。」(二四页)那么我说:「要知基督教,请看基督徒了。」中国人爱说「信不信由你!」实在是一种君子风度,但在基督教的字典中,就不会找到这句话。否则,信仰宗教,是一种精神意志的自由倾向,何必要你们拉呢?照这样看来,煮云法师将新店与老店,来比喻基督教与佛教,并没有错,老店是货真价实,新店则凭手腕赚钱。
关于基督教的传教手段与步骤,我倒满有兴趣向吴恩溥先生讨教的。吴先生,我很浅陋,但我愿意说给你听听,看你举手通过,还是弃权默认。
一拖二拉三访问,是基督徒传教的三段论式,传教士拿了教会的津贴,为了前途的出路,不能不耍出全身的解数,鼓起如簧之舌,为基督教努力;信徒们想升传教士,当然也该努力,思想纯洁的青年学生,受了利用(我不想运用吴恩溥最喜欢的「蛊惑」两字)独不自知者,也会跟着活动。「拖」、「拉」与「访问」的工作核心,就是这样形成。首先是拉你去听,听了的拖你注册登记,登记了的他们便上门访问,一次、两次、三次直到第七次,你再不去时,他们才把你放弃。信了教的,就得遵守教条,就得对主耶稣纳献,基督教有钱,钱就是从这里来的;然而,那些为了吃教而信教的传教士,他们是基督徒,却不就等于基督信徒,信徒是以宗教为精神的寄托,他们乃以宗教为生活的职业,像《旧约》中摩西规定他哥哥亚仑的后代,为世袭的祭司一样,他们实在是一群坐享其成的人物呢!吴恩溥,你属于那一种?是吃教的还是信教的?
除了一拖二拉三访问的基本原则之外,还想找出你们在中国所创造的一种新风气来。当时我在台东关山住的时候,有几位主的信徒向我邻居借贷,说他们的生活太不容易维持了。我问他们既是主的信徒,教会总不能置诸不理呀!但是他们的回答很使我不解,他们说最初是接受教的救济,现在却是救济教了,除去定期限额缴纳存到天国去的款子,每月还得集体罢工四天,以每天二十元的工资计算,四天便在无形中减少了八十元的收入,但是做了主的信徒,又不得不去参加星期日的礼拜仪式与集会,所以他们的生活,也就日趋窘困起来。
吴先生,照这种情形看来,你们基督教的慈善事业,不是成了小鱼钓大鱼的勒索手段了吗?怪不得从表面看来,基督教的工作成绩非常可观,实际上你们只是利用人家的钞票,来装饰基督的门面。还有,据可靠的证实,西方国家,对于中国基督教的扶植,不但政府给予鼓励,而且还有大宗的经济支持。吴恩溥,我说对了没有?如果错了,当然还有你的嘴巴!不过请对你所信的主耶稣宣誓,不许乱说。就是主不在家,还有明眼的广大群众。
中国是农业社会,「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除了工业发达的城市商港,人民只有节期而没有假日。如今基督教硬性规定七天一礼拜,对穷苦民众而言,能不算是无谓的损失,况且基督徒的礼拜,并不等于休息,而是定期的忏悔,像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若比起中国曾夫子说「吾日三省」来,实在太不够前进也不经济了。那么我又要问吴先生了,基督教来中国,到底救人,还是害人?像如此的不顺民情、不问风俗,反而舍本逐末地拿中国人来削足适履。如果说基督教所谓的新风气,就是这一套玩意,能不引以为憾?
以上均见于吴恩溥驳文第十七页。这三段《圣经》包括了两个主题:一是肯定着圣灵圣子圣父的三位一体;一是说明了上帝和耶稣,有无上的权威。三位一体与无上权威,可不可以列入真理之林,且看我们下面的分析。
「我与父原为一」这是说圣子耶稣与圣父上帝的关系,仅是一体的两面,或者是一物之二名,在天上称上帝到人间便叫耶稣,好像中国人叫狗为狗,英美两国人叫狗为dog一样(恕我没有侮辱的意思)。再看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这是说「道成了肉身」的耶稣,住进了基督徒的心中,这个住在基督徒心中的东西名为圣灵,三位一体的理论,也就全部成立。但是我要开始发问了,吴恩溥先生你是基督的忠实信徒,你是代表基督教来向煮云法师开炮的,那么你总该是神学的权威者了;你对于《圣经》的研究,一定非常透彻。那么让我问你:耶稣与上帝既然原为一体,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上帝就是耶稣,耶稣也就是上帝呢?如说耶稣即是上帝,何必又要分出圣父与圣子呢?如说耶稣那个道成了的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与我们不分不离,且已形成了一体,那么就可以说成耶稣是我们,我们就是耶稣,因为耶稣就是上帝,所以上帝也就是我们了;我们既然就是上帝,所以也是万物的主宰了。吴恩溥,我是不是说对了?如果我错了,你们的三位一体也就错,如我没有错,你们的权威观念,却又成为武断,因为凡信上帝的人便即等于上帝,那又何必要信上帝?信了自己不就等于信了上帝吗?既然信自己就等于信上帝,那么我们也用不着耶稣舍命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赎罪了。这倒又可以和中国人说的「靠天吃饭要饿死」这句话不谋而合了。吴恩溥,你们基督徒对这两个问题,应做什么处置?因为它们两个互不兼容,彼此矛盾,到底那个是真理?孟子说「熊掌与鱼」不得兼取,你们打算怎么办?你们是不是对着《圣经》发愁了,因为《圣经》本来不是真理,你们偏要硬说它是真理,致使你们弄得骑虎难下了。其实你们可知道,现在这部包括了六十六个篇章的《新约》、《旧约》是怎样编成的?我愿意抄几段文字向基督徒们讨教一下。
近人,美国纽约《求真理》(The Truth Seeker)杂志的编辑,史密司(CharlesSmith)先生,在〈天平上的新旧约〉里考证说:「在二百五十多篇犹太基督徒的著作中,只有六十六篇被基督教新教徒们武断的定为圣典。」又说:「在起初的一百五十年中,基督教的《圣经》,只容纳了些犹太人的神秘书篇。《新约》的完成则在第二世纪五十年代之后,是由爱林那氏(Irenaeus)从四十多篇福音书及许多的〈使徒行传〉,一篇〈启示录〉,和一百篇〈使徒书信〉中选择了二十一篇而完成的。(笔者注:〈福音〉四篇,〈使徒行传〉一篇,〈启示录〉一篇,〈使徒书信〉二十一篇,《新约》现有二十七篇)为什么这些怪异的作品被选中呢?四福音又怎能代表全部呢?爱氏说:「这是由于我们居住的大地,有四个方向及四个风位。实际上,彼得、保罗,以及早期的神父们,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福音书,这些书都是后来伪造的。」史密司先生又说:「一五六三年,特林议会(The Council of Trent)通过的罗马天主教圣典,一共包括七十二个篇章。……一六七二年,希腊天主教在耶路撒冷会议中,终于接受了〈启示录〉。……英国西敏寺宗教会议(The Westminster Assembly)在一六四七年,才赞成将六十六个篇章,构成正式译本。」
(笔者注:《求真理》杂志创刊于公元一八七三年,系一具有悠久历史之刊物)
由此可见,《圣经》这部怪书,并没有什么神圣的来历,所以才有这么多的矛盾。那么吴恩溥先生,我要向你们奉劝了,请你们重选一位人间的上帝,赶快将《新约》、《旧约》,再来一次起草吧!如果你们聪明的话。否则因了《新约》、《旧约》的矛盾,不但难倒了你们,复又拖垮了上帝,实在不合算!
不过我想,吴恩溥先生绝对没有马丁路德的勇气,马丁路德敢对十六世纪初叶的教会,发表出五十九条檄文去向教会开炮,吴先生大概不会也来一次指正《圣经》错误的公开演说吧!否则吴先生的饭碗就要成问题了。
因为吴恩溥先生是《新约》、《旧约》的忠实信徒,所以他的言论,也是跟着《圣经》,给自己制造矛盾的。他自己说:「殊不知基督教是平等的:第一,神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沈沦;凡信主耶稣就必得救。得救的机会是平等的。第二,凡不信耶稣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灭亡,不论高低,自种自受,执法是平等的。」(三四页)这两种境界,一是信,一是不信,信了的人必定得救,不信的人便要经过法律的执行。这无异在说信主的人即使是杀人的魔王,也是好人,不信主的人那怕是大德圣贤,依旧是个罪人,请问吴先生,这算是什么平等?比起佛教所主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平等观,基督的平等,实即等于自私。吴先生,你既然说:「以法律而论,罪有大小之分,故刑有轻重之别。」(三四页)主耶稣何其偏私?难道真如俗人所说:「癞痢头的儿子自己的好」吗?信者得救,不信者不救,那还谈什么博爱?佛陀是人天导师,四生(胎卵湿化的四类动物)慈父,信佛的能够依教奉行,当然得超三界,不信佛的,佛陀仍以导师的态度与慈父的心肠去对待他们。这与基督精神彼此相较,上帝实在是个心地褊狭的准小人无疑!
根据我上面的推论,上帝的权威说,已被上帝自己的三位一体论所推翻了,但是《新约》、《旧约》的记载,却又到处都是「权威」思想。比如〈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不但是权威,而且是彻底的偏私。因为耶稣代表上帝而即是上帝的化身,所以他有这个权力,把那些信了他的罪人,全部拉进天国;因为他有权威,所以他凭一个人的流血而做许多人的赎罪代价。像这种观念,实在是鼓励人家犯罪的论调。凡是信主的人,上午犯罪,下午忏悔,罪便交给了耶稣,那还有什么不要脸的事可以不做呢?我想要不是国家的法律,在范围着主的信徒们,这个社会一定要增加不知几多恐怖与黑暗哩!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两句话的毛病又来了,因为上帝的态度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而不是叫一切世人不至灭亡,所以「神爱世人」,应该改成「上帝爱信徒」,才比较合理。至于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这又是一个大问题。独生子的意思是说上帝一共就只生了耶稣这么个宝贝儿子,但是〈创世记〉第六章第二节告诉我们:「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那些「儿子们」算不算是上帝的儿子?如果说是的,那么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就等于胡说,要是说那些儿子们,就是预言中的耶稣,但是耶稣这个人,尽管吴恩溥先生讽刺煮云法师说:「试问煮云和尚,有没享受夫妻……天伦乐趣呢?恐怕你要说,我是和尚,和尚是不允许讨老婆的,除非那些六根未净、色心不死的假和尚,才有天伦之乐可享。」(六页)然而耶稣,以及保罗以后的神父们,却都是单身汉呢!所以那些挑选人间女人的「儿子们」,不是耶稣,已毫无疑问,所以「独生子」三字,又应该改成「宠儿」才比较恰当了,因为唯有上帝的宠儿,才配有耶稣那么大的权威呀!再说,根据三位一体的原则,耶稣与上帝原为一体,耶稣只是上帝的化身,怎可称为儿子?如果说上帝是母体,耶稣是子体的道理可以成立,问题又来了,因为耶稣道成了肉身(圣灵),住在信徒的中间,信徒也就等于是耶稣的代表,耶稣虽只一个,耶稣的信徒却有千万。上帝既以耶稣为儿子,也就应该承认所有的基督信徒,都是上帝的儿子。这里既称耶稣为独生子,岂不等于否定了所有主的信徒?因此,「独生子」三个字,又将三位一体的原则推翻了。
现在请吴恩溥先生注意,同时也请我的读者做见证: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推翻了上帝的权威思想,权威的「独生子」,又否定了「三位一体」。这就是基督教所说的「真理」。像这种矛盾百出的东西,要说它是真理,能说不是白日见鬼!
一二、基督教算不算宗教?
我想以吴恩溥先生为基督徒的代表,来商讨一下宗教非宗教问题,希望吴先生打起精神看下去。
吴先生说:煮云和尚对于「宗教」问题,更是「妙语如珠」,令人叹为观止。他说:「世间的宗教,大家公认的有四种:1.佛教,2.天主教,3.基督教,4.回教。」(一二页)吴先生又说:「照这样说,不但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算不得宗教,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页)
很显然的,从这两段文字中看来,煮云法师首先即将基督教列为宗教,继而又在宗教之中否定了基督教,无怪乎身为基督徒的吴先生,要骂人家「神经出毛病」了。事实胜于雄辩,让我们静下心来看看,究竟是, 那一个出了毛病。
儒家对宗与教的解释很恰当,谓「开宗明义」,谓「修道之谓教」,简洁明朗,痛快已极。
合起来说,宗教,乃是有所宗而必有所教的意思。如果某一个单位团体或组织,只有所宗而没有所教,那只能称之为同祖,却不能称为宗教。像中国的广东人,他们的宗族观念特别深,不同的两家宗姓,每因细微小故,常会引起械斗的流血事件;但他们只是同祖,同祭一个宗姓的祖先,却不能因了同一个祖先而有特殊的文化思想拿来教人。「修道之谓教」应该怎么讲?这句话出自《中庸》的篇首,它上面还有两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根据总统对这三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天命就是宇宙自然推演的生命,论其本体,就是天性天理,也就是自然运行的道理,论其迹象,则是一切动植飞潜繁衍无穷的生命;率是顺的意思,率性就是顺天应性,所谓道,就不外顺应着人人本身之天性而已;能修明这一个本乎天性之道,或是指正不合乎道理的事物,使它合乎道理,这就是所谓教。
宗与教的解释,到此为止,且看看基督教,是否尚能合乎宗教的标准。
基督徒宗于一神的上帝,上帝开宗而说信者得救,宗字勉强成立。上帝教人信他者必得永生,多少尚有一些训诲的意味,所以教字里面,基督仍能带到一只角。但是教字的内容应该在于修道,道是顺应天性推演出来的天命,天命又是宇宙间自然运行的常理,凡为自然界的常理,必定是顺应着人人本身的天性,这种天性又必然是合乎道理的,合乎道理的事物,便是真理。说到这里,问题便来了,请问基督教的教义是不是真理?上帝造人的人生观与偏窄的世界观,是反科学的,上帝居天国而独霸宇宙的权威观念,是反民主的,权威思想与三位一体又是自相矛盾的。像这种反科学、反民主,矛盾百出的基督教义,是不是合乎自然,循乎常理呢?不自然、不合理的东西,怎么可以称它是道,又怎么可以用来教化人类?
再说那位被基督教所宗的上帝,是权威的,权威不能成立,上帝也就变成了子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好宗的了。
由于如此的分析,便知道煮云法师所说基督不是宗教,并非无理了。至于吴先生说:「照这样说,……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页)这几句话的确让你说准了,但是这不能代表你的博学,相反地只是说明了你对中国思想的陌生。中国本身根本就没有宗教,因为宗教必定有创教的教主,创教教主的教理,教主所说教理的自然性与合理性。儒家思想虽由孔子引发,但是孔子自己说,他是「述而不作」,所以孔子并不就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他是引述尧舜而宪彰文武,因此孔子不能称为教主,只能尊为圣人,儒家之不能称为儒教,没有一个创教的教主,便是主要原因之一。至于道家,老子与庄子,他们的思想渊源,也是来自古人,比如以人生为本位的观念,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的特征,像儒家的希圣希贤,是人生的理想境界,道家的神仙观念,也是美化了的理想人生。同时老庄二子,也没有以宗教家的心肠去组织团体,四散传布他们的教义。道教一词是由张良的九世孙,汉末的张道陵建立,以方士术士的思想与组织,剽窃了老庄的片段而成。所以老庄只是道家非道教。至于张道陵请出李老君来当他们的教主,即使老子本人,恐怕也会觉得好玩呢!
再看佛教,教主是释迦牟尼,所创教理的重点是「缘起缘灭」,缘起缘灭的因缘论,乃是攻不破的真理,科学越进步,越能证明缘起缘灭是宇宙万有的基本原理。所以佛教可以称为宗教。如果说基督也能称为宗教,那么佛教就不是宗教而是超宗教的了。至于世人皆以基督列为宗教,而且成了公认,那也是偶像问题,因为几千年来基督徒对内对外一向皆以宗教自命,所以人家也就跟着人云亦云了,好像中国人喜欢给自己的儿女取名为「金山」、「银根」、「珍珠」一样,他们的儿女,虽不就是「金山」、「银根」与「珍珠」,但是外人仍然以此呼之。事实上,也有少数的基督徒在否认他们的信仰是宗教哩!他们的理由是:宗教乃是形式的东西,而基督只讲住在信徒里面的那个圣灵,有了圣灵,便等于有了一切,因为圣灵有权威,权威便是一切。所以基督徒不讲道理也不谈智慧,只是一味的盲从和彻底的迷信。至于基督算不算形式的东西,该请明眼的读者去判断,他们不讲道理,不谈智慧,更说不上以自己的力量去修身养性,他们只靠礼拜与祷告,祈求上帝的恩赐。像这样的信仰,究竟是内在的工夫,还是外在的形式?其实宗教的条件,也不在于这两点上区别。
一三、上帝造人与人造上帝
笔者没有拿佛教的津贴,但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与科学的观点上,总觉得佛教的教理要比基督教高明得多,比如基督教讲宇宙万物,都是上帝造的,但是〈罗马书〉第八章第九节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实在是个绝大的笑话,试问吴恩溥先生:上帝造的人,不属于上帝,应该属于谁呢?难道上帝是受雇于魔鬼,而替魔鬼造的吗?那么那个出卖了我们的上帝,还值得谁去信仰呢?实际上,基督徒将「人造上帝」说成了「上帝造人」,根本是个无稽的笑谈,否则我们打开人类的历史,为什么不将《旧约.创世记》的记载,加以引证或肯定呢?其实基督徒是不信历史与考证的,就以耶稣出生的年代来说,历史的考证,是在公元前四年,但是基督徒就不敢承认。
再看佛教对宇宙万物的生灭现象,怎样解释呢?佛经上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它的意思是说假借各种原子元素或因素的聚集,而产生的任何事物,如以分析的态度去看它,实在并无任何事物的存在,因为存在的事物,只是仰仗许多因素的聚集而产生的假相或假象。好像同为一种晶体石粉所溶化的玻璃溶质,做了玻璃板,是玻璃板,做了玻璃杯,又是玻璃杯,若将玻璃磨成细粒,再加胶质涂在牛皮纸上,却又变作砂纸了。可见同为一种晶体石粉,因了各种不同的使用,便成了各样不同的名称。佛教讲因缘,那个晶体石粉,可称为因,即是制造各种玻璃东西的因素,那个「使用」,就是缘分了。科学家的发明,认为化学的元素,不外乎九十二种(参考《辞海》元素表)。这就是说,所有化学物质的形成,都是属于九十二种元素的范围,像H2O是水的分子式,H2SO4是硫酸的分子式,H2遇上了O便是水,H2遇上了SO4却变成了硫酸了,这就是「因缘所生法」的最好说明。讲到人的完成,也离不了因缘的范围;人的肉体是物质的,物质的东西,当然也跟其它的东西一样;但是物质的元素不能代表精神元素,人的精神虽附属于物质的肉体,但是肉体并不就是精神,所以佛教对人生的解释,讲十二因缘:
(一)无明──是指无始以来的烦恼。
(二)行──是指依烦恼而作为的善行或恶业。
(三)识──是指我人当时受胎的一个念头。
(四)名色──是指我人在胎中逐渐发育的胎儿。
(五)六入──是指我人的五官再加上身体和意识的具足,而将要出胎时胎儿的胎位。
(六)触──是指我人刚出生以后初与外界接触。
(七)受──是指我人接触了外界的事物,而有所感受的意思,如苦乐等等。
(八)爱──是指我人对于所感受的东西,有所爱欲也。
(九)取──由爱欲而进于求取也。
(一○)有──即是因了爱欲的取求,便造成了现前的业因,于是有因必有果,也就有了未来的业果。
(一一)生──依照现在业因(今生所下的善种或恶子),就要接受未来世的生(即是果报)。
(一二)老死──我人生了以后,老死是必然的定律。
从这十二因缘的叙述,不但说明了人是怎么来的,且已说明了生死流转的前后关系。也许那位不懂佛学的吴恩溥先生又要问我:「人生既然是生死流转,轮回不已,那么当地球完成以后的最初人类是从那里流转过来的呢?」这我可以告诉你,人的本性,并不是在有了地球以后才有,也不是到地球毁灭的那天终了;人的本性或真性,便是各自的佛性,佛经上称为「如来藏」,乃是无始无终的。现代的科学家推测,太空的其它星球上,可能有高过人类智慧以上的生物,那么我们能说在地球未完成之先,就没有其它的星球,或其它星球上的人类吗?(当然,你们眼睛有了神网的基督徒是不会相信的)但这对于物种进化论并不违悖,佛教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尽管在原始人类以前的生物不是人类,但也推翻不了佛教的观念,因为佛教讲因缘果报,当地球上的人类尚未发现之前,应该接受人生果报的众生,大可以不来地球上多走冤枉路。佛教的宇宙观,特别广大,世界的数字,除了地球,尚有无量无数的大小世界呀!
现在请读者们评评曲直是非好了,基督教的「神造万物」,佛教的「因缘假合」,到底那一种说法比较合理?
基督教爱讲神,神有一切的权威,神是万能,所以神也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这种说法究竟可靠不可靠,我们很可以讨论一下。
在英文的神是God,这个字的意思和Deity相通,同为神、神性、上帝、造物主的意思。至于有没有这么一个神的存在呢?这我要抄两句《圣经》了:「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申命记〉第三十章第十四节)这是属于原始人类,或人类原始意识中的一个观念,人在万不得已而濒于绝望的时候,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一个大能者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同时希望这个不可知识的大能者,是有人性而超乎人性的,希望他会以仁慈的态度来怜悯自己或拯救自己,像这种仁慈、怜悯与拯救的想象,便是神性的幻想了。所以一个人的信仰神性的存在,并不就是真的有神,而是出自我人的心理作用。 国父将人类社会的演进,分为神权、君权、民权三个时期,神的观念,便是产生于神权的思想。说到以色列的耶和华上帝,他的形成,和其它的神话并不两样。西方的神话共有二十七种,有希腊神话、罗马神话、埃及神话,以及法国的神话等;不过除了犹太教的神话,都是相信多神的,像希腊的神话中,有大神宙斯、宙斯的儿子太阳神和音乐神阿波罗、宙斯的女儿胜利和文艺女神阿西娜、歌舞女神特普西可里、结婚女神喜曼等。他们以为任何一样东西,都有专门的神祇在职掌着。但是犹太教自摩西开始,便将多神归为一神,以一神而统率一切的权威思想,由此可见,并非像〈出埃及记〉第三章第十四节说:「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而是自摩西开始才有的。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难解释「人造上帝」的话了。不过我也并不否认,对于上帝的迷信,在某些人的精神方面,是有帮助的,因为心理作用,在于心理学上,同样讲得过去。
一四、中国要不要基督?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中华民国宪法上有明文规定,佛、基两教的信徒,同为中国国民,对于彼此的所宗与所信,谁也不能干涉谁,我用「中国要不要基督」来作为我和吴先生研讨的论点,乃是站在中国人的本位上,向吴先生请教,请将基督教变成中国化,是不是可以办到?因为耶稣基督的时代,欧洲文化还很低落,民众的知识水平,更不消说,所以耶稣传道,都说权威,不说实理,只说霸道,不说王道;耶稣是对当时的犹太人说教,而不是对现代的中国人说教。致使基督教进入中国,与中国国情格格不入,引起了牧师教士们,要将中国固有文化彻底摧毁的危险思想。实际上只是当时的耶稣,没有看到佛经,也没有见到孔孟老庄的学说,而不是东方思想不能容纳耶稣基督。由于东西方的交通阻绝,文化各不相通,所以耶稣的思想,继承了西洋的传统,耶稣对于人生境界与宇宙看法的褊狭,症结便在于此。
说到这里,我们又不得不把东西方的思想关键找出来研究研究。
西洋思想中最特出的,便是神的观念与战斗色彩,整个的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都是外向的,讲权威与神力的。神的观念,本于希腊传说的神话,一切小神都由大神宙斯(Zeus)生出,例如胜利与文艺之神阿西娜(Athene),便是从宙斯的头中生出。自耶稣基督出来,便将多神归为一神(God),这在西洋思想史上的统一,基督不能不算是有点功劳。但是人类进化史的演变,乃始自神权社会,耶稣当时的犹太,神权的色彩仍很浓厚,所以耶稣说教,都是用权威的方法。由于神的观念,便形成了西洋思想的倾于自然,因为上帝不像中国老庄所说的神人与真人,是从人生本位到达神仙界。上帝高高在上,霸然宰制一切的思想,乃是在人生之外而不在人生之内。因此西洋人求真求理,都向人生之处的自然界中发展,所以自然科学之萌芽,也是始于西方。(我想煮云法师所说佛教是科学的老祖宗,乃是指佛陀的境界合于科学而又超自然科学之上的意思,并不是说佛陀就是自然科学的从事者。)同时由于思想的外倾,人民便时时都想征服人家,想将人家的财货掠为己有,所以西洋的第一部史诗──荷马的《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就是初有记录的战争史。有人说,西方的战斗思想,源于《旧约.创世记》第四章,因为亚当和夏娃生了该隐与埃布尔两个儿子,该隐就把他的弟弟埃布尔杀了。这种说法能否成立,且不去管他,至于西方思想中的战斗意识,却不能不说这也是有力的说明。从这些历史的事迹看来,我们就不难明了,基督教之传入中国,何以要从摧毁中国文化着手了。因为他们不适于中国,所以要征服中国!
再看看耶稣的年代,相当于中国两汉之间,去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距离,已经好几百年,可是耶稣就不知道当时的中国思想,早已从神权中求了解脱,度过君权而走上了民权的路线,像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何等民主。又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滕文公〉上)他这种「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主张,很似佛教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平等观。孟子主张仁政,所以说:「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梁惠王〉下),否则「民欲与之偕亡」。孔子主张礼教,所以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又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不主张以严刑峻法治民,而用道德礼仪诱导。孟子乃力主民主与平等,所以儒家思想是王道,是仁道,而不像西洋的神道与霸道。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中的法律,就是最好的说明,如吴恩溥先生认为是代表基督孝道的几段话,便是一例。「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十五节)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十七节)
「主耶稣还斥责当时不孝的人:『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四节)
以上三段经文,均见于吴恩溥先生驳文二十八页。这里面充分地说明了神道与霸道的精神,耶稣唯恐人家不孝,便以神的权威来威胁他们;但是孝敬父母为伦理问题,是内在问题,如果一味用暴力作为镇压,实在只能叫人从,而不能叫人服从。这比起儒家思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理观念,实在是不得要领。因为父母与儿女之爱,本为天性,天性便是人的本性,既是人的本性,何必又要麻烦上帝来多管闲事?然而耶稣就不懂这种道理,耶稣的中国信徒,更是胡里胡涂。我想,要是耶稣生在中国,他绝不会这样的。
以上讲到中国的伦理观念,是从我人内心发出来的,是由内向外的,其实这就是中国思想的特征。无论寻求什么事理,都由人生本位着手,像《大学》的基本思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说明治国平天下,首先要从格物开始,格物的意思,是穷究万物的性理,这种性理,该从人生本位上开始探讨。说到这里,我要附带解答吴恩溥先生的一个问题,将吴先生的原文抄录于后:「至唐宋祖师有『当时我没有看见释迦佛,不然的话,我一棒打杀他给狗子吃!』煮云法师大赞他是何等口气。基督教出了一个加略人犹大,我们称他为叛徒,因为他出卖了恩师,但他还不敢打杀恩师给狗子吃。想不到佛教祖师却有人恨生也太晚,不能及见佛陀,把他杀给狗子吃,说他何等口气,何等狂妄则可,若以此证明佛教是何等自由、恁般自由,若用得着,苍生乱矣!」
吴先生从这段话里,更能证明你是一个道地道地的外国人了,你懂得中国思想吗?你若不懂,又何必如此地斗胆放肆,闭起眼睛瞎批评!告诉你,这就是佛教和中国思想的吻合处。中国思想,向人生本位求真理,不向上帝的口中讨唾沫吃,佛教也是如此,佛教的依法不依人,便是不依佛陀而依佛法,佛陀已经说出来的佛法,固然是真理,佛陀还没有说过的一切事物,一样也有真理,所以佛经中常有「不可思议」与「不可说,不可说」的句子,因为佛陀的境界,「唯佛与佛乃能知之」。至于三藏十二部的佛典,只能引发我人潜在的佛性,不即等于佛的最高境界。这与中国思想,从人生本位中求真理,该是多么相近。
说到吴先生所举的那个例子,只怪吴先生不解佛理,不知中国,才会发出如此好笑的问题。要懂得「我一棒打死他给狗子吃」的真理,吴先生除了先去研究中国思想,同时还须看看佛教禅宗祖师们的语录。现在我不妨提前把这个问题的所以然,告诉你好了。
「一棒打死他给狗子吃」这句话是唐朝时代的禅宗云门祖师说的。因为中国在魏晋以后,佛学非常盛行,一般读书的学者,向往于佛法的博大精深,希望在祖师门下学得一点佛理,他们却不知自己本身有佛性,反去祖师面前请问「西方来的佛法是什么?」祖师为要断绝他们的所知障,否定知识论的偶像观念,不得已而说出「将佛陀打死给狗子吃」的话来,以便打消他们向心外求佛的错误思想,叫他们向自己的心性中去寻求。这乃是说明了佛教「即心即佛」的真谛,并没有谤佛骂佛的意思。说到中国一贯的传统思想,我们不妨再找出个把例子:王阳明说:「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传习录》卷一)王阳明最初以为「格物」是向心外格的,所以首先去格竹子的道理,格了好几天,甚至格坏了身体格出了病,仍然没有格出什么名堂。后来他才突然开悟,晓得格物是应该从内心里讨求的,所以他才有上面的三句话。这与佛教的「即心即佛」或「一切唯心造」,实在是差不多的。如今总统把王阳明的这一哲学,判断为心物合一论了,也就是三民主义的哲学基础,从此可见,佛教思想的中国化,还有什么疑问?
请问吴恩溥先生,你说基督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向犹太人说的神道与霸道,能够适应于今日的中国吗?西洋的外倾思想,能不能融合于中国的内发思想呢?内向的是人生界,外倾的是自然界,宗教的功能,是在于辅助国家行政,安定社会人心的不足,但是基督教的依皈,却是人生以外的神权。从这一点看来,基督教非但不应流行于中国,即使世界各国,也都没有推行的必要。一个在中国留学的美国大学生,霍华德.利瓦伊,说得最恰当:对于美国进步的工业,与美国人高度的物质享受,他认为必须有内在的精神文明来调和。他说:「这方面中美两个国家的需要,正是互相配合的。」(见《中央日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第四版)现在西方人,都在向往于东方思想的精神文化了,中国的基督徒,却要拿西方的基督思想,给中国来一次狸猫换太子,谁说不是胡闹?历史是进化的,现在的时代,既已到了全盘的民权阶段,基督徒何必硬要将这时代的巨轮,拉回蛮荒的神权时代呢?
至于基督教要改造中国的生活、习惯、制度、风俗,要以基督来代表中国的宗教,这不等于犹太思想在中华民族的精神领域中,来了一次登陆和占领吗?当然,像台湾民间的拜拜之类的坏风俗与恶习惯,我们应该加以革除,但是中华民族的优点与长处,总不能一概推翻吧?好在 国父解释国家与民族的形成,他说民族是王道的,国家是霸道的,王道循乎自然,霸道成于武力,霸道讲究实力,王道则在根性。霸道容或会失败,所以他在《中国存亡问题》里说:「治国有必亡之道,而无必存之术。」王道就不同了,基督教想改造中华民族,除非先将中华民族全部歼灭,否则就别梦想。
也许吴先生又要问:「何以百多年来,国人瞧不起佛教,纷纷改宗基督教?」(四四页)这句话,我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替佛教加以绝对的否认。根据事实的观察,中国人的改宗基督教,目的不在基督教的教条或基督教上帝,而是宗于基督教挟欧风美雨以俱来的势与利。我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列强的势力,从未放弃过对于中国的照顾,基督教来自欧美,因为它的有钱有势,使得一般只知生活而不懂气节的中国人,跑进这个时代的夹缝中去找出路。直到现在为止,仍然如此。除了我前面讲过,基督教以拖拉与访问而来的基督徒,有些人为了基督教的奖学金,便让儿女去信基督,有些人为了求得一个谋生的职业,便去信教,有些人为了部分的救济品,也不得不去附近的教堂里喊几声「阿门」,有些人存着「外国月亮圆」的心理,为了赶时髦,也就弄个把十字架挂挂,有些人去教会听福音是为了学英文。实际上那些基督信徒,真是信仰基督吗?如果不相信,最好问问你们的主,要请明智的读者,做一个公平的判别。
据一般外籍教士透露,教会在中国投下了很大的本钱,因为中国一般国民尚未完全信奉基督教,所以对于主耶稣的纳献,尚达不到赚大钱的目的,但是为了粉饰,为了向各方面争取好印象,又不得不从外国拿了钱来投资(这与我前面所说小鱼钓大鱼的观点并不矛盾,因为这是基督教的投资工作,投资对象不一定全是基督徒,虽然教会希望他们有一天会成为基督徒。比如接受教会医院诊疗的人,不见得都是教徒一样)。从这一点的透视,我们就不能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必须的警觉了。我们中国人穷,我们需要富强,需要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但是依赖基督教这种极可怜的施予,是根本办法吗?这种仰人鼻息而受尽洋气的方法,不觉得可耻吗?当然不是根本办法,当然觉得可耻。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 国父说:「建国之首要在民生」,我们只要肯与政府合作,服从政府的领导,响应号召,刻苦耐劳,同心协力,去实行政府的建设计划,不久的将来,民生问题解决以后,谁说不能与欧美各国并驾齐驱呢?
现在我们有一个结论了:我们需要解决的是民生问题,而不是宗教问题;民生建设的实业计划,是要采取西洋的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而不是犹太的基督精神。中国到底要不要基督,我不想再说别的话了。说一句老实话,基督教如果真要在中国求生存,对于人生与宇宙的看法,尚须向我们东方思想学习,庶几可以不落于怪谬。
一五、究竟那个有问题?
(一)基督教徒是否热爱祖国
吴恩溥先生说:「《旧约》历史几乎全部记载着许多建国英雄的英勇事迹,像乔舒亚、众士师、扫罗、戴维、尼赫迈亚,甚至宗教领袖都肩负着复兴祖国的神圣任务,如塞缪尔、以斯拉、但以理、伊莱沙等。」(二二页)像这样的论据,实在属于似是而非,我们应该认清,《旧约》中的记载,乃是基督徒为他们宗教的祖国奋斗,他们是为以色列民族求发展的奋斗,并不是基督徒在以色列以外的国家出力卖命,不像中国春秋战国时代,楚国人可以跑去秦国效忠一样。由此可见,基督徒只爱他宗教的祖国,并不爱所在地的祖国;基督教在中国,当然也不会爱上中国,否则,民族自有其民族的独立精神,何必要基督教来改造呢?改造,翻新,便即等于征服(一个国家与民族的革新,乃是推陈出新。如日本,虽然经过了明治维新的新,但是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并没有因新而被废除)。就以基督徒将中国祖先列为外邦神一例来看,便可说明一切。谈起爱国,我倒想找出一位被基督教会所杀的爱国者来了。十五世纪的法国女英雄贞德,她执戈从军,战败了英国人,反被卖给英国人,以女巫的罪名活活用火烧死。虽然后来被尊为圣女,但是「女巫」的罪名是来自基督呀!
(二)耶稣怎样讲孝
关于这个问题,吴恩溥先生说得非常勉强,他说耶稣不准许做儿子的埋葬父亲;耶稣不认母,而称母亲为妇人,并不是不孝的证据。现在我把这几段文字,从《新约》里抄下来,跟吴先生再来一次新的估价:
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节)
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他。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五节)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翰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四节)
吴先生的解释:「第一段,是主耶稣呼召门徒跟从他宣扬天国福音,拯救万众。那人藉词拒绝,要回去埋葬他父亲以后再说,也就是说要等他父亲死后才来。」(二六页)不过我要请吴先生指出,「要等他父亲死后才来」这句话出自《圣经》那一章节?是不是你自己的意思?如照字面解释,耶稣是将不信上帝的人,都看成死人,相反地,人如信了上帝,就该抛弃他们不信上帝的父亲。这比起中国的圣人大舜来,何止天渊;舜的父亲那么坏,舜还是把他当父亲看待。耶稣的门徒因为信了耶稣,就连父亲也不要了,这算什么话!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论语.为政》)耶稣懂吗?吴先生对于第二段耶稣不认母亲的解释说:「〈马可〉一段原来是主耶稣讲道时他母亲兄弟来找他,主耶稣特地藉此讲到天国的『天下一家』的大道理。」(二五页)因为其中有「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那么我要请问吴先生了:耶稣的母亲,是不是信仰上帝的?要是信了的,何必要问「谁是我的母亲?」因为信了上帝的便会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了上帝旨意的人便是耶稣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要是耶稣的母亲尚未信仰上帝,那又为什么不信呢?耶稣既能救人,反而救不了自己的母亲,可见耶稣的不行。难怪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的时候,让人家戏弄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而使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了。」如以耶稣驱鬼医病,以水变酒,能使狂风巨浪平静下去的那套所谓得自上帝的权柄来说,那他很可以使得所有不信他的人,都来信他了,何况是他自己的母亲呢?那么既然信他的人,都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亲,又何独先要否定他自己的生身母亲呢?可见吴先生是强词夺理了。说到第三段,耶稣称他的母亲为「妇人」,依照吴恩溥先生说,这是「希腊语法」,因为煮云法师不知道希腊语法,所以曲解了《圣经》,而以为「妇人」两字是不孝。那么我要请教这位精通希腊语法的吴先生了,希腊语法的「妇人」一词,译成英文应该是怎么说,译成中国话又应该怎么说?假如可以译出很好的意思来,何以不能干脆直译,而要译成Woman(这一节的英文是Jesus said to her, "Woman, what right do you have to tell Me ? My hour is not yet here.")和「妇人」呢?谁都知道,翻译外文的基本条件,是信达雅,如今《圣经》的译者,将这「希腊语法」译得既不达义,又不高雅,更谈不上信实与可靠的东西,你说那些负责译经的先生们是不是该打屁股?同时耶稣对他母亲说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的话来,是不是一个孝顺儿子应有的态度呢?难道这又是「希腊语法」?
其实呀,基督教的主耶稣,根本就不承认他的生母玛利亚的,他以为他是神的儿子,而不是玛利亚的儿子,他以为玛利亚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可能生出一个神的儿子来;他之所以从玛利亚的腹中出来,那是神的意思,神要使得《旧约.以赛亚书》中的预言应验,才令他的独生子耶稣,向童贞女玛利亚借了一条出生人间的道路(说起来,这种苦心太幼稚了,与中国人比较一下,实在太愚笨,不如像孙悟空,干脆就是石头缝内蹦出来的好,不仅彻底否认父母,且能更神秘化),所以耶稣是绝对否定玛利亚的地位的。事实上,耶稣为什么要这样说呢?第一,耶稣是私生子,为了洗刷这一私生子的耻辱,他不得不去借用神话来提高自己的身价。第二,耶稣否定了人间的生身母亲,说成是上帝的儿子,那么他的地位就可以高于世人而使世人听从他的权威领导了。
由此可见,耶稣是位独裁主义者,为了自己的地位,不惜否定他的母亲,像这样的人物,要说他是孝子,那么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不孝的儿子了。
(三)中国人的孝道
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像耶稣问:「谁是我的母亲?」称母亲为「妇人」,对母亲说:「我与你有什么相干!」语气中还有丝毫敬重的成分吗?既然不敬,他就是将自己的母亲当作狗子和牛马一样看待了。
中国汉代的罗集人才,有一句格言:「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且以「孝廉」并举。可见中国人讲孝,除了「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还有更大的意义。《孝经》上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今日当以国家为君),终于立身。」所以秦汉儒家,要以孝为一切道德的根本了。我们从「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的三句话中,可以明白除了父母尚有国家与个人。国家是代表全体同胞,个人是说明克己修身。
讲到这里,我又要给吴先生解答一个问题了。吴先生说:「煮云和尚自你削发受戒,断绝六亲,遁迹空门以后,如果上有双亲的话,谁去敬养双亲?」(二四页)从这一段文字里面,告诉了我们,基督徒的心地,何等的不够坦白!不说耶稣否定父母(基督徒说耶稣为童女所生,木匠约瑟,当然不会被耶稣承认是父亲的了),反指和尚六亲不认,这算是什么态度?
不过我可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给吴先生做一次义务解答好了。佛教讲三世因果与六道轮回,三世是指过去世、未来世与现在世。又有过去三世、未来三世与现在三世,这样推演下去,三世这个名词,便代表了整个所有的时间与空间,也就说明了无始无终与无极无限的生命观。吴先生问:「究竟这个轮回从何道开始?」其实这等于小孩子问我们:「圆圈圈的起头在那里?」同样的天真,因为六道既然称为轮回,那么轮回,就是循环不绝的意思了。因为佛教的宇宙观中,地球仅是大千世界中的一个小世界而已,轮回的六道,却是遍及所有大千世界的,所以当地球尚未形成之先,或者在地球毁灭以后,六道的因果,依旧不受限制。我知道吴先生问这句话的用意,他以为佛教赞同生物进化论的科学理论,他就想以这句话来推倒人家,因为进化论对于生物进化解释,是由单细胞动物而演变到人类的。那么六道的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应该是从畜生以下的生物开始向上演进,而不是轮回的流转了。事实上,吴先生的手法确是不够高明,他以为人家的宇宙观,也跟基督教一样的褊狭哩!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地球上的生物尚未进化到人类阶段的时候,那些必须获得人生果报的众生,很可以不来地球上访问,他们可以去他方世界报到,同样也在轮回的范围之内。至于轮回的始末,六道之中,任何一道,都可能是起点,也可能是终点。假如人在人道中,做了应得畜生果报的恶事,人便直接坠入畜生道;人若有了天大的功德,便可死后进入天堂,享受天人的福报;人若能够发菩萨心,修菩萨道,便可脱离轮回生死,直接由人道而超出六道之外,进入不生不死的菩萨境界。这种道理,实在非常浅显,吴先生不懂,奈何!
至于「菩萨道」三个字,我想加以解释一下,《维摩经》说:「众生之类,是菩萨佛土。」(《大正藏》一四.五三八页上)所以修菩萨道,就是入世救世的精神;换言之,服务社会人群,就是菩萨道的修行方法。
由于三世因果与六道轮回的道理,我们便不难推知,自从无始以来,不知已经有过多少次的生死轮回,而在每一生死轮回之中,都有一父一母,那么我们想想看,我们该有过多少父母了。问题至此,也就马上解决,就是说,和尚出家,宗旨在于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众生之中,却有着过去无量数的父母,为救无量无数的父母,才去出家求道,道成以后,再为累生的父母说法,使得父母超出三界,脱离生死苦海,这种行为实在是无上的孝道,比起墨子「视人之父若己父」又不知超过几千百倍哩!
这与中国的「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非常相近,为救无量数的父母,才出家学佛,学成后就为父母说法,其中便有了克己修身的「终立于身」,与孝敬父母的「始事于亲」;出家人弘扬佛法的对象是一切众生,度一切众生,乃是「中于事君」,乃是国家观念的扩大。
最后我要反问一个问题:国家的青年国民,入营服役,是不是违反了孝养父母的原则?我想凡是本书所有的读者,都会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不是」。因为当兵的目的,是在为国家尽忠,为民族尽孝,中华民族是我们的父母之邦,民族是家族的扩大,佛教呢,则是将现在的父母,推念到了三世六道的父母,这种观念,该是多么伟大!
(四)究竟那个自由
吴先生在驳文中引了两段《新约》: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二节)见于驳文三二页。
「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六节)见于驳文三二页。
吴先生以为这就是基督教讲自由的证据了,其实,我们仔细想想:「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到底属于自由还是他由?「真理」,前面已经说过,基督的真理,即等于权威,权威就是基督的真理,那么由于权威的力量,叫人家自由,不是成了他由?而以天父儿子的身分,给信徒自由,那就等于不自由。自由的意思,是由己而不是由他;基督教由于权威和由于天父儿子的自由,能算是自由,实在可笑!
中国人的自由思想,为时很早,像孟夫子在两千多年前,便敢说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话来。如在中古时代的西方,谁敢说出「教民为贵,君王次之,教皇为轻」的话来,那就必死无疑了。
佛教之中,主张向我自己心中求解脱,求悟境,不仰人家送人情,所以佛教是彻底的由己,是绝对的自由。
(五)不是平等的平等
我再摘几段吴先生的引录:
《圣经》又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由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三二页)
「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第五节)──(一八页)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命记〉第六章第四节)──(一八页)
这二段话中,分得非常明显,就是说信徒与信徒之间是平等的,信徒与人类全体却是不能平等的,信徒与上帝之间,更是阶级性的,而且这种阶级是属于永远性的,这该是多么不合理呀!不过我还没有忘记吴先生请问煮云法师的话:「照煮云和尚的说法,人不能做上帝,就是不自由,那么全国人人都要做皇帝、做总统。」实际上,这种话不该由你们基督徒说的,皇帝的专制思想,固然跟上帝的权威观念同样要不得,但总统是民选的,人人都有竞选的机会,要不然,请你去图书馆,借一部中华民国的宪法回来看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是不是印着:「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四十岁者,得被选为总统、副总统。」请问吴先生:在你们基督教的教条上,是不是可以加进一条这样的文字呢?「一切世人凡德高望重者得被选为天国的候补上帝。」否则的话,你们就别再标榜平等两个字了,免得人家说你们基督徒的思想封建。
一六、最后的审判
这篇文字到这里,本当可以结束了的,但我没有看到煮云法师的原著《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这本书,很觉得遗憾,因此,便去拜访了一次煮云法师。我问煮云法师:吴先生驳文的篇首,公开了煮云法师一封致XX居士的信,信中既然说「有时间再写一篇对付他」(前言二页)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写呢?他对我微微一笑,他说:「我不想说什么了,所要说的,那封信里已经有了。」他说:「他是对我个人的责骂,而未敢对佛教,我是对基督徒整个的教义和行为批评,他不懂佛教,也只能在字里行间,找说话的小毛病,我出此书是为的国家民族,只要对国家人民佛教有利益,我的目的已达到,他骂我个人与旁人没有关系。所以我也不想再写什么了,因为吴恩溥那位先生,除了玩弄几个粗浅的文字,毫无内容可言。至于我那封致某某居士的信,乃是他们基督徒冒充了佛教徒的名义,向我写信骗去的,他们没有得到我的同意,竟然替我公开发表,实在是一种卑劣的行为,也是明确的犯法。但我还是感谢那位姓吴的先生;因为经他这样一来,有了我的信,也就省得我再去另文表白了。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的,当吴先生那篇驳文出来以后,《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这本书,推销的数量,倒反大大地增加了,三版已经卖完,四版也在付印中了。以弘法卫国的观点来说,吴先生实在是我的宣传员呢。」
临走,煮云法师送了我一册《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回家细读了两遍以后,却又引起了我的感触,我奇怪为文批驳的吴恩溥先生,为什么只是驳而不答,煮云法师所提出的还有许多问题,驳文中既不辩护,也不解释,我想这就是代表了基督徒的默认罢?可是这种态度,并不等于基督徒的涵养或坦白,吴先生的驳文告诉我们,基督徒非但自己不坦白,相反地,倒是专攻他人坦白处的能手。比如煮云法师讲了一段:「佛教霸了庙宇不做事,不晓得办教育,不肯做慈善事业,只晓得建筑寺庙,一用就是几十万,建筑起来有什么用呢?一个签筒,两只筶板!来到庙里什么事也没有,只是拜拜求签。」这段话,该是何等的沈痛剀切,又是多么的明朗坦白,煮云法师能够面对现实,有一句说一句,他是为当前的佛教做自我检讨,同时在向佛教的教徒们大声疾呼,以期及时改进,挽救时弊。想不到基督教的那位吴先生,却将这段话,当了他为文批驳的全部经纬,诸位敬爱的读者想想看,单是这段话,在吴先生短短的一篇驳文中,竟会出现三次之多,到底该也不该?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基督教的上帝,究竟属于那一类别,我们不妨将他确定一下。煮云法师把上帝放在六道的天道中,吴先生却硬要引经据典地说:「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所以吴先生不希望人家把他们的上帝送到天道中去。其实煮云法师把上帝列于天道,已经是恭维他了,如以上帝的身世来说,实在受之有愧。因为六道中的天道,是由众生受报,是生死轮回中的最高境界,是可靠的、可能的;而基督教的上帝,是由神话演化而来的,因为神话是出自初民意识中的想象,上帝当然也是人类意识的创造物了。既然上帝是人类思想的产物,那么他是附属于人,而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了,上帝既是属于人的心理活动,还有什么权威与实体可言呢?如果基督徒硬要为他们的上帝争取一个什么地位的话,最好请他们除了《新约》、《旧约》,再找出有力的史料来证明罢!(并不是我要否定《圣经》,实在是《新约》、《旧约》的自相矛盾,否定了自存的地位)不过我们也可以假想真有这么一个上帝,像《圣经》中所记载的上帝,自私、专横、独裁、好杀,倒很像是人道以下的阿修罗呢!
因为上帝是个残暴的偶像(God一字,也可以解释成为偶像的),所以他的信徒们也是一样,他们主张破坏并摧毁异教法物。一九五一年,我在台中住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一位信仰基督的朋友,兴奋地走进门来告诉我说:「今天我们做了一件极为痛快的好事,我们礼拜堂里,有一位教友,不知从那里找来的一个铜佛,据说是唐宋以前遗物,被人家拜了这么多年代,却给我们把它弄毁了,还有一幅绢质的绣龙,也是很久以前的东西,但都给我们在礼拜堂里搞掉了。」当我听了这一席实况报导以后,不禁要为中国的历史文物流泪!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但他们对于一百年以前的东西,便会视同珍宝,有人说我国敦煌石窟的好多艺术雕刻与画像,已被英国人弄去了呢?外国人喜欢中国艺术,中国的基督徒竟把自己所有的艺术品毁掉,岂不痛心?成自唐宋以前的铜佛,能说不是中国的历史文物之一?再说绣龙乃是中国的古代艺术,何尝给了耶稣基督的刺激?
吴恩溥先生,我不想说出你们在中国的基督徒,是不是应该接受历史的审判?但我希望你们重新确定一下自己的立场,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来一次虚心的检讨:基督教是否尚有改变作风的必要?看在同是中华民族后代子孙的情分上,请你们拿出一点民族意识的良心来,救救我们的民族,救救我们的历史,救救我们的下一代罢!更希望救救我们这个多难的国家。最后,希望你们用去喊「信仰上帝得永生」的心情,来喊「中华民族万岁」!因为我们要国家要民族,比要上帝要耶稣,更为迫切,更为需要呀!阿门!(Amen本为希伯来语,意为心愿如此)
一七、介绍中华民族的思想
当我写完这书以后,便觉得还有几句话,必须加以补充,因为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去透视基督教,说明中国思想,也谈佛教教理,但独对基督发出种种疑问和质询者,自有其原因所在的。
(一)中华民族的宽容精神
世界其它民族的宗教徒,对于异教徒通常总是用惨杀或流放的手段来处理,而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不曾经过宗教战争的民族(太平天国以基督思想为号召,该属什么战争我不想说它,因为它本身是宗教,而其战争的对象却是满清政府)。各朝代的君主,也极少干涉到宗教传教自由的,道教史上的教难,只有元世祖曾下令禁道藏伪经;基督教来中国早在唐代,而其教难也只一次,那是因为罗马教皇不准教徒祭拜祖先,而引起了康熙的愤怒;佛教自汉明帝时代直到如今,除了三武灭佛,只有周世宗晚年的摧毁佛寺了。至于韩愈辟佛,后来竟与大颠禅师友善非常,其次如陆象山与寿涯大师,朱熹与妙喜大师都是好友。这种精神的基础乃是建筑在「道并行而不悖」与「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的宽容思想。所以我要在这本册子里,向中国的基督徒大声疾呼,请他们将基督教变成中国化了。佛教进入中国,便很快地中国化了,因此佛教在中国,已成了中国的佛教,别说将中国佛教退回印度去行不通,即使拿到泰国和缅甸等的佛教国家去,也同样行不通。因为中国的大乘佛教,对于佛理的发挥是很适合中国口味的,所以佛教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影响之深,已成了人尽皆知的事实。再看基督教,由于东西方思想的不同,基督也就不被中国的思想界所接受了,就以近代的基督教来说,他们进入中国也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但他们对于中国的正统思想,却是丝毫没有融合的成果表现。以我的看法,基督若不中国化,他就无法在中国生存,但是站在基督思想的立场而言,这又是绝不可能的事(参看上文「中国要不要基督」)。爱好和平是中国人的美德,中国的佛教当亦不会例外,基督徒就不敢说这句话了,他们从不检讨自己,只知一味地攻击基督以外的其它宗教,那算不算是中华民族「宽容」精神的表现?该请基督徒自己去解答了。我这本小册子,目的只在唤醒一般受愚的基督徒,即使那位吴恩溥先生也不例外,请他们检讨自己,给他们指出一些错误,好让基督教不要彻底改造中华民族,而能自存于中国;同时我也以此告诉所有的国人,以免受愚,所以我没有向基督教宣战的意思。不过在我书中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请那位基督徒的代言人,吴恩溥先生给我解答,唯有这样才比较公平合理。
(二)中华民族的道德精神
孙中山先生说:「现在受外来民族的压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势力,此刻横行中国,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中山先生所极力提倡的旧道德,便是「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其实八德之中以孝为最先,中山先生说:「《孝经》所讲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至于孝的基础,是在家族的伦理观念,伦理观念的表达,大部分是在孝亲与祭祖,如殷代所祭的鬼神,大都为其祖先,所以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就是说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他,便不成文法了。那么基督教呢?他们只讲天父而否定人父,他们的孝父,是孝天父而非自己的生父,即使是孝了自己的生父,也是本着天父的意旨去孝敬生父的,所以他们重视天父而轻视生父。这种伦理观念,在中国人的社会中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人一向认为孝顺自己的生父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中国对于天或上帝的态度是敬和畏,从未有过将对生父的孝心,转移到上帝身上去的。但是基督教的教义,不会许可教徒们存有此等思想的,因为基督教以为上帝有权威,崇拜上帝,将上帝看成至高无上,乃是基督的本色,不像中国人,把敬神和孝亲,是当作两回事来看的。尤其近日中国的基督徒,由耶稣否定了母亲和父亲,而只说耶稣是神的独生子,竟使得中国的基督徒叫出不爱爸爸不爱妈妈,而只爱神了。因为矛盾的《圣经》告诉他们,信了神就是神的儿女呀!关于孝道的详细内容,我已在「究竟那个有问题」章中说明了。
因为基督教不合中国国情,无法在中国立足,所以像吴恩溥先生那样,要来彻底改造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制度了。
(三)中华民族的崇拜对象
中国人对于人本主义的思想很浓厚,所以中国人所崇拜的对象,都是人生的美化升华,而不是人生以外的任何东西。中国神话中的神人,如盘古开天地,盘古乃被认为是最先的一个人,女娲氏炼石补天,也是人格化了的神人,去做了补天的工作。其余如神怪小说中的星宿或天仙,也都是由人修成的。且有些神仙不愿为仙反要思凡,如《镜花缘》,就是描写仙女下凡的故事。因此中国人想象中的神人,除了他们与人的境界不同,至于他们的相貌性格,便没有不是人性化的;所以中国人之崇拜神,无异是在崇拜人的升华。中国人之崇拜天,据专家学者的研究,天在甲骨文是「」,乃是有地位而尊贵的人,那么崇拜天,也就是间接地崇拜高位的人了。余如中国人之崇拜圣贤,因为圣贤也是人的缘故,至于中国人之爱惜字纸,也是由于崇拜圣贤而来的,因为一般人都以为字是圣人造的。佛教在中国,能够生根成长而发扬光大,这也是一大因素。佛教中的罗汉、菩萨、佛,乃是从人生而得的,佛教说:「人身难得,佛法难闻。」便是说只有在人生境界的众生,才会学佛。天人享乐而不知老之将至;人生以下的轮回诸趣,本性不现而愚痴颠倒,所以都不知学佛而了生死;只有人生学佛才是最合理想,所以崇拜佛菩萨,乃是崇拜了脱生死而超出三界的超人,或完善无缺的仁人。同时人也可以到达这种完善的境界,并不像基督教的神,乃是非人的神,虽自耶稣以后的基督教,将上帝人格化而说成是天父,但那天父并不是人,而是一个超乎一切的空灵,这个空灵,主宰宇宙,而超然于宇宙外,人在宇宙之内,当然不能去和上帝并肩平行了。像这观念,在西洋可以,在中国则不行,因为西洋的哲学思想,是在探求宇宙而去役使宇宙;中国思想则在「反求诸己」,一切解决不了的问题,重在反省和检讨,基督教则在祈求和祷告了。一般中国人的祭鬼祀神求签问卜,乃在探听神的消息,然后决定自己的心思;基督教的礼拜祷告,乃在求得上帝的恩赐。中国人的向神探听消息,在现代的心理学上,还可以讲得过去,基督教的礼拜和祷告,除了盲从的神学,就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四)中华民族的人性观念
在中国思想家之中,对于人性问题,有的主张善,有的主张恶,有的主张不善不恶或有善有恶。但是一向被多数儒者所推崇,而且已成了中国正统思想的观念,乃是孟子的「人之初,性本善」。人性本来是善的,之所以有不善的恶人出现者,乃是他的环境和教育问题,因此「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平等思想便产生了,因为人性本来没有差别。人性既没有差别,当然可以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了。佛教的思想,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佛性即是如来藏,也就是至善至真的本性。
佛陀是成了佛的众生,众生是没有成佛的佛种或佛因,这跟中国人性本来善的思想非常相似,只不过儒家的性善仅指人类,佛教则将这一观念普及到了所有的有情众生而已。再看基督教的人性观念,以人生为堕落,人世为罪恶之渊薮,以为人类均有原始罪恶,必须经过洗礼赎罪,才能超升天国。这种性恶的思想,比起中国的荀子来,更胜一筹(何止一筹?)荀子以为人性本恶,但可以用礼乐来美化人生;基督教的性恶论,乃是不可救药的意思了,除非依仗上帝的权威,人类的原始罪恶,就永远存在。假如说这种思想能在中国文化中生根,除非采用吴恩溥先生的计划,将中华民族重翻一次,否则就别梦想了。不过中国的基督徒,如果可以将他们的教理重新修正一下,还是可以试试的。要不然,人没有罪,偏说有罪,甚至中国的先圣、先贤,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都要被基督教的上帝,用拘票拘去接受上帝的末日审判,岂不笑话!
