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3
大愿法师讲解
一切恶莫做,一切善应修。
遍调于自心,是则诸佛教。
若离于杀生,一切皆爱敬。
恒无病长寿,常乐不害法。
一切所生处,恒乐佛所行。
常遇佛法僧,速成无上觉。
诸位善知识,首先请大家发菩提心,为自他超出轮回,得到暂时和究竟的安乐,所以我们来学习《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上午略讲了五戒殊胜的功德利益,并且讲了这是我们得到现世的幸福和人天福报的基础,也是我们将来得解脱的基础。
制戒因缘
释迦如来最初制定不杀生戒的制戒因缘,是因为佛陀有一次在广严城胜慧河边的时候,为诸比丘说不净观,教比丘众修习不净观(根据《四分律》第二卷的记载),然后佛陀两个月时间去专门坐禅,除了半个月布萨的时候参加以外,其它时间弟子们不能见到佛陀。
其他弟子在修习不净观的时候,确实很厌恶自己这个身体,对自己这个身体过去造了无量的恶业感到很羞愧。因为极度厌恶身体的心,有一些比丘就自己拿起刀来自杀,有一些就服毒,也因为那些天魔外道干扰的缘故,很多比丘没有成就就命尽了。
另外有一位比丘就去找一个鹿林梵志,是一个外道,跟他说:“我修习不净观,所以我觉得这个身体很秽恶,如果你把我杀掉,我这些衣钵就给你了。”鹿林梵志受了魔的蛊惑,就真的拿刀杀掉这个比丘,总共杀掉有六十位比丘。
佛陀在后来布萨的时候,发现比丘明显地少了,就问阿难陀怎么回事,然后才知道是很多的比丘弟子修习不净观已经自杀,或者教他杀。佛陀因此缘而制定不杀生戒。
五缘成犯
不杀生戒,这个杀生有一些是说五缘成犯:第一缘是人、第二是人想、第三是起杀心、第四是有方便、第五就是前人命断。
第一,犯这个不杀生戒,大家要知道,一般来说是不会犯根本戒。也就是说要真正地完全破掉这条不杀生戒,一般是不会的。他所指的第一个对境是人。
第二,人想,就是说自己心里面也知道,也认定对方是人。
第三,杀心,他有一个想伤害对方的预谋的一个动机。
第四,兴方便,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或者是内色,或者用手、用脚、用其他的肢节去伤害对方;或者用非内色,用石头,或者用其它的一些器械来伤害。还有一种是内非内色,比方说他手拿一个木棒子去伤害对方,那么手是内色,木棒子是非内色。还有一些是咒杀,还有一些是毒药,有些地方他们会捉蜈蚣,让蜈蚣互相吞食,最后剩下的一只蜈蚣就是最毒的,把它弄死,磨成粉,然后就念一些咒语,放在人的饮食里面,或者其它里面,就是所谓的蛊毒,这样子去伤害人。
第五,前人命断。
这样子的五缘就是成不可悔,不可以通过作法忏清净,所以称为犯根本罪。
还有一些说法,是说三个条件:1、知是人;2、预谋而有杀念;3、杀死。这样子是犯波罗夷罪,犯极重罪。事实上只是开合不同:知是人,这里面有人、人想,两方面了;然后杀死对方,第三个条件就包括了兴方便和前人命断,所以也是五条。
金刚乘里面,他们有一个说法是四个条件,也是说犯根本,犯根本罪:基、发心、加行和究竟。基也就是对境,然后有恶心,有加行和究竟,如果具备了这一些条件,就是犯波罗夷罪。否则的话是伤害,或者过失,没有构成完全破掉杀生罪。
另一个方面,自杀在法律上面虽然不加以定罪,但是在佛法中间认为自杀是非常愚痴的行为,并且是罪恶的行径。因为个体的生命不仅仅是属于自己所有,我们的生命是众缘和合的,属于父母亲,属于民族,属于国家,属于社会,所以要能够回馈、回报、造福社会。并且自杀以后也无法解决原来的问题,还犯了一个杀业,后世容易堕恶道之中,所以为佛弟子遇到任何情况都是不可以自杀,遇到任何痛苦都应该努力地积福忏罪,不可以作贱自己宝贵的生命。
但是对于那些犯自杀的人,已经受了五戒,然后他又因为极大困苦的缘故,也没有真正透彻明白佛法,他自杀是犯支分罪,没有犯根本罪。因为要等到他自己命尽的时候,这个自杀才能完成。他自杀命尽以后,马上就转入到中阴身阶段了,所以他生前所受五戒的戒体已经失去了,就无法结成根本罪了,只是因为他前面的发心和加行就构成支分罪。
不杀生戒最重的就是杀人,其次是杀非人,伤害天龙鬼神,比方说有一些咒,学咒的人会咒龙,用咒来控制龙。伤害这些天龙鬼神是属于杀非人,这个罪又次一些。
再次一等是杀畜生道的众生,这个杀生的罪又次一些。杀畜生道的众生之中,杀形体大、寿命长的众生这个罪业比杀形体小、寿命短的众生的罪又要重一些,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会有这些轻重的不同?
