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法师:金刚经讲话(节选)(2)--中国佛教法师开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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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云法师:金刚经讲话(节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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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繞,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在早晨时,以等于恒河沙等身布施;中午时,又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夜晚时,也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如此一天三次布施,经过了百千万亿劫都没有间断过,这个人所得的福德,是难以计量。但是,如果一个人,他只是听闻此经之经义,诚信不疑,悟得般若真理,发心依教修持,那么他所得的福德,胜过以身命布施的人。又何况将此经书写、受持、读诵,为他人解说的人,他不但明了自己的本性,更使他人见性,所得福德,就更加不可胜数了!

「须菩提!总而言之,这部经所具的功德之大,不是心所能思,口所能议,秤所能称,尺所能量的,它重过须弥,深逾沧海,不但功德大,而且义理深,是如来独为发大乘菩萨道心以及发最上佛乘的众生而说的!如果有人能受持读诵《金刚般若经》,并且广为他人说法,如来会完全知道此人,并眼见此人,皆能够成就不可称量、无有边际、不可思议的功德。唯有这等具备般若智慧,而又能读诵解说经义的行者,才能承担如来『无上正等正觉』的家业。为什么呢?须菩提!一般乐于小法的二乘人,执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对于此部大乘无相无住的妙义,是无法相信接受的,更不愿读诵,更不用说为他人解说了。

「须菩提!般若智慧在人人贵,在处处尊,所以不论何处,只要有这部经的地方,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都应当恭敬供养。应当知道,此经所在之处,即是塔庙,一切众生都要恭敬地顶礼围绕,以芳香的花朵散其四周,虔诚地供养。

注释

持经功德者,意即是「受持此经,功德无量”之谓也。第十四分说的是忍辱舍身,皆是在破我执;我执破后,更须悟般若真理,进而持经受典,彻悟我法二空。若能如此,则得法性功德,即是不可思议。

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

犹言上午、中午、晚上。

劫:

意译为最长久的时间。人寿自十岁起,每百年增加一岁,增至八万四千岁为一增劫;复自八万四千岁起,每百年减一岁,减至十岁,为一减劫。合此一增一减,为一小劫;集二十小劫为一中劫;世界成住坏空等四期,各经一中劫,共四中劫,为一大劫。

修持《金刚经》一共有十种方法,也就是“十法行”。(一)书写,恭敬书写本经,这就是修行;(二)供养,将经典供奉在塔里、佛殿里,以此诚心供养,以此诚心供养,也是修行;(三)施他,就是印经布施他人,使经典能够广为流传;(四)谛听,用心地听闻经义,这也是修行之一;(五)宣说,听闻了经义之后,能够为别人讲解经文,解除文字障碍;(六)受持,自己能持这个道理,在生活之中,广大地发挥,也是修行;(七)开演,把义理详细地宣说,令他人也能彻知彻悟;(八)讽诵,读诵《金刚经》也是修行;(九)思惟,就是深入义理,静默思想,以发衍经义的甚深奥妙之理;(十)修习,也就是因思而行,证入圣果。

大乘:

亦名上乘。乘,为乘载之义。佛法能乘载因地行人,由迷此岸,到达果地,觉的彼岸,所以名“乘”。声闻、缘觉二乘,只求自了生死解脱,有智无悲,不度众生,名自了汉,亦即小乘;菩萨则空有不着,悲智双运,自利利他,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故名大乘。

小法:

即是小乘法。《法华经.方便品》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佛之说法,实际并无二致,只因弟子发心不同,致使浅者见浅,深者为深,而有大小乘之别。


               能净业障分第十六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译 文

「再说,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一心修持读诵此经,若不得人天的恭敬,反而受人讥骂或是轻贱,那是因为此人先世所造的罪业很重,本应堕入三恶道中去受苦,但是他能在受人轻贱之中,依然不断地忍辱修持,了知由过去惑因而造下恶业,今信受此经,由于信心清净,便知惑业亦空,就可使宿业渐渐消灭,将来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须菩提!我回想起过去无数劫前,在然灯佛处,值遇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都一一亲承供养,一个也没有空过。假使有人,在末法之中,能诚心地受持读诵此经,所得的功德,和我所供养诸佛的功德相较,我是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不及一,甚至是算数、譬喻所无法相比的。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末法之中,受持读诵此经,所得的功德之多,我如果一一具实说出,或者有人听我说这些功德,其心会纷乱如狂,狐疑而不相信。须菩提!为什么有人听了会这样心智狂乱呢?那是因为这部经的义理甚深,不可思议,所以持受它所得的果报也就不可思议。」