基督教在中国,不肯变成中国化,却一味根据《新约》、《旧约》的教义,破坏中国传统思想与伦理道德;尤其一般只知讨好基督,而不知中国国情的基督徒,所作所为,更不象话。我写了这本书,希望一般只有迷信盲从而不曾研究过教理的基督徒们,应该可以醒醒了。
一八、介绍《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笔者慎重向读者介绍《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一书,这书是煮云法师应台南佛教界之邀请,在该市康乐厅对数千群众讲演,由李至刚居士记录成书,内容分二十多题比较,不但文笔流畅简洁,说理更有独到精辟之处,是佛教界最突出最精彩的伟论,难怪此书问世不及一月,风行海内外,初版三千本,抢购一空,三数月内已再版到四版,有心研究宗教者不能不看,每本免费流通,总流通处高雄凤山佛教莲社。
~全书完~
, 渐渐地放弃了古宗教的信仰。但是,他们的法律精神及内容,却因吸收了新的营养而得以继续改革发展下去。
第四章 印度的宗教
第一节 印度的环境及其民族
绪言 印度是一个不重视历史的民族,她却又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文明古国:她世界各国不同的人种,她有五千年以上的文化传统,更有东西方由古到今的各型哲学思想,和各类的宗教信仰。因此,要研究印度文化,既觉得支离驳杂,也感到丰实博大。
本章的标题所指,应该是由古到今的印度各宗教;然而,限于本书的篇幅,只好做浓缩和重点的介绍,将着重于印度的传统宗教,也就是雅利安民族的婆罗门教。印度文化的开展,主要是婆罗门教的几部圣典。《吠陀》(Veda)是一切根源的根源,故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来介绍它;其次出现的有《梵书》(Bra─hman.a)、《奥义书》(Upanis.ad)、《经书》(Su─tda);再次是两大史诗的鼓荡而有改革的印度教。佛教是印度文化的一大主流,除以另章介绍之外,它与婆罗门教及印度教的相互关涉之处,本章也将指出。
印度宗教的分期 根据日本比屋根安定的《世界宗教史》,印度宗教的历史过程,大致可分如下的七个时期:
第一期为神话时代:西元前一千五百年至一千年间之时,是将自然现象做神格化的时代,此以《梨俱吠陀》为代表。
第二期为婆罗门教时代:西元前一千年至五百年间,有专职于宗教事业的婆罗门族,从事于《夜柔吠陀》及诸种《梵书》的着作,并将宗教的祭仪做了条理的组织;《奥义书》也在此时发生,对于宇宙的问题,做了哲学的解释。
第三期为印度哲学兴起时代:西元前五百年至二百五十年间,在保守派方面,有《经书》的编成;在神话方面有毘纽笯及湿婆的崇拜;在哲学方面有《新奥义书》的编出;其他尚有主张物心二元论的数论派,说禅观之法的瑜伽派,倡物理原子论的胜论派,站在论理学立场的正理派;在宗教方面,则有反婆罗门教的教团起,佛教与耆那教即是其代表。
第四期为佛教兴隆时代:西元前二百五十年至西元后五百年间,佛陀的人格及其教义,由于印度史上最伟大的明君──阿育王的外护而流传至四方,使佛教成为世界史上第一个世界性的宗教。
第五期为婆罗门教复兴时代:西元五百年至一千年,婆罗门教成为诸种印度 民间的普遍信仰,此即为印度教的产生。
第六期为印度教分派时代:例如,毘纽笯派、湿婆派、性力派、信念派、萨乌拉派的分别独立。又由于回教之入侵,而有综合了印回二教所产生的锡克教。
第七期为宗教混合时代:西元一千五百年至现代,由于基督教的入侵,造成混合的局面。
以上七期,大致上本章的重点是放在前面的三期及第六期;有关佛教部分,另在第十章中介绍。
印度的环境印度位于山海之间:自西北至东北,由兴都库斯山、喜马拉雅山、喀喇崑仑山为屏障;东南为孟加拉湾,西南为阿拉伯海,南为科末林岬及印度洋。自南向北看,与中国及阿富汗相接,乃是大陆国家;自西向南看,与锡兰岛对望,却是一个半岛。
向来介绍印度的地形,皆称为一个大三角形,北方广阔而南方尖狭。德国的梵文学家多伊森氏(Paul Deusen 西元一八四五─?年),着眼于印度文化史的迁移,而以印度是个四方形:由兴都库斯山为顶端,画一线至印度河出口处,又画一线至恒河出口处,再自印度河口及恒河口各画一线至科末林岬,即成了一个不等边的四方形。若就其文化史的过程而言,又可将此四方形再割为三个三角形: 先由印度河出口处画一线至恒河出口处,再由兴都库斯山垂一直线至两河之间的横线。如此,则西北为第一个三角形,是印度河流域及拘罗平原(Kuruksetra)的婆罗门教发源地;东北为第二个三角形,是恒河流域的佛教发源地;南方为第三个三角形,是德干高原的土民族文化的发展地。印度文化的开展,即是顺着这三个区域的次第而出现。
本章第四节以前的内容,将以日本学者高楠顺次郎及木村泰贤合着的《印度哲学宗教史》为主要的参考书。现据该书绪论,略介上述的三个区域的大要如下:
第一个三角形区:此即由于印度河的灌溉而造成的肥沃土地,气候温和而适合于农牧。印度河发源于中国的西藏,沿印度西境而下,两岸汇引许多河流而入阿拉伯海。印度国名实由此河而来。由北方初到的移民见此河水,声势雄大,故称信度(Sindhu水或海的意思)。此在古代波斯语中读作Hindhu,后与希腊语化合而称为印度。在中国史书中的「身毒」、「贤豆」、「印度」,皆为此字各方语音的转译,本为古代波斯人呼其对岸地方的称呼,希腊人也因袭而利用它。但在印度人自己,原来未尝自称为印度,而是以「阎浮提」(Jambu-dvipa)或「婆罗多」 (Bha─rata)称全印度的。
第二个三角形区:此为恒河平原,由此向南,渐入热带。然除东北境的雪山 之外,地势开阔,沃野千里,均适合于农作。但由于水旱时至,人民多乐于悄退山林,静默沈思,对宗教的发展极为有利。此一区域的文明,是拜恒河(Gan‧ga─ 竞伽河)所赐,其价值尤胜于印度河。若无恒河上游的最大支流阎牟那河(Yamuna),婆罗门教也不会以拘罗平原为其文化的中心(中国);若无恒河中游摩揭陀国一带地方,佛教文化也不会发生,佛教的「中国」(Madhyades、a)也不会出现。
第三个三角形区:此为频闍耶山(Vindhya)以南的半岛地方,大部为山岳的高原,仅于两边海岸处有平地。因此住于山间的诸民族,由于交通不便而各自开发其独特的文明。加之此一区域属于热带,隐遁山林者,可藉天然的果实维生,实为沈思默想者的好环境。故也产生了具有特色的一般文明和伟大思想。
印度的民族 印度的人种很多,现在我们要介绍的是雅利安人。但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以前,已经有了先到该地的达罗维荼(Dravidian)等的人种,后来南印度的文化,即是这一等的人种所创。
雅利安人的最早发源地究在何处?尚不得知。但据近世学者的想像,他们曾在中央亚细亚一带过团体生活,其后分向东方及西方移动。当西元前三、四千年以前,有一支西向欧洲移民,此即为后代大部分欧洲人的祖先;又有一支东向波 斯及印度移民,其到波斯者成为伊朗人种,到印度者成为雅利安人种。合起来则总称为印度欧罗巴人种。追溯其根本及分支的时代,则可分为印度欧罗巴共住时代,和印度伊朗共住时代,简称之则为印欧时代及印伊时代。
这是从比较语言学、比较神话学、人类学、考古学等的考察而证明出来的结果。 第二节吠陀时代的宗教
四《吠陀》《吠陀》是印度宗教的原始圣典,尤其是《梨俱吠陀》,乃是世界最古的诗篇,比诸中国的《诗经》及希腊的荷马史诗,它是早得多了。
《吠陀》共有四种:
(一)《梨俱吠陀》(R.g-veda):是祈请者所用。它的编成年代,约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其中的大部分是印度雅利安诗人,居住于东迦布尔地方及五河地方时,对大自然歌出的诗句。它保有印度欧罗巴共住时代及印度伊朗共住时代的人类思想。所以这书在研究宗教学及神话学上,被视为不可缺少的珍贵资料。
(二)《莎摩吠陀》(Sa─ma-veda):歌咏者所用。
(三)《夜柔吠陀》(Yajur-veda):祭供者所用。
(四)《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祈祷者所用。
实际上,此四《吠陀》的内容,皆是以祭祀为中心。不过,早期的《吠陀》圣歌,均为诗人所撰。后来的《吠陀》祭仪,则为职业的僧侣增补。然在四《吠陀》中各有特色:例如,《梨俱吠陀》代表古代雅利安民族之上流思想家(诗人)的信仰;《阿闼婆吠陀》,是诗人们故意继承下流社会如达罗维荼族的信仰,加入向来上流的哲学思想而大成的。《阿闼婆吠陀》主要是重视咒法,重视招福及禳灾之超自然力的信仰,故富于民间迷信的色彩;这在其他三种《吠陀》是没有的。
《吠陀》神话此所谓的《吠陀》神话,是指《梨俱吠陀》中所说的神话。若作《吠陀》神话的研究,则当另以《夜柔》及《阿闼婆》二吠陀作为补遗的参考。
《吠陀》神界的要素,兼备万有的全体:在天界有日、月、星、辰之神;在空界有风、雨、雷、电之神;在地界有山、河、草、木之神,以及人间的诸种事象,乃至和人为敌的动物,皆在《吠陀》神话之列。但因雅利安族的进入印度,分有先后,到了印度又因地理的殊隔,以致各自发展其宗教的信仰。例如《梨俱吠陀》中就有「五种族」(Pa~nca jana)的名。种族之内又分部属,部属之内再分聚落,每聚落有好多个家庭。各家的家长,既是家业的中心,也是宗教的祭祀 人,这与希腊和罗马相似。所以各地对神只的崇拜,便不能统一。在甲地的人,特别重视甲神;乙地的人,又特别重视乙神。因此,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同时信仰着很多的神;但在诸神之间,并没有联络的系统可寻。一个人可以信仰所有的诸神,然当他们在对其中的某一神崇拜时,皆可用光明、智慧、威力、慈悲等语赞颂之;皆可用最上、最大、最美等语形容之。他们是崇拜多神的;但在崇拜某一神时,即将某一神视作宇宙的主宰。
由于上述的原因,有人将之称为「单一神教」,即是在多神之中,只崇拜某一个神的宗教。马克斯弥勒则将之称为「交换神教」,即是在多神之中,主神的主体经常交换的宗教。
《吠陀》神话中的神,分有界别。《梨俱吠陀》分为三界:1.天界(p),2.空界(antariks.a),3.地界(pr.thivi)。有时又将天、空、地界各分为二界而成六界。到《阿闼婆吠陀》,在三界之上立一光界而为四界。又有将天、空、地三界各分为三界而成九界;但其皆以天、空、地三界为基础。现在即以三界的次第,将《梨俱吠陀》的诸神之重要者,介绍如下:
天界的神在《梨俱吠陀》及《阿闼婆吠陀》,常常说到三十三天,又称三界各十一天。到佛教则以欲界第二天的忉、利天称为三十三天,说在忉、利天即须弥山 的顶上,有三十三个宫殿,故名三十三天。《吠陀》则以三界为三十三天。骤观之,似有三十三个神格,实则此三十三之数字,在印度只是一个泛数,而非表示神之定数者。
现在介绍主要的天神:
(一)特尤斯(Dyaus):这在《吠陀》的诸神中,是最有原始形迹的一个神,约在印欧共住时代已有了他,故与希腊的宙斯(Zeus)、罗马的朱彼得(Jupiter)为同一语。是由「发光」(dyu)之语根而成之神名,乃由光明而神化的。对于地母而言,此神被称为天父。此神又被想像作牛的形状,称之为牡牛,故与称降雨之云为牡牛者有关。
(二)婆楼那(Varuna):这是《吠陀》神界最有力的神,被信为非常有威信的司法神,起源甚古,与教的阿诃罗莫他(Ahura Mazdah)的性质相似,故知至迟是印伊共住时代的产物。这是由「包容」(var)之语根而来,是苍空自身的神化。故他以天为座,以阿耆尼(火神)为面,以苏尔耶(太阳女神)为眼,以洼尤(风神)为呼吸,着金色之衣。故为宇宙之大王,为规律之保护者。此神为古印度在道德上理想的最高表现者。到了佛陀时代,由于众多新兴的小国分裂,彼此争战,遂有霸主思想产生,欲以道德及威信而将印度统一,那就是转轮王 (Cakravartin)之理想。到了阿育王世,也就真的实现了此一理想。推究此一轮王思想之根由,实即是以司法神婆楼那的性质,移于武神因陀罗,而在地上的人间出现者。
(三)蜜多罗(Mitra):此神与教的蜜德罗(Mithra)相当,是「友人」之意。是表示太阳之(昼间)恩惠方面的神。
(四)苏尔耶(Su─rya):这是代表太阳之具体的女神。相当于希腊的赫里奥斯(Helios)。
(五)沙维特(Savitr.):这是代表太阳之活动方面的神。此神似为印度的特产。他使人人由睡眠中起来,能使神与人不死,能驱除恶鬼魔物及恶梦,并导死者之灵升天。
(六)布咸(Pu─s.an):这是表示太阳在养物方面的神。又为引道神、牧畜之保护神。能为旅行者驱除猛兽贼盗,能导死者之灵达于天国。
(七)毘纽笯(Vaishn.ava):此神到了后来的印度教中,与湿婆神同等地位(又译作维修那或毘湿纽);但在《梨俱吠陀》中的地位并不高。其特质为三步可以跨越全世界,故为太阳出于东、达于中、再没于西的神格化者。
(八)阿提致(A─diti):此为女神,她的功德在于给人类以无缚的自由。此女 神所生的各神,称为阿提底耶(A─ditya)。
(九)乌舍(Us.as):此为黎明之女神,是《吠陀》神中最美的女神,性格与希腊女神雅典娜有相似处。这是天父特尤斯之女,是夜之女神拉脱丽(Ra─tri)之妹,是日神苏尔耶之母。其年纪虽已很老,但日日新生,永如少女。
(一○)阿须云(As、vin):此为耦生神,能给老男人以妻,能给老女人以夫,给盲目者以眼,给折胫者以脚。此神对人类做广泛的救济,有人漂流于黑暗的海洋,手攀木片而念此神,即得大船来救。故被视为海路之神及医药之神。
空界的神现再介绍主要的空界之神:
(一)因陀罗(Indra):这是《吠陀》神界最雄大、最威武、最被重视的印度国民的保护神。是由印伊时代传来,在教视此为恶神。至佛教则视为忉、利天的天主释提桓因(S、akra-deva─na─m-indra),为皈依佛教的神。在后来的印度教又视为喜见城(Sudarsana)之主,为永受崇拜的豪华奢侈的最高地位的天部。此神乃为雷霆的神格化者,他的母亲是「牡牛」(gr.s.t.i 云),裂破其母之胁而生,生后即为一个勇者,跳舞震动天地,手中常执金刚杵(vajra)为武器,故又名为金刚手。佛世的印度,产生转轮王思想。佛传的作者多以为佛陀若不出家成佛,必为转轮圣王。轮王思想是由婆楼那及因陀罗两个神格的化合而成,所以,因陀罗既是裂 破其母之胁而生,亦附会佛陀是由摩耶夫人的右胁降生。其实,根据《异部宗轮论》等考察,以佛由右胁而生之说,仅是大众部的主张,在有部的《施设论》中,便未说到此事。大众部总喜欢把人间的佛陀,描绘成为理想化的佛陀。雷神因陀罗裂破其母亲云之胁而生,是不难解释的;佛教的大众部主张:「一切菩萨,从母胎出,皆从右胁生。」(《异部宗轮论》),就未免是附会神话而生的神话了。更可笑的是中国的道教,受了佛经的影响,也来东施效颦一番,说他们的老子也是破其母亲的左胁而生的。因陀罗神给佛教的影响,可谓极多。又如印度后期大乘密教的本尊,称为金刚萨埵或金刚手,本尊佛现出忿怒相,手执金刚杵以为降魔器,这不就是由于因陀罗神的观念而来的吗?
(二)罗特罗(Rudra):此神自《梨俱吠陀》经《夜柔吠陀》至《阿闼婆吠陀》而逐渐发达,到了后来的印度教,即变成为湿婆神(s、a─iva)。此神怒时,每以其霹雳之矢,普杀人畜以及损伤草木。此神的天然基础,则与山岚有关,也有学者以为与瘴疠之气、雷电之力有关。
(三)马尔殊(Maruts):此为暴风的神格化,通常成为一群(Gana-S、ardha),其数或谓二十一,或谓百八十,以罗特罗为父。牡牛(云)为母。
(四)洼尤(Va─yn):此为风之神格化者,其行速为诸神之第一,是雷神因陀 罗的同盟。
(五)巴尔加鲁耶(Parjanya):此为云的神格化,是降雨之神。
地界的神再把地界的主要诸神介绍如下:
(一)阿耆尼(Agni):此为火之神格化者,因火有不可思议之力,未开化的人类即以神格视之,乃为祭坛之神。与希腊罗马的圣火,有类似处。
(二)祈祷主(Br.haspati):此亦为地上的祭坛之神。
(三)苏摩(Soma):此为酒神。是从印伊时代继承而来的神。他的功能与阿耆尼有相似处,即是自身为神,同时又是神人之间的媒介。苏摩本为草名,后因用此草制酒祭神,故转为酒神之名。在《梨俱吠陀》中,有苏摩与太阳女神苏尔耶结婚的神话。以日月相对的联想,到了《阿闼婆吠陀》以后,便将苏摩与月同视了。因为苏摩草茎之名为安休(am. s、u),与「月光」同名;又因苏摩草液之名为英独(indu),有「月」的意思。所以就把酒神转成为月神了。
(四)萨罗婆伐底(Sarasvati):此为以上的三大祭坛之神之外的地界最着名的神,是河川女神。此究为河精或为河的自身,不能明了。《梨俱吠陀》以此神能除人之秽,并给人以富,且给人之勇敢及子孙。到梵书时代,此神又兼为「语」 (Va─e)神。后来的梵天之妻、吉祥天女、辩才天,亦皆为此神发展于人格方面的 结果。
动物神与植物神等除了如上的三界之神,尚有许多的神。动物之中,崇拜马神,牵引三界诸神之车的,大抵是马神。其次为牛神,《梨俱吠陀》以天父特尤斯是牡牛形,《阿闼婆吠陀》呼牡牛为因陀罗,《夜柔吠陀》称牡牛为「不可杀者」(Aghnya)。后来的印度教即以牡牛为毘纽笯的化身而加以崇拜。最初只是将天空的云层形容为牡牛而想像为神的形状,后来竟以真牛为神的表征了。此外有野羊(aja)、犬、野猪、鸟、蛇等的动物神。蛇神崇拜则与后来龙的信仰有关。
植物神之中,有苏摩草,有药草奥萨提(os.adhi),有大树为森林之主,有森林全体之女神。
庶物神之中,有祭柱、祭筵、捣苏摩之石、犁头、犁;有战时用的甲、胄、弓、矢等神。
更有微妙的,竟以某些语句的本身,也当作神来崇拜。例如丰满、神灵、死、信心、信仰、爱、贫乏、灭亡等语。在《阿闼婆吠陀》中,皆呼之为神,而向之祈祷。此与咒术有关。
魔神魔神又另成一系,其主要者有三类:
(一)阿修罗(Asura):此本与波斯教的最高神阿诃罗(Ahura)同语,但 在《吠陀》神界,渐变成为恶神。《吠陀》中的阿修罗,初为称有力诸神如蜜多罗、婆楼那、阿耆尼、因陀罗等之号,以表示诸神之有可畏的魔力者。后来由于罪恶观的进步,便以魔力成为魔神之特性,终于成为独立的神格。《阿闼婆吠陀》及《夜柔吠陀》,以阿修罗为一魔群,全然与天神反对。到了奥义书时代,遂发展以苏罗(Sura)为天,以阿修罗为非天之说。
(二)罗刹(Rakshasa):此为恶鬼的一种,始于《梨俱吠陀》,至《阿闼婆吠陀》而越盛。阿修罗与天为敌,罗刹则与人为敌,化作种种形相来害人。例如犬状、秃鹫状、枭状,以及化作人的兄弟、爱人、丈夫之形,来接近之而加害之。这也是一魔群,他们又常随饮食而进入人腹,吃人内部之肉而使人发病。
(三)毕舍遮(Pis、a─ca):此为无人祭祀的幽鬼群。在《梨俱吠陀》中只见一处,《阿闼婆吠陀》及《夜柔吠陀》中则屡见之。一名为餐尸者(Kravya─d),他们与人们的祖先为敌,饿鬼之名称,殆为由此而来。
以上三种魔鬼,在佛经中屡见不鲜,可见《吠陀》诸神给佛教摄受的程度之深了。佛教为了摄化传统的人群,所以也方便接纳传统信仰中的诸神,置于外护的地位。
低级群神这是小神,是天空地神之外的别属群神,主要者有如下数类:
(一)梨布斯(R. bhus):此为由人而成的巧匠神。他们本来不是神,因蒙诸神之宠而上天,因努力而达于神位,得以不死。
(二)干闼婆(Gandharva):此与教的干闼列瓦(Gandharewa)为同语,起源于印伊时代。《梨俱吠陀》对此神兼用单复两数,《夜柔吠陀》谓此神有二十七,《阿闼婆吠陀》谓有六千三百三十三。有说此神住在天上,有说常与水中的天女阿布沙罗斯同住于水中。有说此神是半兽半人状,《百段梵书》则说此神颇美。此神好女色,除以天女阿布沙罗斯为其恋人外,《梨俱吠陀》谓未嫁的处女皆属于干闼婆。佛教及印度教以干闼婆为天音乐神,在《吠陀》中尚无此说。
(三)阿布沙罗斯(Apsaras):此为水中的天女,虽常住于河沿,却时游于榕树及菩提树等的大木之下。在树下吹笛、跳舞、歌唱。又好赌博而使赌博者好运。此为干闼婆之妻,但亦与人间的男子有关系。曾与世人铺尔拿发斯(Puru─- ravas)同居四年而生下了诗人发息西陀(Vasis.t.ha)。然此女神善于惑乱人心,世人亦对之有几分畏惧。
神与人的关系在犹太教,以神为主(lord),人为仆,神人之间是主奴关系,所以人当绝对地服从神命。在《吠陀》中的神人关系,大体上是亲族关系。印欧时代的雅利安人,已称天为父,至吠陀时代,遂常以我等之父(Pita─nah.)一 语呼神。犹太教虽也在〈以赛亚书〉第六十四章第七节中呼神为「我父」,但此种例子很少。到了基督教,才常用天父呼上帝。
《吠陀》以人类皆为神之子孙。例如生界的祖先摩(Manu)及先界之人的祖先耶摩(Yama)及耶弥(Yami),为人间最初之兄妹,是最先的死者,同为遍照神(Vivasvat)的子女。人类的祖先是摩,摩是由遍照神与工巧神之女沙罗尼尤(Saranyu─)所生,人类也即是神的子孙。可知《吠陀》的宗教思想,远较犹太教灵妙得多。同时,在人类本皆具有神性的前提下,后来即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伟大思想,先后接通。
《吠陀》的实际生活此所谓实际生活,是指人神交接的生活,人要与神交接,便得借用如下的几种方法:
(一)祭典:原始人类为了买取神的欢心而赐予恩惠,必有祈祷及供物的祭典。在《梨俱吠陀》时代,尚没有神殿,祭典多在各自的家中举行,祭场的中心是火炉,火炉旁边设一用草蓆盖起的祭坛,作为神座及供养之所,但无偶像。祭典时则赞美和祈祷于祭坛,以供物投于火中,相信神即摄取其气。动物的牺牲,通常是用牛、马、羊、野羊。太古时代似曾用人来作牺牲的,后来改进了。例如《百段梵书》中说:「其初原以人为牺牲;其精逃去而入于马,更以马为牺牲;其 精逃去而入于牛,次经羊、野羊,而入于地,由地引出而得米麦;于是尔后,捧米麦以代人。」由此也可以看出,自太古之蛮风而渐次进入文明的历程了。然到后期的印度教性力派,又恢复了以人作牺牲的祭典。
(二)咒法:印度的咒法,起源于《夜柔吠陀》。祭典为表面的行事,咒法乃是内面的行事。咒法以行于下等社会为主。《阿闼婆吠陀》中的咒法基础有两个思想:1.信一定咒文之自身有神秘之力;2.信表征能代表实在之物。也就是说:诵一定的成句而利用表征的物,其力即能策动一切的神灵。咒法的种类则可分为四项:1.息灾,2.咒诅,3.开运,4.幻术。
人死之后的命运许多学者以为印度的宗教是厌世主义的,其实在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却是抱的现实主义及乐天主义的态度,对于死后的未来是不大考虑的。但皆深信其人虽死,死后尚有一种个人人格的存在,类似后世俗称的灵魂之说。在《阿闼婆吠陀》,说明此死后之灵,住于天、空、地之三界。其所理想之地,即是生于死国之王的耶摩天国。《梨俱吠陀》中说:凡是对神行苦行的圣者、战场丧生的勇士、不惜财物而作供祀的人,皆入此天国。
在此天国,有无限的光明,有急流的水,称为最高的光明界,人间所见的星宿,即是入此国之圣者的光明。一般亡者住入这个天界,一切愿望皆可遂心:无 衰老、无病痛、身相具足、无有富贵与贫贱的差别,与圣者同享一样的安乐。天国有音乐歌唱,有父母妻子团聚之乐,有百味饮食自然涌出而蓄之于池,有如意牛使人满足一切的欲望。诸神在此以耶摩为中心,在菩提树下大开宴会。
耶摩与地狱耶摩的字义有二:一为俱生,一为向导。由后者之意至后世即化为制御恶人的神,最初住于最高的天上,故必与太阳神话有关。《梨俱吠陀》说亡者至天界,第一当面谒耶摩及婆楼那,至《阿闼婆吠陀》,即对耶摩有了恐怖思想。说耶摩司理死亡,并且有死后的裁判权。到了佛教时代,又将此神一分为二:天上为耶摩天,地下为地狱的阎罗王。
在梨俱吠陀时代,是否已经有了地狱(Na─rakaloka)思想?学者之间颇有争论:西方学者有以为在《奥义书》以前,印度没有地狱思想;有的以为善有善报,恶也必有恶报。据日本的高楠顺次郎及木村泰贤的意见说:「以予观之,《梨俱吠陀》之赞歌,皆隐恶而扬善,舍黑暗而言光明。地狱之说虽不现于表面,但不可即判定为无此思想;虽不完全,亦未尝无萌芽之可见。」例如《吠陀》中所说的「深处」、「无底之黑暗」、「无底之渊」、「地之下室」、「地之下底」、「最低之黑暗」等。不过,详言地狱的苦患,置罪人于天秤以定罪的轻重等之思想,是起于梵书时代了。耶摩成为阎罗大王以做地狱之主的思想,乃是起于史诗时代。
第三节梵书及奥义书时代的宗教
《梵书》的时代《梵书》的年代中,包含了《夜柔吠陀》。约为西元前一千年至五、六百年之间,此为雅利安人由五河地方移住于拘罗地方时代。这是思想沈滞而宗教保守的时期。宗教家们专以传教为宗旨,抑制进步思想,自闭于传统的仪式生活之中。所以,《梵书》的主要成就,即是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吠陀》天启主义、祭祀万能主义、婆罗门至上主义。《梵书》的性质,不过是在发挥《夜柔吠陀》的特质。对四《吠陀》中关联于祭典的事项,一一附于因缘、故事、来历。即以散文解释《吠陀》中供祭者所用的赞歌。
若要作一个比喻,那么,四《吠陀》相当于佛教的经典,《梵书》则相当于佛教学者根据经典而撰之论部。所以,《梵书》也就是附属于四《吠陀》本典的神学书。
现存的《梵书》只有十四、五部。属于《梨俱吠陀》的有两部;属于《莎摩吠陀》的有九部;属于《夜柔吠陀》的分为《白夜柔吠陀》(《百段梵书》)及《黑夜柔吠陀》。《黑夜柔吠陀》所属的又分为四部;属于《阿闼婆吠陀》的有一部。
《梵书》时时说神话,述故事,论琐细的仪礼,傍及宇宙的本源,故其内容很 杂。
《梵书》的神话此时期将古代重要的自然神,渐失其自然色彩而隶属新起的抽象(原理)神之下,又将古代不显着的下级神的地位抬高,同样隶属于抽象神之下。
此期的诸神,皆带有人格的色彩,品格则颇下落。在故事中,司法神婆楼那为了捕食幼童,竟向阿耆尼及因陀罗行贿;阿耆尼本为清净的神,竟与其师婆楼那的妻子犯奸淫。
《梵书》中的洪水神话,与犹太教的挪亚洪水神话极相似。说有一个遍照神之子叫作摩的人,因为在洗身时在水中得到一条小鱼。鱼说:「救我,我亦当救你。」摩便蓄鱼于瓶,继置于池,再放入大海。临别时,鱼说:「今夏有大洪水来,将灭一切有情,我将救你,你当做船待我至。」夏天果然大水,鱼来将船缚于角,引往北方的高山。待水退后,摩即徐徐下山。因为生物皆已淹死了,摩为了再得子孙,便行祭祀及苦行达一年,忽在水中生出一个妇人,对他说:「我即幸福也,因为你的祭祀,故得子孙及家畜,其身幸福。」因此,后世的人类,都是摩的子孙了。
轮回说及业说的起源轮回(sam.sa─ra)是流转的意思,此在印度是由奥义书 时代以下的共通思想。大体言之,梨俱吠陀时代并未见有轮回思想,据学者的考察,此一思想起于梵书时代,而圆熟于奥义书时代。因在《梵书》中虽说到轮回问题,只是片段的。故关于轮回境界的种类、业的赏罚期间、灵魂往返的状况,及与轮回说不可分离的解脱问题,皆不明了,到了《奥义书》,始将此等问题补充起来。所谓解脱(moks.a)、涅槃(nirva─na)、不死(amr.ta)、无上界 (nih.s、reyasas),皆为欲脱离此轮回之境而达于永久不动的状态。所以轮回之说与解脱思想是不可分离的。
轮回之说的起源以革尔拜氏(Garba)继承格夫氏(Gaugh)之意见,谓系由原始的土人信仰,移于雅利安人的。因为此一思想在雅利安人的同一血脉的欧罗巴人并未产生,其他各地也未产生,独产于印度。
至于业说,学者以为也是起源于下层信仰,业的思想起于《阿闼婆吠陀》。《阿闼婆吠陀》认为人之有意或无意而犯罪,必有相当的罚,故有除罪的咒文。因此,罪这样东西,就像是一种物质(如佛教说一切有部主张的无表色),甚至罪也可以使他人感染而犯罪。更进一步说,一切的善恶之业,必有各各个人应负的责任。此责任感之及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便是业说的成立。然而,《阿闼婆吠陀》,乃为印度社会下层信仰的代表,其中混入有不少土着的信仰,故对业说的根 源,或即本于土人的信仰,亦未可知。到了佛教,即以佛的智慧,对轮回及业,作了净化并肯定的界说。
《奥义书》《奥义书》的梵语为优钵尼沙昙(upanis.ad),为肝胆相照的对坐之意,其目的在于教人以不知的秘密教义。此系由于时代思潮的影响,祭祀至上的思想已不能满足当时智者的要求,于是将祭祀的说明(如《梵书》)降为第二位,将哲理的考察成为第一位,此即《奥义书》的任务。
《奥义书》是承《梵书》而来,是《梵书》的一部分,它的本身并不是独立的文书。因在各《梵书》的最后部分,通例皆称为《阿兰若书》(a─ran.yaka《森林书》)之章,即由网罗《梵书》前部分中深入于哲学方面的思想而成。《奥义书》实即属于《森林书》的最后部分。因此,《奥义书》的最古部分,大约出于西元前七百年至五百年代。
多伊森氏将此与希伯来的宗教作比较,谓《奥义书》以前的文书如《旧约》,《奥义书》如《新约》。《新约》脱化了《旧约》的律法精神而向伦理方面发展;《奥义书》则脱化了《梵书》的祭式味道而向哲学方面发展。
《奥义书》的分类及译本在原则上,《奥义书》的总数应与《梵书》相同。《吠陀》的各支学派,当各有一本。但到后世,有的已湮没,又有的是后人拟作, 所以无从确知其总数了。巴特氏(Barth)说有二百五十种,韦柏氏(Weber)说有二百三十五种,此外又有近世新发现的。因此,研究《奥义书》时,必须分为两条线索:
(一)《古奥义书》:此系隶属于《梨俱吠陀》、《莎摩吠陀》、《夜柔吠陀》,现存者有十一种。因其属于较古的支派,故称为古,又称为正系。
(二)《新奥义书》:此系隶属于《阿闼婆吠陀》,年代较晚,故称为新,可疑者多,故又称为旁系。此皆个人或小团体所行的学说,不是继承《梵书》而来的产物;只是为了推尊此等学说为神圣,所以用了《奥义书》之名,实则与《阿闼婆吠陀》自身,也无直接的关系。除了《古奥义书》的十一种之外,余皆属于此系。故在研究正统《奥义书》上,此亦无大价值,其特色则为带了学派的色彩,主张组织的教义。
印度可称为「奥义书全集」的有两种:1.集五十二种而成的,为《乌普赖克特集》(oupnek’nat);2.集一百零八种而成的,为《慕库地克集》(muktika)。
《奥义书》译本之完善者,有四种:
(一)叔本华门派的多伊森氏之《六十优钵尼沙昙》之德文译本。
(二)马克斯弥勒的《东方圣书》中的英文译本。
(三)美国的汉米氏(Robert Ernst Hume)译有The Thirteen Principal Upanishads.
(四)日本由高楠顺次郎监修,翻译《慕库地克集》的全部,即是一百零八种的全集,共分九卷。
《奥义书》之能受到世界学者的重视,乃是它的哲学的价值。在《奥义书》中,可以见出与柏拉图、斯宾诺莎、康德等相为呼应的思想。无怪乎叔本华要说:「余得是书,生前可以安慰,死后亦可以安慰」了。
《奥义书》的宗教思想 印度的思想,宗教与哲学是不能分的。《奥义书》的内容,可分作本体论、现象论、终局论的三部分。本体论及现象论是纯哲学问题。所谓本体,即是宇宙的原理。《奥义书》以「自我」(a─tman)作为此一原理。据《布利哈德奥义书》四‧四,五称:「此我,实彼梵也。」梵即是宇宙的本体。实在之梵,显现于世,即为现象论。《奥义书》说梵之成为现象者,共有三态:
(一)世界的支配神:此称为梵天(Brahman)或自在天(I─s、vara)之人格神。相当于柏拉图所说的造化神。
(二)物器世界:此即有情轮回的舞台。在空间的位置上,分为天、空、地之三界;在时间的过程上,有「劫说」(kalpa va─da)。谓世界于某时期依「梵」而 发展,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再归入于「梵」,世界常以同样的情形而循环不已。
(三)有情的成立:据《奥义书》的思想,有情的范围极广,上自天人(Deva),下至植物皆是;然其经常考察的中心是人类。有情的种类有四:1.胎生,2.卵生,3.湿生,4.芽生。
以上的梵之三态,除了支配神的观念之外,几乎多为佛教所吸收,加以改良之后,成为佛教的观念。
轮回与解脱轮回思想起于梵书时代,成熟于奥义书时代。根据业说而以为有情本体之我是常住;由此常住之我,因其行为的余势(业力)而连贯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三世因果的观念,也就随着成立。由三世因果而发动常住之我的轮回流转。
在《奥义书》中,有情轮回的范围也很广,包括天、人、鬼神及一般生类,乃至遍及植物在内。
《奥义书》的最终目的在于解脱。这个解脱,在于离去一切假现的系缚而安于本性的梵,不在于向往从来未有的天国,是在发现有情本具的真性。从《奥义书》的立场看,一切现象界的经验和知识,均与解脱的工夫无助;解脱是在离言语、绝思虑后的智慧(vidya─)。凡为宗教上的祭祀及世间的道德,乃是相对的善行, 不是解脱的正道,仅为助成解脱的初步或辅业。因此,《奥义书》中所谓的「知梵拜梵」,不是世间所称的知和拜,实与佛教禅宗的「大悟彻底」相同。
解脱的境界,也绝不是躐等的工夫。在达此境界之前,必须经过相当顺序的修行。故将人生过程分为四个时期:
(一)青年期的独身研究生活:入师门学《吠陀》及祭法。
(二)治理家庭的生活:结婚生子,供神祀祖。
(三)森林苦修的生活:中年过后,修道习定。
(四)隐者羽士的生活:晚年时期,云游弘化。
修行解脱道的方法,即是襌定、瑜伽。将身心结合于一处,离动住静而做内观,此为《奥义书》中期以后的重要修行法:即在远离人迹的林间、河边、洞穴等处,端坐调息,将心集于一境,念「梵」之表征「唵」(om.)字密语,达于恍惚的状态,便以为近于「梵」我的真性了。
第四节经书及学派时代的宗教
《经书》《经书》的梵语叫作修多罗(Su─tra)。系由「织」(siv)字而来,意为在用简单的语句,总括教义之大纲,好像以线穿花或穿珠那样。
《经书》的年代,马克斯弥勒说:大约自西元前六世纪至西元前二世纪之间。其内容虽混有古书中所没有的信仰及思想,但在大体上仍为祖述梵书时代的制度及仪式。故其虽为学派时代的产物,仍是形成广义的《吠陀》之一部分。《奥义书》是《吠陀》理想方面的发展;《经书》则是《吠陀》婆罗门教实际方面的记述。所以,若不研究《经书》,便不能完全了解婆罗门教。
《经书》属于《吠陀》的,又被称为《劫波经》(Kalpa Sut─ra),是由三类合成。所谓三类,即是:
(一)《法经》(Dharma Sut─ra):搜集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而成。
(二)《天启经》(S、ruti Sut─ra):说明祭官所司的大祭。
(三)《家庭经》(Gr.hya):说明家庭中,由家长所司祭的仪式。
合以上三经,便完成了婆罗门教实际方面的说明。
四姓四姓即是婆罗门教的阶级制度。四姓的渊源是在《梨俱吠陀》的〈原人歌〉,谓由原人(梵)的头生婆罗门,由肩生王族,由腿生吠舍,由足生首陀罗;经夜柔吠陀至梵书时代,四姓即成为社会的制度。但在《梵书》及《经书》中,对于婆罗门的要求也很高。例如祭典中若有一个婆罗门有罪即不成就;作为 婆罗门的资格,必须音声好,形相正,年老有知识,道德而有善行;若不学《吠陀》也不教《吠陀》,便等于首陀罗。
婆罗门有六项职责:1.学习《吠陀》;2.为自己司祭;3.为他人司祭;4.教授《吠陀》;5.自行施舍;6.接受布施。
刹帝利王族的职责,在于用武器保护有情之财产,并且施行善政。政治是以人民为本位,税收用作保护人民,给俸官吏,供养沙门,保护残废,养战死者之遗族;仅以其余,用作国王宫廷的开支。
吠舍即是百姓,其职责在于农、商、牧畜等。要纳税金,要供养婆罗门。
以上三姓有信仰宗教及死后生天的权利,故称再生族;首陀罗没有信仰宗教的权利,故称一生族。首陀罗是奴隶阶级,毫无公民的权益。据《法经》中规定,此一种姓,唯一职责是在以劳动来服事以上的三姓,不许经营独立的生活。乃为宗教所不救的贱民。
妇女与婚姻妇女在梨俱吠陀时代,有与男人相同的地位,并且很可能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到了夜柔吠陀时代,妇女地位下降,以「女子为不信」、「女子为污浊」,但仍不失太古之美风,夫妇同住,同司祭场的重要仪式。至经书时代,妇女地位仅是男子的附属,丧失独立的权利,如同中国古代的「三从」之风;且在 《法经》中公认多妻主义:1.婆罗门种姓可有三妻,娶本姓一个,刹帝利姓及吠舍姓的各一个。2.刹帝利种姓可有二妻,娶本姓及吠舍姓各一个。3.吠舍种姓及首陀罗种姓,各娶本姓的一个。妇女的地位,全与首陀罗相彷佛,规定杀死妇人之罪与杀死首陀罗的罪相同。因为男子结婚是求子嗣,「婚后十年不孕,或二十年只生女孩,或十五年生子皆不育,则当出其妻」(《包达耶那法典》二‧二,四,六)。
但是,《法经》对妇女也有宽大的地方,《科多马法典》中说:「若女子已达妙龄,其父不为其定配偶者,经三月后,女子得自从其意择夫。」这是自由的婚姻。
《包达耶那法典》对于妇女的贞操尺度也很宽大:「妇女有特有之拂秽法,每月之经水,能去其自犯之罪。」即是说:妻女与他人通奸,只要没有因此受孕,便算无罪。
对于寡妇的要求也不严格,《科多马法典》及《包达耶那法典》均说:于丈夫死后的一年之间,要断酒、肉、蜜、盐等物,伏于土室。一年后若欲求子,可与亡夫的兄弟或亲族,生两个儿子。《科多马法典》又说:若丈夫他往,过六年而仍无音讯者,其妻与他人通奸,无罪。
生活即是祭祀根据《经书》的规定,人之一生,不过是依照祭祀的预定次 第而行的历程而已。每日有每日的祭祀,每月有新月及满月祭,每年有例行的年祭,其间又有种种临时祭,又有数年一次的祭,一生之中又有数次特定的祭。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之一,即是「祭祀万能主义」,离开祭祀,他们就无生活可言了!但要给它分类来说,可分作家庭祭及天启祭的两大类:
在家庭祭之中,包括从人之托胎而至下葬的仪式,试举如下:
(一)受胎礼:夫妇婚后,欲怀孕而行的祭。
(二)成男礼:怀孕三月,希望生男孩而行的祭。
(三)分发礼:成男礼后一个月行之。
(四)出胎礼:临盆时,生产时,生下后,断脐带时,由父母共行之。
(五)命名礼:一般在生后十日行之。
(六)出游礼:初出门时,为生后四月行之,与父母外游。
(七)养哺礼:初进食物时,为生后六个月行之。
(八)结发礼:婴儿终期入童子期时行之。
(九)薙发礼:剃除头发的四边,表示童子期终入成年期时行之。
(一○)入法礼:此为人生四个时期的第一期开始──婆罗门八岁至十六岁,刹帝利十一岁至二十二岁,吠舍十二岁至二十四岁之间为入法时期。若此时期中不 行入法礼,即失去宗教的权利,也失去再生族的特权。
(一一)归家礼:由师家学成返其自家之前所行之礼。
(一二)结婚礼:归家后,行人生在家的大礼。
此外要行新满月祭,要行好几个月的定期祭,要行祖先祭。
对于死人的葬法,分有火葬、水葬、埋葬、投弃、曝弃等五种。
又由专门的祭官所司的天启祭祀。家庭祭是以家长为司祭者,天启祭的司祭者是专门的祭官;家庭祭只用一火,天启祭则用家主火、供养火、祖先祭火的三火。
在天启祭中又分为供养祭及苏摩祭。
(一)供养祭:此包括有置火祭、火祭、新满月祭、祖先奉饼祭、初穗祭、四月祭、供兽祭等。
(二)苏摩祭:凡供养祭以外的大祭,皆称为苏摩祭。例如力饮祭、即位礼、马祠、奉乳茶、火坛祭、人祠、一切祠等。其中的马祠,是婆罗门教的大祭,若有野心的国王,想要征服四方,便行此祭。先选取一匹供作牺牲的马,洗净作法后,派贵族少年武士,放马于东、南、西、北方各一年,任由马的心意到各邻国的领土上吃草。马所经之国,该国若自知无力抵抗放马之国者,即当以精兵加入 卫马的队伍,以示承认了马祠之国的宗主权,否则即以兵力相抗,发生战争。至于人祠,太古时可能曾用人作牺牲的。但到梵书时代,已改用米麦等物代替了。所谓一切祠,是将财产、妻子、眷属等奉施于神及人,自己隐居于山中的祭祠。事实上,凡为隐遁之士,多作一切祠的祭式。
学派的兴起及其开展在《奥义书》的终期,由于内外双重的原因,开出非婆罗门主义的好多学派。此等学派思想的兴起,由内观之,固以《奥义书》为其原动力,但也因了潜伏在民间的信仰之抬头;由外观之,乃因随着各地方而生出的种种思潮之独立而成。
据多伊森氏等的研究,当时继《新奥义书》而开出的学派,可分为五大潮流:1.纯吠檀多主义;2.瑜伽主义;3.湿婆主义;4.毘纽笯主义;5.遁世主义。其中的湿婆主义及毘纽笯主义,是在《古奥义书》之外发展而迎合有神思想的学派。在此五大潮流之外,尚有佛教、耆那教、正理派等,与《新奥义书》的思想也无甚联络。
在原始的佛教圣典中,对于佛世的时代思想虽曾详述,对于当时的大思潮却未提到,乃至连《奥义书》的名字也未发现;但研究《古奥义书》的年代,确在佛世之前。即使为中国及日本佛教学者认定较佛教为早的几个学派,例如数论 派、胜论派、正理派等,在原始佛教的史料中,亦难证明它们的存在。这是颇难解释的问题。
学派时代之初的四大思潮事实上,在佛世前后,也即是学派时代之初的二、三百年之间,印度思想极为混乱,大致可分为四大流派:
(一)正统的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在此期间,一面遭受学派分化的气运所逼,一面则促成其在对抗新教派的必要上,编成了几部有组织的宗教书,例如《家庭经》、《天启经》、《法经》,即是此时的产物。
(二)习俗信仰的有神思想:有神的潮流之中,具有代表性的文书,便是《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大战书》),特别是《大战书》中的《薄伽梵歌》(Bhagavad-g1─ta─),为此思潮的顶点。在此时期,将吠陀时代的神做了改变。例如把雷神因陀罗变为帝释天(S、akra-deva─na─m-indra),变为勇武而多妻妾享受的天神;酒神苏摩变成了月神。又增加了吠陀时代所未有的神。例如财富之神毘沙门天,女神吉祥天。此时的中心神格有三位:1.毘纽笯(Vaish.nava),即是那罗延(Na─ra─yan.a),2.湿婆(S、aiva),即是大自在天(Mahes、vara),3.中性之梵及男性化的梵天(Brahma─)。在此三神之中,尤其崇拜毘纽笯及湿婆二神;在梵书时代,原以那罗延天、摩酰首罗天(大自在天的音译)、梵天,是一体三身的造物主。
(三)哲学的潮流:以上所举《新奥义书》开出的五大潮流行于此时;六派哲学中的数论派、瑜伽派、胜论派、尼夜耶派的兴起,也在此时。
(四)反《吠陀》的沙门团:由佛典中知道,这些反对婆罗门主义的教派,是活跃在恒河东岸及下游的摩揭陀国一带。佛经中常见的六师外道,就是指的这些教派,分别主张现世主义、唯物主义、快乐主义、苦行主义。不过,婆罗门教固有足以反对之处,六师外道的极端反对婆罗门教,也未必就是众生之福,遂有释迦世尊起而宣扬中道主义的佛教。
学派时代的共通思想从出发点上说,一切学派无不以离苦而得解脱为目的。解脱的中心,即是由「我」之生命的问题而发展出来。
对于器世间(物质的宇宙)的看法,自《推提利耶奥义书》(《古奥义书》之一种)以来,认为组成器世间的元素有五种:地、水、火、风、空。除空之外的「四大」说,乃诸派共通的见解。
就世界的种类及形状而言,《推提利耶奥义书》即说:宇宙上下皆围以水,其中有三界,三界之旁有日月等的守护神。学派时代仍保存此三界的名而加以各种说明,佛教也不例外。
世界的中心何在?据《大战书》中说:世界如一莲花,中心有高达天界的迷 卢山,梵天座于山上而造作万有。佛教的学者,则以须弥山(Sumeru 须弥卢,妙高山)为世界的中心。山在八海之中,四方有四洲,日月旁绕须弥山,人类住于东、南、西、北的四洲之上。须弥山实即是由于学派时代的印度人,对于地理考察所产生的神话解说。因为印度的北方有喜马拉雅山,他们即以为是世界的中心。又因印度的地理是个大半岛形,海洋的水将它三面包围,所以认为世界是在水中。又因印度位在喜马拉雅山之南,他们便以南洲自居,而自称印度为南阎浮提。其实,这种地理知识是很幼稚的,唯在当时的人类,也只能作如此的半神话解释。
在时间的看法上,《摩那法典》(婆罗门教的法律书,成于学派时代)及《大战书》,将人间的一个循环,由道德及寿命的关系而分为四期,称为:1.四点,人寿四百岁;2.三点,人寿三百岁;3.二点,人寿二百岁;4.一点,人寿一百岁;每期时间的延续,依四点的次序为四千年、三千年、二千年、一千年;如此循环四千回,即相当于梵神的一日。梵神睡了,世界便破坏。再等同样的时间,梵神醒来,世界又成立。佛教的学者,则将之分为:成、住、坏、空的四劫。以四劫为一大劫,即一个循环,观念虽略异外道,但也大同于外道。因为这种时空组织的思想,是完成于部派佛教时代,所以我称为佛教学者的意见,而不称为佛的知 见。
两大史诗我们知道,当雅利安人进到印度之后,征服了先住的土着民族,为了保持雅利安人既得的优越权益,所以创始了阶级制度。因为当时的雅利安人,是以祭司为社会的领导阶层,便唱出了一个神话:「梵天口中生婆罗门(祭司),肩膀生刹帝利(武士),腿部生吠舍(平民),脚上生首陀罗(贱民)。」故在《吠陀》文学中,均以婆罗门阶级为最高。
但在雅利安人移住到恒河流域之后,与土着达罗维荼族的文化接触交流之下,便对《吠陀》思想产生了审查的态度,他们是将刹帝利阶级提高至婆罗门以上,至少是看为平等。于是,就产生了两部以王者武士阶级为中心的史诗,那便是《摩诃婆罗多》及《罗摩耶那》(Ra─ma─yan.a)。这两部书是接受《吠陀》思想的根柢加上民间信仰的素材,镕铸起来,用叙事诗的体裁,叙述了古代印度的社会状态。正如两大史诗的英译者洛美斯达德(Romesh C. Dutt)所说:「两大史诗显示给我们以古印度所存在的文明与文化、政治与社会生活、宗教与思想的最明了而生动的图画。」它是代表当时王者武士们的思想模式,也代表了当时印度一般宗教信仰的倾向。而此时代正好是佛陀化世的前后。
《摩诃婆罗多》译为《大战诗》或《大战书》,照字意解应是「大印度」。摩诃 是大,婆罗多则为印度人自称他们的全境。这是世界第一长诗,共十八卷十万颂二十万行;若把希腊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合并起来,也不过《摩诃婆罗多》的七分之一。全书故事是以阶级歧视而引起:有两位武艺相埒的英雄迦那和有修,本为同母所生。迦那为车夫的儿子,有修则为国王的儿子。在一次比武大会上,迦那因为是车夫的儿子而被拒绝比赛,有修则顺利地取得了冠军;又一次在女主角德珞帕娣的选婿大会上,迦那虽有合格的绝技,德珞帕娣竟当场宣布不愿嫁给这样一个车夫的儿子,结果又是有修中选。因此而使两位亲兄弟成为生死怨家,兴起了一场动员全印度大小数十国的大战。在拘罗地方大战十八天的结果,迦那仍死于有修之手。
大战发生的时期,据欧洲的东方学者麦克唐纳(Prof. Mac Donell)等说:是在西元前一千年顷。有些印度学者,则谓在西元前一千三百年左右。传说此书的作者是广博尊者,口口相传而到最后,始用梵文记录。实则此书是经过长时间及很多人的努力而完成。在西元前五世纪时,可能尚是一些口唱的短歌,多半是不连贯的战歌或战史。到西元前三百年左右,才由僧侣们把各自所信的诸神及神话插进去,用以抬高其宗教的地位。到西元三百五十年为止时,已在诗中加进道德的教训,使之成为雅俗共赏而获得「第五吠陀」的美称。书中的可利休那 (Krishna)智慧卓越,有人把他比作《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因此也被印度教视为毘纽笯的化身。
《罗摩耶那》译作《罗摩所行传》,共有七卷二万四千颂四万八千行。此书的基础早于《摩诃婆罗多》。在西元前五百年时,已完成了简单的故事,但到亚历山大于西元前三二六年攻略印度后,此书仍在增加之中。
这是叙述憍萨罗国罗摩王子的一生行事:他为遵守父王诺言而放逐于南印度森林中十四年,忠心的妻子息妲随行,却被锡兰国王诱拐而去,因而引起战争。后得猴神哈纽曼的帮助,渡海攻陷锡兰而救回息妲。此在佛教文献中也有消息。例如巴利文《十车王生经》及汉文《十奢王缘》中,同样记载着罗摩放逐的故事;又在汉文佛典《未名王生经》中,说有一位国王被逐,王妃被邪龙抢去海岛,因得小猴之助而负石填海,天药治病,屠龙得妃。这两种记载,可说是《罗摩耶那》最初的本事。
可利休那与罗摩,同被印度教视为毘纽笯的化身;但可利休那的教训和灵异,究不如罗摩人格的故事感人之深。所以迄今在印度民间,罗摩崇拜的势力大于可利休那。印度政府也每年要主持罗摩节的典礼。(本目内容多半采自糜文开的《印度两大史诗》)
第五节 印度教的内容
印度教的历史 印度教(Hinduism),即是新的婆罗门教。在佛陀时代的前后,由于新兴思想及民间信仰的刺激,有神派的婆罗门教,即渐变而成了印度教。
印度教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作六个时期:
第一期:自西元前二世纪至西元后二世纪之间,是有神论复兴转机的时代。此系由于《罗摩所行传》及《大战书》的两大史诗的力量,将梵天、毘纽笯、湿婆的地位提高。又有《奥义书》将梵我与湿婆、神与英雄可利休那,视为一体,树立了唯一绝对人格神的崇拜。
第二期:西元二百年至五百年时,有毘纽笯派、湿婆派、梵天派等的产生。由佛教方面的资料,知道毘纽笯派及湿婆派,在龙树时代(西元一五○─二五○ 年)已经出现,因在《中论》及提婆的《百论》中,已提到了这两派的信仰。
第三期:西元五百五十年至九百年间,由商羯罗阿闍梨,自吠檀多派的哲学基础上,大成了印度教;湿婆派及毘纽笯派在此期间极盛。从《大唐西域记》中知道,玄奘留印期间,印度诸国多有信奉大自在天及那罗延天;唐玄宗开元年间 (西元七一三─七四一年)来华的金刚智及不空所传的密教,亦有降伏大自在天之说。湿婆派的异流铄乞多派(S、a─kta)的女神崇拜,也在此期中兴起。
第四期:西元九百年至一千三百年顷,为怛密耳(Tamil)宗教诗人歌咏其宗教信仰中心的时期。
第五期:回教影响印度教的时代。
第六期:西元一千八百年之后,基督教影响印度教的时代。
本书不能将印度教的各派各期,详细介绍,只能将印度教与佛教先后互关以及重要的部分,作扼要的说明。以下所用的参考资料,则系取自A崎正治的《印度宗教史》,阪井尚夫的《印度之宗教》,糜文开的《印度历史故事》及《印度两大史诗》。
印度教的三位大神印度教是《吠陀》信仰的革新,也是婆罗门教的复活。因在阿育王时代之前,佛教的崛起,取代了婆罗门教的地位。此后,婆罗门教吸收了佛教的优点,以及民间信仰的要素,便起而复兴成为印度教。
取自佛教的有哲学理论、宗教仪节、寺院建筑、圣像雕刻和绘画,以及圣迹的巡礼及培植。此在佛教以前的婆罗门教,特别是艺术方面,非常贫乏。
取自民间信仰的,则为《罗摩所行传》及《大战书》中的英雄人物,被印度 教融和成为神的化身而加以崇拜。由于民间英雄崇拜及佛教化身观念的输入婆罗门教,结果便出现了一神而现三身的信仰,将婆罗门教的梵天,演为三种身分:
(一)婆罗摩(梵天)为宇宙的创造神。
(二)毘纽笯(那罗延天)为宇宙的保护神。
(三)湿婆(大自在天)为宇宙的破坏神。
此三大神的性能各异,本体则一,是由一元之本体而作三种不同的显现。吠陀时代以来的诸神,均降为三位大神的下属。这种三位一体的信仰,略似基督教的圣灵、圣子、圣父;梵天居于圣父的位置,毘纽笯与湿婆居于圣灵的位置,化现的英雄人物居于圣子的位置。但到后来,印度教徒对于毘纽笯及湿婆起了个别独立的崇拜,印度教也就因此分派再分派。
梵天,本为古来印度的最高神。到了印度教,又对他构成了新神话,将他置于宇宙的中心位上,而把另外二神当作人格崇拜的对象。加上民间英雄崇拜的故事,此二神的神话也就越来越与人间接近。由于英雄的恋爱故事,故也构成了神之配偶的女神崇拜。《罗摩所行传》中的罗摩,《摩诃婆罗多》中的可利休那,既被视为保护神毘纽笯的化身,书中的女主角息妲和萨维德丽,黛玛英娣和德珞帕娣,自然也成了被崇拜的女神。由于两大史诗均极重视夫妇的爱情,妇人的忠贞 和贤淑,青年男女的相爱。例如牧童可利休那与少女相恋,罗摩与息妲的蜜月,或则悱恻动人,或则风光旖丽,都是一种恋世思想的表达。故在此后的印度教各派,固仍有修苦行的人,多半教派的教师却是有家有室的人。
这种化身的思想,原出于佛教。佛的「本生谭」中,说他在往昔生中行菩萨道时,曾现种种身分及种种类形,此为印度教吸取之后,即有毘纽笯化种种身的传说。例如《大战书》卷一四,便说曾化野猪、人狮子、倭子、鱼、罗摩、可利休那。其他地方的记载,乃至连佛陀也被说成了毘纽笯的化身之一,佛像也成了被他们崇拜的对象。因此,佛教中慈悲、宽容、平等的观念,也被印度教吸收过去,终使佛教混入印度教中而消失。
《富兰那》文学及印度教的诸神印度教的教理及神话,自佛教之后,即渐次形成。至西元二、三世纪之际,即有新的圣典编成,称为《富兰那》(Puran.a)文学,系由二大史诗的神话、印度教的法典以及其他的传说与习惯的总合与大成。它的内容在四世纪的一位学者,将之分为五部:
(一)世界创造之宇宙论(sarga)。
(二)世界之维持、破坏,及其年代(prati-sarga)。
(三)诸神及教主之系统(vam.sa)。
(四)摩拏之历代(manvantara)。
(五)日、月两个种族之历史及其子孙(vam.sanucarita)。
现在的《富兰那》已经后世改窜不少,故其只就关于梵天、毘纽笯、湿婆三神的记载而分作三类。
在《富兰那》中,以为世界之创造,是由于梵天或毘纽笯受了婆薮天(Vasudeva)的迷妄,故造出梵天的世界,并使其子七人为教主,主持人类的繁殖和世界的成坏。这个世界的中心是须弥卢山。在我们所住的阎浮提波(Jamabu- dvipa)的周围,尚有八山相隔,外面又有盐海、糖海。这个宇宙便是以这样的七陆七海围绕而成。往空中数,有七层天,最上一层毘孔陀天(Vaikuntha),为宇宙保护神毘纽笯的居处;往下有七层地下世界。地下世界之下,则为二十一个地狱。
天上有无数的神,或做人形,或做禽兽形,步行于空中,各以各的果报而享天乐。他们多手多腕,有身体但没有阴影。他们的眼睛永远不瞬,天衣花鬘,华丽而永不衰坏。能以一身而作种种形态的自在变化。
天上诸神的最高地位,是喜见城主因陀罗,又名帝释天,与他的妻子因陀罗尼(Indrani)共住于最上天宫。柱楹均系珠玉镂成,七宝行树连接成林,微妙音 乐及美好饮食充盈其间,万千美女以及紧那罗(Kim.nara)、干闼婆、迦楼罗(Garud.a)等天神围绕。
紧那罗是人身马首的天部,能歌,乃为天上的歌神。女的称为紧那罗女(Kim.nar1─),在佛典中说她们极美。
干闼婆也是音乐神,是天上的乐手。能嗅香、善奏乐、精舞伎。其妻阿布沙罗斯(天女),美而善舞。
迦楼罗是半人半鸟的神,通称金翅鸟。常受因陀罗及毘纽笯的役使,飞行各处,与敌战斗,杀龙是他的特技。同时又能吹笛,常在空中奏乐。
另有龙王(Na─gara─jah.)、龙女(Nagakanya)住于地下之龙宫。德叉迦(Taks.aka)龙王及和修吉(Va─suki)龙王,是龙王中的大龙王。龙是半人半蛇的神,其宫殿称为薄迦伐帝(Bhogavati),处于海中之下界。龙王舍夏是支撑宇宙的神,又是毘纽笯的侍从,共有千头;同时又以五头的龙表征湿婆而加以崇拜。
尚有夜叉(Yaksha),是人形的空行神,虽其有时对人不利,但却经常是人类的保护者。女的称为夜叉尼(Yakshani)。
此外有常与天神作战的阿修罗,与人为敌的罗刹、毕舍遮,此皆属于恶神、恶鬼、幽鬼之类。
从以上诸神看来,大致仍是吠陀时期的产物,不过加入了民间信仰及佛教的成分。这些神鬼均被佛教承认,大都成为佛教的护法神;一转又被印度教吸取,成了毘纽笯及湿婆的天部。
商羯罗与印度教印度教的图谋复兴,固然为时很早,印度教的思想统一及独立分派,则有待于商羯罗(西元七○○─七五○年)的出世。商羯罗阿闍梨之前,虽已有了《富兰那书》及《薄伽梵歌》,前者重于宗教信仰,后者重于宗教哲学,但其仍为混乱驳杂的局面。历千年之后,始由商羯罗将之组织统一。当他死时,他对印度教的贡献之大,却可与亚历山大对希腊王业的功勋相比。他首先站在吠檀多派知识宗教的立场,注释了许多的古代哲学书。以他自己的意见,主张用印度传统的婆罗门哲学为主干,总合印度的一切哲学。因其吸收佛教的思想极多,故在后世的学者,把他称为「伪装佛教」。但他这种吸收新知而汇集印度哲学之大成的胸襟,立时风靡了全印度的思想界。他又亲自游历四方,教化人民。同时派遣英俊弟子多人,多赴各地,他们均以奔放的热情及滔滔的辩才,高倡破邪显正。他们选择的主要对手,便是已在走向下坡的佛教。商羯罗尝至藩伽罗找佛教辩,竟无一人是他敌手。因此而有二十五寺被焚掠,五百比丘受迫改宗。他们对于上流社会,是用哲学思想来说服,对下层社会,则用通俗信仰来教化。
当商羯罗去世之前,已在印度四方创立了四座大修道院,死时即指派其高弟分别主持。可是,凡事无常,当印度教统一之后,接着来的便是派系的分裂,但他仍为诸派的共祖。后来的毘纽笯派,把他祀为毘纽笯的化身,湿婆派又视他为湿婆的化身。当时的佛教,正在闹了自家门内的思想纠纷之后,中观派与瑜伽派诤论,中观派中也分作两系来互诤。但到此时,人才凋零,已无一位大师。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结果是印度教大获全胜。
印度教的支派分裂,是从西元第九世纪开始。同由商羯罗的及门弟子开出的,据说有湿婆派(S、aiva)、毘纽笯派(Vaishn.ava)、性力派(S、a─kta)、伽那钵提派(Ga─n.apatya)、太阳派(Sa─ura)、波输钵多派(Pa─s、upata)。分派的原因,系由于崇拜对象的不同而起。因为印度教的源头是婆罗门教,那是交换神教,可以随崇拜时的不同对象,而予此对象以最高神的地位。到了印度教中,则以唯一绝对的最上之神以外,容许另有各种性格的大神存在。如前面所举的三位大神,本系一体的三相,后来却把他们分开,各派仅拜其中的一位。
最初出现的分派,主要是毘纽笯派及湿婆派。从形式上看,有两种不同点:1. 是额前的记号:湿婆派用白色画三条横线;毘纽笯派则用红、黄、白三色画三条纵线。2.是持用的数珠:湿婆派系用坚果做菱形的数珠三十二粒;毘纽笯派则用 木质的数珠一百零八粒(后来传入佛教的念珠也用此数,值得留意)。
再从意趣上看,湿婆是威严破坏之神,所以有时用死人骨骼做数珠,以三叉之枪作表记,以男性生殖器怜伽(Lin.ga)为其表象。湿婆的偶像也极恐怖森严,又用牡牛表征其威力。因此,这派的修行者,重视冥想、禁欲、苦行,与古婆罗门教的厌世派相当。至于毘纽笯乃是人情之神,富有温和快活的风趣,故以英雄罗摩及可利休那之像为其偶像。此派信徒,多属恋世,故有流于肉欲放逸的颓风,但他却为一般人民所支持。此派的僧侣多有家室,一如世间的俗人。
湿婆派湿婆神在吠陀时代,乃是空界的群神之一,名为罗特罗。由于他有忿怒杀伤之威力,故到印度教中,就成了宇宙的破坏神,与破坏相对者,他又是再生之神。所以,此神的性格很复杂,大抵可分如下的五类:
(一)一切众生的破坏者:当一劫终期,他便杀尽一切众生,乃至梵天与毘纽笯,然后用火烧毁。他将天神的骸骨缠于颈间,把余灰涂上他的身体。因此,湿婆派的信徒,也均用灰涂身,作为崇拜的表征之一。
(二)再造者:他在破灭之后,又常加惠众生,给予再造及守护。在此种观念的崇拜下,多半是用男性生殖器怜伽为其表征。
(三)苦行者的模范:因其有沈思冥想及苦行禁欲的性格,所以又被称为大苦 行者(Maha─-Tapa─h)。修持者以坐于榕树下,裸体、涂灰、冥想作为崇拜的表征。所以湿婆派的厌世倾向与毘纽笯派的恋世倾向,适巧相反。
(四)一切圣知之泉源:因其禁欲冥想,所以是学者及思想家的模范。
(五)欢乐的神:有时湿婆又与其妻同住山中,狩猎、饮酒、有扈从的小神围绕,并与其妻共舞嬉乐。由于这一性格,后来产生了女神崇拜。因为湿婆与妻拥抱交合,本系用以表征再生的威力,也就是天地造化合一而使万物得以生生不息之意,但到后来却演为用性交作为崇拜的仪式了!