在戒律论《日光疏》里面有一个解说,为什么杀人的这个杀生罪是犯得最重?因为人身非常珍贵,依靠人身可以产生三宝。根基具足,如释迦佛一样,可以在人间以人身示现八相成道,有一些传承说十二相成道,这样子成就佛宝,这是依人身而成就;然后依人身,六根具足可以出家修行,为僧宝;然后佛宝与僧宝这个心相续之中所产生的法宝;所以三宝依人身而产生、而立。所以伤害人的话,犯这个杀生罪是最重。并且依人身可以获得别解脱戒、无漏戒和禅定戒,所以杀人的业是最重的。
其次,杀非人的罪业为什么次之呢?因为依非人的身体无法示现成佛,佛都是在人间示现成佛,示现八相成道。但是依非人的身体可以产生法宝和僧宝,依非人的身体不可以受别解脱戒,但是可以受无漏戒和禅定戒,所以说杀非人犯杀生罪又次之。
更次之是旁生。畜生,依畜生身无法产生三宝,也无法受持三戒,别解脱戒、无漏戒、禅定戒,都无法受持。如果是伤害旁生,这个罪就比较轻,所以他们犯佛制罪又次之。
但是无论你杀人、杀非人、杀旁生,都是一样地犯自性罪。这个不杀生戒的内容就包括了不杀人、不杀非人、不杀动物。
第四个方面是不得损害植物。五分戒本上面说:“若比丘杀众草木,波逸提。”也就是说,比丘不可以去伤害草木。佛经上面有说到一条龙,头上面长了一棵树,也是因为他做比丘的时候曾经伤害过草木。
并且现在的南传佛教,小乘佛教的国家,好像斯里兰卡、缅甸那些比丘,早上就只能够到地上去捡掉下来的鲜花去佛殿供佛,沙弥就可以把花摘下来去佛殿供佛,因为比丘的戒律上面就规定不可以损害植物。那是什么原因呢?因为草木上有一些鬼神,依草附木,是为了不让这些鬼神生嗔恨心,不坏鬼神村,所以佛陀才制定不杀生戒的这个微细来说是不要损害植物。
如果我们能够守持不杀生戒,所有的生命形态都可以得到保护,所以说不杀生戒也称为慈悲戒,这个是不杀生戒的定义,五缘成犯,被杀的对境是人、非人、动物,乃至于不得损害植物。
三种杀生
还有就是三种杀生不可以造。
一、不可以自己动手去杀生。严格来说,如果是浪费时间,暴殄天物,都可以说是犯杀生戒。比方说闲得无聊了,叫几个人来打麻将,如果你已经受五戒,应该来说是有犯不杀生戒,虽然没有犯根本,但是还是有恶作。因为你浪费自己的时间,生命是由时间组成的,浪费自己的时间是犯杀生,浪费他人的时间也等于是谋财害命。如果暴殄天物,食品、用品不知道珍惜,这一些都是依靠人的精力才做成的,所以浪费的话,一方面是消耗自己的福报,另一方面也是犯不杀生戒。
二、教他杀。教他杀这个罪业人类犯得是非常重。我们看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是几千万人无家可归,几百万人都丧生,是人类历史上规模非常大的教他杀。所以我们都能够守持不杀生戒,对于世界和平有极大的利益。还有比方说现在的一些邪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中国的*轮功,这些邪教都有犯教他杀这个罪业。
三、见杀随喜。这些是犯杀业。
杀生的罪业,它的轻与重有几个方面的分别——
一、与用意有关。
1、明确地知道对方是有情,人或者动物,其中以伤害人这个罪业最重,由于三毒烦恼的缘故去起杀的恶念,这个是最重的。因为人是万物之灵,他有自我防卫的能力,要伤害他的话,用的精力、精神很多,然后造的恶业很重。
2、无意中间杀害牛羊、蚂蚁、小虫子,虽然有罪,但是比较轻,是属于恶作。
3、第三是虽然伤害有情,但是杀伤他们的时候,不单单是没有伤害他们的心,也不知道是有情众生。比方说经典上面记载:有一位阿罗汉,他已经完全双目失明了,不小心走到一个蚂蚁窝里面踩死很多蚂蚁,很多比丘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犯了不杀生戒,就问佛陀,佛陀说无罪。就是说罪非常轻微。
