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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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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 民国莲宗十三祖——苏州灵岩山寺印光大师 又智本既能持月十斋,年三斋,何不长斋,食彼之肉,养我之身,人固习而安之,试一反思,则将战惧不安,况实杀之食之乎。孟子谓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夫与子皆长斋,汝何忍不长斋。净业正因,以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为第一。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以非杀无肉故,以钱雇人代杀故。 扶球当名福球,以环球之祸,由于不知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事理,遂致任自己野蛮心,行弱肉强食,互相残害之惨事。 汝既皈依佛法,当以此事此理,由自行而渐及于他,俾一切内而眷属,外而乡党邻里与一切相识之人,同知此理,同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戒杀护生,吃素念佛,则杀业消而风俗淳厚,神人和而天下太平矣。 诸恶莫作二句,乃三世诸佛之略戒经,切勿浅视,当从举心动念处审察。若能推致其极,尚可以上成佛道,况其余福慧果位乎哉。佛于大乘经中屡言之,非出于阴骘文,乃文昌帝君引用佛经耳。其余修持净业之说,文钞中具说之,此不详书。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一《复袁闻纯居士书 》 声明:如有发现我们文章、图片或视频侵权,请通过邮件(见首页)与我们取得联络,我们在接到通知后会立即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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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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