由于湿婆的性格复杂,故其名称也极多,据说共有千八个异名。例如大自在天、大天、火神、施惠、母、父、众生现出者、一切构成者、寂灭、造岁者、大幻、夜行者、马面、大怒、根本、畸形等等。
由湿婆派分出的,又有好多派,主要者有复认派、波输钵多派、水银派。
复认派(Pratyabhijn~a─),是绝对的唯心论者,以为世界系因迷妄而成,世界及众生均属于唯一的大自在天,所以是湿婆之奴。站在人的立场,视一切万物,亦不出乎自己心中的观念之外。吾人认识万物,亦即是大自在天之观念藉吾人自己的观念而重新认识,所以称为复认。因为吾人与湿婆同一体,亦能同其观念来认识事物。由此恩宠,故知自己的神,即存乎自己之中;所以,离去迷妄,即可回 复神力而得解脱。所谓解脱,乃是完全地与大自在天成为同一的实在。
波输钵多派(Pa─s、upata),此在汉译佛典中称为牛主外道,或兽主外道。在商羯罗之前的世亲菩萨的着作中,即已见到此名。此派以为世界及人类之存在,是受苦界的系缚,若盼解脱此苦,首先要靠智力和思想之与湿婆神结合,由之进入停止一切的活动,摆除一切的苦恼,与绝对的宇宙原理合而为一,便是解脱之境。若想解脱,需要依止师,修戒行,常远不净,除迷误,常冥想湿婆;一日三次举行沙浴,坐于烧热的沙上;奉供物,诵经文,巡礼圣地;以歌赞、欠身、振颤、跛行等动作向神献媚;乞食、破衣、粗食,严厉地自制克己。可见此亦苦行的一派。
水银派(Rases、vara),此与中国道教的丹鼎派类似,是以链金术而使肉体不坏不死,故以健身养生为目的。此派的不死之法,是用云母及水银配制混合,由其质的变化而生不思议的神力。他们认为水银与云母的配合,即是湿婆与女神威力的合一,所以能藉此种神化的精力而使服食的人从必死达于不死,并且得大自在,飞行无碍,彻见宇宙原理,远离一切苦厄,解脱一切系缚,获致永恒的幸福。这是求取现世幸福的一派,所以也是由苦行派过渡到性力派的中间派。
女神崇拜
湿婆神是破坏者,也是再生者与繁殖者。原是一种宇宙观的理论 或解释,所以初期的湿婆派是属于知识阶层的宗教。后来与民间信仰结合,既有求取现世幸福的教派出现,也就自然地引生了肉欲放纵的信仰。认为湿婆也是幸福及财富的来源,他能赐人以子女,并使家畜繁殖。又从生殖的威力,转移到女神崇拜。湿婆与妻交抱,本来表示宇宙的合一而生万物,后来却将生殖的威力转变为湿婆之妻的表征,以为生育之力,是出于女性的特长。
女神崇拜既由湿婆的派生,女神的性格也与湿婆相同,她有威烈和温和的两种面貌。在威烈方面,她是死亡女神。名叫卡利(Ka─li),黑面、乱发、獠牙咧嘴、提剑杀人、用血润喉、以枯骨环颈。故在祭祀之时,常以血食供奉。虎血可获女神百年的满足,人血可买女神千年的满足。在过去常用活人作牺牲,后为英国的殖民政府禁绝。
此一女神的另一个名称叫作杜尔嘉(Durga─ 意为难近母)。全身金色,共有十手,各持兵器,追杀恶魔。据考察此一女神,本为住于频闍耶山中的处女神,是水牛魔(Mahisa)的杀戮者,喜酒肉、好牺供。到了《摩诃婆罗多》中,把她写为英雄可利休那的恋人。这个原始山地人民的处女神,由于和可利休那神话的结合,便一变而成了湿婆之妻,又改换一个名字,叫作乌摩(Uma)。
这有一个生动的神话:天上诸神被水牛魔阿修罗打败驱逐,去向梵天求救, 梵天要诸神去找湿婆的儿子。当时的湿婆却还没有结婚,独在山中静修,正好山神派他的女儿乌摩在做湿婆的侍者,诸神就派爱神(Kamadeva)去用法术使这两神相爱,结果就使他们二神成了一对夫妇,并且生了二男二女。战神迦帝凯约(Kartikega)和智慧神迦蓝司(Ganesh)是他们的儿子;文艺女神娑罗扫阿帝(Sarasuati)和吉祥女神拉克辛蜜(Lakshmi)是他们的女儿。乌摩带了她的儿子战神,出阵连战三日三夜,最后战胜了骑在水牛背上的阿修罗。
印度教本以牡牛是湿婆的表征,但在每年祭祀杜尔嘉女神的连续十天之中,每天必杀水牛奉祀,把杀水牛作为杀败魔神阿修罗的象征。
但在另一方面,这位配偶女神,又是温和柔情的。她与湿婆恩爱欢乐地住在山中,度着享受五欲的夫妻生活,因此,她又叫作爱欲女神(Ka─mes、vari);她也是贞洁的清净女神(Vimala─)。另外尚有很多的名,例如大智女神、生育女神、大母神、恋爱女神、行法修验女神等等,总数约有一千个。
这个女神既有爱欲及生育等方面的威力,乃至宇宙间的任何威力无不集其一身,所以此派信徒即对女神产生至尊无上的信念。万物均由女性而生,万物无不含于女性之中。结果,便是性力的崇拜。
性力派
性力从何而来?初为生殖器崇拜。此在印度《吠陀经》中尚未发 现,或系出于非雅利安人的土着之间。亦有人说是由外来民族的输入,唯其在印度文献之中出现,乃为《富兰那》圣书。
将宇宙的破坏及再生,以湿婆及其妻作为表征。又用男性生殖器怜伽(Lin.ga)及女性生殖器优尼(yoni),象征男女二神。即以男女阴阳的崇拜,作为信仰破坏力与再造力的对象。
本来,仅对生殖器的崇拜,不致激起放逸的淫风,因在后来又产生了一种理论,认为人体机能,有无数的脉管,共分六大部分,分属六个中心轮(cakra),各轮均如莲花状,由上而下分六个位置。最下部最重要,那便是生殖器,称为木拉陀罗(mu─la─dha─ra)轮。即以此轮而修(男女)相应(瑜伽)之术,可将此一相应产生的力,由最下轮而升至最上轮。上下之轮相通相接,便可产生超自然的奇迹。(此可注意者,中国亦有一派术士,把修定运气称为转*轮,气脉接通称为破关,也同于此了。)
于是,由女神的性格,导向女性的生殖器;又把女性生殖器,视作修行瑜伽术的曼怛罗(mudra─ 印契)。现将性力派的祭祀仪节,略述如下:
(一)神殿礼拜:对女神供献谷物、家畜,乃至以人为牺牲。
(二)轮坐礼拜:以同等数目的男女各半,进入密室,在夜间围绕一个作为本 尊(女神)象征的裸体女人而坐,唱五摩字真言,即是酒(madya)、肉 (ma─m.sa)、鱼(matsya)、印契(mudra─)、谷粒(maithuna)。
(三)行悉檀:悉檀(siddham.),是成就的意思,即以修瑜伽术而获成就。
(四)最上秘密法:依照怛特罗(tantra)仪轨,接受教师指导,行男女秘密之术。
这四个阶段,主要是在吃了鱼肉喝了酒,各就「印契」而行交接。这样的集会,他们称为圣轮(s、ri-cakra)会。性力之名,即是由其圣轮会的重心,在于最上秘密法。
秘密法与咒印性力派发展后,印度晚期佛教的秘密乘,也就接受了它的理论。故在尼泊尔及西藏的喇嘛教,也有无上瑜伽法,并将无上瑜伽的经典仪轨,也称为怛特罗。
所谓怛特罗,乃为性力派圣书的总称,通常所用者六十四种,共计则有一百九十二种。以内容的性质而言,可分四类:1.教义的理论;2.瑜伽;3.建立神殿及神像的规定;4.宗教仪轨的行法。大多是记载女神与湿婆的对话,并非全部是讲的最上秘密。因为其中有数种怛特罗,名为瑜摩拉(yamaa),有「双」字的意味,而且此也正是性力派的特征,那即是指的男女二神的拥抱之状。于是,密教 无上瑜伽部的「上乐轮」,便名之为怛特罗。
性力派尚有一项特征,也为佛教的密乘接受或相近,那便是咒印。其内容可分六点:1.咒文(mantra),是指某些不必解释其义理而专供念诵的文句。2.咒字(bija),是指以某些个字,代表某些个神,例如「唵」字代表宇宙神的三位一元。其他各神均有特定的字,诵每一咒字即能借得某一神的神力。3.咒符(yantra),是以种种符号代表种种神,用血书写的符号所得的神力最大。4.咒札(kavaca),在石片、木板或纸上记下咒文、咒字、咒符,随身携带,有避凶趋吉的功用。5. 咒念(nyasa),口诵咒文之时,用指摩触身体各部,便可获致神力加持。6.印契(mudra),是用手指所作各种姿势表达各种神意,其目的是在求取相应。口诵咒、心观字、手结印,便是三密相应。故将最上秘密的相应,也视为印契之一,而且是大印契。
可见性力派的信仰,有取于婆罗门教的咒法巫术;最上秘密,则又类于中国道教的房中术或御女术。此为尼泊尔及西藏的喇嘛教所吸收。但是,喇嘛教毕竟是以佛法为中心的。欲知喇嘛教的教理及教仪,则请参阅另一拙着《西藏佛教史》。本书限于篇幅,已不能介绍了。
印度教的思想家在商羯罗之后,到了西元十二世纪,毘纽笯派出了一位罗 摩那耆(Ra─ma─nuja),主张限制的一元论,与商羯罗的思想抗衡。十三世纪时,又有摩陀婆(Madhva)主张人神二元论,开出摩陀婆派。十四世纪则有罗摩难陀(Ra─ma─nanda)出世,他以史诗中的英雄罗摩为毘纽笯的十大化身之一,故以罗摩为崇拜的对象,并且主张四姓平等,向贱民阶级传布他的信仰。至十五世纪,又有基于罗摩难陀的立场,采纳回教的优长,开出一个改进派,后在此派之下,便出现了印回杂的锡克教(Sikha)。
这种贵贱平等的思想,原出于佛教,此时再度兴起,影响很大,故在十五世纪的难提夫(Na─mdev)以及十七世纪的吐迦龙(Tuka─ra─m),均系贱民出身的宗教家。他们两位排斥偶像崇拜,主张道德生活,诚心皈依毘纽笯。这又是接受了回教影响的思想。
自十九世纪以下,由于西方殖民主义的国家,为印度带进了基督教信仰,基督教未能吞灭印度教,却使印度教的内部又起了一次改革性的变化。例如朗摩罕拉(Ra─m Mohan Roy)所创的婆罗门萨摩杰(Bra─hma-Sa─ma─j),以及陀耶难陀萨罗斯薄底(Daya─nanda Sarasvati)所创的雅利安萨摩杰(A─rya-Sa─ma─j),都是受了基督教的刺激,起而鼓吹复古思想;主张站于《吠陀》的立场,强固纯印度传统宗教的信仰。
第五章 中国的宗教
第一节 中国民族及其宗教的起源
中华民族 现在的中华民族,是包括了汉、满、蒙、回、藏等种族而成。从人种学的观点来说,这些都是蒙古种系的黄种人,故可以说:今日的中华各民族,原来就是同一种族的各支分系。根据中国古史记载的传说,中华各民族,也都是炎帝及黄帝的后代。
不过,在中华诸民族中,以居留于黄河流域的汉族,发展最盛,文化最高,开化最早。所以,往昔提起中国人,即会与大汉民族连在一块。中国的历史文化不自汉朝开始,何以自称中国人为汉族?那是因为秦汉时代的中国武力最强,版图最大,最先接触到外来如西域及印度的文化,并将中国的势力向外延伸。所以外国人最早知有中国者,是秦始皇时代,故称中国为「秦」,用罗马字拼音,便是 CHIN。西洋似有一个惯例,每喜欢在许多地名的末尾,加一个A字的「阿」音以表示地方之意。因而中国的西洋名称就成了「秦那CHINA」,日本人则称我们为 「支那」。也许中国人以为秦始皇行暴政,并且国祚短暂,汉朝武帝国力极盛,崇尚儒学,推行仁政,国祚长久,所以宁愿自称汉民族,而不愿自称秦民族。
那么,汉族最先是来自何地?西洋学者间有种种之异说,据李学曾的《亚洲种族地理》,总集之分为十说:1.巴比仑,2.中亚,3.于阗,4.甘肃,5.印度支那半岛,6.土着,7.美洲,8.埃及,9.印度,10.土耳其。
各家学者所见不一,但也均有若干立论的根据。不过其中多少亦含有地域及宗教上的主观色彩。例如有的西方人或基督教、犹太教、回教的信徒,他们相信上帝造人的一元共祖的说法,所以总希望设法证实中国人也和他们的祖先是在同一个地区发源的。
根据钱穆的《国史大纲》,以北京人的发现及爪哇猿人的对照,便以为西洋人所持中国人来自西方的臆测是可以不攻自破的。以爪哇猿人及北京人齿骨及头骨的性质解剖,唯与东亚的蒙古种人及北方的中国人相类似。爪哇猿人距今已五十万年,北京人的牙骨可能已是百万年前的遗物。
至于欧洲所见最早的克鲁麦囊人,距今不过四万年至二万五千年之间。依基督教的《旧约》,上帝创造宇宙及亚当和夏娃的时代,据奥古斯丁的推算,尚不到六千多年而已!克伦威尔时代的天主教士Usher说:是造于西元前四○○四年十月 二十八日星期五那天。
然而,太古人类的史迹难求,中国人的祖先究竟来自何地?尚待学者们的继续求证。若从人类学及比较宗教学的立场推想,不论任何民族,他们均有共通的特质,毕竟人类的思想是大致相似的。正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自会产生类似的现象了。
上古的宗教信仰
中国人的上古祖先的信仰,与其他民族的原始人类,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也是图腾崇拜及庶物崇拜的信仰者。
先说中国人的图腾崇拜:例如伏羲氏所本以画八卦的《河图》,夏禹所本以作九畴的《洛书》,说是出于龙马及灵龟,而且古代的三皇五帝等的形像及感生的传说,大多与庶物有关。传说伏羲氏是蛇身人首;「捣黄土为人」,「链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的女娲氏,也是蛇身人首;神农氏则为牛首。伏羲氏由其母感虹回绕而生,神农氏由其母感龙首而生,黄帝由其母感大电绕北斗枢星而生,少昊氏由其母感太白之精而生,尧由其母感赤龙而生,契由其母感吞燕卵而生。《诗经》亦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孔子由其母梦黑帝(水星)而生,乃至汉高祖刘邦,也是由其母梦与蛟龙合而生。这些均可说明是图腾崇拜或图腾观念的遗产。
尚有个人的生肖,中国人以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犬、猪等十二种动物,作为生年的所属。这虽由天干地支的大道理而来,但也不难推想到此十二地支的原始信仰,即是图腾崇拜。
再说庶物崇拜,试举如下:
(一)日、月的崇拜:因为天无形体,故以日为百神之王,配之以月。如说:「祭日于坛(春分),祭月于坎(秋分);祭日于东(外祭),祭月于西(内祭)。」(《礼记.祭义篇》)。可见祭日、配月是三代(夏、商、周)通行的信仰。
(二)星辰的崇拜:汉字中凡是关于崇拜或祭祀的字,都从「示」,此即「崇拜在上的日、月、星三光」的意思,「二」是上字,「川」是代表日、月、星三光。故于《周礼.春官.大宗伯》之中说:「以实柴祀日、月、星、辰。」由对星辰的崇拜,即认为世间的人均与天上的星宿有关。致到晋代葛洪的《抱朴子》中要说:「《玉铃》云:『主命原由人之吉凶』。制在结胎受气之日,皆上得列宿之精。其值圣宿则圣,值贤宿则贤,值文宿则文,值武宿则武,值贵宿则贵,值富宿则富,值贱宿则贱,值贫宿则贫,值寿宿则寿,值仙宿则仙。」(内篇卷一二)中国的星命之学,排八字算流年,即由星宿崇拜而来;中国人将定命论称为宿命论,也是由此而来。
(三)自然气象的崇拜:在古书中对同一神也有不同的名,例如《周礼.大宗伯》的「飌师雨师」,〈洪范〉之注则谓:「箕星好风,毕星好雨。」〈天问〉中的雨神叫作萍翳,〈离骚〉及〈远游〉中的风神叫作飞廉及风伯。另有在〈离骚〉中的云师及雷师叫作丰隆。在《周礼.春官》中,又有暑神及寒神的季候崇拜。
(四)自然山水的崇拜:《周礼.小宗伯》说:「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兆」是筑坛以祭祀的名称。《尚书》中说虞舜:「望于山水,遍于群神。」《礼记.祭法》中也以山林川谷丘陵,是人民取给财用之地,故列为祀典。〈九歌〉中以山鬼称山神。水神之名很多,〈远游〉中称为海若,〈九歌〉及〈天问〉中称为河伯,〈九章〉中称为阳侯,又有〈远游〉中称为冯夷。
(五)社稷的崇拜:社稷是土谷之神,社是从土地产生农业稼穑的职能而来,所以自天子以至庶民,皆各有其大小尊卑不同的社。在民间以二十五家建立一社,百家为里社,二千五百家为州社;并以最适宜其土质之树,种于各社之旁,当作社神崇拜。如《论语》中说:「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这种社的性质,有点像希腊及罗马的圣火。稷是谷神,以稷为五谷中主宰的代表。社稷是由自然力的崇拜而起。民以社土为居住,又以食谷为生活,故到后来的政治上,把社稷的祭祀看得极重要,它关系着国家(领土主权)的存亡,故将其祭坛 设在王宫之右,与宗庙相对。
开辟神话
中西各民族,多有各自关于开天辟地的神话。希伯来人说是上帝创造天地,中国古籍中虽没有这类具体的描写,但自春秋战国以迄魏晋时代,就成立了许多神话。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之掺入古史,则始于三国时代。《太平御览》所引徐整的《三五历记》及梁代任昉的《述异记》,均说到盘古的神话。《三五历记》说:「盘古在天地之中。」《述异记》说:「盘古在天地之先而为天地万物之祖。」
《三五历记》说:「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清阳为天,浊阴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厚,盘古极长。」(《太平御览》卷二)
《述异记》的开头说:「昔盘古氏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秦汉间俗说:盘古氏头为东岳,腹为中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先儒说:盘古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雷,目瞳为电。古说:盘古氏喜为晴,怒为阴。」
这是把宇宙间的自然现象,用神话来解释的一种记述。据学者考察,《后汉 书.南蛮传》中说:南蛮之祖,名叫盘瓠,或者是把南蛮的开辟神话,转变成为中国人共同的神话,因在广西的南海有盘古墓,桂林又有盘古祠(并见《述异记》),盘古大概就是盘瓠的变音吧!
盘古开了天地,又有「女娲捣黄土为人」之说(《太平御览》人事部所引风俗通之语),这几乎与《旧约.创世记》所说的神话相同。女娲氏是古代帝王,是神圣的女王。有关女娲的神话,则颇有矛盾之处,因她姓风,与伏羲氏同一宗族,而又成为伏羲氏的王后。后来继伏羲氏而治天下,为第一位中国的女王,可见在她之前已有了人类。至于她的「链五色石」的神话,据张其昀的《中华五千年史》第一册四页的解释,是「表示新石器时代的情况,那时期石器已经高度磨链」,「五色石则表示石器种类繁多,藉以适应各种不同用途的需要。」如此解释古代神话,确是史家的责任所在。
巫觋与巫术的信仰
巫觋之在原始民族中,乃是通行的信仰。巫觋是代人祈祷神明降福的人,是人神之间的媒介者,与古代犹太教的祭司如摩西,乃至诸先知一样。中国古代,曾经特为宗教信仰设两种官职:一叫「祝」,一叫「史」,巫觋便是祝的一类。《国语.楚语》中的观射父说:「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 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可见古代巫觋的资格,也是很不容易的。
《说文解字》中则说:「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中国上古的巫祝,大抵是以女人充任,若男子为觋,也要男着女装。后来传到新罗去,凡为觋的男人,都着女装。例如他们信奉的「花郎」,都是选取贵族中美秀的少年担任。由韩国传至日本,日本迄今仍有以男着女装而行祭礼、作歌舞的宗教仪式。
巫术是由巫觋而来。中国的巫术,实在太多。王治心的《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第一章中说:「我们一读中国的古籍,无论是经、子、史,无一不有关于巫术的色彩。《易》的阴阳,《书》的五行,《礼》的明堂,《诗》的五际,以及二十四史中的五行、方技、术数,子集中的鬼神因果,尤其是汉代的谶纬,与汉以后的佛道诸籍,莫不充满着许多神奇怪诞的巫术。」因为巫术的范围非常复杂:「大概史籍中所列关于祭祀的明堂、合宫、封禅、祠祀,及兵家的权谋、形势、阴阳、技巧,术数的天文、历谱、蓍龟、五行、杂占、形方,方技的医经、医方、房中、神仙……等等,都可以包括在内。」
阴阳五行八卦
中国的巫术,主要是由阴阳及五行演化而成。阴阳源出于《易经》,五行本出自〈洪范〉。《易经》的阴阳及〈洪范〉的五行,原意是推究宇 宙原理的解释。战国时的阴阳家,也是一种学术的研究者。五行的金、木、水、火、土,乃是对宇宙元素的分析,正像印度以地、水、火、风的四大为宇宙的根本原因一样。但在宗教方面,始终是以阴阳五行为巫术的根本。到了秦汉时代,特别是董仲舒着的《春秋繁露》,以儒者的身分,提倡阴阳五行的迷信,推行求雨止雨的巫术。所以,汉代的儒家思想之因杂以迷信,与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罕言「性与天道」,是很有距离的。无怪乎章太炎要说:「夫仲舒之托于孔子,犹宫崇、张道陵之托于老聃。」(章氏丛书《太炎文录》二)
本来,伏羲氏用阴阳的道理,画出八卦,乃是人类最初对于自然现象记录的象征性的符号。初由对于男女生殖器的崇拜,而想到用「」爻代表男性生殖器,用「」爻代表女性生殖器,再用阴阳而配合为天地的观念,由天地所生的各种自然现象,即以男女阴阳两性的两种符号,变更排列来表示,那就称为八卦。八卦含有八个元素的自然现象,现以图表如下:
卦名 ─↓ 干 坎 艮 震 巽 离 坤 兑
八卦 ─↓
现象 ─↓ 天 水 山 雷 风 火 地 泽
若以五行、方位、天干、日期和八卦配合起来,可用下列一表说明之:
其意是说,干为甲,坤为乙;干坤或甲乙属东方,也属于木。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如此配合照算。再加上年、月、时的各各所属,就可以去做算命排八字的交易了。可见,八卦的变化运用,真是能够「通神」。
至于八卦的位置图,现依宋朝邵雍画的「八卦图」,仿制如下:
由此八卦重叠演化,即成为六十四卦,以干、坤二卦居首,其余六十二卦皆是干、坤二卦 所化生;六十四卦的每卦上下有六列,每列皆名之为爻,共计三百八十四爻,每一爻均有其意义,即构成为象数的数理玄学,而作为巫术用的卜兆。孔子赞《易经》时,称此为「以通神明之德」。故到秦始皇焚书坑儒,《易经》便被列为卜筮之书而免于火。因此,《易经》的阴阳,既是中国哲学思想的根本,也是中国巫术的渊源。
第二节 三代至秦汉的宗教信仰
神鬼的崇拜
这里首要说明,中国的历史,传说已有五千年,这是从伏羲氏画八卦之时开始算起的。如果自盘古开天地的神话算起,尚有天皇、地皇、人皇,合计约四十余万年,称为三皇时代;伏羲氏起,经神农氏、黄帝、尧、舜,称为五帝时代;往下的夏禹、殷商、姬周,称为三代时期。至于中国的信史,应该是从商朝甚至更后自周朝开始,史家也把商以前称为远古时期。商以前的历史仅是传说,传说未必不实,但却未免失实。因为传说多出于神话,神话固有其产生的背景,若全信神话,则又大可不必。但在中国人向来的信念中,三代的思想是一切模范的模范,所以我们介绍中国的宗教,也自三代开始为准。
中国三代以下的宗教,有一个特色,便是自然神及祖宗神的二元崇拜。有人 将之称为二神教,这与古希腊的宗教,似有相近之处。希腊人除了自然神,尚有代表祖神的圣火;中国的社稷崇拜,与圣火类似,中国的祖先崇拜,实由社稷演化而来。社稷本为土神及谷神,但到后来,即以炎帝的十一世孙,「共工氏」之子,「句龙」食于社而为后土,又以「帝」之子,周朝的祖先「弃」,配于稷。由崇奉土谷之神而演为崇奉祖宗之神,乃是非常明显的事。另一面,因以有德者于死后,配享于社稷,后世的城隍土地,也是从社稷崇拜的分张而来。
自然之神,是天神地只,祖先之神,便是鬼。在印度宗教及基督教,对于鬼的观念都不太好。印度宗教以鬼道众生称无祀的幽鬼,基督教则称为魔鬼,这都是祟祸人类的东西。但在古代的中国人,对鬼却很亲切,《说文解字》中说:「人所归为鬼。」释言则谓:「鬼之为言归也。」〈礼运〉也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者为鬼。可见古人深信,人死皆为鬼,视死如归,做鬼并不可怕,只是从人世转往另一个鬼的社会而已。并且相信,人鬼之间尚可交往,做了鬼尚有机会对人间的怨家报仇,也有机会对人间的恩人报恩。所以,中国人的祭祖祀鬼之成为根深柢固的传统风俗,不是偶然的。
天神与地神
在自然神中,分为天神和地示,现在逐一介绍:
(一)天神:天神之中,以昊天上帝为最尊,其次有五行配合五方而成为如下 的五帝:
1.东方的苍帝,主木,名叫灵威仰。
2.南方的赤帝,主火,名叫赤熛怒。
3.中央的黄帝,主土,名叫含枢纽。
4.西方的白帝,主金,名叫白招拒。
5.北方的黑帝,主水,名叫协光纪。
昊天上帝为天神中的至尊者,五帝皆为他而服役。人间的君王,即是由昊天上帝派遣五帝的化身,分别担任。例如汉高祖斩蛇起义,妪哭曰:「吾子白帝子,今为赤帝子所斩。」明明是说刘邦是赤帝的化身了。中国的君王之称为天子,道理也在于此。
(二)地神:地神被称为「地示」,社稷、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之神,均属于地示。因对于祖先的崇拜,故在地示之中,也都是由人死后而成。例如句龙与弃,配于社稷;湘水之神为湘夫人,或为尧之二女,娥皇及女英;《抱朴子》说:冯夷渡河淹死而封为河伯。
祭祀的阶级性 中国的古代社会,也与希腊、罗马类似,是政教合一的──一家一社,乃至一国的主权者,便是祭祀的主持人。君王便是教皇,一国之主的重 要职务,便是军事及祭祀。因为主权者的权力范围有大小,祭祀的举行也就有其隶属性及阶级性。现录《礼记.祭法》中的两段话来说明它:
(一)「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君王)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
(二)「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也就是说:君王有七类祭祀,老百姓仅有一种祭祀,这是除了祭祖之外对自然神祭祀的阶级性规定。天子是天下人的教皇,是祭祀百神的总主持人,庶民只是一家之内有主权,所以仅可祭祀户神或灶神了。在君王的七祀中除了司命及泰厉二祀,又被称为五祀。
天子最大祭祀是「封禅」。古代凡遇易姓改朝而王天下的时候,必行封禅大典。在泰山上筑坛祭天,叫作封,在梁父(泰山下的小山)除地祭地,叫作禅; 若把国柄让给贤能的异姓之人,称为禅位。封禅即是唯有天子可行的祭天祀地的典礼。
在《礼记》中另有一篇〈明堂位〉:明堂在古代极其重要,它是帝王行政、祭祀、教育的中心,是行政之所,拜天之所,祭祖之所,推行教育之所。明堂的用途很多,名称也很多,蔡邕曾经说:「取其宗祀之貌则曰清庙,取其正室之貌则曰太庙,取其尊崇则曰太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门则曰太学,取其四面周水圜如璧则曰辟雍;异名而同事,其实一也。」
祖宗的崇拜 祀祖的起源很早,《纪年》及《博物志》中说:「黄帝崩,其臣左彻,取衣冠几杖而庙祀之。」(见《泽史》卷五所引)可见黄帝之世即有祀祖之风了。
不过,祖宗的祭祀,古代不是因了血统的关系,而是「祖有功,宗有德」,以有功于人的先贤为祖,以有德的先贤为后人之宗;祖是祭祀,宗是宗则。例如《礼记.祭法》中说:「有虞氏禘黄帝而郊,祖颛顼而宗尧。」这个祖宗不是血统上的亲属,但到夏朝,就变成血统的了:「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这是由于自公天下而转为家天下的不同。
由崇拜祖宗,一转便产生了鬼的崇拜,所以殷商时代的政治,竟以鬼神的意 志为依据;又由于奉鬼而极端相信人死必为鬼。故到春秋以后,渐行厚葬之风。宋文公、鲁季平子,皆行厚葬。秦始皇的陵墓,庄严雄伟。至汉代的帝王及王侯,亦各于墓之建筑极其奢侈。不仅建筑庄丽的坟墓给死鬼享受,至春秋以后,竟用活人殉葬以期给侍死鬼。秦穆公之薨,殉死者达一百七十人之多。此一恶习,直至明代帝王尚有行之者,最后由明英宗把它废除。
古代中国的祭祖方式也很特别,凡祭祖皆「立尸」。所谓立尸,是以孙子代表已死的祖父,坐于祭桌的正位,由活的儿子祭奠,敬供、礼拜,孙子受供受礼,享受祭食。立孙子以代已死的祖父,便称为立尸。存心上是父祭祖,实际上是老子供儿子。立尸的意义在教孝,教育儿子,如何给生者敬养,为死者追远之理。但此立尸之风,到了秦汉时代即已废除,代之而兴的是立「木主」。
《史记.周本记》所载:「周武王为文王木主,戴以伐纣。」此是刻一文王的木雕像,以代表文王,正像今日用的遗像一般;这可能就是木主的起源。不过,后人用木牌写上死者的称谓姓名的木主,已和雕像不同了。照木主的本义来说,今人有了遗相(像),就不必另写木牌位或纸牌位了。
中国人祭祀祖宗,皆不免要点香烛,焚纸钱。据考证祭祀的用烛,在《周礼》中即有了「司烜氏掌共祭祀之明烛」的记载。祭典焚香,在古书未见,乃系由佛 教传入的。纸钱则起源不早,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屿说:「汉以来,丧葬钱,后世以纸寓钱为鬼事。」所以,有人说此风起于魏晋,有人说是起于唐朝。
香烛纸钱,今之一般人以为是信仰佛教的标志,其实,在此三事中,佛教只用香之一事。佛教虽主张以灯明供佛,却未言蜡烛,而称油灯。至于纸钱,根本是佛教反对的东西。因为佛教不以为人死皆为鬼,为鬼也不能用货币。
孔子主张:「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是配合了中国古来祀祖之风俗而提倡的孝道精神,但是孔子本人,未尝真的相信人死为鬼。
宗教思想的变迁
中国古代的宗教,在周代是个转捩点。西周之世是因袭的,当时所信的天或上帝,几乎与《旧约》中的耶和华相似,要「敬天之怒」、「畏天之威」,要「小心翼翼」去「昭事上帝」(《书经》)。「上帝监民,罔有馨德,刑发闻惟腥。」又说:「天亦哀于四方民。」(《吕刑》)这明明是说天是一个人格神,是赏善罚恶的主宰,他虽有怒有威,但仍是个「哀」「民」之苦疾的慈和之神。又如武王伐纣的牧野誓师时即说:「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众人也以「上帝临汝,无贰尔心」来鼓励周武王(《书经》)。这明明是希伯来式的超神观念的叙述。
无怪乎自明朝天主教到了中国之后,教士们花了很大的精力来研究中国古书 中的上帝,并证明中国的上帝与天主教的上帝是一样的了;其实,天主教信的上帝是《新约》中的「爱」及「义」的耶稣,而不是《旧约》中那个「怒」及「威」的耶和华。至于儒家孔孟的上帝,那就和天主教的上帝更加拉不上关系了。因自东周以后,中国的宗教思想,有了大变动,现在分述如下:
(一)道家的思想:古代的天是有意志的,是能赏善罚恶的;道家的老子和庄子,却把此「天」的理念化为无意志的「道」。道是宇宙的本体,即是「自然」。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乃是机械的宇宙观。这个道与向来的昊天上帝的性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庄子也说:「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意思正与老子同。老子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无」,「无」的性质即是宇宙的本体。庄子说:「道无不在,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道存于万物之中,遍一切万物无不是道,这实在是泛神论或万有神教的思想。
(二)儒家的思想:孔孟的思想,虽然不信昊天上帝的实在,虽然也是泛神论者,却与老庄又有不同。老庄着重于宇宙的本体,孔孟注力于宇宙的现象;老庄从本体的遍在而无意志,来否定超越的人格神,孔孟从现象的观察而置鬼神于不顾。例如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卷七)孔子不以向天祷告是 有用的;孔子视天为宇宙的原理,原理是无意志的,向之祈祷何益?故他又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是无意志、无情感的宇宙原理,天就表现在四时百物之中。但是孔子不愿否定神鬼,只是教人从实际生活中去体验是否真有神鬼?他在本质上是泛神论者,在态度上是存疑的不可知论者。他自己不信有神鬼,但也无从果断神鬼之不存在。在理念上他不承认神鬼,但他觉得神鬼的信仰也确实有用。《说苑辩物》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子贡问孔子:『死人有知无知也?』孔子答:『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祀也。』又向子路说:『欲知死人有知无知,死徐自知之,未为晚也。』」因此,孔子才主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是必要的,虽不一定有神鬼在,就当它真有神鬼在那里享祀吧!
(三)汉儒的思想:老庄及孔孟虽皆不主张信仰神鬼的存在,但在春秋以前阴阳家很盛,专言术数鬼神。因此,到秦汉之际,巫术盛行,方士(巫觋阴阳的苗裔)充斥。秦始皇及汉武帝,都向方士求取长生不老之药。因此,引用巫术融合儒学,便成了汉儒的特色。王治心的《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中说:「汉武崇尚儒学,立五经博士,而京房(人名)《易》(经)的重灾异,孟喜(人名)《易》(经)的说卦气,郑玄(人名)注经,都取其说。」又说:「那些学者也是猜透了帝王 (迷信)的秘密,假托五行阴阳的说素,创造出什么谶纬之学来。董仲舒实是这种迷信开创的先锋,他所着的《春秋繁露》,是提倡五行阴阳的迷信,并且用这种迷信来解释《春秋》。」
又据宋佩韦的《东汉宗教史》说:「谶纬虽有不同,而同是渊源于古代阴阳家,同是儒家与方士混合的产品,是毫无疑义的。它的起源,大概在秦汉之际。到了西汉哀平年间(西元前六─西元五年),因儒教与方士的混合,『不知谁作』的纬书,乃得托诸孔子而风行于世。然而稍为缜密地说,谶纬的极盛,还在东汉。」到了西汉末年,谶纬已深入人心,狡黠者便多藉以为自己的护符;如王莽、光武帝,均如此。
谶纬有别:「谶」是对于凶吉事故的预言;「纬」是经的别支,共有《易》、《书》、《诗》、《礼》、《乐》、《孝经》、《春秋》等七纬,是用巫术思想来注释这七部经书的东西,故被指为汉代学者的迷信产物。
第三节道教的出现
道教的起源
中国古代没有真正的宗教,仅有原始的信仰;中国唯一的宗教,便是后来成立的道教。因此,本章在介绍了如上两节的内容以后,即来介绍 道教。虽然在中国流传的宗教尚有佛教、回教、基督教、摩尼教等,因这些都是外来的宗教,当另外用篇幅来介绍它们。至于儒教,本不成其为宗教,汉儒及宋儒的思想中,虽有迷信的宗教色彩,他们也只是将孔孟儒学附会了原始的巫觋方术而成,故也不能构成为宗教的要素。
道教的成立虽晚,它的起源却很早,因为道教的本质即是方士巫术的迷信,最初与老庄的思想也没有关系。行巫术的人,称为方士;方士便是道士的先驱。秦始皇及汉武帝崇信方士,方士的[跳-兆+宗]迹就繁盛于秦汉时代。方士均以长生之术诱惑人君。长生不老的神仙之说,则在战国之初已经出现。屈原的〈远游〉中即说:「贵真人之休德,羡往世之登仙,与化去而不见兮,名声着而日延。」在《汉书.艺文志》所载的书目中,「神仙家」即有十家共二百零五卷。战国时代的齐威宣王、燕昭王,皆信神仙之说。《史记‧封禅书》,记有好几个方士之名,但又说:「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其传在勃海中,去人不远」。可是,虽说有人到过这三个神山,真的派人去求,又找不到了。秦始皇遣方士徐福选童男女五百入海求三山不死之药,竟是一去不返。海中仙药难求,方士们又想出烧炼金丹服食而可长生不死的话来。汉武帝尊信方士少君,少君教他学黄帝,行封禅之祀,即可不死。 少君又说海上有仙名安期生,武帝即遣人入海去找,以便学习化丹砂为黄金之术。汉成帝(西元前三二─七年)时的大儒刘向,也就学起烧炼之术来了。王莽既是「符命」(谶纬之一类)的利用者,也是方士的信徒,希望成仙。汉光武帝则相信谶纬,他是利用「刘秀当为天子」的谶文而正位。
前汉时代方士盛行,方术风靡。到了后汉时代,更加热烈,但已渐渐地与道教合并起来。老子之被信为宗教的神,可能是始于后汉。因为桓帝于延熹八年(西元一六五年)亲祭老子,楚王英也奉佛兼奉黄老。老子被崇为神,也是方士以方术附会了老子《道德经》而来。方士之被改称道士,也在后汉时代。桓谭的《新论》,尚称王莽时的道士西门君惠为方士。《后汉书》中虽已说到「道士」之名,但到三国时代,方士仍极活跃。例如东阿王作的《辩道论》中说到,曹操罗致了好多方士的情形:「世有方士,吾王悉所招致。甘陵有甘始,庐江有左慈,阳城有郄俭;始能行气引导,慈晓房中之术,俭善辟谷,悉号三百岁。」这在魏文帝作的《典论》中,也有说到。
道教本由方士的术数而来,故在《渊鉴类函》的道部之中,崔元山作的〈濑乡记〉说:「老子为十三圣师,养性得仙,各自有法,凡三十六。」所谓三十六法,实即是将秦汉各种方术的汇集而成。
太平道
道教的初出,是后汉顺帝时的太平道。据《后汉书.襄楷传》中说:「初顺帝时,琅邪宫崇诣阙,上其师于吉于曲阳泉水上所得神书百七十卷,皆缥白素朱介,青首朱目,号《太平清领书》。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宗,而多巫觋杂语。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经』,乃收藏之,后张角颇有其书焉。」《太平清领书》可能是于吉所造,在葛洪的《神仙传》也说琅邪宫嵩(「宫嵩」为「宫崇」之误),师事仙人于吉,汉元帝(西元前四八─三三年)时宫嵩随于吉于曲阳泉上,遇天仙,授于吉青缣朱字《太平经》十部。在玄嶷的《甄正论》中则说:「又有《太平经》一百八十卷,是蜀人于吉所造。此人善避形迹,不苦录佛经,多说帝王理国之法,阴阳生化等事。」可知《太平清领书》即是《太平经》的异本。于吉后为东吴的孙策所杀,《太平经》虽不受后代的道教如何着重视,它却是道教最早的一部经典,比起《道德经》及《南华经》之受道教重用者,尚要早些。道教的尸解说、身中诸神说、功过说、辟谷说等,在《太平经》中都已有了。
张角主张太平道,即是由于《太平经》而起。据《后汉书.皇甫嵩传》中说:张角自称为大贤良师,奉事黄老之道,畜养弟子,以符水咒说治病,病者颇多因此而愈,所以信仰的人渐多。十余年间,徒众竟达数十万人,于是野心勃勃地宣称:「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他连结了青、徐、 幽、冀、荆、扬、兖、豫等八州之人,置立三十六方(方等于将军之号),皆以黄巾着头为「黄天当立」的标帜。一时诸方俱起,杀人祠天,燔烧官府,劫掠聚落城邑,时人称为黄巾,或称蛾贼。后来黄巾之乱虽平,太平道仍在江南流行,那便是于吉之功。后世称道士为黄冠,实亦由于张角的黄巾贼造反而来。
天师道
道教之起初,均为教匪。太平道的张角是如此,张道陵的天师道,亦复如此。
张道陵本叫张陵,道字是后人附加的。他生于后汉桓帝时代,据说是张良的第八世孙。游于太学,博通五经,晚年学长生之术,入鹄鸣山,着《道书二十四篇》,引诱人民。入门信仰者,皆出五斗米,故称五斗米道,又被称为米贼。
张陵死后,其子张衡、其孙张鲁,三世修张陵之术。据《三国志.张鲁传》中说:「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其来学道者,初皆名鬼卒,受本道已信,号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皆教以诚信不欺诈,有病自首其过,大都与黄巾相似。」
此处所说的张鲁「以鬼道教民」,应有解释:鬼道起于殷商,昌于阴阳家,又得墨子的「明鬼」而大张。据章太炎说张陵、张鲁之论:「乃古之巫师,近于墨翟,既非老庄,并非神仙之术也。」又说:「墨子之传,绝于后汉,其兼爱、尚 同、天志之说、守城之技、经说之辩,皆亡矣。而明鬼独率循勿替,汉、晋、后赵道士,皆其流也。」因有墨氏源流的学术思想,以致王羲之父子及殷仲堪之辈,皆为知古通文的学者,仍受天师道的愚惑。(见章氏丛书《检论》卷三)
天师道与太平道也有其相似之点:1.张角有黄巾之乱,张鲁割据汉中,则被曹操收服,至晋孝武帝(西元三七三─三九六年)时,又有米贼信徒孙恩之乱。2. 《太平经》禁酒,五斗米的天师道也禁酒。3.《太平经》主张不犯时令,五斗米道也主张不违自然之时代,例如于春夏时节禁止杀戮。4.《太平经》主张于各地设三丈四方之家屋,五斗米道亦于各地设义舍施米肉(这一点对贫民救济的工作,目的不论,方法非常正确)。
当时因为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天师道及太平道能够禁酒、春夏戒杀、抚养流民,无怪乎一呼百应,信者风从了。张鲁以后虽降于曹操,他的天师道却能行于全国,原因即在于它对当时乱世之民,确有需要。
张道陵是第一代天师,至张鲁之子张盛,移于江西的龙虎山,升坛授籙而延续迄今,乃为天师道一贯相承的道统。现在迁来台湾的天师张恩溥,是张道陵的六十三代孙子,一九六三年由内政部因其年事已高而无子嗣,对他要领养子作嗣一事,做过缜密考虑。并且知道由内政部每年支给张天师的津贴费新台币四万八 千元。据悉,孔子、孟子、曾子的后嗣,政府也照样发给津贴,可见政府是如何地重视他们的道统了。
天师道是居家纳室的一派,到南宋时的全真派,才是出家的道教。天师的传家三宝,则为剑、印、都功籙。天师往往又被称为真人。因在明太祖接见四十二代天师之时,即以「至尊者天,天岂有师?遂易号称大真人」(《玉壶遐览》)。但是,天师及真人之名,最早是见于《庄子》。
老庄与道教的关系
老子《道德经》之被道教利用,始于张道陵。据日本学者小柳司气太的《道教概说》中说:「张道陵之五斗米道,是一种教匪,其利用老子的理由,乃以老子书中的虚无主义、社会主义,来笼络不平之徒;又依两汉方士所创的怪力乱神之说而更加附会。且老子的文体,奇古简奥,极难理解,反而能够增加信仰,又因往往有押韵,便于读诵。老子书中,亦有道德的要素,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乃为一般人所恐惧。」又说:「汉末至晋朝,黄老之学大行于世,故道教徒就以此等之学,更加夸张,以煽动愚民。」「此等黄老崇拜之徒(指士大夫阶级的人),皆以超然高举为主,标榜独善主义,所以留意于长生不死羽化登仙之方,是当然的了。」
虽然章太炎说张陵、张鲁之辈「既非老庄,并非神仙之 术」,老庄与神仙之术,又确是教匪与道家结合后的道教所取以自肥的营养。先说老子,因其思想与《易经》相合,他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即是《易经》八卦中的「」,二是八卦中的「」,三是「」。也就是说:一是阳,二是阴,三是阴阳和合,所以生万物。阴阳术数既为道教的源头,老子既同有这种思想,道教就把那位做过周朝守藏史的老聃,一变之下变成了一位神道。何况老子也说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又说:「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这种论调在道士看来,又与阴阳家所希望的「长生久视之道」息息相通了。
由于这个原因,神仙之术便油然而生。本来,孟子主张尽性知命,主张顺性和安命,不主张用人为的力量勉强改造性命的际运,应当「修身以俟命」,因为这是不可抗拒的。道教可不同,他们以为性与命是可以改造的,若能性命双修,是可以长生不死的。这就正好投到了当时王者及士大夫阶级的所好。在独善主义的要求下,道士们就以方术的角度来解释老子,附会庄子。例如《河上公注老子》二卷(此书据唐朝刘子元说,是出于魏晋道士之假托),多涉及吐纳导引之术。庄子中也有:「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之语(〈刻意篇〉)。老子的本意是 否即如道教的附会,实在大有问题。《庄子》中的描述,乃属于寓言性或象征性的,不是写实性的,则可断言。
魏伯阳与《参同契》日人小柳司气太说:「魏伯阳与葛洪,为制仙药集大成之人。此两人对于神仙术之研究,演成方法及根据,且断言其可能,遂成道教之学理的基础。」(《道教概说》第二篇第一章)
在魏伯阳与葛洪之前,乃至在道教未产生之前,可能是秦始皇时代,即已有了炼养服食之说,对于赋予学理的说明,则以魏、葛二人为首功。
魏伯阳在正史中无传,大概是后魏与西晋之间的人。据葛洪《神仙传》说:「魏伯阳,上虞人。贯通诗律,文辞赡博,修真养志。约《周易》作《参同契》。桓帝时以授同郡淳于叔通。」说他活动于汉桓帝时代,则未必可信。他的《参同契》,亦不见于《隋书.经籍志》。至《旧唐书.经籍志》,始入于五行家中。在道藏目录举有十种,最着于世的则为五代彭晓的《周易参同契真义》三卷,宋代朱熹的《周易参同契考异》一卷。
《参同契》的内容,是假借爻象以论作丹之意。易有「纳甲」之法,相传始于京房,是以月的晦朔弦望象卦体,而以月的出没方位纳之。《参同契》多借纳甲之法,以说明坎离水火龙虎铅汞之要,又以阴阳五行昏旦时刻为进退持行之候。此 书的最终目的是在延命长寿,所以顺乎天(自然)的原则而炼丹。丹分内外两类,书中对外丹之术有这样的记载:「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术士服食之,寿命得长久。」对内丹之方,又有如此的说法:「二气玄且远,感化尚相通,何况近存身,切在于心胸;阴阳配日月,水火为效征,耳目口三宝,固塞勿发扬。」此所谓外丹,是烧丹砂铅汞为黄金。内丹则是将阴阳的原理用之于人身,如果调和得法,即可与天地同寿。称此调和返元之气为真仙丹,或金丹。致有房中派以肾水称铅汞,御女术为阴阳调和,以女人为鼎炉,并且解释黄帝以九鼎升天,是交了九个女人的结果。
葛洪与《抱朴子》葛洪是丹阳句容人,其父曾做过晋朝邵陵地方的太守。葛洪则于十三岁时即成孤儿,唯其仍知苦读,卒以儒学知名。因爱神仙之学,曾入郑隐之门,又登鲍玄之室,并且做了鲍玄的女婿。郑鲍两人,乃是当代有数的方士。可是葛洪也在晋朝做过好几任官。当他晚年,听说交址出丹砂,故向朝廷请求要去句漏地方做县令,但他到了广州以后,竟被刺史邓岳留住,不得已而往罗浮山炼丹,可惜金丹尚未炼成,他已死了,享年六十一岁,时在晋成帝咸和年间(西元三二六─三三四年)。
葛洪所着的《抱朴子》,计有内外两篇,系以自号名书。此外尚着有《丧服变 除》一卷,《神仙传》十卷,《肘后方》六卷,《神仙药方》一卷。他的主要成就是在《抱朴子》,外篇是评论时政之得失及人事之臧否,不过一介文士的姿态,没有独特的思想,只是当时的清谈风气炽盛,他则站在反对的立场。至于内篇,据他自己说:「其内篇,言神仙、方药、鬼怪、变化、养生、延年、禳邪、却祸之事。」(见外篇)他的理论是以「道」为宇宙的本体,修道可以与天地同寿。引证古今事例,主张神仙的存在。修道的要诀在于内保精气、外服金丹,所以详载炼丹的方法;又说明成仙之法除了炼养,尚须积善正行,故而非辛苦勤勉,难得仙术。金丹一派的理论,至此乃集大成,道教在哲学及伦理学上的基础,到此方告确立。
寇谦之与天师道
道教的最大目的是求长生不死,所谓外丹、内丹、吐纳、房中等术,都是为了不死为求成仙。可是,古来道士,又有何人真的不死?倒有好多帝王及士人为了服食金丹而中毒死亡的史实。世间那有不死的人和令人不死的药物呢?因此,道教内部就起了变化,寇谦之便是在此变化中的大功臣。
据《魏书.释老志》中说:「(北魏)世祖(太武帝)时,道士寇谦之,少修张鲁之术,服食饵药,历年无效。」因此入嵩山修道达十年,至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西元四一五年),造出《云中首诵新科诫》二十卷,托称是太上老君赏识他 修道热心,赐了他这部「自天地开辟以来不传于世」的仙书,并给他授了「天师之位」。又于泰常八年(西元四二三年),假称「牧土上师」李谱文赐授他「天中三真太文录」,凡六十余卷,号曰《录图真经》。
至于《云中首诵新科诫》,明朝的邱琼山说此书「即后世斋醮科仪所由起」。小柳司气太则谓:「此说殊误。因为谦之的教理,是包括其以前的斋醮科仪等,而补缀大成之,更垂之于后世的。」(《道教概说》第二篇第二章)。为了什么而有斋醮科仪的出现?《魏书.释老志》记有李谱文对寇谦之如此说明:「地上生民,末劫垂及,其中行教甚难,但令男女,立坛宇,朝夕礼拜,若家有严君,功及上世。」
从上举事实看来,值得注意的有三点:1.向来的丹鼎之术,不能达成长生的目的,所以要改用斋醮科仪的诵经礼拜来争取信徒。2.天师道的正脉,本来行于南方,以江西龙虎山张盛所传的为嫡传;此时处身北方的寇谦之,却希望夺取这个道统而自称天师。3.自古以来,中国即有宗教的种种祭仪规则,寇谦之为了适应新的要求,起而发扬,编成斋醮科仪,集其大成,其中也有佛教的成分。
在此之际,尚有好多道士,模仿佛经,大事伪造道教的经典及文书。在南方的道教学者,以陆修静及陶宏景最有名。陆修静死于刘宋苍梧王元徽五年(西元 四七七年),陶宏景死于萧梁武帝大同二年(西元五三六年)。
可谓因果循环,道教窃取了好多佛教的东西,充实他们的道藏内容,佛教也反转来向道教学习。相传《梁皇宝忏》、《水陆仪轨》,均创于梁武帝世(西元五○ 二─五四九年),距离寇谦之出《云中首诵新科诫》已近百年,无疑是受了道教的影响;后来僧尼做佛事,也写表章文疏,宣读焚化,则亦取乎符籙派道士的作风。虽然佛教的密教也特重仪轨,密教仪轨的输入,却已是晚唐时代了。
这是题外话,但与寇谦之有关。此人也是一位佛教的仇视者,他以伪造的道书奏于北魏太武帝,得到宰相崔浩的内应,寇谦之的天师道便成了北魏的国教,并且藉此得宠机会大排佛教,造成了中国佛教史上三武灭佛的第一次空前的法难。摧毁佛寺及佛经像,坑杀僧人。但在两年之后,寇谦之死了(西元四四八年,太平真君九年)。再两年,崔浩也因事伏诛。至西元四五二年三月,太武帝驾崩,长生的愿望皆成了泡影!