二、与动机有关。
看你的动机是什么,出发点是什么。如果动机是保护众生,在大乘菩萨戒来说,帮助众生的这种动机是可以成为菩提道的资粮。比方说释迦牟尼佛因地为了救五百商主,并且令那个强盗不造杀五百人的恶业,所以释迦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然后杀掉那个强盗。这样子虽然外相上面有伤害众生,但是动机是非常贤善的。
明朝末年,有一位跟李自成同时起义的张献忠,他带领军队打到四川的成都。打了很久,这个城池攻不下来,他很嗔恨,很愤怒,所以成都这个城破以后,张献忠攻进去就下令屠城,要把全城的老百姓都杀掉。
当时有一位大德就挺身而出,劝张献忠不要屠城。张献忠就想着:“你要劝我不屠城,这就是强人所难。”所以他就出一个点子说:“法师,我现在准备很多酒肉,你是出家人,如果你能够当着我和大家的面喝酒吃肉,我就可以答应你不屠城。”也就是说你那个是强人所难,所以我也强你所难。
这位大德就毫不犹豫,马上当着张献忠的面饮酒吃肉。张献忠肯定不能食言了,所以也就禁止屠城。
大乘的菩萨能够非常圆融,为了救度一切众生,自己发心意乐是非常好,宁愿自己因为违反一些戒律,受一点痛苦,但是愿意救度一切的众生,以这样子贤善的动机也就非常好了。
还有比方说抗日战争时候,我们佛弟子也是要能够止暴安良,要能够维护国家,不是以嗔恨心去伤害对方,而是以一种菩萨舍己为人的精神,所以也是非常好。
还有一种是没有伤害众生的心,但是无意中间会伤害到。比方说,佛陀住世的时候,浴室里面因为很多天没有用,天气很热,生了很多小虫子。比丘去做卫生就不敢做了,回来请问佛陀,佛陀说:“不为伤虫,是为清理浴室。”所以比丘就很放心去做。
三、与投入杀生的精力有关。杀人比杀动物的罪业要大,因为人有防卫的能力,有智慧,要花很多的精力去谋划,所以这个恶业极重。并且人能够产生三宝,能够受持别解脱戒、无漏戒和禅定戒,所以伤害的话业很重。
四、与所杀的对象有关。人中最重的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这个称之为五逆罪。因为恩德极大极大,所以罪不可忏,除非有一些特殊的方便,否则是堕无间地狱。这是最重的,其次是杀人,再次是杀非人,再次是伤害动物。
【又复堕胎者,与有胎女人吐下药,及灌一切处药,若针血脉,乃至出眼泪药,作是念:“以是因缘,令女人死。”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
“亦犯不可悔罪”,这个就是讲堕胎。
【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若为杀母故,堕胎,若母死者,犯不可悔罪;若胎死者,是罪可悔;】
为什么这个胎儿死了“是罪可悔”呢?因为他的动机是伤害这个怀孕的母亲,所以是在母亲这边得方便罪,不于胎儿这边得罪。因为他没有杀胎的心,所以胎儿死了,“是罪可悔”。
【若俱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俱不死者,是中罪可悔。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就是说胎儿已经有了命根、身根、意根,但是眼、耳、鼻、舌,这个四根还没有形成。如果是伤害作堕胎的话,这个胎儿死了就犯不可悔。一般来说在胎中七天以后就会形成好像一个凝固的酥油一样,凝酥,他有一个名字叫做歌罗仙,或者迦罗仙。如果以杀心,兴方便,去让这个胎儿死亡,也是犯不可悔,所以犯堕胎这个业是很重。《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上面说,胎儿因为没有生出来,所以他很清净,好像阿罗汉一样,所以堕胎这个业是非常重。“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若母死者,是中罪可悔;】