注释

所谓业障,或是宿业,或是现业,皆可障蔽真如自性,在六道轮回之中,生灭无已,没有休止。若能受持读诵般若甚深妙理,洞知一切皆是幻相,皆是虚妄,则不再随境转业,而能境随人转了。深入般若,虚妄净尽,故曰能净业障。

业:

造作之义。是指行为、所作、意志等身心的活动。一般分为三种,即是身口意三业。业的性质,有善、恶、无记(非善非恶)三种。所造者为五逆十恶之罪业,将来必受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之业报;若造五戒十善之善业,将来可得人天等善道之福报。

阿僧只劫:

意谓无穷极之数。

那由他:

指极大之数,有说是百亿,也有说是千亿,或更大之数。 果报:

吾人今日所受之境,乃过去世所作业因的结果,故曰果;又为应于其业因而报者,故曰报。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译 文

这时候,须菩提向佛陀请示道:「佛陀!善男子、善女人,已经发心求无上正等正觉,应该如何保持那颗菩提心?如何降伏那妄想动念的心?」

佛陀了解须菩提再次启请的深意,微笑颔首之后,以无上慈和的声音说道:「善男子、善女人如果已经发心求无上正等正觉,应当如是发心:我应该发起无上清净心,使众生灭除一切烦恼,到达涅盘的境界,如此灭度一切众生,但不认为有一个众生是因我而灭度的。为什么呢?须菩提!如果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等分别,那么,他就不是菩萨。为什么呢?须菩提!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法名为发心求无上正等正觉的。

「须菩提!你认为如何?当年佛陀在然灯佛那里,有没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的?」

须菩提回答道:「没有的,佛陀!依我听闻佛陀所讲的意义,我知道佛陀在然灯佛那里,只是了悟诸法空相,所以没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的。」

佛陀听完须菩提肯定的答复后,喜悦地说道:「很好!须菩提!实际上,我并没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的。须菩提!如果我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然灯佛就不会为我授记说:『你在来世,一定作佛,名释迦牟尼。』正因为没有所谓的无上正等正觉之法可得,所以然灯佛才为我授记:你在来世,一定作佛,名叫释迦牟尼。

「为什么呢?所谓如来,就是一切诸法体性空寂,绝对的平等,超越所有差别的执着。佛陀已证入此理,因此才名为如来。如果有人说,我得了『无上正等正觉』。须菩提!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法,叫做佛得到无上正等正觉,只是为了令众生明了修行的趣向,方便设有无上正等正觉的假名。

「须菩提!我所得无上正等正觉,是虚实不一,不能执为实有所得,也不能执为空无,因为一切诸法万象,无一不是从此空寂性体所显现的,所以,如来说一切诸法都是佛法。

「须菩提!所说一切法,只是就随顺世谛事相而言,就空寂性体的立场,一切万事万物,都不是真实的,以此显发的事相,而立种种假名。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回答道:「佛陀!您说过:『这高大健壮的人身,毕竟是个无常虚假的形相,缘聚则成,缘尽则灭,所以不是大身,只是假名大身而已。』法身无相,又哪里有大小形状呢?」

「须菩提!菩萨也应当明白这些道理,如果作是说:『我当灭度无量的众生。』他就不是菩萨。为什么呢?须菩提!实际上没有一个法名为菩萨,如果有当度众生的想法时,就有人我的妄执,能度所度的对待,所以我说一切诸法,都没有我、没有人、没有众生、没有寿者等四法的分别。

「须菩提!如果菩萨作是说:『我当庄严佛土。』就不能名为菩萨,因为落入凡夫的我见法执。为什么呢?佛陀说的,庄严佛土,并不是有一真实的佛土可庄严,只是为了引度众生,修福积慧,涤除内心的情念妄执,而假名庄严佛土。