茅山与武当山
道教有好多派,天师道之内,分有张道陵派及寇谦之派,又分有丹鼎派及符籙派;天师道之外,尚有葛洪及陶宏景。茅山派的道教,就是天师道之外的另一派系,它与陶宏景有关。宏景曾立馆茅山,自号华阳隐居。但是茅山之得名,是由三茅君而来。《梁书.陶宏景传》中说:「昔汉有咸阳三茅君得 道,来掌此山,故谓之茅山。」据《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所引「太原真人茅盈内纪」来考察,三茅君是秦末汉初时人,远在张道陵之前。茅山在葛洪的家乡,江苏省丹阳的句容,他们崇奉三茅君,茅山的道士不结婚,故与天师道士不同。
出家道士的另有一派是武当道。武当山在湖北省,奉真武玄天上帝为主,以炼丹驱邪为其本领。明朝的张三丰,便是此派的丹士。南宋时代北方的王,创立全真派的道教,也奉真武玄天上帝,也不结婚,与武当道不无渊源。
第四节道教的修炼方法
符籙的使用
讲到道教的符籙,引起我对佛教密宗与之对比的兴趣。例如密宗有瑜伽法,道教有导引术;密宗有无上瑜伽的大乐法,道教有性命兼修的房中术;密宗有曼荼罗(mandala),「真灵位业图」即为道教的曼荼罗;密宗信仰行者可获即身成佛,道教主张肉身能致白日升仙;密宗盛行咒语咒字咒印,道教使用咒术符籙。
所谓咒字,亦云字种。密宗以观梵字为修瑜伽法门之一,例如观(唵)二字为「清净无染,离诸尘垢」的表征;观(吽)为「出生、拥护、除灾、降伏」的表征。道教使用的符籙很多,现在例举《抱朴子》内篇所载的五个「老君 入山符」,其画法如下:
这种符的原理,与密宗的字种及印度牌的咒符相同,至其涵义,只有发明它们的人才能知道解释。再说籙的性质,与符相当。所以《隋书.经籍志》中说:「其受道之法,初受五千文籙,次受三洞籙,次受洞玄籙,次受上清籙。籙皆素书,纪诸天曹官属佐吏之名,有多少,又有诸符错在其间。文章诡怪,世所不识。」符籙所载,乃是神只的名字及代表各神只的表征,当然不是一般人所能识别的了。正同用中国字写出一大堆外国的地名和人名,要是无人说明,中国人同样是不知究底。
上节中曾说到佛教僧尼做佛事中,所写表章文疏,宣读焚化,是取自道教的符籙派,因为这些名堂是道教的特长。例如《隋书.经籍志》中说:「又有诸消灾度厄之法,依阴阳五行数术,推人年命书之,如章表之仪,并且贽币,烧香陈读,云奏上天曹,请为除厄,谓之上章。夜中于星辰之下,陈设酒脯饼饵币物,历祀天皇太一,祀五星列宿,为书如上章之仪以奏之,名之为醮。」
晚期的印度密宗,是以佛教基础而披上了印度外道的迷信之衣;流于民间的中国佛教,是以佛事之名而戴了道教的迷信之帽。外道的本质,不论中外,有其相同之处。印度教与道教,相同之处正多,以致直到近世,凡学密宗的佛教徒,对于道教的方术,也有相当的兴趣。站在比较宗教学的立场,这是不得不辨的。
道教的神
道教是一个很矛盾的宗教,站在「性命双修」的丹鼎派的理论上,他们主张完全依靠自力的修炼,而使肉身不死,羽化登仙;站在符籙斋醮的感通神鬼的观点上,他们又主张依靠他力的救济。老庄的哲学思想是属于泛神论的;丹鼎派的道士思想是属于唯物论的(他们主张以肉体成仙,改变肉体的质能,即可超凡升仙,除了肉体,并无另外的精神,所以是唯物论者);符籙派的道士思想是属于多神信仰的。若以元始天尊为天地之精气,万物之元始而言,又是一神论者了。因此,道教是一个观念复杂的宗教。
道教既然信神,我们就必须加以介绍,因为它对道教的修炼很有关联。从大致上说:符籙派的神是指身体之外的天神仙鬼,丹鼎派则以人的身体为一宇宙的缩形,故在身体之中,各部门均遍布着天神仙鬼。
身外的神
活动于人身之外的道教之神很多,现在举其重要者如下:
(一)元始天尊:此又称为玉皇上帝,是天地未分时的一元之精气,天地既分后的万物之元始。住于大罗天上,化身于三清:1.无形天尊(天宝君)住于清微天的玉清宫;2.无始天尊(灵宝君)住于禹余天的上清宫;3.梵形天尊(神宝君)住于大赤天的太清宫。此实学自佛经所载大梵天、梵辅天、梵众天的三神及大自在天的化身。
(二)老君:《神仙传》所载,此是由玄妙玉女感流星入腹,怀胎八十一年而破左胁降于李树之下,故姓李,生而白首,故称老子。乃是元始天尊的化身。
(三)玄天上帝:即是北斗星。是天界之主,住于北极,又名太一。主人寿命,故求寿者皆拜北斗。北极星的最初四星名为魁星,为举子所崇奉,大同于文昌帝君。
(四)文昌帝君:是文艺之神,为学校所崇祀。
(五)城隍:此由《周礼》的水庸所变化,水为隍,庸为城。吴国大帝赤乌年 间(西元二三八─二五○年)特别崇祀之,而遍于全国,乃以对地方有功的死鬼为其神体。
(六)酆都神:酆都在四川酆都县的大石岩下,这是道教学了佛教的地狱思想而成立的阴府。共有十殿,阴司居之而审判死人之罪,有一百三十八所地狱。北太帝君或北阴大帝,亦为此神之名。
(七)三官:为天地水之三官。始于张道陵布教之时,早于元始天尊的崇奉。至北魏时,以三官配三元:上元天官生于正月十五日,中元地官生于七月十五日,下元水官生于十月十五日。监督人之善恶,今称之为三官大帝。
(八)东岳大帝:即是泰山之神,古来传说执掌人的生死,为天帝之孙,又名泰山府君。
(九)其他的小神:尚有灶君、财神、开路神、门神(初唐名将秦叔宝与尉迟恭)、关圣帝君等等。
(一○)八仙:八仙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八位吉神,故也常在绘画及戏剧故事中出现。但从历史上看,八仙之间相互的关联并不多:1.铁拐李,有说是北宋徽宗(西元一一○一─一一二五年)时的刘跛子,实则此仙时代难考,据《潜确类书》说他姓李,一日赴老君之约,遗魄游魂而去,七日后回来时,他的肉身已被徒弟 火化,乃借一饿莩之尸还魂,所以形貌奇丑。2.锺离权,此仙自汉代,经唐代至宋代,均有人见之,不知是三人抑系一人。3.吕洞宾,此仙的事迹最多,本为唐代进士,乃是礼部侍郎吕润之后,先学仙术,后入佛门,又是南宋全真教的祖师。4.韩湘子,这是唐朝韩愈的侄儿,本是一位精明的园艺家,他能使牡丹花变出青、紫、黄、赤等各种颜色来。5.蓝采和,此仙从汉朝锺离权得度,本是一个戏班的班主,随锺离权学道三十年后再回戏班,他的妻子及同业们都老了,他却丰姿如昔,面容姣好。6.曹国舅,是宋朝丞相曹彬之子,相传又是皇太后的弟弟曹佾。7.何仙姑,是宋仁宗(西元一○二三─一○六三年)时永州地方的道姑(《宋史》);有说是零陵人(《集仙传》);有说是广州增城何秦之女,于唐朝中宗景龙年(西元七○七─七○九年)中白日飞升(《续通考》)。8.张果老,张果老是唐朝开元(西元七一三─七四一年)中人,隐于中条山,曾被唐玄宗征为银青光禄大夫。可见八仙之间除了锺离权度脱蓝采和之外,其他各仙,并无什么关联。绘画及戏剧故事中把他们凑在一块,只是为了寻热闹和求吉利而已。
若据葛洪的《枕中书》,陶宏景的《真灵位业图》,所说神仙尚多,且多以历史人物如汉高祖、汉光武、周灵王、张衡、赤松子、孔丘、孙权等为神。, P>
身内的神把外在的诸神,引入个人的身体各部而做主宰,这是道教的特色。
《太平经》中说:「善自持养之,可得寿老,不善养身,为诸神所咎。神叛人去,自安得善乎?……为善,神自知之;恶,神亦自知之。非为他神,乃身中神也。」身中自有神,故称修身之道谓「养神」。凡是天地之神,皆存吾人之身中。此一观念,与佛教所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的思想,略有关涉。
《老子中经》里面说:上上太一,正在人头上;无极太上元君,也在人头上;东王父,在头上顶巅;西王母,在人右目之中;太阴玄光玉女,正在脾上;赤子,当胃管中。主宰身中的神,共有万二千位。最奇怪的,尚有如此的记载:「丹田者,人之根也,精神之所藏也,五气之元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藏月水,主生子,合和阴阳之门户也。在脐下三寸,附着脊膂两肾根也。神姓孔名丘字仲尼。」孔老夫子竟然成了道教的肾脏之神。
从道书中看道教的神,也像其他原始民族的神只一样,神与神间没有系统、没有组织,只是把天地人鬼的神只,混杂罗列而已。
道教的修仙方法,除了上举符籙、科教(礼诵)等他力之外,尚有服食、导引、房中等自力之术,现在介绍其大概如下:
金丹与药饵《抱朴子.至理篇》说:「服药虽为长生之本,若能兼行气者,其益甚速。若不能得药,但行气而尽其理者,亦得数百岁。」此所谓行气,便是 呼吸吐纳之术。文意是说:若得不到长生之药可服,单修呼吸吐纳之术而成功者,也可活到几百岁。可知服药尚不如行气为佳。
道教的服食,最好是服金丹,其次服药品,再次服气。修道之士,不宜服五谷,故凡入道修炼,首应辟谷(不食五谷),据道书中说:「神仙以辟谷为下,然却粒则无滓浊,无滓浊则不漏,由此亦可入道。」可知辟谷之术,仅是入道之准备工夫。
《抱朴子》内篇中曾说到服食仙方的等次:「仙药之上者丹砂,次则黄金,次则白银,次则诸芝,次则五玉,次则云母,次则明珠,次则雄黄,次则石中黄子,次则石桂,次则石英,次则石脑,次则石硫黄,次则石,次则曾青,次则松柏脂、茯苓、地黄、麦门冬、木巨胜、重楼、黄连、石韦、楮实……」。其中多半是矿物,少数是植物,有的可以食,有的根本不可食。所以方士们要神乎其神地主张用炉鼎来烧炼,希望从化学变化中产生奇迹。《抱朴子》中也详载了烧丹的方法,在其〈仙药篇〉中说:「草木(之药)延年而已,非长生之药可知也。未得作丹,且可服之以自搘持耳。」植物之药可以除病延年,非金丹可比,如果未得金丹之时,植物之药,当然不妨服食。
金丹的效力如何呢?《抱朴子.金丹篇》说:「小丹之下者,犹自远胜草木 之上者也。凡草木烧之即烬,而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其去凡草亦远矣。」又说:「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人绝之则死,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夫金丹之为物,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链不消;埋之,毕天不朽。服此二药,链人身体,故能令人不老不死。」又说:「按《黄帝九鼎神丹经》曰:『黄帝服之,遂以升仙。』又云:虽呼吸导引及服草木之药,可得延年,不免于死也。服神丹,令人寿无穷已,与天地相毕,乘云驾龙,上下太清。」
葛洪是金丹派的方士,所以特别鼓吹金丹的神效,他在〈金丹篇〉中把它分为九种:
(一)丹华:用雄黄水、汞、戎盐、卤咸、矾石、牡砺、赤石脂、滑石、胡粉,各数十斤,火之三十六日成,服之七日仙。
(二)神符:服之百日仙,行度水火,百病皆愈。
(三)神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与六畜吞之亦终不死。
(四)还丹:服一刀圭,百日仙;有朱鸟凤凰翔覆其上,并有玉女至傍。
(五)饵丹:服之三十日仙;有鬼神来侍,玉女至前。
(六)炼丹:服之十日仙;若以汞合而火之即成黄金。
(七)柔丹:服一刀圭,百日仙。
(八)伏丹:服之即日仙。
(九)寒丹:服一刀圭,百日仙;有仙童仙女来侍,飞行轻举,不用羽翼。「凡此九丹,得一便仙,不在悉作之。」
《抱朴子》引「老子诀言」说:「子不得还丹金液,虚自苦耳。」「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丹砂。」还丹之名,即由于此。九还丹又名九鼎丹,在此之上,尚有「太清神丹,难于九鼎,然是白日升天之法也。」又有「九转丹」,以丹砂烧成水银,积变还成丹砂,是为一转丹,服之三年得仙;如是转变九次,称为九转丹,服之三日得仙。
可谓洋洋大观,然而,傅纬平的《中国道教史》第九章中说:「魏晋南北朝士大夫,以服石为时尚,死者累累,而不知悔。其后则唐帝之服金丹而死者,亦相继焉。」可举者有唐朝太宗、高宗、宪宗、敬宗、武宗,皆因服此丹药而丧命。
行气与导引
吐纳之术,称为行气。行气分有两类:
(一)服食天地之气:《庄子.逍遥游》说:「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庄子的六气,不知何指?《李注庄子》,即解为:「平旦为朝霞,日中为正阳,日入为飞泉,夜半为沆,天玄,地黄,为六气。」即是天地日月之气,服食日精 月华而成仙的意思。
(二)服食自身之气:此即胎息之术。《抱朴子.释滞篇》说:「得胎息者,而闭之,阴以心数至一百二十,乃以口吐之,及引之,皆不欲令自耳闻其[烈-列+旡]出入之声,常令入多出少,以鸿毛着鼻口之上吐[烈-列+旡],而鸿毛不动为候也。」
行气之术的效力也是奇大的,《抱朴子.至理篇》中说:「知之者,可以入大疫之中,与病人同床而己不染;又以群从行,数十人皆使无所畏;此是气可以禳天灾也。或有邪魅山精,侵犯人家……以气禁之,皆即绝。……入山林多溪毒蝮之地,……以气禁之,能辟方数十里上伴侣,皆使[烈-列+旡](无)为害者。……以禁白刃,则可蹈之不伤,刺之不入。若人为虺所中,以[烈-列+旡]禁之,则立愈。」
行气的理由,《抱朴子》说:「夫人在气中,气在人中,自天地至于万物,无不须气以生者也。善行气者,内以养身,外以却恶。」又说:「知龟鹤之遐寿,故效其导引以增年。」龟及鹤能知导引吐纳之法,所以得活长寿。
修炼行气,与佛教密宗的修持也有相通处。例如西藏喇嘛有一种「吐木」法:「修炼了吐木,你就具有内在热量。这内热存在于精神系统中心,犹之乎电 流存在于电瓶内。……内热发自两股之间生殖器下的会阴处。我在冬天的冰雪里,光着身子在深山之巅坐着,可替一队人马二十多条潮湿了的毛毯烘干;他们把湿毯子放在我的背上,不到一分钟,跟火炉上烘干的一样。」(陈澄之译《西藏见闻录》第十六节「一位大喇嘛的自述」)
行气与导引相通,但作法不同,导引是一种健身的方法。据宋朝张君房的《云笈七签》卷三二,详载导引方法,如说:「清旦未起,啄齿二七,闭目握固(屈大拇指于四小指下把之),漱漏唾三咽气,寻闭而不息(不呼吸),自极。」「一曰精,二曰唾,三曰泪,四曰涕,五曰汗,六曰溺,皆所以损人也。……人能终日不涕唾,随有漱漏,咽之,若恒含枣核咽之,令人爱气生津液,此大要也。」「摩手令热,以摩面,从上至下,去邪气,令人面上有光彩。又法,摩手令热,摩身体,从上至下,名曰干浴,令人胜风寒、时气热、头痛,百病皆除。夜欲卧时,常以两手揩摩身体,名曰干浴,辟风邪。」诸如此类者很多。
可知导引之术,即是调息、咽唾、按摩、柔软操等的健身法。诚如《别旨》所说:「夫导引疗未患之疾,通不和之气。动之则百开气畅,闭之则三宫血凝。实养生之大律,袪疾之玄术矣。」
道教注重长生,要达不死之目的,固然绝不可能,研究养身的方法,却是值得尊重的。
道教房中术的内容
房中术,又名御女术或御妇人术,即是以男女性交达成养身的目的。此在西汉之末,颇为盛行。《汉书.艺文志》在「方伎略」的项下,载有房中八家的书目,共一百一十六卷,多半以「阴道」命名。例如《容成阴道》、《务成子阴道》、《尧舜阴道》等,此既见录于《汉书》,起源当也不迟了。只是此房中八家之书,早已失传了。
《汉书.艺文志》说:「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先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可见房中术的本身,并不是以享受淫乐为着眼的。
《抱朴子.至理篇》说:「然行气宜知房中之术,所以尔者,不知阴阳之术,屡为劳损,则行[烈-列+旡]难得力也。」同书〈微旨篇〉又说:「凡服药千种,三牲之养,而不知房中之术,亦无所益也。」
房中术究竟如何修法?这是道教的秘密法,必须师承密授,无从见之于文字的。所以《抱朴子.释滞篇》说:「房中之法十余家,或以补救伤损,或以攻治众病,或以采阴益阳,或以增年益寿,其大要在于还精补脑一事耳。此法乃真人口口相传,本不书也。虽服名药而复不知此要,亦不得长生也。」可见道教重视此术的程度,要比行气、服药更高。不知房中术,行气不得力,服名药不能长 生,但是,葛洪也不主张仅靠房中术成仙,故在同篇又说:「一途之道士,或欲专攻交接之术,以规神仙,而不作金丹之大药,此愚之甚矣。」
房中术的功效,有人以为可以致神仙,可以移灾解罪,乃至升高官发大财,但是葛洪并不信此,他说:「其理自有极,安能致神仙及却祸致福乎?人不可以阴阳不交,坐致疾患。若乃纵情恣欲,不能节宣,则伐年命。善其术者,则能却走马(不出精)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采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令人老有美色,终其所禀之天年。而俗人闻黄帝以千二百女升天,便谓黄帝单以此事致长生,而不知黄帝于荆山之下,鼎湖之上飞,九丹成乃乘龙登天也。黄帝自可有千二百女耳,而非单行之所由也。」
黄帝以修房中术达一千二百个女子,兼以服九丹之力,所以乘龙升了天。此一传说,当系方士的假托,并且假黄帝之名伪造了好多道书。所以道教自称为黄老之教,信奉黄老,则始于汉桓帝(西元一四七─一六七年)时,可见黄帝升天的传说,出现更在此时之前了。但在《纪年》及《博物志》中,却说「黄帝崩」,而未说升天。
葛洪是金丹派的方士,他对房中术,则说:「余实复未尽其诀矣!」(内篇卷八)。但他又宣称:「大都其要法,御女多多益善;如不知其道,一两人足以速死 尔。彭祖之法,最其要者,其他经,多烦劳难行,而其为益不必如其书。人少有能为之者,口诀亦有数千言耳,不知者,虽服百药,犹不能得长生也。」(内篇卷六)。由此可见,房中术,颇不简单,它要将数千言的口诀,配合了行气之法,以及四时百药的用法,然后才能「御女多多益善」,才能「却走马(不出精)以补脑」。至于能不能长生不死?那根本是自欺欺人的谎言。
其实,葛洪说;「人不可以阴阳不交,坐致疾患。」「善其术者……终其所禀之天年。」这也不是真理,因为熟知其术的道士们,并没有一个从古到今地活下来。东西方各宗教的出家人,自古以来体健而长寿的,却可数之不尽了。一般人,固须男女婚配,如果不婚不嫁,却又未必「坐致疾患」,尤其是虔诚圣洁的僧尼们。
修炼的成果
神仙之道是以保存现在的身体以永远,以肉体及精神的愉快自由为理想,无论是用斋醮符籙与外丹内丹,目的均在于此。但是,自古以来修了道教方术的人,不知凡几,真的达成其愿望者,却未见一人。不过,他们确有若干的成果可观,例如「行蹻」、「变化」等术,我们则不必否定其实有。
什么是「行蹻」?《抱朴子.杂应篇》中说:「若能乘蹻者,可以周流天下,不拘山河。凡乘蹻道,有三法:一曰龙蹻,二曰虎蹻,三曰鹿卢蹻。或服符 精思,若欲行千里,则以一时思之,若昼夜十二时思之,则可以一日一夕行万二千里,亦不能过此。」
什么是「变化」?是变化形体,使之成为异人异物。《抱朴子.遐览篇》所引:「其法用药用符,乃能令人,飞行上下,隐沦无方。含笑即为妇人,蹙面即为老翁,踞地即为小儿,执杖即成林木,种物即生瓜果可食,画地为河,撮壤成山,坐致行厨(饮食自来),兴云起火,无所不作也。」《抱朴子.杂应篇》又说:「郑君(葛洪之师)云:服大隐符十日,欲隐则左转,欲见则右回也。…… 或可为小儿,或可为老翁,或可为鸟,或可为兽,或可为草,或可为木,或可为六畜。或依木成木,依石成石,依水成水,依火成火。此所谓移形易貌,不能都隐者也。」因此而有五遁之法,依于金、木、水、火、土之任何一物,皆可遁形而去。这种魔术,虽也神秘,但是并不稀罕,用药、用符、用咒、用心力(定心能发神通),均可办得到的。近世世界享名的大魔术师,和印度的瑜伽术师,均有若干变化的能力。
古来道士,能够变化隐遁者,固然是有,但也不是寻常的事,能够隐遁避世的,就美其名曰「白日飞升」;不能隐遁而老病死去的,道书中又制造出一种美名,称为「尸解」;或因刀兵而死的道士,另外再造一个美名,叫作「兵解」。虽 然《集仙录》中也有说明:「形如生人者,尸解也,……有死而更生者,有未敛而失尸者,有发脱而形飞者,皆尸解也。白日解者为上,夜半解者为下。」
道教为何如此的重视肉身的永存,因为道教有唯物论者的思想,除了肉体,没有精神。《酉阳杂俎》中说:「三魂营骨,七魄卫肉。」道教认为人的精神是三魂七魄,实际上三魂七魄仅是骨肉之身的异名,依旧是唯物思想。
第五节 道教的经典和派别
老子的神话
佛教来华之前,中国有哲学系统的道家一派,有阴阳术数的方士一流,但还未将道家与方士混合而成道教。佛教自两汉之间输入之后,道教也由教匪混合方士及道家而成立。但是,黄老之学的成为宗教的信仰,至少要比佛教的输入晚了一个世纪。佛教来华为汉明帝永平十年(西元六七年),已为近世史家所公认。张道陵生于汉桓帝时,桓帝延熹八年(西元一六五年)始有以黄老为崇奉对象的历史记载(《后汉书》卷七及三二)。在此之前,黄帝是属于方士传说中的远祖,老子是哲学范围内的先哲,未尝把二者联合起来当作宗教的神道。
凡是高级的宗教,必须具备三个要素:1.教主,2.教义,3.教团。这在佛教,当释迦成道之后不久,便已完成,称之为佛、法、僧的三宝。道教有鉴于此,首 先拉出一位老子做教主,虽然老子有好几位,例如尚有老成子、老莱子等。《道德经》究系何人所作,至今仍是一个未解的谜。道教徒便以李耳做了教主。到了六朝时代,又伪造出种种老子化身的神话,例如王圻的《续文献通考》所载:「葛稚川曰:老子无世不出,数易姓名,出于黄帝时,号广成子;周文王时,号燮邑子,为守藏史;武王时,号育成子,为柱下史;康王时,号郭叔子;汉初为黄石公;汉文时,号何上公。」后来又有《老子八十一化经》;更有老子一[烈-列+旡]化三清之说。老子成了元始天尊的应现,是太上老君,是玄元皇帝,唐玄宗(西元七一二 ─七五五年)时又将之封为玉皇大帝。老子的身分,越变越崇高得神乎其神了。其实,这也是学自佛教的,佛教以为释迦牟尼是化身佛,释迦的清净报身,是在色究竟天的卢舍那佛。道教便说老子是住于大罗天的元始天尊的化身了,甚至晋朝的道士王浮等,反而编出一套谎言,写成《老子化胡经》,说释迦牟尼佛,也为老子所化,真是可笑!
道经与佛经
有了教主,同时也需要教义,于是,大批的经典出世了。伪造经典是一件苦事,有思想有文才的道士们,究竟不多,多数的道士就拿佛经做蓝本,略微更动一些章节和名词,佛经就成了道经。例如〈真步虚品偈〉的「有见过去尊,自然成真道,色身如金山,端岩其微妙,如净琉璃中,内现元始尊,圣 尊在大众,敷衍化迷强。」此节完全是抄拟佛教《法华经》的:「又见诸如来,自然成佛道,身色如金山,端坐甚微妙,如净琉璃中,内现真金像,世尊在大众,敷衍深法意。」
乃至道经的经目,也拟佛经来命题。例如道藏目录中的《高上玉皇本行集经》、《太上老君父母恩重经》;在法琳法师的《破邪论》中所举的《道士*轮经》、《智慧观身大戒经》、《老子大权菩萨经》、《灵宝*轮经》等皆是。如果以比较语言学的角度来读道藏,道藏之中来自佛教梵文转译的东西,实在多得不胜枚举。
道藏与释藏
伪造的道书多了,便效佛教而成立道藏。佛教在北宋以前尚无整套雕版印刷的《大藏经》,但有单行流传的各类典籍,可是,三藏十二部的内容及名目,佛教是由来已久的。佛教的经录,早在晋代便已编出。因此道教成立道藏,也就效法佛藏的分类法,佛藏分经、律、论三藏,性质的分类则有十二分教或称十二部:长行、重颂、授记、孤颂、无问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论议。道藏则名之为三宝三洞十二部,据小柳司气太《道教概说》第三篇第二章的介绍如下:
道教的经典,多为「天启」。住于三天之三君,各启示三经:
玉清宫之天宝君,启示洞真部,教化大乘者。
上清宫之灵宝君,启示洞元部,教化中乘者。
太清宫之神宝君,启示洞神部,教化下乘者。
三经即为三藏,每藏各分十二部:本文(说第一原理)、神符(护符)、玉诀(秘诀)、灵图(鬼神像)、谱录(教法沿革)、戒律(修道之律规)、威仪(斋醮仪式)、方法(拘制魂魄之术)、众术(炼丹)、纪传(老子等的传记)、赞颂(偈颂)、表奏(奏上鬼神的祈愿文)。
依道教自称,他们的三洞十二部经,都是元始天尊所化三清的三君启示,往往都是从天而降,及神仙亲授的。但据佛教的北魏学者甄鸾法师的《笑道论》第三十一,则证明《灵宝经》是张道陵所作,《上清经》为葛玄所作,《三皇经》为鲍静所作。又据唐朝玄嶷法师的《甄正论》说:洞真部多为葛玄、陆修静、顾欢等所作,洞神一部为张道陵所作。道世法师的《法苑珠林》卷六九,列举汉之王褒作《洞玄经》,张道陵作《灵宝经》,吴之葛洪作《上清经》,晋之王浮作《老子化胡经》,鲍静作《三皇经》,齐之陈显明作《六十四真步虚品》,梁之陶宏景作《太清经》及众醮仪,隋之辅惠祥作《长安经》。
由此可知道教的道藏,乃集作伪模拟的大成。
道藏的编篡
照道教的说法,道藏起始甚早,例如《汉书.艺文志》所列的目录中,道家者流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房中者流八家百八十六卷,神仙者流十家二百零五卷。此三流之书,除已失佚之外,均为后世道书之所必收。实则此三流不是道教的神学书,而是哲学书及方术书。
但是到了《隋书.经籍志》中,道书就多了,计有经戒三百零一部九百零八卷,饵服四十六部一百六十七卷,房中十三部三十八卷,符籙十七部一百零三卷。共为三百七十七部一千二百一十六卷,道藏也就出现于世了。
宋朝郑樵的《通志.艺文略》中,将道书详细分二十五类:老子、庄子、诸子、阴符经、黄庭经、参同契、日录、传、记、论、书、经、科仪、符籙、吐纳、胎息、内视、道引、辟谷、内丹、外丹、金石药、服饵、房中、修养。此二十五类共计一千三百二十三部三千七百零六卷。
北宋第一次开版印刷的佛教《大藏经》,称为《开宝藏》,共为四百八十函一千零七十六部五千零四十八卷。宋世的道藏部数已超过当时的佛藏,卷数也快赶上了,可见道教有意要和佛教一争长短。那儿来的这些道书?滥竽充数的实在不少,例如张君房的《云笈七签》中说:虽是《明使摩尼经》,也被收入了道藏。
正因为道藏系由道士们的拉杂模拟的伪造,到了元朝宪宗时代(西元一二五 一─一二五九年),除了《道德经》之外,全部道藏皆被焚毁。起因是道教受元帝的优遇,并命道教管理「天下应有的出家人」,道士要僧人迎拜,并通管僧尼,同时又「毁夫子庙,毁佛像,占梵刹四百八十二所」。这是由于全真派的丘长春受到元太祖成吉思汗(西元一二○六─一二二七年)的敬信,所以道徒专横跋扈,但到宪宗时,丘长春死了,僧道屡辩于帝前,道士每皆词屈,故有祁真人志诚、李真人德和、杜真人福春等人照实自供:「据道藏经内,除老子《道德经》外,俱系后人捏合不实文字,情愿尽行烧毁了,俺也干净。」(见《至元辩伪录》)
现行的道藏,是明朝万历年间(西元一七五三─一六一九年)重修的,刊于北平白云观。明代的白云观道士白云霁,为道藏目录作的详注,已载清代的《四库全书》。所列诸书,多系摭拾以增加其卷数。晚近由白云观交给上海涵芬楼影印的道藏,已多至五千五百册五千四百八十五卷,比开宝版的佛教藏经,还多出四百三十七卷。既经元朝焚毁了一次,又从那里来的这许多道书?自然是广事摭拾收罗而来。例如《汉书.艺文志》中除上述三家之外的名家、法家、墨家、兵家、农家,以及占星、阴阳、五行、杂占卜、医经、医方等凡百数术方技之书,皆被收尽,乃至佛祖传真、圣贤贯脉等佛教及儒家的书,也成了道藏的内容。
不过,道教始终逊佛教一筹,日本在大正年间的《新修大藏经》正续两编, 包括佛书已达三千零五十三部一万一千九百七十卷了,而且多数的中国着作尚不在内。
道教的戒律及伦理
道教和佛教的密宗一样,绝对主张师师相传,极端不许无师自通,这是最大的戒律。《太上太宵琅书》说:「天地布气,师教之真,真仙登圣,非师不成。心不可师,师心必败。」
道教有一百八十戒,说是老君授给《太平经》的伪着者于吉,戒的内容,大要与《太上感应篇》所列的大同小异。《太上感应篇》是承《抱朴子》并吸收了佛教及儒家的思想而编成,故亦为晚近数百年来儒释道三家共同接受。明代袁了凡的「功过格」,即是受了《太上感应篇》的启示而订定。
道教的基本思想,主张人力可以胜天,所以藉养炼而改造性命,而长生不死;但也觉得凡夫是受神明监视,所以要行善止恶而求神明的保佑。《抱朴子.对俗篇》说:「行恶,大者司命夺纪,小者夺算。」又说:「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当立千二百善。」同书〈微旨篇〉说:「大者夺纪,纪者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者三日也。」这是行恶而为神明夺去寿命之日数的意思。行善是什么呢?同篇则说:「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虫;乐人之吉,愍人之苦,賙人之急,救人之穷;手不伤生,口不劝祸;见人之得如己得,见人之失如 己失;不自贵,不自誉,不嫉妒胜己,不妄谄阴贼。如此乃为有德,受福于天。」这是兼采了佛教及儒家的伦理思想而成的。葛洪虽强调以丹鼎求长生,如果炼丹不成,等而下之,则以行善止恶的道德生活,来免除夭损之祸。
到了宋朝的《云笈七签》,列出道教的五戒十善,乃系受佛教的五戒十善的思想影响而成。其五戒是:1.不杀生,2.不嗜酒,3.不口是心非,4.不偷盗,5.不淫色(佛教则以杀生、盗窃、邪淫、妄语、饮酒为五戒,乃全同)。其十善是:1.孝顺父母;2.忠事君师;3.慈心万物;4.忍性容非;5.谏诤蠲恶;6.损己救穷;7.放生养物;种诸果林;8.道边舍井,种树立桥;9.为人兴利除害,教化未悟;10.读三宝经律,恒奉香花供养。
全真教
道教是混合阴阳术数及老庄思想而成立,当它吸收了儒家思想,尤其是佛教思想之后,一当时机成熟,便形成分裂,南宋时代成立于河北辽金治下的全真教,即是一例。那是新道教或北宗派,张天师则为南宗派,全真教的实力后来竟在天师派之上。全真教的创始人王B(号重阳子),四十八岁遇吕洞宾的化身而得仙术。他以《孝经》、《道德经》、《般若心经》教人。弟子有谭处端等七人,而以丘处机(长春子)最能光大其教。后来以北平的白云观为全真派的大本山,名为道教的丛林,制度全仿佛教的大丛林;他们的生活公约也叫作「清规」, 内容大致也与丛林清规相似,共为二十三条。例如用有「开静」、「安单」、「迁单」、「钳捶」、「出坡」、「丛林」、「常住」、「十方」、「檀信」等名词,都是佛门的常用语。
因此,元朝的全真教虽曾一度侵凌佛教,到了明朝之后,释道已不分家,也不再相互排挤,道士可以到佛寺中去挂单,可以随同僧人一齐上殿过堂和礼佛诵经。同时也把天师派的在家道徒,贬称为「火居道士」,自称出家的道士为「全真」,因而得到全真派的派名。
晚近的道教,只剩下了以斋醮符籙来应付民间的迷信,虽然道教的历史及其内容多涉作伪与荒诞,但在医药卫生方面,道教给予我们的贡献确实可观,对民间劝善方面,也有其相当的功绩。所以我们在研究道教之余,仍不得不以尊重的态度来看待它。
第六章 少数人的宗教
本章所称的少数人,与一般国家所称少数民族的意义相同。世界性的宗教,称为大宗教,例如:佛教、基督教、回教。虽非世界性但有很多信徒的宗教,称为多数人的宗教,例如:印度教、道教。信仰的人数不多但尚没有灭亡的宗教,便是本章所称少数人的宗教,此有很多,例如:日本的神道教、韩国的太乙教、越南的高台教、中国新成立的轩辕教,乃至犹太教也属这一类型。本书除将犹太教另章介绍外,仅选取印度的耆那教与锡克教,波斯的教,中国的理教做代表,因为这几个宗教比较重要。
第一节 耆那教
耆那教的出现
印度的宗教思想,在西元前第六、第七世纪之间,由于恒河流域新兴民族的王者阶级之保护,自由进步的风气盛行,这一风气的出现,乃在对于婆罗门《吠陀》宗教的革命。于是,以祭祀为主的婆罗门教,一时失去了民众的信心。代之而起的,分为两大流:1.在思想的原则上,仍旧尊崇《吠陀》圣 典的,有六派哲学的渐次发展。2.在宗教的信仰上,完全反对婆罗门教《吠陀》神学的,有六师外道的兴起,此又可称为反《吠陀》的沙门团。站在佛教的立场,耆那教即是六师外道之中的一种;站在整个印度文化的立场,佛教则是反《吠陀》的沙门团之一种。
耆那教的教主,今日已被公认是摩诃毘卢(Maha─vira)。事实上,依照耆那教的经典所传,摩诃毘卢乃是第二十四祖。初祖是勒裟拔提婆(Rishabhadeva);但从初祖到二十二祖均为史前人物,年代难明。二十三祖名叫波尔斯伐那多(Pa─rs、 va-na─tha),约为西元前第八、第九世纪的人物,乃系刹帝利武士阶级,曾弃家修道于婆罗奈斯(Va─ra─n.as1─)之林中。入定八十四日,成道后云游宣化,为时七十年。凡其弟子,均须遵守:1.不杀生,2.不说谎,3.不偷盗,4.不聚财。教徒可以结婚。
二十四祖摩诃毘卢(义为大雄),本名伐弹摩那(Vardhama─na),其父悉达尔德尔多(Siddharthartha),是武士阶级的王者。伐弹摩那生于岗陀罗摩(Kundagrama 今之比哈省)。及长,即与耶素陀(Yashoda)公主结婚。到三十岁时,即出家修道。在外餐风宿露,戴月披星,苦行修禅,经十三年,乃获觉悟,而成为「耆那」(Jina),成为全知、全能、全福的圣者。Jina一字在语源学上,乃为战胜者或征服者的意思。因为它是一种刚毅勇敢的宗教,亦是自力自助的宗 教。他们着重于默念圣哲而自净其心,笃信道德律之因果,而不信上帝能够赦罪。称信徒初名为「解脱者」,后称为耆那(Jaina)。摩诃毘卢的时代,约与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s、a─kyamuni)同时而略早。宣扬他的教义有三十年之久,七十二岁时,逝于王舍城(Ra─jagr.ha)附近的波婆(Pa─va─)。佛经中所称的尼干子外道,就是他了。
耆那教的教理
从哲学的本体论上说,耆那教颇与佛教不同。佛教主张「诸行无常」,认为世间的任何事物,毫无真实的常法可言,皆为随时间而生起的异灭之相。耆那教则将本体分成两种特性:一为「本质的特性」(essential substance),一为「附带的特性」(accidental substance)。附带的特性发生作用,则去来无定,彼此变更;本质的特性乃是本体的继续存在,为永恒不灭的常法。佛教不以为有永恒不灭的灵魂,耆那教则坚信灵魂的永恒。故以佛教的见地,耆那教乃是「常见论者」。
耆那教把本体的延伸,又分为两类现象;也就是说:本体是由两大现象的扩展而显现,那就是「命」(j1─va),及「非命」(aj1─va),也就是精神的及物质的两种。「命」即是生命体,即是灵魂的别名。灵魂又分为解脱的及非解脱的两类。非解脱的灵魂又分为静止的及活动的两类。
活动的生命体又分为四类:1.具有触、味两种根识的,如介壳、蜗牛等。2.具有触、味、香三种根识的,如蚂蚁、水蛭等。3.具有触、香、味、色四种根识的,如蚊、蚋、蜂等。4.具有触、色、声、香、味五种根识的,如人类及高等动物。至于静止的生命体的肉体很单纯,仅有触的意识而已。所谓「非命」,它的内容是占有空间的事物,例如:法、非法、虚空,以及物质。物质又分两类:1. 地、水、风、火的混合物,2.地、水、风、火的原子。
耆那教对于灵魂的概念,则以为灵魂居于不同的肉体中,是由于过去所作业的倾向与影响。灵魂没有一定的形状,乃依肉体的形状而定。灵魂虽是无形,却不是无限,乃随同所附的肉体而扩展。灵魂虽占有空间,但只是在空间的不同部分有所出现,并非像物质一样地占有位置。所以,灵魂是弥漫于空间,一个灵魂并不妨碍另一个灵魂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空间位置。
耆那教以为,灵魂本属于完善的,并具有无限的能力,所以仍可能获得无限的智识、无限的能力、无限的信解、无限的欢愉。得到此等无限的条件,便是使得灵魂的本身要除去一切的障碍。此所谓障碍,即是由前世所造的业,而受到了现世肉体物质的束缚。故其深信:我人的身体,虽由父母所生,然而我人出生的环境、体质、肤色、容貌、体形、夭寿等等,则为前世的业因所感。因此,耆那 教将灵魂的束缚,分为两项:1.灵魂被业力所牵,名为「内在的束缚」;2.灵魂与事物发生了关系,名为「物质的束缚」。
如何能将束缚和障碍的灵魂得到解脱?有两个步骤:1.「制御」(sam.vara),即是不使新的事物继续注入灵魂中去。2.「寂静」(nirjara),即是将已与灵魂混合在一起的事物排除出来。其实践的方法,则为正信、正知、正行,合称之为三宝(tri-ratna)。
耆那教的道德律
此所谓的道德律,即是正信、正知、正行的三宝,由此三宝,可成为耆那。
(一)正信(samyag-darsana):此即我人对于真理所持的尊敬态度。但是,耆那教并不要求其信徒,盲目地信赖其圣者的遗训。故其圣人牟尼伯陀罗(Manibhadra)曾说:「我并不偏信于摩诃毘卢,亦不反对伽毘罗(Kapila)及其他学人。不论何人之教理,只要其合乎理性,我皆接受之。」这与佛教主张的「依法不依人」,可谓相同。
(二)正知(samyag-jnana):对大觉大悟者生起了正确的信仰,再研究大觉大悟者的教理,即是得到正知。但在学者的自内亲证的正知,乃在于如实的认知「自我」。这要实践了正行,才可使「自我」从「非自我」中解放出来。
(三)正行(samyag-caritra):人们如欲不使新业发生,并使旧业根绝,那就应该依据耆那教理,实践七条善行:1.遵守五誓。2.慎言行,授施舍,戒杀护生。 3.思想言行,要有自制的工夫。4.行十善──宽恕、直爽、真实、谦逊、克己、牺牲、清净、无欲、苦行、独身。5.禅修。6.克服由饥渴冷热而起之苦恼。7.达到平和、真纯、无欲及至善的行为。依之而行,即可获得四种完善:1.无涯的知识,2. 无限的信仰,3.无量的力能,4.无尽的欢愉。
五誓的内容
耆那教虽有七条善行,但也不是一致主张人人皆须有七条。有些耆那学者以为如能实践五誓即可。所谓五誓略介如下:
(一)不杀生:依照摩诃毘卢的看法,认为有情众生固然有灵魂,即使植物、矿物、风火等,也有灵魂。并认为一切众生,皆具有同样的力能,众生的存在也是基于互惠互助的原则,所以严禁杀生及不伤害万物。今日印度的耆那教徒,即有在鼻孔上覆一块四方白布,以免因呼吸而伤害到空气中的小虫。但对初信该教的人,则往往劝其先由勿伤害具有两种根识以上的生命开始。
(二)不妄语:说话要真实,并要能使人悦耳而生善念;应制伏贪、瞋、痴三毒;应制戏谑的言辞。
(三)不偷盗:他人的财产,犹如他人的生命,劫夺他人赖以活命的财产,无 异劫夺他人的生命。
(四)不邪淫:此可解释为守独身。耆那教学者更有认为不但对性欲应节制,纵然是淫念也须停止,甚至凡是容许他人生起邪淫的言行者,亦在禁止之列。
(五)不执着:应舍弃对于外境任何事物所生的依恋心。此即是束缚之灵魂求得解放的工夫。
无神的宗教观
无神论的宗教,只有印度出现了佛教及耆那教。宗教而站在无神论的立场,殊为不易。耆那教之无神论,其理由如下:
(一)神或上帝,我人无从认知:人们之说有上帝的存在,乃是由于推论而来。例如每一件事物,即是一种产品。产品乃由生产的人所造作。因此,视世界也是一种产品,所以世界也必有一制造的神或上帝。实际上我们并不能证明世界是一种产品,世界虽具有组合的原理,好像是产品,组合世界的元素却是永恒的存在,并非是一种产品。同时,任何产品的制成,必由制造者的手足将产品制成,神或上帝既属无形,无形的神怎么能使物质造成世界?
(二)宇宙的创造神,根本不存在:1.假若神是万能的,那么,一切物体均为神的创造。可是,我人日常所见的事物,均为人造的而非神造的。2.一神教者认为神只许有一个,如果由许多的神,依照各自的计画创造宇宙,宇宙即不能和 谐。此说也非真理,例如蚁冢及蜂巢的建筑,即是群体的创造成果。3.一神教者以为神是永恒而完善的,也有矛盾之处。所谓完善,是除去了不完善而来,神若从未有过不完善时,则称神为完善,乃几近戏论了。
因此,耆那教否认有世界创造神的存在,他们以大觉大悟的完善人格,代取了神教的上帝而向之祈祷,以求指示迷津而已。实际上,世界的神教者,自原始人类的信仰而至一神信仰,他们所信的神,无一不是推想及拟人化的产物。并且也与社会制度有关。不统一的社会,有不统一的许多神;君权无上的社会,即会产生君临式的一神信仰。理性的宗教,即对神的存在加以逻辑的考察,故有佛教及耆那教起而否定了专断性的一神信仰。
耆那教的分派与佛教
耆那教在尼干陀若提子(Nirgrantha-jn~a─taputra),即摩诃毘卢的时期,已成立了教团,拥有沙门一万四千,比丘尼三万六千。大弟子有十一人,其中二人于摩诃毘卢死后,继续弘扬并发展此派的教势。二百年后,在旃陀罗笈多王时,北方摩揭陀的教徒与南方迦尔奈多的教徒,在思想上发生了争议。南方的属于保守派,遵行摩诃毘卢的遗教,主张极端的苦行,称为「裸体派」(Digambaras)。他们认为瑜伽苦行的人,应舍弃一切,即使衣裤,亦须舍弃。此派对于妇女的解脱,认为须转男身之后始得。北方的比较进步,虽亦接受二十四 祖的教理,却以二十三祖波尔斯伐那多的见地为准,他们比较宽宏而能容纳众见。身穿白衣,称为「白衣派」(S、veta─mbaras)。此派认为妇女亦可即身解脱。
白衣派的耆那教徒,实是受了佛教的影响。佛教不主张极端的苦行,佛教认为男人、女人出家者,均有即身证得离欲阿罗汉的可能。在家学佛的男女居士,均有即身证得第三果的可能。因此耆那教徒的白衣派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佛教的义理,他们也对佛陀及佛的圣弟子们崇拜,一如崇拜他们的耆那及其圣弟子们。崇拜耆那的圣地,也崇拜佛陀的遗迹。甚至把其教主的一生传记也尽量地写得和佛陀的传记相似。后来印度教有了女神崇拜,耆那教受其影响,也推出了一位叫作夏萨那提(S、a─sanadevi)的命令女神,加以崇拜。
耆那教与佛教的相同之处很多,例如:同样是无神论者,同样信因果律及业力,同样追求解脱,同样以为道德的生活是解脱的阶梯,同样否定《吠陀》的神圣性,同样不信祭祀。两教不同之处也多,例如:佛教主张诸行无常,耆那教主张宇宙的本体是永恒的;佛教主张诸法无我,耆那教主张灵魂是永恒的常我;佛教主张众生之中唯有情有神识,耆那教主张有情无情的一切物均有灵魂;佛教主张有情的神识乃是业熏成为种子的假名,并无不变的本体,耆那教主张灵魂是永恒的本体,业的造作是附属于灵魂而牵引受报。
耆那教散布在今日的印度北部,信仰者尚有数百万之众,且多为工商界的人士,极为富有,所立寺庙、学校、医院,多很庄严堂皇。
第二节 锡克教
锡克教的教主
锡克教(Sikhism)是印度晚出的小宗教,但在今日,信徒尚有六百万以上,比起耆那教的人数,它是略占优势了。此教散居于西北印度的旁遮普省,以前侨居于上海的印度巡捕(俗称红头阿三),大都就是锡克教徒,他们在上海也有两座寺院。
锡克教的教主名叫难能(Na─nak),西元一四六九年生于印度旁遮普省的拉和县塔尔华堤村,父亲是武士阶级,现在已将该村改名为难能村,他死于西元一五三八年。由于他的母亲信仰宗教极其虔诚,故在幼年时代,就受到深厚的宗教教育。据说难能七岁信仰宗教,九岁即能读通波斯文的经典。后来锡克教的经典,大多由波斯经典的脱胎,许多的教训,则为他自己的经验。传说他在九岁时,即向婆罗门教徒讲道。
他的父亲在政治上很有地位,并且使他得到一份很好的职位,在拉河省督的幕府中充当文案。但他对于名利心很淡,他所关切的是宗教,因此离家修道;唯 其对于当时的各宗教均不满意,所以立志改革宗教。他在最初修道期间,颇有耆那教的苦行作风。他出身于印度教家庭,又常接触到回教中人,印、回二教常有冲突,他便主张在宗教的领域上,并无印度教与回教的分别。他坚信一神教,主张真纯的内在信仰,反对偶像的崇拜。因此他有一偈(依周祥光《印度通史》一八一页所译):
「 上帝只有一,其名曰真理;
或名创造神,或谓精神晶;
不惧与不害,亦无时空限;
既是无生品,永久长存在。 」
他云游各地,行遍印度各城,到过锡兰和喜马拉雅山,更到过回教的圣地麦加。他以坚定不拔的信心,忍受了各种的痛苦,向众人谆谆劝告,所以有很多的印度教徒及回教徒,变成了他的信徒。他所最注重的,就是承认上帝为万能的神,是最大的权威者。
难能死后,他的信徒遂创为锡克教。锡克(sikha)为弟子的意思,由弟子所成立,并奉难能为其教主,嗣后也分了派;有的以难能为神道之一而加以崇拜;有的虽不以他是神,但也对他极其尊敬。前者近于印度教的信仰,后者近于回教 徒对穆罕默德的看法。
锡克教的演变
难能临终之时,曾提名其弟子奥伽特(Angad)为他的继承人,成为锡克教的第二祖。他的信徒在奥伽特的领导下,成立了锡克教的独立团体,以古鲁(Guru)之名尊称历代的祖师,由祖师统率教团。
难能的遗作,即为锡克教的教义。到了十六世纪之末,由第五位古鲁,阿尔求恩(Arjun)编集,而为根本经典,称为《格兰经》(Granth)。至第十位古鲁,又第二次编集此教的经典,称为《古尔蒙开》(Gurmukhi 意为师之金口)。此教经典为诗歌体,其中的大意,都是形容上帝的默示和对人们的劝戒,其性质类似《旧约》中的诗篇。锡克教徒极其敬重他们的经典,然而,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徒,只知把经典当作偶像崇拜而不研究它的内容,这种精神正与回教徒之对于《古兰经》的态度相似,虽不拜偶像,却把经典取代偶像的地位而加以崇拜。
第三祖是阿摩尔陀斯(Amar Das)。他使锡克教正式成为一个有其自己之思想及习俗的社团。
第四祖是罗摩陀斯(Ram Das 西元一五七四─一五八一年)。他在旁遮普的阿姆梨多沙地方,确立了锡克教的本部区。
第五祖是罗摩陀斯的幼子阿尔求恩(Arjun 西元一五八一─一六○六年)。此 人智勇兼备,富于组织天才。因在第四祖时代,即对军事深有兴趣,使锡克教的本区,俨然成为一个军团组织,并改古鲁为世袭制。到了第五祖时代,锡克教的教区,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已形成一个王国的局势。正因如此,便引起了印度的回教皇帝迦亨基(Jahangir)的猜疑,乃无缘无故地把他处死。
军事化的结果
可是,锡克教的精神大致是从回教学来的,所以它的信徒们具有狂热的信仰,也有勇悍的行动,何况他们本已组织严密,武力强盛。故当第五祖一死,激起了全体教徒的奋死反抗。因此而使宗教的信仰,变成了军事的战斗。到了第十位古鲁各文迪(Govind),为了报复杀父之仇,乃立誓要灭回教的帝国,唯以实力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入山修炼,期能得到神通,并祀女神杜尔嘉,求神助力。对于教徒则施以军训,将全体教徒名为狮子(singh),皆蓄长发并佩以剑,与回教徒做长期的周旋战斗。又重编经典,使原先平和色彩的根本经典,化为鼓舞慷慨悲愤的诸种规律,规定教徒的生活起居,养成狂热勇猛的风气。本来是信仰上帝万能的宗教,到此已变成迷信祖师古鲁的意志的狂热之徒。此一形势,也使回教的王朝头痛,虽然流了很多信仰者的鲜血,锡克教仍如野火烧不尽的春草。等到回教的王朝在印度覆亡,锡克教的军队曾一度大张其势。后来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做了帝国主义者所做的事,锡克教才又放下武器, 再度成为一个宗教的团体。因此,有人以为,锡克教的作风实无异是印度土产的回教。它的本质,的确是由「可兰奉献,否则刀剑」的回教而来,无怪它会走上军事狂热的路上去了。
第三节:波斯的宗教
本节所讲的教,即是波斯的宗教。古代的波斯,即是现代的伊朗。在前面讲过,波斯的伊朗人,原与印度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统。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发展出《吠陀》的婆罗门教,伊朗人留在波斯的,则出现了教。但由于两个宗教是出于同一民族的分张,所以两教之中所持的宗教信仰及其所信的神只,也有好多是出于相同的渊源。
但是,由于波斯的天然环境,促使波斯的宗教形成一种特色,那就是善恶二元论的宗教,即是第二章所说的二神教。因为波斯的民族,具有快活的气质及勇健的人生观。然其生活于高原地带,农地的耕作不易,却又必须要与大自然的力量战斗,克服寒暑的气候,乃成了他们日常的生活。于是,将此来自大自然的敌人认作可恶的力量,唯其虽有可见及不可见的恶敌和人作对,人们却不该对此世界失望。因为除了恶敌,必然尚有保护人们的善的力量。终究,邪不敌正,善的 力量必定可以征服恶的力量。所以,波斯人在如此的情况之下,一方面毫不气馁地与可恶的力量战斗,一方面又祈祷善的力量保护,把世界视作善与恶的战场,亦即是光明与黑暗的战场。由于这种信仰的基础,开出波斯的文化、政治与宗教,乃是着重于现世生活的,是战斗态度的。
因此,在政治方面,西元前五百五十年左右,波斯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国王,叫作居鲁士(Cyrus 有译古列斯)。至西元前五百三十九年,又使巴比仑成为波斯的附庸,也成了巴比仑霸业的继承者,征服了全部的小亚细亚。在宗教方面,即产生了善恶二元论的教。
拜火教与教 印度欧罗巴民族对于火的奉祀,几乎是一致的。不过,希腊与罗马的祀火,是当作祖神崇拜的;印度雅利安人的祀火,是对火神阿耆尼的崇拜。它的职能,是在施恩于众,拔苦予乐;波斯的火神阿脱尔(A─tur),职能是在涤妄焚垢。
我国称拜火教者即为教。例如《唐书.西域传》说:「西域诸胡事火者。」《酉阳杂俎》也说:「德建国乌浒河中,有火祠。」这似乎是说拜火教就是教,其实拜火教与教是有区别的。
在教之前的古波斯人,以火神阿脱尔是主神阿诃罗莫他的儿子,尝与恶神 阿劣曼的部下叫作阿斯赫大诃迦(Azhidahaka 毒蛇之义)的战争,火神阿脱尔即用他的火光诛杀毒蛇;此是以毒蛇代表罪垢和黑暗,以火代表洁净和光明的象征而起。这个观念,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纪时,因为以色列人做了巴比仑人的附庸,又做了波斯的附庸,以色列人尝被巴比仑人集体放逐到美索不达米亚,接触到了波斯的宗教,又被好心的波斯大王居鲁士释放,回到巴勒斯坦时,以色列人就接受了波斯宗教二神信仰的要素,把他们原先的耶和华上帝属性中的暴恶面,分裂出了一个魔神撒旦,波斯恶神阿劣曼的部下是毒蛇,以色列的《旧约》中也就将撒旦写成是一条蛇。关于此点,待到第七章中再加说明。
至于教之被认为即是拜火教,也非无因。教产于波斯,故对火的奉祀,仍不放弃;但在教的祀火,仅是枝末的祭式,已非主要的教义。
教的教主教的教主叫作琐罗亚斯德(Zarathustra)。所以,此教既被称为莫他教(Mazdeism),又被称为琐罗亚斯德(Zoroastrianism)。琐罗亚斯德约生于西元前六百六十年,据传说:他是由一个十五岁的童贞女所生(此为耶稣由童贞女生子的先例)。他在童年时代即已非常聪慧,并且宅心仁慈,爱护一切动物而不加伤害。三十岁开始传道,信仰最高的主神阿诃罗莫他;莫他教之名,即由此神之名而来,此为清洁高尚的正义善神。崇信此神的琐罗亚斯德,他自信也能自 身达到圣洁的地步。他自称是阿诃罗莫他的使者,神派他来向世人传道,劝世人悔改。他愿牺牲其一身的幸福,而为阿诃罗莫他神的使命来努力工作。他劝人勿饮酒、勿邪行、勿欺诳,而以真理清洁为其教旨。
琐罗亚斯德是个诚实而刚直的人,敢以直言,不畏权势,以致大家都对他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据说:他努力传道十年,仅只得到一个信徒。但他并不灰心,终于受到了波斯国王及贵族大臣的信仰。他娶了波斯大臣的女儿为妻,他的女儿也嫁给了波斯的首相。他的宗教,即成了波斯的国教。因他娶了两个妾,却造成了与后来的回教一样的多妻主义。又因他所信的主神赞成以武力斗倒恶神,所以也激励了波斯帝国的成长。
教的神教的主神阿诃罗莫他,据教的经典《阿吠陀》(Avesta)之释义称,阿诃罗(Ahura)是「主」的意思,莫他(Mazda)是「智慧」或「贤」的意思。在琐罗亚斯德以前的波斯人,已经把阿诃罗莫他当作善之神来崇祀,但是除了崇祀此一善神,同时还崇拜日月星辰、灵鬼牡牛之类的神,所以尚是多神教的性质。
到了琐罗亚斯德,即完成了二元论的宗教信仰,他站在善的立场,崇奉主神阿诃罗莫他,又依阿诃罗莫他的启示而与恶神阿劣曼斗争。阿劣曼经常驱使恶 魔,诱惑人间,陷人以罪孽,给人以困恼。因而,主神阿诃罗莫他,即命其部属征讨诸魔,争战不已。两阵相战,各有胜负。所以人间的年景,也有丰凶的差异,但到最后,恶神必将败北。故凡人当修德积善,诚心礼敬阿诃罗莫他,邀其福佑,以避恶神。
可见,教虽被列为二神教,其所事奉礼敬的,仍为一个主神阿诃罗莫他。
分期与分派
根据教的看法,将此世界的全部历史定为一万二千年,分作四个时期,每一期均为三千年。
(一)第一期的三千年中,为主神阿诃罗莫他的精神创造期。所造的物虽有感触的知觉,却处于不动的状态。
(二)第二期的三千年中,为主神阿诃罗莫他的物质创造时代。在此期中,恶神阿劣曼的扰乱作用,也开始生起。
(三)第三期的三千年中,为善恶两神的意志在此世界发生冲突的时代。琐罗亚斯德即生于此期的末叶,奉善神之命而创立真的宗教──教。
(四)第四期的三千年中,为教支配世界的时代。最后,善恶两神大会战,恶神及其眷属皆被消灭。
这种分期法是信仰的,当不是史实的,正如其他各宗教一样。
波斯地处高原,水不易得,凡事多仰于火。也许有如西藏地方,有因缺水,乃至沐浴也用烤火来代替,所以火有洁净与涤垢的作用。主神阿诃罗莫他常使火神征讨恶魔,故成拜火教;主神之下另有一位太阳神密德罗(Mithra),太阳与火,同为光明清洁的象征物,所以又有了太阳教(Mithraism);善神是光明的代表,恶神是黑暗的代表,因此又有了明暗教(Manicheism)。主神住于天上,祀神乃对天祀,故被中国人称为「示天」的教。太阳教在波斯的萨萨尼王朝(Sassanid 西元二二六─六五一年)时代稍前,曾传播于罗马帝国,一度成为基督教最危险的劲敌。明暗教创于萨萨尼王朝的初期,传入罗马,西元十二世纪,明暗教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复活,而成为基督教的一个异端。
教传入中国,据姚宽的《西溪丛语》所载:「唐贞观五年(西元六三一年),有传法穆护何禄,将教诣阙闻奏。敕令长安崇化坊立寺,号大秦寺,又名波斯寺。」宋朝志磐法师的《佛祖统纪》中也说:「太宗时,波斯穆护,进火教,敕建大寺。」但到唐武宗会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灭除佛法之时,教同遭池鱼之殃,从此遂在中国绝迹。
最小的宗教教兴起于波斯,可是波斯的教,几乎已被后到的回教消灭,如今大概已不出十万人口的教徒,可算是今日世界有名宗教之中的最小一个 了。回教消灭教之际,其中的一部分教徒逃亡到了印度,总算幸免于难,保存了它的活标本,现在大半散居于孟买,被称为帕栖人(Parsees)。不过,他们的人数虽少,对信仰大都极其热诚,注重礼拜祷告,很能勤俭耐劳,崇尚自由意志,能够乐观进取。所以他们在印度诸民族中,可算是富裕、仁慈、有教养,且能善待妇女的人。
教产于东方,故也有东方宗教的特性,那就是不用武力或政治力量来做传教的工具。当居鲁士王征服了巴比仑的时候,不但不以他们作为国教的教信仰随着政权向外推展,相反地倒是释放了被巴比仑政权放逐出来的以色列人,并资助他们重建耶路撒冷的圣城。
第四节中国的理教
秘密社会的宗教
在未谈理教之先,需要谈一下秘密社会的宗教,因为这是明末清季的中国宗教的一个大势。明朝末年,满清入关,入主中华,明末的遗民无不愤慨,既在政治及武力上无法达成反清复明的愿望,便由爱国志士转入地下,组织秘密社会,保养忠诚之心,以待时机的来临。
但是,政治色彩的任何活动,均为当时的环境所不许可,于是藉着宗教之名 以保存发展他们的实力,发展成为各种的秘密社会。历史最久的一种,即是「白莲会」。相传此会起于元朝的韩山童,后来也称为「白莲教」。韩山童图谋反元复宋,到了清朝高宗干隆年间(西元一七三六─一七九五年),则有该教首领刘松及其徒众,一再谋叛清廷。白莲会之外,尚有各支派,例如「顺刀会」、「虎尾鞭」、「义和拳」、「八卦教」等。八卦教中又分「大乘教」、「金丹八卦教」、「义和门」、「如意门」、「离卦教」、「坎卦教」等。余如「义和团」(又称大刀会)、「小刀会」、「理教」等,都是白莲会的分支。
白莲会系以念佛的名义为掩护,实际是在教忠、教孝,以图推翻异族的统治。白莲会的各分支,均以儒道释三教同源的见地来作为宗教的信仰。起初均为政治的企图,到了理教便渐渐变为宗教的一型。理教本出于道教,但据清德宗光绪九年(西元一八八三年),御史李璲的一个奏章中说到:「理门以戒人吸烟及饮酒为名,互相传引,人数众多,闻系白莲教变相,教首在天津,请饬密拿。」以此可见,理教与白莲教的运动,也有渊源。
除了白莲会的主分支之外,尚有「天地会」、或名「三合会」、「三点会」、「洪门会」,此会的分支则有「清水会」、「匕首会」、「双刀会」。另有一种「哥老会」,或称「哥弟会」,分有青帮、红帮,又有黑帮、白帮。
这些秘密社会,到了清末民初,有部分并入孙中山先生的兴中会;有部分流为上海等地的闻人贤达;有部分成为地痞流氓;有部分则净化而为宗教的形态,理教即其一例。
理教的教主
理教称他们的教主为教宗,为祖师。那就是生于明末熹宗天启元年(西元一六二一年)正月十三日的杨莱如,名宰,字廷贤,简称之杨祖。他是山东即墨人,是明庄烈帝崇祯十六年(西元一六四三年)的进士。明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清帝顺治登基,诏告天下,凡为明朝的遗臣逸士,进朝加封。杨祖虽亦被诏,但却坚不做贰臣,拒不出为仕。以孝母终养为志,以度人救世为愿。可见,杨祖乃一明末遗臣,与白莲会等秘密社会中人的性质相同。
从宗教的立场而言,杨莱如出身于道教的全真派下,是丘长春所传龙门派中的人物。所以理教的目的,是求「了凡」而生于道教所说的「大罗天」。我们又知道,全真派的创祖王重阳,是以道教的立场而兼采儒释教义的。所以理教的杨祖,即托言于清世祖顺治三年(西元一六四六年)三月初三日,因在其母的庐墓守孝,感得观世音菩萨化现一位老人前来度化,并授与《真理法经》,命他普度世人。理教因此即以观音菩萨作为他们的信仰中心,称之为「圣宗古佛」。但在三年丧服满后,杨祖并未立即传教,而是到河北的岐山澜水洞,隐居潜修。到了清圣 祖康熙四十年(西元一七○一年),八十一岁时,始下山云游,广结善缘。以他所采的药物,制成「茶膏」,作为普劝戒烟、戒酒用的良剂。清高宗干隆十八年二月初八日,以一百三十三岁的高龄,逝于河北的岐山。
杨祖的继承人是尹祖,被称为尹老先师,名岩生,字重山,号来凤,干隆初年生于天津科牛村。干隆二十八年二月一日,接受了岐山杨祖所遣使者毛来迟送到的「法宝文牒」。干隆三十年四月八日,首在天津永丰屯创立理教公所,尹祖自撰一联:「公陈道义参佛理,所纳心猿荡凡尘」,以此说明他的宗教信仰是道释杂陈。尤其是在清仁宗嘉庆十一年(西元一八○六年)十二月初一日,临欲命终之时,他对弟子们说:「众师弟,余本月初八日,大数届满,要回大罗天,侍奉佛祖。」这是更加明显,是用道教的底子,假借佛教的观音,乃把观音佛祖,送到道教的大罗天上去了!然而,如果不明理教的底蕴,一进理教的公所(教堂),你会以为是佛教的道场。因为理教公所正殿是供的圣宗古佛(过去正法明如来),又称金身老佛爷,那就是观音像;前殿供有弥勒像及韦陀像,很像是佛寺的山门;杨祖及尹祖的偶像则设在公所的楼上。
理教的教义及教仪
理教在义理上面,没有什么发挥;因其行法方便,道理单纯,故在民间发展颇速,主要是在教忠教孝,教做一个平实的人,崇尚五伦, 实践八德,而且要恪守五戒:1.不邪淫,2.不窃盗,3.不吸烟,4.不欺妄,5.不饮酒。五戒之中,特别注意戒烟及戒酒,并且制成戒烟歌及戒酒歌,说明烟酒危害人生的道理。故从建立人间安乐的功用上说,理教是值得推行的。所以到民国以后,理教的活动已由秘密社会成为受国法保护的宗教社团之一,而且由国内发展到了东南亚各地。政府来台之后,理教也在一九五一年开始传教。台北的理教公所,原来也就是佛寺。
若想知道理教的教理,那就请看理教的经典,它们是:《无字真经》、《在理真经》、《忠经》、《孝经》、《黄庭经》、《道德经》、《观音经》、《心经》、《金刚经》。正好是儒、道、佛三教并收的阵容,与全真教初期所用的经典,几无二致。
我们从杨莱如所造的《在理真经》,可以看出理教的内容,现在抄录如下:
「 静守持念观自身,耳目随心听潮音。
四海澄清光明现,当人居在五行中。
莲台上面持真语,*轮常转运干坤。
普照世境随心变,贯满崑仑三界明。
一切万物俱有性,气是玄妙性中根。
内里阴阳谁识破,识破还是养性人。
大道不离方寸地,如若外寻枉劳神。
人能省悟师傅理,昼夜辛勤念在心。 」
因此,理教在修持工夫上,也是儒、释、道杂行。他们循着儒家的入世规范,守五伦、践八德,止于至善;同时参学佛法,修炼道术,为出世的行程。此称之为性命双修。
从理教的斋期及法会,也可看出是道、释杂糅的信仰者。他们的斋期,分为两大类:
(一)六大斋期:1.正月十三日,杨祖诞辰。2.二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圣诞。3.四月初八日,尹祖创立理教公所纪念日。4.六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授记纪念日。5.九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得道纪念日。6.十二月初八日,尹老先师了凡成真忌辰。
(二)三小斋期:1.正月初一日,向佛祖朝圣拜年。2.三月初三日,圣宗古佛首度杨祖受理纪念日。3.八月十五日,帮陪监护师陞座度道纪念日。
理教每年有三次法会,乃是道教的产物:1.正月十五日,上元法会,上灯祈祷。2.七月十五日,中元法会,放河灯,追度无祀亡灵。3.十月十五日,下元法会,祭祀祖先。
理教的教制
据传说,杨莱如在生之日,即已建立了理教的人事制度。他于岐山澜水洞,自任总领正为提点大法师,对弟子毛来迟等,点放成为各座法师: 1.领正为传教大法师,2.帮正法师为襄理领正传教,3.帮陪监护各座为上座法师, 4.护法为守坛,5.另有看山、管理教产、总承办、承办、攩众、催众、办道等的职位。
这些职称,直到来台复教,仍是如此。现任的总领正是赵理明。总领正有权提名点放他的继承人,以及点放理教的各级职位,所以称为提点大法师。
因此,理教的教团,即有两类分子:一种是普通的信徒,一种是受职的教士。他们称信徒为「信士」。受职的教士则有两种称呼:总领正、领正、帮正、帮陪,均称为「法师」;护法、看山等人,称为「理士」。理士的称呼,亦得通用于法师。
信士们入教,称为「在理」,必须经过引见、虔求及保证的手续;经过数月时间的「随理」:每逢初一、十五及斋期到理公所,熟习教规之后,始许受理。信士受理之后,除了戒烟、戒酒及于朔望斋期,到公所参佛求愿外,日常生活,不受教规拘束。理士的日常生活,也可随缘合俗。
儒、释、道三教同源之说,最早见于汉末牟子的《理惑论》。至南宋的河北, 出现了新的道教全真派,乃是三教同源论的具体化。到了理教,虽自道教的全真派中蜕化出来,却不再以道教自居。从外貌上看,且有倾向佛教的色彩,此为三教同源论的独立化。这种趋势,说明了中国文化精神的涵容性及消融力。正如佛经中说:大海不拒百川,始能成其广大。最可贵的,中国这个大海,不论你是什么品种的文化之鱼,进入中国的文化之海,虽被容受,却又无虞被人消灭。例如理教的成分,识者一看便知。
因此,理教这种东凑西凑的宗教形态,虽然未必理想,他们对于化世导俗的努力,还是值得鼓励。
第七章 犹太教
第一节 摩西及士师时代的犹太教
犹太教的成长
本书的第三章第三节之中,已经大略介绍了犹太教的起源,便是希伯来宗教或以色列宗教。可是,若要介绍犹太教,必须仍要从希伯来宗教说起。因为现在的犹太教是从希伯来宗教的基础上,经过历代先知的改进而成长的。
犹太教的最初背景,乃是闪族的多神教,他们的远祖亚伯拉罕,可能是闪族的一个分支,以游牧为生。据说亚伯拉罕是一个富有的族长,他有几千头羊,并且雇用了三百个以上的大人和孩子,来看管他的羊群。亚伯拉罕要到地中海附近的敌人的领土内去攻占新牧地之时,就将这批雇佣组成了一支小小的私人军队,可见他的实力。
亚伯拉罕之成为犹太教徒的远祖,因为是摩西利用了亚伯拉罕这一家族的保护神耶和华。犹太教乃至基督教及回教徒,均说耶和华是创造宇宙的独一无二的 神;其实,不但在亚伯拉罕的时代是多神信仰的局面,到了摩西时代,以色列民族的各支,也尚各有各的保护神。
亚伯拉罕,乃是摩西所需要的人,在事实上,仅系传说的人物,未必真有其人。摩西之需要亚伯拉罕,是因为传说亚伯拉罕始终只信他自族的保护神耶和华。他虽常常犯错,常常要做些无赖汉所做的坏事,可是他对耶和华的信仰,信为独一的上帝,所以便因信心而称为义,而成为耶和华的选民。其实,应该说成亚伯拉罕选定了耶和华做他自族的神,不是耶和华选中了亚伯拉罕。
然而,一神信仰的宗教,既由摩西利用了亚伯拉罕而成立,亚伯拉罕纵然不是历史人物,却也成了一神教徒的远祖。但摩西虽然鼓吹耶和华成为独一的至高的神,却并没有否认尚有其他神道的存在;只是不许他自己的民族,信仰外邦人的神而已。直到先知时代,阿摩司(Amos)等诸先知出现以后,才绝对否认耶和华以外尚有别的神。所以,犹太教的一神观念,到了此时才算完成。
初期的犹太教
犹太教的成熟,从时间上划分,可以分作七个时期:1.摩西时代,2.士师时代,3.王国时代,4.被放逐到美索不达米亚的时代,5.重回故乡时代,6.希腊统治时代,7.耶稣降生以后的时代。
初期的犹太教,当指摩西时代及士师时代。
摩西的年代,迄今论者尚无定论,一般基督徒相信是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年;一般史家,有的以为西元前一千三百二十年;有的以为西元前一千二百年。当摩西出生的时代,他的民族已在埃及王法老的治下,做了好几世纪的奴隶,做着苦力维生。但也有许多经商的犹太人,仍然住在城市中。埃及人在商业上不是犹太人的对手,就怀着妒嫉心向法老控告,希望把全体的犹太人消灭。法老就下令,凡是犹太人生的男孩子,立即杀死。恰巧,摩西就在此时出生。他的母亲便编了一只篮子,用泥土黏成不漏水的小船,把他装在里面,放到尼罗河里,由他漂浮出去。
幸运的小小摩西,竟被芦苇阻住,适巧埃及王的公主来到那儿游泳,发现了这个可爱的婴儿,就抱回宫去,把他抚养长大。无疑地,摩西的童年及少年时代,是享受了王家的生活,也接受了宫廷的教育。但是公主为他所雇的奶妈,正好是他的生母。所以他自知是犹太人,并且为着埃及人压迫他的犹太同胞而忿忿不平。当他有一天见到一个埃及人殴打一个犹太老人的时候,他就上去把那个埃及人摔死,此事被法老知道后,摩西便成了要拿办绞刑的通缉犯。
于是,摩西走上了亡命之途,他通过红海周围的沙漠,在一个游牧部落中停留下来,就在那里结了婚。但他毕竟是受过良好教育而且是野心勃勃的青年,当 然不甘长久寂寞的。最好的出头机会,便是领导他自己的民族,掀起独立运动的狂潮。
摩西的宗教运动
摩西在逃亡期间,有过许多幻想。在他强烈的热望之中,自信是从荆火中听到了耶和华上帝的言语,使他要承当自己民族的救主,使他回到埃及去,要把犹太民族经历西奈(Sinai)沙漠,带出埃及的范围。?