为什么母死是中罪可悔呢?因为是在胎儿边得方便罪。
【俱死者,是犯不可悔。是名堕胎杀法。】
如果伤害这个胎儿,这个母亲死掉了,胎儿肯定会死掉,所以这样子是犯不可悔。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母亲宿世有这个业,胎儿没有这个业,母亲死掉了,胎儿不会死。比方说,我们讲到的火生长者,他母亲已经死了,拿火来烧的时候肚皮就会裂开,小孩子就会跳出来,还没有死掉。
【按腹者,使怀妊女人重作,或担重物,教使车前走,若令上峻岸,作是念:“令女人死。”死者,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后因是死,是罪不可悔;】
这里面其实有微细的分别,如果当时没有死,以后死了,这个中间一直有一个相续不断的杀心,这是犯根本。但是他当时这个动机是要杀死她,然后这个人没有马上死亡,在这个人没有死亡之前,前面作伤害的那个人起后悔心,这是犯支分。
【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若为胎者,如上说。是名按腹杀也。】
也就是说让这个怀孕的女子去劳作,或者兴一些其它方便去伤害。
【遣令道中死者,知是道中有恶兽饥饿,遣令往至恶道中,作如是念:“令彼恶道中死。”死者,犯不可悔;余者亦犯,同如上说。是名恶道中杀。】
【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身根、命根歌罗逻时,以杀心起方便,欲令死。死者,犯不可悔罪;余犯,同如上说。】
“歌罗逻”,翻译为凝滑,状如凝酥,好像凝结的酥油一样。就是胎儿入胎以后七天,称为“歌罗逻时”。在这个时候“以杀心起方便,欲令死,死者,犯不可悔罪。”
【赞叹杀,有三种:一者,恶戒人;二者,善戒人;三者,老病人。】
【恶戒人者,杀牛羊、养鸡猪、放鹰、捕鱼、猎师、围兔、射獐鹿等,偷、贼、魁脍、咒龙、守狱,若到是人所,作如是言:“汝等恶戒人,何以久作罪?不如早死。”是人因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猎师的师,就是狮子的狮,通假字。
对于那些从事恶业的人,我们为佛弟子不能够劝他死,要劝他改恶从善,劝他转变这个职业。有一些人他不知道,就说:“哎呀,你看你一天到晚去杀牛、杀羊、杀猪,你每天造那么多恶业,寿命那么长,造的恶业就很重,不如你早点死掉算了,还不用造那么多业。”如果那个人听了你的话死掉了,你就是犯不可悔,无作戒体就破掉了。如果那个人没有依你的这个说法,死亡的话,也是中罪可悔。
【若恶人作如是言:“我不用是人语。”不因是死,犯中可悔罪。若赞叹是人令死,便心悔,作是念:“何以教是人死?”还到语言:“汝等恶人,或以善知识因缘故,亲近善人,得听善法,能正思惟,得离恶罪,汝勿自杀。”若是人受其语,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还有一种情况,他前面劝那个造恶业的人,从事不好职业的人自杀,然后他自己又后悔了,又希望他去亲近善知识,改恶从善。如果对方听了没有死,是犯中罪可悔。
