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庵大师:发菩提心的因缘(八)--中国佛教法师开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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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庵大师:发菩提心的因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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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何忏悔业障?经言:犯一吉罗,如四天王寿五百岁,堕泥犁中。吉罗小罪,尚获此报;何况重罪,其报难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举一动,恒违戒律;一餐一水,频犯尸罗。一日所犯,亦应无量;何况终身历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为优婆塞戒,尚不具足;何况沙弥、比丘、菩萨等戒,又不必言矣。问其名,则曰我比丘也;问其实,则尚不足为优婆塞也,岂不可愧哉!当知佛戒不受则已,受则不可毁犯;不犯则已,犯则终必堕落。若非自愍愍他,自伤伤他,身口并切,声泪俱下,普与众生,求哀忏悔,则千生万劫,恶报难逃。是为发菩提心第八因缘也。(摘自《劝发菩提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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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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