摩西大胆地回到埃及时,适巧那位要处他绞刑的法老已死,继位的法老不再追究摩西杀害埃及人的案子。他就向自己的民族进行游说,并向法老要求让犹太人和平地迁出埃及,可惜,他的族人对他的愿望殊少感到兴趣。法老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肯让奴隶们平白地离去。
摩西在处处碰壁的情形之下,耶和华就助了他一臂之力,他吩咐摩西去警告法老,如果不听犹太上帝的话,可怕的灾祸就要降临了。当法老再度拒绝摩西先前的要求时,摩西的哥哥亚伦即用他的杖伸到尼罗河,河中的水就变红了,人民不能饮用了。接着,第二次的灾祸是青蛙为患。又一次灾祸是蝇子密集飞舞,全国疫疠猖獗。再来一次灾祸,埃及人所有的牲畜,完全害了一种奇怪的瘟疫。尚有接二连三的灾祸:所有的男女,都长了可怕的疮;雷电烧毁了储藏的亚麻及谷仓;蝗虫吃光了埃及的大小树木;可怖的飞砂从沙漠中吹来,整整三天,漫天蔽 日,全国陷于一片漆黑;住在尼罗河流域的每家的长子,又全都死亡。
最后,法老才来哀求摩西,请他把他的民族尽速地带走,因为他骇怕还有另外的什么灾祸降临。
摩西顺利地带着犹太人的十二个支族,到达红海边上。他吩咐海水分开,让他的民族像通过陆上壕沟似地,从海水让开的夹弄间,从容地走向对岸的荒漠。想不到,耶和华忽又使埃及的法老反悔,率了大军追到,他也不知死活地从海水的夹弄间赶来,结果是被一阵排山似的海浪卷倒,全军葬身于海水之中!
以上这段经过,被《旧约》的作者,渲染得有声有色,将一个摩西描写成了大魔术师,活像是中国《封神榜》中的人物。把一个耶和华,说成了偏私、小器、心肠狠毒,很像中国古传说中的凶神恶煞。不过,在此夸张的传说之中,确有一桩事实,那就是摩西领导着他的民族出了埃及。
出了埃及,问题尚未解决,因为他们是生活在沙漠中了,比做埃及人的奴隶之时,还要艰难困苦得多。
西奈山的神
摩西要做犹太民族出埃及后的领袖,实在不易。因为:第一,犹太人一开始就不很欢迎摩西的计画;第二,虽然同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却有十二个分支。最糟糕的,这十二个分支,并不全是耶和华的信徒,所以时时引起异 见纷纷的麻烦。特别是埋怨弄不到吃的喝的,各部族的领袖常去找摩西要吃的要喝的,否则他们就说:「就让我们回到埃及去!」「就让我们回到尼罗河边的老家去!」总算犹太人命不该绝,使他们发现了一种叫作吗哪的菌类,又发现了一处泉水。当然,摩西不会不利用这个机会宣传的,说这是耶和华的所赐。对于野蛮而无知的群众,利用神秘的迷信来做号召,确是最最有效的方法。摩西就是如此这般地把他的民族带着跑出了沙漠,进行到了西奈山(又名何烈山 Hored Mt.)周围的山脉地带。此时的摩西,深切地感到,除非能使他的部下全部信仰了独一的神,除非统一了宗教的信仰,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他一元领导的目的。正好,现在他所见到的西奈山,本由巴比仑的月之女神新(Sin)而来的,如照西奈(Sinai)一字的组合而言,那是月神「新」住的地名。新在巴比仑的神只中,是与日神及另一神构成三位一体中的主神。于是,摩西的灵感一动,就登上西奈山的顶巅,一去便是四十昼夜。下山的时候,手中多了两块石板,后来知道,那上面刻有十条律法,就是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
摩西满怀希望大家能够信仰共同的一个神,大家团结在一神耶和华的名下。但他下山一看,使他失望了。他的部下,竟将妇女们的金银首饰,铸成了一个金牛犊,把它当作上帝来崇拜。摩西在盛怒之下,把手中的两块石板摔破了,也把 那只金牛犊捣个粉碎!在这事件之际,十二个支族之中,只有利未(Levites)一族的人,站在摩西的一边。不过,摩西应变神速,他竟以毫不容情的手段,整肃了这次叛变事件中的人们,一下子杀了三千个脑袋。
摩西十诫
摩西上西奈山,虽是祈求月神,但他不能用巴比仑人的神名,必须仍用他祖先亚伯拉罕的保护神耶和华的名。第一次上西奈山,虽已得到了结论,却未能实行。为了树立耶和华在人们心中的威信,他便假托奉了耶和华的命,再度登上了西奈山。当他回来的时候,两眼闪射着威严逼人的光芒,重新带来了两块石板,上面刻着的内容和第一次的完全一样,它就是耶和华赐给摩西作为犹太人必应遵守的诫条:
(一)不可敬奉别的神,除了耶和华。
(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
(三)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
(四)应当工作六日,但第七日应守为礼拜的安息日。
(五)当孝敬父母。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人妻,她们不可偷恋人夫。
(八)不可偷窃。
(九)不可做假见证,陷害邻人。
(一○)不可贪慕邻人的房屋、奴隶、牛驴,以及一切属于邻人的东西。
这就是有名的摩西十诫。当时的犹太人尚没有自己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绝对多数的犹太人尚是野蛮的奴隶文盲。摩西大概是用学自埃及宫中的象形文字,把十诫刻在石板上的。对于犹太人民,正因为这是看不懂的「天书」,摩西就更加为之加上一层神秘的气氛,把两块石板用木柜装了起来,放在活动的教堂帐幕之中,称为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当作耶和华来崇拜。并且恐吓大家,说是除了祭司之外,不得接触它,否则就要被神击杀。
据《旧约》的记载,摩西十诫是由耶和华赐给摩西作为犹太人的行为守则。其实,摩西上西奈山住了四十昼夜,在沈思默想中,或可能真的得到了一些神秘的宗教经验。但是,考察十诫的内容,却无什么新鲜之处。在西元前一千四百年时,埃及就有一位叫作亚克那顿的国王,创立了一神教,奉亚顿为唯一的神,并叫百姓不要做亚顿的偶像,乃至象征此神的「太阳盘」,也不被崇拜。安息日(Sabbath)这个字,乃是借自巴比仑的(参看本书第三章第一节之末目及第八章第三节第五目),在古埃及的宗教信仰中,认为犯了杀人、偷盗、奸淫、诽谤之罪的 人,死后即被大怪兽吞食。在古巴比仑的宗教信仰中,人对于神,正像臣民对于专制的君王,要抱有绝对服从的态度。巴比仑在西元前二千年时,有一位汉摩拉比王,他创立了一部计有二百八十五条的法典,对商业、婚姻、工资、谋杀、盗窃、债物等的事项,做了法律的规定和保障。又在汉摩拉比的碑文中,首句便说:「当天神亚诺及贝尔,授余以治理苏美连及阿卡地亚之权。」同时在其所定的法典卷首,即作图以日神息摩息授法律与汉摩拉比之状。此均可与摩西受自耶和华的十诫,对照一下。
因为这些事,都出在摩西之前,以摩西所受的宫廷教育而言,自然是老早知道的了。他仅是把它们简单地列成十条,以适应对于民智未开的犹太人的统制。前四条是宗教的,后六条是伦理的。如果把前四条搁置一边,后六条实可作为一切人们的做人基准。犹太教之优良性,与其说是十诫的功能,倒不如说是后六诫的功能。可惜,他们却被准许偷盗、杀害、奸淫、欺骗他族的人。
士师时代
有了十诫及作为活动教堂的帐幕之后,就产生了管理帐幕的祭司。因为摩西要酬谢利未族人在金牛犊谋叛事件时的对他效忠,所以选他们做了这行优厚而且为世袭的差使。摩西本人则成了犹太人的无冕之王,并向大众宣布:无论何时,上帝要有命令赐给他们,唯有他摩西才可去晤见耶和华。他成了 上帝的代表,以后基督教会主张,若不经由教会便不能得救的思想,此时已经开始了。像这样重要和崇高的地位,摩西便规定,在他死后,这项权职要传给他的哥哥亚伦,然后再传给亚伦的子子孙孙。
接着,摩西带领着残存的七千男女和孩子们,在沙漠中前进,向新的故乡迦南地(Land of Canaan 后称为巴勒斯坦Palestine)出发。在途中,因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妻,受到亚伦的嫉妒,摩西就剥夺了先前给他的一切权威。临死之时,改以一个勇敢热心的青年约书亚(Joshua),做了他的继承人。
当他们接近迦南地的时候,却被对方的强大的实力和盛怒的士气吓退。甚至有人主张宁愿再回到埃及去过奴隶生活。终于,又使他们在沙漠中流浪了四十年。摩西也在孤独中老死,无人知道他是死在何处。
摩西死后,继续领导犹太人攻略迦南地的人物,便是约书亚。约书亚本是摩西的副官,现在升任到原先摩西的职位,他是勇敢而细心的领袖人物,他对一切事情,均把计画考虑得非常审慎。
在亚洲西部的平原,后来叫作巴勒斯坦的地方,在此数千年前,就已有了住定的居民。现在犹太人要夺取它,纵然捏造一个口实,说那地方本是方舟神话的主角挪亚的孙子迦南所居的地方,所以称为迦南地,是犹太祖先的故乡,所以有 理由去「收复」它。但是仅靠这支流亡队伍,要强行征服那儿先住的民族,就不得不做许多艰苦的战争。所幸先住各民族未能团结合作来一致对抗犹太人,于是各个击破,把他们杀的杀,罚的罚,做了犹太人的奴隶,使约书亚达成了摩西的愿望,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小片领土。
驻进迦南地之后,约书亚在和平中死了。犹太各支族对摩西那种极权专制的统治感到厌恶!所以唯恐再出一个摩西那样的领袖,于是决定不再任命约书亚的后继者。他们以为,此后不再进行侵略战,仅有一位祭司长引用耶和华的律法作为生活的依准指导就够了。但是犹太人的国家新近成立,四周都是敌人,若没有一个领袖,它就不能存在。然而,犹太人的各分支,实在不喜欢由某一支派的人来做统治各支的国王,在事实的需要下,他们就默认了一个领袖的权力,他们称之为「士师」,以士师作为几个半独立的犹太支族所结合的联盟里的首脑或统帅。但是,后来仍从士师的职位上产生了犹太王国。
第一个士师,叫作俄陀聂(Othniel)。他是因为指挥部下攻取了巨人国安那金(Anakin)的首都基列西弗城(Kirjath-Sepher)而扬名。
第二个士师,叫作以笏(Ehud)。因在俄陀聂死后,犹太又被摩押人、亚扪人、亚玛力人结成的联盟打败,做了二十年摩押王伊几伦(Eglon)的奴隶,以笏 暗杀了伊几伦,成了民族英雄,就被选为士师。
此后,士师们很快地依次递嬗着。他们个个都是性格强烈的人。他们的时间,全消磨在边境与异教徒的作战中。战争多很惨酷,杀来杀去,越杀越剧烈,甚至妇女也被征召参战。和犹太人对阵的,就是和犹太人互相争夺地中海海岸的菲利士人,这不是闪族人,而是克里特族(Cretans)人,犹太人往往是打了败仗。
以笏以后的士师尚有:珊迦、底波拉(女)、基甸、陀拉、睚珥、耶弗他、参孙(Samson 这是一个鲁莽的大力士,他的故事在《旧约》中写得很出色,可是这也是采自古巴比仑的传说)、以利(Eli)、撒母耳(Samuel)。从撒母耳之后,犹太教便进入王国时代了。
第二节王国时代的犹太教
王国时代
撒母耳顺应人民的希望──当然是耶和华的指示,宣布在他之后,犹太民族将步入新境界,不再选出士师,而要产生国王了。在他未死之前,就着手寻找未来的国王,结果在基比亚村(Gibeah),找到了一个叫作扫罗(Saul)的孩子,给他用膏油沐头(即是弥赛亚),在撒母耳的教导下,扫罗终于成了犹太人的王。
扫罗做王之后,因在一次战争中,战败了亚玛力人的亚甲王(Agag),未将掳获的畜群照规矩交给祭司,特别是未照犹太的律法将全体俘虏处死,赦免了亚甲王的生命,所以触怒了他的老师撒母耳。撒母耳就开始另找一个扫罗王的候补者,接着,有人告诉他,在伯利恒有一个名叫大卫(David)的牧羊青年,因为他的勇敢,在他的村中很有些声望:他曾打死了一头狮子和熊,救了他的羊;他会弹竖琴,又能歌唱(《旧约》中的诗篇,据说不少是出于他的作品)。适巧菲利士人又卷土重来,他们这次的头儿是一个叫作歌利亚(Goliath)的巨人,身体有屋子那么大,带着七尺长的剑,犹太人无人能够对付他。扫罗王被巨人威胁得一筹莫展,忧愁终日!于是把大卫请来唱歌给扫罗散心。大卫完成了为王散心的任务,同时也完成了打败巨人的任务,他用投石器,飞出一块小石子,恰巧打中歌利亚的眼中,歌利亚马上昏倒在地,大卫就用巨人的长剑割下了巨人的头。巨人一死,菲利士人便纷纷自逃,大卫就成了国家的救星。
接着,大卫虽然做了扫罗的女婿,却不为扫罗见容,所以逃到沙漠中,住在山洞里。大卫在没有接受王位的时日中,也做了好多土匪头儿所做的把戏。当年老的扫罗在与菲利士人的作战中,自杀身死之后,差不多在四十年中,大卫就一直做着犹太人的大部分地方的王。
大卫王大卫王在犹太教中是一位伟大的名王,他的诗篇被奉为宗教的圣诗。他把国都迁到由非洲至美索不达米亚的交通孔道上──耶路撒冷,在新都建筑了他自己的宫殿。接着又筹建一个神殿,把神的约柜从示罗地方,迎到耶路撒冷,放进新的神殿的法幕里。并且强制全国拜神的人们,都到耶路撒冷,不许别处另设神殿。
但是,饱暖思淫欲,伟大的圣王,照样也做最坏的坏人所做的坏事!有一天晚上,他在宫殿屋顶上乘凉,望见远处有个美妇人在沐浴,他便为之心动!打听之下,知道是他部将乌利亚(Uriah)的妻子。他便把乌利亚送上战场一个危险的阵地中,结果正如大卫所盼望的一样,乌利亚死于敌人的刀下,大卫就娶了他的妻子拔示巴(Bathsheba)。对这件坏事,大卫王被先知拿单(Nathan)训了一顿,他才觉得悔憾。大卫是经常后悔的,当然,耶和华上帝也是特别优待他的;当他犯罪而又懊悔之后,一会儿,上帝就宽恕他不再使他受罚了!
因此,威尔斯(H.G.Wells)对他的看法是:「大卫之事迹,暗杀、屠戮层出不穷,读之颇似野蛮酋长之记载。」(《世界史纲》The Outline of History)
为了一时的高兴,大卫王又将继承权给了他与拔示巴所生的儿子所罗门(Solomon),而将正当的继位人,押沙龙(Absalom)和亚多尼雅(Adonijah)两 个大的儿子,放在一边。押沙龙即起谋叛父王而死去,亚多尼雅一度发动革命,终于向所罗门投降。但是,押沙龙的死亡,使大卫王痛悔终身。大卫王可说是在罪恶与光荣伟大之中,过完了他的一生。
所罗门王
再说到辉煌灿烂的所罗门王的时代来临,这是一个智慧、富裕、好大喜功、骄奢淫逸的犹太国王。他每天桌上的菜单是:细面三十斤,粗面六十斤,肥牛十头,草场的牛二十头,羊一百只,还有鹿、羚羊、子、肥禽等,真不知道他有一个多大的胃!《旧约》中的伟人,多妻已成惯例,所以,所罗门王娶了许许多多的妻妾,「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相加正好是一千个!其中不乏是娶自邻国的外邦,有埃及人、摩押人、赫人、以东人、亚扪人、菲尼西亚人。为了博得宠妃的欢心,所罗门王曾允许诸妃在宫中建她们自己的小庙,照她们祖国的信仰去崇拜她们自己的神。这本是一种值得赞美的宗教宽容,但在狂热的犹太教的教士看来,他们的王是违背耶和华的意旨了,应该受罚了。可是,受罚的人不是所罗门,竟是他们国家的全民,做了代罪的羔羊,这是耶和华在《旧约》中用了又用的律法。这种律法的尺度,是否合理合情?那当然不是教外人士所能理解的了!
不过,所罗门虽不热衷于宗教生活的实践,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他在宗教 建筑的事业上却花了很大的心血。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造完自己的宫殿,再用二十年的时间,造起一座神殿。虽然那座神殿仅有二十纠毕脱(Cubit 约三十五尺)宽、六十纠毕脱(约一百零五尺)长,大概像今日的乡村教堂那般大小,但他却由菲尼西亚等外国,请来很多的石匠、木匠、锻冶匠,费了十万八千「两」(Taleut 是古代货币重量的单位)的金子,和一百零一万七千「两」银子,全部用石建造。并且用香柏木加以装饰。琢石和锯木的工作,都在离建筑地很远的地方,当时的盛况不难想见。所需的金子、宝石、贵重的木材等,是用借自菲尼西亚西兰王(Hiram 即是当时的西顿︹Sidon︺城的王)的船只,经历了地中海岸的所有港口,一直远至西班牙去采购而来。犹太人主要的输出品是人民用血汗耕种起来的谷物。
所以,英国的大历史家威尔斯要说:「至于所罗门的智慧及其治国才能,读者只须一展《圣经》,即知所罗门只不过为商业王西兰远大计画之副助者。至于其国,则只腓尼基与埃及两强间之抵押品耳。……于其己国之民,则苛敛暴制,使不堪命。」(《世界史纲》第十九章第二节)
最后,所罗门王寿终正寝,他的国土也就随之分裂。
南北朝时代
所罗门王约死于西元前九四○至九三○年之间。当他一死,继 位人是所罗门王和亚扪妇人拿玛(Naamah)所生的儿子罗波安(Rehoboam),是个愚鲁无智而又狭的人物。加上南方亚果(Achor)山谷的犹太两个支族,与北方的十个犹太支族之间,好久以来就有着不愉快的事。所以在罗波安即位不久,那是所罗门王死后的五年,北方就脱离了南方原来的政府而独立,罗波安仅做了南方两个支族的王。南方称为犹大国,北方称为以色列国。据说:以色列人是雅各(亚伯拉罕之子)的嫡传后裔,犹大人是经过雅各第四子与亚杜兰村的土着妇人而传下来的。统治北方以色列国的人,乃是所罗门的一个臣属尼八(Nebat)的儿子耶劳波安(Jeroboam),原是在神殿上做工的工头。
可是南北朝分裂之后,两个小国就不能保卫自己的国境而去抵抗强有力的邻国了。南北朝对峙了两个世纪之后,由于亚述王撒幔以色(Shalmaneser)的努力,竟把北方的以色列灭了,并把总计二万七千二百八十户约十万之众的以色列人放逐到外国去,这批人的后代终于消失了[跳-兆+宗]影!无疑是被外国人同化而不见了。
再过半个世纪,南方的犹大国也被巴比仑的迦勒底人灭亡。但是犹大国的两个支族要比以色列的十个支族幸运得多,他们虽被放逐到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却仍保持着自己的血统和宗教。当西元前五三八年,信仰教的波斯国王居鲁士 取代了巴比仑迦勒底人的霸业,第二年就放犹太人回到巴勒斯坦故乡,并助他们重建圣城耶路撒冷。
第三节 先知时代的犹太教
先知时代
我们以上所讲的南北朝时代,实即是先知时代的初期。现在所说的先知时代,是从王国分裂之后一直延续到耶稣降生,在这将近一千年的历史中,先知辈出,人才很多,越在乱世,犹太人的先知越是活跃。本来,自从亚伯拉罕、摩西、大卫、耶稣,一直数到回教的穆罕默德,都是先知。因为其他先知没有像这些大先知那样,另有什么上帝的选民、祭司长、士师、国王、救主、神的使者等等头衔,所以单称为先知,另有头衔的先知就称头衔。现在我们要说这时代中的先知,多系巫觋学者,或苦行僧之流的人物,所以独名为先知时代。
先知,就是预言家,是犹太民族精神的指导者,其中不乏大诗人及思想家(就是没有一个是历史家,他们尽说神话而不探究历史)、雄辩家(他们勇敢地为自己所见的来辩护)。他们的心量狭固执,绝对不容忍与他们不同观点的意见,宁可为了固执的意见而愿牺牲一切!这种精神,使得犹太民族保守而顽强,国家可以灭亡,他们的民族观念及宗教信仰,却是牢不可破。
先知们往往自称与耶和华谈话,耶和华常藉先知们的嘴来发布命令或透露未来的消息。当然,真正的先知,虽可能是狂热信仰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却不会是妄语骗诈的无赖。因为这些人物喜欢沈思默想,勤于礼拜祈祷,熟习犹太民族的宗教传说、法律、仪则,故对若干事物的观察和推测,要比常人来得敏感,预料某些未发事件的或然率,也可能要比常人为高。唯其像《旧约》中的先知以西结(Ezekiel),《新约》中的使徒约翰,他们那种漫天神话的描写就不足重视了。
斗垮太阳神
在北朝以色列国,由巴沙(Baasha)做王的时候,一共二十九年的过程中,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和先知耶户(Jehu)的争论中。那不是因为巴沙是谋杀了国王而自做国王(这种情形在他们已司空见惯了),乃是为了国内不断地有人礼拜异教偶像的缘故:有些是拜太阳神巴勒(Baal),有些是拜金牛犊。巴沙不能顺从狂妄犹太教徒的要求把异教扑灭,先知耶户便在盛怒之余,预言了种种可怖的灾难,将要降临巴沙的王朝,以处罚他对耶和华权威的漠视。预言真的灵验,他的儿子继位后就被部将谋杀!其实这是因果循环,巴沙弑君篡位,他人就来杀他的儿子而为王。
当亚哈(Ahab)做以色列王的时候,大权落在他妻子耶洗别(Jezebel)的手中。她是菲尼西亚西顿城的公主,是太阳神巴勒的信徒。她就在宫中建了一座太 阳神庙,并且强迫全体国民改信太阳神,否则就被处死或放逐。照例,又出了一位先知来救以色列人,那就是以利亚(Elijah)。以利亚生来是个保守者,他毫无推理、毫无论争、毫无疑问地,狂热地忠于对耶和华的拥护。他英勇、刻苦、不贪财富名位;尤其难得的,《旧约》中把他描绘成为一个神出鬼没、呼神引火的大魔术师──他有若干超于常人的宗教经验,是有可能的。是否真有如此的精彩,我们也不必认真去查究,反正他是藉着耶和华的协助,斗垮了太阳神巴勒,并且把全国一共四百五十名奉巴勒神的祭司杀得精光!
屠杀与灭亡
以利亚的继承人是以利沙先知(Elisha),以利沙也学会了以利亚的各项魔术:他能使戏骂他秃头的顽童们,被两只熊吃掉;能用一句话命令河流停止;能使铁浮于水面;能为人医病;能在众人之前潜形隐身。以利沙是狂热而狭的犹太教徒,他在信仰上毫不容情地主张流血。《旧约》中的耶户就是他的理想的执行者。耶户发动大革命时,杀光了以色列的王族:犹大王族的四十二个王子,也都丢了脑袋;残余的巴勒(太阳)教祭司及信徒,也被杀一个斩草除根。耶户做了以色列的王,以利沙就感谢耶和华,赞颂耶和华的全面胜利。可惜经此大屠杀之后,军中的高级军官被杀了百分之八十(原先的王族),而且又仇视一切不信耶和华的外帮人,于是国家的危急又出现了。
先知阿摩司(Amos)与何士亚(Hosea)等,也觉得先前的大屠杀是遗憾的事。这时到了西元前第八世纪,先知阿摩司、何士亚、以赛亚(Isaiah),修正了先前的观念。他们能说能写,因在此时他们已从邻国巴比仑人那里学到了文字的书法,开始搜集以往的传说故事,记录先知们的嘉言懿行,以便流传千古。
但是,以色列被她东面的邻国亚述灭亡了!
以色列亡后半世纪,犹大国也跟着跨台。但在当时的先知耶利米(Jeremiah)还说:只要他肯死守圣城耶路撒冷,耶和华是一定会帮助他们的。事实上,他的国家却在西元前五八七年亡了。好在他们的征服者巴比仑的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第二(Nebuchadnezzar II, the Chaldean),那是有高度文化的王,所以饶了耶利米的命,而且待之以极大的敬意,不像犹太人对付异教徒,动不动就是挥刀!耶利米在与他的人民一同逃亡到东方去的途中,于西元前五八六年死在埃及,这似乎说明了他的上帝耶和华是站在他敌人的一边了!
从流放到还乡
不论如何,作为一个犹太教徒,绝对不会埋怨耶和华的处置。虽然他们成了亡国之民,并且成了放逐者,他们只愿反省以往一切的过失,认为是他们自己违背了耶和华的意志,所以是咎由自取。故当他们过着放逐生活的期间,益发成为诚挚而热情的耶和华的崇拜者了。
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放逐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乡村之间,生活过得很好。不像先前的以色列人,被流徙出国,就在巴比仑的邻人中间,完全被同化而消失不见。犹太人虽到了巴比仑,但仍许可他们集住在一块儿,准许有自己的领袖和宗教的信仰及祭司。他们享有雇用仆役及奴隶的权利,他们除了不能随意行动之外,完全是自由的,生活上要比住在迦南地时有着更富裕的享受。可惜他们的宗教信仰使他们害着怀乡病,总觉得迦南地才是他们的乐园,由于犯了罪,所以失去了他们祖先传下的乐园!
流放生活中,虽然期待有个「突变」的机会来临,虽仍回忆着先知耶利米对这世界的咒骂,但在耶利米死后,并没有适当的人来补充,因为他们的局面又有了变动。
此时,他们有了自己的文字;虽然希伯来文的文法条例是很幼稚的,但他们已不用仅靠先知的口来传布上帝的话了。他们能用文字把往昔的东西加以整理,并制定了法典化的神法和民法。
从此继起的先知,已由从事实际行动的行令者,变成老死于书城中的哲人了。他们深思冥想,同时,先知们也变成了「拉比」(Rabbi 夫子或祭司)。他们的工作是解释、注疏、说明、训诂。此期最出色的先知是以西结,他曾见过耶利 米。他的作风呆板而有点神经质。他往往从人为的兴奋中引入真实的恍惚之境,而且见到奇异的景象,听到神秘的声音。他幻想建立一个绝对神权的神政政制的国家,希望恢复摩西时代的祭司权力。
在此之后,又出现了一位能够详梦测字的先知但以理(Daniel)。他预言了新巴比仑迦勒底人的王朝没落。果然,西元前五三八年,波斯国王居鲁士,攻陷了巴比仑城。第二年,犹太人就获得了回乡的机会。因为居鲁士对于宗教的态度是宽容的,任何种族均可信其各自的宗教,也可嫌恶波斯的上帝,更可自由建造各自的神殿。对于犹太人,居鲁士特别宽大,鼓励他们重建耶路撒冷及神殿。并敕令国库,将巴比仑时代的尼布甲尼撒王所夺来的一切金银器皿,全部发还。
带领他们还乡的是所罗巴伯(Zerubbabel)。过了好久,在先知哈该(Haggai)的责斥下,他才把耶路撒冷从废墟中重建落成。但是,此时的犹太,仍是波斯帝国的一块附庸地而已。先知以西结所预言的犹太人的幸福及其神政的理想,并未能够实现。
第四节 希腊及罗马时代的犹太教
希腊统治的时代
当犹太人还乡之后,正在努力建设并追求以西结的理想之 际,时局却又有了变化,因为,希腊人的文明震动了世界。
希腊人不是犹太人的同一种族,但在亚伯拉罕赶着羊群寻找新牧地的时候,希腊军的前卫也正在奥林帕斯山(Olympus Mt.)探险了。希腊的文明进步很快,但当他们征服了爱琴海上的群岛之后,并不打算插足于亚洲。
然而,当波斯帝国的居鲁士王死后八年,大流士(Darius)即位,便于西元前四九二年挥军渡过了赫雷斯蓬特(Hellespont),征服了推莱斯(Thrace);但在亚索士山(Athos Mt.),波斯远征军遭了惨败。两年之后,波斯军自希腊撤退到马勒顿(Marathon)扎住了营。此后又两度进军,甚至焚劫了希腊的名城雅典。不过,最后的胜利者,却是属于希腊人。
在这次胜利后的希腊,在仅仅一个世纪之间,他们产生了比过去二十个世纪之间世界历史上所出现的还要更多的科学家、雕刻家、数学家、哲学家、医师、诗人、剧作家、建筑家、雄辩家、政治家和立法家。
于是,到了一个世纪之后,一个马其顿(Macedonia)的叫作亚历山大(Alexander)的青年,因他受了希腊最好学校的希腊教育,要把希腊文明推展给全人类,所以打败了波斯军的残部,杀了波斯帝国的末代王。于西元前三三六年,开始了他的帝业。虽然希腊人把他当作异国人,他自己却以作为希腊的拥护者自 誓。
亚历山大的帝业虽仅十三年,却征服了从埃及的尼罗河直到印度的印度河的全境。犹太人虽然藉着耶和华的火剑的保护,仍为亚历山大的军队克服。
亚历山大死后,他的帝国遂被他的部将割据瓜分。此后的一百年间,那些部将的后裔们不断地相互争斗,犹太也就因此而换了好几次统治者。到了西元前第二世纪时,犹太国变为叙利亚的赛路西得(Seleucids)王朝的领土之一。这一王朝的第八代王安蒂考斯‧爱辟芬史(Antiochus Epiphanes),幼年时曾被送至罗马做人质达十五年之久。由于希腊文化在罗马的盛行,也使他成了希腊文化的热切的崇拜者。当他登位之后,即推行希腊化,并下令废止犹太教的仪式,革除对于耶和华的献祭,焚禁关于犹太教律法的书籍,摧毁了耶和华的神殿。又在那儿建起崇拜宙斯神像的殿,并且大量地用犹太人最忌讳的猪肉作为牺供。
犹太人之中当然尚有伟人,一位老祭司马太提司(Mattathiss)主张宁可不守耶和华的律法条文而求生存。所以,安蒂考斯的部下,第一次在安息日不战而拿下了耶路撒冷,第二次仍于安息日去打马太提司的军队时,却吃了败仗。马太提司老死之后,他的第三个儿子犹达‧玛喀比(Judas Maccabee),创造了游击战术,神出鬼没,声东击西,经过几年的努力,耶路撒冷又被光复了。犹达死了, 安蒂考斯也死了,犹太国总算在被「保护」的状态了,被承认为一个独立的王国,建立了神政的政体,由玛喀比家族作为祭司长兼全国的行政元首「总督」。
三个犹太教派
由于希腊罗马文明的影响,神政政体终究无法推行。到了耶稣降生前一世纪,犹太人竟然因此而分裂为三派:
(一)法利赛人(Pharisees):此派是狂热地遵守犹太教律法条文的一群。他们必须做的事很少,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禁忌一切的改革。故在《新约》中的耶稣提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
(二)撒都西人(Sadducees):此派的人,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希腊及罗马人)所说的话的确有其道理。他们热中于政治,所以当耶稣传道时,他们害怕耶稣在政治上惹起麻烦,也赞成了定耶稣的死罪。
(三)爱散尼人(Essenes):这是绝对的厌世及逃世者。他们遁隐于荒野,每天以部分时间去耕作,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他们不进城市,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有类于印度苦行僧的生活。
以上三派的势力,法利赛人最大,爱散尼派人数最少。
就在此三派对立的状态下,玛喀比这一家族曾竭尽了最大的智能,却未用上王的称号,经过约有一百年之久;但到亚里斯多柏拉(Aristobulus)时,为了要用 王的称号问题,而与法利赛人冲突。他死之后,这个国家内的宗教派别之间,又有着一连串的纠纷。
犹太国内正在闹着同室操戈的时候,罗马人的将军就来到了。当庞贝(Pompey)向东征服了阿拉伯人之后,回来经过犹太国,罗马军队就像潮水般地攻向犹太的卫城。攻陷之后,据说一共有一万二千以上的犹太士兵被屠杀!那是西元前六十三年六月间的事。
事后,庞贝便将向他靠拢的犹太人赫尔嘉纳(Hyrcanus),放回耶路撒冷去做祭司长。
西元前四十八年,凯撒(Caesar)击败庞贝之后,凯撒又改命向他投靠的晏特派(Antipater)做了犹太国(其实只是罗马的一个行省)的王。晏特派以犹太人的身分做了罗马的公民,及罗马将军的傀儡,所以他在法利赛人看来,是个外奴、是个叛徒,说他无权来登大卫王的王座。因此,当耶稣降生时,正好是晏特派的儿子希律(Herod)王在位,听说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所以要下令杀死小小的耶稣,耶稣幸免于难,却连累了伯利恒及其四境两岁以内的男孩全遭了殃。
耶稣以后的犹太教及其神学
罗马的无冕王凯撒将军遇刺之后,继起的是屋大维(Octavius),他的徽号是奥古斯都(Augustus),意为尊严显赫,也是一位罗 马的无冕之王。耶稣降生时,就是奥古斯都在位之际。他的继承人,依次是提比留(Tiberius)、该犹(Caius)、革老丢(Claudius)、尼禄(Nero)。这四个人,都是罗马史上的暴君。后面三人是继起于一年之内(西元六八─六九年),也在一年之内灭亡:该犹被谋杀,革老丢被毒死,尼禄是自杀。
接着是从外省来罗马的惠斯巴西安(Vespasian),此人在位之时,无意继续炫耀尼禄那种奢靡的生活,对于罗马属下的各行省也极为宽大。可是,适在此时,犹太人发动了叛变,于是派遣其子泰塔斯(Titus),率兵攻陷了耶路撒冷。据说,在此役之中,犹太人被处死者约十万人,被卖作奴隶者九万七千人。
从此之后,由于环境及时代思潮的影响,尤其因基督教的崛兴,犹太国家又几度被灭,犹太教徒虽仍不放弃独立运动的努力,却更重视犹太教在神学方面的发展,于是学人辈出,遂在其宗教哲学即神学上,隐然有两个潮流出现:
(一)加巴拉(Cabala)派学者:此为传说的神秘思想者,大抵是以东方神话及希腊思想的结合而成。加巴拉是传说之意,即是授自亚当的传说。此派的着书有两种:一为《创造篇》(Sepher Jezirah),一为《光耀篇》(Sepher Sohar)。犹太人传说《创造篇》是亚伯拉罕所作或雅各所作,据学者考察,实为西元第九世纪中叶的作品。《光耀篇》则成于十三世纪之初,是由于反对美蒙(Maimun)哲学 而起。大致言之,此派主张:神是无涯、无终、无意欲、无目的、无动作的。由无限之神而流出者谓之「道」(Adam Kadmon)。道的属性,可次第分成四界:1. 超越界(Azila),2.精神界(Beriah),3.灵魂界(Jerirah),4.物质界(Asijjah)。此派同时又主张轮回说。此派学说乃是杂取毕达哥拉斯说、斐论说、新柏拉图派之说、诺斯士派之说,以及波斯教的思想糅合而成的。
(二)美蒙(Maimun)派学者:美蒙有两人,同为犹太人,一个生于西班牙,他的年代是西元一一三五至一二○四年;一个生于德国,他的年代是西元一七五三至一八○○年。现在我们说的是生于西班牙的美蒙,幼年因为教祸而随父避徙各处,后定居于埃及。他深研希伯来法典,又从回教教师学习数理、天文、医术,虽奉回教而倾心于犹太教。其主要着作《希伯来法典后篇》、《巨灵掌》、《迷途指南》,其颇应用亚里斯多德的思想,而作为犹太教义的组织体系。此派注重学理的研究,广泛地援用柏拉图及亚里斯多德的思想,以为犹太教作辩护。此派的先驱为萨德亚(Saadja)及大卫.平.穆尔望(David Ben Merwan)。十一世纪有格毕罗尔(Gebiral)及约瑟夫(Bahja Ben Joseph),十二世纪中叶有大卫.房.吐利道(David Von Toledo),集其大成者便是美蒙。美蒙之学全宗亚里斯多德,只是创造之说异于亚氏。他说世界的形及质,均是从无中造出。神是绝 言无相的,不可以名也不可以思的。所以吾人于神,无所能知,所能知者仅有一语,即「神的本性不可知」。
到此时,犹太教的神,早已不是摩西乃至耶稣时代的神了,已是哲学的本体论的神了。到了近世的犹太教学者,多欲采用合理主义以中兴犹太教,大抵是取「灵魂可以永生」、「人性可以完满」的二义。此既可以称为宗教,实也可以称为哲学了。其情形已超越基督教神学的神的独断性,而有类于耆那教的观点──灵魂永生及人皆可达于完满的程度了。
第五节 犹太教的神话
犹太教的圣典
要介绍犹太教的神话,先应明白犹太教的圣典,若包括其各种法典及神学书,数量是很可观的。其神话的根源,则为一部《旧约》,所以我们仅就《旧约》这部圣典来谈谈:
《旧约圣经》无疑地是经过漫长的岁月,记载了漫长岁月中犹太教的想像、传说和历史。可惜那些《旧约》的写着者,没有一位是有历史头脑的人,以致把神话传说当作历史的事实。也设法用神话来解释他们所不明白的传说和事物,乃至把真正的历史事实所发生的年代和人名,也弄得颠三倒四。所以,要用历史的角 度来看《旧约》的记载,是件苦事。因为《旧约》的编辑,也不是照着历史的过程为顺序的。
根据基督教及犹太教徒说:《旧约》头上的五篇,即是最早成篇的,是摩西手作的,故称为「摩西五书」,那就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实际上,除了摩西十诫,摩西并未写出什么书来,根据学者的考察,摩西五书均为后人根据传说而追写的,其中尤以〈创世记〉的年代最晚。又据威尔斯的《世界史纲》第十九章第三节中说:「创世及洪水的故事,摩西及参孙故事的大部分,多由巴比仑采入。当他们回至耶路撒冷时,唯(《旧约》的)前五经已有了成书。」可征摩西并未写出摩西五书,而此五书中的故事,也多半采自巴比仑人的传说。
因此,《旧约》中的许多记载,纵然标明是某先知的时代,由某先知所写,包括大卫王及所罗门王的诗歌在内,都是极不可靠。例如〈以赛亚书〉,共计六十六章,而那后面的二十七章,其所用的语言和不同的文体,极为明白地是在以赛亚之后的几个世纪才写成。〈以赛亚书〉中的重要预言,正好就发生在那几个世纪之中,这是历史的追记。神秘而谓为预言,不过是出于犹太教徒乃至基督教徒的信仰心而已。
另有〈但以理书〉,记载了好多使犹太教及基督教徒看来极其欣喜的故事,但据学者研究结果,此书成于西元前一六七至一六五年之间,距离但以理的时代,已有四个世纪。但以理的出世稍晚于以赛亚,是巴比仑的尼布甲尼撒王同时的人。据巴比仑方面的资料,此王在西元前五六一年平和地死去,非如〈但以理书〉捏称他因拜偶像而惨死。
犹太教到了西元前第八世纪时,才从巴比仑人那里学到了文字的书写法,才开始搜集以往的故事、传说及法律,用极幼稚的文法记录下来,那就是希伯来文的圣书。据房龙(Van Loon)说:这种文字的文法简陋,例如动词的时制,完了形与不完形之间,并无清晰的差别;同一个动词,既可表示已发生的事件,也可表示将发生的事件。因此,希伯来文的圣典内容,直到现在尚无人敢说绝对完全地解释得恰到好处。不过,这种文字用来记载事实虽有困难,用来写诗歌倒是很好的;诗歌可因读者的心境而随心意会。所以,《旧约》中的诗篇,是着名的优美的文学作品。
最先的《旧约》,并无成册的书,到了西元前五三七年,犹太人自流放地返回巴勒斯坦之后,那些犹太人的小村子小神殿中,都藏有他们所喜欢及敬重的记载,誊录在兽皮或埃及出产的纸草上。它们的内容不尽相同,唯其都是有关他们 这个民族的宗教和传说的东西。像这样的记录,差不多经过了千把年的誊录、增补、传抄,其数量实在太多了。直到西元后第四世纪,才由基督教的君士坦丁的大主教──约翰.吉利索斯顿(John Chrysotstom),把那些散于各处的小集子搜来加以审查编辑,总集成为一部《圣经》(Bible)。
犹太教的神之演化
犹太教的神,虽然始终称为耶和华,但耶和华的性质却是随着时代环境的不同变了又变,由多神中的一神,变为亚伯拉罕的唯一的神,一直变到耶稣以后迄至近世的哲学观念的神,其步骤大致经历如下:
(一)家族的神:亚伯拉罕至摩西时代。
(二)民族的神:摩西至士师时代。
(三)护国的神:士师至王国时代。
(四)世界独一的神:王国至先知时代。
(五)世界原理的哲学观念的神:耶稣降生至近代。
耶稣则以神为人类的父,因而开出基督教,此当到下章再说。耶稣的身分及其教说,则始终不为犹太教所接受。故当基督教盛行之后,犹太教曾经屡屡遭受到大屠杀的厄运!
耶和华的性质分析
耶和华(Java, Jehovah, Yahweh)一意,有人以为是由阿 拉伯语中的「吹」之意而来,它含有飓风神的意思。又有人说是由希伯来语「降」之意而来,它含有雷神的意思。更有以为是由印度婆罗门教的天父特尤斯而来。特尤斯为牡牛,埃及尼罗河流域盛行牛神的崇拜,摩西的哥哥亚伦也铸造了金牛犊,当作以色列的神来崇拜。这些乃是耶和华之起源于图腾崇拜的佐证。
耶和华常从雷火中、大风中显现,可知其必与飓风神及雷神有关。又有,摩西以及其后的先知,要到西奈山去见耶和华,西奈山本为月神「新」的所在,可知耶和华又与月神有缘。摩西领导他的民族出了埃及,将入迦南地(巴勒斯坦)时,因毒蛇为患,而铸了一条火蛇像悬挂起来。蛇神崇拜,本极普遍,蛇之为害人类,也是神的意志之一。所以,蛇神也是耶和华的属性之一。因为一神信仰者,不承认除了耶和华之外,尚有别的神的意志。
当犹太人被放逐之后,接触了巴比仑的宗教,就学到了神造宇宙的神话及洪水神话;接触到了波斯的宗教,就学到了二神信仰的观念。
波斯人以火神阿脱尔是主神(善神)阿诃罗莫他的儿子,尝奉命与恶神阿劣曼的部属阿斯赫大诃迦毒蛇战争,火神即用他的火光诛杀毒蛇。
波斯人以火代表光明、洁净的善;以毒蛇代表黑暗、罪垢之恶,乃是善恶二元论的宗教信仰。
犹太教受了波斯教的启示,便将耶和华的特性亦分为二:善的一面仍属于耶和华,恶的一面则从耶和华的名下分给了撒旦(Satan)的名下。Satan一字,是由埃及沙特(Sat)神转变而来,《旧约》中以蛇为罪恶的代表,则由波斯教而来。于是,蛇或撒旦,就成了原为耶和华的另一面属性的代表。
三个重要神话
神话,乃为各宗教之所不能避免,并且都是先有信仰而后产生神话,为使信仰求得一种解释,便由拟人的想像而构造出各种的神话。犹太教的许多神话,多是为了说明某些事实,《旧约》中的好多记载于那些先知名下的所谓「预言」,也多是出于后世犹太教徒的附会补充。因为若非如此,就不能证明或使人相信耶和华的权威、公义及慈爱了。当然,那些为之附会补充的人,也不是有意的捏造妄语,他们那种狂热的宗教信仰,促使他们深信必须如此才符合耶和华的原则。不过,犹太教重要的神话发生得颇晚,而且多是来自外邦人的要素。现举三则如下:
(一)创造神话:上帝从空虚混沌的黑暗中,行于水面上,要有光,就有了光,光与黑暗分开,就成了昼夜,这是创世的第一日。第二日造了空气。第三日造了地、地上的青草、菜蔬、树木。第四日造了太阳和月亮分管昼夜,又造众星摆列在天空。第五日造了飞鸟和鱼类。第六日造了牲畜、昆虫、野兽,又照上帝 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来管理海里、空中、地上的东西。第七日,造物工作便完成了,上帝安息了。上帝赐福给第七日,所以定为圣日。最初被造的男人,是用地上的尘土造的,名叫亚当(Adam)。又取下男人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由亚当给她取名叫作夏娃(Eve)。后因女人夏娃听了蛇的话,吃了伊甸园中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违背了上帝的约,就犯了罪,被上帝逐出了那个乐园,承受生活的苦难,乃至到永远的子孙,都要如此。
这个神话,显然是当犹太教接触到了巴比仑宗教之后才产生的,而且是在被放逐流亡的时代产生的。巴比仑早就有了创造神话;安息日原是巴比仑的字;巴比仑人的始祖叫作亚当米(Ademi),犹太人即以亚当为初祖。犹太人失去自己的祖国巴勒斯坦之后,认为这是由于祖先犯了罪而受上帝的惩罚,所以推想人类之有苦难的生活,也必是由于最早的祖先犯了罪,上帝才使他们的子子孙孙永远受苦,这就叫作「原罪」。但是犹太教的这个神话的创造者,就没有想到:仁慈的上帝,万能的上帝,为什么没有预料到造了人,人就要犯罪?既然已知道人的祖先所犯的罪,要遗传给他的子孙万代,为什么还要继续不断地造出更多更多的人来受苦?如说这是为了要显现出上帝有权威来救拔人类和处罚人类的光荣,那么这个上帝是何其显得无聊而残忍!要从无中造出人来让上帝表现权威的大能,让人 一出生就加上了「罪」的枷锁,这个上帝的仁慈又在何处呢?当然,这个神话是犹太人在放逐期间,为了追求安慰他们亡国之恨的方法,借了巴比仑的旧传说而编造出来的,我们大可不必用逻辑学来给它求证了。
(二)挪亚的方舟神话:上帝造了人来管世界,男人加上女人,又生出了更多的男人和女人。最初的一对男女造出不久,就犯了上帝的禁令而被罚受苦,后来的人类也照样的犯了更多的罪。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并用他的气一吹就成了活人;可惜上帝却故意忘了把他自己的灵性中善的成分也放进人的身上。人是越造越多了,罪恶也越来越不像话了,于是上帝就用洪水来将世界上的一切生物全部淹死。当时只有一个叫作挪亚的人,是个义人。上帝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的面前,因为地上充满了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齐毁灭,你要用歌斐木(柏树)造一只方舟。」此舟之长三百肘,宽五十肘,高三十肘,共分上下二层。要挪亚造好之后,即和妻子及他三个儿、三个媳妇,共计八人进入方舟,并且带了有血肉的活物及昆虫,每样一公一母(〈创世记〉第六章谓一公一母,第七章一变又谓七公七母)。洪水就来了,那是一连下了四十昼夜的雨,就把全部的生物淹死了!洪水退后,全世界只留下挪亚一家八口子人了,自此以后的人类,都是挪亚的后裔。
耶和华为何要灭掉一切生物?他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上帝也有后悔的事,岂非玩笑!上帝因了人类作恶而要灭去一切所造的生物,义人挪亚是唯一的例外。水中鱼类的命运,神话中未曾提到,大概也是因义而没被灭掉?谁都知道,洪水是淹不死鱼类的。其实,人类造恶,灭掉人类就得啦,何必又要拿走兽、昆虫、飞鸟来跟人类「陪斩」株连呢?其实,这个洪水神话,也是从巴比仑的神话中学来的,乃至是向印度学来的,这太古洪荒时代对于洪水为患的一种神话传说而已。
根据近代的发掘,已发现了巴比仑人的创造史及洪水史,它的年代,乃在犹太人被放逐归国之前,但这些素材,恰好就是《旧约.创世记》的前十章的内容。这个洪水故事的发生,在古代流传甚广,或系是新石器时代,地中海流域泛滥的回忆。(威尔斯《世界史纲》第十九章第一节)
(三)变乱口音的神话:洪水之后,人口又很快地繁殖起来,那时大家的口音语言都是一样的。他们往东方迁移到一片平原──系指美索不达米亚,就要在那里共同协力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高塔,塔顶通天,作为众人集合聚会的目标。但是上帝很不高兴他们这般做,因为要是这般地放任他们下去,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上帝就下来,把他们的口音变乱,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到 全地上。
这个神话,粗看似乎是上帝嫉妒人类的同心协力,上帝不愿见到一个和平统一的人类社会出现,上帝不希望人类有属于自己的创造意志和能力,所以他要从中破坏。其实,此一神话的背景,是当犹太人由关门自大的时代被外族征服而流放到异邦之后,接触到了许多外邦人和外邦人所用的语言,他们为了对此问题求取答案,只好编出一个如此的神话来了。如果不编造这个神话,那么,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许多外邦人又是从那里来的呢?怎会有不同的言语的呢?