「须菩提!如果菩萨通达无我的真理,那么,如来说他是真正的菩萨。

注释

至第十六分为止,须菩提对于“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的道理,已然了悟于心,但唯恐诸弟子们粗尘已遣,细惑难去。因此,此分以下,再次启请佛陀终究“住”、"降”之意,以去微细无明。所以,佛陀亦以己身上事示之,使知人空法空,究竟无我之妙理。

佛陀说法,有所谓的“三周说法”:第一法说周,就是把经文的真理说出来,是为上根利智的人说;第二譬喻周,是顺应根性比较钝的众生,用种种譬喻再次推衍真理;第三因缘周,用因缘故事将义理做更进一步的叙述,使听经的众生了彻明白。

这三周的说法方式,有时连用,如《法华经》即是;有时是两番嘱累,像《金刚经》。嘉祥大师曾指出,本经的初番问答是般若道,次番问答为方便道。般若道是体,方便道是因,两者相辅相成,体用不二。 *此处可从两个层次来说:(一)自菩萨而言,如果菩萨存着我灭度一切众生的心念,那么就是落于人、我分别的陷阱里,有了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差别心,这一念生起,便“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时时都起分别念、处处都见分别相,有念有相,灭度时,那里还能不分别卵生、胎生、有色、无色的一切众生呢?既然不能平等灭度一切众生,当初所发的菩提心也等于是空谈了,怎么还能称得上是大慈大悲的菩萨呢?所以,佛陀说:“即非菩萨。”(二)自众生而言,度众生乃是在度自性众生。在后面第二十一分里,佛陀开示了众生者,“彼非众生”的观念。为什么彼非众生呢?溥畹大师说:“真如界内,绝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无自他之形相。”在真如之内,众生与佛是平等不二的,所差别的地方,是在“佛乃已度之众生,众生即在迷之诸佛”。所以,虽然灭度一切众生,事实上无众生可度,因为众生本自具足真如法性的缘故。菩萨只不过是示现众生自己本有的,令他悟解本知本觉而已。

授记:

诸佛预知弟子某世证果,及其国土、名号,而予以记别。

释迦牟尼:

为娑婆世界教主之佛名号。释迦,为其种族姓;牟尼,是能寂、能仁之义。

如来:

如,是不变的、静默的法身;来,是随缘的、变化的应身。应身纵有千百个,法身仍然是原来的那一个。

无我法:

即是“人无我”、“法无我”的二无我,亦名二空。“我”是妄情所执的实体,而此实体,人法都无,毕竟空寂。人无我:人为五蕴假合,因业流转,没有一生不变的实体。法无我:不论佛法、世法,皆为依缘假立,对待而有,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译 文

阐发了究竟无我的义理之后,才能见万法如一,见众生心如我心。

「须菩提!你认为如来有肉眼吗?」

须菩提答:「有的,佛陀,如来有肉眼。」

佛陀又问:「如来有天眼吗?」

「是的,佛陀!如来也有天眼。」

「须菩提!如来有慧眼吗?」

「是的,如来具有慧眼。」

「如来有没有法眼?」

「是的,如来具有法眼。」

「须菩提!如来具有遍照一切十界的佛眼吗?」

「是的,佛陀!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你认为,恒河中的所有沙粒,如来说是不是沙?」

「是的,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如果一沙一世界,那么像一条恒河沙那么多的恒河,这河中每一粒沙都代表一个佛世界的话,如此,佛世界算不算多?」

「很多的,佛陀!」

佛陀又问:「须菩提!如你刚才所说,佛眼可摄一切眼,一沙可摄一切沙,在诸佛世界中的一切众生,所有种种不同的心,佛也是完全知晓的。为什么呢?因为众生的心源与佛如一,譬如水流歧脉,源头是一,心性同源,众生心即是佛心,所以,如来能悉知众生心性。但是,众生往还六道,随业逐流,遗失了本心,反被六尘的妄想心所蒙蔽,生出种种虚妄心念,这种种心皆不是真实不变的心性,只是一时假名为心而已。这过去之心、现在之心、未来之心,无非皆由六尘缘影而生,念念相续,事过则灭,这种种无常虚妄之心,是不可得的。

