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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买卖佛像、佛经、佛塔等三宝所依,并享用其利润,罪业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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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些人,表面上是佛教徒、出家人,自以为是三宝的随行者,可对佛经、佛塔、佛像等三宝所依,没有一丝一毫的恭敬心,甚至把这些只看成是普通的财物,进行买卖或作为抵押品……这就是所谓的“享用三宝身财”,罪过极其严重。 《观佛三昧海经》里有一位优填王,他因思念去忉利天为母说法的佛陀,就特意造了一尊释迦牟尼佛的金像,天天顶礼供养。后来佛陀从忉利天回到人间,他用大象载金像去迎接。金像见到佛陀之后,从象背上下来向佛陀顶礼。佛陀也合掌向金像顶礼,虚空中百千化佛也向金像合掌长跪。佛陀对金像授记:“我灭度之后,我的弟子就托付给你了…… ”从那时起,世间上就有了佛像。即使佛陀后来示现了涅盘,但众生仍有礼拜、供养的对境。 这样的三宝所依,我们若为养活自己而当成买卖品,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以前也讲过,智悲光尊者在《功德藏》及其自释中说:“如果买卖或毁坏佛像、佛经、佛塔,依靠三宝而造罪,这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应当怎么弥补呢?应按照两倍以上作修复,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以前你毁过100块钱的佛像,就要造一尊200块钱的佛像;你毁过100块钱的经书,就要印200块钱的经书,然后再进行忏悔,如此方能得以清净。 在座的道友也不妨想想,你曾毁坏过佛像、佛塔没有?如果有,临死前就要赶紧忏悔,否则,这种罪业不但影响来世,甚至现世中也会感受报应。 《安士全书》中记载:康熙初年,檀香的价格相当昂贵。有个开香铺的人,过去以三金买了一尊檀香的观音像,此时这些檀香已升至十六金,于是他想把观音像毁掉,变成檀香条去卖。他家佣人怕造罪,极力劝阻,但因身份卑微而没有人听。后来他们把观音像给毁了,不到一天,整个香铺突然起火,所有人都葬身火海。只有那个佣人,因去别的香铺帮工而逃过一劫。 可见,以三宝所依为对境造罪,过失非常严重。在我的人生中,也见过有些人故意烧经堂、毁佛像,最后他们在今生中成熟的果报极其惨烈。还有,在《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中,有人问:“买卖佛像有怎样的过失?”答:“罪同买卖父母。”所以,这方面务必要注意! 声明:如有发现我们文章、图片或视频侵权,请通过邮件(见首页)与我们取得联络,我们在接到通知后会立即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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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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