在《旧约》中,像类似的神话还有好多,若用逻辑的、科学的、伦理的观点来解释它们,一定会使我们感到失望!若根据犹太人的心理背景、历史背景及社会背景来分析它们,那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以上所举三则神话,出于《旧约.创世记》的第一章至第十一章。我要重复一句:〈创世记〉是摩西五书中最晚出的一书,以上三则神话,则为〈创世记〉中最后出现的部分。
第八章 基督教
第一节 基督教的开始
耶稣的时代背景
有关基督教的本质及其教势的发展,我已写了一书,叫作《基督教之研究》,读者不妨参阅。现在本书中写到基督教时,又不得不再从另一个角度把它的过程介绍出来。如此,则虽将我写的两书并读,也不致有重复的感觉了。
基督教始于耶稣的开创。耶稣生于巴勒斯坦的犹太(Judaea),位于地中海东岸的山岳地带,本为希伯来人的发祥地。这是犹太教的故乡,耶稣就在犹太教的宗教生活及宗教教育中长大成人。据传说:耶稣的父亲约瑟虽是个木匠,却是大卫王的后裔。因此,在血统上说,耶稣是大卫王的后代。奇怪的是圣经《新约》的作者们为了附和《旧约.以赛亚书》第七章第十四节的预言:「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来救济犹太人,所以福音书中又把耶稣的母亲玛利亚,说成是个未出嫁即怀孕的童女。不过耶稣是出生于父母经过伯利恒城(Bethlehem)旅次之中的一个 马房里,以后则将大部分的时间消磨在拿撒勒(Nazareth)及加利利(Galilee)的两城之间。
耶稣出身的那个犹太民族,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说过,乃是一个自尊自大、顽强保守而又值得同情的民族。他们在王国时代之后,先知们虽然自信犹太人的上帝必将拯救他们,他们的实际状况却是江河日下。原因是犹太国为一走廊地带,其西为地中海,东为阿拉伯沙漠,北通叙利亚、亚述、巴比仑,南至埃及。所以当埃及与北方的任何民族发生战争,犹太是必经的通道。当北方各族要对付埃及时,也必先取得犹太。因此,犹太这块地方曾为埃及人、亚述人、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希腊人与罗马人轮番征服。
耶稣出生的时代,犹太国虽有一个自治的政府,允许有他们自己的国王,也有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机构;但其实际的统治权,却操之于罗马政府派去的总督之手,犹太乃是罗马的一个行省而已。于是他们日夜祈祷,祈祷预言中的属于自己的领袖(弥赛亚Messiah 救世主),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故当西元第二十七年,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在约旦河下游之犹太出现传道之时,就有人以为他是弥赛亚,但为他本人坚决否定。不久,约翰遇难,受他施洗的耶稣,即趁势而起,原先是约翰的徒众,多半也成了耶稣的拥护者。
耶稣约生于西元前五年或六年,有关他的事迹,记载相当缺乏,最好的资料是福音书,也仅记述一些神话传说。我们仅能知道,当他十二岁那年,曾随父母往耶路撒冷的神殿,并与拉比(夫子们)问答宗教的问题。他的父亲约瑟,即死于耶稣十二岁之后。他的母亲玛利亚,则是一个多产的妇人,在生了耶稣之后,又生了四个弟弟和几个妹妹。当他的父亲死后,有人说他一直是做着他父亲的木工行业,直到三十岁时才开始传道,往来于加利利、犹太及其附近的地区。
犹太人的性格,几乎是一般地倔强和自信。上章说到此时的犹太教有三派,而以法利赛派的实力最大也最保守,耶稣看不惯法利赛人的形式主义及伪善的作风,所以毫不容情地攻击他们。犹太人本来希望耶稣是他们期待中的民族救主,耶稣却宣说他的国不在地上而在天上。因此恼怒了保守的犹太人,故在传道三年之后,即以违反犹太教的罪名被捕。当犹太人把他交给罗马总督彼拉多(Pilate)的时候,又被诬控为蔑视罗马并企图自立为犹太人的王。终于,在犹太人的殷切要求之下,彼拉多遂于西元二十九或三十年,把耶稣判处死刑。那是犹太圣历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Passover 此为犹太人纪念其祖先出埃及的节期)是星期五,在一座可以俯瞰耶路撒冷城的小山上(髑髅地),与两个强盗,同时被钉死于十字架上。
耶稣的复活
根据《新约》的记载,当耶稣被钉十字架上死去之后,他的门徒也因此失了希望,四处星散,甚至有人对耶稣失去了信仰。但是,奇迹出现了,被钉十字架以后的第三天,那个星期日,耶稣复活了。此后达四十天之久,经常与他的门徒集在一块,最后带着他的肉身升向天国。由于耶稣的复活,门徒又再度燃起了对他的狂热的信心。
耶稣是否复活了?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
(一)耶稣死后,门徒们并未立即展开继续其遗志而来传道的工作。门徒传道是在耶稣死后四、五年(西元三十四年)才开始的。不过,在妇女信徒以及少数门徒,由于对耶稣的人格怀念不已,在神思恍惚之间,幻觉耶稣的重现,这是很可能的。
(二)另有人主张,耶稣被钉十字架,并未真的钉死,这在回教徒是尤其深信的。例如去(一九六七)年去世的时子周先生说:「请容我先根据《古兰经》说明,然后再引据《新约》来说明。《古兰经》第四章一百五十七节说:『他们说:我们已杀马尔焉(即玛利亚)之子埋希哈尔撒(即耶稣),安拉(上帝)的使者,他们原未杀死他,亦未使他在十字架上死去,只是他们看着是如此。那些因此争议的人,不过是怀疑而已,他们对此不知真情,不过是依循揣测,他们实在未曾 杀死他』。……现在再由《新约》的四福音里,看到耶稣未死在十字架上:1.由午正到申初,时间太短,不致气绝(〈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第四十五、四十九节,〈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五节,〈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十四节);2.左右两犯同时被挂均未死,因此可以断定耶稣亦未死;3.该两犯腿被打折方死去,唯耶稣未被打(〈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三十二、三十三节);4.耶稣之肋被兵用枪刺之,血即流出,更足以证明耶稣未死,死即不能出血;5.彼拉多系监视行刑的人,亦诧异耶稣死得太快,因时间太短(〈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四节);6. 其他两犯死后,以土埋之,不能复活,唯耶稣系由其门徒名约瑟者领去,置于山洞(〈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九节);7.第三日墓门之石已移动,尸体已失(〈马可福音〉第十九章第四节);8.后来其母见之不相识,竟认为是园丁,其必改装易服毫无疑义(〈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十五节);9.若是肉体升天,便不需要这样的改装;10.门徒验耶稣的手,探耶稣的肋,确定为耶稣的肉体(〈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五、二十八节);11.耶稣觉饿索食,如系灵魂,当不需要食物(〈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九、四十三节);12.耶稣约其门徒到加利利密会,如系升天,毋庸秘密,且不必须到加利利始能升天,或系潜往他地布道亦未可知(〈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节)」。以上这段论列,引自时氏的《伊斯兰教 义续五十讲》第三十八讲。
(三)耶稣很可能在被钉十字架后佯装死亡,此后即潜往外地布道。并很可能到了印度,最后也就死于印度,因在印度有耶稣的坟墓,在英国人沙姆所着的《耶稣殁于何处》一书中,对此提出好多考证;尼赫鲁的《世界历史一瞬》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总之,耶稣的复活及其肉体升天的传说确是宗教信仰的产物,而不是历史上的事实。
耶稣的人格及其教训
不论如何,耶稣之成为基督教的创始祖,确有他异乎常人的感召力。当他快要被难之前,虽然充满着狂热的魔性而与人性脱节,但在传道的初期,实是一位可敬可爱的宗教师。他欢喜花,欢喜儿童,酷爱人们的友情,看到贫穷痛苦的人,每每激发极深的同情心,他对流浪者关心,对下贱者体恤,对有恶疾者亲近,这些无人照拂的人,均能从耶稣之处,获得安慰、鼓励和救助。尤其他那强烈的宗教信念和宗教人格,往往能够使人产生神秘的感应。例如一些神智不清的人以及由于神经系统失常的患者,一见到耶稣,就能完成精神治疗的效应。
但到传道的后期,由于有人认为他是基督(Christ),他也自信真的是上帝的 独生子。这个观念一产生,耶稣的人性的可爱处,就立即下降,他就变得冷酷而严肃,认为他是天上的,人间的一切,都不是他所喜欢的。特别是在受到旧环境的反对和压迫之后,耶稣的激愤之情,便将他自己先前所建立的人格烧毁。正如《华严经》所说:「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所幸的,耶稣的受难竟来得如此的快速,致使门徒们对他初期的人格感到无限的怀念,又对他后期的人格感到不可捉摸的敬畏。这两种情愫的相加,即汇为一股促使基督教成长和发展的雄大力量。假如耶稣终身不被难,或者再迟三十年被难的话,照他的性格的发展,很可能被人目为狂人而不予重视了。当然,像他那样的作风,处身于那样的社会,遭受迫害是不能免的。
初期的耶稣,的确可爱,作为人间和乐的准则来说,耶稣有好多的教训是值得赞叹的。他因出身寒微,所以特别感到下层社会的疾苦,特别厌恶上层社会的虚情假意和装腔作势。故他特别鼓励人们的公正、仁爱、守本分。他以为人们除了敬爱上帝以外,最大的责任是爱人如己。并在他的金律(Golden Rule)中说:「施之于人的事,必须是你欢喜人们施之于你的。」在耶稣看来,上帝是人类的父,人类是天使的堕落,天使是上帝的儿子,所以人类都是上帝的子女,并且也包括他耶稣在内。他曾用「我们的父」来向上帝祈祷。父亲爱子女是天性,上帝 爱世人,当然也是真理了。像这样的教训,实在很好。
可是,当耶稣以弥赛亚与基督自居之后,问题就不同了。他要门徒厌弃人间的一切而去追随他,并且背起各自的十字架(殉道)。他厌恶富贵的人,认为富人升天要比骆驼穿过针孔还要困难。他的天国的人民,乃是儿童和穷人。他自己是神的独生子,不,他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他之降世,即是表示上帝的恩典,由他代替人类赎罪,人类才有得救的可能。可是人类的得救与否?仍得看你是否相信耶稣即是基督。又由于上帝对人类有绝对的取舍生杀的权威,故在他的信徒之中,究竟谁能被宠得救升天,尚须取决于上帝的权威。如果不被选中,虽做了他的信徒,还是不能得救。
因此,问题越来越多,此后的基督的各派各期的神学,便是为了这许多问题的要求解答而产生。
第二节 基督教的圣典及其教会
《旧约, 》与《新约》现在谈起基督教的圣典,就是指的《旧约》(Old Testament)及《新约》(New Testament)。《旧约》是犹太教的遗产,却是由基督教所编成。犹太教虽重视基督教所编集的《旧约》,他们却并不即以基督教编集的 《旧约》作为其圣书的命名。犹太教的圣书叫作《托拉》(Torah 卷帙之意)。关于《旧约》,已在上章说过。但是,《旧约》既为犹太教的遗产,何以又成为基督教的《圣经》?因为耶稣本人是出身于犹太教的信仰,耶稣本人并不反对犹太教,这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及十八节中已经说得非常的明白:「莫揣想我来毁坏律法和先知,我来非为毁坏,特来成全。」所以,凡是《旧约》中有关宗教来源及宗教信条的部分,耶稣也都随时加以运用而重现于福音书中。例如一神的信仰、摩西十诫的遵守,以及诸先知们的律法,耶稣几乎都想接受。所以,如果没有《旧约》作为立脚的基础,基督教的信仰便成了空中的楼阁,无所依傍。
可知,耶稣并不反对犹太教,如果不是保罗(Paul)在后来加入了基督教,基督教也仅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而已。耶稣及其当时的多数门徒,并未脱离犹太教的气质。耶稣反对的是保守顽固而不切实际的犹太教徒。例如举出法利赛人的七祸,是对教派的作风的指控,而非对犹太教根本教义的责难。
耶稣以上帝视作人类的父,在观念上,的确把上帝在《旧约》中的性质做了一番改良。《旧约》中的上帝是威严性的,耶稣希望的上帝是慈爱性的。不过,称上帝为父,在《旧约》中早已有了先例;当耶稣本身以上帝的化身自居之后,上帝的性格却又恢复了《旧约》中的原形。
再说到《新约》的成分,它共计二十七篇,记载耶稣生平言行的有四种福音,记载使徒行谊的有一篇〈使徒行传〉。此外所收的书翰,大多出于保罗的手笔,以及使徒雅各、彼得、约翰、犹大的书翰。如果以各篇成立的年代来说,乃是保罗写的各篇出现最早。保罗大约在西元五十年至六十二年之间,完成了这些属于基督教最早的文献。四福音可能是西元第二世纪及第三世纪之间的产品,虽然四福音中确实记有耶稣当时的若干资料,但从基督教的重量来看,与其说四福音是根本圣书,倒不如说使徒尤其是保罗的书信才是基督教义的源头。因为耶稣在世时,并未留下片纸只字。耶稣本人也不是一个思想家,他的言谈完全是出于直觉的所谓「启示」,毫无思辨的体系可循。故在福音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好多耶稣言论的自相矛盾之处。例如他以上帝自居,但到十字架上受刑时,又喊出:「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三十四节)可能是因为他在痛苦非常之际,又遭受到好多人对他辱骂,在激愤之余,竟忘了他先前的身分,而把上帝与他分了家。
初期的基督徒
基督教(Christian)这个名称,最早是在西元第四十二年,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喀城(Antioch)首先使用。安提阿喀城的人本是用此名称来讥讽耶稣教徒的,正像后来的清教徒(Puritan)的名称,乃是英国国教会的人给予另 一批新教人士的讥笑一样。
在耶稣时代,虽然感化了好多妇女、小孩、病患者、贫苦者,以及渔夫小民等等,但是真正被耶稣特别选上的门徒(Disciples),只有十二人:那就是西门彼得(Simon Peter)、安得烈(Andrew)、西庇太的儿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Zebedee)、约翰(John)、腓力(Philip)、巴多罗买(Bartholomew)、多马(Thomas)、税吏马太(Matthew, the taxgatherer)、亚勒腓的儿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Alphaeus)、达太(Thaddaeus)、奋锐党的西门(Simon the Zealot)、以色加略人犹大(Judas Iscariot)。在这十二位门徒之中的犹大,后来竟以三十块钱,把他们的老师耶稣出卖给了犹太人的祭司长,耶稣因而被捕遇难。后来犹大也自己把自己吊死。门徒们在耶稣死后,便另举马泰亚斯(Matthias)补足了十二门徒之数。
耶稣选择门徒的尺度很紧,现举他对门徒选拔的几项要求如下:
(一)耶稣说:「若有人来就我,而不应该恨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和自己的生命,那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节)
(二)耶稣说:「凡不背负自己的十字架而来随从我后的人,就不能做我的一 个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人愿跟随我,他当舍己,日进一日,背负其十字架以跟随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
(三)耶稣对一个要求先回去埋葬了父亲,再来跟随他的人说:「任凭死人去埋葬他们自己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上帝国的道。」(〈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节)
(四)有人对耶稣说:「主!我必跟随你,唯让我先辞别我的家人。」耶稣却说:「凡手扶着犁而又观其后者,不配进上帝的国。」(〈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一至六十二节)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门徒是多么的不容易,必须抛下了世俗、家庭、个人的一切,才可作为耶稣的门徒。
十二个门徒,在耶稣被难之后,大都负起了宣扬福音的责任,那就改称为使徒(Apostles)。天主教译为宗徒,成为初期基督教会的柱石。
使徒保罗的传教
使徒们虽是耶稣的信徒,但他们开始传教时,仍不出犹太人的范围。犹太人虽有少数因此而皈信了基督教,绝对的多数仍是仇视基督教。使徒们既在犹太国内到处碰壁,就向罗马政权境内的外邦发展。他们最初的对象,还是向侨居在外邦的犹太人宣传。可是犹太人的性格是倔强到底的,虽在外邦地区做侨民,他们同样地反对基督教。
使徒们对犹太的同胞无计可施的时候,才想到不妨也把基督的福音施之于外邦人(Gentiles),这项工作的最大功臣,便是使徒保罗。
保罗加入教会是在耶稣死后,大约是西元三十五年。他本是犹太人,属于以色列的便雅悯支派(The Tribe of Benjamin),生于罗马基利家省(Cilicia)的首府大素(Tarsus)。他具有罗马公民的权利,因有罗马及犹太的双重国籍,也受到了犹太和罗马两国的特别教育。他的居住地又有充分研习希腊学说的机会,所以他一身而兼备犹太的宗教、罗马的政治、希腊的哲学,他有三方面的学问素养。
我们知道,耶稣在世之时,经其严格选择出来的十二个门徒之中,文化水准实在很低很低!最有学问的马太,也不过是一名税吏。如今来了这么一位人才,对基督教实在太重要了。他以信仰犹太教的虔敬来信基督教,以罗马政治的长才来从事基督教会的建立与扩展,尤其又以他希腊哲学的思想方法来开创了基督教神学的解释。所以,《新约》总共二十七篇,署名为保罗所写的书信(Epistles)竟达十三篇,尚有一篇也在疑似之间。后来基督教的神学,也就一直以保罗的意见为正统的根据。
保罗本名扫罗(Saul),本来是站在犹太教的立场,要借政治的权力来扑灭基督教的。后来却为基督徒的殉道精神所感动,使他皈信了基督教,转而成为一个 狂热的基督徒。竭尽智能,受尽折磨,为基督教的信仰而奔走宣扬。以他所具的文化根基作资本,凡是罗马统辖的各都会,例如大马士革(Damascus)、赛浦路斯(Cyprus)、帕弗(Paphos)、旁非利亚(Pamphylia)、彼西底(Pisidia)、吕高尼(Lycaonion)、加拉太(Galatia)、弗吕家(Phrygia)、叙利亚(Syria)、基利家(Cilicia)、马其顿(Macedonia)、雅典(Athens)、亚该亚(Achaea)等省,无不有他的足迹。甚至他在西元五十八年写信告诉罗马人说,他盼望至罗马帝都为罗马人说教,并计画向西发展,以西班牙为目的。可见保罗在信仰基督教后的二十余年之间,如何努力地将基督教向外邦人宣扬。因此他也有了一个赐号,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Apostle to the Gentiles)。但到西元六十二年,他到了罗马,为罗马皇帝尼禄处死,成了为他的信仰而死的「殉道者」(Martyr)。
初期的教会
耶稣遇难,门徒星散,但当耶稣复活的消息传出之后,又见政府不再追究耶稣的余党之时,除了犹大之外的十一个门徒,就在马可约翰(Mark John)的家里聚集起来。加上耶稣的家属以及虔敬的妇女,总计有一百二十名。并由西门彼得提议,以马泰亚斯补足十二门徒之数,最初教会的事务,就归他们十二人主持。
就在那时之后,他们和神团契(Fellowship)有一种来自虔敬心理的神秘经 验,觉得他们都被圣灵充满。他们和神团契,也连带到人与人的团契。例如:「信徒集合一团,凡物公用,他们变卖他们的产业与货物,照各人的需用分给各人,日日一体的恒切的在圣殿中,并在他们自己家中聚集擘饼,用欢喜和纯洁的心用饭,赞美神并受百姓的敬礼。在其间,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的团体。」(〈使徒行传〉第二章第十四至十七节)这是教会生活的起始,也是基督教社会主义实施的起始。这一制度是由犹太教爱散尼派的生活而来,爱散尼派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有渊源。
教徒多了,传教的区域大了,这种团契生活的组织,除了耶路撒冷的,尚有外邦的。外邦的教会大多由保罗促成,耶路撒冷的教会也常受外邦教会的物质支助。使徒每到一地,有了若干信徒,即成立一个聚会所。当他们离去之时,便把它交给当地的信徒负责而继续发展。经费概由当地的信徒负担,使徒只管向前开创,没有牵累,且能得到各已设教会的后援。所以,这种教会发展迅速。
因为财产共有,故有一些败类,即来藉过团契生活而坐享其成,寄生于教会。于是,保罗就提出警告说:「人若不愿工作,他就不当吃饭。」(〈帖后〉第三章第十节)保罗为了推行他这主张,所以他自己「也未尝白食,倒是辛勤劳碌,昼夜工作,免得他人受累。」唯其如此,始可命令他人「要安静做工,吃自 己的饭。」(〈帖后〉第三章第六至十二节)这倒很像中国禅宗的百丈怀海所主张的农禅生活了。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贩卖耕作的,那是学自婆罗门的僧侣生活,也是佛世各沙门团的通例。但是到了中国禅宗兴起之时,若不自食其力,那便无以为生。为了适应环境,须有各自赖以维生的方法。
教会发展的因素
教会发展迅速,共有五个有力的因素:
(一)犹太民族自从受到外邦人的统治以来,散居外地者很多,正像现在的犹太人一样。不过,犹太人虽散处各地,却要回到耶路撒冷来守节。耶稣的使徒们在那时代,传道的精神特别昂扬,充分利用犹太人原有的讲道所「会堂」(Synagogue)。他们每逢市镇,总是先进犹太人的会堂(十多年来台湾的基督徒,也有跑到佛教的寺院中传教的,就是学的此时使徒的作风)。犹太人的会堂拒绝被他们利用时,他们就往其他的公共场所对大众宣讲。犹太人之中必有部分因此改变了信仰,这些改宗的人返回侨居地时,就把基督教带向了外邦的新据点。
(二)基督教出现时,正逢罗马帝国初成之年,全国和平统一。许多小国的国界被打破,许多民族的旧习俗被解放,各民族的宗教均受宽容保护。故对新起的基督教,政府以为是犹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传。因此,各民族虽有反对基督教的主张,也不能任意攻击和阻止。基督教即趁势在罗马帝国的各地,积极地展 开传教的活动。
(三)自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大力推行希腊文化以来,印度北部及黑海沿岸等处,希腊语成了国际通用语言。这使使徒们到各处传教时减少了语言上的困难。并用希腊文字写成书信,送给各处不同方域及不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成为永久的宣传品,即是后来的《新约》。
(四)罗马帝国的初期,容受各民族的一切宗教,并立有万神庙,但罗马政府颇有统一宗教信仰的企图,故令各属邦庙宇皆须供奉皇帝像,期以皇帝神作为宗教统一的中心。基督徒以为罗马皇帝不是神,不愿敬拜,致被控为对皇帝与国家的叛逆,因而遭遇不断的迫害。但是经过一、二百年后,基督教越受迫害,越加旺盛。到西元三一一年,皇帝伽俐略(Galerius),下令停止对基督教的一切迫害,并且给予「宽容」(toleration)。继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于西元三一二年争取帝位,西元三一三年即颁布有名的《米兰诏书》(Edict of Milan),使基督教在历史上开始受到政府的公认。罗马帝国最初忽视基督教的力量,继而压制基督教的发展,最后却以基督教作为统一全国信仰的国教,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罗马政府的企图转了方向所成。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拥护基督教与印度阿育王(As、oka)之拥护佛教相比拟。其实,阿育王是纯由于佛教正法的感召,毫无政治 作用的;君士坦丁则是为了博取基督徒的欢心以遂其争得帝位的企图。因为当时的基督教势力已是既成的事实,他是顺水推舟而已。所以他在拥护基督教之时,并未成为基督徒。到了西元三三七年,当他临终的时候,才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
(五)罗马境内各民族的宗教,均为古老形态的,迷信的色彩极其浓厚,经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稣之前的希腊哲学,如苏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三九九年)、柏拉图(Plato 西元前四二七─三四七年)的思想,正好已把旧宗教的信仰做了哲学上的攻破。此时的希腊文化正为罗马各属邦所学习研究,基督教的使徒及其下的教父们,即继希腊哲学的余绪而采撷利用,取其可通于基督教思想的,以壮大助长基督教在学理方面的依傍。尤其在罗马时代,希腊哲学已失去了先前的创发精神,在保守苟延的状态下,各末派之间越是互相争辩,空谈真理,越是显得哲学在伦理实践方面的虚弱无力。此时有基督教出而鼓吹一神的恩典、他力的救济,反而能够得到同情。
教会的成长
在使徒时代之初,教会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果:「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纯种的本土犹太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于是十二使徒就从他们的众门徒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 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办理其团契生活的供给之事(〈使徒行传〉第六章第一至三节)。这是教会职司或教会行政制度的开始。
自此之后,教会逐渐扩张,事务日益繁复,教会所需的「执事」(Deacon),也就日渐加多,保罗即为之安上职衔。例如在其达〈哥林多前书〉时,有使徒、先知(Prophet)、教师(Teacher)、行异能者(Worker of Miracle)、医病者(Healer)、帮助人者(Helper)、理事(Administrator)、方言家等。在〈以弗所书〉,又于先知和教师中间,加了传福音者(Evangelists)、牧师(Shepherd)。到了〈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时,已反覆说明监督(Bishop)、长老(Presbyter)和各执事等人的资格了:这是西元第一世纪的教会职称。
到了第二世纪,由于教会的分支日多,又不能不发展成为较大的组织,故产生了管理几个教区的主教(Bishop)。到了第三世纪,又出现了管理几个主教区的大主教(Archbishop)。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权力、位望、德能,则不无差异,而以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亚历山卓(Alexandria)、罗马(Rome)之三城的文化重镇的大主教为较大。到了西元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会议以君士坦丁城为新都。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但(Chalsedon)主教会议以耶路撒冷为教会的发源地。因此合上前面三城,共有五处的大主教,被公认为与别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长 (Patriarch),统理全罗马的教政。
西元三九二年,罗马皇帝替欧豆书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即刺激着教会也要求有个大一统的组织。于是,由于使徒彼得(Peter),是在罗马城殉道(据说迄今彼得的头仍葬于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中)。据说彼得曾在罗马当过监督,后来罗马的教长在其余四位教长中,即自称是继使徒彼得的地位而应居于各教长之首。经过一个世纪的争议,约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称罗马城的教长为教皇(Pope)。
其实,基督教的行政制度,完全是采用罗马古教的本质,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国王,主教有权统治教民的时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会的分裂
由于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的鼓吹除了教会没有得救之道,教会地位应在国家之上。后来遂有以教会为国上的国,以教皇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现。
教会置于国家之上,本是一种神圣的表示。但当教会干预世俗政治并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时候,教会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堕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恶,基督教会的教皇教士也无一不犯!所以,教会在中世纪造成的种种罪恶,也是罄竹难书。
不过,教会政治化之后,固然垄断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造成思想史上的专横与空白。但对由北方入侵之野蛮民族的感化,也不无功劳。同时,教会为了利用希腊哲学的方法及理念以保护基督教的信仰,故赖教会的搜集储存,希腊文化始得以遗留,而为文艺复兴保养了元气。
然而,罗马教会政治化之后,由于地域及思想上的纷歧,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首先,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长,与在罗马城方面的教长发生意见上的不和。因为接近西方的罗马教会,日与政治结合,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尘世腐化;接近东方的君士坦丁教会,仍与希腊哲学为伍,变成了学究宗教的迂阔不经。这是由于教会趋向罗马化及希腊化的必然结果。
于是,罗马教长,自以为继承使徒彼得之后的教会首席领袖而称为教皇,并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长服从,君士坦丁的教长偏偏不服从以罗马教长为首的决议。罗马教长又对君士坦丁教会所立八十五条政治条例,仅认可了其中的五十条。因此,到了西元一○五四年,东西两个教会就分了家。在罗马的教会,称为罗马教会(Roman Catholic Church)或天主教、公教(Catholic 日本译为加特力教);在东方的教会,称为希腊教会(Greek Church)、希腊正教会(Orthodox Greek Church)或东正教。
到了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出现,又于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称为复元教(Protestants)或称更正教、耶稣教。在中国则习惯以天主教称罗马教,以基督教及耶稣教称新教。新教之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乃是由于罗马教会的专横跋扈、恐怖黑暗、腐化颓败。不过。分裂出的新教,同样也为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污迹。新教与旧教,名称不同,本质无异,所以有不满新教的人,又从新教之中,再三再四的分裂,以致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多达好几百种。好在近世以来,各国多已实行政教分隔制度,基督教会虽能影响政府,却已不能专横政治了。并在各国的宪法之中,多有明文规定,人民有自由信仰各人所喜欢的宗教的权利,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今日的基督教会的各派之间,已不敢有像几个世纪以前那样,彼此迫害、互相屠杀的事件了。
第三节 基督教的神学
哲学与神学之间
基督教的神学,从其历史上的发展而言,可分为四个阶段:1.使徒时代,系指第一世纪以保罗为代表的神学。2.教父(Church Fathers)时代,系指第二世纪至六、七世纪之间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神学。3.经院(School) 时代,系指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之间以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西元一二二五或一二二六─一二七四年)为代表的神学。4.近代神学,系指文艺复兴之后为了抗拒与迎合近代哲学科学而出现的教会思想。唯以近代的神学,除了有鉴于经院及其以前基督教哲学之不合乎理性,不得已而将神学划为自然的(Natural)与启示的(Revealed)两部分而外,并无新奇可取之处。所以本书仅以介绍前三期的大要为原则。
所谓基督教的神学,就是利用哲学的思辨方法及理念,来为基督教的一神信仰,求得学理上的根据。基督教的信仰,本来极其幼稚,它与原始宗教的本质,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从人类学的观点来看基督教的根本思想,实与各原始民族的宗教相同,并且也即是从原始民族中发展出来。这在本书的前数章中已经分别论列。然而,许多原始宗教,多已没落消亡,或在苟延残喘。唯独基督教能够历久不衰,原因即在于基督教能够及时吸收外邦的、时代的新思想。它为了适应环境并达到征服异己的目的:若能用破坏的手段完成任务,即行毫不容情的毒辣摧毁;若在无法破坏时,即用怀柔政策来研究之、吸收之,终于融化而吞蚀之。基督教从使徒时代以来,从来未尝忽略以斗争为求存的唯一原则。故对异己者的动向,特别敏感而时时求变,求将异己者变为他们自己而后已。所以,基督教有 吞灭其他宗教文化的潜力,却不易像其他原始宗教那样地任由时代和环境来将之淘汰。
基督教的警觉心很高,它像百战沙场的老兵一样,虽时时准备出枪射击敌人,却也不忘时时照顾自己的安全,并能学习敌人的特技来弥补自己的缺点。基督教之有神学,便是因其适时学得了外邦人的哲学的优点而成。事实上,若离了希腊的哲学,根本没有基督教的神学可言。
神学的源头
基督教的初期,在使徒们传道时代,由于罗马国力的伸张,也鼓励了他们的野心。罗马征服了希腊文化的版图,却在文化上反做了希腊的俘虏。如今基督教的使徒们则雄心万丈,要想用基督教来取代希腊文化的地位而成为罗马帝国的指导者。因为当时罗马治下的大都会,例如安提阿喀、别迦摩(Pergamum)、大素、亚历山卓、罗马等城市,都是希腊文化的中心区及希腊哲学的学府,使徒们就不得不披上希腊哲学的外衣,来向大众传播耶稣的福音。
故在《新约》中,使徒保罗所写的各篇书信,无名氏的〈希伯来书〉,标名路加及使徒约翰的着作等,无一不带上了希腊哲学的色彩。在《新约》中也只有〈犹大书〉(Judas, the Brother of James)、〈雅各书〉(James, the Brother of Jesus Christ)、〈使徒行传〉、〈马太福音〉以及〈彼得前书〉等少数几篇,是纯粹犹太化 的基督教着作而已。
当然,基督徒不会引火自焚,他们对于希腊哲学的吸取,是有选择的。影响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初为斯多噶派(Stoicism)、柏拉图派(Platonism)、新毕达哥拉派(New Pythagoreanism)、犹太腓罗(Philo Judaeus)。到了中古时代,又采用了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的哲学。
现将此五派哲学之有被基督教所利用的价值者,分别介绍如下:
(一)柏拉图派:柏氏之说可足资基督教教父的利用者有二:1.观念论──本体论,柏氏以世界分为二:一是观念的,一是感官的。观念世界即是宇宙本体;感官世界是神依照观念世界从「无」创造的现象。所以观念世界是永恒的存在,是不变的真实;感官世界是暂有的,是不断变化的。基督教则以上帝为永恒的真理,现象世界是由上帝创造的。2.人生观──灵魂论,柏氏以人生也有两个世界:一面以直觉的理智参加本体世界,一面则以知觉和欲望参加现象世界。使人参加这两种世界的活动者,就是灵魂。灵魂之属于本体世界而和观念结合的,即为直觉的理智。灵魂之在现象世界而和肉体结合的,即为意志和情欲(意志较情欲为高贵)。直觉的理智是理性的,意志和情欲是非理性的。这是柏拉图的灵魂三分法(Threefold pision of the Soul)如表:
基督教也以人分为三部分:灵(Spirit)、魂(Soul)、身体。灵为与神契合的良知;魂为具有活力的生命之源;身体为一切的欲求与嗜好。唯灵可以永存不朽。柏氏以人生受肉体拘限而不自由,唯有灵魂脱离肉体之后,始有无限的真知。这个人生观已由保罗用于基督教中(见〈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九至十二节),以死为解脱,对死抱乐观,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不唯不怕死,而且希望死得早些。
(二)斯多噶派:此派在保罗的家乡大素,有一着名的学舍。保罗自幼学习了此派学理,然后用于基督教的解释。保罗以宇宙是普及的世界的存在之「理」。吾人在其中生活、运动、存留;以神为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的,万有都是本于他、倚赖他、归于他。这显然是保罗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的说法。斯多噶派原主张神是存在于物质各分子的中间,万物皆寓有神,神包罗万物而并无独立的格位,乃是普及的存在;希伯来的神则 是不在宇宙万物之中的超宇宙万物的存在,而创造宇宙万物。一是泛神论,一是超神论,保罗则引泛神论入基督教,而仍以为神是超人的,有独立格位的。
斯多噶派又主张,神既是普及的存在,宇宙间一切现象的变化过程,均为神的本质的必然发现,所以主张宇宙之中有定命之说。这又给基督教的预定说(Predestination)找到了最好的理由──上帝意志造宇宙,上帝有权威决定一切,人力是无法变更上帝的意志的。人之得救,是神的恩典;若不得救,也无权埋怨神的不公平。神在造物之先已有决定,故也无所谓公平不公平。正像吾人自己赚来的钱,吾人有权自由支配,用掉那一个钱或留下那一个钱,无论那一个钱的本身是无权干涉的。
(三)新毕达哥拉派:毕达哥拉是古希腊的一个宗教改革家。这派哲学是以「数」为基本观念,以万有皆由「数」而生成。数有奇偶,致由数生成的万有皆有彼此对峙之势。至于新毕达哥拉派,是以毕达哥拉的「数即神」的观念,说神只有一位。但在神之下尚有许多依数而分的等级的神,以及在神和人中许多的居间者。这给予基督教教父哲学,尤其是教父中的智慧派(Gnosticism)影响很大,智慧派以为神和人中有好多居间者,他们为要和神亲近,故拜那些居间的天使。
(四)犹太腓罗:犹太腓罗(西元前二五─西元五四年)虽是犹太教徒,但其 学说却为希腊哲学(犹太的)到基督教的前导。腓罗的哲学可分作两方面来说: 1.他的宇宙观是以犹太教思想为根据,并掺杂柏拉图的超神论,以世界为耶和华所造。耶和华是无形无像的,是自有永恒的灵,他不直接创造世界,是用间接的能力(Potency)。能力的统一就是「道」(Logos)。「道」的原意是话语。世界是藉神的话语而创造。宇宙的管理、运动、存在,也是「道」所支持的作用。2.他的人生观也以犹太教为本,掺有柏拉图和毕达哥拉的二元论,以及亚里斯多德和斯多噶派的阶级说明。他以为人从神的「道」而有灵魂。由于不顺神的理智,堕于体质之内,而和感觉结合,被禁于肉体的牢狱。若要恢复灵魂的自由,就在求得肉体之物欲的解脱。他一面主张人要克苦自制其私情恶意,一面又主张人要信仰神力相助,和神契合。灵魂本出于神力,复返于神则靠自力修行(斯多噶派的精神)和信仰神助(犹太教精神)。
(五)亚里斯多德:在经院哲学的第一期以前的基督教神学,是以柏拉图的思想为主流。经院哲学的第二期,始于西元十三世纪,则以亚里斯多德为主流了。这是由于自由思想的渐渐抬头,有人提出了好多使教会难以解答的问题。例如:神之创世是否预知?假若预知,则预知了而又不得不去创造,神的自由何在?倘若不预知,那么神之无所不知又做何解?创世之前神在何处?神不能在天上,因 为天也是神所创造。倘若人无「原罪」,可以不朽吗?如果那样,人如何生殖?于是,让基督教的学者向亚里斯多德发出了求援的呼号。起先的教会是歧视亚里斯多德的,到了西元一二五○年以后,竟又宣布凡是反对亚里斯多德的即是异端了。原来,亚里斯多德主张神存在于宇宙之外;同时,教会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起也日益穷于应付,而亚里斯多德却是一位逻辑学家、物理学家、形上学家、道德家。所以,教会利用亚里斯多德,一方面抗拒泛神思想,一方面解答「自然」的问题。
其实,照英国近代哲人罗素的看法,亚里斯多德的神学,未必全合于基督教的观念。亚氏的上帝是没有基督教中主宰之属性的,上帝是不知有我们人世之存在的;上帝是因被爱而产生运动,所以生物皆知有上帝。所以亚氏正和斯宾诺莎一样,以为人应该爱上帝而上帝无法来爱人。(罗素着《西方哲学史》第一卷第十九章)
教父哲学的异说纷纭
所谓「教父哲学」(Patristitc Philosophy),是指基督教组织教理时代的学说。在第一世纪的使徒们,虽已利用希腊哲学来解释耶稣的教义,但尚是片段的、无系统的。到了第二世纪之后,凡是对教会教义上着有功绩的教士,称为教父。他们的学说已有组织条理,并以此期的组织教理时代而对称 经院哲学为证明教理时代。
教父时代的神学家颇多,正统的问答派,则以克勒门(Clemens of Alexandria 西元一五○─二一三?年)及其弟子婀利振(Arigen 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开其端,而至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大成。
实际上,教父时代的神学家分为三大派:
(一)智慧派(Gnosticism):此派不但注重希腊哲学,并且染有波斯思想,其主要人物有萨土泥路(Saturninus)、卡帕拉第斯(Corporates 西元一三○年左右)、巴绥利斯(Basilides 西元一三○年左右)、玛西安(Marcion 西元一四○年左右)、法鲁第奴斯(Valeutinus 西元一六○年左右)、巴德桑斯(Bardesanes 西元一五五─二二五年)。他们想把基督教作为一种历史哲学来叙述,使信仰与知识结合。他们以为世界最初有善灵与恶质的对敌,最高的神为原善,他不时射出属灵的活物叫作「安」(Aeon),最后射出软弱而具有阴性的一个,以其无力自存而落到恶的质内而化为一个混沌的局面。由此局面而生的一个大匠,即是耶和华。由耶和华创造世界,灵堕落到质内,即世界有罪恶的起点;人若脱离体质,便可复归于善灵。基督救人,就是他能赐人智慧,令人知道如何脱离肉体(质)的辖制。人皆软弱而不能从灵与质战、善与恶战、光明与黑暗战、精神与肉体战之中 获得胜利,只有耶稣是人类发展的最高点而完善无缺。故他们不以耶和华为最高的神,也不是天父,而是由最高神射出之灵与质混合的一个大匠,叫作迪茂其(Demiurge)。因此,他们以为最高神是与凡尘隔绝的,神人交往则藉居间的许多天使之力。所以,天使成了他们敬拜的对象。为了使灵战胜于质,他们又用各种方法来苦待肉体,例如禁戒食物和婚嫁等。
(二)辩护派(Apologists):此派是绝对的拥护基督教义的学者,一面对教外人士辩证基督教是合理的宗教;一面对教内人士保守基督教的真理而攻击异端。智慧派的领袖即被此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对教外说教的教父之着名者有阿里梯斯(Aristides 西元一、二世纪间人)、遮斯丁(Justin 西元一○○─一六六年)、阿绥拿哥拉斯(Athenagoras 西元?─一八○年)、特仙(Tatian 遮斯丁之徒);对教内异端攻击的教父之着名者有哀利纽(Irenaeus 西元?─二○二年)、特特连(Tetullian 西元一六○─二二○年)、希帕利脱(Hippolytus 哀利纽之门人)等。此派尤以遮斯丁为最杰出,他以为基督教是世界唯一的真哲学,它包括人们一切研求而来的真理。凡真理则皆是「道」的启示,「道」成了肉身,就是耶稣基督「住在吾人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借用使徒约翰之说)。然而,「道」在太初就有了的,并已给了历代圣贤如毕达哥拉、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以真理的启 示。故在耶稣以前,世上已表现了真理。不过,除了耶稣,其他圣贤所得的启示皆不完全,也不永恒,必待「道成肉身」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临,启示就完全了。吾人之得救,故也必得倚赖耶稣。此派主张,假若哲学与信仰冲突,则宁舍知识而取信仰。正如特特连所说:「我所以信仰,即因其无条理。」此派因而极力拥护《使徒信经》(Apostles Creed)之要道──信神为创造主、全能的父;信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信圣灵永生。
(三)问答派(Catechists):由于左倾的智慧派及右倾的辩护派之冲突,在盛行折衷主义的亚历山卓城,即出现了调和两派意见的问答派,那就是该城一所基督教学院,出了两位着名的院长克勒门及其弟子婀利振。
克勒门的传世着作有《忠告希腊人书》及《教育者师说》等。他以希腊哲学比作野橄榄枝,将之与《圣经》真理的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以为神虽超绝于凡尘,但是人类仍可与之接近。他是偏爱柏拉图及斯多噶派哲学的人,故以为人有住在观念世界的灵魂。灵魂和身体的联络是自然的事,说不上堕落的话。不过人类在生活上确有罪恶,故要靠耶稣基督以得救。
婀利振的西文名字又有Origen或Origenes,他是继克勒门之神学而大成者。他 的思想系受柏拉图、腓罗、新毕达哥拉派的影响。他的着作相传大小有六千余卷,而以经二十七年的时光所改订的《旧约》最有名,称为《黑萨铺拿》(Hexapla)。六行刊本:是用希伯来、希腊、亚居拉(Aguila)、色抹曲斯(Symmachus)、七十士(Septuagint)、提阿多仙(Theodotion)等六种文字并行书写的本子。他另有一部《神道总论》(The Introduction of Theology),为一系统的神学书。他于三方面来看《圣经》──有三种义理:1.属文字的,2.属心理的,3.属性灵的;文字显而易见,心理则当用想像,性灵的多赖灵修的工夫方可领悟,此三种当以性灵的解释最高贵。他以神为独立的永存、全能的创造者。神用以创造世界的为「道」。神与万物并无个体的直接关系,神唯与「道」有联络。「道」非由于创造,乃由神的意志生出。因此,神和道为父与子,又由道而生出圣灵(Holy Spirit)。于是,圣父(神)、圣子(道)、圣灵(普及于教徒心中者)的三位之间,有其从属关系而非平等的。世界为神的自由意志所创,世人皆有自由意志,奈其滥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堕落,耶稣(即是道)便照神的意志来为人类赎罪而做牺牲,所以,信仰耶稣的就可得救。
教义神学的三大论争
此所谓的教义神学,是教父时代的基督教哲学。他们论争纷起,息争的方法是召开主教会议。第一次全国性的主教会议,是由君士坦 丁大帝支持在小亚细亚(今之土耳其)的尼西亚城召开,故称「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 西元三○五年)。照例,凡是与保罗以来的正统思想相异的见解,均在各次的主教会议中被斥为异端。对那些异端思想的论争,约可综为三大纲领:
(一)
神性论(Theological):基督教的上帝观,是以「三位一体说」(Trinity)为正论,即是以圣父、圣子、圣灵为同体、同质、同性、同权。到教父时代,解释者颇众,例如婀利振、阿他那修(Athanasius 西元?~三七三年)、以及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阿利乌(Arius)等各说互异。到尼西亚会议中,始公决以阿他那修之说为正,并指斥阿利乌之说为异端。阿利乌怀疑基督的神性与上帝的唯一性,他以为子(耶稣)是由父(神)造,圣灵又由子(耶稣)造,三位之间各有等第而非同一;阿他那修却认此说不合《圣经》所载,而主张子与父为平等一体之说。继而又于喀西但会议(Council of Chalsedon 西元四五一年)及塔利都会议(Council of Toledo 西元五八九年),决定了圣灵也和圣父、圣子同一,就成了基督教的正统信仰。
(二)
基督论(Christological):智慧派中有人以耶稣是神而幻为人;有人则以为耶稣为一普通的人,唯于受洗时得神体从天下降以附其身,阿利乌之说与此相同;阿他那修则以耶稣为神而具有人体人性;聂斯托留亚(Nestorius)主张耶稣有两个身,一是神身,一为人身,故他反对称玛利亚为上帝之母,因为她只是耶稣的人身之母,耶稣的神身即是上帝,上帝岂尚有母?又有欧推契(Eutyches)主张耶稣基督的一身神与人之二性合一,人性即融神性之中,故耶稣的体质也异于常人。异说太多了,遂在君士坦丁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西元三八一年)否决了幻体说及附体说,以弗所会议(Council of Ephesus 西元四三一年)否决了聂斯托留亚的二性分离说,喀西但会议又推翻了欧推契的一性融合说,而定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具合理的形态和心灵;按其神性则与上帝同质,按其人性则与人类同质,凡事皆和人同,只是无罪。
(三)
人性论(Anthropological):关于人的性质,也有好多争执。奥古斯丁以为人自始祖亚当犯罪以来,即有原罪的遗传至子孙万代,人在罪中没有抗拒之力,也无自救之能,幸赖神遣耶稣基督来代人类赎罪并赐予信心,始得脱罪。当时的隐士皮拉古(Pelagius),主张人类始祖犯罪当与后人无关,人之犯罪或行善,皆由自己意志决定,得救是在于有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的榜样而行,耶稣也仅以作为行善的榜样救人,而非为人赎罪。所以,即使没有耶稣,人靠自己也能自救,虽无圣灵相助,人也能够行善。但在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的主教会议中,公决皮拉古之说为异端,而以奥古斯丁之说为正说。
以上所举的许多被斥为异端的教父之中,有两位极可注意的人物:一是阿利乌,他的思想形成为「阿利乌主义」(Arianism),虽被尼西亚会议所排斥,却仍极为盛行了好几百年,特别是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并且获得君士坦丁的嗣子君士坦丢斯(Constantius)的正式支持,一时间几乎要将此派成为罗马的国教。北方蛮族入侵罗马之初,也多是接受此派的感化而入教,后来始渐渐地因天主教的团结对抗而失势。
另一位是聂斯托留亚,他的主张虽于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的主教会议中遭受排斥,后来却盛行于叙利亚和波斯等国。在唐朝太宗贞观九年(西元六三五年)传来中国的景教,便是此派的支流。到了西元十六世纪,又由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教士,将此派的信仰传去了印度。
奥古斯丁
教义神学由婀利振(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开端,至奥古斯丁(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成。奥古斯丁是非洲人,他一方面是哲学家,一方面是宗教家,他的哲学思想和他的宗教信仰却经常发生冲突而自相矛盾。他的名著有《忏悔录》(Confessions)和《上帝城》(City of God)。他以智慧与上帝同视,有了智慧即有了上帝,真哲学即真宗教。但是信仰却在理智之先,凡事先信了再去理解它。他主张万物是由神创造而非由神流出,但他又觉得神仍受「绝对之善」的支配,这就是他的矛盾。他以为上帝是永恒的,在上帝来说,无所谓前,无所谓后,唯有永恒的现在。当他造出世界的同时,也就创了时间,但他觉得此理仍有未通,所以只好祈祷上帝:「主啊!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又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他的宗教信仰使他的哲学思想落在惶惑不知所以的陷阱中,真可谓天真极了。
奥古斯丁以为上帝是永恒的、受福的,但是,地狱和撒旦虽亦永恒,却不受福。他又以为天使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世界的年龄尚不到六千年;上帝创造宇宙之以六日完成,第七日休息,是因六是完数(其实,安息日起源于巴比仑,世界许多民族也均有安息日,而且各各不同,基督教是星期日,犹太教是星期六,希腊是星期一,波斯是星期二,亚述是星期三,埃及是星期四,土耳其是星期五。一周之中日日均有民族过安息日,这可能与太阳系的七大行星的崇拜有关)。
奥氏以为,自亚当夏娃堕落人间之后,世界乃分为两个永久的城市:一受上帝统治;一受魔鬼骚扰。人类由于原罪而永受天谴,致于永恒的死,但因上帝的恩惠,乃遣子降临代为赎罪而救了许多人;教会代表上帝,如不属于教会的人,必将永受苦难而不得救。世界既分有永久的上帝城及魔王城,所以上帝也将人类分为特选的及不可救的两类;人之被选,乃出于上帝的恩惠,不是因为做好人而升天堂。受洗加入教会,即有得救的希望;若未受洗而死的人,虽为初生的婴儿,都要打入地狱。
这是很难理解的主张,无怪乎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四章中要说:「试想一下,未受洗礼的婴儿,也要受到谴罚」,「真正相信初生的婴儿,就是撒旦的肢体。在中古时代的教会中,有许多最狞恶的事,追本溯源,是应由奥氏这一沈郁凄惨、人人有罪的观念,来负其责任的。」
罗素又说:「真正使得奥古斯丁感到头痛的,只有一个理智上的难关。」「如果原始罪是承继自亚当,有如圣保罗之所说,则灵魂也和身体一样,一定是由父母传递出来,因为罪是属于灵魂的,不是属于身体的。这个难关他也看见了。但他说:《圣经》于此,既无一言,则关于此事,要达到一个公平的见解,实非拯救之所必须。所以他就将之留下来不解决它了。」(同上引)
修道主义者
约在第四世纪之初,基督教的修道运动(Monastic Movement)同时起于埃及和叙利亚。它有两种形式:一为索居的隐士,一为寺院的僧侣(Monks),这是受了东方宗教生活形态的影响而来。
第一名隐士是圣安东尼(St. Anthony),约在西元二五○年生于埃及,西元二七○年开始隐密了十五年,以后则到沙漠中又隐了二十年,约在西元三○五年才出来宣讲并鼓励隐士生活。他极端地实行节饮、节食、节睡,但他说常有恶魔以淫欲的景色干扰他。当他去世之时,邻近埃及的沙漠西拜德(Thebaid)便充满了隐士了。
圣济朗(St. Jerome)也是一位隐士,西元三四五年生于阿奎里亚(Aquileia)不远的一个小镇。先在阿奎里亚修苦行,后到沙漠中隐居。据说:「在沙漠中时,他过的是深自悔恨的生活,热泪盈眶,喃喃自语,有时又间以精神上的狂欢大乐。而忆起罗马的日子时,内心又不免有点摇摇欲动。」(见《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三章所引)
在济朗的信徒之中,有两位出色的女性,那就是寡妇宝拉(Paula)和她的女儿尤斯妥倩(Eustochium)。他曾写信劝尤斯妥倩守童贞,并指导她如何克制性欲的烦恼。照他说:修女是基督的新娘(此可能与印度教中传说未嫁的处女均属干闼婆神有关),他说:「你可让你闺房的秘密来防卫你;你可让新郎在你的内部与你游戏。你祈祷吗?你可以对新郎说话。你读书吗?新郎对你说话。你入睡的时候,他会来在你后面,将他的手插入门眼中,你的心便会为他所动了;于是,你会醒来起身说道:『我实在厌倦爱情了。』他便答复你说:『围着花园,是我的姊妹、我的伴侣;这是关闭的泉水、封住的水源。』」这是一种移情作用的观想法,观想成功,确也有用。所以此后有些虔敬的贞女,竟在观想中,幻觉到耶稣的肉身真的来拥抱她们了。
说到性欲问题,奥古斯丁也有一个不合情理的主张,他以为婚姻中的性交,如果本意是在生产子女,则不为有罪。但是要做到无淫思而只是性器官服从意志来操作,正像用手做工时,是将手运动而无邪念一样。他以为亚当夏娃在未犯罪前,若性交,亦可无淫思,性交之中之所以有淫念,正所以惩罚亚当的罪过。这是说,未堕落的天使,为了生子女,可以有淫行,但却无淫念。这种说法是可能的吗?
再说基督教的寺院僧侣,实在也是学自东方宗教的。虽然耶稣曾说不结婚「不是人人能领略的,唯有蒙受恩赐的人才能领略。」(〈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至十一节),保罗则说:「没有结婚的人,顾虑主的利益,努力使主喜悦;结婚的人应该顾虑世上的利益,努力使妻子喜乐,他的心就分散了。」(〈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五节),但未规定教士独身,到了西元四百年左右,教会始规定教士不结婚。耶稣固未结过婚,他的十二门徒之中,确知未结过婚的,仅有约翰一人而已,圣彼得就是结过婚的。
至于基督教的第一所寺院,是由另一位埃及人柏柯美亚(Pachominus),约在西元三一五年所建立,院中僧侣过共同生活,没有个人的私产和私食,并且一同举行宗教的仪式。其院设于尼罗河中一岛上,大可容下数千人。又有巴锡尔(Basil)继之而建于东方者,名闻亦着。院众定时祈祷,并课以劳作、严持戒律;大体以无所有、贞洁、从顺之三事为主。
在西方的修道主义者中,最著名的是班尼狄教社的创始人圣班尼狄(St.Benedictine),他约生于西元四八○年。十二岁时即遁居于一个山洞中住下三年。约在西元五二○年,创建了著名的加西诺山修道院(Monastery of MonteCassino),并拟订了班尼狄规约。
住在修道院中的男者名为摩那丘斯(Monachus),女者名为衲那(Nona),犹如佛教寺院的比丘及比丘尼。他们除行通常的宗教仪式之外,唯以祈祷、冥想、手艺或耕垦等,为其日常生活。修道院围以墙垣如城廓,使院众不与尘世通往。后来则将其宗旨一变,谓不宜以自修为满足,更须以己之所得,感化他人。由此而尽力于传道及慈善、教育事业,遍设学校、医院。欧洲中古的经院哲学及其文化之推行,亦即由此修道院的基础之上开出来的。
第四节 中古以下的基督教
中古时代
中古时代(Middle Ages)这个名词,在西洋史上有好多不同的说法。大致说:自西元四七六年西罗马政府覆亡至文艺复兴时代的千余年之间,称为中古时代。另有从西元六百年至一千年之间,为欧洲中古的「黑暗时代」(TheDark Ages);从西元九世纪至十五世纪之间,为基督教中古哲学即经院哲学的时代;从黑暗时代之末期到西元十四世纪之间,为欧洲中古文明的「封建时代」(Feudal times)。总之,此所谓欧洲的中古时代,是一段不景气的岁月,北方蛮族的入侵,十字军的东征,教会对异端的讨伐。教会在此期间权力高升,独揽了宗教信仰及文化教育,在在说明基督教在此时代是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
基督教会在中古时代,虽为西洋文化保存了一线等待再兴的生机,但也阻碍了新文明的产生。在此期间,西洋文化的变迁是向下而不是向上,西元一千年,可以作为西欧文明降至最低的一年,所以称为黑暗时代。因为罗马时代的公立学校都已关闭了,文学、科学、美术,没有任何杰作可言。
中古的封建制度,是由贵族武士因保护领下的人民抵御外来的武力劫掠而自然形成,所以有似古印度的剎帝利阶级。封土的领有者名为领主(Lord),有时也称主君(Liegelord)或藩主(Suzerain),土地的执有者称为附庸(Vassal)。领主与附庸皆出身贵族,都是战斗人员,分有公、侯、伯、男等阶级,这些贵族之下各养有一批名为骑士的战士。土地的耕作者有自由农及农奴,自由农有自由使用某些土地之权及自由去留之权,但为数较农奴为少。农奴的身体不属于领主,但属于土地,因他们没有领主的许可,不得离开土地,领主却不能出卖他们的身体。
中古教会的权力既高,区域的主教或修院的院主也就封建化了。很多主教的封建权力的性质及其封土的面积之广,都无异于贵族,而且是大贵族。虽受教会的禁令,他们不得自己携带武器,但却常常派遣附庸作战。一区的主教,无异是藩主,因此,为了权职的争取,教会之内的人事制度即受到弄权者的操纵,教士的私生活也腐败荒淫到极点。西元第十世纪的上半期,罗马有两个有名的妇人──狄奥多拉(Theodora)和她的女儿玛洛西亚(Morazia),操纵教会的圣职达数十年。当时的教皇约翰十世,为狄奥多拉的姘夫,以她之力而为教皇;约翰十一世教皇则为玛洛西亚与另一教皇所生的私生子;约翰十二世教皇,又是玛洛西亚之孙。其他各重要行省或主教辖区的教会圣职,亦复如此。竟有以五岁的儿童继任大主教之位者,二十岁以下的少年被任为大主教或主教者,则比比皆是了。
教会教育
中古时代的教会及修道院,均有庞大的地产及农奴(Serfs or Villeins),所以,为了培植更多为教会工作的人才,并为慈善的出发点,附设学校乃极普遍。不过,教会及修道院只办高级学校,初级教育则由世俗人士去办。在没有学校的农村中,则由教区的神父或邻近寺院的修士修女,将宗教教义以及教徒应尽的本分,口授给他们。很多贫穷而有特别天分的男孩,常由当地神父施以单独教育,然后送入教会或修道院的高级学校就读。因此,中古时代的许多大学者、大政治家、大作家,乃至教皇,多是由贫寒子弟出身的。
教会教育的结果,便造成了教士(Clerks)人数的激增,因为许身教会而受教会办的高等教育,是平民青年挤入上流社会中去的唯一途径。特别有一项法令鼓励了青年们蜂拥地进入大学之门,那就是中古时代以大学为教会的组织之一。教会不受国法的制限,大学生也不受普通法庭的裁判,即教会法庭亦无权管辖,而由大学自组法庭,审理其民事案件。何况大学出身的人,不论是否真的去做教会的神父(事实上很多人受完大学教育之后并不做神父),但皆被教会列入教职的一类而称为「教士」,不受国家的任何管束,不纳捐税,除了教会法庭之外,也不受任何法庭的审讯。因此到了亨利三世时代的牛津大学的三万学生之中,大多数是无业流氓,以学校为护符,专做嫖赌、争吵、行窃的勾当了。
教会及修道院的教育虽如此的兴隆,但在文化思想上却无何进步,而且是扼杀了文化思想的进步,原因是基督教的目的是,为培养教会的宗教人才,所以他们的教育方法是填鸭式的,不是启发式的,大多数学生不能自备书本,仅能听讲及记笔记。中古的神学家们虽也研究问题,但其仅用演绎法的推论,而不采分析的法则。他们无论研究什么问题,在未研究之先,早就有了结论,是根据结论而把问题的资料摆进那个结论的型范内去。当然,他们是为宗教信仰及为维护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不受外力破坏而做学问,所以,他们是先从宗教的信仰上取得了结论,然后再来研究问题的。所以基督教的神学是一堆旧丝废麻缠成的东西,是为无事而忙的东西。它本身没有任何新内容,也不会开出任何新鲜的花朵。直到现在,凡是基督教学者的作品,仍多未脱这种先有结论后解问题的型式,乃至未来,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观,否则,他们势必脱离基督教而另觅枝栖。
烦琐哲学
烦琐哲学(Scholasticism)即是经院哲学。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烦琐之名,称之为士林派哲学。实则,拉丁语的「Schole」一字,是学校的意思。中古时代教会及修道院附设学校,一切学问为教会所垄断,学者皆须集于修院以研究学问,故以「经院学者」(Schoolmen)呼之。经院学者的神学,皆因转着大圈子用哲学解释基督教义,迂曲而繁碎,所以被史家称为烦琐哲学。
一言以蔽之,中古的西方哲学,只为「谋天启与人智的调和而已」。史家通称 教父哲学为组织教理的时代;烦琐哲学为证明教义的时代。从其过程演化上说,自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的六百年间,烦琐哲学可分作四期:
(一)准备期:此为第九至十一世纪间,着名的学者有给尔贝(Gerbert)、贝伦伽(Berengerius)、朗布兰克(Lanbranc)等。
(二)发展期:此为第十二世纪,有名的学者有安瑟伦(Ansehlm 西元一○三三─一一○九年)、伦巴(Lombard)、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一一二二年)等。安瑟伦倡导实在论(Realism Medieval),谓宇宙本来实在,即离去吾人观念,万有依然存在。洛色林倡导唯名论(Nominalism),主张宇宙万象,生自吾人之心,吾人认识神的创造成果,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
(三)鼎盛期:此为第十三世纪,此期之盛,多系受了阿拉伯学者的影响,中古东方的回教国家及西班牙的回教朝廷,累世奖励学术,他们的学者,多译亚里斯多德之着作,并加以训注,应用亚氏思想组成宗教哲学。当这些书籍传到西欧,被基督教学者得到后,竟是他们正要找求来作为替神学辩护的利器。于是,教会学者相率舍去柏拉图而宗亚里斯多德了。在此期间,最有名的神学家则有大亚勒伯图(Albertus Magnus)及其弟子阿奎那多玛与邓斯各脱斯(Duns Scotus),其门下各成宗派,称为多玛派及斯各脱斯派。此二人被称为「半唯实论的逍遥主义」(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
多玛于西元一二六一年着有一部《神学总论》(Summa Theologiae),天主教至今仍把它作为神学课本。多玛以为宇宙实体分作二类:一为实在的实体,二是抽象或消极意义的实体。实在的实体又分为二:一是单纯的、常德的,此即是神;二是形式与质料相合而成的,此即是万物。神为形式的形式,故无生灭;神为真理,故神常存。亚里斯多德所谓的潜在之与实在,多玛即比作自然之与神恩,常人之与教徒,国家之与教会,帝王之与教皇,哲学之与神学的二分法了。这些二分法中,前者只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多玛以为上帝虽不被动,但祈祷还是有用,这真令人觉得莫名其妙!上帝既不被动,向他祈祷又有何用?多玛以为灵魂并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各各为上帝重造出来的,这也使人难懂难解,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关系而生的,似乎要使上帝来做通奸的助手了!如果灵魂不是传递的而是重造的,它怎么又会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上帝为何又要不断地造出新的灵魂来使之受罪呢?
(四)衰颓期:此为第十四、十五世纪,衰颓之因有三:1.威廉.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七○─一一二一年)的绝对实在论抬头。屋肯以为物之本身,终不可认识,所认识者仅其名目。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性认识之。因 而,合理的神学,不可能成立。哲学与神学、信仰与知识、国家与教会,应该分作两回事来讨论。于是学问独立,研究自由,损坏了神学。2.神秘主义(Mysticism)的兴起。这种主义重情感而斥究理,此在教会中由来已久,到十四、十五世纪又分正统派及自由派。正统派虽重视神秘经验,但尚不敢公然背离教会的宗义;自由派则已不理教会的宗义,全凭自己胸臆的宗教经验,标新立异,并舍拉丁文而改用各国国语着作。此对烦琐哲学之衰,影响很大。3.研究自然哲学的风气渐开。教会神学是经不起用自然哲学来衡量的,可是十三世纪中的罗哲.培根(Roger Bacon)开其端,以为人知有三种:一是从权威(如上帝有权威)出者,二是由推理(演绎)出者,三是实证得者。此乃是一切观察的最后断案。由培根而继起的学者不绝,同时,阿拉伯学者在自然科学、哲学方面的成就,也使欧洲学者促起其研究自然的兴趣,虽有教会的迫害压制,也如弦上之箭,已不得不发了。
近世的基督教
经院哲学的末期,正统的神学衰落,自由思想抬头,神秘主义兴起。于是,在世学方面有西欧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而产生与天主教之神国希望相悖的人道主义(Humanism);在宗教方面有反对罗马教会的宗教改革,而产生了复元教。复元教被天主教贬称为裂教或誓反教,它与罗马教会的本 质相同而形式观念稍异。例如:1.罗马教以教皇为真理的标准;复元教则以《圣经》为定理。2.罗马教以教会职员及古代圣徒,是一般信徒与神交通的中间人;复元教则以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罗马教以人之得救,须遵行教会的许多规例;复元教则以人之得救,唯在信仰耶稣。
由此可见,从宗教的历程上说,罗马教尚未脱离原始宗教以祭司为中心的型态;复元教虽称恢复到耶稣的本意,实则是受了时代思潮的刺激而产生的修正宗教。可惜,当此自然哲学昌明的时代来临,凡是有神论的宗教,均感有千头万绪的问题日益困扰了它们。多神教固落于无可理喻的迷信之讥,一神教同样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机。基督教会不得已而只好承认,神学应该分为「自然的」及「启示的」两部分。实则,自然的神学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财产,而是哲学家的业绩。唯有启示的神学才是基督教的遗产。前者是理性的学问,后者是(不必用理性来衡量的)情感的信仰。理性的学问和情感的信仰分家,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与理性的分析离了婚,这正是基督教的「病灶」。
为了挽救这种危机,近代的基督教学者,已在从多方面来求变通。例如对于中国儒家思想的钻研融会,对于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对于近代各家哲学的学习模仿,对于科学精神的容忍接纳,在在都表现出基督教之不愿就此灭亡的热望。 不论基督教的本质能否接通时代的新思潮,他们确实是在朝着这一方向努力,至少,由基督教会培养出来的很多人才,能够使人产生一种基督教并不落伍的感觉。
为了保持基督教会的继续发展,他们时时注意客观环境的变化,他们除了自我整顿改革其教律之外,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均将大部分的时间用之于一般的学艺上面,以对人群的服务来作为吸收信徒的手段。神职人员在大学及中学里教书,教的虽不是神学,却能收到间接传教的功效。教会尽量地办一般教育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来吸收信徒。这都是中古时代的遗风,所不同者,中古时代仅仅教授神学,现在是以教授一般的知识为主。
正因为基督教的教育普及,他们能够培养出很多人才。虽然基督教的神学,经不起理性的考察,但既接受了教会的培育,岂能不感恩图报!尤其是先入为主的心理,也能使许多人进入教会之后,便对它深信不疑,至少也不忍反唇相讥,这是他们传教方法的最大成功。所以,近代世界各国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实业家之中,不乏是基督教的信徒。
第九章 回教
第一节 回教的起源
回教的名称
回教,又称回回教,这是中国人给它的名称。回教传入中国的年代有两说:一为唐太宗贞观二年,即西元六二八年,此说见于威尔斯的《世界史纲》第三十章末节;一为唐高宗永徽二年,即西元六五一年,此说见于《旧唐书‧高宗本纪》。因为是由回纥传中国,故称回教。回纥本为匈奴的苗裔,后魏时称为高车,或称袁纥、乌护、乌纥,隋时称韦纥。本属突厥人所管,到了中国的唐代,叛离了突厥而始称回纥,遂散居于今之新疆省东南部。宋、元时代并于蒙古,号为维吾尔。
又因为与回纥同一宗教信仰的诸国,被称为回回国,所以将其宗教称为回回教。古代回教诸国,在今之小亚细亚土耳其一带,即是花刺子模之地。
事实上,回教在世界通用的名称,叫作穆罕默德教(Mohammedanism),这是由于回教系穆罕默德所创。但在回教徒们,并不喜欢用穆罕默德作为他们宗教的 命名,他们自以为是伊斯兰教(Islam),这在他们以为是所奉的唯一神阿拉(Allah)规定的名称。伊斯兰的意思是服从,即是服从上帝阿拉的宗教。因此,穆罕默德教或伊斯兰教,这两个名称均为世界所通用。
除此之外,中国尚有把回教称为清真教,这倒是回教徒们非常欢迎的名称。他们以为:清是清洁,清洁肉体,也清洁灵魂;真是信真主阿拉,求阿拉规定的真理,讲阿拉规定的真话,办阿拉规定的真事。回教徒无一事物可不奉阿拉之名而得成就。故当他们「顺教」时,必须诵念清真言三语:「我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所以又自号为清真教,建寺则名清真寺。
回教的发源地
回教的发源地是阿拉伯半岛,其中包括广袤的沙漠,唯有西南滨海一带,是一条算得上肥沃的土地。所以若就阿拉伯与其邻近的地域比较,它是荒芜的不毛之地。因为自然环境的影响及限制,大多数的所谓贝督英(Bedouin)族的阿拉伯人,是以游牧为生,到处漂流,以抢劫及畜牧为业。他们的生活虽有点像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及亚洲其他部分的蒙古游牧民族,但他们不是蒙古种人,而是与犹太人同一血统的闪族人。所以他们的语文,也是闪族的分支,与希伯来语文同一系统。故在回教出现之后,也以犹太教的祖先亚伯拉罕为阿拉伯人的祖先。所以,这个民族住于阿拉伯半岛,到了穆罕默德出生时, 仍像犹太人未去埃及之前一样,他们的社会分有好多等级,且有许多恶习,例如蓄奴、多妻、淫乱、野蛮,色色俱全。贝督英阿拉伯人,为着要增加他们那不固定的畜牧收入,常去抢劫附近的农村,或袭击商队,或受雇于贪馋的商人与野心的酋长去作战。假如接连有几个五谷不登、牧草枯黄的季节,他们必然从阿拉伯向叙利亚、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一带迁移。
阿拉伯人
在基督教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另外一些定处而居的阿拉伯人,也没有较高的文化。他们虽有语文,却没有文学;他们虽有诗歌,那些诗歌的作者却都是目不识丁。诗歌的流传,均赖以口传口。据说竟有人能够琅琅地背诵出二千九百首回教以前的歌行来;通常诗体是单韵脚的歌行,每首长短在二十五行与一百行之间。这种歌行把他们自己描写成凶猛鲁莽、但也慷慨好交游而轻生死重承诺的绿林豪客。在文艺方面,除了少数的美术技艺,以及纯商业性的一点文字之外,没有文化可言。
阿拉伯人凶猛而缺少团结,虽在基督教初期几个世纪中,曾好几次侵入罗马帝国的好几个行省,罗马行省的人民也时常歼灭他们几个小队或将他们俘获;但在回教出现之后,到了西元七世纪时,阿拉伯人即因回教的信仰而团结,不特是精神的团结,也是武力的团结。他们不仅侵略与抢劫,并且占领了罗马帝国的一 大片土地,建立了一个半政治半宗教的国家。
在回教之前,曾经有埃及、波斯、马其顿、罗马、叙利亚、君士坦丁堡,以及最后又为波斯之诸国,先后在名义上作为阿拉伯人的上国。阿拉伯人则未尝建立自己的国家,仅仅是部落分居的社会。各部落均有他们各自的宗教信仰,信仰不同的神。信神的观念及祭仪,皆同于其他的原始民族。麦加卡巴中的黑石,则为阿拉伯人三百个族的小神的保护者。穆罕默德信奉的上帝阿拉,自称是宇宙唯一的神,是亚伯拉罕所奉的神,其实仅是阿拉伯人所奉多神之中的一个神。正像耶和华虽被犹太人奉为唯一的保护神,实则是犹太部落所信多神之中的一个神而已。阿拉之信仰,到了穆罕默德,即主张是各部落共同的唯一神。此一唯一神教的观念,则来自犹太教和基督教。因为穆罕默德少年时代即往返于阿拉伯邻近的基督教及犹太教盛行的国家,他颇留心于宗教,因为基督教及犹太教的信仰,尚有一套理论可说,不像阿拉伯的原始宗教没有理论根据。但他又不便把他原来所奉的阿拉放弃,于是,用阿拉之名,接上基督教及犹太教的信仰,便成了回教。
第二节 回教的教主
穆罕默德的出生地
穆罕默德的生年不可确考,史家各有不同的主张,多数 人则以为是在西元五百七十年,生于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城,属于阿拉伯的古来氏族。
据回教的传说,麦加的开发极早,因为麦加人是闪族的一个酋长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在埃及的时候,因他的妻子多年无子而另娶了一个姨太太,生下一个儿子叫作以撒,不久,他的原配妻子也生了一子,叫作雅各。后来,雅各做了犹太人的共祖,称为以色列;以撒即成了阿拉伯人的共祖,回教称其为以斯马依。
以撒曾经差一点被他的父亲,拿来杀了当作祭祀耶和华的牺牲。以后又因受其父亲原配妻子的嫉妒,便被亚伯拉罕在开发新牧区的时候,带到了麦加。他们父子俩就在那里建了一个宗教信仰的皈依处,叫作卡巴(Kaaba 意为方)的天房。是一座方形的石屋,后来即成为阿拉伯全境人民的宗教圣地。朝拜的主要对象,便是放在这方形石屋中的一块黑色小石头。事实上,这是回教沿袭了犹太教神话的传说。因在穆罕默德之前,麦加一直是多神教徒的圣地,后来回教兴起,就说那个天房原是亚伯拉罕一神信仰的根据,依旧利用它来作为回教的圣地。并将此一圣地的信仰者,变成了穆罕默德的信徒,穆氏也将天房中所供多神之间的主神阿拉,作为回教的唯一神。
麦加在阿拉伯半岛有其优越的地位,它是商队前往也曼、西兰、叙利亚、奈至德等地的必经孔道,并且邻近世界贸易枢纽的红海。麦加位处山区,它之能够繁荣而成为阿拉伯的古代重镇,就是因为做了商队来往的中途站。初非由于天房的神圣而繁荣,后来商队来往歇脚于此,也在这里交易买卖,敬神、许愿、还愿也必于商队经过的旺季时达于高潮。这种商队的集会,后来即演为定期的朝圣。定期朝圣的风俗,在回教之先的阿拉伯人已经盛行,这与其他地区原始宗教的庙会并无二致。到了回教开创,不但接受了多神教的天房,接受了天房中的主神阿拉,也接受了原先定期朝圣的风俗,甚至同样地接受了对于天房中那块黑色石头的崇拜。
婚前的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这个名字,据说是他祖父给他取的,意为受赞颂,一生下来就受赞颂,可谓神矣!不过,穆罕默德确系靠祖父的眷爱而成长,因他尚在母腹之中,父亲已经去世,仅为他母子留下五只骆驼、一群小羊和一个婢女的遗产而已。
穆罕默德的幼年和童年,在他乳母的家乡,住了五个年头,那是充满了神秘和迷信的沙漠边缘地带,种下了后来他为宗教狂热的运动之因。穆氏尚在孩提时代,他的生母也死了,他就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在其祖父的遗命下,把他交给 他的伯父抚养。到十二岁,即随同他伯父的商队通过沙漠,到了叙利亚。叙利亚是基督教的重镇之一,所以使他正式接触到了基督教的神父,虽在当时的阿拉伯人之中,有人对基督教的教士存有戒惧之心。但在这次到了叙利亚之后,对于穆氏的前途影响极大。他见到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见到了天空星象的变幻,参观了几个历史性的名城,听到有关沙漠中的好多故事,又遇到了基督教的学者,知道了《圣经》的故事,以及波斯的历史、教的教理。有了这些见闻,促使他运用自己的头脑,做了一点沈思默想的思惟工夫。这种叙述,当然是穆氏传记的作家们的笔触;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有如此惊人的感受力,真是天纵之才!这与耶稣十二岁时随同父母去耶路撒冷的传说,不妨对比着看,是无独有偶,抑系抄袭古说,我们且不追究。但是,穆罕默德接受宗教思想之早,乃不容置疑。因为即在当时的麦加城中,穆罕默德也能接触到好多善于辞令的演说家,其中便有犹太人,也有基督徒和多神教徒,彼此滔滔不绝,互相攻讦,各持一说而各不相让。在穆氏的看法,犹太教和基督教的道理,要比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高出一筹。这也确是事实,故当他自己创立回教的时候,就选择了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他信仰的基础。
穆氏十五岁时,阿拉伯人之间,一连发生了四年的内战。他参加这一场战 役,使他学到荷枪持刀射箭杀伐的事。此一战役的经验,使他后来领导他的信徒与异教作战时,得到很多的便利。
内战结束时,穆氏已经二十来岁。他在童年期间,曾以牧羊为务,终日与羊群为伍,正像犹太人的先知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一样。当过牧童的人,如果他是能够从幻想中找乐趣的话,空闲的时间实在太多,他可以终日自我陶醉在美妙的幻境之中。所以穆罕默德在做牧童时期,常在耳中充满了音乐声,直觉告诉他那种音乐是来自天上。因此,一般人常见他单独地静坐在一处,凝神倾听,通宵达旦。
穆罕默德的婚姻生活
穆罕默德出身孤苦,所以目不识丁,仅有少许的商业经验及宗教知识。他身体纤弱而富于神经质,但他面目姣好,是个俊美而有洁癖的男子汉,而且性情恳挚,极为忠诚。由于这些因素,使他成为大宗教家。在尚未成为宗教家之前,首先成了富孀克地彻(Kadija)的赘婿,正因为做了克地彻的赘夫,才更促成了他的宗教事业。
当穆氏二十五岁的那年,做了富孀克地彻的雇工,替她赶着驼群,押运货物去叙利亚出售。他以忠诚不欺的态度,完满地达成了任务。这个忠诚的态度加上他俊美的面貌,使他得到了寡妇克地彻的眷顾。也许穆罕默德另有意图,否则他 不可能答允这桩婚事。因为他才是二十五岁的青年男子,克地彻已是四十岁或更老的中年妇人了。很明显的,克地彻爱的固是穆罕默德的人,穆罕默德乃是爱上了克地彻的财富。
这样的婚姻生活绝对不会美满,故当他成为克地彻的赘婿之后,即深受妇家中人的不喜。同时由于年龄悬殊,当克地彻在生之日,穆罕默德也无法求得肉体方面的弥补,他便把一股子积压的忧郁,移情于宗教的信仰。他经常彻夜的祈祷和做长时间的冥想,每年斋月,便一个人跑到山洞中去,静坐默思。但在他四十岁之前,似尚为一保守古教的信仰者。这在他以「阿布德美尼夫」(Abd Manif 意为麦加之神美尼夫的仆人),作为他儿子的命名可知。不过,他这种异常的生活,使他在心理上产生了异常的结果。到四十岁时的一天,在山洞中突然间听到了有什么神灵和他讲话的声音,要他作为阿拉降谕给人间的使者,要他将阿拉对他说的话转告给人间。从此之后,穆氏一祈祷,神便降临。在穆氏死后,徒众把他一生之中宣称是阿拉所说的话,编集起来成为一本书,那就是回教的圣典《古兰经》(Koran)。
其实,若从近代心理分析学的角度,来看穆罕默德的所谓阿拉降示,既不是真有一个阿拉来和他说话,也不是他故意的说谎骗人,乃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种。 老妻少夫的婚姻生活,加上入赘夫婿的自卑心理,肉体上和精神上受到双重压抑,在一个神经质的人,发生精神分裂症,乃是不足为奇的。所谓精神分裂,就是将自我的人格,一分为二:一个属于原来型,一个则化为对立型。当对立的人格出现时,就觉得是来自客观的一个人格和原来的自我相对而立;当对立的人格潜伏时,就恢复原来型的性格。这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本人,绝不怀疑和他相对而立的那个人格,并非来自他的身心之外。所以穆罕默德的传说《古兰经》,从实际上说,固然就是穆氏本人的思想表现,但在穆氏的心中,也的确信为那是阿拉给他降下的圣训。
由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创立新的宗教,在中国也有实例:那就是清朝太平天国的首领洪秀全。洪秀全在考科举的试场中,屡屡落榜之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因在生病之前,阅读了有关基督教的宣传品,他在病中就见到了天父上帝和天兄耶稣,他自己就以上帝的次子自居,因此性格一变,即掀起了洪杨之乱的狂潮。
由精神分裂症所创立的宗教,在他们的存心上是仁慈的,在对异己者的态度上又必是残暴的。回教的精神如此,太平天国的精神也是如此。太平天国若非后来内部发生权力的斗争而告灭亡,当可与穆罕默德的回教一较雄长。
穆罕默德之为精神病患者,久为西方学者所公认。因他那个原来型的人格, 常和对立型的人格战斗,常由对立型的人格纠正他原来型的人格,却无法消灭那个原来型的人格。故当他在五十岁,他的老妻克地彻一死,他的政治权力也日渐扩张之后,就在肉欲方面得到了放任的机会,连续娶了好多少姬美妾,日以女色自娱。虽然回教徒为他们的教主在这方面做有如此的辩护:穆圣后来娶的十几个妻妾,有的是因他部下的武士战死了,为了保护部下的遗孀,才娶为穆圣自己的妻妾;有的是为了政治的联盟;有的是为了后嗣的原因。其实这是极不合理的一种多妻主义的说词。
英国的大历史家威尔斯,对这问题的看法是这样的:「克地彻死时,他五十岁,前此似过一夫一妻的生活,为诚实的丈夫;此后则纵情于妇女,与多数年老人之趋向相似矣!」又说:「他在克地彻死后,续娶二妻,其一为年少的阿业沙(Ayesha),得宠而极有权势。嗣后,他又纳妻妾多人于其宫中。因而引起烦扰与混乱,纵有阿拉的默示替他洗刷,然仍为其信徒大费周章来代他说明和辩白。……又如穆罕默德嫁其侄女才妮布(Zainib)给他的义子(原为奴隶)才德(Zeid),候才德遂其所欲后,乃自娶之,此事颇为其国人所非议。……其妻之中,有一犹太女人,名萨斐伊雅(Safiyya)者,结婚之晚即她丈夫被穆罕默德所败而戮之时,盖晚间穆罕默德检阅诸女囚而悦之,故携归他的幕中也。」无怪乎威尔斯要对穆氏做 如此的评论了:「世之作者,因其创一大宗教也,遂以此任情纵欲、变态无恒之教主为大圣,而跻于耶稣、瞿昙与摩尼之列。实则彼显系一较为凡庸之人,狂傲而自私,暴虐而欺己。吾人于此,殊不能如回教徒然,曲为辩护,使之另具面目,以失此历史之平衡也。」(《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三节)
穆罕默德的宗教生活
穆罕默德在五十岁以前,由于婚姻生活的不美满,便移情于宗教生活的实践,曾经连续好几年,每逢斋月,就独自带了简单的行装到山洞里去做沈思的清修。这种工夫,相当于佛教所说的禅定。这使他得到了异常的宗教经验,在他的心理上,坚定了宗教的信念。到了四十岁那年,他在山洞及沙漠中,竟然度过了六个月的光阴。在这六个月中,他在半恍惚的状态下,感到有一种使命要他去完成,那就是传播他的宗教。
他既有如此的向往,有一天他在洞里休息,恍惚间看到一位天使迎面而来,要他「奉造物主之名诵读」造物主降下的《古兰经》。穆氏就跟着诵读,在他诵读之时,天使就不见了。这是穆氏精神分裂症的开始。但当到恢复神志的时候,竟又对方才发生的事感到恐惧,甚至把他吓得不敢再在山洞里待下去而逃回了家。得到他的老妻克地彻的安慰,说他遇到的确是圣人的象征,并说像他这样的人足以担当宣导真主之命,这才使他紧张的心情平静下来,并且感到十分疲倦地大睡 了一觉。这一觉,与穆氏的前途关系极大,他在睡眠饱足之后的心理状态,又起了变化。与一般的神巫没有两样,他的全身颤动,呼吸紧促,额前的汗有如白豆颗颗滚下。他在此时便从床上突然站起,静听天使向他宣读经文,再用他的嘴诵读出来。这样异象的出现,从宗教的立场看,有两种因素所促成:一是精神分裂的自我催眠;一是外在的某种鬼神趁其病态的发作之际附上人身。一般的巫师大抵皆是如此的。
克地彻对于穆氏的宗教而言,贡献实在很大。首先使他因不满于家庭生活而注力于宗教生活的实践,当他有了一点因修禅定而得的宗教经验时,克地彻又安慰他并讨好他,说他的确遇到了圣人并足以为造物主传教,这无疑是给穆氏要为宗教而献身的一服兴奋剂。当穆氏第一次诵出他的《古兰经》(现编于《古兰经》第七十四章第一至七节)时,克地彻为讨丈夫的欢心,首先就宣布信仰回教而成为她丈夫的第一个信徒。这对于穆氏传教事业的精神鼓励,实在太大了。我们已知穆氏是个孤儿,克地彻是个富有的寡妇,故当穆氏要以宗教作为他的终身事业之时,克地彻在经济方面也帮了他极大的忙。
穆氏在初期的传教活动非常辛苦,阻力很大,收效很少,信之者仅为妻子克地彻、义子阿利(Ali)、奴隶才德、至友阿布伯克(Abu Bekr)等一小群人而已。 但是,他的宗教经验使他永不退心,阻力越大,越能使他提起传教的精神。渐渐地,信徒的人数日有增加,自称他们的宗教信仰为伊斯兰,自称他们这些教徒为穆斯林(Moslems 意为归顺真主的人),或穆斯里民(Muslimin)。
穆罕默德的传教生活
最初的回教,仅是一个秘密的小团体,它的分子不过是穆氏自己的一些亲戚和朋友。数年之后因有了外人加入,穆罕默德就把他的宗教事业从秘密而变为公开,采取摩西及耶稣的方式,向麦加城的人宣传。往往走到人多的地方大声疾呼,引人注意,再宣告他的使命。但他除了自命为新出的先知之外,较之犹太教,在教义上毫无新见,故而他所表示的,只是攻击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及偶像崇拜。这一点,直到今日的回教徒们,仍然不遗余力地在做。例如一位熊振宗先生,他写了一本《穆罕默德传》(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出版),对于偶像的攻击,毫不放松。可惜他是生在现代的中国,所以不知当时阿拉伯人所说的偶像是指的什么?他凡是说到偶像的迷信,便用佛像或佛的字眼来代替,甚至把亚伯拉罕的父亲说成是「以制造佛像为业」(二八页)。其实亚伯拉罕的时代,距离佛教的出现,要早出一千五、六百年。熊先生只顾以佛像当作多神教的偶像来攻击,却因此告诉了读者,他的宗教知识及历史知识竟是如此的浅薄。
再说穆罕默德的传教活动,虽有好多人成了他的信徒,但在麦加城内的大多 数人,依旧要保守他们古老的信仰而与穆氏站在敌对的立场。他们虽用不合作政策来孤立回教徒,却未像罗马政府对初期基督徒那样地屠杀迫害。所以,穆罕默德仍可利用阿拉伯人的禁月,宣传回教(回历九、十、十二、正月的四个月为禁月,当时风俗在禁月中,各族间的仇恨都要暂时停止,不得械斗,要和平相处)。
穆氏在麦加传教期间,那是他五十一岁的那一年,一方面受到旧势力的抵抗,一方面却更加地使他振奋了宗教的狂热。他宣布了他在一夜之间,由麦加至耶路撒冷往返了一趟(若以当时的交通状况,两地往返,需两个月的旅程)。并且宣说:他在夜游到耶路撒冷后,即上升天上,经历了七层天堂,觐见了真主阿拉,接受了阿拉的训示。在一部《言行录》中,把穆氏这次登天的事迹,描绘得有色有声。关于这个故事,从科学的立场看,固可斥为无稽的神话,但从宗教经验的立场看,自有其异常的心理背景可资解释,特别是一个神经质的人,在不平稳的激情的心理因素下,做个把神乎其神的梦,那是不足为奇的。可是,由于这个故事的流传,犹太人的耶路撒冷从此也被回教徒视作圣城了。直到近世,回教徒与犹太教徒仍为了对于耶路撒冷的互相争夺,成为阿犹诸国战祸不绝的根源。宗教为人间带来战争,乃是一神教,不,那是由希伯来宗教相传下来的最大的不幸!