注释

所谓“一体同观”者,即是“万法归一,更无异观”之意也。故能以一眼摄五眼,一沙摄恒河沙,一世界摄多世界,一心摄众生心。众生与佛,本来无异。众生本有佛性,与佛原来无二无别,只是众生随业迁流,忘失了本体。而佛不为业转,了悟真心。佛知众生为同体,因同体而起灭度无量众生之大悲也。

肉眼:

五眼之一。所谓五眼,即(一)肉眼:世人所具的眼根,受种种障碍而不通达;(二)天眼:天人所具的眼根,人中修禅定可得之。虽内外、昼夜皆能得见,但仍有理障;(三)慧眼:为二乘圣贤照见平等法界空无相的智慧,但因所知障故,有智无悲,虽胜天眼,犹不及法眼能悲智并用;(四)法眼:是菩萨为适应机缘,度化众生故,照见一切世出世法,差别诸相,以及众生心数,前因后果,如幻缘起的智慧;(五)佛眼:佛陀照了诸法实相,圆具前四眼,而超胜四眼者。 *此答正显示如来不异凡夫,生佛平等,如来虽具五眼,亦不离众生肉眼。

以上这五眼的五问五答,皆是要表明平等真实相本体,在圣不增,处凡不减,所谓“溪山虽别,风月是同”,不仅佛佛道同,亦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圣同圣,在菩萨同菩萨。所以虽在凡夫,亦可五眼具备,只是凡夫有所知障,各以己见为是,便不能彻见一切,局促于一偏之见。 五眼并不是说一个人长五个睛来看东西,而是同一个眼睛,就他所能看见的意义来说,有这五种不同的境界。傅大士偈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直缘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佛陀所证悟的法界真如,等同虚空,既无分别心识,则彼此一如,人我同等,众生皆是其心内之众生,当然皆能悉知。无分别心,就好像一面大圆镜,物来即映,了无遮碍,洞然明白。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拿了满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宝来布施的话,你想,这个人以是因缘,他得到的福报多不多呢?」

「是的,佛陀!这个人以是因缘,得福很多。」

「须菩提!如果福德有实在的体性,那么,我也就不会说得福德多了。正因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七宝作缘,以如是因,如是缘,所以我才说得福德多。

注释

法界者,十法界也;通化者,是指般若智慧充遍法界,无所不通,无处不化也。第十八分说的是三心不可得,既说心不可得,恐怕众生误会福亦不必修了。所以,此分告知以无福之福,无得之得的妙理。所谓“无福之福”,是虽有布施,而心无所住;“无得之得”,是虽有能所,而不着能所。因为住心布施,皆是有为的功用;不住相布施,方是无为的功用。有为的福,终有了日;无为的福,永无尽时。有为的福,是妄心所行处;无为的福,是真心见性处。

此分言,要以三心不可得之无住心为“因”用七宝作缘,如是布施,才能得福甚多。住心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限的。住相为有漏之因,不能得无漏之果。若能破此执见,即能了悟无福之福,无得之得,此般若妙智,则能通化法界,无量无边。

因缘:

一切法的生成,皆依赖各种条件。直接主要的条件为“因”,间接次要的条件为“缘”。例如种子为“因”,阳光、雨露、泥土等为“缘”,因缘和合而生稻谷。


                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译 文

「须菩提!你认为,佛可以从具足色身见到吗?」

「不可以的,佛陀!不应该从圆满庄严的色身之处去见如来。为什么呢?因为如来说过,圆满报身,只是因缘假合的幻相,缘尽则灭,不是真实不变的实体,只是假名为色身而已。」

「须菩提!可以从具足诸相中见到如来吗?」

「不可以的,佛陀!不应从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处去见如来。为什么呢?因为如来所说的诸相具足,是性德圆满而示现的幻象,是为了度化众生才显现的,并非真实的相貌,不过是一时的假名罢了。」

注释

此分说明如来的圆满报身,有相皆是虚妄,离诸相才能见性,也才能见得如来。

具足色身:

指圆满报身佛的总相,即三十二相。

具足诸相:

