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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菩萨十八根本戒之三瞋怨不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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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缘、瞋法、瞋业……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优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优瞋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集颂》:“长养瞋种忿所缠,发起粗言加刀杖。 捶打伤害做损恼,内怀猛利持恨争。 他来谏谢不受忍,不舍怨结他胜成。” “不听”的“听”,是同意,接受的意思;“悔谢”是道歉,忏悔之意。“长养”是增益、加剧之意。 大乘菩萨道的行人,是以“自度度他”的菩提行愿为己任的,进入大乘之门后,是要受持“三聚(类)净戒”的。其中“别解脱戒(摄律仪戒)”重在自度,“饶益有情戒”重在度人,而“摄善法戒”则自度、度人二者兼能。 从经文看,此戒条内涵为:1、己对人:“若佛子”,因“瞋”故,“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优不息”,就犯此条重戒。此戒重点在“因瞋故”和“意优不息”。佛教的修持是让人解脱和成佛的,要解脱,就得解开六道缠缚的症结,而“瞋”是三毒之一,是造业的因缘,而由“意优不息”,会使瞋恨和恶业增长,流转继续。 2、人对己:“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瞋优不解者”。若对你有过伤害的人前来“求悔”,道歉,而且是真意“善言”的,而自己“瞋优不解”,“不舍怨结”,不接受对方的忏悔,继续瞋恨对方者,也犯此条重戒。 对方若来忏悔,自己如果接受了,那么就解开了积怨,解开了缠缚。同时,对方的罪业也会因忏悔得到一定程度的清净。与己与人都有功德。 所以,“瞋怨不舍”和“不听悔谢”皆为犯重戒! 但如果是为了调服对方、护持僧戒、维护僧团的利益和佛教的名声而显现的“瞋怨不舍”和“不听悔谢”,则不但不为犯戒,而且还有功德。比如:护法为护持佛教正法而显现的愤怒! 传统的佛教僧团中,当一个僧人的行为极度不如法(如犯四根本戒随一)时,僧团会通过羯磨(像开会一样的一定仪式)把犯戒僧“灭摈”,即把他赶出僧团,使其不在僧数,不再接受信众供养,不再与大众僧一起修行,而且是永远的。这实际上是佛教对“这种人”的真正“慈悲”! 当僧人犯了“四根本大戒”的随便一种时,1、他已失去“戒体”同时失去了接受信众供养的资格,如果再混在僧团里面接受供养,那他真得“披毛带角”还了。2、他的恶言恶行,会给佛教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可能会让很多人对佛教失去信心。罪过极大!3、会像“恶疮腐蚀肌肉”一样,影响其他修行人!佛教戒律对“这种人”的处理是“不听悔谢”的,即使忏悔,僧团也不再接受他,而且是永远的,这是为了维护佛教戒律,是为了慈悲他,慈悲僧团,慈悲众生! 声明:如有发现我们文章、图片或视频侵权,请通过邮件(见首页)与我们取得联络,我们在接到通知后会立即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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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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