穆罕默德夜游耶路撒冷及升天见主的故事传开之后,他的传教事业,一度降于低潮,甚至有些回教徒也认为他在妖言惑众而叛离了他。但他绝不因此灰心,他始终觉得真主阿拉永远不会离弃他,并且在任何时地都会帮助他。于是,穆氏的活动宣讲,更加地积极。
积极宣传回教而攻击偶像崇拜的结果,终于引起了保守派麦加人的仇恨,并且筹谋以斩草除根的方式,来对付穆罕默德。可是,阿拉伯人从来不知团结是什么,也不知保密是什么,所以,当他们尚在议论纷纷地计画之时,穆罕默德早已得到了情报。因为回教的信仰,有其中心的教主及其共守的教条,信徒均向教主团结并以教条为归依,所以指挥灵活,联络迅速。穆氏就暗示他的徒众们,以化整为零的行动,由麦加城分批迁往另一个阿拉伯的城市麦地那(Medina)。当他自己逃出麦加的时候,风声已经很紧了。
穆罕默德的成功
这次由麦加到麦地那的迁移过程,被穆氏传记的作者们渲染得高潮频起,使读者读来有惊奇不已之感。这个行动,被回教称为黑蚩拉(Hegira),即是出亡或出奔的意思。这个行动实在也是穆氏个人及其宗教事业的转捩点,因为,麦加城的人多保守古教的信仰,麦地那的人则处于敌对地位而多信犹太教。接着,麦地那人接受了回教的信仰,并以穆罕默德为他们的政治及宗教 的领袖。最初建成了回教政权,并以此城作为发展回教的基础。故此对于回教的历史而言,极其重要,回教也以穆氏逃亡至麦地那的那年(西元六二二年),定为回教纪元的第一年。
从此,穆罕默德便走上了成功之路。他以他的宗教,在麦地那建立一个强固的政府,他像《旧约》中的摩西一样,也颁布了一些法律,利用神权的手段来统治人民;他建立了一支具有宗教狂热情绪的军队,用这支军队来维持麦地那的秩序,并用它来对付异教,特别是犹太教的侨民的反叛,和驱逐来自沙漠的野蛮的贝督英人的袭击。
穆罕默德为了供给经费的支出,便吸收了许多贝督英人,加入他的军队,让他们去攻打抢劫一般不属于他们同一宗教信仰的人民,和从其他地方经过麦地那的商队。甚至破坏阿拉伯宗教同盟的旧俗,于神圣和平的拉哈伯(Rahab)月,穆氏也指使武装徒众袭击麦加的商队,并杀死了一人。不过,这种抢劫行动的结果,使回教徒们因此致富而增加了吸收新来教徒的诱惑力,同时也因此而使穆罕默德的名声和威望,传布于阿拉伯全境。
在麦地那打下了强固的军事和政治基础之后,穆氏便于西元六三○年率领教徒,进攻麦加城。在军事的刀剑胁迫之下,保守的不团结的阿拉伯人,终于在西 元六三二年向武力投降,接受了伊斯兰教《古兰经》的信仰。穆氏也就死在他们打进麦加城的那年,仅六十二岁。他的宗教,则在他「以剑传道」的遗训之下,迅速地发展开来,终于成为世界性的大宗教之一。
穆氏在扩张权力之时,被威尔斯描写为:「时有战争、诡计及残杀等事。」又说:「其为人也,好用手腕,欺诈而残忍,于必要时亦愿迁就……彼为领袖时,几无精神上事业之可言。」(《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三节)
第三节 回教的教理
一神主义《古兰经》第十一章第十三节说:「你们在阿拉以外无友,且不复获得相助。」回教相信,只有他们所信的阿拉,是唯一的真主,是宇宙的创造者,是公道的主持者。阿拉是全知、全能,也有大仁、大慈。阿拉以外,别无善神。所以回教极端仇视多神教,把无神的佛教也视为多神教。犹太教及基督教的神,是回教的基础,所以不加反对,只是不承认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信仰。回教徒不能接受耶稣是神的道成肉身之说,仅承认耶稣是以色列人的先知,正像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等被回教视为先知一样。上帝经过旧时的历代先知而显示给以色列人,最后选择了穆罕默德作为他的传言者,传警告、报喜讯给全世界的人。 因此,穆氏虽然也仅是先知之一,却是真主最后、最大的使者;回教虽然接受摩西十诫及耶稣的福音,但是被穆氏吸收的成分却以另一种姿态出现在《古兰经》中。所以,在原则上回教不反对犹太教及基督教,在实际上回教只信仰穆罕默德的上帝阿拉,只接受穆罕默德传出的圣经《古兰经》。
未来思想《古兰经》第三十九章第六十八节说:「号筒吹起,除去阿拉所意欲的人以外,所有在天与地的人,都昏晕过去。而后另吹一次,看哪!他们站立起来等候。」这里是说,凡不是回教徒,均不为阿拉所意欲,均属于罪人,均将在末日来临时,听到号筒声,即站起来等候真主阿拉的审判。审判的结果,非常简单:「一部分是在天国,一部分是在烈火。」(《古兰经》第四十二章第七节)又说:「凡是作恶,且被罪恶包围的人,均是永居火狱的。」(《古兰经》第二章第八十一节)
在回教,善与恶的标准,但看你是否接受了《古兰经》的信仰。因为《古兰经》所示的,都是教你如何顺从真主阿拉,如何守斋,如何修善的;你如不能接受,或仅接受其中的一部分又另外接受其他一种或多种的道德律,回教也要把你视作恶人。例如《古兰经》第二章第十一及十二节说:「有时候,人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在地面上造恶。』他们就说:『我们只是调解的。』须知他们均是造恶 的,但是不自觉悟。」根据回教徒时子周对这两节涵义的解释是:「是与非的中间,善与恶的中间,没有路线可走,一个人不能又事奉阿拉,又联系魔鬼,所以真主说那些自称调解的人均是造恶的。」(《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五二页)回教之仇视异己者,因为那是《古兰经》所规定的,如说:「的确,一般不信,和死时尚未皈信的人,他们定遭阿拉和众天使与世人的诅咒。」(第二章第一六一节)又说:「如果他们信如你们所信的,他们就得正道了。若是他们不肯,他们就是反抗中。阿拉将替你对付他们。」(第二章第一三七节)但是,穆氏的一神信仰并不坚定,例如威尔斯说:「有一次他进入卡巴神殿前,宣言麦加之诸男女神只,亦可谓为实在者,此等神只或与诸圣同类,介于真主与人类之间,有调停的能力。」(《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二节)
回教的天堂
回教的天堂,实在就是人间社会的理想化,而且理想化的程度也不高。因为当时的阿拉伯人,以美女及美酒的享受为理想;穆罕默德的晚年,也以众多的美女自娱,故在回教的天堂中,美女、美酒是二大特色。穆氏自行多妻主义,就在《古兰经》中规定:「若是你们恐怕对于孤儿不公平,你们就娶于你们合宜的妇女两个、三个、四个。」(第四章第三节)说出了他要多妻的道理,穆氏本人就是孤儿。因此,凡是信仰回教的人,「他们在天园中有清洁的配偶,永 居在那里。」(第二章第二十五节)又说:「对阿拉敬畏的人,在主处可获有河流的天园,住在那里,且有清洁的侣伴,和阿拉的喜爱。阿拉是看得见众仆的。」(第三章第十五节)从这经文中,可知回教的天堂是有夫妻生活的。在那里,人神之间是主奴关系,这与犹太教、基督教的观念并无二致。
基督教的天堂,可从约翰的〈启示录〉中见到非常详细;回教的各种「言行录」及其他回教的传说中,则把穆罕默德在夜游耶路撒冷升天时所见的景象,罗列得也很详细。
天分七层,第一层天纯白如银,挂着金光灿烂的星宿,许多天使守护森严,以防魔鬼撒旦的闯入。在这层天里,穆罕默德遇见了人类之祖亚当。在其他各层天里,又遇见了挪亚、亚伦、摩西、亚伯拉罕、大卫王、所罗门王等《旧约》中的先知。又看见「阿至洛依」天使,这是取人之命的天使,人类死期来到,即由他把灵魂取去,他的身大无朋,两眼的距离即有七千日的路程那样远,心颇慈善,每见人类犯罪,即落泪如雨。又见执行刑罚的天使,火质铜面,常坐于火焰之上。又见一天使,半面是火,半面是冰雪,周围有许多天使环绕,大家不断地赞颂真主。第七层天里,是正义者的归宿处,见一位天使,身大过于地球,有七万个头,每头七万张口,每口七万条舌,每舌说七万国语言,每国有七万种方 言,均在赞念真主。
这种情景,实是继承犹太教、基督教、波斯教、阿拉伯原始宗教的各种传说而来,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穆氏升天时,又见到各种刑罚。穆氏说:他在火狱里看见许多人,有的像骆驼之蹄,手取火块,吞入复屙出,这是吞灭孤儿财产者的刑罚;有的人肚腹很大,踏火而行,这是重利剥削者的报应;有人置鲜美的肥肉不吃,却宁取臭烂的腐肉而啖,这是对于不亲自己的妻室反去迷恋非法的妇女者的惩治。有的妇人两乳悬空而挂,这是不守妇道的淫荡者所受。
穆氏在天上见到了真主阿拉,有亿万天使向主膜拜,屏声息气,严肃致敬。在此,穆氏接受了真主的训示,要每日五十次对主礼拜。后来大概觉得每天做五十次礼拜太麻烦了,穆氏就自动地改变为每天五次。
近代的回教学者如时子周,受了其他高级宗教的影响,不相信回教的天堂是物质建设的处所,而是纯精神的理念,《古兰经》对天堂的描写,是比喻而非记实,并以为《古兰经》中说到天堂的仅两处,天堂中没有美女和酒,其他用天园的字眼时,才有美女和酒。其实,这种希望是很好的,可惜,《古兰经》中的天园即是天堂之园,例如第十八章第一○七及一○八节说:「的确,皈信并做善事的人,天堂之园是对他们的款待,永居在那里,不欲迁移。」所以,回教的天堂, 在道德律的理想境上,并不如何高尚。若与印度的宗教比较,约和《梨俱吠陀》时代的天堂相类。天分七层之说,则与印度教《富兰那》圣典所载相同,此系七大星辰崇拜的演化,与一周七日而有七个安息日的基础正同。
鼓励战斗的宗教
回教是以剑传道的宗教,从麦地那建立了基地之后,穆罕默德即主张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古兰经》第四十九章第九节说:「设有两伙穆氏(回教徒)起冲突,你们应从中和解;如果一方压迫一方,你们就对那施行压迫的人,武力从事,至他们依从主的命令为止。」这是在他们自己之间使用武力。
对于外人,则鼓励回教徒把力量使用在胜利之前的战斗上面。《古兰经》第五十七章第十节说:「天地的产业都归阿拉执掌,你们为什么不使用在阿拉的道上?在胜利之前,使用而且战斗的人,和其他的人便不同等,这般人在阶级上比那在此以后使用而且战斗的人们更伟大。」这是教他们在战斗来临时,应当争先献出所有的一切。
因此,回教徒与人作战时,无不奋勇当先,并且不敢退后。《古兰经》第八章第十五节中说:「众皈信的人哪!你们遇见不信的人前来作战的时候,不得转过背去,是日,除了为战术或归队而外,凡是掉过背去的人,定遭受阿拉的恼恨,他的居处是火狱,这归所太恶了。」如果敌人后退,《古兰经》第四章第一○四节 则说:「你们追击敌人,不要放松,若是你们受痛苦,敌人亦如你们一样受痛苦;可是,你们能向阿拉希望他们所未有的希望,阿拉是深知的、明哲的。」这里所说的「向阿拉的希望」,就是回教徒因「战于阿拉之道」,必得真主的援助,即或因战而死,亦必有升到永久愉快的天园的希望。
回教徒相信凡是不信回教的人,阿拉都要惩罚他们,并把他们交给回教徒的手上。所以,杀死不愿接受回教信仰的人,不但无罪,倒是受阿拉喜欢且其必定有所赏赐。因此,《古兰经》中有好多伦理的格言训示和规定,回教徒们未必全部了解,更说不上全部遵行。但有一桩事穆罕默德的信徒们,却是认真地做到了,那就是以剑传道的狂热行动。
杀人可以升天,退后必遭真主恼恨,谁敢临阵逃脱呢?谁敢不以全力搏杀呢?回教之所以成为强大的宗教,原因即在于武力的征服。
《古兰经》
《古兰经》是真主透过使者穆罕默德的传言而降于人间,好似中国道教的经典,多托名太上老君或玉皇上帝所降。但它与道教经典的不同者,道经往往是由道教学者伪造了整部的书,在传出之际,即称此书是某人在某地遇到了某仙或某神交下;回教的《古兰经》,则是由穆罕默德花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取材于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传说,用他自己的观念予与融贯之后,逐节逐句,断断续续 地宣说出来。也许因为穆氏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无能写出整部的书来,故在他四十岁起,直到逝世之前的八十一天,费了二十三年的时间,说出了他的宗教思想。正因为前后相距的时间太长,思想也不能连贯,凡有自相矛盾之处,便以后说订正前说。
《古兰经》究竟有多少章节,乃是一个问题?有说是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四十七节,有说是六千六百六十六节。本来没有定型的《古兰经》,只有流传于信徒之间的穆罕默德的好多种言行录,那是被穆氏的门徒用椰叶或鹿胛骨记下来的,漫无次序可言。到了穆氏故后,阿布伯克于回教纪元十三年(西元六三四年),才把这些散乱的言行录搜集整理之。到西元六五二年,又由奥马尔(Omar)改纂而大成之。以曾经随侍穆罕默德的才德董理其役,以散文间有韵文而成其书,文字优美,足为阿拉伯的范文。后人以为穆氏不识字,由穆氏说出的《古兰经》的文字竟有如此之美,证明是阿拉的创作,而非穆氏的私意。实则,现存的《古兰经》,意思是穆氏说的,文字是他人代写的。纵然,那是穆氏的作品,也非什么神奇。据近人程光裕的《西南亚史》第八章第十五注说:「阿拉伯语甚简洁,字句明白有力……今流传的最古诗篇,似作于穆罕默德前百年中,当时诗人虽未识字,然出口成章,结构巧妙。」此可与本章第一节第三目所载对照着看。
古兰有译为可兰,英文及法文叫作Coran或Al-Coran,德文写作Koran,阿拉伯语叫作Qu’ran或Qoron,原系书籍或读本的泛称,后来转变为穆罕默德言行录的专称,为诵读之义,又转为天启之义。所以,现存的《古兰经》合订本,固然是穆氏死后所集成,但当穆氏初将其中的内容传出一小部分,而被信徒记录成为单本的小册之时,《古兰经》之名,即已行于麦加及阿拉伯的其他各处的信徒之间。例如在穆氏传教不久,即有法图美及她的丈夫沙而德,接受一个回教徒向其夫妇俩教授诵读《古兰经》的册本(熊振宗着《穆罕默德传》一一六页)。可是,今日的回教徒为了否认穆氏传教的方式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握刀剑的史实,而说穆氏时代尚没有《古兰经》,那里会有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握刀剑的可能?(见《香港人生杂志》某期孙绳武先生大作)一时我也被他说动而信以为实,如今再对回教做了进一步的研究之后,始知我是误信了。
《古兰经》编成后约二百年间,注释家辈出,唯其中的泰拔利(Tabari)以叙述事实为主,查摩谢利(Zamahschari)以诠解文法为主,这两种最为着名。如今,阿拉伯的势力落后,但是回教的实力仍不弱,他们即以拥有《古兰经》及穆罕默德的传记作为向世界文化夸耀的资本,他们离了《古兰经》就不能生活。
《古兰经》中的言辞,是否出于穆氏所说,学者多所争论,然而威尔斯说:「此等言辞或不若耶稣所言之高尚神圣,然因此而遗一公平处世之遗训于世界,中含宽大之精神,合乎人道而又易于实践。」(《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四节)但这些遗训与穆氏当权时期的所作所为是几乎相反的。好在回教徒崇拜的对象是《古兰经》与阿拉,而非穆氏。
再说,《古兰经》的言辞,均有它的时代背景,未尝顾到千百年后的环境,时代既然不同,适应性自然受到限制。例如天分七层的记载,便使今日的回教徒困惑不解;天堂有美女和酒的记载,也使今日的回教徒所不喜。于是就有人提出,在读《古兰经》时「必须抛开当年的背景,而要用它衡量判断现在的各事与个人的行为,使经上的教训,与世事的表现、个人的行为,联络到一起。」(时子周着《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八二页)这是明智的想法,可惜,抛开当时的背景而衡断现在的事物,岂非张冠李戴?岂非移花接木?那与穆氏的本意还有什么相干?当然,能有这种见解的人,确是可佩的回教徒(时子周是《国语古兰经》的译者)。更可惜的,绝对多数的回教徒,却仅知道把《古兰经》当作偶像来崇拜,并不知道经中的教训是什么,更说不上照着实行。不过,凡为回教徒,多能明白《古兰经》的三大要旨:1.信一真神,2.穆罕默德是神所使命的预言者(先知),3.严格 遵守宿命之说。
第四节 回教的教仪及传布
回教徒的生活实践
回教徒的宗教生活,主要有五项,现在分述如下:
(一)拜功:每天按时,礼拜五次:1.在黎明及日出之前,举行「晨礼」。2.上午十二点半至下午三点半之间,举行「晌礼」。3.下午四点以后至落日前一个半小时之间,举行「晡礼」。4.日落之后,立刻举行「昏礼」。5.夜间任何时间,均可举行一次「宵礼」。
除了每日的五次个人单行的礼拜,尚有规定在清真寺内由「阿洪」(Ima─m领导礼拜的人)领导的「集合礼拜」,那是指的:1.每星期五举行的「主玛」(Jum’ah)拜,2.每天的「天命拜」,3.开斋节和忠孝(牺牲)节的集合礼拜,4.斋月内的集合礼拜,5.殡礼的集合礼拜。
每种礼拜均有其固定的仪式和诵词。
(二)课功(布施):每年施舍出资财的四十分之一,作为济贫之用,称为「泽卡特」(Zaka─t)。在每年的斋月完了或开斋节那一天缴纳;回教徒又可为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孩子,付出每年每人四磅半到五磅小麦或相当价值的钱,称为「费特 尔捐」(Sadaqa-Tul-Fitr)。这些捐款是用在贫困的回教徒身上,以及用在教务的行政工作和军事费用上。
(三)斋功:每年回历的九月,要斋戒一个月。据回教徒自称,回教的斋戒是要以此改进人类道德上、精神上的情况;斋戒的目的,在使人学习如何不犯过,所以不仅禁食,而是禁种种罪过(《国语古兰经》第一八四注)。他们的封斋是自每日的黎明时分至晚间,白天禁食,黑夜可以饮食。在斋月的夜里,仍可与妻室接近,并说:「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古兰经》第二章第一八七节)封斋的目的,不是断食、断淫、断财,而是训练他们不要贪食、纵欲、贪财(时子周《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一九页)。
(四)念真主:公开宣布:「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
(五)朝觐:如果环境许可,一生之中至少应到麦加的天房朝觐一次,一般称为朝圣。
以上是作为一个回教徒的五大责任。此外,尚须遵守四诫:1.不为不名誉的事,2.不吃猪肉、不饮酒,3.不放高利贷,4.不违抗真主阿拉之命。
回教徒的信德
回教徒要守七项信德,类似耶教的〈信经〉,用中文念出时,即是:「我信真主,信他的天仙、天经、列圣(先知)、后世,善恶都定自真主, 死后复活。」现在分别介绍如下:
(一)信真主:真主阿拉是独一的、一位一体的。他创造与调养宇宙,他是全能、全知、最慈、最善的,他是无始无终的,怜悯人与万物的,他不是被产亦不产生。
(二)信天仙:所有的天仙,是在阿拉命令下的妙体,是精神的被造体,是听命于造物主的仆从。他们不饮食,也不睡眠,他们的数目是多得数不清的。此所谓的天仙,即是天使。但是回教以为天仙与先知同一般的穆斯林一样是真主的仆人,所以不拜天仙,不拜先知,唯拜真主。
(三)信天经:这是回教的圣经。原则上,他们信摩西的经、大卫与所罗门的诗篇、耶稣的《新约》、穆罕默德的《古兰经》;实际上,他们以为《古兰经》已代替了这些经,所以只信《古兰经》就好。他们以为,一部《古兰经》已经包摄了这世界及人类的一切动态,它是宗教的、社会的、政治的、家事的、经济的、军事的,它是一切的指南。其实,除了神话的、专横的迷信色彩,《古兰经》中确有不少值得推行的格言。如说它已包括了一切学问的指南,那只是回教徒的自夸而已。
(四)信先知:先知即是预言家。回教既以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传说为基准,所 以也信《旧约》及《新约》的二十多位先知,例如亚当、亚伯拉罕、亚伦、约伯、摩西、大卫、所罗门、耶稣等人。因为《古兰经》第四十七章第七十八节曾说:「我(主)曾在你(穆氏)以前派遣过使者,有的我曾告诉你他们的略历的,有的是未曾有告诉你的。」这一点使得回教徒的排他性要比基督教为之减少,使他们后来在宗教上不再强迫被征服的人民改信回教。目前的回教国家,已能反而保护异端如犹太教、基督教,乃至佛教。当然他们依旧坚决相信,唯有穆罕默德,才是先知之中最成功、最伟大的一位。
(五)信后世。
(六)信人之祸福遭遇,都是真主创造时所决定,这就是宿命论。
(七)信死后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
回教的禁戒《古兰经》第五章第九十节说:「众皈信的人哪!酒、赌、立起之石(拜偶像)及签,只是污秽,是魔鬼的作为,你们要躲避它,你们就可以成功。」在这之中,特别是酒,被回教所严禁,乃至饮用少量的甜酒、黑啤酒、葡萄酒、啤酒,也不许可,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都以为是不清洁的。这与在他们的天园中有酒,适巧相违。
与饮酒并列的禁戒是猜忌、怨恨、说谎、憎恶、荒淫等,认为这些都是促使 人类犯罪的根源。
回教徒吃猪肉,乃是最大的禁忌;其实,若照《古兰经》的经文是:「他只是对你们禁食自死的、血、猪肉,与宰时不以阿拉之名高呼的。」(第二章第一七三节)以及:「对你们列为禁食的,是自死的、血、猪肉、未经朗诵阿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绞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野兽食賸余的,你们宰的不在禁例。」(第五章第三节)根据回教徒的解释,这些禁例,是为了卫生的理由,别无神秘可言。又据一般学者的研究,认为阿拉伯的环境,养猪不易,为了经济的理由,所以禁吃猪肉,回教徒却大事渲染吃猪肉是如何如何的不卫生。不论如何,回教不吃猪肉的理由,不若佛教之为慈悲众生而不杀生,回教乃是纯为他们本身的利害关系。
回教的传布
西元六三二年穆罕默德逝世之后,他的信徒们创立了一个叫作「哈里发」(Khaliff 意为穆罕默德的继承人与代表)的制度,经常选举继任者以充任此职。他们以神权政治为政府的型式。
哈里发采取了如下的方法,以获得阿拉伯诸族对他们的效忠:1.凡有侵略阿拉伯本部回教徒的,必予以惩罚。2.组织远征军,专事劫掠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一带的非回教徒。3.阿拉伯人因哈里发而学得了团结与集团的行动。4.他 们与较开化的民族如罗马人及波斯人作战,因此而满足了他们获取财富的欲望。
西元六三五年,回教徒占领了大马士革;第二年,罗马皇帝的一支军队又败于他们之手;西元六三八年,耶路撒冷降于回教徒;两年之后,罗马帝国在叙利亚的最后要塞乍利亚也被攻陷。
于是,北路攻占了亚美尼利,南路攻入了埃及,西元六四六年取得了亚历山卓。
又从埃及向西发展,经过的黎波里(Tripoli)、突尼斯(Tunis)、阿尔及利亚(Algeria)、摩洛哥(Morocco),使罗马在北非的统治权又告寿终,并使柏柏人(Berber)及摩尔族人(Moors)成了回教徒。
另一支军队,于西元六三七年侵入波斯王国,在喀德西亚(Kedessia)获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征服了底格里斯及幼发拉底两河的流域,进而打入波斯本土,结束了波斯的萨萨尼王朝,成了波斯的主人。
西元七一一年,柏柏人与摩尔人在阿拉伯人的率领下,渡过直布罗陀海峡,不久整个西班牙半岛,除了西北角的山区,全部落于回教徒之手,此后西班牙成为回教国家,达八百年之久。
当时,他们又越过庇里牛斯山,进攻法兰西,但在西元七三二年,与信仰基 督教的法兰克领袖查理大帝(Charles Martel)遭遇战而失败,自此便使回教势力止步于庇里牛斯山以南。
至于在东方,则征服中央亚细亚,直入印度及中国。在不到三百年中,使印度尼西亚人口的百分之九十成了穆民;又使百分之百的马来亚人信仰了《古兰经》;在西元一五二七年以前的菲律宾,也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接受了阿拉的信仰,后来由于西班牙的征服,又使菲律宾成了天主教国家。
第五节 中国的回教
回教初传中国
回教输入中国,分有水陆两路,水路是由阿拉伯海,越印度洋,绕马来半岛,经南中国海而至广州,并在广州建了中国第一座回寺。近人蒋君章在他〈我对于回教的认识〉一文中说:此在隋文帝开皇七年(西元五八七年)。实则那年的穆罕默德才十八岁,所以很不可信。
陆路是由阿拉伯半岛,经波斯及中亚,越葱岭,入西域,循天山南路及甘肃河西走廊,于晚唐之世到长安首都。我们知道,穆罕默德逝于西元六三二年,他的年代正值我国初唐盛世,当时的西域诸国,尚有信奉佛教。所以,西域回族之改信伊斯兰教,为时很晚。据《宋史》所载: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六八 年):「回鹘入贡,求买金字《大般若经》,以墨本赐之。」足征此时的回族尚是佛教信徒。
新疆省或西域,它有阿尔泰山耸于北,崑仑山峙于南,中为天山,东西横贯。最早的西域佛教,多在天山之南,如龟兹、于阗等国。而回族又名回纥,原为西突厥的管属,位居天山之北,故受佛化较迟,其受回化则更晚。
洪涤尘的《新疆史地大纲》七一页也说:「唐末,天山南路佛教渐衰,回教遂乘之布满其地。」实则,唐末之际,回族尚未信奉回教,回教之得名,更在其后数百年。
蒋君章于同上所引一文中说:「至回回教一名词正式引用,则始于定州礼拜寺至正八年(西元一三四八年)碑。至正为元顺帝年号,可知回教名称之成立,尚在元朝的末年也。」
回教在中国的流传
回教现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由于它的教义简单,易于实行,同时着重于现实生活的追求,它虽向往天国,天国也不过是世俗的美化,所以很能适应一般恋世者的要求。同时不拜偶像,没有无谓的仪式铺张,故也适合边疆民族的朴质之风。这是回教能在中国久传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在清朝屡起回乱,但在中国的回教徒,毕竟尚未以大规模的武力来作为传 教的手段;倒是为了适应中国固有文化,大大地鼓吹儒回思想的沟通,并且帮着儒家来抨击佛老。这是原因之二。
回教之得名是在元末,元朝对于被称为「色目人」的回族,也特别眷顾。降及明代,朱元璋所用的开国大将,例如常遇春、胡大海、沐英、蓝玉等,也都是回教徒。因此,起初在边疆的这个阿拉伯人的宗教,渐渐地遍及中国全境了。这是原因之三。
再有一件趣事,即是边疆回民之姓马的很多,考其原因,明朝将穆罕默德之名,译成「马木特」,同时,穆氏的信徒又称为「穆民」,往往要在自己的本名上,加一个「马木特」某某,结果,好多回教徒就变成姓马的了。
事实上,现在的回教,已非狭义的种族,它在起初并非先由回族信仰,来中国后虽以回族的信仰为主,再后又遍及于汉、满、蒙等各个民族。据民国三十三年(西元一九四四年)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正式发表回民的数字,是四千八百一十万四千二百四十人,相当于当时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除未曾包括台湾省之外,大陆各省无处没有回民的[跳-兆+宗]迹。以东北、西北、河南、河北地区的散布最密。他们的团结力坚强,由于回教的信仰,使他们绝不与外教人通婚,非回教徒要娶回女或将女儿嫁给回男,必须入了回教才可;回人的儿女,也就生来是回教 徒;他们出外,不宿外教人家,不吃外教人的饮食,所以自成一大社会,回民的数目,也就有增无已。不过晚近以来,民智日渐开放,回民之脱教改宗者,固不乏其人,对生活的隔离,也没有那么严正了。
回教的宗派
考察回教的历史,西元六六一年以后,穆罕默德的正统,即因大食帝国内乱而告中绝。当穆罕默德的女婿阿立(Ali)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不久即因奥玛耶族叛变而被刺身死。接着是由奥玛耶族的俄斯曼(Othman)自任哈里发,建奥玛耶朝,回教正统便断于阿立的遇刺。
奥玛耶朝创立时,由穆氏叔父阿拔斯(Abbas)的子孙,以呼罗珊(Khorasan)为根据地,别创阿拔斯派,色尚黑。在中国史上谓之黑衣大食,或谓黑山宗,俗称黑帽回。有好几个种族信奉这一派,例如维吾尔族,即属于这一系统。
奥玛耶朝被阿拔斯朝于西元七五○年毁灭之后,奥玛耶族的后裔,出奔埃及,再至西班牙,建立西大食帝国,色尚白。在中国史上谓之白衣大食,或谓白山宗,俗称白帽回。
再说穆氏的女婿阿立遇刺后,他的后裔逃往波斯,为纪念穆氏之女阿立之妻法提玛(Fatima),另创了法提玛派,色尚绿。在中国史上谓之绿衣大食。西元第十世纪,至埃及,开创了法提玛朝。
至于我国新疆的回教,自始即分有黑白两系,而且不一其族。所以用回教之名,实在并不正确。西方人称他们为穆罕默德,倒较合理,可是回教徒又不乐意接受。如称他们为伊斯兰教,他们才高兴。
中国回教的流派
在中国的回教,除了黑白二派原来局限于新疆一地之外,尚有旧派和新派之分。大致上说,黄河、长江、珠江三个流域的各省,全属于旧派;西北边疆的,则属于新派。
旧派回教大约占有回民全数的百分之六十,他们大多能够入乡随俗,可以接受居住地的若干习尚,也没有总的全体组织机构及总主教之类的领导人物。各礼拜寺或清真寺的负责人,称为阿洪,又通称为教长,也就是教师。作为一方教民在组织及领导上的核心人物。此一职务系由各该礼拜寺的如董事会等核心组织所选聘而产生,以同教派的「品学优良」的穆民为选聘之对象,任期一年或连任数年,并无年限的约束。
新派回教,实由于反对旧派的随方随俗而起,他们指责旧派有违真主所降《古兰经》的训示,所以提倡尊经护教,并且创立一种「门官」(主教)制度。这以陕西及甘肃为中心,门派很多,最主要的有四派:
(一)哲合勒耶派:意为明扬正道。创于西元十世纪后半期。此派「门官」为 终身职,且为世袭子孙制度。
(二)虎飞耶派:意为暗藏机密。创立时期约与前派相同。初由花寺大爷为主教,此人死后即改共管而废主教。
(三)哈狄勒耶派:意为出家修身。此派的主教以出家为必要条件,凡教民子嗣多者,可送一子出家,或自愿出家修行,研究教义。这与穆罕默德多妻主义的遗教是完全相违,它的成立很晚,约在西元十九世纪初期,相当清朝宣宗道光年间(西元一八二一─一八五○年)。
(四)库布勒耶派:意为存心养性。也是于道光年间创立。
不过,回教虽有好多的教派,终究他们教理的深度有限,不论它是什么派,对于教理的发挥,都谈不上,何况其保守性也很强固。最开明的回教徒,充其量是将《古兰经》由阿拉伯文译成其他的语文来使用读诵而已。但他们总觉得唯有阿拉伯语文,才是真主阿拉所喜欢的神圣性的语文;正像犹太教徒以为只有希伯来语文,才是耶和华的语文一样。显然地,这在佛教是不同的,佛教徒相信佛能以一种声音,同时说出各国不同的方言,当然也能领解一切不同的语文了;而且佛在世时,就明白宣布,比丘们可以随各人的方言诵戒。
第十章 佛教
第一节 佛陀的时代背景
佛陀以前的印度佛陀出生以前的印度社会及其宗教思想,大致已在第四章中做了介绍。印度文化的成长,一般学者以为是从西元前三千年至一千五百年开始,在此以前,属于印度伊朗民族共住时代,以及印度欧罗巴民族共住时代的文化,而非印度独立的个别文化。
佛陀生于西元前五百年代,在佛前的一千年中,学者们把它大约分为三期:第一期是制作《梨俱吠陀》的神话时代,第二期是制作《梵书》的宗教时代,第三期是制作《奥义书》的哲学时代。佛陀出世之际,正是《奥义书》的时代,因为摩揭陀国一带的王者刹帝利阶级的权力高升,同时厌倦了婆罗门僧侣阶级的祭祀生活,所以自由思想得到王者的保护,因而启发了更多新兴的哲学思想和宗教思想。
六派哲学与六师外道在佛陀时代的前后,印度有一辈人对于传统的婆罗门 教的神话及宗教,感到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甚至感到可恶,所以发展成为两股潮流:一是沿着《吠陀》的本质,向哲学方面开拓,那就有了六派哲学的先后成立;一是站在与《吠陀》思想相对的立场,向宗教方面开拓,那就出现了六师外道。前者是婆罗门教的哲学化,后者是反对婆罗门教的沙门团。
所谓六派哲学,就是弭曼差派(M1─ma─m.sa─)、吠檀多派(Veda─nta)、胜论派(Vais、es.ika)、正理派(Nya─ya)、数论派(Sa─m.khya)、瑜伽派(Yoga)。
所谓六师外道,就是不兰迦叶(Pu─ran.a Kassapa)、末伽梨瞿舍利(Makkhali Gosa─la)、阿耆多翅舍钦婆罗(Ajita Kes、akambala)、婆浮陀伽旃那(Pakudha Kacca─yana)、散若夷毘罗梨沸(San~jaya Belat.t.hiputta)、尼干陀若提子(Nigan.t.ha Na─taputta)。
他们的思想各异其趣,特别是六师外道,既是站在与《吠陀》思想反对的立场,所以自由地发展成为唯物论、宿命论、实在论、怀疑论、无神论等等。六师之中最最杰出的,要推尼干陀若提子,他就是耆那教的教主。
这些自由思想的沙门团,与婆罗门教的最大不同处有两点:从宇宙的本体上说,婆罗门教以为是由于梵天神的变化而来;自由思想的沙门团则以为是由多数的元素而成立。从修行的方法上说,婆罗门教主张以修定为原则;自由思想的沙 门团却以苦行为原则。
当时的思想界极为复杂,从佛经中看到,有所谓外道六十二见的记载,也就是说,综合当时各派哲学和宗教的思想,可以分为六十二种不同的见解。
恒河流域的文明印度的文明是由北向南发展的,早期到达印度的达罗维荼人,初也是在印度河流域安居,当雅利安人由北方侵入印度后,就把先到的达罗维荼人征服了,未被征服的达罗维荼人即向恒河流域迁徒。
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也分为好几个时代的好几批,当后到的雅利安人到达印度时,先到的便向南移动。到了恒河流域,即与达罗维荼人通婚而成了新兴的民族。他们仍以雅利安人自居,却已不是纯种的雅利安人了。当这批混血的新兴民族出现时,对于已迁到南印度的达罗维荼人而言,他们是雅利安人;对于尚在西北方的雅利安人而言,又不把他们看作与雅利安人同等的民族,甚至有些歧视。
由这新兴民族的发展,最大的特色是王者武士阶级的抬头。武士阶级纷纷割据,所以在佛经上见到有十六大国相互对立的局面出现。他们的血统成分,多半仍是雅利安。雅利安的文明也确实高于达罗维荼人,但是两种文明的相接,必然产生第三种文明。所以,恒河流域的民族,是基于婆罗门教的《吠陀》文化为立场而产生的进步文化,这是借异民族的文明来对婆罗门传统文明加以再认识而得 的结果。因此,留在拘罗平原的传统的婆罗门教徒,既对恒河流域的新文明感到不以为然,却又在无形中接受了这股新文明的进步思想的影响。《奥义书》以后的婆罗门教的哲学,即是如此而来的。佛教以后的婆罗门教之复兴,就是由于吸收了佛教的优点,变成了它们的养料。佛教的出现,便是恒河流域新文明的最高的代表。
佛陀的出现佛陀(Buddha)是觉者的意思,是自觉、觉他、究竟圆满的意思。西元前第五、第六世纪时的印度,思想混乱,各说纷纭,唯物唯神,苦行乐行,传统的与反传统的,各各走向极端的偏激。这种现象实在不是人类之福,因此而有佛陀的应现,倡出了苦乐中道的教化。
佛陀就是佛教的教主,他约生于西元前五六○年至四八○年,这是根据南方所传《善见律众圣点记》的说法;近世日本学者宇井伯寿的《印度哲学研究》中,则推定佛陀的年代是西元前四六六年至三八六年,此说颇受一般学者的重视。
「佛陀」是在他成道以后所用的圣德尊称。他姓乔答摩或译为瞿昙(Gautama),这是释迦族(S、a─kya)的一支,父名净饭王(S、uddhodana),母名摩耶夫人(Ma─ya─),生于喜马拉雅山麓的一个小国,名叫悉达多(Siddha─rtha 意为一切 义成)。
在当时的释迦族共分为十个小城邦,再从这十个城邦之中选出一位最有势力的城主,作为他们对外交涉的领袖,迦毘罗卫城(Kapila-Vastu)的净饭王就是他们当时的领袖。释迦族既不是纯粹的雅利安人,也不是达罗维荼人,他们乃是新兴民族的一支,所以对于释迦族之外的民族也互不通婚。佛陀的生母及姨母是天臂城(Devadaha)的公主,佛陀的妃子也是天臂城的公主,天臂城则同样是属于释迦族的另一个小城邦。
佛陀的祖国迦毘罗卫城,现属于尼泊尔境内的毕柏罗婆(P1─pra─va─)地方,即在北纬二十八度三十七分、东经八十三度八分之处。在当时来说并不是一个强国,所以常受邻邦憍萨罗国的侵陵,最后也被憍萨罗国所灭亡;但她却为全世界的人类贡献了一位最最伟大的导师,那就是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
第二节 佛陀及其教团
出家以前的菩萨尚未成佛的佛,称为菩萨。佛是佛陀的简称。菩萨是菩提萨埵(Bodhisattva)的简称,译为觉有情,也就是觉悟世间一切众生之苦而发悲愿来度脱一切众生之苦的人。菩萨的福德和智慧达到圆满的境地,便是佛陀。
释迦菩萨初生之时,即能自行七步,并举右手,而称:「我于天人之中,最尊最胜。」但在说完此话之后,仍同平常的婴儿一样,既不能行走也不会说话了。
菩萨出生七天,他的母亲摩耶夫人即因病去世,此后即由同时嫁给净饭王的摩耶之姊,也就是菩萨的姨母摩诃婆闍波提夫人(Maha─praja─pat1─),抚养悉达多王子,以至长大成人。
悉达多王子的幼年、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代,受有良好完美的贵族教育,享有富丽豪华的宫廷生活;但他毕竟不是为了人间的欲乐与富贵而来,乃是为了教化人间而来。所以当他到十四岁的时候,在一次出城郊游的路途中,使他见到了人间现象的另一面,那些在王宫里从来没有的惨状,病苦的人、老苦的人、死亡的人,使他惊心动魄,使他油然生起哀怜之心。当他知道人皆不能免于病老与死亡,乃至连他自己也不能免的时候,要求解脱并希望也给一切众生找到一种解脱方法的心,便启迪了出家修道的动机。
虽然,当他成年的时候,父王便为他选聘了耶输陀罗(Yas、odhara─)为妃子,并生了一子名叫罗[目*侯]罗(Ra─hula)。但到二十九岁的那年,释迦菩萨终于在一天夜里,离开了他的宫室、妃子和爱子,悄悄地唤醒了驭者车匿(Chanda),牵来了 马,踰城而出。
由苦行至成道释迦菩萨与车匿同行竟夜,到天明之时,已经出了国境,就在罗摩村(Ra─magra─ma)的沙河之畔,下马拔剑,削发卸装,遂将马和剑交给车匿归谢父王。道逢穷人,便将脱下的王子服饰,和穷人换来一身破旧的坏色衣,现了乞士沙门(S、raman.a)相,达成了离俗出家的愿望。
菩萨出家后的行旅方向,是由北而南,先到毘舍离城(Vais、ali),又到摩揭陀国的国都王舍城(Ra─jagrha)外由频闍耶山(Vindhya)伸入孟加拉的小山支中。先后向阿罗逻迦蓝(A─ra─d.a─-Ka─la─ma)及郁陀迦罗摩子(Udraka-ra─ma-putra─)仙人处,求学解脱之法。此二人为数论派教祖迦毘罗(Kapila)仙之徒,在理论上倡说「神我自性对立的一元论」,在方法上主张以修定为究竟。这对于释迦菩萨的智慧来说,实在不能感到以此为满足,所以告别他去。
在当时的印度宗教界,风行修定主义及苦行主义,以此而得到的神秘经验,是一般宗教家的目的,最高的定境是非想非非想,释迦菩萨已经轻易地学成了。但他仍不以为解脱境,所以便与五位由他父王派来照应他的侍者,进入苦行林中,与那些外道的苦行沙门为伍。在那里一住就是六年,绝食苦行而名闻遐迩。然此苦行结果,使他体瘦骨立如同枯柴,仍未见到成道的消息,始知光用苦行, 不是办法,于是毅然放弃了苦行。这在他的五位侍者看来,就感到非常的惊异了!他们那里能知道人须身强脑壮而后才有发明真智的可能呢?所以怅然地离弃了释迦菩萨,相率前往婆罗奈斯(Va─ra─n.as1─)城的鹿野苑(Mr.gada─va 现名 Sa─rna─th)去了。
五位侍者离去之后,释迦菩萨的情形,正如威尔斯所说的:「尔时瞿昙,孑然顾影,为前途光明而战,历史上最幽独孤寂之人也。」(《世界史纲》第二十五章第一节)
事实上,唯有如此,才是菩萨成道的最好机缘。他到一株高大的毕钵罗树(Pippala)之下,跏趺而坐,端身正念,发大誓言:「我今若不证无上大菩提,宁可碎此身,终不起此座。」果然,在十二月八日的拂晓时分,初见明星,即大彻大悟了──觉悟了宇宙人生的奥秘,也得到了解救众生之众苦的方法。
从此瞿昙悉达多,便由菩萨的阶位进入了究竟的佛位而自称为佛陀。印度每以牟尼(Muni)尊称证得了寂默之法的圣者。释迦族出生的圣者,便被称为释迦牟尼。因为他是世间最尊并为世间所尊的圣者,所以又被称为世尊,加上佛的族名,便是释迦世尊,简称则为释尊。因为佛在毕钵罗树下成道证等正觉(即是菩提),为了纪念佛陀,便将此树改名为菩提树了。
佛陀的一生佛陀成道那年,他已三十五岁,成道之后,他本人固然已经证得了解脱之乐,在他的内心,已经清净明澈得不再有一丝的烦恼苦痛。但他尚有更大的责任,那就是使得一切的众生(主要是人),都能和他一样地证得解脱之乐。众生如何解脱?必须要将解脱的方法,来向世间做广大和深入的宣扬。为了宣扬这种方法,成道以后的佛陀就要苦口婆心地到处奔波了。直到八十岁入灭之时,还在向弟子们谆谆告诫,说出了最后的遗教。
佛的最初说法,称为初转*轮,是在成道之后的第一个雨季,为了酬谢五位侍者陪伴他苦行六年的情义,所以先向西走,到婆罗奈斯城的鹿野苑去度他们,将他在菩提树下所证得的四圣谛、十二因缘、八正道、三法印宣说出来。那年的雨季终了,即有了六十位弟子,这些人的根器都很深厚,所以在短短三个月的雨季安居期中,就已领悟了佛陀的教法。雨期终了,佛陀就要他们各各分散到各地去传布佛法。佛陀自己也离开鹿野苑,再回到摩揭陀国,化度了三个拜火的外道,那就是优娄频罗(Uruvilva─)、那提(Nad1─)、伽耶(Gaya─)等迦叶(Ka─s、yapa)三兄弟,他们三人共有弟子千人,也都皈依了佛教。
当佛陀度了五位侍者之时,即已有了教主、教义、教团,此在佛教称为佛、法、僧三宝。教主是创教的人,教义是由教主宣说的救世方法,教团是修学佛法 者所组成的社会。对佛教徒来说,三宝是不能分离的。所以,信仰佛教便称为皈依三宝。因为佛是开示教义(法)的人,信佛是为了求法,求法必须要向教团(僧)中去求。同时,当你修学佛法之时,你也成了教团的一分子。
到了佛陀成道后第六年时,有名的大弟子例如舍利弗(S、a─riputra)、大目犍连(Maha─-maudgalya─yana)、大迦叶(Maha─-ka─s、yapa)、罗[目*侯]罗、难陀、阿难陀等,都已加入了佛陀的出家教团。王舍城的频婆沙罗, 王(Bimbisa─ra)及迦兰陀居士(Kalanda),舍卫城(S、ra─vast1─)的须达多居士(Sudatta),迦毘罗卫城的净饭王等,也均成了佛陀的在家弟子。
成道第六年以后的佛陀,究竟于那一年在那一地说了那些法?度了那些人?已经无法详考。从现有的资料中,仅能知道他历年的雨安居处。所谓雨安居,是每年夏天雨季来临时,因为不便外出游化,所以安居于一处,集体修学。
佛陀辛劳一生,化度弟子,不知凡几,就其范围而言,包括了中印的恒河流域一带。但到晚年,却发生了几桩很不愉快的事:1.他的祖国迦毘罗卫城被舍卫城主所灭。2.他的堂弟也是他的弟子提婆达多反叛了他。3.王舍城的在家弟子频婆沙罗王被王子幽禁而死。虽其结果,舍卫城又为王舍城所灭,提婆达多亦死于非命,王舍城的新王也皈依了佛陀。但是,这些现象在在说明了众生业力的因果报 应,佛陀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怜愚痴的众生,无非是在自作自受!弟子们虽希望佛陀继续住世教化,可是佛陀的色身已经衰迈,化缘已尽,佛陀要入灭了。
入灭之前,佛陀由王舍城北的灵鹫山,经毘舍离城向北,虽以老病之身,仍不放弃每一个沿途教化的机会,终于到了一个边地小国的拘尸那罗城(Kus、inagara),就在那个城外的娑罗树(s、a─la)林之中,度了最后一个弟子,向弟子们做了最后的咐嘱叮咛。
释尊的一生,不论处于任何环境之下,总是慈悲宽大,总是以深邃的智慧化人,总是以伟大的人格感人;他没有说过一句出之于激情的话语,也从没有一个诉之于感情的动作。比起其他各宗教的教主,释迦牟尼确是一位最能表达人类之庄严的大师,也是最能发扬人性之光辉的大师了。不像一神教中的人,强调神的权威,埋没人类的庄严,发展神权的迷信,抹煞人性的光辉。
佛陀的教团佛教的教团,即是教徒的社会,称为僧伽(Sam.gha)。它的命意含有出家与在家的七类分子,不过这七类分子是有高低等次的。
当五位侍者得度之时,即有了比丘;佛的姨母摩诃婆闍波提夫人出家时,便有了比丘尼;由于佛的亲子少年罗[目*侯]罗的出家,就有了沙弥;由于未成年的女子出家,即增加了沙弥尼;由于曾经结婚的女子出家,但她们又不知是否已经有 孕,出家之后做了比丘尼时,竟有婴儿临盆,以致招来俗人的诽谤,为了验其有孕无孕,故设一个察看的过程,名为式叉摩尼。再加在家的男弟子称为优婆塞,在家的女弟子称为优婆夷,合为七众弟子,总名之为僧伽,僧伽即是和合的大众之意。依其等次来分,则以比丘为最尊,乃是教团的中心。他们的次第是:1.比丘(Bhiks.u),2.比丘尼(Bhiks.un1─),3.式叉摩尼(S、iks.ama─n.a─),4.沙弥(S、ra─- man.era),5.沙弥尼(S、ra─man.erika─),6.优婆塞(Upa─saka),7.优婆夷(Upa─sika─)。
这七众佛弟子的分类,都是由于所受戒法的多少和深浅而来,最高是出家的比丘戒,最低是在家的五戒。杀、盗、淫、妄、酒的五戒是一切戒的基础,比丘戒二百五十条,也是从五戒的开展而来。中国人通称佛教的出家男众为和尚;其实,在印度,和尚即是传授学问的老师,并非佛教的专有名词,也非仅指出家身分的老师。另有沙门一词,乃是印度对于出家人的通称,也非佛教所专有。只有比丘,才是佛教出家男众的专称。因此,今日的日本,在家化的职业佛教徒,虽非出家的比丘,同样也可称为和尚。
从佛教的戒律精神上看,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佛教戒律,本为佛陀根据当时徒众的生活问题,而制的各种规定,目的是在防止教团的腐化,这是其优点。可是,更进一步,对于教徒的统摄和全面的组织,却不能从戒律之中开展出 来。佛陀主张平等,以佛看众生,众生的本性也与佛陀平等,所以他未尝以教团的领袖自居,故说:「我不摄僧」,又说:「我也在僧中」,正由于这种平等而自由精神的发展,慢慢地就失去了教团的中心,不能产生统一的教会,也不能发挥集中的力量,更不能完成良好而持久的制度。佛教的制度应从戒律之中产出,佛教的戒律却不曾产生出可久可大的制度,这可说是一大缺点。
但是也有利弊互见之处,正因为佛教没有严正的教会组织,所以它的适应性很强,没有教会无妨,只要有一个信徒,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之下,佛教均能存在。这与西方宗教之靠教会的制度与组织的推动,恰巧相反。
第三节 佛陀的教义
原始佛教佛的教义,从印度佛教上看,可分四大阶段:1.佛陀时代称为原始佛教;2.佛灭后五百年内称为部派的小乘佛教;3.佛灭五百年至一千年,是空有对峙的大乘佛教;4.佛灭千年以下,是以密教为主的大乘佛教。
若从地域的分布上说,又可分为南传的小乘佛教、北传的大乘佛教。南传以锡兰为中心,北传又分中国本土为中心的显教大乘及西藏为中心的密教大乘。
但是一切的佛教派别,追根溯源,无非出于佛陀时代的原始佛教。以教理的 发展来说,现在锡兰系的南传佛教,是属于小乘部派的一个支流;中国佛教主要是得之于北传西域的大乘佛教。中国实是佛教的第二祖国,空、有两流的大乘佛教乃至后期大乘密教,均在中国会合。小乘的教典,中国也译得不少。所以佛教教义到了中国,受了中国固有文化的影响,也创立了许多宗派,发明了好多学说。因此,中国的佛教与印度的佛教是不尽相同的。再由中国传到高丽和日本,日本也发展出了与中国佛教不相同的形态。这就是佛教之有高度适应性与持久性的原因了。佛教同出于一个源头,而有枝末分张的不同。因此,我们研究佛教,应先把握它的源头的根本,才不致于误会佛教。
原始佛教的教义,所含固然博大,条理却很简朴。因为佛陀反对婆罗门教的形式主义,所以没有祭仪的铺张。佛陀教化的对象是人间的大众,所以不做形而上的哲理的玄谈。佛陀仅以他所悟得而实际经验到了的道理告诉大家,使大家知道现实的生活,无非是苦果的接受和苦因的造作。大家知道了这种苦的现象之后,接着就告诉你如何从现实的生活之中,改善你的前途,如何实践解脱此一苦的生活的方法。
佛陀救世的方法,简朴明了,切实了当,他不卖弄玄虚,尤其不喜迷信神秘。他不用高倡天堂和上帝,只要求大家站在人的本位上,从你实际的生活经验 中,达成解脱的目的。他所宣扬的基本教义,便是基于这一精神而来的四圣谛、十二因缘、三法印、八正道。现在约略地加以介绍。
四圣谛佛陀成道之后,最初在鹿野苑向五比丘说法,即是说的由他亲自证悟的四圣谛法。佛法之不同于印度古宗教及其当时各派思想的特色,即是四圣谛法,通常称此为「三转四谛*轮」。谛是真谛,即是究竟真理。轮是一种战斗用的兵器,藉以象征佛法的力量可以摧破一切的邪知邪见。所谓四圣谛,即是苦、集、灭、道。何谓三转四谛*轮?即是:
(一)示转:说明苦、集、灭、道的定义。苦谛的内容,即是整个人生的现象,人在一生之中,苦多乐少,纵然有乐,乐的终了,依然是苦。大致上分有八种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炽盛(身心的烦恼)。集谛是苦的原因,造作生死之业,成为未来生死的原因,即是集起现在的因,将受未来的苦;现在所受种种的苦,即是由于以前集起(造作)的业因所致。灭谛是灭除苦的根源,即是明白了集谛的道理,断绝了苦的根本,那就进入了解脱的境界,称为寂灭,称为涅槃。道谛即是灭苦的方法,那就是八正道的修行法,行八种正觉之道,进入涅槃的解脱之城。
(二)劝转:即已明白了四圣谛的定义,佛陀接着劝告五比丘对四圣谛的实 践:苦谛应当了知,集谛应当速断,灭谛应当证验,道谛应当修行。
(三)证转:佛陀现身说法,告知五比丘,他已了知苦谛,他已断除了集谛,他已亲证了灭谛,他已修毕了道谛。在此需要解释一句,即是灭谛的亲证是寂灭或涅槃之意,请勿误会涅槃即是死亡,涅槃乃是灭除了烦恼之苦,心境超越于烦恼而不受物境所动乱的意思。所以佛陀三十五岁成道时,就已亲证了涅槃。嗣后广度众生,跋涉教化,直到八十岁时才舍弃他的肉身而入灭度。
十二因缘
因缘法的缘起观,乃是佛陀独发的宇宙创造论。除了唯物论者,一切的神教信仰者,无不假托宇宙是来自神的开辟、变现、创造。无神论的佛教,则不承认有什么宇宙的创造神或主宰神。佛陀观察宇宙的根源,乃是由于宇宙之中一切众生共同所造的业力所成,造了相同的业,感受相同的环境;造了不同的业,感受差别的际遇。物质世间是由于众生世间的业力而出现,所以是众多众生所造众多业力的结果,不是另有一个什么大力的神创造了这个宇宙;宇宙的创造者,即是一切的众生。因此,众生也能改造自己的环境,转变烦恼生死的秽土成为清净解脱的净土。但是,净土并非离开秽土的宇宙而另有天地;只要心地清净了,当下的国土就是净土。所以信佛学佛的工夫,要从自己的内心做起,不是乞怜于渺茫不可接触的天国上帝。自心的清净不染,便是解脱境界,便是出离 生死而入涅槃。
那么,众生之成为众生,又是怎么来的?
