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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悟法师语录:事理圆融生无生(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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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则决定生,去则实不去”二语,上句说事,下句说理。事是即理之事,谓生即不生,非直以生为生也。理是即事之理,谓不去而去,非直以不去为不去也。两句作一句看,则事理圆融,所谓合之则双美也。若两句作两句看,则事理分张,所谓离之则两伤也。若不合此两句作一句,便当演此两句作四句,谓“生则决定生,生而无生;去则实不去,不去而去。”虽为四句,义亦无增,合为一句,义亦无减,总一事理圆融耳。与其执“去则实不去”之理,不如执“生则决定生”之事为得。何也?以执事昧理,犹不虚入品之功。若执理废事,便不免落空之诮。以事有偕理之功,理无独立之能故也。以有生为生,则堕常见。以不去为不去,则堕断见。断常虽同一邪见,而断见之过患深重,故不若执事之为得,然总不如圆会二句为佳耳。 声明:如有发现我们文章、图片或视频侵权,请通过邮件(见首页)与我们取得联络,我们在接到通知后会立即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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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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