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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僧法师: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三十六‧不发誓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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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不发誓戒 若佛子。发是十大愿已。持佛禁戒。作是誓言。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复作是愿。宁以热铁罗网。千重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复作是愿。宁以此口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于信心檀越百味饮食。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卧大流猛火。罗网热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种床座。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味医药。复作是愿。宁以此身投热铁镬。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千种房舍屋宅。园林田地。复作是愿。宁以铁锤打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恭敬礼拜。复作是愿。宁以百千热铁刀矛。挑其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他好色。复作是愿。宁以百千铁锥。劖刺耳根。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听好音声。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嗅诸香。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复作是愿。宁以利斧。斩破其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着好触。复作是愿。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而菩萨若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上条是不发愿戒,这是不发誓戒。「誓」者,是必固之心,特别坚固的心。勇猛自矢,期于不退;勇猛就像箭似地,只能往前走,期于不退。愿,以导其前,在前边领导;誓,以驱其后,在后面推动。比喻一列火车,愿是火车头,在前边能把车厢拉动;誓,是推动机,它在后边推动,必要推动机发动力量,才促使车头前进。这两个作用,就比方我们的修行,有誓有愿,才能达到究竟的目的。又愿是以进德修善为力用,誓则以防非灭恶为功能。 「十大愿」:指前戒中十愿。前戒已明十大愿。行菩萨道者,务必先发此十大愿,复而作大誓。此戒作誓有十三节,共为五科: (一)欲染之誓。(二)供养之誓(五节)。(三)恭敬之誓。(四)六根之誓(五节)。(五)度生之誓。共五科十三节。 (一)欲染之誓:诸障道因缘中,莫重于色欲。律云:「猛火刀山,但伤一期生命。女人YIN染,堕地狱中,受无量苦,兼伤法身慧命。」故菩萨宁上刀山,投火坑,也不与女人作非梵行也。 (二)供养之誓(次五节):信心檀越,本为供养修道人,助其成就道业。今若破戒受供,则苦报必剧,难可免哉。故菩萨发誓不破戒,藉此自动鞭策,毋令放逸,?诸利养,而并非发誓不受供养。所谓「三心不了水难消」,又云:「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吃后不修道,披毛戴角还。」吾人岂不思之慎之!但亦有人谓信施难消,欲自营生业,自己做点买卖,自己赚点钱,自己维持生活,以免虚受檀越之惠施。然不知此行,非但无补于破戒,更犯邪命,是小知小见之谬解矣! (三)恭敬之誓:此节是誓不破戒,并非誓不受人礼拜。又有人谓戒德多亏,故低身答拜,你给我磕头,我就给你还礼。甚至礼天神,敬白衣(在家人)。此种行为,与阿谀谄媚,曲意奉承,岂有异哉?当知出家人,语默动静,谈笑戏说,尚有分寸,丝毫不逾矩。若礼鬼神,敬白衣,卑躬下首,既无救于破戒,更败坏沙门威仪。弄巧反拙,亦愚痴也! (四)六根之誓(次五节):五根(眼、耳、鼻、舌、身)相对五尘(色,声,香,味,触),皆以破戒之心为主。故第六意根,为前五根之主宰。文云「食人百味净食」者,前面是以破戒受人供养而言,此处是指邪心贪着滋味而言。当知贪着滋味,即是破戒心,所以不可贪着滋味。故知一切诸根犯戒者,皆以心为主。 (五)度生之誓:修菩萨道,必要誓度一切众生,毕竟成佛,方堪称佛弟子。若不发上来诸愿,犯轻垢罪。 具缘:此是遮业。为防退心,触境不发,随事结过。出家五众全犯,在家既不受人供养礼拜,但亦应发六根度生之愿誓。第五度生誓,唯遮不开,因为这是菩萨道之根本。此戒三缘成犯。(一)无心发誓:意谓根本不欲发此大誓。(二)不愿所誓:虽发誓,但其心不随喜。(三)虽立速忘:发誓后,转眼即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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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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