【善戒人者,如来四众是也。若到诸善人所,如是言:“汝持善戒,有福德人,若死,便受天福。何不自夺命?”是人因是自杀,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自杀者,中罪可悔。若善戒人作是念:“我何以受他语自杀?”若不死者,是罪可悔。若教他死已,心生悔言:“我不是,何以教他善人死?”还往语言:“汝善戒人,随寿命住,福德益多故受福益多,莫自夺命。”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有一些人他是修善业的,念佛修行。如果另外一个人跟他说:“哎呀,你现在修行这么好,但是人世间这么复杂,你现在修行正是有正念的时候,干脆趁你这个正念的时候你赶快死掉算了。不然以后时间久了,还不知道你能不能够保持正念。”如果这样子劝他,那个人因此而死了,是犯不可悔罪。
还有一种就是老病,这个都是用口去蛊惑人家,让人家自杀,如果对方是自杀了,就是犯不可悔罪。
【老病者,四大增减,受诸苦恼,往语是人言:“汝云何久忍是苦?何不自夺命?”因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若病人作是念:“我何缘受是人语自夺命?”若语病人已心生悔:“我不是,何以语此病人自杀?”还往语言:“汝等病人,或得良药,善看病人,随药饮食,病可得瘥。】
“瘥”的意思就是好起来,病愈。
【莫自夺命。”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这一类是说,如果有人年纪很大了,比较老了,或者有病苦。另外这个人跑去跟他说:“哎呀,你病得那么严重,又那么痛苦,干脆早点走算了。”这样子是犯不可悔罪。
尤其是我们学佛的佛弟子一定要注意,如果家里面有一些长辈,父母亲年纪很大了,然后病得非常痛苦,非常疼痛,真的是生不如死,你不可以劝他安乐死。
现在医院里有这个安乐死,确实他病得很厉害了,给他打一针就走了。可不可以这样做呢?不可以。如果是你的父母,要是看他太痛苦了,你心是好的,希望不要让他老是受这个痛苦,让他安乐死,打一针就了结了,就算了。可不可以这么想?绝对不可以。为什么?
因为第一个,如果你这样子做,你的父母亲真的是已经死了,佛制罪里面你就犯了一个根本罪,然后从自性罪来说,你犯了一个五逆罪,堕落到五无间地狱。
不要说好像病得很严重,太痛苦了,真的不忍心看到他那样子受折磨,受痛苦。你要怎么想?如果他头脑清醒,赶快劝他念佛;如果他不清醒,你自己要至诚恳切帮他忏悔,帮他念佛,帮他转这个业。
你要明白一点,不是说这一针打下去,他好像在人世间不受苦了,他命终了。你以为他的痛苦就消除了?你搞错了。打一个比方,他在人间还要受苦五分钟,但是你提前结束了,你在五分钟之前就请医生给他打了一针,那有个什么害处?他的第二生每一天都要受五分钟比这个更痛苦一千万倍的苦。所以反而是加多了很多倍,不要以为是帮他减轻了痛苦,你是帮他加重了痛苦,你那个想法就是非常愚痴的。
并且来说,你自己还要因此而受恶报,因为你犯的两种罪都很重,犯根本罪,犯五逆罪,佛制罪也犯了,自性罪也犯了,这个就很糟糕。所以佛弟子不可以自杀,更加不可以说,如果家里面有长辈年纪很大了,病得很厉害,想着:“哎呀,早点走算了。”这样子想就很错误,一定要帮他积福忏罪,要帮他消除宿世的业障。你要想,今生今世无论他怎么痛苦,他这个痛苦跟地狱里面的痛苦比起来是千万分之一都没有。你不要想着让他现在提前一点结束,实际上他的罪业没有尽,将来就更痛苦,受苦的时间更长,所以千万不可以用什么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