指圆满报身佛的别相,即一相中也有无量相好具足。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译 文

「须菩提!你不要认为我有这样的意念:『我当有所说法。』你不可有如此生心动念。为什么呢?如果有人说如来『有所说法』的念头,那是毁谤佛陀,因为他不能了解我所说之故。

「须菩提!一切言说是开启众生本具的真如自性,为了袪除众生妄念,随机化度,随缘而说,何来有法?这种种言声的说法,也只是一时的方便言语,暂且给它一个『说法』的假名。」

这时候,深具智慧的须菩提了解佛陀的深意,但又怕末世众生听闻无法可说,无说法者,这番言语,狐疑不信,于是,便请问佛陀道:「佛陀!将来的众生听了您今日『无说而说』的妙义之后,能生起信心吗?」

佛陀当下便斧底抽薪,破除弟子们对佛与众生们的分别见,说:「须菩提!他们既不是众生,也不能说不是众生。为什么呢?就法性空寂而言,他们也是佛,是尚未了悟真理的佛。佛也是众生,是已悟道的众生。但是,又不能不称之为众生,因为他们虽已经听闻佛法,生起信心,但还未能悟道,所以于事相上说,称他们为众生。须菩提!从真如本性上来说,众生即佛,原来没有什么众生不众生的,『众生』也只是一时的假名而已。」

注释

此经始终要破除人们所执的见相,前分关于佛身的见相已破除,此分更欲深入破除佛语的见相。所以,佛陀一再为众生解黏去缚,破其执见及所知诸障,希望众生能随说随泯,悟入般若妙境。“法无所说,所说非法”的用意,即在于此。

佛陀说法,无非是应机而谈,随机而说,众生听声音、看到文字,就以为佛陀在说法。其实,从法身理体之处来看,哪里有可说的法、能说的人?

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无法可说,是因为法本具不可说,法自证不可说,是顺真谛而言;“说法者”,是如来顺俗谛而言;“是名说法”,是如来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顺中道第一义谛而言。

慧命:

法身以智慧为命,须菩提已能深解般若大法,能担如来慧命家业。另一层含意,佛教尊称长老、比丘为慧命,表示道德智慧圆满,所以言“慧命须菩提”。

在未来世间的众生,若能闻是法而生信心,就表示他能信般若,即信自心,自心即佛,那他就是佛。只是因为他惑业未尽,相好未全具,所以虽是圣人之心,尚且还局限于凡夫之相里面,所以说“非不众生”。这圣性众生,实已非凡夫之众生,正因为他已悟达实相空理,终要成佛作祖的,所以说“众生众生”之名,只是短暂称呼的假名而已。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译 文

须菩提心有所悟,向佛陀说:「佛陀!您得无上正等正觉,是真无所得!」

佛陀印可说:「是的,须菩提!不仅是无上正等正觉,乃至纤毫之法,我都无所得。得者,因为有失也,我本无所失,何来有得?无上正等正觉之名,指的是觉悟,自性,而非有所得。

注释

般若妙法,本是自己所有,非心外而得;本来无失,故无所谓有得。若云有所得,皆是执情未忘,能所未破之故也。此分总明无得之得,得而无得之实谛。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译 文

其次,须菩提!人不分贤愚圣凡,其真如菩提绝对平等的,没有高下的分别,所以才名为无上正等正觉。只要众生不执着于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的妄想分别去修持一切善法,那么即可悟得无上正等正觉。

须菩提!所谓的善法,也不过是因缘和合的假象,怎能执为实有?修一切善法,不可着相,善法之名,不过是随顺世俗事相而言。

注释

说明一切法性本来平等,无有高下,故一一法皆不可分别执着。以此平等清净心,不着人、我、众生、寿者四相,而修一切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见本来面目,而得无上正等正觉。

法平等有二义:(一)法相缘起平等:比如说,此法生起,必以彼法为助缘;此法为主,彼法为伴,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彼法生起,则又有另一个法为伴,如此主伴因缘,重重无尽,互为主伴,如此看来,岂不平等?