佛教不讲究最初的来源问题,也不说明最终的境界状态。佛陀教化的目的:不是在使人们满足哲学及科学上的兴趣,而在指出了苦恼的现象及苦恼的根源之后,告诉你如何解脱苦恼;当你解脱苦恼之时,佛陀的任务即已完成。因为纵然告诉了你最初是怎么来的?与你实际的苦恼毫无帮助;当你尚未亲证涅槃之时,纵然告诉了你涅槃的境界,你还是莫名其妙。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当你亲证解脱之后,一切问题均可迎刃而解。与其如神教的假想乱说,不如干脆不说,这确是佛陀智慧的过人之处。
众生之为众生,是由十二因缘而成。十二因缘即是四圣谛中的苦谛和集谛的分张与连续。由十二种因缘而连续成为众生生死的三世流转。现举它们的名目及次第如下:
(一)无明:即是贪瞋痴等的烦恼心、惑乱心。
(二)行:即是前生由于无明之惑而造的善恶诸业。
(三)识:即是所造种种的善恶之业,汇集成为托胎投生的生命主体;但这不是一般人所说的固定性的灵魂,佛教也不承认众生有固定不变的灵魂之说。
(四)名色:即是托胎后的身心状态。
(五)六入:即是胎儿的眼、耳、鼻、舌、身、意。
(六)触:即是出胎后自己的眼、耳、鼻、舌、身,与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相互接触。
(七)受:即是由接触外境所感受到的苦及乐的心境。
(八)爱:即是由厌苦喜乐而贪染五欲诸事的心行。
(九)取:即是因了欲爱而对贪染诸境所起的取着心。
(一○)有:即是由于今生造作了善恶之业,便有了未来受生受死的果报之因。
(一一)生:即是由今生的业,感受到来生的五蕴之身。
(一二)老死:来生既有五蕴之身,必将老病而死亡。
以这十二因缘,连贯成三世因果,表明苦谛与集谛,说明了凡夫众生的生死循环,若不解脱,永远都是在十二因缘的范围之内。所以十二因缘或苦集二谛,乃是生死法;三法印和灭道二谛,才是出世的解脱法。
以十二因缘配合苦集二谛与三世过程是这样的:无明与行,属于过去世的二种因,是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现在世的五种果,是苦谛;爱、取、有,是现在世的三种因,也是集谛;生、老死,是未来世的二种果,也是苦 谛。过去种的业因,是现在所感受的苦果的根源;现在世中一边接受苦果的报应,一边又在造作新的业因,而将于未来世中接受苦果的报应这就是三世轮回,因果循环,苦集连绵,生死不已的道理。
三法印由十二因缘而说明宇宙人生的生灭现象。宇宙人生的生灭现象既由因缘的连续和假合而成,它必然不是真实或究竟的,要勘破这个虚妄不实的生灭现象,最好的方法就是三法印。
印是证明印可的意思。用三句话或三个标准来衡量一切的道理,便称为三法印。合乎这三个标准的,即是佛陀的思想,否则便不是佛陀的思想。以三法印,印一切法,不论是否出于佛的亲口所说,不违三法印的,便是佛法。
三法印,即是:1.诸行无常,2.诸法无我,3.涅槃寂静。这是从因缘和合的宇宙观,而得的结论。
所谓诸行,是指一切的现象,一切现象均由众多众生的业力所感,众多的因缘所成。也就是说:一切现象的存在,是存在于许许多多的关系之间,由关系的聚集而出现生存的现象;由关系的解散而又出现消亡的现象。宇宙间永远是许许多多关系演出及位置变换的舞台。因其关系位置永远都在变换不已,所以一切现 象,都是无常的。
所谓诸法,是指一切的事物和因事物而产生的观念。前面所说的诸行,主要指的是:色、受、想、行、识的五蕴。色蕴包含一切的物质世界;受、想、行、识四蕴,包含一切的观念世界。五蕴实则是总括了凡夫世间的一切现象。五蕴的现象既是无常的,那么,凡夫平时所以为我及我所有的物质和精神、身体和心想之中,实在没有一个「我」字可求了。物质的元素,刹那刹那都在变动它们的位置和成分;精神的心想,也在念念不停地变更它的所缘的对象和能缘的素质。佛教不以为人有固定不变的灵魂,就由此缘生的道理而来。因为前念的心和后念的心,它所含的素质即已不同。由于念念不同,所以才有上升和下堕的可能。因为五蕴无常,所以身外之物固然不属于我,个人的身体也不是真实不变的我,乃至主宰此一生命的心识之中,也不可能找到一个永恒不变的我。既已明白了诸法无我的道理,那就不该再为「自私」去做奴才;一切的烦恼,却是因了不能打破「自私」的迷惑而惹起。如能不做「自私」之「我」的奴才,那他立即就是解脱。
所谓涅槃寂静,即是指的解脱境界。一般人误以佛教的无我观是消极厌世的,佛教的涅槃说是逃避现实的。其实,佛教的无我,旨在否定「我」的功利观念,并没有否定「我」的责任观念;因此,佛教的涅槃,旨在解脱「我」的烦恼,而非放弃「我」的责任。所以,涅槃的性质分为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无住 处涅槃。解脱了烦恼的人,即入于有余涅槃,余者尚余有业报之身;解脱了烦恼的人,舍去业报之身,称为无余涅槃;解脱了烦恼的人,虽已舍去业报之身,再以悲愿之力,自由地受身舍身,出生入死,广度众生,入涅槃而不固定于寂静的状态,称为无住处涅槃。可见,佛教的目的是在积极地化世,是在深入而普遍地面对现实。
八正道
佛世的印度,宗教思想复杂而且混乱,有的主张乐天,有的主张苦行;佛陀应现,则倡不苦不乐的中道主义。此所谓的八正道,即是佛陀所倡中道主义的生活标准。由此八正道的实践,便可从现实生活之中,达成解脱的目的;解脱之道的实践,不是教人逃避现实的生活,乃是教人面对现实生活而予以改良和净化。八正道即是四圣谛中的道谛,即是由凡夫而成为圣人的方法,即是由烦恼生死而走向清净解脱的道路,所以称为正道,又叫作圣道。
八正道的名目,也有它一定的次第,现在介绍如下:
(一)正见:即是正确的见解。信佛学佛的人,首先要具备正见。如何称为正见?应以三法印来鉴定,合以无常、无我、涅槃的见解,便是正见,否则就是邪见。
(二)正思惟:有了正见,再对此正见的内容深思熟虑维系不懈。这也就是 「意」业工夫的实践。
(三)正语:这是根据意业的正思惟,表达于「口」业的实践。也就是不得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而且要做善言爱语,隐恶扬善,随喜赞叹。
(四)正业:这是根据意业的正思惟,表达于「身」业的实践。也就是不得造作杀生、偷盗、邪淫、用麻醉物等的恶业。同时要行放生、布施、清净、智慧等的善业。
(五)正命:这是正当的谋生方法。信佛学佛的人,不得以江湖术数等危害社会福利与众生性命的伎俩,来谋取不义之财。应当从事士、农、工、商等的正当职业。这条含有身、口二业,若能做到,包括前面的正思惟、正语、正业,即是「身、口、意」的三业清净了。三业若能绝对清净,即是解脱的境界。
(六)正精进:凡夫无法一下子就做到三业的绝对清净,所以要策励自己:已作之恶立即断除,未作之恶不令再作;已作之善更进一步,未作之善立即去作。这就叫作正精进。
(七)正念:策励精进而住于正见,常念正见而精进不已。即是摄心制心的工夫,也是修习正定的前方便。
(八)正定:正定的定,可以译作三昧。即是循着前面七个阶段来修持,可以 进入四禅,保持心境的统一,达于空如的实在,便是涅槃的解脱之境。所以,正定的内容,即是正见的完成;正见的实证,即是正定工夫。
实际上,佛教修行方法虽称广大无边,约而言之,仍不出乎八正道的演绎。八正道中含有五戒十善,其分配如表:
正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正语──不妄语(绮语、两舌、恶口)
正思惟──不贪、不瞋、不痴(酒)
由八正道,又能归纳为戒、定、慧的三无漏学,其对照如表:
三无漏学
八正道中含有大乘佛教的四摄法,其分配如表:
八正道合为戒定慧,戒定慧又可演为大乘的六度法门如下表:
三无漏学
由六度而演为八万四千法门,实则仍不出于八正道的推展扩大。八正道是四谛中的道谛,由修道谛而入灭谛,即是解脱的涅槃。因此,若从佛法的开展面看,实在是无穷无极;若就佛法的原则上看,不过是四圣谛法。佛以四圣谛法,含摄了一切的世出世法。佛陀在鹿野苑初度五比丘,即是转的四谛*轮,佛陀的最后遗教,还是不出四谛 法 轮的范围。
第四节 从小乘到大乘的印度佛教
佛教的分裂在佛陀入灭以前,佛法是一味的,四圣谛或戒、定、慧,是平等发展的。到了佛陀入灭以后,由于弟子们的个性及其所处环境与时代背景的不同,而出现了偏重与偏轻的现象。
佛陀入灭之后,共有四次的结集大会。所谓结集,就是对于流传中的佛法,以会议方式加以审查和编订,通称之为三藏结集。
三藏的结集,实际上即是佛教分裂的起因与结果。第一次结集,是由佛的及门弟子迦叶尊者召开。迦叶是佛陀座下苦行第一的头陀,所以这次由他召开的结集大会的分子,可以说仅是苦行派或近于苦行派的五百位比丘,尚有好多与迦叶气质不同的佛的及门弟子,则未被邀请参加。因此而留下了自由派及保守派的问题。迦叶重苦行,重禅定,拘泥于戒律的条文,认为佛所未制的不得再制,佛所已制的不得舍弃。由此即引出了第二次结集。
第二次结集,是为了戒律条文的细节问题。自由派主张顺应实际的生活,在饮食、衣着、住处、金银等细节上,不必呆板地死守条文。保守派却坚决反对自由派的主张。所以双方劳师动众,召集了七百位比丘,开了第二次结集大会。这 次结集的内容,仅为十条细节的戒律问题的审查,结果保守派获胜,而称为十事非法。但是自由派的思潮,却是越来越盛,于是,在无形中就分裂为两部。保守派重于禅定与戒律,以老年的上座为主干,所以称为上座部;自由派重于智慧,以年轻的大众为主干,所以称为大众部。
第三次结集,是在佛教名王,也是印度史上唯一统一了全印而实行仁政的阿育王时代。这次是为了大众部有一位名叫大天的思想家,提出了五点开明的见解,而遭上座部学者的剧烈攻击,同在阿育王所建的鸡园寺内,两部学者形同水火。因此而请了一位折衷派的学者目犍连子帝须,集会审查。从资料中看,这次集会虽然暂做调停,但也并未达成统一的愿望,倒是因此而形成了两大流的三大系:原来的上座部与大众部,为两大流,上座部之下有一派倾向于大众部思想的折衷派,自成为分别说系。现在南传锡兰、缅甸、泰国等地的佛教,即属于分别说系的一支;原来的上座部,则在西印与北印发展成为说一切有部;大众部在南印度渐次发展成为般若观的大乘佛教;受般若观大乘影响的说一切有部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唯识观的大乘佛教。
尚有第四次结集,这是在佛灭四百年时,起于北印迦腻色迦王治下的迦湿弥罗。因为当时佛教的学派繁多,据说共有二十个部派。上座部与大众部之下,各 各分出好多派,由于相互影响,所以分了又分,同在说一切有部之下,也有几种不同的学派。这次结集,就是想达成思想协调的目的。结集的成果,就是一部二百卷的《大毘婆沙论》。
小乘佛教所谓小乘佛教。即是佛灭之后分裂出来的部派(学派)佛教。这是在大乘佛教兴起之后,大乘学者给部派学者一种轻藐的称呼,说他们是只顾自利而不行利他工作的自私者。乘是乘用交通工具,也可解为交通工具的本身。大乘学者认为自利利他,广度众生者,就是修的菩萨行。菩萨行既能自求解脱,也要度人解脱,所以菩萨行的本身就是航出生死大海的一艘大船,所以称为大乘。认为部派学者的思想,偏重于自度而不轻言广度众生,所以被称为小乘。但在部派佛教的本身,他们固然不喜接受小乘的头衔,事实上他们的思想境域虽不及大乘佛教的开阔,部派佛教也未必仅是自利的,否则他们的传教事业,势必停顿而归于灭亡。因此,在佛教学中,宁以部派佛教的名目来称呼小乘佛教,则较相宜。
所谓部派,即是由于学者们对佛法所采观点的不同而出现了各种学派。主要的学派,即是前面所说的两大流与三大系。三大系是由上座部及大众部的两部而来,从思想的分判来说,大众部与上座部下说一切有部的两者最为明显。追寻其 源流,以修道论而言:上座部重禅定、重戒律;大众部重智慧、重实用,这是由于三无漏学的偏重偏轻而分为两流。以认识论而言:大众部根据缘起观而立论,观缘起而知现象皆空,所以重智慧的启发和生活的实用;说一切有部根据无常、无我观而立论,要想在无常、无我观的境界上恒久不变,那要靠修持的工夫的达成,所以持戒习定而至三业清净,乃是必行的步骤。缘起观是观一切现象的成因,无常无我观是由观察到了一切现象均不出乎因缘聚散的原理而得的结果。大众部与上座部各执其一端,故分成两流,这在原始佛教时代却是一味一体的。
由小乘而大乘小乘佛教及大乘佛教,都是从原始佛教中流出。我一向以为,由成人而至解脱,是佛教基本要求;由个人解脱而求得众生大家解脱,乃是佛陀化世的本怀。修五戒、十善而成为一个美好的人格;修四圣谛、八正道而解脱生死;修六度、四摄而广度众生,这就是成佛的阶梯。
佛陀的宗旨,是希望一切众生皆能成佛;但是,成佛的工夫,要靠长时间的修行。所以众生学佛,自可各有进程,从修五戒、十善,渐次进步而修六度、四摄。
因此,近代的太虚大师,将佛法分为五乘的三类,所谓五乘,即是:人乘、天乘、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所谓三类,即是: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大乘 不共法。也就是说:五戒、十善,是做人的准则,是生天的资本,也是求解脱、求成佛的必修课程;四圣谛、八正道,是声闻、独觉、菩萨,共同必修的课程;六度、四摄,则为菩萨独修的课程。把五等的佛法,归为三类,故称为五乘共行的、(除人乘及天乘而)三乘共行的、大乘不(与其他四乘)共行的。
教人成为一个好人,乃是一般伦理的共同要求;教人求生天国,乃是一般宗教的共同希望。所以也受佛教的重视,并且列为基本的修养,所以称为五乘共法。教人超越人天而入于涅槃,乃是佛教的特色。修证涅槃境的,有三等人:一是由于听闻佛的声音言教而修成的人,称为声闻;二是生于没有佛法可闻的时地,凭他们自己的宿根而独自对于宇宙现象观察悟彻的人,称为独觉;三是以弘誓大愿,生生世世,自度度人的人,称为菩萨。人天二乘,不能解脱生死;声闻与独觉二乘,虽已解脱而尚没有成佛;菩萨是虽能解脱生死而不愿抛弃尚在生死中的受苦众生,唯有解脱了生死而仍自由往返于生死之中救度众生的菩萨,才能毕竟成佛。
因此,人天乘法,虽受佛教的重视,却不是佛教的重点;声闻、独觉的解脱生死,虽是佛教的重点,却尚不是佛教的目的;唯有菩萨的自他兼济而尤重于利他的成佛法门,才是佛教的目的。所以,一般大乘教徒所指的小乘,便是声闻与 独觉,通常合称之为「二乘人」。为别于声闻、独觉二者的小乘,菩萨因而被称为大乘。由此可见,菩萨精神是伟大积极而入世者的表征,也唯有菩萨行的大乘法,才是佛陀化世的本怀。也可见出,中国民间误以一切牛鬼蛇神的偶像,都用菩萨的称呼,无异是给菩萨两字的最大误解了。
但是,佛陀的本怀虽是菩萨的大乘行,然于《阿含经》中看到,在佛陀时代并没有太多的菩萨。菩萨的精神,虽在佛陀及其许多大弟子的言行中表露出来,被称为菩萨的人却仅有两位:一是释迦世尊尚未成道之时,称为释迦菩萨;二是佛陀座下的一位比丘,佛陀预记他在此后将来人间成佛,那是弥勒菩萨。至于大乘经中的菩萨,例如文殊、善财、宝积、维摩诘、贤护等,虽不载于阿含原始圣典,却也确有其人。只因数次结集佛法的中心人物,都是比丘僧团的声闻众,偏重于解脱道的精神,未将适用于在家弟子的大乘教法收入,所以佛灭之后的五百年间,佛教的发展,乃形成小乘的势态。大乘思潮则在默默中流行,有的是单独流行;但其主要的思想仍附于声闻僧团的发展,渐次由小乘部派的内容,而成为大乘的先驱。
思想的演进由小乘入大乘的思想递演,其间关系非常密切。例如原始佛教所讲生命的主体,是第六意识,在小乘的部派时代,则由第六意识的功能中,分 出了另一种名目,大众部称为「根本识」,上座部下的犊子部称为「非即非离蕴我」,由犊子部分出的正量部称为「果报识」,分别说系的化地部称为「穷生死蕴」,说一切有部之下的经量部称为「细意识」或「一味蕴」。这些名目的功用,到了大乘佛教,就成了第七末那识及第八阿赖耶识。
由原始佛教的四圣谛,分成有为法及无为法的两大纲。苦、集、道三谛,属于现象界的有为法;灭谛则为本体界的无为法。对现象而言,大众部主张「现在有体,过未无体」。也就是说:过去的成绩,已集于现在的一点;未来的发展,也从现在的一点中延伸。所以只有现在的价值,因为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的尚未出现。说一切有部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也就是说:过去的时间虽已不存在,过去的价值依然存在;未来的时间虽尚未来,现在的价值之中,却已蕴含了发展出未来的因素。所以,一切现象的价值,从过程上看是实有,从其所能产生的影响上看是恒有的。对本体而言,说一切有部主张无为法只是三个,它们是寂静不动的,是有为法的终局而非源头。有为法的现象界是由本来染污的心性所生起,修道而入涅槃,便是无为法的境域。大众部的无为法有九个,它们是自由而活泼,既是有为法的终局,也可以是有为法的源头。因为大众部主张心性本净,本净的心性即是无为法,由于客观的烦恼杂染,才使本净的心性变为不净。
因此,基于心性本来不净之说,而着重于现象的分析,仔细地考察现象,予以对治,始能由不净而成为清净,由有为法而入无为法。由此分析考察,后来即发展成为唯识法相的大乘教义。基于心性本来清净之说,而着重于本体的发挥。深入地考察本体,现象乃是本体所流出。由此演绎,后来即成为真如缘起、如来藏缘起及法界缘起的大乘教义。所谓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所谓如来藏中藏如来,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等的思想,均由心性本净的观念而来。
大乘佛教的主流从体上说,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的关系,犹如学生与老师的关系;没有小乘佛教,大乘佛教虽然别有接自佛陀本怀的源流,却也无从生根立足;大乘的思想固要借助小乘思想的培育,大乘的弘扬也有待于小乘僧团的努力。纵然大乘经典如《维摩经》、《胜鬘经》之鼓吹在家菩萨的伟大卓越,真正对于大乘佛教的建树者,却都是出身于声闻教团的出家菩萨。例如马鸣、龙树、提婆、弥勒、无着、世亲,无一不是现的声闻形态的比丘大德。
大乘佛教的教义博大高明,实非短短的篇幅所能介绍。就其粗枝大叶而言,可以分为三大主流:
(一)般若中观系:此系源出于原始佛教的缘起观,经大众部的孕育,至龙树菩萨而集大成。《阿含经》中说:「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 此灭故彼灭。」这就是讲的缘起缘灭的道理。缘生之法,无非假相,故到龙树的《中观论》中,就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般若经》是阐扬空义的大乘经典,此所说的空,不是对有而说的虚无之空,乃是舍有而不离有,乃是非空非有的中道观,所以称为般若学的中观系。此系以龙树及提婆为代表人物。龙树大约是西元一五○至二五○年间的人,提婆大约是西元一七○至二七○年间的人。在此二人之前,初期的大乘经典,如般若、华严、法华、净土圣典等,已经成立。在此二人以后,继起发展此一系统的大师,又有佛护与清辨等人。往后,中观学者便融于密教之中而在印度消失。
(二)瑜伽唯识系:瑜伽是禅定的工夫,根源于原始佛教,经过上座部小乘佛教的推演,在西北印度最为盛行,由瑜伽行而得的宗教经验,称为瑜伽师的法门。此系所重的一部《瑜伽师地论》,即是瑜伽行者得自宗教修持的自内证,所以托称由无著菩萨亲从弥勒听闻而传之于世。实则,此一弥勒既非佛世的弥勒,也非来自天上的弥勒,而是在无着稍前大约西元三○○年左右的历史人物。
至于唯识,就是追寻现象界的根由,无非出于染污的心性──第八识所变现。心性本来不净的思想见于说一切有部,第八识的先驱思想,则已见于部派之中。唯识学派对于现象界的研究分析,分为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不相应行 法。这是从原始佛教的五蕴无常观,经过小乘佛教的推演,至无着与世亲而集其大成。无着大约是西元三一○至三九○年间的人,世亲大约是西元三二○至四○ ○年间的人。在龙树以后,无着以前,中期的大乘经典,如《涅槃经》、《胜鬘经》、《解深密经》、《入楞伽经》等,也已成立。世亲以后,继起的大师,则有陈那、护法、安慧等人。到了西元第七世纪以后,中观系及瑜伽系皆因密教的盛行,而入于密教之流。
(三)净心缘起系:这是根据心性本净的大众部思想而来,有泛神论的色素。这在佛陀时代的原始圣典中,已有线索可寻。唯因为佛陀的宗旨,唯在使人达成解脱的目的,对于本体论及现象论等的哲学问题,佛陀并不重视。但是,由小乘佛教到大乘佛教所产生的哲学方法的解释观点,虽然未必出于佛说,只要合乎三法印的原则,纵然是从外教方面吸收来的东西,同样也是佛法。
净心缘起的内容,包括有真如缘起观、如来藏缘起观、法界缘起观。《大乘起信论》,即是此一系统的主要论书;大乘的密教,即是此一主流之发展的最高代表。最初由心性本净而谓众生本具佛性,然在大乘的显教尚须于长时间修持菩萨道,始能成全佛性。到了大乘的密教,便倡即身成佛之说,主张以观想自己与佛合一,观想成功,也就成佛了。
以上三大主流的分划,近世的中国佛教界,颇有论诤,太虚大师标名为:1.法性空慧宗,2.法相唯识宗,3.法界圆觉宗。印顺法师别有看法,他标名为:1.性空唯名论,2.虚妄唯识论,3.真常唯心论。我是根据大乘思想的源流,参考太虚及印顺二师的见解,做了如上的分类介绍。
佛教在印度的灭亡
印度的后期大乘佛教,即是密教。自西元第七世纪,密教渐渐盛行。显教重于教理的探索,密教重于教仪的遵行,诵陀罗尼真言咒语,筑坛供养诸尊,结手印以示诸尊的本誓,建立曼荼罗以配置佛、菩萨、诸天的诸尊。所谓密教,乃是只可心会身行而不可用言语道说的最高原理。密教不是人间成佛的释尊所传。释尊是化身佛,他的报身在色究竟天,称为大日如来。密教即由报身佛所说的无上秘密大法,胜过化身佛所说的显教佛法。由于各部密乘的部主本尊均有眷属,所以把外道的诸天鬼神都纳入了密教的护法系统。
密教的开祖是龙猛(Na─ga─rjuna),直接传承自本尊金刚萨埵。密教译成汉文的有两部重要圣典,一部是《大日如来经》,约在西元第七世纪中叶,成立于西南印度;另一部是《金刚顶经》,是在西元第七世纪末叶,成立于东南印度。由于波罗王朝的崇信保护,密教在印度开出了全盛的花朵。自西元七五○年至一一九九年之间,这就是印度佛教的最后一景。
因为,在印度教中有一派的杜尔嘉女神崇拜,曾经一度极为盛行。后期的密教中,有些部派为了迎合时流,也接受了这个性力派的观念和行法,将男女交接的肉欲主义赋予理论,加以实践,称性交谓之大乐,将行淫称为无上瑜伽。因此全失原始佛教的圣洁与朴实。
学者称此肉欲主义之前的密教为右道密教,称此肉欲主义的密教为左道密教。因为印度教性力派的文献称作怛特罗(Tantra),无上瑜伽的密典也称为怛特罗,所以英国学者便将左道密教名为怛特罗乘。
由于晚期密教的腐败,加上回教徒的入侵印度,佛教在印度便接受了灭亡的命运。西元一二○三年,回军烧毁了建于第八世纪的密教根本道场超岩寺(Vikramas、ila),并且杀光了印度诸地的佛教僧尼之时,印度佛教便告终结。
菩萨及其他佛教是无神论者,因其不信有一个宇宙的创造神及主宰神。但在最初与佛教接触的人,往往又会将佛教当作偶像崇拜的多神信仰。例如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就把佛教称作迷信的偶像教徒。原因是在佛教除了佛陀之外,尚崇拜菩萨,也承认许多的神鬼。
本来,菩萨是指尚未成佛之前的释迦太子悉达多。当释尊成佛之后,他自己是佛,也承认一切人均有成佛的可能。所以,菩萨这个称号,可以用于一切誓愿 成佛的人。凡是继续指向其成佛的理想而努力的人,均得称为菩萨。
作为一个菩萨的条件,主要是修六度法门,但其也因修为的深浅不等而有层级的分限。从最初发心,到成等正觉,高下悬殊。若能到达彻悟宇宙本体是一种空如的实在之际,便是圣位的菩萨了。
因此,菩萨的理念,对于大乘佛教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大乘的理想是藉菩萨行的精神而表现,菩萨不以自求解脱苦痛为目的,故亦不以涅槃为终局,乃在生生世世与众生做伴侣,救济众生,并使众生皆成佛道。于是,人人皆得成为菩萨。菩萨可有各种不同的身分,出家沙门或在家信徒,只要善尽人的义务,同时实践成佛的理想,他就可称菩萨。
菩萨既是成佛的基础,又是以救济众生为己任的人,所以民间对「万家生佛」的菩萨,备极敬仰。佛教则以菩萨为佛教徒的榜样或模范来尊崇。于是,即将成佛的大菩萨,例如观音、地藏、文殊、弥勒等,便成了佛教徒崇拜的第二层对象。甚至觉得菩萨的灵应,常在人间的日常生活中出现,要比寂静入灭了的佛陀,更加亲切贴己。
佛教本不崇拜偶像,佛灭之后,尤其当希腊人来到印度而受佛教的化导之时,总觉得空无依傍,所以仿照希腊人的神像,雕刻了佛像。往后,一些特受崇 仰的大菩萨们,也被雕刻了偶像。从此,佛教就有了偶像崇拜的色彩,唯其对偶像致敬之时,并不会以为那便是佛菩萨的本身,只是藉此作为象征,一如国民对国旗的致敬,国旗乃系国家的象征而已。
仅仅自求解脱的小乘圣人,称为罗汉。这些罗汉解脱之后,自然也将舍小入大而成菩萨。
至于神鬼,佛教把他们列为众生的一种类别,既不视其为圣,也不崇拜他们。相反地,佛教徒诵经念佛的功能之一,便是为了对群神说法,给鬼类开导,使他们也能得到佛教的利益,避恶向善,乃至解脱。
佛教的文献佛教的研究工作者,主要是对佛教文献的整理与判析。一般人之误解佛教为迷信,原因即在未能涉猎佛教的文献。
通常是以三藏十二部来称佛教全部文献,三藏是指:
(一)经藏:由佛菩萨及罗汉弟子们所说的法义,编集起来的类书称为经藏。
(二)律藏:由佛对弟子们的生活规定,制定章则条文的称为戒,记载制戒原委及经过情形的称为律。
(三)论藏:对于各种法义的解释及辩论,称为论藏。
比之于基督教,经藏相当福音书的性质,论藏相当神学书的性质,律藏则无 相当之书,或者稍类于犹太教的律法、印度教的法典。其内容的程度则无法比拟。
所谓十二部,是指佛典所用的十二类体裁:1.长行(散文),2.重颂,3.授记,4.孤颂,5.无问自说,6.因缘,7.譬喻,8.本生(佛的过去生中事),9.本事(佛弟子过去生中事),10.方广(大乘广大经义),11.未曾有(神变不思议书),12.论议(辩论问答)。故其非指十二种经书。佛典是随着时代而日渐增多,历代佛教名着入藏,藏经便越来越多。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正编五十五册,收有九千余卷。多数中国人的佛教着作尚不包括在内。另有译成西藏文及巴利文的许多典籍,中国尚付阙如。
第五节 隋唐以前的中国佛教
佛教的传入佛教初传中国,究竟始于何时,史家众说纷纭。近代人的看法,大致是以后汉明帝永平十年(西元六七年),遣使迎取迦叶摩腾与竺法兰至长安为始。那时译出了《四十二章经》,藏于国家图书馆的石室之中。但据近代学者的考证,现存的《四十二章经》并非出于汉人手笔。然由史料中看,后汉桓帝延熹年间(西元一五八─一六六年),楚王刘英,崇奉黄老与浮屠之教,桓帝宫中亦 建黄老与浮屠之祠。到了后汉献帝之世(西元一八九─二二○年),有笮融建佛堂,亲自率众修持诵经法会。以此可见,佛教传入中国之有信史可查的,至迟是在桓帝时代;但是,早在秦始皇时代(西元前二二一─二一○年),即已有了佛教传来中国的消息。
其实,佛教来华的情形是渐次进入的,大概先由来往于西域的商人,在有意无意间带来一些佛教的事物;这在秦始皇时代,可能已经开始。至于中国人之信仰佛教,大概是到后汉时代才开始。
中国之有佛经,有信史可考的,是在后汉桓帝时(西元一四七─一六七年),由安息国来华的安世高及由大月氏来华的支娄迦谶,开始译出。到后汉之末,又有竺朔佛、安玄、支曜、康巨、康孟详、竺大力,自西域相继而来,从事佛典的翻译。这些翻经师的姓氏,均系中国人根据他们祖国的国名而安上的,安息国的人姓安,大月氏(音支)的人姓支,天竺(印度)的人姓竺,康居国的人姓康;乃至初期的中国僧人,也随西域来华的老师而姓。在此初期的诸译师中,安世高译出三十四部四十卷,多为小乘经典,支娄迦谶译出十三部十七卷,多为大乘经典,这是中国初期佛教的两大译师。
支娄迦谶所出的《般若经》,特别受到中国人的注意。当时的中国,老庄的虚 无主义非常盛行,般若的空义虽不即是虚无,却能利用老庄的思想做基础而与中国的思想界相互沟通。
三国时代的佛教三国时代(西元二二一年以后)的佛教,以北方的魏国及南方的吴国为流行地,有关蜀国的佛教史料则很少。魏废帝之嘉平年中(西元二四九─二五三年),中天竺的昙摩迦罗到洛阳,译出《僧只戒心》,并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此为中国之有戒律及受戒之始。嘉平之末,又有康僧铠译出《郁伽长者经》。甘露年中(西元二五六─二五九年),帛延译出《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一般人以为此经是支娄迦谶所译,这是净土信仰流入中国的表征。当时有位值得注意的人物是支谦居士。支谦的祖父是归化中国的大月氏人,支谦虽生于中国,却能博通六国语文,他就学于支娄迦谶的弟子支亮,合称之谓三支。支谦于汉末由魏避乱到了吴国,被孙权礼为博士,潜心译经,计出《大明度经》、《维摩经》、《阿弥陀经》等大小乘经三十部共四十卷。
在吴国的吴大帝赤乌十年(西元二四七年),生于交址的康僧会来到吴都建业,感得佛舍利而使孙权为建佛寺,号为建初寺。此为吴国有佛寺之始。康僧会译有《六度集经》等,并为译出的经典作释,因此而使江南的佛教,臻于兴隆。稍后,支谦亦由魏至吴,译出大量的佛经。
三国时代,仅于五十年之间,从佛教的发展上说,尚是启蒙阶段,故在思想的建树上,可述者不多。所足注意者,由于朱士行(西元二○二─二八二年)的讲解《般若经》,每以老庄思想来说明般若的空理,所以颇受当时思想界的欢迎。同时,三国时代正在崇尚清谈之风,有名的竹林七贤即活动于那时,他们主张虚无放纵,隐遁林下,嗷啸不羁。佛教的般若性空之学,被接通了老庄的虚无主义,故亦为之相得益彰。
到了两晋时代,佛学与老庄的关系越密,佛教徒积极运用老庄以释佛经的结果,便形成了「格义佛教」,其实这与佛法的本义,未必相投。
对于中国佛教的建立,晋代有几位杰出的人才,一是有语言天才并被尊称为敦煌菩萨的竺法护来华,他译出了《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涅槃经》等经,约一百五十部三百卷。这对佛教文化的贡献,实在太大。另一位是佛图澄来华,他本人是位神异超卓的神僧,又由他对于世出世法的渊博,受业弟子几达万人。他的门下弟子,便给中国佛教的义学,开了光辉的先风,其中特别是道安的成就最为殊胜。
道安与慧远道安(西元三一二─三八五年)是中国佛教史上第一位大思想家。他不通梵文,但他利用译出的佛经,加以条理的注释,乃是第一位注经家。 以前的人对佛经虽有讲释,但均未有体系。所以他于中国后世佛教的发展影响很大。
道安初居襄阳,于十五年间讲说不辍,声望远播。致有北方的前秦王苻坚(西元三五七─三八四年),以十万人攻取襄阳,迎取了一个半人,那就是弥天释道安及四海习凿齿,前者为一人,后者算半人。
道安编集译经目录,为僧尼制定行仪,统一僧尼的姓氏,一律为「释」氏,使佛教完成组织化的教团。在思想方面偏重般若学,理想上则以愿生兜率净土为依归。重于生活的实践及思想的启发,所以道俗风从,望闻西域。
道安的弟子很多,而以庐山的慧远(西元三三四─四一六年)最着。慧远受学般若于安公之门,后兴禅法于江西的庐山,并以西方净土为其指归,创结白莲社,修持念佛法门。他在庐山三十多年,未尝一度下山,自律极严而又诲人不倦。他虽不曾下山,却对佛教文化的发扬抱有极高的热忱。他遣弟子赴西域求梵经,又迎佛陀跋陀罗至山中,并助其译经、讲演及着述。
在印度,宗教师的尊严超过刹帝利的王者阶级,所以佛僧不礼敬王臣,乃有明文。到了中国,此制行之殊非容易,第一位积极倡导「沙门不敬王者论」的,便是慧远。当时由于庾冰于东晋成帝咸康六年(西元三四○年)主张沙门应敬拜 王者,而有此一论诤。
法显与鸠摩罗什东晋之世,除了道安及慧远,尚有法显(西元三三五─四一七年)之西行求法。西行求法的汉人始于朱士行,国人求法而对中国文化有大贡献的,则以法显为第一人。他除了译经,并为我们留下了一部被世界史学家们珍为宝的《佛国记》。
但是,中国翻译史上的第一重镇,却要首推鸠摩罗什(西元三四四─四一三年)。这是由道安的建议,苻坚派吕光带了大军征服龟兹(今之新疆库车),而把罗什迎来中国。
他到长安之际,苻坚已亡,后秦的姚兴代起。姚秦也极崇佛,罗什于十二年间,译出了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佛典,其中包括《般若经》、《维摩经》、《法华经》、《无量寿经》、《大智度论》、《中论》、《十二门论》、《百论》、《成实论》等。由他所译的经论性质而言,他是偏重于龙树般若系的介绍。罗什所译的文字,简明俐落,诵之琅琅上口,所以迄今的佛经诵本,也多采罗什所译。
他的门下,号称三千,中有四圣十哲,而与孔子媲美。因之由他门下即有三论、成实、涅槃等学派的产生。僧肇、僧叡、道生、道融,即其最杰出的弟子,所谓「关内四圣」。
南北朝时代东晋灭亡,继之而起的王朝,在南方有宋、齐、梁、陈,在北方有魏统一五胡。魏再分裂东西两半,东魏之下为北齐,西魏之下为北周,最后由隋而统一南北。约历一百六十年间。南朝的帝王多信佛教并予保护;北朝则曾有魏太武帝及北周武帝的崇道毁佛运动之发生;唯其毁佛时间,均不太长久,所以复兴的机运,反使北朝留下了伟大的佛教石刻艺术,如洛阳龙门的石窟,即其一例。
同时,北方佛教译经事业及弘化工作,也不乏其人。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西元五○八年),印度的勒那摩提及菩提流支等来华,译出的主要佛典为《十地经论》(略称《十地论》),并且大事弘讲,因此而产生了地论宗的学派。到菩提流支的弟子道宠,勒那摩提的弟子慧光,又将地论宗分为南北二派,道宠为北道派,慧光为南道派。
在南朝方面,历朝信佛,特别是梁代,尤其隆盛。
宋代的佛教以《涅槃经》的研究最盛。此时有道生的顿悟成佛说,又有慧观的顿、渐、不定说。因此而有慧观开创中国佛教教相判释的先驱,将种种教典,由杂然无序而加以整顿为体系化、组织化。这对后来的各宗教判,影响很大。
经齐而至梁武帝即位(西元五○二年),佛法隆极一时。梁武帝自己信奉佛法 而研究佛法,并讲说佛法,乃至三度舍身出家。相传中国禅宗的初祖菩提达摩(西元?─五三五年),即于梁武帝时自印度来华。及陈代兴,又有印度来华的真谛三藏(西元四九九─五六九年),翻译及着述,约达八十多部三百卷。因此,罗什、真谛,加上唐之玄奘(西元六○二─六六四年)、不空(西元七○五─七七四年),并称为四大翻译家。
宗派的兴起中国佛教的经典,由于西域及印度高僧大量、陆续的翻译,渐渐多了起来。佛典在西域乃至追溯到印度,就已有了学派之间的互相出入,到了中国自亦难免宗派的分张。
宗派的成因是由于各个不同的环境、时代、人物的因素。所以,受了当地、当时及当事人的识见,便对一味的释迦遗教,做了不同角度与不同方式的容受及再发明。这也是自由思想的、进步思想的、民主思想的必然结果。
在隋唐以前,北中国有人依小乘的《阿毘昙心论》而成立毘昙宗,依大乘的《十地论》而有地论宗,依大乘的《摄大乘论》而有摄论宗。在南中国,有人依大乘的《中论》、《百论》、《十二门论》而有三论宗,依小乘的《成实论》而有成实宗,依大乘的《涅槃经》而有涅槃宗。但是,到了隋唐时代,由于新兴宗派的茁起,以上各宗,除了三论宗之外,均为新的宗派所融摄而失去了独立的精神。实 则,在隋唐以前的中国佛教,仅有研究性的学统,尚无分河饮水的门派。故有人研究《十地论》,同样也研究其他的经论,不自局限于一经一论的范围。各经是佛陀为了适应不同根机的听众而做不同角度的阐说开演。论是菩萨们根据各自的所学所证的心得而做成。所以彼此立场的互有出入,那是意料中事。学者专究每一经或一论,他就成了每经、每论的专家。但是专家却又未必即是开创门派的祖师,这是隋唐以前的大致情形。
到了隋唐时代,中国本位的佛教抬头,此乃为了适应中国本土的固有文化,故有纯中国的佛教宗派出现。例如天台、三论、华严、唯识、南山(律)、净土、禅、密等各宗,相继出现。这就是有名的隋唐大乘八宗。其中尤以天台、华严、禅宗,根本就是中国化的佛教,所以也最受中国人的欢迎;三论、唯识与律宗,因其印度的色彩浓厚,故在中国就不能做长久性及普遍性的弘扬了。
第六节 隋唐八大宗
天台与三论天台宗以《法华经》为中心,以《大智度论》、《涅槃经》、《般若经》等做依傍,宗本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将大小乘一切经教做了「矛 盾的统一」。
天台的得名,是由于智顗(西元五三八─五九七年)住于天台山,智顗所创的宗派,便称为天台宗。他曾应晋王杨广(后之隋炀帝)召为授菩萨戒,被晋王尊称为智者大师,后来即以此号及天台大师之名通行于世。
智者大师被誉为东土小释迦,他有卓越的宗教经验,更有渊博的学识基础。他自成一个体系的佛学思想,组织精微,又富说服性及感化性。所以他对中国佛教的贡献之大,在这一方面,堪称独步古今而无与伦匹。
智者大师的学说既是思辨的,也是实践的。他对《法华经》的讲述,由其弟子灌顶辑录而成的有「天台三大部」:《法华玄义》、《法华文句》、《摩诃止观》。止观即是佛教的实践方法。他以五时八教的教相,判释释尊的一代时教。所谓五时,是将释尊一生说法分成五个时期,说出五类经典,此有一偈:「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谈,法华、涅槃共八年,华严最初三七日。」这是说,初时二十一天说《华严经》,其次十二年中说《阿含经》,第三时期八年中说方等经典,第四时期二十二年中说般若经典,第五时期最后八年说《法华经》与《涅槃经》。所谓释尊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的过程,就做了如上的分配。
其实,五时的分判是由于四教的要求而出。所谓四教就是藏、通、别、圆。将四教分隶于说法的仪式及教法的深浅,便成了化仪四教及化法四教,共为八 教。把全部大小乘经分成四等,以藏教最浅,以圆教最深最高。高深的《法华经》包摄了一切教义,所以称为圆教,所以《法华经》是经中之王。智者大师就以《法华经》来大一统整个的佛法。
再说三论宗,南北朝时,即有僧肇等的三论学者,到了智者大师同时,又有吉藏(西元五四九─六二三年)出现,他住于嘉祥寺,故号嘉祥大师。他着有《三论玄义》及《大乘玄论》等书,发扬三论宗教。此亦多少受了中国文化的影响而产生,因于印度未尝有此宗名,而嘉祥思想之中,亦不乏中国色彩。此宗以不立一切法为主旨,破邪即表显正,所以唯破不立,基于诸法缘生即是性空的道理,不假空有,中道是从,扫尽诸妄执见,便显诸法本性。
吉藏大师也有教判方法,称为二藏与三轮。小乘的声闻藏与大乘的菩萨藏,是为二藏。他以《华严经》及《法华经》的地位最高,故称《华严经》为根本*轮。自《华严经》到《法华经》之间的一切大小乘经典,称为枝末*轮。称《法华经》为摄末归本*轮,是为三轮。这种分类教判的看法是否恰当,自然尚有讨论的余地,因诸宗各自站一岗位,多少均含有褒自贬他的意味。佛陀设教本系一味,当初似未有高下之判。此实由佛教思想史的发展而出现的差别之争。
华严宗隋朝祚短,统一不到三十年,即亡于唐。初唐最盛的两大新宗,一 是玄奘所传的法相宗,一是贤首(西元六四三─七一二年)大成的华严宗。
贤首本名法藏,他先参与于阗三藏实叉难陀(西元六五二─七一○年)的华严译场,这是《华严经》第二译本,称为新译。译成,即奉敕开讲,先后达三十多遍,并着有《华严探玄记》,以及《五教章》等一百余卷。因与天台大师并称为两大哲人,尊为贤首大师。
天台宗主张诸法实相,华严宗则倡说唯心缘起。唯心,也即是一心,或真心。认为差别的诸法,不外乎一心的实相所现,这是绝对的唯心论。不论宇宙的现象或本体,无不由此一心出,亦无不还此一心中。
在教判上,立五教十宗。所谓五教,即是小、始、终、顿、圆。此实与天台的四教无多差别,仅将天台的别圆二教,化成终顿圆三教;甚至可说,顿圆二教的性质,不出天台圆教的范围。天台以法华的位置最高,贤首则以华严高出一切之上。十宗是将五教内容的广说,分大小乘的性质,共有十种类别。贤首以圆教摄尽大小乘一切法,因为差别的诸法,不离一心的实相,所以在现象有差别,于本体则统一。若以圆教的立场看,一切差别并不存在,故说事无碍、理无碍,理事无碍、事事无碍。既云事事无碍,故在华严法界(宇宙)观中,乃是重重无尽(无始无终、无边无涯)的境界。此所谓事,即是宇宙现象;理,即是宇宙本体。
贤首的弟子,有清凉澄观(西元七三八─八三九年)。澄观又传宗密(西元七八○─八四一年)。在学统上说,他们是一脉相承,在思想上却又有各自的创获。此宗到了唐武宗会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灭佛之后,即趋于衰弱不振,但仍不绝如缕。
唯识宗唯识宗又名法相宗,此系玄奘所传,但由他的弟子窥基(西元六三二─六八二年)的条理组织而大成。
玄奘是中国译经史上第三位译经大家;以成绩而言,却是第一位大译经家。以中国译经史乃至翻译史而言,他是空前的,虽不敢说是绝后,但是迄今尚未能有一人可望奘师的项背。
玄奘三藏留印十七年,回国后译出《大般若经》六百卷,以及《瑜伽师地论》、《大毘婆沙论》、《成唯识论》、《俱舍论》等大部头的经论,总共七十多部一千三百余卷。他是译经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他以前的称为旧译,在他以后的称为新译。他使中国的佛教文化达于顶峰状态,他手着的《大唐西域记》,与法显的《佛国记》,以及此后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同为研究东方史学上的珍贵文献。
唯识宗的宗义所本,号称六经十一论,实则是以《成唯识论》为中心,这是玄奘三藏接受窥基的建议,站在印度护法论师的立场,兼采其他九家之说,糅译 而成。印度的唯识学系,是由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颂》为源头,对此三十颂而作的释论,连护法在内,共有十家。奘师在印度留学的老师戒贤,乃是护法的传人。所以,《成唯识论》的主要立场,是护法系的唯识思想。
大成中国唯识学的,是玄奘的弟子窥基大师。他不但开讲《成唯识论》,并作有《成唯识论述记》、《成唯识论枢要》等书,号称百本论主,可见其着述之宏富,非同寻常了。他以《大乘法苑义林章》及《成唯识论述记》两书,奠定法相唯识宗的基础。又因窥基大师住于慈恩寺,号为慈恩大师,唯识宗也就另名为慈恩宗了。
法相唯识是一体两面,由识所现的一切世出世法,总名为法相,故又名法相宗;一切法相,无非唯识所现,所以称为唯识宗。《成唯识论》主要是讲八个识的能变与所变。吾人生命的主体,不是固定的灵魂,而是变动不已的识。识有八个:眼、耳、鼻、舌、身、意、第七末那、第八阿赖耶。生命现象的表达是靠前六识,善恶业的出纳经理是第七识,善恶业的仓库则是第八识;第八识是生命的根源。在凡夫,是虚妄染污的,称为识;至成佛,是真实清净的,称为智。如要转识成智超凡入圣,便得修行五重唯识观:前四重是观唯识相,第五重是观唯识性。相是虚妄的,性是真实的,此观修成,便是转识成智的工夫。
此宗的思想绵密,非有高深的哲学修养,不足登其堂奥,故于窥基之后,虽有智周继起弘扬,不久即告衰落了。
戒律与净土在佛灭度以后的印度,在部派佛教的时代,差不多各派均有其传诵的律藏。这些律藏的原本如是相同的,但此原本今已经不传,所传的仅是各部派的律藏,那是多少已加入了各派自己的色彩,译成汉文的,即有五个部派六种不同的戒律。此所谓不同,是指各部的取舍及释义,而非根本的条文。我国的律宗,不过是根据昙无德部的《四分律》而开出。
在唐代,研究《四分律》的,分有三派:
(一)法砺(西元五六九─六三五年)系统的相部宗。
(二)怀素(西元六二五─六九八年)系统的东塔宗。
(三)道宣(西元五九六─六六七年)系统的南山宗。
其中以道宣律师的一系最有内容,后来所说中国佛教的律宗,也即是南山宗;其余两系均未见发扬。此亦有其原因,因为道宣律师乃是唐初有数的大学者之一,他除对于《四分律》的阐扬,着有「南山三大部」之外,同时也是一位唯识学者,尤其是一位伟大的佛教史学权威。
南山律宗之较受中国人的欢迎,除了道宣的博学,尚有另一原因:中国文化 的心胸开阔,拒小不拒大,所以小乘佛教在中国始终推展不开。《四分律》原系小乘教,道宣则以唯识学的观点解释《四分律》,认为《四分律》并不限于小乘,而是通于大乘的。因此,此宗的宗脉,相续迄于南宋之际,始告中绝。
再说净土宗,早在梁武帝世的昙鸾(西元四七六─五四二年),尝被武帝敬为肉身苦萨。后遇菩提流支,授予净土法门,是为净宗之始。到了唐代,又有道绰(西元五六二─六四五年),继承昙鸾的思想,讲《无量寿经》达二百遍,每日称念弥陀佛号七万声,盛弘净土。至道绰的弟子善导(西元六一三─六八一年),即大成净土宗,他以长安为弘化中心,皈依者道俗云集。因为天台及华严等理论的佛教,对一般群众无法契机;净土的信仰,只要学会称名念佛,便得信仰的受用,所以极受民间欢迎。
善导的主要着作是《观无量寿经疏》,鼓励末世造恶的凡夫,但能皈心净土,念佛求生极乐,必可如愿往生。后代以为称名念佛起于庐山慧远,实则慧远的念佛是念佛的相好、佛的法门、佛的实相。
因此,净土宗老早就有了分流:第一是慧远流,第二是善导流,第三是慈愍流。
慈愍三藏名为慧日(西元六八○─七四八年),他曾留学印度十三年,回国后 即传念佛往生之说,他的思想大致与善导相同。
净土宗的主要典籍是三经一论:《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以及世亲所造的《无量寿经论》(即《往生论》)。
禅宗与密宗禅宗始于梁武帝时菩提达摩的来华,因武帝不投禅机,所以达摩入嵩山面壁。但是禅法之东来,应该始于后汉时的安世高译出的禅经,不过那是小乘禅,大乘禅则始于佛陀跋陀罗(东晋罗什时自印度到长安)译出的《达磨多罗禅经》。
现在我们所知的菩提达摩,他的主张是二入与四行。所谓二入:是指入禅的门径可有两条,一是由理而入,二是由行而入。理入是摆却一切妄想计执,达于实证「真性」的一体无二之境,面壁作观的修行法;便是训练自心凝注一境,不作自他之想,不见凡圣差别,入于寂然无为的状态。所谓行入,便是四行:1.报冤行,2.随缘行,3.无所求行,4.称法行;此乃从生活中求体验的四种观想工夫。
达摩系的禅学,经过慧可(西元四八七─五九三年)、僧璨、道信(西元五八 ○─六五一年)、弘忍(西元六○一─六七四年)而发扬光大。其他各宗,大抵是以首都为弘化中心,禅宗则以山林为修道根据。
自五祖弘忍以下,传出惠能(西元六三八─七一三年)及神秀(西元?─七 ○六年)二人,分裂为南顿、北渐二派。北方的神秀,活动于洛阳及长安一带;南方的惠能,化导于广东、广西等地。他们两人均为弘忍的大弟子,都是禅宗第六代的身分。但到后来,由于惠能系的思想,契合中国文化的本质,在南方的弘传,特别繁盛;神秀一系,未数传即归于绝。所以佛教史上只承认惠能是衣钵真传的禅宗六祖。
禅宗主张不立文字,直指心源,虽在不得已时也要假于言说,然那仅是标月之指、求鱼之筌,行者不当以指为月、抱筌作鱼,道理尽在不言不语之中。心源无色无相,不落言诠。一切的教理语文,是思辨的东西,不是当下的本体;顿悟的禅,乃是直觉的、会心的实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禅境,唯有亲验,才能领会其中滋味,无法用任何符号来表达它的。
这是活泼、生动、简朴、实在、自由的一种宗教信仰,所以它能在中国盛行千百年,而不受政治成败及社会治乱的影响。在惠能大师门下,出有南岳怀让(西元六七七─七四四年)及青原行思(西元六六○─七四○年)两大高足,又分张为两大禅统。南岳之下,出百丈怀海(西元七二○─八一四年),制定《百丈清规》,开了丛林农禅的先河。唐末会昌法难及后周世宗的破佛,各宗均遭摧残几尽之后,独禅宗仍能藉山林而繁兴不替。故于唐末五代之际,禅宗大盛而分为五 门,那就是临济、曹洞、沩仰、云门、法眼。
最后介绍密宗。以上诸宗,均系中国僧人所开,唯独密宗,乃为印度来华的僧人所创。在唐玄宗开元年间(西元七一三─七四一年),有印度的善无畏(西元六三七─七三五年)、金刚智(西元六七一─七四一年),以及金刚智的弟子不空三藏(西元七○五─七七四年)来华,合称为开元三大士。尤其是不空三藏,译出了一百一十部一百四十三卷的密教经典。善无畏译出《大日经》及《苏悉地经》等,传授胎藏界曼荼罗。金刚智传授金刚界曼荼罗。不空译出《金刚顶经》,加上《大日经》及《苏悉地经》,完成了密典三大部。故在开元天宝之间(西元七一三 ─七五五年),密宗盛极一时;但至武宗灭佛之后,此宗在中国就一蹶不振了。
当以上的隋唐大乘八宗相继成立之后,以前的毘昙宗、俱舍宗、摄论宗,均附于唯识宗而流传;涅槃宗寓于天台宗;地论宗归入华严宗;成实宗依附三论宗。因此,大小各宗开合的结果,仅成为大乘八宗了。
第七节 发展的趋势
各宗的盛衰唐朝经过二百九十年而亡,其下则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约五十年间,称为五代,以下便入宋朝。
中国佛教史上,将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的破佛运动,称为三武一宗的法难。在后周世宗破佛不久,即为宋太祖起而修建佛寺、保护佛教。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西元九八○年),又有印度的法天、天息灾、施护等来华译经;自太祖开宝四年(西元九七一年)起至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西元九八三年)止,中国的第一部雕版《大藏经》五千零四十八卷,刊行完竣。
至于教学方面,各宗之中可述者有禅宗、天台、华严、律宗。到了元朝,由于朝廷崇信喇嘛教,各宗遂趋于衰途。
天台宗有山家与山外之诤,两派学者辈出。
华严宗在此时代再兴,但与儒学思想交涉,吸收了儒家的若干成分。
律宗出有允堪(西元一○○五─一○六一年)及其法孙元照(西元一○四八─ 一一一六年),尤以元照灵芝律师(西元一○四八─一一一六年)最为杰出。
禅宗,由五门而开出七派,称为五家七宗,即是由临济宗的义玄(西元?─ 八六七年)一系,又出了黄龙慧南(西元一○○二─一○六九年)及杨岐方会(西元九九六─一○四九年),分别称为黄龙派与杨岐派。杨岐第三代为圜悟克勤(西元一○六三─一一三五年),着有《碧岩录》。
此时期中,曹洞宗有天童正觉(西元一○九一─一一五七年)及万松行秀 (西元一一六六─一二四六年),倡导「默照禅」;云门宗有雪窦重显(西元九八○ ─一○五二年)及其弟子大慧宗杲(西元一○八九─一一六三年),倡导「看话禅」;法眼宗有永明延寿(西元九○四─九七五年),主张禅净双修。
禅宗本以不立文字做标榜,为了方便接众,不免有开示的法语。在此时期,禅门大德的法语,多被记录成书,称为语录。率真的语录文体,竟为中国文学史上带来了文体的革新运动。同时,由于禅宗思想的清新悦心,所以又启蒙了宋明儒家思想的再造,那就是宋明的理学。
佛教与儒道的交涉当三国及南北朝时代,佛教利用老庄学说以解释佛经;到了宋代,儒者周茂叔(西元一○一六─一○七三年)作《太极图说》,基于《易经》之语而说明宇宙生成的过程,但他的思想是受了《大乘起信论》的影响。程明道(西元一○三二─一○八五年)及程伊川(西元一○三二─一一○七年)所创的易经哲学,特别是伊川,接受华严的影响至深。集周程之学而大成的朱熹(西元一一三○─一二○○年),同样受了华严的启发。明代的王阳明(西元一四七三─一五二九年),同样是受了佛教(尤其是禅宗)的影响。结果,他们接受了佛教,又攻击佛教,效仿禅宗又攻击禅宗,所以近人批评他们是「坐在禅床上骂禅」。
南宋河北的新道教全真教的兴起,主要也是受了佛教的影响。在佛教史上,虽与道教的关系常常不甚愉快,但多系站在民族自尊心的立场,所表现的排外事件;此与儒家的韩愈、欧阳修、朱熹等人所表现的心态,完全相同。终究,学术文化乃天下的公器,不论是明取或暗吸,儒道二家实际上均对佛教做了价值上的肯定。同样的,佛教自输入之初,就已设法投合中国文化的型范;天台、华严、禅,在印度是找不到它们的。当然,它们的根源基础是产生于印度,却是经过中国化了的宗教。因此,到了明代,儒释道三教同源之说,便自然地成熟了。
三教当然各有其分际,所谓同源之说,不过看出中国文化的容受性罢了。所以到了近世,由于欧美新知的输入,又把此一三教同源的观点推翻。但是,佛教文化已促成了中国文化的壮大,已成了中国文化的一大主流,乃是不争之论。
佛教国际大势佛教发源于印度,未几即因阿育王(西元前二七二年即位)的护法,派遣高僧及正法大官做国际的宣化;南方至锡兰岛;北方至叙利亚;西方远达埃及等地。此后,南方的由于文化环境单纯,未有太多的变化;西、北方则由于希腊等其他文化的感染,佛教也就由单纯而至于繁复。
事实上,国际的佛教分成南传巴利文系、北传梵文系,均是发展的佛教。佛灭百年之后,小乘的部派渐次分张,由小乘的分张到大乘的综合,综合为空有两 系,这是印度境内北传的发展。大乘是发展佛教,小乘也是发展佛教,均为原始佛教的发展成果。
南传的范围,以锡兰为中心,今日的缅甸、泰国、高棉、寮国、越南之一部,以及中国云南边境的摆夷族,均属这一系统,一向被称为小乘佛教。北传的是通过西域的桥梁,以中国为中心,今日的韩国、日本、越南之大部,均属这一系统;直接由印度传入而略与中国有点渊源的西藏佛教,乃是北传的另一系统,其范围则以西藏为中心,延伸至苏俄境内的贝尔加河,至西伯利亚,至尼泊尔、不丹,至新疆、蒙古、满洲,元朝时代则遍及中国大陆。这两大北传系统,均为大乘佛教。今日全世界的佛教徒约为六亿人口,占世界三大宗教的第二位,少于基督教的九亿人口,多于回教的四亿人口。至于世界各国的佛教内容,已非本书所能介绍,可请参阅本人所编的《印度佛教史》、《西藏佛教史》及《日韩佛教史》等书。
近百年以来,由于交通发达,彼此接触频繁,所以佛教已在走向大小乘统一化的途径。大乘佛教圈中以日本为中心,他们在明治维新之后,从各地学会了梵文、巴利文、藏文,并且利用欧洲的语文及新的治学方法,将各系的佛典,做了细密的比较研究和整理发掘的工作。现在日本的佛教,有短期大学二十九所,大 学十六所,大学附设的研究所有八所。单是第二次大战结束以来,所授专门研究佛学的博士学位的人数,已超过了一百大关。他们在美洲各地的传教工作,也有了辉煌的成果。
小乘佛教圈中,以锡兰为中心,他们出了不少人才,他们给印度佛教做了反哺,同时也接通了走向欧美弘法的路;泰国的佛教,现在是南传国家中最盛的一支,他们有两所佛教大学。
我们中国,现在尚未创办起一所佛教大学!实在说,自清末以来,国家多难,佛教也受到多方面的摧残,所以元气大伤,立于今日的世界佛教之林,颇有衰退落伍之感。因此,民国初年以来,即有太虚大师倡导革新运动,由于应兴应革之事太多,所以迄今尚未达成预期的目的。但是,一般有识的佛子,无不在努力于革新的事业,所以近年来派有好多僧尼,赴日本及泰国留学,国内也办了很多佛学院和宣传用的刊物。到一九六七年十月为止,台湾的各大专院校中,也有了二十一所的同学,成立了二十三个佛学研究社,它们包括台大、师大、政大、成功、东吴、中兴、辅仁等各着名校院。
从这些迹象,都已显示了佛教在国际间,正在面对着新时代的新现实,加紧脚步,做着适应与复兴的努力。
比较宗教学索引
一划
一元
一切祠
一味蕴
一神主义
一神教
一体三身
一炁化三清
二划
二元论
二分法
二乘人
二神教
二十一地狱
七条善行
七众
七陆七海
七项信德
七祸
七层天
九丹
九鼎
九还丹
九畴
人文科学
人祠
人神同形主义
人道主义
人体牺牲
入楞伽经
入团式
八仙
八正道
八卦
八宗
八部神王
十二生肖
十二因缘
十二门徒
十二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