(二)法性普遍平等,即指二空般若智所显出的真如实相,法尔天然,普遍平等。在佛不增,在众生不减,本来就没有高下胜劣之相,由此更显出法法平等的实义。

善法:

指合乎于“善”的一切道理,即指五戒、十善、三学、六度。五戒、十善为世间的的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的善法,二者虽有深浅之差异,而皆为顺理益世之法,故称为善法。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译 文

须菩提!如果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须弥山王作比较,有人用七宝,集满所有的须弥山王,用来布施,这个人所得的福德,当然是很多的。但是如果有人只是受持读诵这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并且又能为他人解说,哪怕只有四句偈,他所得的福德,用七宝布施的福德校量,前者的布施福德,是百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不及一,甚至是算数譬喻所不能相比的。

注释

所谓“福智”,即福德与智慧的并称。有相的布施纵使如山高、如海深,山崩海枯之时,福智亦是有尽。然受持经典的无相般若妙慧,所得的福智,方是无量无边,不可计数的。


            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译 文

佛陀恐怕还有众生以为他有众生可度,所以特地再一次提出询问:「须菩提!你不要说,我还有『众生可度』的念头,你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众生当体即空,并无实在之相,如果我还生心动念,有众生可度,那么连我自己也落入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执着之中。

「须菩提!如来所说的『我』,事实上是假相的我,是为了度化众生,权巧方便设立的,但是凡夫却以为有个真实的我,这都是凡夫执相成迷。

「须菩提!其实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一切凡夫都具有如来智慧,凡夫与佛,本来平等的,所以凡夫并非凡夫,只是因为他一时沈沦不觉,随逐妄缘,未能了悟生死,暂时假名为凡夫。

注释

“化”者,以法度生也;“无所化”者,以平等心度平等众,外不见所度的众生,内不见能度的我,能所俱忘,自然是化无所化。

第二十一分非说所说,是无法可说;第二十二分无法可得,是连法也不可得;此分化无所化,是连根本的惑根都要除去,如来是无众生可度,不曾度过一个众生。

经云:“平等真法界,如来不度生。”《华严经》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佛陀在在处处,总要一手提起,再用另一手放下,恐怕众生怀疑他有众生可度,所以,一再点出生佛平等的真理。

我:

所谓的我,有三种:真我、假我、神我。真我,是如来所证的神通自在我;假我,凡夫众生所执之我;神我,邪魔外道之我。真我就是诸法平等的真性,不但诸佛已依此得到了归趣,即一切众生也是依此为最后的归趣,不过众生迷故,而菩提自在,所谓“真我与佛无差别,一切有情所归趣”。

如来所证之八自在我,绝言绝相,本不可说不可名,为了方便随缘教化众生,所以在不可言说的真我体上,假说“我”。比如说“娑婆世界为我所教化的国土”、“罗睺罗是我的儿子”等,都是“是名”的方法,不是二乘凡夫执法执我的“我”。

凡夫:

即是未见四圣谛之理,识浅凡庸之人。

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在平等法中,“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没有诸佛,也没有众生、凡夫之别。若觉有诸佛、凡夫的差别,这就是凡夫自己迷昧分别的妄想,好比有人在自己身上画圈设限,永远也跳不出去一样,而在佛的平等心性中,是决没有圣凡异见的,所以“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

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译 文

「须菩提!你认为如何?可以从三十二相观如来吗?」

须菩提自然知道佛陀这一问的深意,便从众生立场所见作答:「是的,佛陀!可以从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陀便接着须菩提的回答,一语道出「法身非相」的真理说:「须菩提!若能以三十二相观如来,那么转轮圣王也具足三十二相,他也是如来了。」

须菩提心有领悟,立即回答:「佛陀!如我解悟佛陀所说之义,是不可以从三十二相观如来的。」

这时候佛陀以偈说道:

若有人想以色见我,以声音求我;

此人心有住相,就是行邪道。

注释

本分在叙述如来法身遍满法界,无一处不是如来的法身理体;既遍满法界,即不能住相观如来,所以说,如来法身非相。

三十二相:

系转轮圣王及佛之应化身所具足之三十二种殊胜容貌与微妙形相。又作三十二大人相,与八十种好合称“相好”。经云:“百劫种相好,三只修福慧。”这三十二相是功德所成,但不是无为的法身。

转轮圣王:

乃世间第一福德之人,与佛同具有三十二相,于增劫时出现于世,常乘轮宝巡视所辖四洲,以十善法化四天下,故称转轮圣王。具有四德七宝。转轮圣王共分金、银、铜、铁四个轮王。


             无断无灭分第二十七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译 文

佛陀一路破执至此,又怕众生落入断灭空见的陷阱之中,所以抽丝剥茧,好比一手推着,一手挡着,无非要众生当下自悟。

须菩提!你不要有这样的念头,如来不以具足相的缘故,才得到无上正等正觉的。你决不可以认为,如来因不以具足相而得到无上正等正觉。须菩提!你如果生起这样的想法,发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心,就会说诸法断灭,认为不须要有什么善法的修行。为什么呢?因为发无上正等正觉心的人,于法不说断灭相,不着法相,也不着断灭相。

注释

本分在叙述般若法,非断非常,不可用断常之见思量,而且般若法本是不生不灭的,不可用生灭之法来论议,因此般若法体无断无灭。前一分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是遮众生着相而求的“常见”,也就是“有见”,这一分则是止众生拨无因果的“断灭空见”。这二种见都是偏执,不是佛法的大义;真正的“空”是超越有、无二边,无实无虚的中道,不是什么都没有才叫空,而是即有即空、即空即有的真空妙有。

断灭:

断灭就是“断见”,与之相对的是“常见”。佛法说诸法缘生缘灭,故不是“常”,但生灭不已,因果相续,毕竟性空,不是拨无因果的“断灭”。



              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译 文

须菩提!菩萨若用满恒河沙等世界的七宝来布施,所得功德,当然无法计量。如果明白一切法无我,皆由因缘所生,无有真实永恒的体性,由此了知无生无灭,不为外境所动,即与空性相应。内无贪念,外无所得,亲证无生法忍,那么,这位菩萨所得的功德要比七宝布施的菩萨更多的。

「为什么呢?须菩提!因为诸菩萨是不受福德相的限制。」

须菩提不解的问道:「什么是诸菩萨不受福德的限制呢?」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求生起执着。因为菩萨行利益众生事,是发菩提心,而不是贪求福德,是利他而非利己。菩萨修一切善法,行六度万行,不着相布施,心中并没有计较福德的妄念,所以才说菩萨不受福德相的限制。

注释

本分叙述菩萨修行阶次的深浅不同。凡夫菩萨虽知外尘之相不实,但未证得无生法忍,心中还存有微细之妄念,着相布施,未能通达无我之法。圣贤菩萨,心不住法,得成于忍,因此“得忍菩萨”的无漏功德,胜过“宝施菩萨”有漏的福德。菩萨悟得无我之后,不驰求福德,不恋着涅槃,所以说“不贪”。不受福德,并不是拨无业因功果,而是菩萨心不贪着福德,无较量福德的妄想分别。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说,如来也是有来、去、坐、卧等相,这个人就是不了解我所说如来的深意了。为什么呢?所谓如来者,实在是无所来处,也无所去处,所以才称为如来。因为如来就是法身,法身无形无相,遍满虚空,无所不在,寂然不动,哪里还有来去之名呢?众生所见的语默动静之相,不过是如来的应化之身,应化身为随众生之机缘感应有隐有现,但是法身则恒常寂静,从未有来、去、坐、卧的相状。

注释

本分乃叙述如来即威仪即寂静,即体即用,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故无往而不在,所谓威仪者,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万德具足、庄严圆满之相也;而所言寂静,即无去无来,非动非静,寂然之体也。

所以,不可以行住坐卧处见如来,因为如来虽现威仪之相,而实是寂静之体;虽是寂静之体,而随现威仪之相的。

如来:

为佛十号之一。即佛之尊称,乃由真理而来,而成正觉之义,故称如来。亦即如来真性,如如不动,充满法界,随感而发,来固非来,有时隐藏,去亦非去,惟无去来,故名如来。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把三千大千世界都碎成微尘,你认为这些微尘多不多呢?」

「太多了,佛陀!为什么呢?如果这些微尘众,是实有恒常的体性,佛陀就不会说它多了。佛陀所说的微尘众,实是缘生的假相,并没有恒常不变的自性,只是一个假名而已。

「佛陀!如来说过,三千大千世界并非即是真实恒常的世界,也仅是一个假名而已。为什么呢?如果世界是实有的,那就是一合相。如来说的一合相,也非实有,缘生则聚,分合离散,仍然不是实有不变的一合相,也只是缘散即无,一个假名罢了。」

「须菩提!所谓一合相,没有定相可言,本是个众缘和合而有的,非空非有,如何可以言说?但是凡夫之人执着取相,贪恋执着有个真实的一合相。

注释

此分说明一合相之理。如来为恐须菩提尚有执见未泯,不了解般若真谛,未明法身应身之理,所以用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比喻应身不离法身,犹如世界是假的,就连微尘亦是虚而不实的。三千大千世界与微尘,虽异而不异,合而不离之相,但毕竟也是因缘假合而已,终有因缘离散,坏空无实的一天。

一合相:

指由众缘和合而成的一件事物,包括世出世间法。

贪着:

多求而无厌足曰贪,贪心固着而不离曰着。贪着即贪爱欲境,取相不离之谓也。为三毒之最,乃修行的最大障碍。《大智度论》:“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生瞋恚,此结缚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之根本。”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说,佛陀宣说的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真实的。须菩提!你认为这个人了解我所说的深意吗?」

「佛陀!这个人不曾了解您所说的深意。为什么呢?佛陀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都是虚妄不实的,只是随缘而设立的假名。众生迷于事相为有,若能悟知体性空寂则无,不可于此四见,妄执实有。」

「须菩提!发无上正等正觉之心的人,对于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都应该如实去知,如实去见,如实去信解,心中不生一切法相,而妄起执着。

「须菩提!你应当知道,所谓的法相,并非有真实不变的法相,只是缘起的幻相,佛陀暂时应机说法的假名而已。

注释

真知者,无所知而又无所不知;真见者,无所见却又无所不见。凡夫不悟般若妙理,不能降伏妄念之心,所得知见,外不能离六尘、内不能断缘影,纷纷堕于能知、所知之障中。本分旨意,即是要我们断除心外取法的毛病,务使知见不生才是。

如是知:

乃是要知不住相布施,不住于色、声、香、味、触、法,方能妙行无住。

如是见:

是要度尽众生而不见一众生得灭度者。这是究竟无我,知见不生。

如是信解:

指“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以充满无量阿僧祇世界的七宝,以此为布施。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发无上菩提心,受持这部《金刚经》,哪怕只有四句偈而已,他能信受读诵,且为他人解说,那么,他的福德自然要过胜过行七宝布施的人。要如何为他人演说呢?当不执着于一切相,随缘说法而如如不动。为什么呢?

因为一切世间的有为诸法,就像梦境的非真,幻化的无实,水泡的易灭,影子的难存,又如早晨遇日而失的露珠,天空将雨时的闪电,瞬间即灭。应作如是的观照啊!

此时,佛陀说《金刚经》已经圆满了,长老须菩提,及同时在法会听经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的天、人、阿修罗等,听闻了佛陀说法之后,深深的了悟,无不法喜充满,一心信受奉行。

佛反复阐明般若之法,至此已说解完毕。长老须菩提,与同时在法会听经的诸僧人、女尼、善男、信女、及一切世间的天人鬼神等,听完佛所说的般若大法,无不欢喜感化,信受其言,奉行其教。

注释

应化者,应机度化之意也。举凡一切佛陀所言所说,一文一字、一形一相,无非是为了度化众生而设,并非真实,故佛陀至此,不忘随说随泯,破众生之执,以显般若之理也。

如如:

又作真如、如实。意谓真实永远不变之万有本体。诸法虽各有差别,然此真如法性,乃是平等不二的,故云“如”,即是“一如”的意思。此“真如”乃是万有诸法之真实本体,万法不离真如,因此,万法彼此也是平等一如的,故云“如如”。

有为法:

意谓有所作为、造作之意。凡因缘和合所生的事物,皆是“有为法”。

观:

即是以智慧照见所缘境。

优婆塞、优婆夷: 优婆塞,意译为近事男。优婆夷,意译为近事女。即是皈依佛、法、僧三宝,受持“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等五戒的在家男女众。因亲近奉事三宝,所以称为近事男、近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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